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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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监测技术规程

Compliance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let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in Offshore Petroleum Development

国家海洋局

2010年10月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

3 术语.................................................................................................................................................... - 1 -

3.1验收监测Compliance Monitoring .......................................................................................... - 1 -

3.2环境保护设施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 - 2 -

3.3环境管理调查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rvey ................................................................... - 2 -

4 验收监测工作程序 ............................................................................................................................ - 2 -

4.1验收监测准备阶段 .................................................................................................................. - 2 -

4.2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阶段 .......................................................................................................... - 2 -

4.3验收监测实施阶段 .................................................................................................................. - 2 -

4.4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阶段 .......................................................................................................... - 2 - 5验收监测准备..................................................................................................................................... - 4 -

5.1资料收集 .................................................................................................................................. - 4 -

5.2资料分析 .................................................................................................................................. - 4 -

5.3调研与现场勘查 ...................................................................................................................... - 5 - 6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 - 5 -

6.1前言.......................................................................................................................................... - 5 -

6.2验收监测依据 .......................................................................................................................... - 5 -

6.3工程概况 .................................................................................................................................. - 5 -

6.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回顾及其及批复要求 .................................................................. - 6 -

6.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 - 6 -

6.6验收监测范围与内容 .............................................................................................................. - 6 -

6.7验收监测的质量保障和控制 .................................................................................................. - 6 -

6.8验收监测进度安排及经费概算 .............................................................................................. - 6 - 7验收监测............................................................................................................................................. - 7 -

7.1监测点位设置 .......................................................................................................................... - 7 -

7.2监测因子与频次 ...................................................................................................................... - 7 -

7.3分析方法 .................................................................................................................................. - 8 -

7.4环境管理调查 .......................................................................................................................... - 9 -

7.5验收监测实施 ........................................................................................................................ - 10 - 8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 10 -

8.1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 - 10 -

8.2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 ............................................................................................................ - 10 -

9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 - 11 -

9.1验收期间工况 ......................................................................................................................... - 11 -

9.2验收监测结果 ......................................................................................................................... - 11 -

9.3质量控制结果 ........................................................................................................................ - 12 -

9.4验收监测回顾分析 ................................................................................................................ - 12 -

9.5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 - 12 -

9.6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 - 12 - 附录A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格式与内容. (13)

附录B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记录簿格式 (16)

前言

本规程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兰圣迎、黄楚光、蔡伟叙、吴进孝、周锦、吴玲玲、上官茂森。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范围确定、评价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分析要点;环境管理调查和检查主要内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方案、报告编制的要求等。

本规程适用于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陆地终端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可参照陆地建设项目相关验收监测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4914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GB/T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17923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分析方法

GB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GB/T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6782 油基钻井液现场测试程序

GB/T16783.1 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现场测试第1部分:水基钻井液

GB18420.1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级

GB18420.2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检验方法

SN/T1325.1 进出口重晶石中汞含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1325.2 进出口重晶石中镉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

3 术语

3.1验收监测Compliance Monitoring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完工后,由具备向社会公开出具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资质的机构,通过石油开发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海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管理调查等手段,考核其是否达到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3.2环境保护设施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石油开发工程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例如生产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施、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二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及有关工程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3.3环境管理调查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rvey

对海洋石油开发工程执行海洋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环境档案建立、环境保护设施和监测设施建立与运行、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清洁生产措施和节能减排措施、溢油应急计划制定与执行等情况的全面调查。

4 验收监测工作程序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包括验收监测准备、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验收监测实施、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等四个阶段。验收监测工作流程见图1。

4.1验收监测准备阶段

验收监测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和分析及必要的现场勘查。

4.2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阶段

在查阅和分析相关资料、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定验收监测范围、评价标准、验收监测内容,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4.3验收监测实施阶段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

4.4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阶段

整理与汇总监测数据、调查结果,得出验收监测结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图1验收监测工作流程

5验收监测准备

5.1资料收集

验收监测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集以下资料: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核准文件;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及其备案文件;

——溢油应急计划及其批复文件;

——“三同时”检查批复文件;

——监测方案执行结果报告,钻井液和钻屑检验报告;

——工程试生产以来的海上油田防污染记录表;

——配置的应急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资料,溢油分散剂型号、数量、存放地点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等资料;

——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备、污水在线监控装置、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环保设施的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设计效率等资料,污染物检验设备型号、数量、检定证书等资料,船级社有关污染防治检验证书;

——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措施及实施情况资料;

——其他有关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文件等。

5. 2资料分析

为编制一份切实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单位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和提炼,并重点研究和熟悉以下要点,对资料分析中存在的疑问和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待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时进一步核实。

5.2.1工程建设内容

了解石油开发工程是属新建、改建、扩建或是技术改造类项目,掌握工程依托关系,熟悉新建工程设施范围、依托工程设施范围,试生产时有无钻井作业等,以确定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范围。

5.2.2工艺流程

熟悉主要生产流程、污染物处理流程,主要产污环节,主要环境保护设施,主要环境污染要素及去向,以确定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重点内容。

5.2.3污染源

石油开发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伴生气、钻井液和钻屑等,要熟悉污染物的排放频率、排放速率、排放量,拟定污染源排放监测点位,掌握工程排污混合区范围,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监测方案。

5.2.4环境管理

重点了解石油开发工程环境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立和岗位设置,日常监测方案,溢油应急计划,以及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措施等情况。

5.2.5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熟悉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环评核准文件的要求等。

5.3调研与现场勘查

调研主要采取与建设单位座谈的形式,验收监测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建设单位现场介绍和解答。调研内容包括:执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档案建立、监测机构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文件的落实情况、试生产阶段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以及在资料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在石油开发工程设施众多、工艺复杂的情况下,验收监测单位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勘查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实验室与检验设备,采样监测孔、监测点的设置,并确定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

6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6.1前言

石油开发工程立项情况、投入试生产时间,验收监测工作由来、监测目的及验收监测委托情况等。

6.2验收监测依据

包括验收监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资料性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等。

6.3工程概况

6.3.1基本情况

包括石油开发工程位置、环评情况、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投入、石油产量、试生产状况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

6.3.2依托工程设施及生产工艺

对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类项目应详述依托工程设施及其生产工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要求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

6.3.3新建工程设施及生产工艺

包括新建工程设施的布置、生产工艺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

6.3.4主要污染源及环境保护设施

包括石油开发工程建设阶段、生产阶段的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因子排放频率、排放量、处理措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

6.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回顾及其批复要求

回顾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与建议、环评核准文件要求以及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中有关的环保措施建议,应特别关注划定的排污混合区范围、总量控制、事故应急管理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

6.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应列出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时,执行的海水水质标准,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及其他海洋石油开发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等级和限值,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指标或要求等。这些标准和指标将被用于作为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同时,也应列出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参照标准。

6.6验收监测范围与内容

根据石油开发工程建设范围、建设内容确定验收监测的工作范围与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包括石油开发工程海上开发设施(如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周围海水环境质量,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等排放监测,以及对石油开发工程执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溢油应急计划制定等情况的环境管理调查。

要详述监测因子、频次、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监测站位图;采样、分析方法。

6.7验收监测的质量保障和控制

列出拟采取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措施。

6.8验收监测进度安排及经费概算

验收进度包括现场验收监测时间、样品分析时间、数据汇总与报告编写时间等,根据国家相关规

定进行经费概算。

7验收监测

7.1监测点位设置

7.1.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点位设置包括:

——生产水排放口;

——生活污水排放口;

——机舱污水排放口;

——石油类等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测,监测点设置在生产水排放口;

——固体垃圾监测,监测点位包括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以及周围海域水面环境;

——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点,本项监测主要以收集已有检验报告为主,必要时(例如验收监测期间有钻井作业)现场抽样监测。

7.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主要测试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备的运行效率,在其进水口和排放口分别设置监测点。

7.1.3海水环境质量监测

在海上设施(如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周围海域设置海水环境监测站,在排污混合区边界处东南西北4个方向分别设置1个监测站;在排污混合区外东南西北4个方向距排污混合区边界500米处分别设置1个监测站;必要时可在主体海流下海流方向排污混合区外加密2~4个站;在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的可能受石油开发活动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边界处设置2~4个站。

海水采样层次可根据生产水排污口所在水深位置确定,应包括表层(距水面0.5米)和10米层,必要时可在排污口所在水深以上10米增加1层。

7.2监测因子与频次

根据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期间可能带来的污染物及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确定监测因子。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和真实地反映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验收监测因子及频次见表1。

[1]每天4次采样时间应均匀设置。

[2]可根据实际海况及首次监测结果等,适当调整监测天数。

7.3分析方法

污染物及海水监测因子分析方法按照表2所列方法执行。

[1]如海上设施生活用水使用海水或淡化水,建议采用碱性高锰酸钾法测定化学需氧量;如使用淡水,建议采用重

铬酸钾法。

7.4环境管理调查

7.4.1调查内容

环境管理调查内容如下:

——石油开发工程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情况;

——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制度制订、执行及环保档案建立情况;

——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求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内容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初步设计(环保篇章)等要求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效果;

——建设单位监测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污染物检验设备配置,检验人员培训及监测方案执行情况;

——按规定或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在线监测装置和取样孔等的设置情况;

——固体垃圾收集、处理情况,伴生气处理情况;

——溢油应急计划制定、审批及应急器材配置、应急演习、培训情况,通过船舶外输石油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建设期间和试运行以来,有无发生海洋污染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

——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措施制定及实施情况。

7.4.2调查方法

7.4.2.1对于环保设施、污染物检验设备和应急器材的配置,以资料查阅和现场核实的方式调查,辅以拍照、录像等方式存档。

7.4.2.2对于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执行、环保档案建立、固体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监测方案执行、应急演

习和培训、污染事故记录等,采取现场查阅有关资料、与作业者座谈等方式进行,并对有关记录复印存档。

7.4.2.3资料查阅、座谈等现场调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在验收监测记录簿(附录B)中。

7.4.2.4验收监测记录簿要有两名以上的验收监测技术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签名确认,有关资料复印件应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名确认。

7.5验收监测实施

在石油开发工程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的情况下,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详细记录验收期间工况、生产状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等;

——环境管理调查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建设单位代表和验收监测人员签名;

——污水、钻井液和钻屑、海水监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采样与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验收监测记录簿(附录B)记录内容主要包括验收工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环境管理调查结果及样品采集数量情况等,验收监测人员应如实记录。

8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1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时,工况要求分下列两种情况:

——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达到生产水设计处理能力的75%或以上负荷的情况下进行;

——对不能达到生产水设计处理能力的75%或以上负荷的石油开发工程,验收监测应在生产稳定、应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验收监测时应注明实际工况并分析无法达到

验收要求负荷的原因。

8.2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

8.2.1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控制手册进行。

8.2.2参加验收监测的人员,应按国家海洋局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8.2.3验收所使用的监测与检验仪器须通过检定、校准或自校,并在有效期内。

8.2.4验收监测应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并对验收监测期间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未能按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监测的原因应予详细说明。

8.2.5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污水、海水采样和分析过程中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监测因子,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

品或质量控制样品,但可以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监测因子,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8.2.6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平行样分析结果,按有关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9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验收监测报告应如实充分地反映现场调查和监测的实际情况,对海洋石油开发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告具体格式与内容见附录A。

验收监测报告除包括验收方案(6.1~6.5)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9.1验收期间工况

给出石油开发工程生产水处理装置的设计处理量与验收期间的实际处理量,由此计算其运行负荷,以文字配合表格的方式描述验收监测期间生产情况;对于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无法达到验收负荷要求的石油开发工程,应该注明实际工况并详细分析无法达到验收要求负荷的原因。

9.2验收监测结果

9.2.1污水、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监测

监测范围是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生产水处理装置和船用油水分离设备的运行效率测试,章节内容包括监测概况,点位设置,监测因子、方法与频次,监测结果统计,对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出现不达标或不符合设计指标要求的进行原因分析。

9.2.2总量控制核算

根据排放量、监测结果核算石油类等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照总量控制要求给出结论,出现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时分析原因。

9.2.3海水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范围是海上设施(如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等)周围海水环境质量,章节内容包括监测概况,站位设置,监测因子、方法与频次,监测结果统计,对照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出现不达标时进行原因分析。

9.2.4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所列环境管理调查内容,逐条目进行说明。

环境管理调查章节应重点叙述环评结论与建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中提到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特别应叙述海洋主管部门环评核准文件中提到的石油开发工程在建设阶段、生产阶段应重点注意问题的落实情况。

9.3质量控制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中的质量保证与控制要求,叙述质量控制结果,并做相应分析。

9.4验收监测回顾分析

对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类及分期验收的石油开发工程,在进行验收监测时,监测报告要增加前期验收监测回顾分析的章节。

章节内容主要介绍前期验收监测结果,并比较本期验收监测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等。

9.5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9.5.1结论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简明扼要地给出环境管理水平情况,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排放达标情况,相关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石油类等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以及海上设施周围海水环境质量状况等。

9.5.2问题与建议

根据验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可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执行总量控制情况;

2)生产水等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3)环境保护设施、监测设备和应急器材安装和配置情况;

4)生产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

5)海上设施周围海水环境质量;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7)定期进行溢油事故应急演习情况。

9.6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报告只附必要的附件,例如必要的质控数据表,有关图表及相关文件等。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格式与内容

A.1文本格式

A.1.1文本规格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文本外形尺寸为A4(210mm×297mm)。A.1.2封面

格式见附录A.3。

A.1.3封里1

封里1为验收监测单位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彩印件。

A.1.4封里2

格式见附录A.4。

A.2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章节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所列全部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可适当增设部分章节内容。

A.2.1前言

A.2.2验收监测依据

A.2.3工程概况

A.2.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回顾及其批复要求

A.2.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A.2.6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A.2.7验收监测结果

A.2.8质量控制结果

A.2.9验收监测结论、问题与建议

A.2.10附图、附表、附件等

A.3验收监测报告封面文本格式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监测报告

(编号:由验收监测单位制定)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国家海洋局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XXXX 年XX 月

A.4封里2文本格式

验收监测单位: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协作单位:

验收监测人员:

实验分析人员:

报告编写人员:

审核:

审定:

验收监测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地址:邮编: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记录簿格式

海洋石油开发工程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记录簿

名称:

建设日期:

试运行日期:

国家海洋局XX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XXXX 年XX 月

表1 环保设施安装与运行状况调查

表2 生产水处理装置运行负荷记录表

表3 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记录表

表4 污水、钻井液和钻屑采样情况记录表

表5 伴生气排放情况统计表

表6 固体垃圾监测记录表

表7 海上设施周围海域采样情况记录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文号:环监[1995]335号 发布日期:1995-8-6 执行日期:1995-8-6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监测程序 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 2、实施监测 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 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的采集、测试必须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环境监测站应填写竣工验收监测表。 4、提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时,应当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应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送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监测因子 1、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 2、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产生的污染因子,并且是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的污染因子; 3、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应当追加监测的总量控制指标。 三、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 1、监测布点与监测频次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并应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布点还应符合有关监测布点的标准与规定。 2、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采样周期内采样次数一般应为3-5次,但不得少于3次。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废水为稳定排放的,环境监测站在监测时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 3、对非稳定排放源,必须采取加密监测的方法。 4、对噪声的监测,可根据噪声源排放规律,选择昼间和夜间监测厂界排放情况。

浙江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2017年11月28日,建设单位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丽水市青田县主持召开了浙江省瓯江滩坑水电站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环评、环境监理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监测单位浙江华东测绘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4名专业技术专家(名单附后)。会议同时邀请了相关管理部门参加。与会代表对工程区以及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认真查验,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单位关于环境监理情况和调查单位关于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后,经过认真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滩坑水电站位于浙江省青田县境内的瓯江支流小溪中游河段,距大溪和小溪汇合口约26公里,距青田县城西门32公里,

距温州市公路里程92公里,距离丽水市公路里程107公里。滩坑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并兼有其它综合利用效益。电站装机容量600兆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23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160米,死水位120米,水库总库容41.9亿立方米,调节库容21.26亿立方米,水库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回水长度80.0公里。滩坑电站水力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系统、厂房、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171.0米,最大坝高162米,溢洪道堰顶高程148.00米,引水系统包括3条引水隧洞,进水渠高程为95.0米,分别向厂房内三台机组供水,总装机容量600兆瓦。滩坑水电站梅汛期(4~6 月)按正常蓄水位160.0米控制运行,台汛期(7~10月)需降至汛期限制水位156.5米控制运行,为满足下游防洪要求,滩坑水库预留了3.5亿立方米的防洪库容。 滩坑水电站施工布置主要包括5个施工工区、料场、弃渣场、施工交通运输等。5个施工区为大坝施工区、郎回源施工区、溢洪道出口施工区、范村沟口施工区、郎回坑施工区。建设所需土、石、砂砾料向青田砂石料有限公司和兰溪凯瑞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未设置土、石、砂砾料场。弃渣场分2处布置,库内1处为郎回源弃渣场,坝下1处为范村弃渣场。交通道路区包括对外公路和场内交通道路,对外公路起终点为湖边~坝下游交通桥,场内道路主要包括左岸上坝公路、右岸上坝公路、环库公路、溢洪道至大坝公路、进厂公路等。本工程共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模板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技术要求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 ]38 号 各有关部、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筒称”验收监 测” )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 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 , 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 (表) 结论负责。 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 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 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侧表》的项目, 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 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对在规定的试生产期, 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75%以上的, 应分阶段开展验收检查或监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分期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

验收监测报告编号:津开环监验字[2014]YS第53号第1 页共9 页 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底漆实验楼改造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概况 PPG天津公司底漆实验楼作为“SOD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一部分,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了天津开发区环保局验收批复。底漆实验楼原一层设有实验室、会议室、女更衣室和男女卫生间,其中实验室用于底漆(水性电泳漆)的产品性能测试,二层和三层分别用于工业漆和汽车漆的新产品研发。由于业务量增加,原有实验室区域无法满足工作需要,PPG公司于2012年投资80万元建设《PPG 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底漆实验楼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将原一层会议室改造成新实验室,内部划分为办公区和产品性能测试区,产品性能测试区设置6个实验台、4台通风橱、1个洗手槽、1个烘房和1个仪器工作站,进行固体含量、粘度、密度、电导率和pH值等项目测定。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2年9月20日通过天津开发区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12]104号)。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目前该项目实际改造内容、使用功能均与环评设计相符,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天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要求,向天津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申请,开发区监测站协同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一起赴项目现场,依据开发区环保局对该项目提出的环评批复要求,对该项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的建设规模、运行状况、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在确认该公司已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制《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底漆实验楼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3年11月28日、29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2b1194914.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本工程与原有工程的关系、环境敏感目标等。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程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说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污水量和污水性质,说明是否包括工业废水。 3.如果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敏感目标有新增以及是否有遗留问题、说明一期验收审批文件是否存在有关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处理措施 列表说明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排放规律和排放去向等。 1.废气 (1)恶臭:原生污水、栅渣、污泥产生。nh3、h2s。无组织排放。 措施:进水泵房、粗格栅在地面以下,采取了封闭、结构; 污泥浓缩机、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加盖密封; 沉砂池顶面采取密封结构; 减少原生污水停留时间; 对污泥进行密闭消化处理; 加强厂区绿化、修建绿化隔离带。 (2)沼气 消化池产生。用于锅炉燃烧加热消化污泥,剩余沼气通过燃烧塔燃烧,排放。(3)沼气锅炉烟气 so2、nox 2.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格栅机房排气风机噪声及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3. 生产、安装环节考虑防噪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室内或水下,墙壁隔声或水体隔声;离心鼓风机选用紧扣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减振底座。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和脱水后污泥。填埋。 三、验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1. 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气)。 (2)有组织排放:沼气锅炉;锅炉烟气出口;烟气参数、烟尘、so2、nox;每天采样3次,监测2天。 3.厂界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3天。 4.地表水:说明排水口下游是否有取水口,是否划定水源保护区,如划定水源保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 验收监测表 揭西环监验字(2017 )第16号 项目名称:揭西县龙潭镇兴盛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心位置经纬度:E115o53,42.24n z N23°26,41.25n 委扌壬单位:揭西县龙潭镇兴盛生猪养殖场 揭西县环境监测站 2017年09月

报告编写说明 1.木报告只适用于监测目的范围。 2.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本站综合室 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木报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木站综合室提出复测中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于不可保存的样品,恕不受理。 3.木报告涂改无效,无审核、签发人签字无效。 4.木报告无木站业务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5.未经木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木报告。 揭西县环境监测站 电话:(0663) 5592958 传真:(0663) 5584745 邮编:515425 地址:广东省揭西县坪上镇尖田村宫墩洋揭西县污水处理厂内

承担单位:揭西县环境监测站 站长:李丽锦 报告编写: 审核: 审定: 参加人员:陈少龙温俊郁曾凯理蔡锦凤袁梓翰黄跃漫 杨宏对张清华陈宇瑶

表二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情况: 该项目能够搞好厂区周围的绿化工作,形成隔音屏障,既增强降噪效果,又可吸附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采用〃预处理一沼气池一厌氧池一好氧池一稳定塘一农田灌溉”方式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农田灌溉同体废弃物配备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分类处置,统一收集,交由不同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或综合处理。 表四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37-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 测技术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部分总则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的原则、依据、内容、执行标准选择、采样和分析方法等一般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从事放射性物质生产或以放射性物质为生产原料及排放具有放射性物质的核工业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声评价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WPB3-199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1996水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监测报告 深环验测字(2015)第802号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裹衣花生项目委托单位:武强县振华食品有限公司 深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深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深环验测字(2015)第802号第1页共10页承担单位:深州市环境监测站 站长:王颖 技术负责人:王颖 质量负责人:魏琎 项目负责人:于斌庆 报告编写:魏琎 审查: 审核: 审签: 参加监测人员:于斌庆、赵森、郭赛、王艳亭、郭娜

监测报告说明 1、监测报告无“监测专用章(红章)、计量认证标志”、骑缝章无效。 2、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3、监测报告涂改无效。 4、对监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监测站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属委托监测仅对本次监测负责。 6、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7、未经本站书面同意,本报告及数据不得用于商品广告,违者必究。 深州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深州市长江西路75号 邮政编码:053800 电话: 传真:

邮箱:w-y- 深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深环验测字(2015)第802号第2页共10页 目录 一、总论 1、验收监测依据 2、验收监测目的 3、验收监测范围 4、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监测结果 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2、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监测分析方法 4、监测结果 四、监测结论与建议 1、监测期间工况 2、工程建设结论 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论 4、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 5、环保管理检查结论 6、建议 附件1: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一览表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3—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4— 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 —5—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第七条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盐监验字[2016]第003号 项目名称:橡胶粉、橡胶颗粒、橡胶板生产项目委托单位: 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 盐山县环境监测站 2016年2月26日

监测单位:盐山县环境监测站 站长: 项目负责人:韩永良 报告编写:耿阳 参加监测人员:韩永良王猛吴生文席海义 电话:(0317)6083387 传真:(0317)6083387 邮政编码:061300 地址:盐山县城徐福路

前言 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橡胶粉、橡胶颗粒、橡胶板生产项目,经沧县环保局批准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文《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的委托,我站于2016年2月24日、25日负责对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文,《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的橡胶粉、橡胶颗粒、橡胶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沧县环保局关于《沧州晨硕橡塑制品厂的橡胶粉、橡胶颗粒、橡胶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沧县环评[2013]52号)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企业自主验收) 一、信息公开 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企业开始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如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第一次公开】 3.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如:环保设施于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5日。则在2017年12月1日前公开调试起止日期。【第二次公开】 二、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4.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召开验收会议 5.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可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6.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 7.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8.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9 9.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四、公示验收报告 10.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三次公开】 五、录入验收信息平台 11 11.登陆验收信息平台。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注意事项 01 验收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802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994年12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4号公布)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也可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竣工验收材料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委托验收结论有异议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裁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检查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和建设项目准备试生产的开始时间报告当地地市级、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经当地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建设项目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在试运行期间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如发现环境保护设施不符合“三同时”要求,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行。 试运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可组织进入环境监测网的当地行业环境监测站参加监测。 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应当按监测规定或规范进行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报告》。监测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常见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常见问题 (1)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排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包括的污染物,执行相应的现行标准。对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中尚无规定的特征污染因子,可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等的设计指标进行参照评价。(2)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3)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也可参照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的要求或设计指标进行评价。 1、为什么要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报告区别? 答:(1)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是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对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的技术文件。(2)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3、验收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验收工作主要包括验收监测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4、验收自查主要查什么? 答:(1)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初步设计(环保篇)等文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动及相应手续履行情况,是否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2)项目建成情况: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文件,自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况。 (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a.建设过程,施工合同中是否涵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是否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内容,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总额占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百分比。b.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①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如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放口数量及位置;废气处理设施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排气筒数量、位置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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