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标准2

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1-07-04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不断加强我省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建设与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乡各级各类招收3-6岁儿童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新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中外合作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国家出台新标准,将根据国家要求适当调整。

第四条幼儿园内部设施设备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器械、设施设备及图书、玩教具材料。有充足的自制玩教具,并利用当地资源收集游戏材料。

第五条在做好根底教育强县、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根底上,争创星级的幼儿园,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及装备等可在此根底上提高标准。

第二章规模与选址布局

第六条规模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宜按6个班、9个班或12个班规模设置,最小规模不得少于3个班。每班儿童人数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6-30人;大班〔5-6岁〕30-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也可设置托班〔2-3岁〕,一般为15-20人。

第七条选址与布局

一、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园址应选在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靠近居住小区绿化地带的地方。应远离地震危险地段、河道地段及污染辐射、强噪音等各类污染源,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电子信号发射传播地、飞机场、生物实验场所等。不应设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

康成长和危及幼儿平安的场所或与其毗邻。不允许将幼儿园设置在不具备办园标准的门市网点、居民住宅楼里。

二、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地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开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三、新建住宅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

第三章幼儿园园舍建设

第八条幼儿园平安

一、幼儿园园舍可为楼房或平房。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幼儿活动场所应设在3楼以下。严禁将幼儿活动场所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平安防护设施。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依托学校等资源办园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园所和活动场地。

二、幼儿园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消防平安等有关规定,平安、防火、防震减灾、防噪声、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按着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标准考虑幼儿园的平安措施及室内环境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儿童特点。

三、在儿童平安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利用过道设置活动工程的,应优先考虑消防通道的特殊平安需要,为过道留有足够的净宽度。单面走廊不小于1.8米宽,中内廊不小于2.4米宽。如在过道上放置活动器具,不得影响走廊净宽度。楼房建筑,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应在靠墙壁一侧设儿童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米;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米时,必须采取平安措施;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米,宽度不应小于0.26米;室外平安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九条幼儿园用地

一、幼儿园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局部,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见表1。

表1: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

二、园舍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局部活动场地等用地。幼儿园的建筑用地宜参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标准?(GBJ99-86)的有关规定测算确定。

三、户外活动场地。幼儿园应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儿童人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包括儿童游戏场地、30米软覆盖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有足够活动的玩沙、玩水区〔贮水深度不得超过0.3米〕和儿童种植、饲养园地等。局部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布置。幼儿园应设置旗杆、旗台。

四、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幼儿园绿化率应不小于30%。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条幼儿园园舍建筑

一、幼儿园园舍建筑包括儿童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三局部,园舍建筑面积应根据规模和当地实际确定。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定额见表2。

表2: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二、活动及活动辅助用房

1.活动室。每班一间,原那么上应设在阳面,光线充足,玻地比为1:5〔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儿童进餐之用。活动室室内空气流通,无污染,有防寒保暖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墙面应有作品展示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2.寝室。每班一间。供幼儿睡眠使用。寝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如寝室与活动室合用,使用面积不得小于90平方米。

3.卫生间。每班一间,原那么上要有给排水系统,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内设男孩小便槽或4个小便器,设置不少于4个蹲式便器或便槽,有不少于6个水龙头的盥洗池、2个淋浴位和1个污水池。盥洗间应与厕所分间或分隔。

4.衣帽、教具贮藏间。每班一间,不小于9平方米,可设在活动室的前厅,供贮藏中、小型教玩具、儿童衣被鞋帽等用。

5.综合活动室。每园至少设置一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100平方米〔3班〕、120平方米〔6班〕、140平方米〔9班〕、160平方米〔12班〕,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大型游戏及召开会议、教师培训、家长指导和观摩教育活动等用。

6.专项活动室。原那么上每园设一间以上,如美术创意室、角色游戏室、科学探究室等,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三、办公及辅助用房

1.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教师办公室、财会室等,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60平方米〔3班〕、80平方米〔6班〕、110平方米〔9班〕、140平方米〔12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资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供幼儿园存放资料、档案及教职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制作、陈列教具用。

3.会议室。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15平方米〔3班〕、20平方米〔6班〕、25平方米〔9班〕、30平方米〔12班〕,供幼儿园开会及对外接待用。

4.保健室。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12平方米〔3班〕、14平方米〔6班〕、16平方米〔9班〕、18平方米〔12班〕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用。

5.晨检、接待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6.值班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用。

7.贮藏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用。

8.传达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收发用,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可与晨检、接待室合用。

9.教工厕所。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四、生活用房

1.厨房。合理设置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洗消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得小于70平方米〔3班〕、80平方米〔6班〕、90平方米〔9班〕、100

平方米〔12班〕,做到布局合理,符合操作流程要求。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应有连廊连接。

2.浴室间、洗衣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得小于8平方米〔3班〕、10平方米〔6班〕、20平方米〔9班〕、30平方米〔12班〕。

3.开水消毒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6平方米〔3班〕、8平方米〔6班〕、10平方米〔9班〕、12平方米〔12班〕,供幼儿园烧开水及餐具、毛巾、水杯等物消毒用。

4.炊事员休息室。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11平方米〔3班〕、13平方米〔6班〕、18平方米〔9班〕、23平方米〔12班〕,供炊事员更衣、休息用。

第四章幼儿园保教队伍

第十一条教职工编制

幼儿园应按?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配备教职工。

第十二条学历资历

一、幼儿园工作人员需接受过专业教育或培训,持证上岗;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严禁上岗。

二、幼儿园园长原那么上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幼儿教师应具有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中幼师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或幼儿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四、保育员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能胜任保育工作。

五、保健医师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参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幼儿园卫生保健

第十三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儿童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四条建立晨检、消毒、隔离等卫生保健制度和健康检查制度,建立儿童身体发育状况评价和卫生保健各项统计资料档案,按有关规定对儿童和教职工进行体检,搞好方案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无法定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第十五条有严格的伙食管理制度,儿童食品采购渠道合理,平安卫生。编制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定期进行营养计算。全日制幼儿园原那么上每日三餐一点或两餐一点。寄宿制幼儿园每日三餐二点。

第十六条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制定并实施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方案,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个小时,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第六章幼儿园保育教育

第十七条按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开展规律,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辽宁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那么?,结合健康、社会、语言、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容,拟定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创设良好的幼儿园教育与生活环境,能反映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及园所文化。能够结合教育目标与内容,创设适合不同年龄班幼儿活动环境,表达教育过程和幼儿活动情况,具有平安性、教育性、艺术性、儿童化的特点。

第十九条设置灵活多样的与儿童年龄相适应的区域,如角色游戏区、语言阅读区、科学探究区、美工创意区、益智操作区、建构区、表演区等,空间设置科学合理,有足够的幼儿区域活动空间。按照?幼儿园装备标准?的要求,提供与区域游戏相适应的并与教育目标与内容相结合的游戏材料和玩具,充分利用和挖

掘当地资源和无害废旧材料,为儿童提供丰富的自制游戏材料及充分活动的时机。

第二十条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方案,坚持以游戏为儿童的根本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的开展。

第二十一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选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推荐的学前教材,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及不标准用书,杜绝小学化倾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实验、试点为由,向幼儿家长推销教材及其他书籍等产品。幼儿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悬挂各类牌匾。严禁从事违背教育规律或以盈利为目的的教科研实验活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切实加强保教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园长、分管保教工作的副园长要经常深入班级指导保教工作。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幼儿开展目标,各班有针对幼儿实际开展水平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方案。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保教研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园为本的教研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保育和教育研究活动。加强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做好备课、听课和评课等工作。

第七章幼儿园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办园指导思想端正,办园行为标准,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幼儿园园所文化建设,能根据幼儿身心开展特点和幼儿教育规律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克服小学化的倾向,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开展。

第二十五条制定幼儿园开展规划,建立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档案。实行目标管理及园长负责制。

第二十六条建立与社区、家庭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积极向家长和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加强对家长及有关人员科学育儿的指导。

第二十七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落实幼儿教师待遇,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建立平安防护和检查制度,实行由幼儿园园长负总责的幼儿园平安管理制度,各项平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幼儿园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儿童平安。

第二十九条建立幼儿园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能发挥档案、资料在幼儿园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联合下发文件之一〔辽教发【2021】5号〕。

幼儿园办园标准2

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1-07-04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不断加强我省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建设与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乡各级各类招收3-6岁儿童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新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中外合作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国家出台新标准,将根据国家要求适当调整。 第四条幼儿园内部设施设备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要求,配备种类较多、数量足够、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器械、设施设备及图书、玩教具材料。有充足的自制玩教具,并利用当地资源收集游戏材料。 第五条在做好根底教育强县、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根底上,争创星级的幼儿园,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及装备等可在此根底上提高标准。 第二章规模与选址布局 第六条规模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宜按6个班、9个班或12个班规模设置,最小规模不得少于3个班。每班儿童人数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6-30人;大班〔5-6岁〕30-35人;混合班30人。幼儿园也可设置托班〔2-3岁〕,一般为15-20人。 第七条选址与布局 一、幼儿园及其他招收并实施学前儿童教育的机构,园址应选在地址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排水通畅、场地平整、靠近居住小区绿化地带的地方。应远离地震危险地段、河道地段及污染辐射、强噪音等各类污染源,应避开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电子信号发射传播地、飞机场、生物实验场所等。不应设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XX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一、总则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 (二)规模 (三)规划设计 三、建设用地标准 (一)建设用地组成 (二)建设用地面积 四、园舍建设标准 (一)园舍建筑组成 (二)园舍建筑面积 (三)园舍用房面积 (四)园舍建筑标准 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一)总体要求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六、教职工配备标准 七、经费保障

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 2.XX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XX省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 4.XX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5.XX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 6.XX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 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2)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的地段。 (3)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4)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5)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应具有合理的规模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2.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

幼儿园设置标准

幼儿园设置标准 幼儿园设置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 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

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声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意识样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十受过幼儿保育员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总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二)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说明 (1)本《定额标准》是根据[(88)教基字108号]文的有关规定,从我过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园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2)本《定额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幼儿园,所列基本、一般、较高三项标准均系低限,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相应提高标准。 (3)活动室是幼儿园最基本的用房,根据寓教虞活动之中的原则,活动室必须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筑游戏、表演游戏、智力游戏等)和教育活动的需要。考虑到全日制幼儿园每天午睡时间仅2小时,本《定额标准》将午睡、进餐和活动合并于一室。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与寝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4)凡具备场地条件和新建园舍或改建,扩建(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园舍)都应执行《定额标准》中的一般标准,有条件的应执行《定额标准》中的较高标准。(5)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0、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6)幼儿园的规模与本表列标准一一致时,可参考6班、9班的定额适当增加或减少。 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基本标准表 类型:全日制幼儿园单位:平方米

幼儿园办园条件

大河屯大李庄未来星幼儿园办园条件 一、办园条件 (一)园舍 1、园址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2、占地面积1900平方,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2m2,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4m2以上。 3,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教室内玩教具齐全。每班面积50m2以上,活动面积充足。 4、本园设有多功能活动室,行政办公室,保健室等相应设备。 5、有二套大型小型室外玩具及各种小型玩游戏教具。 6、桌椅,床,厕所符合儿童特点,室内毛巾架,口杯架齐全。 7、我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扩建教室7间,解决了生源增加的问题,新买草坪300平方,新购两辆大型中型宇通校车,两年内已投资六十多万。 8、校园一直保持干净,卫生的状态,有专人打扫卫生,园内墙壁全部进行喷绘美化,室内美化并有手工装饰。 9、幼儿食堂,厕所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卫生干净无死角。 10、我园周边无垃圾场,养殖场等污染源,环境良好。 (二)规模

1、规模适宜(6个班)。 2、按年龄分小、中、大班。 3、班额符合要求:小班(3—4岁)25人左右,中班(4—5岁)30人左右,大班(5—6岁)35人左右。 (三)人员 1、编制合理,每班教师1人,保育员1人。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 3、工作人员中无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 (四)设施 1、幼儿人人有合乎标准的桌椅。 2、班班有玩具、电视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 3、园内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3种以上,每班有各种教具5种以上。 4、有盥洗设备、饮水桶、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冬季取暖设备安全。 5、保健室有药柜、保健资料柜,备制一般的内服外用药品,有身高、体重测量器及简单的医疗器械。 6、厨房有消毒设施,蒸箱,电锅,有食品存放处。 二、园务管理 (一)办园方向 1、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幼教两个“法规”,积极进行幼教改革。 2、有切实可行的三年办园规划和实施计划。 3、坚持教养并重,保教结合,有为家长、幼儿服务的具体措施,坚持一贯性,

幼儿园建设标准

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幼儿园建设标准 (报批稿) 建标X X X – 2 0 1 2 2012 北京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X X X – 2 0 1 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2____年__月__日 2012 北京 前言 《幼儿园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xx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江苏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幼儿园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要求,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完成了《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编制,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幼儿园的意见后,经审查会议通过后形成报批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布局、选址与园区规划,建筑面积指标,房屋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主要起草人:王珏、孔庆高、马晓东、胡夏闽、凌虹、韩叶祥、姚静、王莉、孟媛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 第三章布局、选址与园区规划 (6)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房屋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10) 附录一术语 (13) 附录二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4)

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 一、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 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山岗; 6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数量 1幼儿园规模及班额招收3~6岁幼儿的全目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 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寄宿制不超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 一、总则 (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对幼儿园评估和督导的基本标准。 (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幼儿园。各项办园指标,是我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应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本标准。 (四)本标准将幼儿园建设用地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将各类园舍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考虑到各地经济条件和地域、城乡差异,必备指标又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农村新建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不应低于Ⅰ级指标,其园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中的一级指标,城镇新建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不应低于Ⅱ级指标,其园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中的二级指标。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若国家有新的规定和标准,按国 —1 —

家标准执行。 二、设置与规划 (一)设置与规模 1.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3)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网吧、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及污水处理站、通讯发射塔(台)等辐射污染源、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2.原则上城镇每1万人、农村平原地区每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新建5000人口以上小区应配套建设1所幼儿园。 3.幼儿园规模一般以6-18个班为宜,农村地区可设3个班的幼儿园。 —2 —

保定市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1.民办幼儿园可设置为全日制、半日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 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2.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应达到3个班,原则上不超过15个班。 3.民办幼儿园班容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其中小班应在20-25人之间, 中班应在25-30人之间,大班应在30-35人之间,混合班不超过30人。寄宿制幼儿园班容量酌减。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4.民办幼儿园的园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 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主要用房应与铁路、高速、城市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保持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园。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工厂、加油站等不利于幼儿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 5.民办幼儿园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用地和集中绿化 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设置应相对独立。民办幼儿园利

用平房举办的,应当有独立院落。利用多层民用建筑举办的,必须设置在首层。利用商业建筑举办的,不得超过第三层。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5年。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和安全、消防等鉴定材料。 6.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与保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 的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其中,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活动室每班一间,综合活动室一间,满足需要的儿童厕所和盥洗池等,寝教合用的活动室面积应该满足相应需求;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医务保健室、贮藏室、教职工厕所等;寄宿制幼儿园生活用房包括寝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厨房、开水消毒间、炊事员休息室、洗衣房等。 7.民办幼儿园应有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 生及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卫生保健设备、防暑和取暖设备、设备、就餐和住宿设备、专业用书及资料等。其中,室外大型玩具器械应达到一定数量;医务保健室应备有常用的幼儿卫生保健器械、卫生消毒等用品;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新装修的园舍或塑胶场地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报告确定安全后,方能进驻和使用;民办幼儿园应在当地公安、

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办园标准 一、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 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一)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二)教师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三)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保育职业培训;获得幼儿园保育员任职资格证书。 (四)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五)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班额 园长:3个班以下学前教育机构设1人,4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2人;10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3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教师:城市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2-3名专职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0-15;农村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1。5—2名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5-20.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三岁以上班平均每班配备1人,三岁以下班平均每班配备2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按1:45的比例配备,少于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人数酌减。 保健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1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寄宿制学前教

大中型幼儿园的界定标准2024

大中型幼儿园的界定标准2024 大中型幼儿园的界定标准2024 一、规模标准: 1.办园场所面积:大中型幼儿园应有相应的办园场所,场所面积应不 小于2000平方米。 2.教学区域:教学区域应占办园场所的比例不小于50%。 3.绿化面积:大中型幼儿园应有相应的绿化面积,绿化面积应不小于300平方米。 二、教职员工数量标准: 1.幼儿园教职工总数:大中型幼儿园的教职工总数应在50人以上。 2.专职教师数量:大中型幼儿园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在30人以上。 3.行政及后勤人员数量:大中型幼儿园的行政及后勤人员数量应在 20人以上。 三、教学设施标准: 1.年龄分班设施:大中型幼儿园应有相应的年龄分班设施,包括独立 的幼儿活动室、睡眠室、洗手间等。 2.多功能教室:大中型幼儿园应设有多功能教室,可用于托幼、实践 活动和课外活动等。 3.室外活动场地:大中型幼儿园应有相应的室外活动场地,包括草坪、操场、户外游乐设施和种植园等。

4.图书及阅览设施:大中型幼儿园应有较为丰富的图书及阅览设施,包括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读器等。 四、教育质量标准: 1.教师专业素养:大中型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幼儿教育的基本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2.教学计划与活动:大中型幼儿园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多样化的教育活动。 3.儿童评估与跟踪:大中型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儿童评估体系,对每个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为后续教育提供参考。 以上仅为大中型幼儿园的一般界定标准,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选择幼儿园时,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孩子的个性特点和教育理念等因素进行选择,确保能够为孩子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资源。

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是为适龄幼儿提供全日制教育和托育服务的机构。为了确保 幼儿园的质量和安全,各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办园标准。下面将介绍 一些典型的幼儿园办园标准。 一、教学环境标准 教学环境是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重要场所,其环境布置应符 合安全、卫生和教育需求。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要,教学环境应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 幼儿园场地 幼儿园应具备足够的场地和安全的室内外环境,保证幼儿能够安全、自由地进行游戏和活动。室内场地要求通风、明亮,能够容纳合适数 量的幼儿,同时配备合适的教学设备和玩具。室外场地应具备安全防 护设施,如围栏和软垫等,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2. 安全设施 幼儿园应设立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疏散通道、急救 箱等,以应对紧急情况。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幼 儿在园内的安全。 3. 卫生环境

幼儿园应保证幼儿的卫生环境,包括定期消毒、通风和保持教室的整洁。幼儿园应配备合适的卫生设施,如手洗池和卫生间,以便幼儿在幼儿园期间能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教师素质标准 教师是幼儿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对幼儿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标准: 1. 学历和资质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与其从事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和资质,通常要求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还应持续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保持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更新。 2. 教育理念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并能够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对幼儿进行循序渐进的教育。教师应关注幼儿的个别差异,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能力特点,制定合适的教育计划。 3. 爱心和耐心 教师应具备足够的爱心和耐心,关注每个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教师应以幼儿的利益为重,耐心倾听幼儿的需求和问题,并给予恰当的引导和支持。 三、教育课程标准

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与要素

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与要素 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与要素 幼儿园是为3至6岁儿童提供教育和照顾的地方。为了确保幼儿园提供高质量、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评估标准和要素非常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幼儿园办园评估的标准和要素。 一、教育目标与内容 1.教育目标:幼儿园应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包括认知、社交、情感和身体发展等各个方面。教育目标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并且能够满足儿童个体发展的需要。 2.教育内容:幼儿园应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内容,包括游戏、手工制作、音乐舞蹈、艺术创作等多种形式,旨在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师资力量 1.师资配备:幼儿园应具备足够的教师数量和质量。教师应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经验,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培训:幼儿园应建立教师培训制度,确保教师持续学习和提高教育水平。 三、教学管理 1.班级管理:幼儿园应建立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包括班级规章制度、

学生档案管理、学业跟踪等。 2.教学资源:幼儿园应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书籍、玩具、教具等,以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环境。 3.教学评估:幼儿园应建立个性化的评估制度,以了解每个儿童的学习进展和需求,并及时提供适应性的教学。 四、安全与卫生 1.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止意外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卫生管理:幼儿园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幼儿园日常清洁,定期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五、家园合作 1.家长参与:幼儿园应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幼儿教育,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互动活动。 2.家校沟通:幼儿园应建立畅通的家校沟通渠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六、环境设施 1.办园场所:幼儿园应拥有适宜的办园场所,包括教室、室外活动场地、食堂等,满足儿童教育和生活的需求。 2.教育设施:幼儿园应配备适宜的教育设施,包括黑板、投影仪、音响设备等,以提供高质量的教学环境。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是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其基本办园条件对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幼儿园场所、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及安全标准四个方面来介绍幼儿园的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一、幼儿园场所 1. 场地合理布局:幼儿园应有合理布局的室内外场所。室内场所应设置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食堂、卫生间等功能区,并配置相应设施。室外场所应设立活动场地、操场、游乐区等。 2. 安全设施完备:幼儿园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同时,防护措施也很重要,如防护栏杆、软垫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3. 环境整洁卫生:幼儿园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洁并消毒。室内空气应流通畅通,室外环境应无毒害物质的污染。此外,园内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二、师资力量 1. 专业幼教师资:幼儿园应有合格的幼教师资,师资队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教师要具备幼教教育背景,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热爱幼儿工作并有耐心。

2. 师生比例适宜:幼儿园的师生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合适的师生 比例可以保障教师对每个幼儿的关注和指导,促进幼儿个体的全面成长。 三、教育设施 1. 教具设备齐全: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教具设备,如桌椅、玩具、教具等。教具设备应安全无毒,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促进幼 儿的学习和探索能力的发展。 2. 教室布置温馨:幼儿园教室应布置温馨、多样化的环境,有利于 幼儿的观察和探索。教室内应具备舒适、安全的条件,如合适的温度、照明设备等。 四、安全标准 1. 安全意识培养: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帮助幼儿学会避免安全 事故。教师需要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幼儿的自我 保护意识。 2. 卫生安全保障: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环境卫生,保证教室、 厕所等场所的卫生安全。食堂应具备安全设施,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综上所述,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是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和促进 幼儿发展的基础。只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才能提供良好的幼儿教育 环境,全面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幼儿园等级划分

幼儿园等级划分 一、特级幼儿园 特级幼儿园是幼儿教育质量最高的一类幼儿园,其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都达到了一定的标准。特级幼儿园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特级幼儿园的教师具备高学历和丰富的教育经验,能够科学地组织教学活动,关注每个幼儿的个体发展。特级幼儿园的环境设施也很完善,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安全舒适的室外活动场所以及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特级幼儿园的管理机构规范,家长和社会对其评价普遍较高。 二、一级幼儿园 一级幼儿园是在特级幼儿园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的一类幼儿园。一级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较为完善,能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具备较高的教育质量。一级幼儿园的教师具备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教育经验,能够科学地组织教学活动,关注幼儿的个体发展。一级幼儿园的管理机构规范,家长和社会对其评价较好。 三、二级幼儿园 二级幼儿园是一类普通的幼儿园,其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和师资力

量较为一般。二级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相对较少,但能够提供基本的教育服务。二级幼儿园的教师学历和教育经验相对较低,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二级幼儿园的管理机构相对简单,家长和社会对其评价一般。 四、三级幼儿园 三级幼儿园是幼儿园等级划分中的最低级别,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相对较差。三级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有限,教学质量较低。三级幼儿园的教师学历和教育经验较为一般,对幼儿的教育关注程度较低。三级幼儿园的管理机构相对简单,家长和社会对其评价较差。 幼儿园是孩子们教育生活的起点,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在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师资力量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特级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是幼儿教育质量最高的,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资源。二级幼儿园和三级幼儿园的教育条件相对较差,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 对于家长来说,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是非常重要的。家长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个体差异,选择符合孩子需求的幼儿园等级。在选择幼儿园时,家长可以参考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育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幼儿园的整体情况。此外,家长还可以通过参观幼儿园,与幼儿园的教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稚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稚园办园基本标准 为加强幼稚园建设和管理,提升幼稚园办园水平,促进幼稚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适龄儿童接收基本、有质量学前教育,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所指幼稚园是对3—6周岁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机构。本标准共分为设置与规模、园舍建设、设施设备、教职员配置、经费保障、保育教育、园务管理等7个部分46条。本标准是本省幼稚园要求达成基本标准(本标准中包括相关内容,凡国家出台相关最新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定、管理幼稚园主要依据。小规模幼稚园、幼儿班基本办园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 一、设置与规模 1、幼稚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标准,依照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以及生变动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原因,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独立设置。

2、幼稚园设置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标准上城市每5000人设置1所6个班幼稚园,10000人设置1所12个班幼稚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应按国家和省关于要求配套建设幼稚园。城镇幼稚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通常不超出360人。 人口较少农村地域幼稚园可结合实际适当减小办园规模。人口密度大、有条件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小或偏远地域行政村可依靠乡镇中心幼稚园举行分园;人口较少、距离较近行政村之间可联合办园。有条件农村小学可附设幼稚园(班)。农村幼稚园规模通常应在3个班以上。适龄幼儿数不足3个班可举行独立幼儿班。 3、幼稚园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选在地质条件很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分、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围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地段。 (2)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3)必须与铁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安全、卫生防护距离。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阴影区等。 (4)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化工厂、洗煤厂、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

北京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 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 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 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 全月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 — 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声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意识样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十受过幼儿保育员培训。 11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二级幼儿园标准

附件2.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 申报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 二○○八年三月

说明 一、本套工作用表供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时使用,也可作为幼儿园申报等级时的自评用表。共包括五部分:(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三)幼儿园自评报告;(四)评估组评估报告;(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凡申报评等级幼儿园,应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评,并填好本表格(一式三份),然后向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书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照相应的等级标准对幼儿园进行评估。 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其中三级指标具体规定了各等级幼儿园应达到的标准。每一条三级指标一般都包含若干具体要求,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四、幼儿园在自评或教育行政部门在考评时,应对照每一条评估标准,根据实际达标的情况,确定其相应的分值,最后合计其总分。幼儿园必须达到相应等级满分的90%以上,方可通过评估,认定为该等级。其中,一级幼儿园满分为150分,达到135分以上方可评估通过;二级幼儿园满分为120分,达到108分方可评估通过;三级幼儿园满分为100分(另外,乡镇中心园申报三级幼儿园有1条2分的加分项目),达到90分以上方可评估通过。分值计算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组的考评分数为准。 五、评估人员可在“备注”栏中说明被评估幼儿园在该项指标上扣分的具体原因,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在三级指标的序号栏中标有“★”符号者为“必达指标”,实行“一条否决”原则,如有任何一条必达指标考评分未达到该指标分值的85%,则整个等级评估不予通过。在本指标体系中,一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8条;二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7条;三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2条(如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则另外还有1条必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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