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案例

放射科案例
放射科案例

案例1:

某医院有一骨科病人,做完手术拍片子位置不错,但是出院后,病人骨头发生错位,病人要求医院赔偿。手术后片子在病人手里,但他不提供也不承认。因为是小片——快片,会诊申请单和报告单复印件都没有保留,医院现在拿不出任何证据。

评析:

按照放射科管理制度规定,所有X线照片均要书写报告,而且病人资料(报告单底稿、会诊申请单和照片)需要保存15年。如果病人需要照片会诊,在本院需要临床医生开具借片单,限时归还;如果病人需要将片子带到外院会诊,则需要开具借片单和付一定数量押金。如果片子牵涉到交通、公伤等纠纷和法律问题,则需要请相关部门(如法院和**局)出具证明,经院部医务科审批才能出借照片。

——现在多是数字化图像和报告了,存档还是马虎不得的。2011.2.8补充

案例2:

一病人在X线机房拍片时,把手提包放在机房桌子上,技师一心在摆体位,照完片子后病人发现手提包被盗要求赔偿。

评析:

技师在事前作必要的防盗提醒是应该的,特别是病人摘下来的项链、戒指、耳环、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能有专门的柜子保存,钥匙交给病人自己保管。

再者X线机房拍片时病人和技师应是一对一的,除非危重病人需家人陪同。摄影曝光时机房里不允许无关人员逗留,候诊病人等待也应该在机房门外。如果发生机房内失窃现象,不仅是科室管理上的疏漏,更是一个辐射防护观念淡薄的问题。

案例3:

张女士到放射科做CT增强检查,使用进口非离子型造影剂量后出现药物严重不良反应,过敏休克,呼吸、心跳骤停,低血压时间过长,导致缺氧性脑变,被判定为植物人。其家属起诉到法院。

评析:

家属认为医院违反诊疗常规,在使用造影剂之前没有进行过敏试验。发现过敏后,没有及时注射抗过敏药物。而且,延误时间过长,导致张女士大脑长时间缺氧、造成脑损坏。同时,医院也没有事前明确告知张女士造影剂的不良反应。

教训:告知——知情同意和知情选择;

遵章——非离子型造影剂也要做过敏试验;新的指南已经不做强制要求——2010年4月补充。

补救——配备抢救药品和器械,培训人员,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案例4:

某放射科技师给一头部枪伤患者拍头颅片时,由于精神不集中,错误地将标志铅字“右”放在了左侧,医生在写报告时也没有进行查对,报告为:右侧颅内发现金属异物。结果,脑外科按此报告在头颅右侧开颅探查,没有找到异物,使患者增加了不必要的痛苦和损伤,造成了医疗过失。

评析:

粗心大意造成的差错和事故太多太多。

医者怎么细心都不过分。

案例5:

某尿道感染患者到放射科拍片,技师没有按规定要求患者将衣袋内物品取出,结果使医生误诊为膀胱结石;患者到另一医院要求手术,接诊医生没有按常规于术前再次拍片检查;手术医生也没有按上级医生的指示于术前行尿道探查,结果术中未找到膀胱结石,因此引起医疗纠纷。

评析:

连环错、错、错;

小心莫、莫、莫。

再次提醒:医者怎么细心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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