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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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建立与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建章立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利于实施以及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办法,公司下属分公司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企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年度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计划;

(二)根据计划督促、检查、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各单位、各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公司企管部文控中心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前期审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术语及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的关系,并由集团总部发布,在全集团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名称为“章程”、“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等。

(一)“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二)“条例”是指对公司生产某经营管理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全面系统规定。

(三)“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四)“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五)“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六)“决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第八条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又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规章制度按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类和公司系统业务管理类。

第三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发布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下列事项可以制定规章制度:

(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对公司宗旨、公司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以及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作出的根本性规定;

(二)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对公司安全生产作出原则与具体的规定;

(三)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公司商业化运营,对公司经营决策、综合计划、劳动工资、财务审计、物资供应、业务拓展等管理作出的原则与具体规定;

(四)其他涉及公司整体性问题作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企管部文控中心每年向全集团提出下一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出制定规章的立项建议。如果立项项目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部门)业务的,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报送立项建议。

第十一条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目的);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

(四)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

(六)起草进度计划(拟完成的时间);

(七)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书。

第十二条企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建设计划书,报请集团副总裁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对需经调研考察后制订的规章制度,由企管部根据相关单位(部门)申报规章制度草案项目、完成时间以及必要的调研费用和工作条件,报集团副总裁批准。

第十四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企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集团副总裁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起草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企管部文控中心协助。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行业有关资料以及公司实际状况,并对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本章第十一条(一)、(三)、(四)项内容;

(二)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

(三)权利与义务的主体、责任与奖惩;

(四)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

(五)实施日期;

(六)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修改规章制度的,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起草的规章需要废止现行规章的,应在规章草案中写明。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起草完毕后应送交企管部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

(二)每一条款制定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或事实)、索引;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企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起草部门或者起草小组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必要修改,形成规章“送审稿”。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规章送审稿报送企管部文控中心时,将不同意见一并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二十一条企管部文控中心对草案初步审查后,组织召集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要求;

(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公司改革实际;

(三)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四)征询意见是否全面,重大分歧意见是否协调一致。

第二十二条企管部文控中心根据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企管部出具审查报告,报送集团副总裁审批后,依第三节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重大的规章制度,事关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应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节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通过后,由企管部文控中心起草发布通知,报集团经营副总裁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正式颁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布的规章应有题注,内容为“×年×月×日×次(总第×次)宝迪集团制度委员会通过”;如果系修订的规章,应补充注明“根据×年×月×日×次(总第×次)宝迪集团制度委员会决定修订”。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送企管部文控中心登记备案。

第二十六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应采用公告或传达学习等方式告之。

第二十七条对于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问题,由该规章中确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范围进行解释,并报企管部文控中心审查、备案。有关单位或部门认为解释有歧义的,可由企管部文控中心组织协调达成共识;在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可提请制度委员会做出解释,规章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节修改、废止

第二十八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草案,企管部立项、审核、论证,出具审查报告后报请制度委员会召集专门会议审定。

企管部文控中心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提请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修改:

(一)基于政策或者事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作相应修改的;

(三)规定的分管部门或者执行部门发生变更的;

(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章中规定,且不相一致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三十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废止或者修正的;

(三)同一事项已由新规章规定,并发布施行的。

废止规章,应当由规章制度制定部门或企管部提出报告,经集团领导审查批准,因第三项原因废止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制度经立项后,草案送交企管部文控中心审核,起草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说明;

(二)条款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对没有修改(废止)基础的规章制度草案,由企管部退回起草部门。

第三十三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规章制度中具体规范在逻辑结构上应明确假定、处理相关内容,对于具体事项具有实际指导和规范意义。

第三十五条规章制度应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用词准确、标点符号正确,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用语,应有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

(一)规章制度的格式:章程、规定、办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条例、实施办法(细则)分条序列,决定以公文格式要求。

(二)规章制度体例统一使用:章、节,条、款、项、目,序号均用中文数字及阿拉伯数字表述。规章应当分条文书写,冠以“第×条”字样。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一)”、“(二)”等数字,目冠以(1)”、“(2)”等数字。规章内容繁杂或者条文较多的,可以分章、分节。必要时,可以有目录、注释、附录等附加部分。

(三)规章制度的题注应当载明批准单位、通过日期。

第三十六条企管部可以就有关规章制度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含试行规章。试行规章必须在规章名称中注明“试行”字样,并规定试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实施问题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本办法发布前公司制定的规章,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整理;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提出建议报企管部文控中心。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的项目投资以及投资项目的管理行为~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规避投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推进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流程序号流程名称流程简述 收集投资资讯:主要工作是收集行业资讯~筛选有 收集,一, 潜力的投资商机,受理外部投资项目的推荐。,非 投资资讯 必需流程, 分析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二, 调研分析及规划设计~编制项目商业计划书,对外分析 投资项目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必需流程, 决定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董事会根据项目商业计 划书作出是否进行项目投资的决定。如董事会觉得决定,三, 投资项目有必要~可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投资项目评审会议~ 征集项目可行性的建议或者意见。,必需流程, 筹建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在董事会决定实施投资筹建 ,四, 投资项目项目后~办理公司内部的立项手续~开展项目的开 发筹建工作~推动项目的实施。,必需流程, 移交投资项目:主要工作是项目筹建工作完成后~移交 投资项目,五, 相关部门与项目公司经营团队办理项目的移交手

续~投资项目转入公司化运营阶段。,必需流程, 管控项目公司:主要工作是项目完成移交手续后~管控,六, 项目公司对项目公司实施集团化管控。,必需流程, 第三条任何人向集团推荐投资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至少包含项目概述、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规划等内容。 第 1 页共 3 页 第四条推荐项目未作可行性分析或仍需进一步分析可行性的~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可由投资发展中心或其他授权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 第五条投资发展中心或者其他授权跟进投资项目的部门自收到集团董事会书面指定负责该投资项目的通知之日起接管该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全面负责投资项目的推进和管控~直至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部门接管为止。 凡集团投资的项目~在对项目出资前~投资发展中心或者其他授权跟进投资项目的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完成以下工作: 1、全体投资人确认结算出资前的所有资产和费用项目, 2、全体投资人对费用和物资使用、管理和承担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的约定和规范, 3、规范和确认全体投资人出资相关的法律关系。 第六条投资项目经全体投资人共同确定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公司的经营负责人~并完成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财务部的组建~即视为该项目筹建阶段的完结。 第七条项目负责部门接管投资项目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与全体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如投资项目是集团控股的~必须在与投资合作人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以下事项: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完整版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履历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1) 第三章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 (4) 第四章制度的督导执行 (5) 第五章制度的评审 (7) 第六章制度的存档管理 (7) 第七章附则 (8) 附件一:制度管理流程 (10) 附件二:公司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11) 附件三: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 (12) 附件四:制度编写格式规定 (13)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17) 附件六:制度履历表 (18) 附件七:制度审核单 (19) 附件八: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各类制度实行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其中组织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行为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是关于规范各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专业职能的制度;除此之外的划归为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包括产品、产品检验、工艺、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标准、规程等。 制度编制、修订管理归口管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管理、公司级章程管理等相关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件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相关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审计等财务相关专业制度由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入库及出库管理、供应商管理等采购相关制度由供应部负责;设备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陈志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什么单位,国企也好,外企也罢,总有着这样那样的制度和规章来规范员工们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规章制度有如国家的法律一样承担着神圣的使命,是规范化企业管理的载体,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管理出效益”人所共知,而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规章制度的执行,有人曾把制度喻为降低成本的关键工序、安全生产的保障。 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员工,你对现在公司的各项制度满意吗?你最爱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恨的公司制度是什么?最难以理解的公司制度是什么?现实中许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面,墙上挂的、纸上写的,比比皆是,然而有章不循、半途而废、形同虚设、装潢门面,实际操作起来熟视无睹的,却屡见不鲜。这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制度本身有多么复杂,也不在于建立制度文本化的过程有多么高的技术含量,而是在制度推广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事实阻力较大,为什么呢? 这就是首先要探讨的问题,究其原因,乃规章制度本身之弊端所致。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弊端 1、企业制度的系统性不够 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实施科学和有效管理的基础。在我国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大型企业都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法则。而国有企业,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很少有一套系统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一些已经形成的制度也缺乏科学总结和动态完善,唯以保证制度的连续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企业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不仅可以折射出企业发展的步伐,而且可以让人了解企业的人文、社会等历史面貌。同时,它的生成和发展,必然经历由简到繁,再由繁到简的过程。白沙集团是我国著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利税首户,其实施“简单管理”就是由繁到简的较高境界,而许多国有企业连“繁”的水平还未达到。 2、企业制度的民主性不足 其主要表现是国有企业中多数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长官意志起着决定性作用,只要通过几个部门甚至是某个部门的风暴会议形成,经领导象征性会签后即可成文,很少是经过员工或职代会的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的, “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多数国有企业中流于形式、口号化,没有形成真正重视员工、关心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生产工作氛围,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表现为民主性不足,所以国有企业中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度较差、对执行制度的主观自律意识低,仍属必然。 每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应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工作行为规范,其制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必须得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大型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发布 实施 ****公司发布

目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规章制度规范格式…………………………………………… 第四章 管理流程……………………………………………………… 第五章 实施与改进…………………………………………………… 第六章 附则…………………………………………………………… 附录 公司管理标准模板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一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二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制 修 订计划申报表 附录 公司规章制度评审报告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事业部、二级单位、分(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包括管理标准、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标准是指由公司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等通过标准化转换而来的相对固化的规章制度,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等各类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所称的管理标准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科学设计制度规范,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的管理程序; (三)坚持完整、简明、易行的原则,制度内容涵盖的管理事项简洁明了,操作性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按公司、二级单位(部门)分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完善、持续优化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协调处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负责规范、审核规章制度格式,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号。 (三)负责界定需要综合评审的规章制度,牵头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四)负责按年度更新、发布公司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 (五)负责按年度编制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并督促实施。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与实施管理办法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与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建设样本

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 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企业的制度体系是指为了让企业正常运营发展而制定的各种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的一个有机整合体。 在当前市场深化改革的形势下, 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 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国有企业集团而言, 制度体系建设无论是对于母子公司管控, 还是母、子公司单体持续发展, 都有极重要的作用。如何在企业制度体系的建设中融入管理者的理念、智慧, 如何经过制度体系建设, 有效配置资源, 打造核心竞争力, 促进集团公司目标实现; 如何使子公司在集团统一指挥下, 抓而不死、放而不乱, 百花齐放, 是多数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面临的难题。 一、中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为了更清晰直观的描述中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的现状, 本文先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将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并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指出中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的。 第一阶段建立初期——”应急期”。这个阶段主要呈现的管理现状是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也能够称之为经验管理, 即”

人治”。这个阶段下的企业不是完全没有制度, 但主要是靠经验和习惯发挥着管理作用。 第二阶段成长期——”规范期”。这个阶段的企业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上主要是完善与管理相关的各种制度, 并培训实施。可是这个阶段员工对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不足, 管理层对制度贯彻的监控不力, 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体系还未能在企业运营中进行固化。 第三阶段稳定期——”固化期”。这个阶段的企业进入一个发展较为平稳的时期, 企业为了将已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进行固化并提高管理效率, 主要采用现代IT技术建立信息系统, 用以解决制度执行、贯彻中的不足, 同时将企业的制度固化成员工的习惯。 第四阶段成熟期——”文化期”。这个阶段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自有的企业文化并根植每位员工的心中。”文化期”的企业, 依然存在制度管理, 只是不再重复强调制度的强制作用, 制度管理正逐步升华, 遵守制度也成为一种基本的企业文化。 图1: 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发展阶段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建设坚实的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平台,为控股子公司创造有利于良性发展的空间,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是指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向境内外其他单位的投资,主要方式包括: (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 (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购、控股、参股其他企业。 (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法人单位、自然人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 (四)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股票(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结构的优化;必须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第四条 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单独持有该公司50%以 上的股权,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投资运营管理是指投资过程的管理。为保证投资运营质量,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单位既是投资项目的实施者,又是投资运营管理的责任者。因此,投资单位必须落实投资运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投资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责,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1) 第三章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 (5) 第四章制度的督导执行 (7) 第五章制度的评审 (9) 第六章制度的存档管理 (10) 第七章附则 (11) 附件一:制度管理流程 (12) 附件二:公司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14) 附件三: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 (15) 附件四:制度编写格式规定 (17)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23) 附件六:制度履历表 (25) 附件七:制度审核单 (26) 附件八: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 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 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 范三类,各类制度实行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其中组织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行为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是关于规范各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专业职能的制度;除此之外的划归为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包括产品、产品检验、工艺、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标准、规程等。 制度编制、修订管理归口管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管理、公司级章程管理等相关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件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相关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招聘管理、培训管理、

制度建设:企业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制度建设:企业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组织集体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通常称作“官僚制”、“科层制”“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是最早由马克·韦伯提出的现代大型组织广泛采用的管理方式。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类文件总称。 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高效的组织与有效的运营来支撑。战略、组织和运营三者之前的关系是:成功的战略,即成功的战略和实施规划为组织指明努力的方向和途径;高效的组织,即建立明确的的组织架构和分工合理的职责体系,并确保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符合岗位的要求;有效的运营,即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确保企业的有效运转。企业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才是保证战略实现和组织绩效的根本,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制度建设通常从几个方面来实现:1)管理目标:责权明晰、制度约束、分级决策、有效制衡;2)管理原则:制度系统化、流程规范化、工作标准化;3)组织保障:成立公司领导牵头核心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4)工作重点:制定公司规范管理工作规划,分步实施;以价值管理为核心,整合业务流程,明确部门职责、权利和工作流程;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从内部控制角度提出完善意见,实现制度系统化;加大管理者培训宣贯力度,优化管理者结构,提高管理者素质;等等。 规范化管理涉及战略规划、管理体制、领导体制、组织结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人员配置等企业运作多个方面,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由“人治”向“法治”,由“经验管理”向“专业管理”的转变。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主要方式包括: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采购)、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三)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四)社会性捐赠投资:定向援助、公益性等非营利性质的捐赠 第三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三)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四)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简称投管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一)集团事业发展部为集团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集团中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管控,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集团财务管理部是集团投资财务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集团合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同时负责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集团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投资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子)单位每年11月份末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事业发展部审查、汇总,集团事业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

XX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 2008 年2 月 1 日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管理基础,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使规章制度建设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制度建设原则 (一)求实可行原则规章制度要在充分掌握、研究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规范原则规章制度应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精简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同一工作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避免分散、交叉、重复;规章制度文字表述力求严谨、规范、简练; (四)公司制度与部门细则区分原则根据各项规范的影响面、重要性、操作性等因素,区分为公司层面制度和中心(部门)层面细则,并编写相应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统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和规划; (二)负责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体例及文字表述; (三)牵头成立制度编制小组,编写公司规章制度; (四)定期组织对公司制度、部门细则检讨,报公司领导阅悉,若有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修改并颁布实施。 第五条各中心(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本中心(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 (二)负责定期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检讨、修订;

(三)负责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及执行监督。 第三章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规章制度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原则上对等,即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层级,同样负责提出新订、修订和废止建议。 第七条涉及两个或以上中心(部门)工作职责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领导指定一个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涉及面较广的重大规章制度,在提交审定前,负责拟订中心(部门)应采取有效形式,多方征求、听取意见。 第八条公司层面制度、中心层面细则的汇编程序 (一)公司层面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牵头,拟定制度编制申请报告,报公司总裁审批; (二)成立制度汇编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与细则; (三)由制度汇编小组共同审核公司层面制度,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四)中心(部门)细则由各中心制定,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涉及员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职代会审议后确定。 第九条单项公司制度的修订程序 (一)有关中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订申请,将拟订说明、拟订的规章制度纲要报企业管理中心; (二)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际需要,提出意见报公司总裁; (三)主拟中心(部门)拟定制度草案; (四)发相关中心(部门)会签征求意见; (五)将会签、修改后的制度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审阅; (六)企业管理中心做最后文字修正; (七)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颁布。 第十条单项部门细则(含部门职责、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等)修订由有关中心(部门)拟稿,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定后发布执行。 第十一条制度、细则的废止。凡新的规定颁布,应同时宣布废除已过时、不再执行的原规定。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新订、修订、废止都须正式发文通知。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加强部分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

加强部分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 (淮海集团审计部张平凤) 国有企业虽然经过改革的洗礼,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面临着机制不活、人员臃肿、负担较重、制度松弛等种种问题,现阶段要摆脱当前的市场疲软、资金压力等困境,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十分必要。 一、国有资产管理与内控制度之间的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内控制度之间的关系。 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日渐分离,由于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使得企业管理者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主权。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 2、随着改制转型进程的加快,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愈加明确,这对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完善有效的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功能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便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确保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部分国有企业下属的个别子公司亏损严重,资产负债率高,国有资产流失并且存在大量不良资产,隐藏了大量的亏

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主要表现在: 1、投资决策失误,盲目扩张。公司在投资前缺乏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导致决策失误,资金沉淀严重。有的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便中途下马;有的是投产之日便是亏损之时,投出的资金回收无望;有的公司大量的资金冻结于材料、闲置的机器设备和进行中的项目上,失去流动性;有的公司在重大投资决策上少数人说了算,盲目投资,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2、企业对外大量借款和担保,积聚财务风险。尤其在集团内部,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和集团内部各单位相互担保和借款,这种相互交错的担保和借款隐含企业财务危机,引发连锁的连带清偿责任,导致整个集团的经营陷入困境。 3、经营考核指标不够科学,造成个别公司潜亏严重。多年来,有的公司考核指标不切入实际,基层公司领导干部为了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虚报财务状况,对坏账、过期的存货、已毁损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进行处理,经营损益不及时结转,隐瞒负债,潜亏严重。 4、在日常业务处理中资金监管不到位。此问题在应收款方面尤为突出。有的公司片面追求销售额,忽视资金回收,不重视对债务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作全面调查核实,急于求成。疏于对债务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的跟踪调查,收款不主动,不及时、不紧迫,造成销货款被长期拖欠甚至被骗,给债务人逃避债务以可乘之机。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集团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指固定资产与存货。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存货是指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烟、酒、茶、办公耗材、低于2000元以下小型办公设备及电子产品、低值易耗品等。无形资产是指权利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

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第四条实物管理部门 1、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专门负责管理。 2、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使用人负责管理。 3、所有物品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核算中心指定专人(暂由总账岗位兼任)就各分公司、子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及物管科不定期派人抽查。 5、财务部每年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时,资产核查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应立即送交物管科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各分公司、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物管部验收签字,使用部门具体领用,报财务核算中心结算。 2、登记 财务核算中心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填列。 第七条固定资产修理 各分公司或部门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核算中心予以付款。 第八条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或转让申请单,注明报废或转让原因,送财务核算中心签署处理意见,报董事长批准。财务核算中心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 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 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协同原则。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导向原则。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 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作用,提高参股投资决策水平。 (一)集团公司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参股投资管理制度; 2.对参股投资行为做出决策; 3.负责集团公司直接参股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4.指导、审核、批准分子公司参股投资方案; 5.编制、下达和调整年度参股项目资本金计划; 6.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分子公司职责 1.编制、审查和汇总并上报参股项目年度资本金计划; 2.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金计划,制定新参股项目的投资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3.组织实施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参股投资项目; 4.负责所属企业参股投资方案的审核、上报,对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5.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审查所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记录并监督其工作; 6.收集参股所涉相关信息,提出发起申请; 7.按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参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单位职责 1.在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参股投资项目; 2.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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