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

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9)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10)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

6.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住房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住房建筑面积。

7.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其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答: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

增加的,应由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面积计算住房补贴额,多余部分应退回单位。

8.职工继承父母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积?

答:职工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9.夫妇离异后,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答:夫妇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这是因为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视为双方都享受了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夫妻二人的住房。离异前承租或已购公有住房已经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没有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10.职工离异后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的,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职工甲离婚前与原配偶乙共同承租60平方米单位公有住房,离婚后该住房由乙继续承租居住,后职工甲与职工丙再婚,职工丙婚前承租50平方米米住房。二人再婚后单位又分配80平方米公有住房。计发住房补贴时,职工甲的住房面积核定为:60+80=140平方米;职工

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60平方米;职工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50+80=130平方米。

11.职工2003年9月9日(含)后与有房职工结婚,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号文印发后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如:某职工1999年元月1日参加工作,属无房户,2004年结婚,配偶属有房职工,该职工仍按无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12.承租或已购公房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答:职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后,原则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13.军队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公寓房的,在计发住房补贴时,其住用的军队公寓房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京建发〔2010〕97号)。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14.军队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非公寓房的,按相关文件核定住房面积。

军队非公寓房指:军队经济适用房、现有住房、集资房,商品房等。

15.职工在军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职工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其中,其住用的军队住房属于公寓房的,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住用军队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我市相关政策核定面积。

16.如何界定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期间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其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答: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或其配偶申请住房补贴,均应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栏中填写了“已领取住房补贴或住房补贴已记账”的,可界定为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已享受住房补贴。属于无房职工的,职工住房补贴应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开始计发;属于未达标的,按我市未达标的政策计算的住房补贴额与部队补贴的差额计发。在部队期间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按我市相关政策计发。

17.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如何调查其住用军队住房情况?

答: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为了方便职工申报住房补贴,减少不必要往返路途,职工(或其配偶)可将《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邮寄或传真给原部队,原部队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传真到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可凭军队签字盖章的《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传真件先行办理申报,待收到原件后存档。

18.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因原部队改编、撤销等原因,签字盖章困难的如何处理?

答: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因原部队改编、撤销等原因,签字盖章困难的,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由其原部队上级机关签字盖章,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说明原因。

19.军队干部在军队领取按月住房补贴的,转业到地方单位是否可继续申领按月补贴?

答:在军队已领取按月住房补贴的干部,转业到地方后,确属无房的,从到地方单位工作起薪之月开始,按本市月住房补贴标准继续发放按月补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从部队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计发,因就业、退休、病故停止发放。

20.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一套公有住房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两个(含)以上家庭合居一套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分摊办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1.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参加住宅合作社的集资合作建房是否影响职工领取住房补贴?

答:职工全额购买对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中直、国管系统及军队系统统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参加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不核定其住房面积。(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22.职工购买上市出售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是否可以领取住房补贴?

再次上市出售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都是二手房,属商品房性质。因此,职工购买这些住房不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不影响领取住房补贴。

23.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答:职工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次性提取。

24.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后职工还建立住房公积金吗?

答:住房补贴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对在实物分配体制下的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一种货币补贴资金,是对实物分配不足的一种补偿。对于实物分配体制下已经达标的职工,将不发放住房补贴。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一种补偿。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350 号令)要求,城镇职工

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发[1999]21号)要求,要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因此,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以及2000年4月1日以后提租增发的补贴,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三种不同形式,它们互不干扰。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后,职工仍然要建立住房公积金,以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25.职工的住房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国家和本市统一政策,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委托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管理,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在职职工的住房补贴如何管理和使用?

答:发放给在职职工的一次性和按月住房补贴,必须由发放单位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职工个人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

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方式缴存住房补贴的,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核算。

专户管理的住房补贴,只能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具体来说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按市场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

27.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否申请支取其配偶或亲属的住房补贴?

答:住房补贴是为解决家庭住房问题而发放的货币补贴资金,因此以夫妻双方任一方名义购买住房,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支取本人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住房补贴,但因家庭其他成员还有本身的住房问题需要解决,不可以支取其他成员的住房补贴资金。

28.未达标职工的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核定为未达标的机关职工,其未达标面积可享受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发放。

具体计算公式为:未达标职工的差额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职工现住房核定面积。

例如:一位1999年退休的副处级老干部,现在所住单位的公房面积为60建筑平方米,那么应核定他为住房未达标户,假设他建立公积金以前的工龄为30年,他的差额面积应为20(80-60)平方米,由于1999年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建筑平方米,工龄补贴额为13元每建筑平方米,他应该享受的差额补贴为:(1265+13×30)×(80-60)=33100元。

如果其配偶是副局级,应该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105平方米,建立公积金前工龄为20年,则其配偶可领取的差额补贴为:(1265+13×20)×(105-60)=68625元

29.职工承租平房、简易楼、筒子楼等不可售住房,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答:职工承租平房、简易楼、筒子楼、危险房、违章建筑、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历史意义的住房、不可售军产房以及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经所在单位同意,腾退其现住房后,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具体计算公式为:住房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30.我市市级机关和城近郊八区机关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基准补贴额和工龄补贴额分别是多少?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1999年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市级机关和城八区机关

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为0.66;1999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

垂直管理单位所在地在远郊区县的,职工住房补贴中的年度基准补贴额、工龄补贴额及年度住房补贴系数按所在区县系数执行。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人民调解法》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聘任的人员担任。 7、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调解的内容基本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害以上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智能控制问答题终极版

1-1 智能控制系统由哪几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作用是什么? 答:六部分组成:执行器、传感器、感知信息处理、规划与控制、认知和通信接口。 1、执行器是系统的输出,对外界对象发生作用。 2、传感器产生智能系统的输入,传感器用来监测外部环境和系统本身的状态。传感器向感知信息处理单元提供输入。 3、感知信息处理,将传感器得到的原始信息加以处理,并与内部环境模型产生的期望信息进行比较。 4、认知主要用来接收和存储信息、知识、经验和数据,并对他们进行分析、推理作出行动的决策,送至规划和控制部分。 5、通信接口除建立人机之间的联系外,还建立系统各模块之间的联系。 6、规划和控制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它根据给定的任务要求,反馈的信息,以及经验知识,进行自动搜索,推理决策,动作规划,最终产生具体的控制作用。 1-2 智能控制系统的特点是什么? 答:1、智能控制系统一般具有以知识表示的非数学广义模型和以数学模型表示的混合控制过程。 2、智能控制器具有分层信息处理和决策机构。 3、智能控制器具有非线性和变结构特点。 4、智能控制器具有多目标优化能力。 5、智能控制器能够在复杂环境下学习。 从功能和行为上分析,智能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一条或几条功能特点: 1、自适应功能 2、自学习功能 3、自组织功能 4、自诊断功能 5、自修复功能 1-3 智能控制与传统控制相比较有什么不同?在什么场合下应该选用智能控制策略? 答:(1)不同点:1、涉及的范围:智能控制的范围包括了传统控制的范围。有微分/差分方程描述的系统;有混合系统(离散和连续系统混合、符号和数值系统混合、数字和模拟系统混合)。2、控制的目标:智能的目标寻求在巨大的不确定环境中,获得整体的优化。因此,智能控制要考虑:故障诊断、系统重构、自组织、自学习能力、多重目标。3、系统的结构:控制对象和控制系统的结合。 (2)在什么场合下应该选用智能控制策略。说法一:主要针对控制对象及其环境、目标和任务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系统。说法二:主要针对无法获得精确的数学模型、无法解决建模问题、假设条件与实际不相吻合的系统。2-11 模糊逻辑控制器由哪几部分组成?各完成什么功能? 答:(1)组成:输入量模糊化接口、知识库(数据库和规则库)、推理机、输出解模糊接口四部分。(2)功能:1、模糊化接口测量输入变量和受控系统的输出变量,并把它们映射到一个合适的响应论域的量程,然后精确的输入数据被变换为适当的语言值或模糊集合的标示符。2、知识库涉及应用领域和控制目标的相关知识,它由数据库和语言控制规则库组成。数据库为语言控制规则的论域离散化和隶属函数提供必要的定义。语言控制规则标记控制目标和领域专家的控制策略。3、推理机是模糊控制系统的核心,以模糊概念为基础,模糊控制信息可以通过模糊蕴涵和模糊逻辑的推理规则来获取,并可以实现拟人决策过程。根据模糊输入和模糊控制规则,模糊推理求解模糊关系方程,获取模糊输出。4、模糊决策接口起到模糊控制的推断作用,并产生一个精确的或非模糊的控制作用。此精确控制作用必须进行逆定标,这一作用是在对受控过程进行控制之前通过量程变换实现的。 模糊控制器的结构组成和作用:一、模糊化接口测量输入变量和受控系统的输出变量,并把它们映射到一个合适的响应论域的量程。二、知识库为语言控制规则的论域离散化和隶属函数提供必要的定义。 三、推理机根据模糊输入和模糊控制规则,模糊推理求解模糊关系方程,获得模糊输出。四、模糊判决接口起到模糊控制的推断作用,并产生一个精确的或非模糊的控制作用。 2-12 模糊逻辑控制器常规设计的步骤怎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1)原则性步骤:1、定义输入输出变量2、定义所有变量的模糊化条件3、设计控制规则库4、设计模糊推理机构5、选择精确化策略的方法 (2)常规设计方法:查表法。步骤:1、确定模糊控制器的输入输出变量2、确定各输入输出变化量的变化范围、量化等级和量化因子3、在各输入输出语言变量的量化域内定义模糊子集4、模糊控制规则确定5、求模糊控制表 (3)注意的问题:1、在定义输入和输出变量时,要考虑到软件实现的限制,一般用于小于10个输入变量时,软件推理还能应付,但当输入变量的数目再增加时,就要考虑采用专用模糊逻辑推理集成芯片。 2、确定模糊控制规则的原则是必须保证控制器的输出能够使系统输出响应的动静态特性达到最佳。 补充1 模糊集合:定义实际上是将经典集合论中的特征函数表示扩展到用隶属度函数来表示。 补充2 隶属度函数:模糊集合的特征函数,实质上反映的事物的渐变性。

法国留学常见问题及解答

法国留学常见问题及解答 法国留学常见问题及解答 1、为什么来法国留学? 法国拥有许多世界级的高水平的学位,几百家有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和世界闻名的研究中心供您选择。 法国政府每年财政预算的20%用在教育上,也就是说每年用于每 个学生的资金是6000欧元。法国高等教育对法国学生和外国学生一 视同仁。 生活质量: 良好的公共交通网络,现代化并且价格低廉的医疗保障系统,平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文化和生活艺术: 法国不仅拥有世界最负盛名的名胜古迹,还有着非常活跃的文化生活。法国每年出品120至150部电影。巴黎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影 院聚集地。 语言: 法语是世界上近2亿人的官方语言。掌握它将使您通行于遍布五大洲的47个国家。 2、法国的大学真的免费吗? 法国政府投入教育的预算高达20%,所以法国的公立教育机构的 学费比中国和其它很多国家都便宜。尤其是法国的综合性公立大学,工程师学院,国立美术学院,国立音乐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只要写了国立两个字,目前在法国基本都是全免学费的。

3、在法国学习要花多少钱? 在法国公立学校学习的费用不是太高,因为政府负担了一部分学费和生活费。例如,在一所公立大学,根据不同等级的学习,一年 的注册费在137至894欧元之间。在私立学校注册的费用在3050至7000欧元之间。在大学内餐厅吃一顿饭大约需要2.50欧元,如果 不加补贴实际上是4.75欧元。 请注意,有一些专为外国学生设置的课程要贵很多,因为这是充分考虑到外国学生的需求而提供的特殊课程:法语课,小组辅导会, 文凭学习之前的专业基础补习课…这些特殊培训不享受政府的资助,两学期大约3200至6000欧元。 4、在法国的生活费用是多少? 在法国留学生活,最好是准备700至900欧元/月,包括:食品,交通和住房的费用。当然,生活费用因所在城市和住房条件不同而 有所差异。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舒适状况、服务质量和住房性质(公有或私有)的不同,大学生公寓一个房间的.月租费为122至500欧元。需 要注意的是公有的便宜的公寓数量有限总是先被住满,很多法国学 生都住在大学公寓区之外。 5、大学生享受哪些补助? 主要的补贴是对于住房,体现在对房租的减收。 学生要向所租房子的管辖单位 LaCaissed'AllocationFamiliale(CAF)递交申请材料。 Le CentreRégionald'OeuvresUniversitairesetSociales(CROUS)会 尽可能帮助您并教您如何办理手续。补助金的兑现一般在您的申请 被批准之后的几个月以后,届时您的房费将自动降低。住房补贴有 两种: -APL,AidePersonnaliséeauLogement:限于新建学生公寓和约定 补贴面积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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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 成员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达伯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条款系由与广州达伯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甲方成为使用乙方提供的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的正式成员,乙方通过“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为甲方提供会员服务,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 一、定义: “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由乙方自行研制开发的参考咨询服务平台及数字文献搜索系统,为用户提供包括实时咨询,文献咨询,表单咨询在内的咨询服务,并结合元数据检索和全文检索在内的深度文献检索,超大附件传送等服务,可同时满足用户的文献搜索的需求和知识学习需求。 二、服务内容: 1、“全国图书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内容包括: 1)提供咨询服务平台,集成数字图书馆馆藏资源,包括期刊,论文,专利数据库,拥有资源上百万条。 2)通过在自己网站平台首页嵌入代码的方式实现加盟。 3)整合图书馆馆藏纸书与电子图书,与图书馆资源系统挂接。 4)将“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改为甲方的名称和标志,即“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并以咨询平台形式向读者提供服务,快捷、方便。 5)提供深度检索(全文检索、目录检索等)。 6)提供任意一个检索结果的文献原文阅读。 7)提供任意一个检索结果的文献传递服务。 8)专家坐席数:不限。

2、参考咨询与文献传递服务系统: 1)读者可以匿名和专家进行实时咨询。 2)全文检索、目录检索的传递结果查看整篇文献。 3)读者进入文献传递系统,通过订单把需传递的图书信息及页数、E-mail 地址填上,点击“确认提交”即可,读者打开邮箱,按回复的邮件提供的信息进行文献的阅读即可,使用简单、方便、快捷。 4)文献传递服务中心是提供版权范围内的文献局部使用。 5)提供同一本图书单次不超过50页的文献传递,同一本一周累计文献传递里不超过整本的20%。 3、开通使用: 1)甲方认真填写会员服务中心的相关用户信息,详见附件。 2)乙方在收到会员费并核实相关信息,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设帐号,并提供可嵌入的代码,确保“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及时开通并正常运行。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拥有“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系统服务平台”的年度使用权。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反馈用户的使用情况与需求信息。 3、该服务平台仅供甲方服务范围内的读者学习,科研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恶意下载、非法复制服务平台的数据。 4、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是“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的成员馆和发起单位之一,可在本馆网站首页设立“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_____________图书馆虚拟咨询台”,与全国公共、高校、科技系统图书馆合作开展面向读者的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服务平台升级与维护工作。 2、乙方长期设置技术支持E-mail接受客户的技术支持请求,E-mail为sf@https://www.360docs.net/doc/2912884059.html,,乙方上述E-mail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拥有该服务平台的所有权,当甲方有违反合同规定行为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不退费并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4、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本馆网站设立“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联盟——_____________图书馆虚拟咨询台”,解决合作开展网上参考咨询服务的各种技术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一关于农业法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

4)“科教兴农”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农村土地承包法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应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汇算清缴中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汇算清缴中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一)企业扣除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及纳税调整技巧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⑴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⑵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⑶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⑷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⑸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2011年1月发放2010年12月计提的职工工资以及年终奖,这部分跨年度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是否可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且属于汇算清缴年度应负担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若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事业单位考试图书馆参考咨询复习资料

事业单位图书馆参考咨询复习资料 ◇参考咨询馆员的职责:图书馆利用指导、解答读者提问、馆藏建设、图书馆公共关系 ◇参考咨询工作是一项对于需求知识和信息的读者给予直接的、个别帮助的服务工作 ◇参考咨询是图书馆员对读者在利用文献和寻求知识、信息方面提供帮助的活动。它以协助检索、解答咨询和专题文献报道等方式向读者提供事实、数据和文献线索 ◇参考咨询的重要特色是由图书馆员对读者提供个别帮助,参考馆员可能是在指导读者追求资讯或自己提供资讯。在研究和专业图书馆中,馆员可能提供文献检索、摘要及翻译服务 ◇参考服务的历史分成三个阶段:古典时期,理论基础没有形成,基本停留在咨询工作的描述层面;实验时期,技术进步、信息爆炸深刻影响着社会组织的演进方式;折衷时期,注重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考,如为读者应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提供多少服务等。 ◇第一个设置参考部并开展服务的是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长戴志骞在20世纪20年代从美国学成归来在该校从事参考咨询工作。 ◇1929年北京图书馆除开展国内参考咨询外还解答国际间的学术咨询,编制书目,提供代查、代检服务。 ◇参考咨询萌芽时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参考咨询初步发展(20世纪50年代)参考咨询发展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参考咨询提高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 ◇参考咨询的方式:导向性咨询、事实与数据检索、专题性咨询、自助咨询 ◇导向性咨询:指导读者对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利用,包括指明馆藏布局、阅览地点、信息查询渠道、信息获取方式、图书馆服务介绍、推荐阅读书目等。。通常由参考馆员口头直接解答。为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指明方向,而不是文献资料。 ◇事实与数据检索:通过参考工具书解答一些事实型或数据型的问题,包括公式、数据、图表、词语等,无需进一步查找相关一次文献。国外称“Ready Ref erence ◇专题性咨询:根据读者所提出的专题需求,提供有关部门某个课题的研究现状、发展动态乃至课题的整体解决方案等信息,某些深度需求也需要提供书面咨询报告。需要参考馆员利用多种信息源和工具书,涉及二次文献和一次文献,进行检索或综合分析才能最后解决,难度大、智能化。国内查新检索、成果评价、申报基金等。◇参考咨询服务内容:解答问题、编制书目索引、定题服务、专题文献研究、科技查新、信息服务、文献检索课、信息素质教育与读者培训 ◇3.3国外参考咨询服务特点:1.咨询台(Reference Desk)是参考咨询服务的核心,资深馆员值班。2.虚拟参考咨询台(Virtual Reference Desk),20世纪90年代在国外,成为数字参考咨询的核心。这是一个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图书馆员为广大用户提供回答式的智能服务系统,其特点是跨越时空,用户随时访问。 ◇参考咨询服务的发展态势:1.服务对象由馆内读者扩大为社会用户 2.信息源突破馆藏局限,通过网络、馆际协作等途径 3.内容由指导和帮助读者利用馆藏文献资料、解答一般咨询问题,发展为不仅提供文献、文献知识和文献检索途径,而且提供定题服务、调查研究服务、培训服务等内容在内的综合性信息服务,提供文献研究成果、决策参考方案、信息研究报告等信息产品。 4.功能兼有引导、教育和传播知识等 5.方式从开始设置个别专职参考咨询人员,建立实体参考咨询台,到设立网上虚 拟参考咨询台、建立专职参考咨询队伍,学科馆员(Subject Librarian) ◇网络环境对参考咨询服务挑战:1.访问量大幅度下降2.信息资源海量却使用便捷3.用户需求变化迅速4.服务竞争激烈 网站:Webhelp Public Library、Ask a Scientist、AskERIC ◇参考咨询服务的跃变:1.参考咨询信息源的变化2.参考咨询服务手段的改变3.参考咨询服务功能的加强4.研究性功能加强5.参考咨询组织管理的改变 ◇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发展:1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提出2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发展历程3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类型与内容4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特点5中国数字参考服务的起步 ◇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提出:1虚拟参考咨询服务(Virtual Reference Services)2数字参考咨询服务(Digital Reference Services)3电子参考咨询服务(E-references)4网上参考咨询服务(Online Reference Services) ◇数字图书馆通常是组织一馆或联盟中订购的数字资源如百科全书、索引与文摘数据库、事实数据库、全文数据库等,以及互联网上大量的免费参考资源,建立网络资源导航,形成内容丰富的数字资源网页,提供跨系统、跨数据库的统一检索界面 ◇数字参考咨询服务,借鉴了电子商务中在线客户服务的成熟经验,通过FAQ数据库、电子邮件、在线聊天、

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资料】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章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4.“科教兴农”的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二章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它规范和调整的是农村土地。但并不是全部农村土地。二是这些土地的用途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参考) 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不能再申请住房补贴。 2.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营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正、副营级)70平方米;副处级(副团级)80平方米;正处级(正团级)90平方米;副局级(副师级)105平方米;正局级(正师级)120平方米。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标准执行。 4.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

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5平方米。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2000〕19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2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超出原面积部分,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即:15平方米×3人-20平方米=25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超出人均15平方米以外部分(即:70平方米-15平方米×3=25平方米),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即:20平方米+25平方米=45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无锡公积金网厅常见问题汇总

网厅常见问题汇总 一、技术问题解答 1.点击登录后,提示:Chrome 未侦到jscaSecurity 元件!您要下载 jscaSecurity 控件并手动安装。点击确定后,页面出现“‘404 NO FOUND”提示。 处理方法:请使用IE浏览器。 2. IE版本要求 处理方法:IE8至11版本。 3. 证书选择时,无证书可选 处理方法:请使用管理员权限打开IE。 4. 如何以管理员身份运行IE 处理方法:右键点击ie图标,在菜单中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5.问题描述:错误提示:Automation 服务器不能创建对象。 处理方法:安装行助手2.0,加载CA控件(控件需要允许加载6次,直至不再出现加载项)。 6. 注册时提示:签名失败 1168。 处理方法:安装行助手2.0 7. 插了CA证书,登录页面提示正在登录中,超过10分钟无反应。 处理方法:安装行助手2.0,加载CA控件(控件需要允许加载6

次,直至不再出现加载项)。 8. 行助手没有认到CA 处理方法:重新插拔CA 9. 登录公积金时,提示密码错误 处理方法:密码位数小于6位请去银行柜台修改密码 10. 资金类型选择页面,新职工住房补贴为灰色,无法点击登录 处理方法:该单位无补贴账号,不允许对其操作 11. 进入增加缴存,但是点击任何地方,页面都没有反应 处理方法:重置浏览器:internet选项-高级-重置,浏览器关闭兼容模式。 12. 增加缴存职工时,点击“+”时,错误提示:你的浏览器崩

溃了。 处理方法:重置浏览器:Internet选项-高级-重置 13. 手工录入和导入均不行,重置IE设置后也不行 处理方法:请关闭兼容模式 二、业务问题解答 1.公积金登录网址 处理方法:见登录指南,登录指南可向汇缴网点或中心领取。 2. 社保通用的CA证书能用吗 处理方法:不建议用,统一用税务系统的CA证书。 3. 证书即将到期,可以签约网厅吗 处理方法:可以签,证书到期,在江苏CA网站延期就可以了。 4. CA证书延期要付费吗? 处理方法:具体咨询CA中心:025-96010 5. 新注册的用户,初始密码是多少? 处理方法:单位用户没有初始密码,请在银行柜台设置。 6. 个人补缴成功后,在哪里查看明细 处理方法:点击“未记账单位汇缴查询” 7. 政策性差额补缴怎么做? 处理方法:政策性差额补交业务已经归并进“职工补缴”业务,请在“职工补缴”业务模块中完成。 8. 汇补缴书的哪里打印打印?

[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咨询方法详解]

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咨询详解 编撰者:风神 本教程仅介绍了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以下简称全图)的咨询方法与限制。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经常需要在网上寻找下载一些PDF 电子书籍,但不是所有书都可以找到。当你实在无法通过搜索引擎、各类网盘、各种论坛等途径找到需要的书时,你就可以尝试从全图咨询下载PDF书籍了。 ①百度“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如下图),单击第一条红框内链接进入全图。 首先点击“注册”,注册账号。

PS:全图没有账号申请限制,只要有邮箱即可。 ②账号注册完成后返回搜索首页,输入需要咨询的书名单击中文搜索(外文原版书籍在输入外文书名后单击外文搜索)。有时搜索结果有很多,这时可以在书名后添加作者,再单击搜索进行进一步筛选。 如果知道书籍的ISBN号(即书号)也可直接在搜索框内输入书号(数字之间不要加横线空格),单击中文搜索。书号搜索方式定位更加精确。 ③找到书籍后单击条目,先查看右侧有没有“图书馆文献传递”

的按钮。如果没有表示此本书暂时不提供咨询,请PASS本书,再次尝试其他渠道去吧;如果有,请继续。 ④单击“图书馆文献传递”按钮,选择需要咨询的页数(记得勾选版权页、前言及封面封底,这个只需勾选一次),邮箱地址默认为注册的邮箱地址,也可改成其他邮箱。将验证码填写正确后点击“确 认提交”即可完成咨询。

⑤咨询完成后,邮件会在一天之内发送到邮箱。邮件到达后即可 下载所咨询的PDF文件了。操作过程如下图: 单击PDF按钮后弹出新窗口,此处稍等片刻,等新窗口加载完成后即可下一步(加载快慢与网速有关):

至此一轮咨询就完成了。一本书的其他页数均按此操作直至咨询完成即可。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

问答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目录 引言 (3) 第一章研究背景 (4) 1.1问答系统研究背景 (4) 1.2传统的问答系统的不足 (4) 1.3问答系统研究现状 (4) 1.4问答系统的类型区分 (5) 1.5问题的类型进行区分 (6) 1.6中文问答系统研究 (6) 1.7相关评测 (7) 第二章系统分析 (8) 2.1市场调查 (8) 2.2问答系统的问题分析 (8) 2.3问题分类 (8) 2.4问题相似性判定 (9) 2.5关键词扩展 (10) 第三章数据库设计 (12) 3.1数据库的需求分析 (12) 3.2数据库表结构设计 (12) 3.3E-R模型 (14) 第四章系统详细设计与实现 (17) 4.1系统工作原理介绍 (17) 4.2系统数据流图 (18) 4.3系统的实现算法 (18) 4.4注册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21)

4.5注册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33) 4.6 系统首页的设计与实现 (36) 4.7用户提问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39) 4.8问题显示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42) 4.9问题回答模块的登录与实现 (44) 4.10后台管理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45) 第五章系统测试 (47) 第六章总结 (48) 致谢 (49) 参考文献 (50)

引言 问答系统的设计目标是用简治、准确的答案回答用户用自然语言提出的问题。在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处理领域,问答系统都有着较长的历史。1950年英国数学家图灵(A.M.Turin8)在论文“Computing Machinery and Intelligence”中形象地指出了什么是人工智能,以及机器应该达到的智能标准。也就是通过自然语言问答的方式,判断机器是否具有智能。20世纪70年代随着自然语言理解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第一个实现用普通英语与计算机对话的人机接口LUNAR,该系统是伍德(W.Woods)于1972年开发用来协助地质学家查找、比较和评价阿波罗一号飞船带回的月球岩石和土壤标本的化学分析数据的系统。 本文将简要介绍国内外问答系统研究的进展情况。并且针对问答系统中的一个难点以及实现方法进行了讨论。并给出如何识别用户搜索关键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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