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银行标准版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二)承兑商业汇票;

(三)开立信用证;

(四)出具保函;

(五)其他授信业务:。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甲方合法拥有质押权利并享有处分权,质押权利并非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质押权利及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八)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担保与转让。

(十一)如果乙方实现质权须第三方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存单、仓单、提单、票据、应收账款质押),则甲方保证,该第三方不会主张抵销、留置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第三方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十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第二条质押权利

(一)甲方以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二)如果“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权利与乙方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或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不一致的,乙方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或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为质押权利。

(三)若质押权利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或者乙方收执的质权证书或质押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甲方应以最大的谨慎维持质押权利的有效性和价值,防止因为超过规定的期限或者发生任何其他事由,导致质押权利失效或贬值。质押权利价值增加,增加的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质押担保。

(五)质押权利的孳息由乙方收取;孳息作为质押权利的一部分用于乙方债权的质押担保,但应优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

(六)如果质押权利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一)本最高额权利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本最高额权利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权利质押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四条质押权利的登记或交付

(一)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含记载、备案)的,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妥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应于质押登记完成当日将质权证书、质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质押权利的凭证交付给乙方。依法需要背书的,甲方应在权利凭证上完成背书后交付乙方。

(三)质权的实现需要第三方履行义务的,甲方应当将质押事实书面通知该第三方。

第五条主合同变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当事人变化

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1.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2.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随之转让,甲方应协助乙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所要求的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第三方妨碍

(一)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对质押权利(或其项下财产)进行注销、没收、强制收回、查封、冻结、扣押、监管、扣划、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质押权利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质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质押权利项下财产,以恢复其价值;

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3.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甲方自由处分。

第七条质押权利先于主合同债务到期

如质押权利存在兑现或提货日期,并且该日期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乙方有权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之前要求兑现或提货。所兑现资金或提取的货物应存放于乙方指定的账户或场所。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将提取的货物代替质押权利用于质押或抵押;

(二)将兑现的资金或者提取的货物进行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者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甲方自由处分兑现的资金或提取的货物。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或提前行使质押权利。

(二)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质押权利的价值(下称“暂定价值”),均不表明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乙方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若以质押权利抵偿乙方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权利抵偿乙方债权的依据,届时质押权利的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

(三)乙方实现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甲方。

(四)甲方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对甲方的质押权利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质权或先处分质押权利为前提条件。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 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三条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抵押人的义务: 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权利质押合同协议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甲方合法拥有质押权利并享有处分权,质押权利并非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质押权利及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八)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担保与转让。(十一)如果乙方实现质权须第三方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存单、仓单、提单、票据、应收账款质押),则甲方保证,该第三方不会主张抵销、留置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第三方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徽商银行 负责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的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3 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已经充分了解,确认债务人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 1.4 甲方具备担当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义务不违反甲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若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甲方的抵押担保符合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

1.6 甲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或限制)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臵、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臵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等,如因上述情形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 2.1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抵押担保范围 3.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 (金额大写)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3.2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四条抵押财产 4.1 甲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4.2 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精品 2020-12-12 【关键字】情况、方法、文件、有效、主动、继续、充分、持续、执行、了解、措施、需要、事权、权利、能力、方式、设置、宽容、协商、履行、主张、形成、管理、保证、优先、维护、解决、实现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质权人(全称): 出质人(全称):(1) (2) (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大写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出质的权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出质的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并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出质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章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出质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转让。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720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 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最高额抵押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版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版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 质权代理人:____ 债券发行人:____ 第一章总则 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人发行的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出质人--即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质押物为发债机构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质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质权--指在质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债券发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务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质押物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乙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中的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做出过任何处分,特别是未设立过任何质押;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

最高额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期发放的贷款。 每笔贷款发放根据借款人合理需要、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资金供应可能等确定,贷款发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抵押人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上述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三条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总计万元(详见抵押物清单号,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抵押人的义务: l.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妥善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保证其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负担。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给予配合协助。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等文件交贷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从规定。 6.对贷款人要求保险的抵押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财产保险应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把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 7.抵押人负责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保险等事宜及全部费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经营机制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4)申请破产、歇业、解散;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6993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版

权利质押合同通用版 权利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银行标准版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下列第项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一)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二)承兑商业汇票; (三)开立信用证; (四)出具保函; (五)其他授信业务:。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五)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 (六)甲方合法拥有质押权利并享有处分权,质押权利并非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未被查封、扣押、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七)质押权利及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八)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质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九)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利(及其项下财产)转让受限制、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担保与转让。

最高额抵押合同完整版

最高额抵押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抵押人: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为确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经各方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可周转性或分

最高额抵押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电话:

鉴于乙方为(下称“债务人”)连续办理人民币借款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签订借款合同(简称主合同)。 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财产 一、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二、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 单”或者乙方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 (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 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 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四、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甲方应按照乙方 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一、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第三条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第四条主合同变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个人的情形)(1)

合同编号:【银团质字年号-】 银团贷款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出质人为自然人): 质权人: 牵头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代理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参加行(社):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银团借字年号】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权利质押担保。出质人、质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一)出质人:指 (二)牵头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三)代理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四)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是本合同的质权人之一。 (五)质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 第二条质押权利 (一)出质人以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二)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与“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权利不一致的,以质权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表明的权利为质押权利。 (三)若质押权利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或者质权人收执的质权证书、质押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出质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出质人应保证质押权利的价值和有效性,防止因超过规定的期限等其他事由,导致质押权利贬值或失效。质押权利价值增加的,增加的部分仍作为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权利所生孳息,孳息作为质押权利的一部分,与质押权利共同用于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 (六)如果质押权利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质权人债权实现,出质人应按照质权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 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 壹:出质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

最新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农村信用社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ⅩⅩ农村信用社 HEILONGJIANG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社咨询。您在本合同上的签字将被视为您已充分注意并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 质权人(全称): 出质人(全称):(1) (2) (3) 鉴于出质人愿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借款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大写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余额内,质权人依据与 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质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处置费用、过户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人,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出质的权利 1、出质人同意以出质。上述出质权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 号),该质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出质权利暂作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出质权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出质的权利享有合法、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出质的权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并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该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抵押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全称):(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丁抵押人愿为抵押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抵押权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与债 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人民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贴现□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 □银行保函 □进口押汇 □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 □其他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 [编号为:的《调剂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债务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甲方以本合同第十七条“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乙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孳息及代位物。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 甲方保证签约时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抵押权人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情况。 除在本合同中已作特别说明外,甲方特别说明,在该抵押物上存在乙方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其金额及范围是本合同第二条。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 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及占用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第四条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除外。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继续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应有效至本息全部完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第五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以抵押物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对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出现但不限于下列使抵押物的完好状态或完整价值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有权要求甲方在15 个法定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 (二)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三)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 (四)抵押物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的。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权利质押合同(正式版)样本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权利质押合同(正式版)样本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权利质押合同样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 第三章甲方声明及保证 第四章乙方声明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被质押的权利 第九章权利凭证的移交 第十章被质押权利的处分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质押登记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出质人: 质权代理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丙方向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银行批准,发行

循环借款合同

编号:YB-HT-021247 循环借款合同 Revolving loan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循环借款合同 循环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20)循环借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及号码(甲方为自然人的): 贷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循环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四)甲方承诺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3.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5.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借款额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系指在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的本金余额的限额。在额度有效期间内,甲方对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只要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甲方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论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甲方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甲方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 本合同所称循环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 第三条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额度有效期间”)。在额度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

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 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 月 ___ 日 第 1 页共11 页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抵押权人(全称): 抵押人(全称):(1) (2) (3) 鉴于抵押人愿为抵押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 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 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 当日卖出价折算。 (1)抵押权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V”的为准): □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 □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 □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 □其他业务: (2)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

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尚未受偿本金币种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抵押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 号),该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币种及大写金额),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 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最高额抵押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 更新于:2015年11月12日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确定期间内,债务人的义务能够得以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所列财产设立抵押,“抵押财产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一: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债务包括: 1、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与债权人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合同。 2、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与债权人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合同。 3、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与债权人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合同。 【随身法务提示:最高额抵押不以债权真实存在为前提,如主合同不存在的,可以删除上款。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效力包括以下________________项: 1、主合同债务; 2、主合同债务利息; 3、债务人违约金; 4、债务人滞纳金; 5、债务人赔偿金;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随身法务提示:根据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权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因此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应当从抵押物拍卖价金中扣除,不应算入最高额内。】 第四条甲方声明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甲方对抵押财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财产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随身法务提示:抵押物为共有物的,抵押人以自己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