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技能认证管理制度

人员技能认证管理制度
人员技能认证管理制度

3C认证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3C认证管理制度 (2007A版定稿) 编制:品管部 审批: 生效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 3C认证的实施经办 (3) 第四章 3C认证的日常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5)

3C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 信心密切相关。 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 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 (二)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 (四) 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 (五) 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 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 (七) 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 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 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 (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 (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 (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 (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

生产类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生产类人员职业资格认证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鉴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的生产技术人员队伍,制定《内部职业资格认证生产技术类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生产类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权责 第四条评定原则 (一)公平原则。对所有申请人员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有所偏私。(二)公开原则。对考评过程中的一切信息均应公开,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实事求是原则。对员工的工作实践及工作业绩应该实事求是,客观看待,不应夸大或贬低。 (四)逐级申请原则。评定中不鼓励越级申请;建议由低到高,逐级申请评级。 (五)创新能力和业绩优先原则。对于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技

术人员,经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同意,可越级评定其技术职等。第五条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 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的专门操作机构,其组成人员主要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业务单位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本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日常运作及委员会成员的召集。 第六条评定频度 1.集团内职业资格认证频度为每年一次,每年3月份提出评定申请,经资格审查后,4月份组织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进行考评,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进行内部职业资格认证。 2.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资格评审,并根据本办法召集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成员组织职业资格认证实施。 第七条评定级别以及薪酬福利

1.生产技术人员的薪酬福利由其评定的职等确定,参考上表; 2.以上所产生技能津贴纳入制造费用项目。 第八条评定程序 (一)申请 职业资格认证可有两种申请方式,分别为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 (二)评定办法 1.职等分类 2.评定方式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610-84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 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 3条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性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特殊岗位技能认证程序

特殊岗位技能认证程序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特殊岗位资格证管理规定 1目的 保障公司特殊岗位员工能符合岗位要求,做到100%持证上岗;并使公司员工有接受再学习的机会,使其知识和技能与岗位要求相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特殊岗位员工资格证管理及职称考试管理。 3引用标准 无 4定义 特殊岗位:是指对根据产品流程及制造流程中对公司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岗位。 5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上岗资格及职称考试人员资格审查; 各部门负责上岗资格培训及申报. 6工作程序 特殊岗位管理 检验员、计量员、化验员、驾驶员、焊工、喷枪手、叉车工、电工、锅炉工、电梯工资格证审核机构 叉车驾驶员、计量员、电工、锅炉工、电梯工需有国家认可的考核机构颁发的资格证; 特殊岗位人员资格管理 属国家机关规定要求持证的岗位,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 对公司内部规定的特殊、关键岗位在员工正式上岗前,需经过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方可上岗。 对新入职或转岗到特殊岗位上岗前的员工,各单位指定1名合格辅导人员对其指导,在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作业。 资格证申请程序 对国家机构规定的特殊岗位在有效期到时,由作业人员填写《特殊岗位资格申请表》经相关主管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审核; 审查时间 国家机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按国家认证机构规定时间进行审查。

对公司内部规定的需持证上岗的人员,人力资源部每年6月份组织审查。 审核方式 审查采用书面考核和实操考核方式。 结果处理 对审查不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取消其上岗资格,根据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培训,对再次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费用报销说明 特殊岗位新报到员工上岗必须具有的资格证书,原考试费用自理。 考试期间发生的假期视为带薪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 7相关记录 (人事)206-01A特殊岗位培训记录表 (人事)206-02A特殊岗位资格申请表

设备验证管理制度.doc

设备验证管理制度4 目的:制订本制度,明确设备验证目的范围、内容及方法,以便设备验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范围:适用于设备验证方案的编制。 职责:设备验证小组、生产部、质量部、人员和各部门人员 内容: 1概述:介绍设备的适用范围、性能、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等。 2验证目的:通过对该设备进行相关项目的验证确认、达到全面地了解,对设备有一个正确的评价,确保产品在使用设备时能符合产品的工艺要求。 3设备验证小组负责验证时间安排,包括验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各个时间节点的控制。4验证前准备工作: 4.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简介、设备订购合同(包括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技术参数、维修服务等)。 4.2现场考察及评价,考察人及部门。 4.3设备、文件、资料、附件(列举)。 4.4评价及结论。 5安装确认: 5.1设备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辅助设备名称规格。

5.2设备上计量仪表的准确性与精密度,制订校验计划。 5.3设备的安装地点,安装条件,安装过程和安装后的确认。 5.4设备所应备有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5开箱验收内容、要求及记录。 5.6与配套的公用系统验证情况(如压缩空气、电及电的备用系统说明,给排水,通气,清洁用和集尘用真空,通风、净化、捕虫、防鼠、清洗)。 5.7起草SOP及记录(草案):操作SOP 、清洁SOP。 5.8设备备品、备件清单产地。 5.9润滑剂品种型号。 5.10安装图。 6运行确认: 6.1具有要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草案; 6.2设备各部分用途说明; 6.3工艺过程详细描述; 6.4试验需用的检测仪器; 6.5检测仪器的校验(在验证前、后务必进行一次校验,可证实检测结果可信与否); 6.6设备需试验的主要参数;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 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分公司、省公司各直属单位、各省专业公司: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对全业务经营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将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增加认证范围 继续开展通信业务营销员、通信营业员、客服代表,线务员、宽带终端安装维护员,交换、传输、电源、IP、无线网络优化、基站维护等各类机务人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认证。在此基础上,新增企业信息化类信息应用开发与维护、信息数据管理、信息业务支撑[计费结算])等四级岗位技能认证。集团公司岗位技能认证新增项目,根据集团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企业信息化类信息应用开发与维护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应用开发的需求分析与管理、开发商管理、应用系统的开发、测试、实施推广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信息数据管理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数据管理的需求分析、数据架构设计、数据标准与程序、数据存储与备份、数据安全、批量

数据处理、数据分析等工作的人员;信息业务支撑(计费结算)岗位认证对象为从事计费、结算系统的规划、工程建设、专业管理、系统运营等重要环节的工作人员。 二、加大高等级的技能认证力度今年加强高技能人才 队伍建设工作是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 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高技能人才队伍分为销售技能型、服务技能型和维护技能型三类,分为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三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是通过岗位技能认证(职业技能鉴定)、劳动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多种选拔评价手段,培养一批技能高,解决一线实际问题能力突出,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能够满足全业务运营和转型业务发展的一线销售、服务和维护工作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因此,各单位在岗位技能认证工作上要加大高等级的认证力度,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加高等级的认证培训和认证考 核,逐步增大高等级证书的持证率。 三、加强外包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外包从业人 员的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到外包业务的服务质 量。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各单位要指导外包公司加强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定有效管理措施。要将外包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督促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编号:SM-ZD-13416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认证质量,促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活动,是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认可、培训、注册等工作。 第四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组织都可提出申请。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部际协调机构,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

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ISO14000系列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认委)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及认可后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注委)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注册及对培训机构的认可。 第八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依据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要求 第九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须经环认委认可;从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咨询工作的人员及相关培训课程须经环注委注册;环境管理体系咨

职业技能管理办法参考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无缝对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是指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要求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核,按照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包括: 一、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分类中的职业技能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 二、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国家规定的各种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如,电工、制冷、电梯、焊接等)。 三、行业岗位证书 国家规定的根据行业特点颁布的执业资格证书( 如报关员、单证员、施工员、会计从业资格等)。 第四条学院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每位学生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五条学院鼓励学生考取高等级职业技能证书和多种职业技能证书,提高自身的综合职业能力,拓宽就业面,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六条学院成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由分管继续教育的学院领导及继续教育学院、评建办、教务处、财务处和各系(部)的领导组成。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 第七条学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考证管理中心”)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部门,基本职能是统筹全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认证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任何部门或个人,若需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校外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考证,应先向“考证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考证管理中心”以学院利益及服务学生为宗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部门或个人回复或协调,协调不成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三章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负责研究和组织协调、落实全院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证的各项事宜。 第九条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统筹和协助系(部)向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行(企)业及国际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本院的培训考核点、办理相关申报的手续。第十条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的开拓与推广,为学院及面向社会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服务。 第十一条利用橱窗、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向各系(部)提供国家各类职业技能(工种)考证的信息、材料和国家、省、市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及咨询。 第十二条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评估方案,组织制定“以证代考”制度,与系部共同商定各专业的必考证书项目和选考证书项目。 第十三条会同学院评建办、教务处、各系(部)将必考证书项目纳入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材选用等方面同步为学生获得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全面接轨。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可直接参加鉴定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第十四条汇总各系(部)组织的学生考证报名,向相关职业鉴定管理机构上报学生报名材料、

001-验证管理制度 再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过程的验证。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产品上市前,其所有生产过程均应经过验证,验证工作应保证其全面性。 2.所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方面应进行验证。影响因素包括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设备(包括公用工程和分析仪器)、方法、环境等。 3.生产过程的验证。 3.1验证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3.1.1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质管部、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负责人组成的厂 验证领导小组,根据不同验证对象成立专门小组。 3.1.2验证小组负责制订验证方案、整理、起草验证报告。 3.1.3验证方案及验证报告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验证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批 准。 3.1.4所有工作均应按批准的方案去做。 3.2验证的内容包括厂房、设施验证、设备验证、空气净化系统验证、纯化水系统验 证、工艺验证、清洗验证、分析仪器验证等。 3.3验证的步骤 3.3.1确定质量目标。 3.3.2找出可能引起质量改变的因素。 3.3.3制订、实施验证方案。 3.3.4在验证过程中应注意:验证实验应当在“坏条件”下进行;工艺验证实验至少 进行三次;实验结果必须可以重视。 3.3.5试验资料等应有详细的记录。

3.4验证报告应包括:验证方案的参考资料;校正和认证的原始数据;总结和结论;生产过程的最终批准。 4.所有验证的有关资料与报告由质管部保存。

目的:建立生产过程发生改变时,进行重新验证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所有再验证的工作过程。 责任:质管部、供应部、生产部、工程部、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1.再验证分为如下三类: 1.1强制性再验证—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的。 1.2“改变”性再验证—设备、工艺等发生明显变化时。 1.3“定期”再验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的。 2.强制性再验证指政府机构或法律要求进行的再验证,包括测试仪器的校验和认证;压力容器等的验证;灭火器材的验证。 3.生产过程改变就可能对产品质量有影响所需进行再验证,具体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工艺、设备、设施、操作程序、产品的处方或批量等的改变,或常规试验数据显示出有改变的迹象及其它相关的改变。 4.强制性再验证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为各部门相关人员。改变性验证和定期再验证根据具体验证内容确定组长及成员。 5.验证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制订再验证方案,制定应注意下列事项: 5.1即使生产过程没有变化,也需要定期进行再验证。 5.2强制性再验证必须按照法律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去做。 5.3对改变性再验证而言,重要的是要知道这种方法改变是“一次性”偏差,还是永久性偏差。此外,还要用最明确的试验方法调查这种改变对其它参数的影响。如有必要,还要做新的试验。 5.4定期再验证应首先审查自上次验证以来,中间控制和成品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以验

生产部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制度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日期 修订 页次 描述2012-3-6 全部新制定 1.目的: (3) 2.范围: (3) 3.职责: (3)

3.1岗位技能认证接口人 (3) 3.2生产部 (3) 3.3人力资源部 (3) 3.4相关部门 (3) 4.员工技能管理组织结构 (3) 5.名词解释 (3) 5.1员工岗位技能 (3) 6.岗位技能的级别: (3) 7.工作程序: (4) 7.1岗位技能认证方式: (4) 7.2技能认证标准 (5) 8.员工上岗资质认证流程: (6) 9.相关文件 (9) 10.相关记录: (9)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一线员工遵守公司的工艺质量要求,引导和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岗位技能,从而提升产品质量的目的。 2.范围: 2.1.1本文件适用范围:SST生产部一线员工岗位技能评价 3.职责: 3.1岗位技能认证接口人 根据生产车间或者公司的要求,受理认证申请,组织开展员工岗位技能鉴定; 定期参加生产部组织的岗位技能认证问题分析会; 负责向运营副总汇报岗位技能认证进度、成果等相关情况。 3.2生产部 负责触发岗位技能认证申请; 负责组织理论考试; 负责实际技能现场鉴定; 负责向鉴定小组提供产量考核、质量考核、工艺纪律考核、设备纪律考核基础数据; 负责鉴定结果的分析和改善。 负责鉴定结果的分级、上报和存档工作; 负责将员工的技能等级张榜公布。 3.3人力资源部 负责认证后的技能卡方法工作; 负责对认证优秀员工的激励工作, 个人薪资调整或晋升时,以此方案为依据之一,向S、A级员工倾斜考虑。 3.4相关部门 技术部负责认证理论考卷的拟定; 负责认证结果审议。 设备部负责设备主操技能评定。 4.员工技能管理组织结构 岗位技能鉴定小组总体负责人为运营副总;生产执行负责人为生产管理科主管。 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设备部、技术部和质量部分别设有固定岗位技能鉴定接口人。 具备岗位技能鉴定的人员为相关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或经过岗位技能认证具备培训能力的员工。 5.名词解释 5.1员工岗位技能 是指按照公司的工艺质量要求,评价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种能力,岗位技能包含理论知识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共2类能力。 6.岗位技能的级别: 岗位技能共分为六级:

GSP认证管理制度

北京格瑞纳健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目的:规范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发起、认证前准备、认证过程及通过认证后由认证到实施过渡四个工作流程的管理。内容: 1.GSP认证工作的发起。分为两类:初次认证和重新认证。 1.1初次认证是指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经营活 动开始之前,依法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依法获得认证证书的 过程。 初次认证的发起,应由总经理提出认证要求,由总经理办公室 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初步确定认证期限、认证范围,最后通过人 事行政部发放通知,通知物流部、销售部、总经办、质量管理 部、工程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内容应包含认证动员、认证期 限、认证范围等。

1.2重新认证是指已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的企业,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的认证程序,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和复审,并换发证书的过程。 重新认证的发起,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认证要求,总经理批 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质量管理部门确定认证期限及认证 范围,最后通过人事行政部发放通知,通知物流部、销售部、 总经办、质量管理部、工程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内容应包含 认证动员、认证期限、认证范围等。 2.认证前的准备 2.1组织准备:建立GSP认证领导小组,以领导、指挥、协调 认证工作。组长由企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授权的总工程师担 任,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领导小组下分设: 人员培训、硬件、软件系统工作小组。 在组织准备过程中,质量管理部应核查企业“机构与人员”准 备是否符合现行GSP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向人事行政部申 请聘用有资质的人员,并准备好《药品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图》,该图应包括各组织部门的功能与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2.2人员准备 质量管理部、人事行政部应确保各职能部门(人员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经营流程管理部门)有一名懂业务又具有表达 能力的技术负责人能实事求是的回答GSP认证检查员的问题。 质量管理部应准备好《药品批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文化程度 登记表》、《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文化程度登记表》、 《高、中、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2.3培训准备 在申报认证前,质量管理部、人事行政部要组织GSP认证的技

01验证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验证的方式和工作步骤,按照验证工作程序对需要验证的对象实施验证,使验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范围:验证工作的管理。 责任:验证程序中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内容: 1、定义: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在产品生产中,验证是指用以证实在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所用的厂房、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的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2、验证的方式及其应用范围 2.1、前验证 前验证是正式投产前的质量活动。系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必须完成并达到设定要求的验证。

前验证对新产品、新工艺、新处方、新设备来说,是开发计划的终点及常规生产的起点。对新产品、新工艺等,验证前必须检查各种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包括处方设计、筛选及优选;关键工艺及其变量、相应参 数控制限度、产品稳定性考察资料以及试生产中数据等资料。 质量管理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必须在其他验证开始之前完成。 2.2、回顾性验证 回顾性验证指以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旨在证实正式生产工艺条件适用性的验证。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以积累的生产、检验和其他有关历史资料为依据,回顾、分析工艺控制的全过程、证实其控制条件的有效性。2.3、同步验证 同步验证是指生产中在某项工艺运行的同时进行的验证,用实际运行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来确立文件的依据,以证明该工艺等达到预期要求的活动。 这种验证方式适用于对所验证的产品工艺有一定的经验,其检验方法、取样、监控措施等较成熟。同步验证可用于非无菌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可与前验证相结合进行验证。 2.4、再验证 再验证系指对产品已验证过的生产工艺、关键设施及设备、系统或物料在生产一定周期后进行的重复验证。再验证在下列情况进行: 2.4.1、关键工艺、设备、程控设备在预定生产一定周期后; 2.4.2、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介质发生改变时; 2.4.3、批次量有数量级的变更;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体系认证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体系管理工作,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第3条体系管理重点覆盖部门职责范围 3.1企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2安全生产管理部是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的主管部门。 3.3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性文件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性

文件包括:综合手册、程序文件、体系管理涉及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4企管部负责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与能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记录表格的种类、格式等进行汇总,规定各记录表格的保存期限,对各职能部门的记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企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依据程序文件中《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的要求,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会议内容的输入,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内审员进行跟踪和验证。 3.7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监测以及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 3.8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传递和更新,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 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 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 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 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 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 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4.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96小时以上。 4.4.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公司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4.5 高级技师 4.5.1大专/或以上学历。 4.5.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5.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44小时以上。 4.5.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5.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5.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工程部负责理论培训及拟定考试题库,行政部组织闭卷考试。 5.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5.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 5.4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核后代替理论考试的分数。考核评定转化为理论考试分数对应表: 5.5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员工岗位技能考核办法

员工岗位技能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提升在职员工个人综合操作水平,加强人员对品质、流程及机器的掌握程度;使在职员工得到完善的岗位技能培训。同时督促各部门基层管理人员加强对在职员工的培训落实状况,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机制;明确员工工作职责及要领,通过对线上员工的“应知应会”内容进行考核认证达到线上岗位操作要求,特制定“员工岗位技能考核”认证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生产车间员工各个工种及岗位技能考核认证 三、考核权责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的统筹规划、每个月两次的签到表追踪及考核认证的督导。 各部门:部门经理负责督导,由各部门技术员针对应知应会的内容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技能考核及认证。 质检:协同各部门技术员进行员工岗位技能考核及认证 三、“应知应会”内容

1.应知内容: 1)公司的厂规厂纪及规章制度 2)安全常识 3)5S的落实时性 4)品质标准的掌握 5)各工序操作基本流程及知识的了解 6)设备简易维护与保养 2.应会内容: 1)对本职工作岗位及流程应该必须熟悉操作的知识 2)各工序的操作技能 3)各工作岗位标准操作的使用 4)机器简易故障排除 5)自主检验的落实

四、考核等级划分: 1.由各部门依据工序的不同,设定各工序考核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1)等级共分三级:A级、B级、C级 A级:善于技术类的指导及处理相关流程出现的问题 B级:熟练多岗位操作技能,并能协助配合本班组工作 C级:熟悉并了解基本的操作流程及知识 五、考核认证操作程序: 1.由各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1)考核组长:部门经理(监督考核) 2)考核组员:质检与技术员(实施考核) 2.考核小组对员工岗位技能考核认证过程期间,需要听取考核人的陈述及其它员工的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应知应会考核内容提出考核初定级别。 考核评估机制实施细则:

工艺验证管理规定

工艺验证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艺验证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工艺验证。 2工艺验证的目的 通过工艺验证的有效实施,考察某一工艺过程是否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预定规格及质量标准的产品。为工艺规程定稿提供依据。 3职责 技术部: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起草,并下发相关单位。 生产部: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计划下达。 生产车间:负责工艺验证方案的组织实施。 质保部:负责按计划完成工艺验证方案中相关检验任务,确保检验结论正确可靠。并总结验证结果,向技术部提交验证产品的检测报告。 工艺员:负责工艺验证现场指导,解决验证现场问题,校对和调整、固化工艺文件。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 技术副总:负责批准工艺验证方案及报告。 4内容

4.1验证小组成员 工艺员、生产部相关人员、检验员、质量员、生产车间相关人员。 4.2验证步骤 4.2.1制订验证计划 4.2.1.1由工艺员首先起草该工艺的验证计划,然后将验证计划交给验证小组讨论和 审批后分发至各责任部门。 4.2.1.2验证计划包括: 简介:简要说明验证对象信息、验证目的和拟采用的验证方法。 验证小组成员。 验证工作日程安排表(包括各验证项目的实施部门、责任人、实施日期及完成日期)。 4.2.2验证准备: 4.2.2.1负责验证现场的工装管理员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做好准备工作。 4.2.2.2工艺员负责提供现场验证的工艺文件。 4.2.2.3检验员负责准备好现场验证检测器具和质量文件。 4.2.2.4相关车间负责按验证计划准备好相应的工装设备、生产材料,并指派好验

人员技能认证管理制度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定稿) 1.0目的 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 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 4.0申报条件 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 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 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 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 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 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

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 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 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5.0考核内容及方法 5.1主要是按照现行《岗位技能要求》、《岗位理论基础》、《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理论与实操考核,理论笔试占比2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占比40%,员工互评占比15%,部门评价占比25%; 5.2笔试内容以岗位技能为主;实操考核可以结合生产或者作业项目进行,也可以选择典型工件或作业项目专门组织进行; 5.3 员工互评包含性格融入集体的程度以及对团队建设的贡献;部门评价包含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态度、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工作主动性; 5.4各工种等级的考试题目、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企业管理部会同相关专业部门共同负责制定,建立技能评定考核试题库供各工种技能评定用。 6.0考核周期及流程 6.1理论考核每季度首月3日进行,实操考核6日进行,遇节假日或其他因素顺延,理论考核合格者,可参加实操考试;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本次技能评定的资格,进行补考; 6.2 各车间于考核前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下月参加技能评定的人员名单,企业管理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公布; 6.3企业管理部及相关专业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联合对通过理论考核的员工进行现场实操考核; 6.4对于实操考核通过者,由所在车间准备相关资料,填报《部门评价表》,企业管理部汇总理论、实操、部门评价、员工互评登记到《一线员工技能评定成绩表》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技能等级评价证书》; 6.5 薪资调整 7.0附则 7.1各部门因违反认证考核流程,企业管理部将不予办理当期考核的相关手续; 7.2参与考核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员工考核、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海关认证-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海关认证-进出口业务管理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明确进出口业务的程序,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 1、出口业务 1)业务部门向客户寄发样品或客户寄样,要求凭样生产。客户确认样品后,双方签订合同;2)合同的付款方式,若是采用信用证付款,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3)接单人员必须根据合同下达生产订单给生产部门,并明确货物完成期限、质量标准、装箱等贸易资料。 4)接单人员在生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包装资料给生产部,提供特殊的质量要求给质检部,并提供运输信息与要求给销售部; 5)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订单,评审无误后根据交货期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编制生产任务书下发给相关车间; 6)质检部必须对产品品质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检,把握出货产品质量;货物备齐后,如需法定商检的产品向商检局申请报验。 7)销售部在合同要求的出货时间前3天应提供以下资料:销售合同、该合同下的信用证、货物明细表。 8)单证员根据货运委托书向船运公司或货代订舱,单证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取得订舱信息,若不能订到舱位或目的港不能确认的,要在当天通知业务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9)定好船期后,要发装箱通知单给成品仓库;集装箱拖走后,相关人员要向成品仓库索取发货清单或者装箱明细表。 10)据实际发货情况填制报关文件,报关文件包括: A、出口商业发票 B、出口装箱单 C、出口报关单 D、申报要素 E、报关委托书 F、报检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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