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多规合一”工作指南

广东省“多规合一”工作指南
广东省“多规合一”工作指南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3日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

目录

1.总则 (1)

1.1制定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概念界定 (1)

1.4工作任务 (2)

1.5工作原则 (2)

2.“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 (3)

2.1一级控制线体系 (3)

2.2二级控制线体系 (5)

3.“三规合一”工作流程 (5)

3.1制定工作方案 (6)

3.2收集基础资料 (6)

3.3开展部门调研 (6)

3.4比对“三规”差异 (6)

3.5衔接评估规划 (9)

3.6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 (10)

3.7制定实施保障措施 (10)

4.“三规合一”技术要求 (11)

4.1基础数据选取标准 (11)

4.2用地分类对照标准 (11)

4.3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分析技术要求 (12)

4.4控制线划定技术要求 (14)

5.“三规合一”成果要求 (16)

5.1工作成果 (16)

5.2成果数据标准 (17)

6.“三规合一”管理建议 (18)

6.1控制线管理要求 (18)

6.2联动修改工作机制 (19)

6.3监督保障 (22)

附录 (24)

附录A“三规合一”一级控制线体系空间关系示意图 (24)

附录B“三规合一”工作流程图 (25)

附录C控制线与用地分类及规划分区对照标准 (29)

附录D法定规划与“三规合一”控制线联动修改流程图 (37)

附录E“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已有管理规则的对照 (40)

附录F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差异对照 (47)

附录G数据整理与入库标准参考表格 (50)

附录H各类规划的空间管制区划与管制要求 (57)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三规)合一”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应遵守本指南相关规定。县(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南执行。

1.3概念界定

“三规合一”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三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目标。

“三规合一”工作以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理职能为主旨,加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不编制新的规划,也不取代法定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三规”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各自进行调整完善。

1.4工作任务

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年大跨越”和粤东西北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将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要求作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土地指标分配的基本依据,围绕“保底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本地区“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城乡空间实施有效管制。

1.5工作原则

1.5.1坚守底线,生态优先

落实国家关于“守住耕地红线,划定生态红线,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的政策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优先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控生态本底,明确保护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5.2集约发展,合理布局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防止无序扩大用地规模、盲目圈地和乱占耕地等现象。在既有规划基础上,优化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

1.5.3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三规合一”工作由省统筹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组织实施,充分反映县(市、区)及乡镇发展诉求,强化上下联动,保持高效对接。各地级以上市应明确牵头部门,并建立健全由规划、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环保、林业、水利、农业、交通、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1.5.4依法依规,联动调整

开展“三规合一”工作除遵守本指南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应根据“三规合一”成果按相应法定程序修改完善。实施过程中,应动态维护“三规合一”成果,并加强“三规合一”成果与法定规划的联动,实现“三规”动态合一。

2.“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

为统筹协调各项规划的空间边界和目标指标,各部门协商建立统一的控制线体系,作为

三规及相关规划共同遵守和执行的底线,从根本上保障三规核心控制要素在土地空间布局上的协调一致,实现规划协同。

“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包括一级和二级控制线体系。

2.1一级控制线体系

包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

一级控制线体系空间关系参见附录A。

2.1.1生态控制线

为维护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生态用地保护边界。

2.1.2基本农田控制线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在生态控制线内,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边界。

2.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为限制城市无序发展,保障重点功能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建设项目用地,有效引导城市空间发展和建设项目布局,一定期限内划定城市空间拓展的外部范围边界(由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的边界围合形成)。

(1)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确定可建设的空间区域。

(2)有条件建设区

为保障城市功能的完整性,增强规划弹性,预留满足特定条件后可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

2.1.4产业区块控制线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工业园区-连片城镇工业用地”形成产业用地集中区的围合线,作为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的控制边界。

2.2二级控制线体系

二级控制线体系包括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以下简称“四线”)。

2.2.1绿线

指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范围的控制线。

2.2.2蓝线

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2.2.3黄线

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

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防震减灾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等)用地的控制界线。

2.2.4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3.“三规合一”工作流程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三规合一”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部门调研、比对“三规”差异、规划衔接评估、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制定实施保障措施等程序,扎实开展工作。

工作流程参见附录B。

3.1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三规合一”工作方案,明确“三规合一”工作内容、组织管理架构、职责分工、经费保障、进度安排、协调和管理机制等。

3.2收集基础资料

收集整理“三规合一”基础资料,主要包括规划、发展改革、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规划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审批数据等。规划数据与审批数据应采用审批通过或有法律依据的矢量数据,基础数据应采用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并可实现地方独立坐标系与1980西安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

3.3开展部门调研

摸清本地区相关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现状,重点针对规划、发展改革、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各部门管理职能及其涉及空间规划、空间管制与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审批流程。

3.4比对“三规”差异

3.4.1空间数据整理

按照基础数据采用及整理标准,整理前期工作收集的基础资料,形成全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规划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审批数据及其他参考资料,并参照数据入库标准开展数据入库工作。

数据整理与入库标准参见附录G。

3.4.2“三规”目标指标比对

对照分析“三规”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确定“三规合一”控制线划定的目标和方向。

(1)城市发展目标对照

研究分析“三规”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差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城乡规划中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战略方针,形成统一的城市发展

规划目标。

(2)建设用地规模对照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依据,比对衔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研究分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差异。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差异对照参见附录F。

3.4.3空间布局差异分析

对照分析“三规”确定的空间管制区域和建设用地布局,形成“三规合一”空间协调基础。

(1)空间结构分析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充分考虑规划范围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三规”中城市空间结构的差异,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城市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城市用地拓展方向和产业发展格局,确定重点发展空间和战略储备空间,为划定建设用地及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奠定基础。

(2)空间管制区划对照

梳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管制区划内涵、边界及管控要求,对内涵一致的管制分区进行对照,分析边界差异,整合相关信息。

各类规划的空间管制区划与管制要求参见附录H。

(3)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对照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区域开发强度为依据,对照分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形成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差异的相关信息。

对通过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定量差异分析,形成差异图斑,并对差异图斑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可比对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特征和发展方向的差异。

3.4.4建设项目梳理与分析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照行业分类,梳理建设项目,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差异情况,整合相关信息,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库。

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参见附录G-1。

3.5规划衔接评估

3.5.1规划衔接要求

在“三规”目标指标比对和空间布局差异分析的基础上,评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研究各项规划与比照后统一的目标

指标、用地布局等方面的差异,差异较大或影响规划实施的,应考虑规划调整。

3.5.2优化目标

一是针对生产空间低效、生活空间低质、生态空间不断被侵蚀等问题,立足本地实际,坚守生态底线,力促建设集聚,提出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的目标。二是针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差异等问题,制定差异协调原则与措施,提出盘活低效闲置用地、优化利用和高效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

3.5.3项目排序

梳理与分析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对建设项目进行排序,优先落实民生重点项目,促进公益类项目的落地实施。

3.6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

近期“三规合一”工作重点是划定一级控制线。要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开展“三规合一”控制线划定工作。

划定过程中如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用地、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原则上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后划定;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报省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涉及珠江三角洲空间管治区的,控制线划定应符合《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

3.7制定实施保障措施

3.7.1建立联动修改与动态维护工作机制

根据“三规合一”组织管理架构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和法定规划的联动修改程序,形成动态协调、监督、反馈的工作机制。

“三规合一”管理应实现常态化、动态化、实时化。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际,结合重大规划调整、配套指标的项目落地等具体工作,研究建立相关管理机制。

3.7.2制定“三规合一”实施措施

各地级以上市应明确“三规合一”责任分工,建立运行机制、协调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有效推进“三规合一”工作。

3.7.3建设信息平台

建设“三规合一”信息平台,并实现与广东省智慧城乡空间信息平台、生态控制线地理信息平台、国土资源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联动,实现数据共享。

4.“三规合一”技术要求

4.1基础数据选取标准

(1)规划数据应按照以下标准选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数据应采用经批准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建设项目计划数据;已开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可采用相关

研究资料数据。

城乡规划数据原则上应采用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缺少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的,可根据情况采用经批准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数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应采用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

专项规划数据应采用经批准的涉及空间要素的规划数据。

(2)基础地理数据、审批数据及其他参考资料采用标准参见附录G-2。

4.2用地分类对照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差异对照参见附录F。

4.3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分析技术要求

4.3.1差异分析内容

确定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一致区域和差异区域的面积、位置,分析建设项目用地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差异情况,并针对不同类型差异,提出协调处理意见,化解规划矛盾。

4.3.2差异建设用地分类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差异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三类:

(1)边界微小差异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因河流、道路等现状线性地物边界差异造成的微小差异用地微小差异用地是指地块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和因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规划边界造成的微小差异建设用地。

(2)存量建设用地规划不一致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安排不同造成的差异用地。

(3)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不一致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不同造成的差异用地。

4.3.3差异建设用地处理原则

按照优先保护生态用地、不超建设用地规模、重点考虑项目需求、全面统筹建设时序的协调原则,采取差异化措施协调解决各类差异建设用地规划矛盾。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存在严重差异和重大矛盾的,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协调确定。

(1)边界微小差异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

因河流、道路等线性地物造成的微小差异建设用地,原则上以现状控制为主进行差异用地处理。

因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规划边界造成的微小差异建设用地,原则上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差异用地处理。

(2)存量建设用地规划不一致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

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在不影响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应落实建设用地规模。

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原则不安排用地规模。若属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应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项目级别和规模后,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当调整解决。

(3)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不一致引起的差异建设用地

涉及县(市、区)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和民生设施项目,原则上应安排建设用地规模。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和民生设施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的,需由发改部门核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原则上安排近期建设用地规模。

涉及镇、街项目用地和城区、镇区发展建设用地的,需由县(市、区)政府召集部门、镇、街召开专项会议,审查核定建设用地指标。

村庄规划已审批通过的地区,按照村庄规划安排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和村民宅基地。

4.4控制线划定技术要求

遵循规模约束、空间优化,边界统一、求同存异,保障重点、差别处理,充分衔接、避免冲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控制线划定工作。

确定用地分类边界时如发生重叠现象,应按照已批优先(已批优于未批)、现状优先(现状优于规划)的原则处理用地分类数据的拓扑关系。

4.4.1一级控制线划定要求

(1)生态控制线

生态控制线划定应与生态功能红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充分协调,与水功能区划、河湖岸线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符合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具体划定标准和比例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粤建规函〔2014〕92号)。

(2)基本农田控制线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

(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

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发展演变规律,明确城市发展的引导性和限制性要素,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确定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按保障城市功能完整、促进城市紧凑集约布局、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形态和布局,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并预留一定弹性的前提下,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各地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50%。

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有条件建设区应结合城乡规划、重点储备项目潜在用地方向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

件建设区进行划定。有条件建设区的规模一般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25%。

(4)产业区块控制线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范围内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以下情形原则上应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范围:

1)经国家审核公告或省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示范区等);

2)城乡规划中连片的面积大于30公顷的工业及仓储用地。

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后,应抓紧建立产业区块信息库。

产业区块情况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G-3。

4.4.2二级控制线划定要求

二级控制线划定应依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落实国家和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相关要求。其中,绿线划定参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蓝线划定参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黄线划定参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紫线划定参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5.“三规合一”成果要求

5.1工作成果

“三规合一”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三规合一”图件、技术报告及附件、数据库等内容。工作成果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符合信息化管理及制图规范要求的电子数据。

5.1.1“三规合一”图件

“三规合一”图件包括规划图件和分析图件。

规划图件为“三规合一”控制线规划图,反映控制线划定情况,并标明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规划图件比例尺为1∶10000,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1∶2000比例尺。

规划图件图例样式参见附录G-4。

分析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乡规划拼合图、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产业区块及建设项目布局图及其他相关分析图。分析图件比例尺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5.1.2技术报告及附件

技术报告应包括“三规”综合评估、建设项目梳理、控制线划定方案、法定规划修改建议、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附件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的说明、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相关文件。

5.1.3数据库

成果空间矢量数据应采用ArcGIS数据库格式,数据库图层组织和格式标准应符合成果数据标准要求。

5.2成果数据标准

5.2.1数据构成

成果数据由核心数据和辅助资料构成,核心数据是“三规合一”工作必备数据。

数据库图层构成参见附录G-5。

5.2.2核心数据格式要求

(1)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层图层属性参见附录G-6及附表1。

(2)“三规合一”规划用地图层

图层图斑属性参见附录G-7及附表2。

(3)“三规合一”规划控制线图层

控制线属性参见附录G-8及附表3。

6.“三规合一”管理建议

各地级以上市根据本工作指南,制定管理规则,严格实施控制线管控,将“三规合一”控制线作为科学管理空间资源的统一准则。

“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已有管理规则的对照参见附录E。

6.1控制线管理要求

“三规合一”牵头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在建立“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三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规则,加强后续管理。

6.1.1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

结合我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制定生态控制线的管控规则,严格控制可能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除符合建设选址条件的重大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公园和旅游设施及特殊项目外,禁止在生态控制线内布局建设;对于线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农村居民点等,制定措施限制改建和扩建,并制定搬迁方案。

生态控制线内属于城市蓝线范围的用地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行管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库、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和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区等分别按相应管理规定实行最严格的管控。

6.1.2基本农田控制线管理要求

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管控基本农田控制线,控制线内禁止进行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6.1.3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管理要求

制订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的管控规则,禁止在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外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位于城市“四线”内的用地分别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制。

6.1.4产业区块控制线管理要求

制订产业区块控制线的管控规则,引导新增工业、仓储项目优先在产业区块控制线内选址建设,优先安排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的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鼓励线内已建产业项目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鼓励线外的已建工业、仓储项目向线内转移。纳入产业区块控制线的产业园区须优先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并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6.2联动修改工作机制

6.2.1控制线管理职责分工

根据“三规合一”控制线的组织管理架构和管理规则,明确控制线体系管理的职责分工,确定牵头管理部门。

6.2.2法定规划的联动修改机制

各地要根据“三规合一”工作实际需要建立法定规划联动修改工作机制,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定规划修改完善工作。法定规划修改方案通过规划、发展改革、国土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查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法定规划联动修改期间,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应以原法定规划成果为准,与“三规合一”成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协商解决。具体操作规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学习借鉴广州市“三规合一”运行管理相关经验做法。

法定规划联动修改流程参见附录D-1。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联动修改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联动修改工作,应先行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评估,制定修改方案,经规划、发展改革、国土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2)城乡规划的联动修改

规划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的联动修改工作,应先行开展城乡规划的评估,制定修改方案,经规划、发展改革、国土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联动修改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联动修改工作,应先行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制定修改方案,经规划、发展改革、国土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4)专项规划的联动修改

有条件地区应开展交通、矿产资源、环保、林业、水务(水利)等专项规划的联动修改工作,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

6.2.3控制线动态评估机制

建立“三规合一”控制线动态评估机制,由“三规合一”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评估控制线的划定、实施和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控制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控制线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按规定程序开展控制线的动态调整工作。

6.2.4控制线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严格的“三规合一”控制线调整机制,明确控制线调整的条件、流程,加强部门协同。控制线调整可分为整体修改和局部修改两种情形。

(1)控制线整体修改

因“三规”修编、行政区划调整和城市发展战略调整等因素,对“三规合一”控制线整体造成较大影响,或经控制线动态评估后确需进行整体修改的,可开展控制线整体修改。控制线整体修改前,应由“三规合一”控制线的管理部门对原控制线进行评估,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修改申请,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控制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对控制线作整体修改,组织审查修改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三规合一”控制线整体修改完成后,按法定程序开展法定规划的联动修改工作。

整体修改流程参见附录D-2。

(2)控制线局部修改

建设项目选址与“三规合一”控制线有冲突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向控制线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经联合审查会审查,如认定不符合控制线修改条件的,告知项目业主单位另行选址;如认定符合控制线修改条件的,由项目业主单位编制控制线局部修改方案,报相应的控制线管理部门,由控制线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控制线局部修改过程中,应按照法定程序同步开展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工作。

局部修改流程参见附录D-3。

6.3监督保障

6.3.1建立督查机制

建立“三规合一”控制线督查机制,利用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监测,根据控制线管控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省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三规合一”控制线实施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3.2加强技术保障

有条件地区可建立“三规合一”信息平台及规划、发展改革、国土三个部门信息子系统,实施数字化动态管理,落实“三规合一”控制线的管理要求,并将其作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

基础。

6.3.3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对因落实“三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要求而进行的建设清退、土地回收等行为,研究制订合理的补偿办法。

6.3.4加强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三规合一”工作顺利开展。

广东省“多规合一”工作指南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13日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 目录 1.总则 (1) 1.1制定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概念界定 (1) 1.4工作任务 (2) 1.5工作原则 (2) 2.“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 (3) 2.1一级控制线体系 (3) 2.2二级控制线体系 (5) 3.“三规合一”工作流程 (5) 3.1制定工作方案 (6) 3.2收集基础资料 (6)

3.3开展部门调研 (6) 3.4比对“三规”差异 (6) 3.5衔接评估规划 (9) 3.6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 (10) 3.7制定实施保障措施 (10) 4.“三规合一”技术要求 (11) 4.1基础数据选取标准 (11) 4.2用地分类对照标准 (11) 4.3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分析技术要求 (12) 4.4控制线划定技术要求 (14) 5.“三规合一”成果要求 (16) 5.1工作成果 (16) 5.2成果数据标准 (17) 6.“三规合一”管理建议 (18) 6.1控制线管理要求 (18) 6.2联动修改工作机制 (19) 6.3监督保障 (22) 附录 (24) 附录A“三规合一”一级控制线体系空间关系示意图 (24) 附录B“三规合一”工作流程图 (25) 附录C控制线与用地分类及规划分区对照标准 (29) 附录D法定规划与“三规合一”控制线联动修改流程图 (37) 附录E“三规合一”控制线与已有管理规则的对照 (40) 附录F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差异对照 (47) 附录G数据整理与入库标准参考表格 (50) 附录H各类规划的空间管制区划与管制要求 (57)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三规)合一”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应遵守本指南相关规定。县(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南执行。 1.3概念界定

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 ——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李佩娟,蔡莉丽,何子张 摘要:“多规合一”工作的目标在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项目生成策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本文概述了现阶段项目生成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厦门市的“多规合一”改革探索为例,分析了厦门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的概念内涵与改革路径,总结了项目生成机制的工作方法与实践成效,认为项目生成策划是“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领域,将在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中发挥着蔚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多规合一”项目生成厦门 1引言 在中央的战略部署和城市转型发展内在需求的要求下,各地都在探索不同形式、不同路径、不同深度的“多规合一”,学界也兴起了与“多规合一”相关的体系变革、制度创新、技术探索等的理论研究[1-3]。但从现阶段的地方实践和学术研究看来,多数的探索还停留在“一张图”的空间规划编制阶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多规合一”工作并不是开展一个独立类型的规划编制,它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动空间发展和空间治理转型,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借助有效的空间治理手段,其中,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依托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推动建设项目科学高效的生成、审批与落地,持续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内的用地布局,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治理能力。 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项目生成(即项目前期的管理)是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的首要环节,项目生成的效果决定着后续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的实施效果,是改革的重点。厦门市自2014年年初开展“多规合一”工作以来,基本编制完成“一张蓝图”,构筑了“一个平台”,推行审批“一张表格”,并正在完善与之配合的“一套运行机制”[4];其中“一张蓝图”于2014年7月编制完成,此后厦门“多规合一”工作重点转向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即

南京浦口区多规合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100号文)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区“多规合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规合一”工作,统筹城市发展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保护环境生态资源底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推进集中集约用地,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发现并协调规划之间的差异,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用“一张蓝图”融合全区各类规划的共性要素,协调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差异,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用“一个平台”支撑空间规划的统一管理、辅助决策,实现空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审批,最终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级政府、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城乡科学发展,实现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 二、工作内容 通过用地分类标准梳理、边界整合等技术手段,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体,并充分考虑其他部门专项规划,逐步实现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城市开发边界、用地布局的“五统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三线”,实现全区城乡用地“一张蓝图”管理。近期重点融合各类规划的共性要素,协调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差异,对全区2020年前建设项目需求进行梳理,布局建设用地,实现动态管理。 充分利用政务审批平台及其他部门已有的制度和信息化基础,依托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编制规划,并依托业务协同审批系统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和各部门协同审批。通过一个平台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立联合审批机制,运行一套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用地管理的办事规则。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各部门规划编制、项目实施与管理及更新过程中的有效衔接,并将协调后的情况和结果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反馈到各部门。对“多规合一”的实施进行评估、检讨和监控。 三、时间进度 (一)第一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1月上旬,启动采购程序,确定编制单位。 2、差异分析阶段。2017年1月底,在“四规”差异图斑初步梳理对比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的“四规”差异分析。 3、差异协调阶段。2017年2月,协调差异图斑,提出控制线优化建议。 4、专家评审阶段。2017年3月上旬,形成“一张蓝图”的初步成果,征询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成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5、成果审定阶段。2017年3月底,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成果,并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牵头部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将修改完善的成果上报市“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2017年)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完善“一个平台”空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成果管理、综合应用和共享服务。实现协同审批制度和机制,建立业务协同审批系统。进一步深化完善“一张蓝图”,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施“一张蓝图”的动态管理和更新。 (三)第三阶段(2018年) 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在“四规合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产业布局、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开展“多规合一”运行管理深化研究,全面实施“一张蓝图”和“一个平台”管理和运行。

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情况汇报

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汇报 二零一四年十月

工作概况 2014年3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广泛借鉴先进经验, 结合市情,率全省之首,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成立了以王蒙徽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历时半年,协调历史积累的海量矛盾,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划定边界,谋划完成“一张蓝图”,依托“一个平台“运行”一张表”,初步形成“一套运行机制”。

工作组织构架1、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多规合一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长:市委书记副组长: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成员:市委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等各局局长。2、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市规划局,负责多规合一工作具体实施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规划局局长、副局长、市发改 委主任、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市信息化局局长 3、专责小组 负责“多规合一”过程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和技术工作。成 员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市信息 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 专责小组技术单位

CONTENTS 一张图一 个 平 台 一 张 表 一 套 机 制 后 续 工 作0203 010405

一张图 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形成全市空间布局“一张蓝图”

前期准备,组织保障 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工作小组 规划梳理,摸清差异明确目标,确定方向多方参与,共同划定法定落实,动态维护发展规划 土地规划 城乡规划 梳理差异 核定需求 市级统筹林地规划 明确底线 法定规划联动修改 分区协作 部门联动 技 术 审 查 + 行 政 确 认公众参与控制线管控 控制线方案 控制线体系设置 控制线构成 划定管控边界,明确建设与保护空间 盘活存量用地,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完善民生配置,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消除规划差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工作技术路线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为了贯彻党的工作精神,福建省开展了“多规合一”的工作。在开展工作前,必须要准备好工作方案计划表,如何正确书写工作方案?请参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 漳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 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委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以及我市“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目标定位,立足于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乡空间功能布局,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审批管理等方面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空间管控能力,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工作目标

1.划定管控边界,明确发展与保护空间。通过“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明确一定时期内合理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 2.消除规划差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通过图斑对照、规划整合和技术处理,消除规划差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山、水、城”融为一体的理想空间格局。 3.盘活存量用地,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梳理批而未供用地,明确纳入建设用地控制线的数量和布局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加快供地;按照规划管控要求,调出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已收储农转用和国有建设用地,安排腾挪给其他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完善民生配置,保障建设项目落地。通过“多规合一”,保障建设项目尤其是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配置,保障民生发展需求。 5.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多规合一”工作成果为基础,建立“多规合一”的信息协同平台,变部门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6.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结合数字漳州建设,完善信息技术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运行的软硬件环境。 三、重点内容 1.试点范围与期限。漳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范围以政府批准实施的《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30)》为依据,分为规划

邢台市多规合一工作中的GIS应用

邢台市多规合一工作中的GIS应用 “多规合一”,是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标签:多规合一;GIS;共享 政府编制的各类规划,是体现城市未来发展意图的蓝图,是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各地方规划编制管理体制部门分治、集权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与其他各类基础设施规划之间存在许多不一致、不协调的现象,不利于对规划实施和发展进行合理引导。 “多规合一”对各类规划进行了有效的衔接,确保了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有效配置土地资源、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一张蓝图、一套标准、一个系统、一套制度”的目标,建立“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级各类空间性规划在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坐标体系基础下,检测规划差异,辅助消除规划矛盾,最终形成动态更新的“一张图”。推进空间规划在编制、审查、决策、实施、监督全过程智能化服务,为建设项目一站式协同审批提供支撑。通过运用各类信息化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挖掘数据价值,为规划编制提供辅助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监测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我市GIS应用在“多规合一”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体现: 1、利用GIS技术编制规划一张图 GIS技术是基于计算机对空间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把地图这种独特的视觉化效果和地理分析功能与一般的数据库操作集成在一起。可面向区域、资源、环境等规划进行管理和分析。 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统一的坐标系,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多规融合”,能够全面整合各个部门中的各种基础数据和规划数据,保障各个部门可以共用同一套数据,为各个部门的业务决策提供统一的数据参考。 多规GIS信息平台通过数字化、图形化、集成化、结构化、服务化的管理模式,提供地图的基本操作、空间规划管理、三类空间划分、规划分析、规划调整、规划监督和资源共享等功能,保障平台中空间规划数据高度聚合、高度安全、实时同步、全面共享,消除了空间规划数据孤岛,打破各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实现我市的规划管控与监督,形成规划一张图,并将一张图数据共享给国土、环保、发改等部门。为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编制提供更丰富的信息参考,提高了区域空间规划体系的科学性。并能够直接分析报审项目的用地性质是否合规,以及建设范围与三线之间的关系,以此判定项目是否与道路(河道)红线、基本农田保护

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夯实我市大数据发展基础,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为示范,营造适合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特色优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6〕27 号)、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厦门市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委、市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中国制造2025、促进信息消费、全面推广三网融合等战略带来的新机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府大数据开放开发为先导,推动大数据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应用的深度融合;以企业为主体,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

业创新应用,重点锤炼若干优势产业环节,全面提升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资源、技术、应用、产业”四位一体、协同互动的发展模式,推进政府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和产业发展协同化,释放大数据红利,着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示范应用城市。 (一)创新应用成效明显 建立政府大数据管理应用相关制度和标准,构建大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体系。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政府数据资源梳理,建成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到2018年底,完成卫生、教育、交通、信用、环保、旅游、气象、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数据整合共享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技术产业发展领先 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工业大数据技术产业化应用,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到2020年底,大数据开发利用在全市各领域中全面展开,多项大数据关键技术在国内领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应用产品、系

奥格多规合一平台与项目实施情况简介

奥格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奥格多规合一信息平台(APlan MPI)建设是多规合一整体工作内容之一,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信息平台的支撑,信息平台既是多规合一“一张图”协调、编制、管理和更新的辅助工具,也是多规合一“一张图”运行的载体,是落实“底线控制”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实现业务联动的枢纽与支撑。奥格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是奥格智慧规划系列产品之一,它以多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基于“1+N”分布式架构(“1”指的是一个公共平台,“N”指的是发改、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等业务子系统),实现各部门规划协调、数据共享、信息联动及业务协同。为统一各地市/县区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提供系统支撑。 奥格公司于2013年成功研发国内首个“多规合一”信息平台(APlan MPI),目前该平台已在广州、厦门、珠海、云浮等城市上线应用,用户评价良好。该平台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多规合一”工作启动初期,编制单位可利用平台提供的差异图斑分析、会商调入调出等功能,辅助“多规合一”成果的生成与审定;在成果应用阶段,平台提供控制线检测、智能选址等功能,结合审批流程再造,可快速为建设项目精确匹配可用的指标和坐标,辅助行政审批的提速。奥格MPI,经过多个城市用户的使用之后,产品功能不断完善升级。 目前,奥格MPI功能稳定,性能良好,可快速完成部署交付用户使用,可在项目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部署。 附奥格实施项目案例,请参考: 1.广州市“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 广州市于2012 年开展全市“三规合一”工作,通过“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了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及决策协同;保障了建设项目审批能够符合规划,使项目选址一目了然。平台具有以下特色: ?海量数据分析,快速发现差异 基于“多规”之间的拓扑关系,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比对海量图斑,快速发现

多规合一规划思路

“多规合一”规划思路 中研智业集团紧跟国家规划设计政策要求前沿,通过10余年经验,1500余项规划案例积累,结合较长时间的专题研究,以及实践主持青海省河南县等地“多规合一”工作,形成了自有的一套“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和实施路径。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工作会议精神为引导,围绕城镇建设空间规划改革的总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以专项数据库为支撑,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以规划立法、体系完善、体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构建由“一个技术报告、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库、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组成的“五个一”空间规划体系,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格局,切实提高政府的空间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区域规划体制改革。 二、规划原则 坚持统一协调、求同化异的原则。“多规合一”工作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工作模式、技木方法、信息平台,找准规划差异,依法依规,应调尽调。同时,充分吸收各规划的理念、技术、方法和已有成果,寻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大优势空间,实现各规划成果的全方位优化融合。 坚持底线思维、集约节约的原则。生态作为“五位一体”的重要一环,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因此,“多规合

一”工作应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用地增量,以批复用地规模指标为上限,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破解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导向, 以深入调研为基础,针对区域发展建设现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专题研究,找准“短板”和突破口,明确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和规划控制协调体系,并突出区域特色。 坚持近实远谋、分步实施的原则。多项规划的协调统一,不仅是内容、指标、图纸的统一,还应保持目标和时限的一致性。编制具有统领功能的区域“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应将规划期限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定出总目标、总指标、总布局,以及对应的控制协调体系,对应到三个规划阶段中去,体现规划在远近、虚实、深浅上的层次感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路径 第一步,制定“多规合一”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思路、目标及具体工作部署;第二步,进行“多规合一”基础性研究,完成《“多规合一”技术报告》编制及专题研究;第三步,完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工程;第四步,整合空间数据,构建专项数据库,建立区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全域。 具体如下图:

厦门市_三规合一_规划审批改革_翁芳玲

□ 翁芳玲,赵燕菁 厦门市“三规合一”规划审批改革 [摘 要]当前,我国规划审批程序相当繁琐,存在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项目推动慢、部门协调成本高,审批时间 长、报建材料多等问题。基于此,厦门市从简化规划审批流程、改革规划审批内容、共享规划审批信息和联动审批部门四个方 面对规划审批进行了改革,以期构建“三规合一”项目生成平台,扩大基础信息内容,实现多部门审批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效率。 [关键词]“三规合一” ;规划审批;改革;信息共享;部门联动 [文章编号]1006-0022(2015)08-0050-04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Xiamen/Weng Fangling, Zhao Y anqing [Abstract] Presently urba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has redundant problems in project approval,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etc. Xiamen city simpli? es the process from procedure, content,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to establish a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roject approval platform. [Key words]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Information sharing,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0引言 2013年被称为大数据元年。2014年厦门市正式启动“三规合一”工作,并被国家发改、国土、环保和住建四部委列为“三规合一”试点城市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部门如何利用掌握大量数据的优势,结合“三规合一”工作进行城市规划的管理改革,引导城市快速、择优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厦门市规划审批改革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生成、推进,通过规划部门联动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并响应了大数据时代的核心—数据共享,在数据共享及技术支撑的基础上,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精简与优化,提升了报建、审批的效率。1规划审批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规划审批由于存在不同规划之间“打架”、涉及部门众多及审批时限冗长等问题,导致了政府效能不高。 1.1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 当前我国的规划从编制到项目落地,往往面临“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困境,导致规划编制不能引导城市发展、确保项目实施,也不能充分发挥规划部门在城市发展战略和空间统筹方面的优势,常造成建设项目分散、城市配套设施不足、用地混杂、城市发展方向不明确及规划实施进度慢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效益,无法真正体现规划的战略作用 和龙头作用。 [作者简介]翁芳玲,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科员。 赵燕菁,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厦门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厦门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开公平、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以及省审改办《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闽审改办〔2016〕36号)、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比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效能办〔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我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

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事项管理 1.规范统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建立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即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规则,实现有效监管。

基于“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和规划体制改革研究——厦门的实践与展望

基于“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和规划体制改革研究 ——厦门的实践与展望1 何子张,蔡莉丽 摘要:总结“多规合一”工作开展的背景,分析当前“多规合一”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厦门实践为例,总结通过“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与落实、“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推进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具体路径。提出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体制改革的思路,并对“多规合一”工作的本质、核心、根本目的、推进方式等进行总结。 关键词:多规合一空间规划规划体系厦门 近年来,“多规合一”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热点。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部和环保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四部委分别牵头推进28个市县的试点工作,各个省、市、县也在推动开展各种版本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学术界从问题分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规划体系创新等角度做了大量的研究,但对于“多规合一”工作的目标和路径还不清晰。有必要从“多规合一”的宏观背景进行梳理,只有理解中央的战略部署和城乡发展的内在需求,才能把握当前“多规合一”工作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厦门“多规合一”工作进程的回顾与总结,提出未来工作的发展方向,希望以此推动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体制改革。 1“多规合一”的工作背景与问题分析 1.1工作背景:中央的战略部署与城乡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社会发展和转型的长期实践中,为了应对城镇化发展不同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已形成了一套特色鲜明的空间规划体系[1],形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城乡空间的规划在目标、内容、对象、期限、层次和约束力等方面不尽相同的局面[2],导致现阶段任一个部门的空间规划已经无法综合统筹城乡转型发 1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社会—空间统一体”的城市空间成长机理与治理研究——以厦门为例(项目批准号51208444)部分研究成果

贵州省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贵州省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抓好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签署的《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合作协议》的落实,推进我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有利于解决当前各类空间性规划在测绘基准、规划底图、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编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有利于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域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有利于优化贵州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政府空间管控能力与效率。 二、试点安排 选择六盘水市和三都县、雷山县开展试点。其中六盘水市以所辖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进行试点探索,在统一县级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和底图、制定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建立县级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等基础上,将所辖县级行政区空间规划底图进行拼接,形成市级层面“多规合一”经验和做法;三都县、雷山县重点探索跨区域相邻县空间规划底图拼接的技术方法和衔接管理机制。在总结六盘水市、三都县、雷山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安顺市和都匀市、桐梓

县、息烽县、威宁县、玉屏县、凯里-麻江(同城化)、独山县、兴仁县、贵安新区直管区,为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奠定基础。 三、试点任务 (一)构建基础平台。推进规划数据坐标系统、用地分类标准、空间规划底图、空间性规划制图标准等统一,实现多部门规划信息和业务管理互通共享。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完成各类专题数据空间化处理、格式转换和坐标统一。基于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有效整合住建、国土、水利、林业、交通、农业等领域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满足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需要的用地分类标准体系。利用“天地图·贵州”有效整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林业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类规划空间信息,科学构建省级“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 (二)编制空间规划。系统梳理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结构,研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编制省级空间规划的技术路径,探索“多规合一”的实现形式。按照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结合省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精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科学绘制省域空间规划底图,研究提出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在三类空间框架下有效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综合集成各类空间要素,统筹布局城镇发展、土地利用、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编制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

全域旅游应该是“多规合一”的区域规划——以厦门全域旅游为例

全域旅游应该是“多规合一”的区域规划——以厦门为例 关键词:全域旅游厦门专项规划多规合一规划案例 随着“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两岸融合、厦漳泉一体化、“双高之城”等与厦门发展有关的关键词不断涌现,立足台海战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发展全域旅游是厦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选择,是打造国际滨海花园名城的重要路径,是推动厦门旅游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 全域旅游的发展,将大力助推厦门的城市建设、城乡发展、交通拓展、产业创新、配套升级,有效协助厦门由区域中心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的转型,建设更加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更均衡发展的城乡结构、更通达开放的交通格局、更活力创新的产业体系、更高标完善的旅游配套。 2018年10月24日,由绿维文旅编制的《厦门市全域旅游专项规划(2017-2035)》顺利通过评审,获得了魏小安教授和专家组的高度好评,评审团认为本规划基础工作扎实,资料丰富翔实,成果体系完整,符合中国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规划的技术规范要求。 绿维文旅董事长林峰博士表示,本次规划的突出亮点是全域旅游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结合,真正做到了“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形成了全域旅游的专项图层,这是区域旅游规划的一个新典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全覆盖上,给全域旅游画出一个独立的图层! 厦门市旅游委杨琪主任表示,这是她多年主持编制的几十个规划中最好的规划、是一个创新性的规划!规划的创新性在全国上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示范性样板规划!同时要求绿维文旅继续深入项目之中,持续辅导,深入设计。 本次规划对象为厦门市行政辖区全市域范围,规划范围为191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为1603.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8.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近期至2020年, 远期至2035年。本次规划是全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下,在全市统一的空间战略规划指引下,确立旅游业在厦门城市总体发展中的角色,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多规合一” 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 况的汇报 “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XX 年8 月被正式确定为全国28 个“多规合一” 试点,今年年初,我市被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按照国家部委“多规合一”工作及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多规合一” 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以及XX 年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多规合一”及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成立8 个调研组,分别就户籍制度、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生态环境、产业发展、住房保障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论证,为我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打好基础。 一、“多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 *** 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由于油田开发历史长、范围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多年积累的一些原来没有明显迹 象的继发性影响开始显现。急需通过推进“多规合一” 试点,有效实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实现增长方式的转

变,确 保玉门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两促进。根据国家四部委“多规 合一”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工作准备阶段:组织发改、住建、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于XX 年11 月编制完成了《***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 月分别通过XX市政府、省住建厅及国家环保部审查。客观分析了当前玉门经济发展客观实 际,制定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全面指导 试点工作的开展。 2、工作启动阶段:XX 年3 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相关单位配合 规划编制专家多次开展现场调研、部门座谈,收集大量详实 的基础资料,详细了解掌握了我市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空间管控等方面实际情况,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规划研讨阶段:规划专家组通过对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汇总梳理,开展多规差异分析,提出初步解决思路,并多次与*** 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研究可行性规划方案,于XX 年5 月形成了《*** 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初步框架文件》和《*** “多规合一”试点改革方案》,5 月底通过了XX 市政府、省住建厅审查,6 月2 日通过了省发改委和环保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法规类别】厦门经济特区 【发文字号】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9 【实施日期】2016.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号)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16年4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 (2016年4月28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多规合一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规划水平,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多规合一,是指建立以空间战略规划为统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构建业务协同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的平台,完善建设项目的生成与审批制度,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 本规定所称空间战略规划,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发展战略要求,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阶段性安排,组织编制和实施的对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作出的战略性展望和部署,是统领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宏观性规划,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发展具有全局性、决定性指导作用的城市发展战略。 第三条多规合一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协调统一、高效便民、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多规合一工作的统一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空间战略规划; (二)建立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以下称综合平台); (三)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 (四)其他与多规合一相关的职责。

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的紧迫性 1.“新常态”倒逼城镇发展方式转变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诸多城市问题,如:建设用地使用的粗放低效、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矛盾增多、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大引发金融风险加剧等等。目前,的城镇化率已达到65.1%,同时,的建设用地面积达到384平方公里,土地开发强度已近30%,邻近土地开发临界值。土地、环境资源瓶颈,已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制约。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城市发展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空间资源的使用和管理将从传统的拓展增量,向充分整合资源、有效盘活存量转变。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尽快开展“多规合一”,实现资源的梳理盘活、科学统筹、集约利用。 2.规划空间冲突严重,项目落地难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编制审批部门、技术标准和规划期限的差异,存在很多矛盾。体现在:一方面,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增长边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边界存在很多差异;另一方面,考虑到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部分区域建设用地边界相对分散,建设用地的集聚集约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如文化片区、南部新城等,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的是城镇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不少图斑是耕地。迫切需要通过“多规合一”,优化耕地和建设用地布局。 3.主城区管理主体多元,规划统筹协调难 我市主城区的建成区面积达到97.6平方公里,总体呈“内居外工”的格局。但涉及多个行政管辖主体,仅三环路范围内就存在市级层面、虞山镇政府、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服装城管委会等多个主体,三环路外围

涉及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园管委会、虞山镇、古里镇、尚湖镇的管辖范围,部分区域界限不清或者责权交叉。由于管理主体的多元化,造成城市建设发展在整体性、协调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不同利益主体间既有协同又有矛盾,开发建设更多的是立足自身需要和诉求,规划部门难以实现有效的管控和协调,需要通过“多规合一”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边界和管控规则。 二、工作的可行性 (一)规划基础 1.“美丽”战略规划奠定“多规合一”工作的战略引领 20**年11月我市开始组织“美丽”---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美丽”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对于凝聚全市各部门、各阶层的共识,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愿景和定位奠定基础。战略规划所构建的空间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空间结构和布局奠定了“多规合一”的空间基准。“美丽”战略规划做为城市顶层规划,是全市各部门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的共同基础和基准,是“多规合一“工作的战略引领。 2.各类规划基础较好,为规划整合提供扎实的工作基础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于20**年3月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十三五规划于20**年8月已经启动,目前正在前期的课题研究当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30)》20**年8月通过省政府批准,由于城市发展需求,即将准备下一轮的修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20年)》于20**年底编制完成,20**年6月由省政府正式批复。《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于20**年编制完成,并于20**年获市政府批复。同时,20**-20**年间,我市编制完成综合交通、社会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综合管线等一系列专业专项规划;并基本实现控规编制的全覆盖;各镇(板块)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综合整治村庄规

玉山县空间规划暨 “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方案

玉山县空间规划暨“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方案 城市空间规划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重大改革,它是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消除各类规划之间空间差异,形成规划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真正做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切切实实地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为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根据饶规字【2017】42号文件和玉生态【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玉山县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突出战略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把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节约集约用地等作为规划的重点,破除行政界线和部门壁垒,统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等各类管控红线,统筹规划全县产业功能分区、城镇布局结构和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限定开发建设边界并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空间结构。 (二)协调各类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围绕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要求,以问题为

导向统筹协调各类规划,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资源和湿地保护规划等资源环境约束性规划;水、电、路、气、通信、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空间规划,全面梳理并统筹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等问题,把各部门规划落实到一张蓝图上,实现全县建设发展“一张蓝图干到底”。 (三)构建信息平台,强化空间管控。建设玉山县“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服务于全县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管理,强化空间规划实施管控能力。把“多规合一”蓝图统一接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空间规划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协调管理机制,实现所有涉及空间资源配置和布局安排的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管理等在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 二、工作进度安排 从工作启动到完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前期工作阶段(2017年7月底前):主要工作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玉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该院规划技术力量强,对我县整体情况较熟,因此确定玉山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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