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对外承包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对外承包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对外承包

第三部分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

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市场范围有限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除少数原中央各部的专业性公司和部分发展较快的省市大公司外,大量的工程承包企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经营范围狭窄。他们主要是从事劳务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较少。而且,勘察设计、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依然较弱,即使我国的大公司与国外公司相比规模也偏小。2003年进入225强的47家中国承包商国际业务营业额虽然从上一年度的71.29亿美元增加到83.33亿美元,上升16.9%,入选家数占225强的21%,但其营业额仅占225强的5.9%。

从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的业绩来看,其业务重点主要分布于欧美和亚洲。他们在这三个地区市场的营业收入为789亿美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7.7%,有l68家承包商集中在欧美拓展业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欧美工程市场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市场,且北美市场将长期保持全球建筑市场排名第一的地位。而我国企业仍然局限在传统的亚非市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恶性竞争严重,经营秩序混乱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之间缺乏合作,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企业仅以中标为目的,不计成本和利润,报价远低于合理的价格水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国际市场的低价竞争也引起了其他国家承包商的担心,大部分国际承包商表示担心新的竞争者出现,特别是中国这样低成本的国家进入国际市场,担心投标正在变得不公正和不适当。他们认为投标价过度低于建筑业平均水平虽能中标,但结果往往导致不完整的或低质量的产品。此外,低价竞标可能导致业主担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而拒绝授标,使承包商中标困难,并影响到今后的进一步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和管理,低价竞标的现象将更加突出。中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低水平的竞争,最后也可能会受到国际多边贸易机制的制裁。

(三)资金短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新的承包方式要求承包商提供从设计、采购到建设、管理、运营等全程服务,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很强的融资能力已成为能否赢得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一些发达国家的大承包商凭借其融资能力强及其政府出口信贷等的支持,在竞争中占据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融资能力普遍较弱,已成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大型国际工程项目的最大“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窄。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在我国尚未开展;因为国内工程承

包企业缺乏资信记录,需要一个逐步被国际金融市场了解和接纳的过程,企业境外融资还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由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向无抵押和担保

的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巨额贷款;我国政策性银行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支持力度也较小,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截至2004年8月中国进出口银行累计提供信贷资金只有720多亿人民币。

2、融资担保难。国家设立的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基金,在一定程度

上缓解了企业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问题,但4500万美元的保函风险专项基金规模放大20倍使用,也只能满足30%的项目保函担保需要,而且使用基金的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过长、支持范围有限。

3、融资成本高。据统计,大企业的融资成本一般在10%左右,一些中小

企业甚至达到20-30%。现在我国银行对外工程贷款利率为3.8%,虽然低于其他国内企业贷款两个百分点左右,但远高于国际通行工程承包1%的贷款利率,较高的融资成本极大地削弱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四)面临市场准入障碍和技术壁垒。

我国在技术和法律方面仍未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国内的设计标准,设备材料标准自成一体,尚未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专业执照或企业许可、人员注册资格等制度,其他国家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管理法规往往制约了我企业进入市场。

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想方设法地控制国际标准化的制定,力求将自己的专利变为国际标准,并通过标准建立贸易技术壁垒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预期未来几年,国际服务贸易的标准化对工程承包商的资质要求和对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将成为市场准入的新的技术壁垒。

此外,少数国家还对国有公司参加国际工程投标进行限制。我国企业在竞争阿富汗喀布尔-坎大哈公路修复项目、多哥公路维修项目以及贝宁莫诺河流域425公顷农田整治项目中都受到限制国营企业参与投标的影响。

一些拉美国家也对我国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进行人为限制。这有可能对我企业进入竞争性领域造成严重障碍。

(五)我企业自身能力亟待提高。

经过多年的市场磨练,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已具备了较强的施工能力和设计能力,且具有低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但与国际大型工程承包集团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第一,在工程融资方面,我国企业资金实力不足、缺乏企业信誉和国际融资经验;第二,在施工技术方面,缺少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对国际上最新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应用不多。在机电安装、使用先进设备的大型高难度土木工程等专业领域存在着技术差距;第三,缺乏国际采购网络系统和国际采购经验,在项目中标后往往要采用发达国家的材料设备,而我国的机电设备及建筑材料较难进入国际市场。第四,在进行成本控制,处理纠纷索赔等方面经验不足;第五,是缺乏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先进的工程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缺少熟悉国际市场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以及市场运行规则的各类人才,包括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六)安全和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当前,恐怖主义威胁各国安全,伊拉克等国家和地区局势非常紧张,导致国际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加。突发事件和地缘政治动荡不安带来的风险,给企业造成了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一些企业因海湾战争遭受巨大损失,至

今仍未能解决。近年来一系列针对中国人的恐怖袭击事件有增加的趋势,今年6月,一伙歹徒枪袭了阿富汗北部昆都士的盖劳盖尔中国援外工地,造成中方人员11人死亡,4人受伤的惨剧,10月份一名中国工程师在巴基斯坦人质事件中不幸遇难。纵观国际市场,一方面石油价格飙升及地区安全形势不明朗等因素影响,许多业主取消或延缓了项目上马;另一方面工程承包项目的保险成本不断提高,从而影响了企业收益。

二、主要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展,许多国家都把促进外贸出口与实施海外投资战略结合起来,对本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如上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输出入银行大幅增加海外投资贷款,1988年其海外投资贷款额超过出口信贷额的四倍。美国商务部也用一部分资金以不同的方式用补贴美国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以援外的方式提供一些资金,补贴它的承包商或提供政府担保。我国为了促进企业“走出去”,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还有许多不足,需要适度加大支持力度。

1、国家应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提供适合对外工程承包的

新金融产品,对于符合国家支持条件的大型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国内外融

资试点。对资信高的大型公司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等,国家在政策上应

允许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

2、部分国家对外工程贷款利率只有1%左右,我国也要考虑适当下浮对

外承包工程的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或提高贷款的政策性贴息率和延长贴

息期限,特别是对大项目给予利率和费率优惠。

3、利用我国比较充足外汇储备,适当增加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资本金,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能力,以适应支持企业“走

出去”的需要。除了对带动国内设备出口的工程承包项目给予政策性出口

信贷外,应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扩展到其他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4、向支持对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信用风险担保,设立对

外工程承包融资担保基金,以减轻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压力。增加对外工

程承包保函风险专项基金的数额,简化使用程序,扩大使用的范围。

5、对于从事境外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承包的企业,特别是从事资源开

采或带动成套设备及机电产品出口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予以所得税减免

和其他税收优惠。对我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项目(包括传统的施工承包、

EPC总承包以及BOT等项目)实施有弹性的外汇管理制度,放宽项目的

外汇资金融通。

6、重点支持具有大型工程承包能力的企业和资源开采型的企业。要转变

观念,积极启动推行EPC(交钥匙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

PM(项目管理服务)、PMC(项目管理承包)和CM等先进管理模式。

支持通过对外工程承包来开采国外的资源,保障国内市场需求。

(二)建立对外工程承包风险保障制度

国际工程承包是风险较高的领域,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投入大、工期长,回报要在工程完工后才能实现,易受不可预见的外来因素如自然灾害、暴乱、战争等不测事件影响而造成巨大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国家采取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如设立政治风险担保基金,一旦发生政治风险,企业可以得到很大一部分赔偿,最高可达百分之二十几,企业只承担一小部分风险。我国的工程承包市场大多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不稳定,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更为突出,2004年针对中国承包商的恐怖袭击事件不但给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敲响了警钟,也给承包工程企业造成的巨大的经济和其他损失,应尽快建立工程承包风险保障制度。

1、鼓励保险机构向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服务,为我国

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中,由战争、政局不稳、国有化等政治因

素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由政策性保险机构通过与承包商签署

的承保合同获取我国承包商的代位求偿权,在风险发生后承包商从保险

公司获得经济赔偿,保险公司与外方交涉经济获得损失赔偿。利用双边

投资保护协定,保障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2、国家支持设立对外工程承包风险基金,提高我国企业抗风险能力。基

金可由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运作,资金来源从公司每年外汇净收入中

按一定比例提取(韩国为2%),政府对提取的基金相应减免所得税,中

央财政给予部分拨款支持。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商业保险范围之外的

风险,如战争、暴乱、恐怖事件等政治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继续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进行联合、重组。

近几年来国际承包商之间的兼并、重组在不断发生,诞生了一些大型的、超大型的承包商集团。我国大型工程承包企业近两年来进行的联合、重

组,达到了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的效果。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和中

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两家企业重组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重组后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的排名大幅

度上升,从2002年的第70位跃至2003年的48位,在中国公司中列

第4位。2003年9月国资委批复了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与中国土木工

程集团公司实施重组,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国际竞争力,使海外经营能力

和规模得到跨越式的发展。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总结、推广公司联合、重组的经验;加快产权制度改

革,吸引外来资本,营造富有活力的新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的政

策措施,指导施工、设计单位积极寻求联合与重组的机遇和方式,加快

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联合、重组、改制的步伐,尽快形成一批专业特点突

出、技术实力雄厚、国际竞争力强的对外工程承包的大企业、大集团。

面对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除了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外,

有必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各种方式进行联营。

这样可以使企业间资质互补,优势互补,增强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

也有利于减少我国承包工程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互相压价、自相残杀的恶

性竞争局面,提高中标率,降低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此外,对于有效

地聚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解决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也将发

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工程承包企业的自身能力建设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我国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向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1、建立技术、管理密集型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不断发展,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必须向国际化的经营模式转变,走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道路。

2、熟悉国际建筑业技术标准、规范和市场运行规则,是开拓市场的前提。工程承包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通用的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熟悉工程索赔的合同条件及法律条文,熟悉相关国家的政治文化的专门人才。

3、为了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提升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本地化运营的能力,我国企业应与欧美企业合作,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借鉴我国制造业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和股权置换等方式加大了“走出去”的步伐的经验,通过并购当地建筑业企业,进入发达国家工程承包市场。

4、积极开拓高端市场。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业的利润重心向产业链前端和后端转移,BOT等集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类于一身的项目大幅增长。我国工程承包大型企业要认清形势,集中力量进入高端市场。在继续关注东南亚、中东、拉美、非洲市场的同时,我国大型承包企业应该加快进入欧美市场的步伐。

5、重视属地化经营,规避法律障碍。一般国家都对本国承包商提供各种方便与支持,而对国外承包商设置一些障碍,这就要求承包商要经营属

地化,充分利用当地人力资源,和政策法律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规避风险。

(五)规范经营,大力整顿经营秩序。

对于在国际承包工程市场上,国内企业之间互相压价、自相残杀等恶性竞争行为,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协调措施,但治理效果非常有限。

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企业数量多市场相对狭小。二是当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集中在房建、水利、电力、交通、石化等领域的建设施工方面,企业之间业务同质化严重。要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必须采取综合措施。

1、支持发展大型工程承包企业,促使大型工程承包企业逐步退出低端市

场,向EPC、PMC 、BOT、BOOT等高端市场和高附加值的环保、通讯、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发展。通过大型建筑企业搞工程总承包,搞项目管理,再将中小建筑企业带出去。

2、通过对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市场进行规划,制定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在市

场和项目上的指导意见。按照企业规模、专业等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守规企业给与政策倾斜和鼓励。

3、尽快完善出台《对外工程承包管理条例》,明确奖惩措施,依法规范

企业的经营行为。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企业,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4、加强企业之间合作。在国际工程项目竞标中,同一项目有数家中国企业投标的,企业间要加强合作通过协调报价、联合报价等方式参与竞争。达到互利互惠,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5、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商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加速推进行业自律。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回顾与2010年展望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回顾与2010年展望 2010-2-23 9:24:00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2a8350065.html, 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会长助理、工程部部长辛修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关于海外施工设备采购及管理情况》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这几年发展很快,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里面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承包工程企业的努力,也与相关行业的支持包括金融机构和施工机械行业等各有关方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取得了跨跃式的发展,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项目档次稳步提高,合作方式趋于多样,经营主体逐步优化。中国公司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越来越受关注,已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形式之一。 (一)整体业务规模与发展趋势 2001年起,对外承包工程已经连续8年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近3年增长速度异常迅猛。 200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当年新签合同额达到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 2009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1-10月份新签合同额1001.5亿美元,仍同比增长22.7%。 (二)主要业务领域分布(2008年) 1.房屋建筑,325.3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31%; 2.电力工业,167.4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6%; 3.交通运输,156.9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5%; 4.石油化工,104.6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0%; 5.加工制造,73.2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7%; 6.电子通讯,73.2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7%; 7.供排水,41.8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4%. (三)交通运输建设类项目发展趋势 与其他对外承包工程领域一样,在交通运输建设领域 方面,合同额也呈现出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令2009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9-09-28 【实施日期】2009-11-01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5日商务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部长:姜伟新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分为工程建设类和非工程建设类。 其中,工程建设类单位指从事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安装等活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 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 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四)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最近3年应连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项目。 第三章资格申请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但不包括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我国批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 申报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确保工程项目真实性的前提下,向商务厅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除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以下简称“工程货物批准书”),列明工程项目下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出口额等相关情况。审核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 报关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确保工程项目真实性的前提下,向商务厅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除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以下简称“工程货物批准书”),列明工程项目下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出口额等相关情况。审核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

退税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处理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退税统计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申报办理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下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管理,按照一般贸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1,对外承包出口(3422)按规定可以做退运货物(4561)做复运处理,该复运时限是多长时间?是在工程结束日之前办理都可以嘛?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复运进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35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应当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复运进境。 如需延期复运进境,须在工程期限届满前向出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在规定期限(包括经海关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全,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于超过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战略选择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战 略选择 国际工程承包是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内容是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事业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扩大出口加快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发展的进程;有利于有效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移国内富余的建设能力;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政治和经贸关系特别是同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发展。在这方面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责任重大义不容辞。为此我们必须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状况及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加大力度奋力开拓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开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局面。 一、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它对世界各国都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必然影响着国际工程承包因此了解和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状况及表现特征对于深刻理解和把握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动向和特点选择正确的战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全球化主要特征为: 1.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益增大 跨国公司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开创着更大的发展空间。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44000个跨国公司母公司和28万个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他们控制了全世界1/3的生产70%的直接对外投资2/3的世界贸易70%以上的专利技术和其他技术转让。10月3日贸易会议发表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则表明1999年共有63000家跨国公司(下属公司近70万家)借助于外国直接投资、跨国收购和参股大幅度提高了其销售额达到近134000亿美元而在1998年跨国公司的销售总额才24000亿美元。这些跨国公司通过实行“全球战略”将设计和销售活动放在市场中心区研究与开发放在智力密集区生产则放在劳动力密集区彼此间通过信息网络密切联系从而能对各地市场进行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并获取了最大利益实现快速发展。跨国公司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大跨国公司的年销额可以与大部分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相比似。 2.对外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日显重要 经济全球化致力于贸易、金融、投资自由化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更加容易呈加速趋势。《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1999年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已由1998年的6600亿美元增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第527号令公布,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进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舞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升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证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爱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治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治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和谐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治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和谐和自律作用,爱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治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咨询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治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受理申请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讲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的情形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觉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二十年回顾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二十年回顾 一、概况 我国的对外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始于1978年底、1979年初,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一项新兴事业,是国外经济合作领域中迄今发展较为成熟的业务。20年来,这一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已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16.14万份,合同额834.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83.7美元,累计外派劳务人员177万人次,实现利税140多亿人民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有了较大提高,承包项目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已从初期的承包普通房建、建筑工程发展到技术性较强的石油、化工、冶金、港口、机场、地铁、电站、航运、通讯等多种领域,并逐步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设计咨询、航空航天、民用核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发展,规模和档次不断提高,承包工程方式亦由过去的分包、包土建施工为主逐步发展为总承包或“交钥匙”项目为主。外派劳务人员以从事建筑、工业、农业、服务业、航运和渔业的普工、技工为主。近年来,从事设计、咨询、管理、飞机维修、电脑开发、电气设备安装等高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显著增加,外派劳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不断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外经贸总量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企业是在既缺资金、又缺人才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20年来,我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奋力开拓、努力经营,发挥自身的优势,克服了国际承包劳务市场竞争激烈的恶劣条件,使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有了较大发展。目前,我国从事这项业务的企业逾千家,其中连续多年有20多家跻身于世界225家国际大承包商行列,基本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经营队伍。199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达到了117.7亿美元和101.3亿美元的较高水平,与1979年相比增长了234.4和58.6倍,年均增长幅度超过33.3%和24.0%,分别比同期外贸出口年均14.7%的增长速度高出18.6和9.3个面分点。随着这项业务的不断深入发展,经营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多元化格局已初步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有利于扩大贸易出口特别是带动国产机电产品设备、材料的出口,带动技术的出口增长和增加外汇收入,利国利民;其次,对于带动地区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三,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促进发展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双边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做出了贡献。此外,此项业务已成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状况 回顾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Model text of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foreign contracted projects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第一章总则模板 2、篇章2: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模板 3、篇章3: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例文(实用版) 4、篇章4:第四章法律责任范本(通用版) 5、篇章5:第五章附则范文(通用版) 篇章1:第一章总则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附件一: 2008年中国项目管理应用与实践高峰论坛 ——工程总承包EPC与项目管理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社 《项目管理技术》杂志社 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28日 会议地点:陕西·西安 报名截止:2008年9月15日 报名费用:1800元人民币,IPMP获证学员享受八五折优惠,单位团体成员:10人以上享受七折优惠;5~9人享受八折优惠;3~4人 享受八五折优惠(以上优惠不重复计算) 会议主题:工程总承包EPC与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应用与发展主题一:国内外现代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与发展 演讲人:钱福培教授国际项目管理协会副主席 主题二:中国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展及应用探索 演讲人:吴涛教授级高工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主题三:我国企业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状况、问题及对策 演讲人:白思俊教授博士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题四:国内工程总承包EPC发展现状和管理模式 演讲人:马小良教授级高工建设部咨深顾问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主题五:长北油田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与实践经验 演讲人:张大书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经理

主题六:国际EPC项目管理实践 演讲人:姚海东中国路桥工程公司总工程师 主题七:郑西高速铁路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模式介绍 演讲人:康学东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总工程师 主题八:EPC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实践探索 演讲人:何云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化工部第六设计院)项目经理 主题九:工程企业卓越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实践应用 演讲人:马旭晨研究员高工国际项目管理(中国)大奖组织委员会副主任 主题十:如何构建卓越的EPC项目管理体系—中石油设计公司EPC体系建设实践演讲人:胡春萍高级工程师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主题十一:中石油EPC项目管理体系应用 演讲人:陈辉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题十二:论业主项目群管理的体系建立与应用 演讲人:卫红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监 主题十三:中海外企业级项目管理体系的构思与实践 演讲人:胡慧梦中国海外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 主题十五:天津电力建设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与应用 演讲人:郭长有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发展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 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地质勘查、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报废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应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规则和惯例,避免不正当竞争,加强风险

防范,履行必要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含整体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开展工程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及承担的实际工作负责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主管部门)及工

作人员应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向 无关人员和机构透露企业和工程项 目信息。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对企业开展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应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企业应通过数据库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以下

简称《备案表》),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按照《条例》、本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管,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依法合规开展工程项目。《备案表》须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数据库。 第九条《备案表》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企业不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备案表》的,项目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7号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5月7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有关商会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商务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核准,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请单位受到商务部或者其他部门暂停经营对外承包工程或相关业务的处罚尚未期满;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对外承包

第三部分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 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市场范围有限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除少数原中央各部的专业性公司和部分发展较快的省市大公司外,大量的工程承包企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经营范围狭窄。他们主要是从事劳务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较少。而且,勘察设计、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依然较弱,即使我国的大公司与国外公司相比规模也偏小。2003年进入225强的47家中国承包商国际业务营业额虽然从上一年度的71.29亿美元增加到83.33亿美元,上升16.9%,入选家数占225强的21%,但其营业额仅占225强的5.9%。 从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的业绩来看,其业务重点主要分布于欧美和亚洲。他们在这三个地区市场的营业收入为789亿美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7.7%,有l68家承包商集中在欧美拓展业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欧美工程市场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市场,且北美市场将长期保持全球建筑市场排名第一的地位。而我国企业仍然局限在传统的亚非市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恶性竞争严重,经营秩序混乱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之间缺乏合作,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企业仅以中标为目的,不计成本和利润,报价远低于合理的价格水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国际市场的低价竞争也引起了其他国家承包商的担心,大部分国际承包商表示担心新的竞争者出现,特别是中国这样低成本的国家进入国际市场,担心投标正在变得不公正和不适当。他们认为投标价过度低于建筑业平均水平虽能中标,但结果往往导致不完整的或低质量的产品。此外,低价竞标可能导致业主担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而拒绝授标,使承包商中标困难,并影响到今后的进一步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和管理,低价竞标的现象将更加突出。中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低水平的竞争,最后也可能会受到国际多边贸易机制的制裁。 (三)资金短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新的承包方式要求承包商提供从设计、采购到建设、管理、运营等全程服务,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很强的融资能力已成为能否赢得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一些发达国家的大承包商凭借其融资能力强及其政府出口信贷等的支持,在竞争中占据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融资能力普遍较弱,已成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大型国际工程项目的最大“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窄。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在我国尚未开展;因为国内工程承 包企业缺乏资信记录,需要一个逐步被国际金融市场了解和接纳的过程,企业境外融资还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由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向无抵押和担保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6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沿线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人文基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引起了国内和相关国家、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 为准确掌握“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情况,深入了解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我协会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多家大中型施工企业,召开了8家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情况座谈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冶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我们研究整理了调研和座谈情况,现将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进行汇报,为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参考。 一、多措并举,“一带一路”战略开局良好 (一)顶层设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是战略规划制定完成。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愿景与行动》发布之后,涉及到“一带一路”建设的省份均做了相应的规划,建立了

相应的工作机制,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顺利完成了“一带一路”战略的顶层和中层设计。 二是国际合作共识不断深化。2015年,我国和30多个国家签订了“一带一路”共建谅解备忘录,一些主要的“一带一路”骨架已经开始搭建。例如:中蒙俄的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都在稳步推进,有的已经进入到建设阶段。 三是优势装备和产能出海取得新成绩。在国际市场上,我国铁路和核电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铁路建设方面,已经启动建设的有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莫斯科至喀山的高速铁路和巴西到秘鲁的两洋铁路已经开始勘测。 雅万高铁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的简称。雅万高铁全长150公里,最高设计时速350公里,项目的总造价51.35亿美元。2016年1月22日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建成通车。雅万高铁是中国高速铁路从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物资供应,到运营管理、人才培训、沿线综合开发等全方位整体“走出去”的第一个项目,对于推动中国铁路特别是高铁走出去,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中老铁路是中国云南省省会昆明经老挝著名旅游胜地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English Version中文版 发文日期:2008年07月21日有效范围:全国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号:国务院令第5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生效日期:2008年09月01日所属分类:承包、发包与分包(建筑法->承包、发包与分包)Promulgation Date: 07-21-2008 Effective Region: NATIONAL Promulgator: State Council Document No: 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No. 527 Effectiveness: Effective Effective Date: 09-01-2008 Category: General(Construction Law->General) 全文:Full text: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国务院令第527号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No. 527 2008年7月21日July 21, 2008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5月7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which were adopted at the eigh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May 7, 2008, are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come into force as of September 1, 2008. Premier Wen Jiabao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Article 1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to regulate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ntracting of foreign projects and enhanc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tracting of foreign projects.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Article 2 For the purpose of these Regulations, the term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 refers to an activity of a Chinese enterprise or any other uni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unit) of contracting an overseas construction project (hereinafter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 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 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 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 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融资运营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 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 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在不断提高。在国家鼓励开展国际工程合作的同时,我国对外工程的业务发展迅猛,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在整体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我国对外承包的项目规模和档次也在不断提高,这是总体的发展态势。 一、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前景 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前景,总体的发展趋势是机遇大于挑战,市场潜力很大,但是也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几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快速发展,无疑与两个方面的因素分不开,首先就是国家对开展对外工程越来越重视,支持政策和相关措施在不断完善,在财政、金融以及外交等诸多方面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第二个因素是国际承包工程市场本身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大力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十来年,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们对外承包工程这个行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现在我国政府在和一些国外政府签署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框架协议,还有经济合作的一揽子协议。同时我国政府也在与周边国家,以及其他国家进行基础设施的五年规划,因此国际市场的潜力巨大,这也为我国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会。

从全球化市场来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世界各国与地区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产业转移和分工合作不断增强,有力拉动了各国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发达国家在经历近25年的停顿以后,出现了一轮新的对地铁、发电进行改造扩容的趋势,而受惠于全球化和能源价格攀升的新兴国家纷纷崛起,这些新兴国家的GDP比重占世界GDP从1990年的39.7%上升到2006年的48%,地位明显提高。新兴国家更多的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每年大约以20%的速度增长,而美国只有5%-6%,据分析新兴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约是一万亿美元左右,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大约是5000亿美元左右,由于道路、港口,机场和其他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都是15年到20年的周期,可以预见,在未来的这段时间内,国际承包工程市场将继续扩大。这是我们根据国际上一些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所作出的分析。从区域分布和发展来看,亚洲和非洲市场仍然是我们主要市场,也是传统市场,这些国家现在都在经历着超常规的发展,建筑市场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远远高于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水平。无论是“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还是“远景五国”—越南,印尼,南非、土耳其,阿根廷,有关经济体的经济都在强劲地增长。 二、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整体的发展特点 (一)规模不断扩大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 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号】令2009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9-09-28 【实施日期】2009-11-01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5日商务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部长:姜伟新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分为工程建设类和非工程建设类。 其中,工程建设类单位指从事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安装等活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 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 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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