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府谷县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下的小餐馆、

小吃店、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

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现场核查汇总表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普通餐饮行业现场核查表.docx

附件 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 类核查别内容 1. 选 址 重 结果判定 编不适合核查和评价方法要符不符 号(合理缺 性合合 项)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 畜禽养殖场、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1***不得缺项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 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初)加工、 清洗、醒发、切配、烹饪、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 2*** 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不得缺项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有条件的设立隔间。 有相应的加工、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3**不得缺项防虫、洗涤等设备设施。 进行冷食类食品、生食水产品配制、裱花操作,设 4*** 置相应操作专间。 一制作自制饮品、备(分)餐、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的,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般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 要 2. 场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求 所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置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布局明显 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 域(或距离 25m以上)。 设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 其存放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经营 面积 500 ㎡以上设专用清洁水池。 食品处理区面积≥ 8 ㎡ 食品处理区 ( 不含库房和专间 ) 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 面积的比例: 150 ㎡(含 150 ㎡)以下的≥ 1/4 ;150 ㎡~ 500 ㎡(含 500 ㎡)以下的≥ 1/5 ;500 ㎡~ 1500 ㎡(含 1500 ㎡)以上的≥ 1/6 ;1500 ㎡~ 3000 ㎡(含 3.3000 ㎡)以上的≥ 1/7 ;3000 ㎡以上的≥ 1/8 。 一 粗 有粗(初)加工过程的,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初 般区域相对独立。经营面积150 ㎡以上须设独立粗)加 要(初)加工场所。 工场5*** 6** 7*** 8** 9* 10 *** 11** 12** 不得缺项 不得缺项 不得缺项 不得缺项

小作坊申请表

附件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生产品种 申请人名称(签字) 生产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附件4: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受字[ ]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5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及品种: 生产地址: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部分,共30个核查项目。核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 3.在30个核查项目中,有11项重点带*号项目不允许存在一般不符合的情况。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当没有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6项(含6项)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当严重不符合项大于等于1项或者一般不符合项大于6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5.核查组应当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中,并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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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 1. 2.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检查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小作坊名称: 生产范围: 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评价备注 1.生产条件1.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是□否*1.2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1.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是□否1.4 有洗手、消毒、防鼠、防蚊蝇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是□否1.5 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是□否1.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分隔放置。 □是□否1.7 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 □是□否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 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 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 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 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8***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 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 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内容主要问题 1.资质要求1.1证照情况查看证照原件 1.营业执照和登记证明是否齐全; 2.登记证明有有效期的,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1.无营业执照,或仅有销售点的营业执照; 2.登记证明已经过期。 1.2生产条件 变化情况 核对档案资料、查看 生产现场、询问当事 人 1.生产地址是否发生变化; 2.生产品种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有委托加工食品行为。 1.营业执照等证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2.超出登记证明允许范围生产; 3.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代加工食品。 2.生产加工场 所2.1外部环境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场所外部环 境 1.生产加工场所外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2.生产加工场所不受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坑式厕 所、牲畜棚圈以及有害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 扩散性污染源的污染。 1.周边有暴露垃圾场、坑式厕所、屠宰场等污染源, 有异味及蚊蝇孳生; 2.周边有垃圾厂、化工厂、废旧物资处理焚烧等粉 尘、有害气体产生的污染。 2.2区域分离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生产加工区域与生活区、办公区是否有效分离。在生产加工区域食宿、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3生产区域 卫生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清洁、卫生; 2.生产加工区域光线、通风是否良好; 3.生产加工区域是否有积水、裸露废弃物或者其他与生 产无关杂物;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4.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存在饲养畜禽等可能污染食品加工 的行为。 1.生产现场有家禽家畜散养情况; 2.生产现场有香烟、洗衣粉、拖鞋等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与生产无关杂物; 3.生产加工废弃物裸露堆放; 4.生产现场积水不能正常排放,存积污水; 5.有鼠类、昆虫等侵入迹象。 2.4工艺布局 情况 查看生产加工现场 1.生产工艺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 序和产品特点,设置不同区域,是否存在原料、半成品、 成品往返交叉; 2.加工区域是否生熟分开。 1.生产工艺布局不合理,存在往返交叉情况; 2.生熟加工区域未分开。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

附件3-1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 合理 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 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 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的影响范围之外。 1 ** 2.场所设置和布局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 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 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2 *** 制售食品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加热等), 可不设置粗(初)加工、切配操作场所。 3 * 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 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 4 * 制售冷食类食品、裱花操作,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上(含150 ㎡)餐饮单位制售生食类食品,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5 *** 制作自制饮品、备(分)餐、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腌菜、蔬果拼盘(拆 封、摆盘、调制调味)、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下餐饮单位制售 生食类食品的,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6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 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7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存放区域分开设置。8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9 *** 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6㎡10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表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检查项目:重点项( * )23 项,一般项 25 项,共 48 项。 检查项目项目序号检查内容评价备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具有在有效期内核准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或者 *1.1 摆放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核准证载明的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是□否 等项目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1. 企业资质 *1.2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门前显著位置悬挂牌匾,实际 □是□否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应与核准证书内容一致。 *1.3 在核准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 □是□否当按规定报告。 2.1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 □是□否装、贮存等场所和设备。各功能间的设置应当与核准审批图纸相一致。 *2.2 厂区应铺设硬质路面,无扬尘、无积水、无异味。厂区、车间地面平整, □是□否卫生整洁。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 □是□否 2.生产环境条件 直接连通。 2.4 具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 具有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5 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是□否 施。 2.6 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是□否

料等分隔放置。

检查项目 3.进货查验结果注: ①检查原辅料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 不足 2 种的全部检查。 4.生产过程控制注: 在成品库抽取产品,按 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 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 部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 具有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并能正常使用,生产场所无虫害迹象。且防 2.7 鼠、防蝇、防虫措施不影响食品安全和食品应有的品质,不污染食品接触 表面、设备、工器具及包装材料。 *3.1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并保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定期进行复核,确保其资质合法有效。 采购食品,应当索要并保存购货凭证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 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3.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 领用出库记录。 4.1 具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4.2 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记录内容一致。 *4.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 数量等。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 *4.4 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未发现采取分装形式生产食品, 未发现接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 *4.5 使用量、使用日期等相关内容。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情况。 4.6 生产或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限定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新食品原料 范围内。 *4.7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 *4.8 生产工艺与申请核准时提供的工艺流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1)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 一、生产加工场所要求 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 1.2 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 1.3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应当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品仓储等功能间。 1.4 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1.5 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洁;顶部建造应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洁;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 二、设施与设备要求 2.1 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

2.2 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2.3 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 2.4 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应具备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且应明确标识。 2.5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 2.6 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 2.7 应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 2.8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 2.9 应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10 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3.1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范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计划 编号:()食生审第号 组长同志: 根据工作安排,由你担任审查组组长,负责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请于正式审查之日前2日通知食品生产小作坊,并通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1名观察员,按时召集审查组的有关成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完成现场审查工作。 批准

人: 审核人: 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通知书 编号:()食生审第号 :根据《吕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吕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试行)》,现定于年月日前对你小作坊进行生产许可必备条件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查组 组 长: 联系: 组 员: 联系: 组员:联系: 二、现场审查工作程序 1、首次会。

2、现场审查。包括:查看现场、调阅相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 3、形成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 4、末次会。 三、参加首末会议人员 审查组全体成员、观察员、申请人、生产管理负责人等。 四、请申请人做好现场审查相关准备工作。 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 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必备条件现场审查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产品品种及名称: 生产地址: 审查日期: 年 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审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必备

条件的现场评价。 2.本审查表分为生产环境、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生产用料、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产品销售八个部分,共 21 个审查项目。其中,16个审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或“基本符合”、“不符合”,5个审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或“不符合”。 3.“审查记录”一栏应当填写符合或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具体情况。 4.审查组依据本审查表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必备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应当填写审查表和审查报告,审查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需整改”、“不符合”。 确定审查结论应当依据以下原则: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参考要点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 参考要点 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场核查及行政许可重点: 关键项2:加工场所应设臵齐全,具备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洗消(包括饮具)、备餐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等。各场所均应在室内且应为专间。 关键项3:进行裱花蛋糕制作、凉菜加工、备餐的,必须设臵专间和预进间【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臵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臵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关键项7:加强标识化管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颜色、材质及标识等区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

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关键项24-25、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应配备洗消、保洁设备设施且大小、数量与供餐人数、加工品种相适应;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洗消三联池,其容量、数量与供餐人数相适应;采用蒸汽、洗碗机、远红外、臭氧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的,至少2个水池,可配备1台以上消毒柜,各类水池标明用途且专用。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且必须为密闭式,标识明显;设臵饮具洗消场所,统一对杯具进行清洗消毒;如设臵受限的,应有集中清洗场所且每包厢宜设臵消毒柜。 关键项4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应满足食品原料(易腐原料、已打开包装须冷藏的)、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设臵有独立的留样冰箱。 重点项4:加工生鲜水产品、制作鲜榨果汁和水果拼盘的宜为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臵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重点项6、8:食品处理区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臵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

小作坊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

襄质监食函〔2010〕5号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为适应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职责的需要,完善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15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现场核查规范(试行)》,自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现场核查规范(试行) 一、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备以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一)生产和加工场所要求。生产场所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和企业环保措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设施与设备要求。小作坊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以及原料处理、生产加工、原料与成品贮存等场所。使用特殊设备生产加工食品的,还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三)原辅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 注: □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 打“√”。 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必 备条件 现 场 核 查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名称 销售范围 联 系 人 电话 核 查 结 论 核查组根据《晋中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规范(试行)》,于 年 月 日对该食品小作坊进行了核查,共计查出: 符合项 项。 严重不符合项 项。 一般不符合项 项 经综合评价,对该食品小作坊的核查结论是: □合格 □不合格。 核查组长(签名): 核查组成员(签名): 观察员(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及品种: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4个部分,共30个核查项目。核查项目的结论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或“严重不符合”。 3.在30个核查项目中,有11项重点带*号项目不允许存在一般不符合的情况。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当没有严重不符合项且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6项(含6项)的,核查结论为“合格”;当严重不符合项大于等于1项或者一般不符合项大于6项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5.核查组应当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符合项改进表》中,并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doc

附件2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餐饮服务)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核查日期: 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含网络经营□自制生鲜乳饮品)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不含裱花糕点)□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其他类食品制售

核查项目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 号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 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 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1 *** 场所设置和布局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设备设施。 2 ** 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自制生鲜乳饮品,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3 *** 制售自制饮品、糕点类、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的以及备餐间,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区 域。 4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 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6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7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8 **

食品处理区面积符合要求9 ** 粗加工场 所粗加工面积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经营面积500㎡以上须设独立粗加工场所。10 ** 粗(初)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 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1 *** 切配烹饪场所切配烹饪面积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2 **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 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13 *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 所具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面积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14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5 **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量。各 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6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利于防尘、清洁。17 ** 食品处理区地面与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初) 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8 *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手册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手册 一、现场核查基本要求 (一)核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出示表明执法身份的证件和说明理由; (二)可运用有关专业技术手段对申请人的现场进行测试,并作记录; (三)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详见附件),制作《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记录现场核查经过及核查表中不符合项的具体情况等),并请申请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上签名。申请人拒绝签名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四)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制作《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审批发证;需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制作《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审批发证;不符合规定或整改后不符合规定的,制作《不予餐饮服务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二、现场核查笔录书写指南 1、申请人一栏应详细注明申请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应填写法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人地址、电话。待许可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 2、申请项目一栏填写餐馆(大、中、小型)、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经营单一品种的可以加以标明,如火锅店、烧烤店等。 3、核查地点应越详细越好,最好具体到门牌号。 4、核查时间应按年月日时分填写。

5、核查记录一栏,主要记录现场核查经过及核查表中不符合项的具体情况。在记录不符合项的具体情况时,应具体描写,不能抽象描写,不得使用评价性语言。书写规范,不要用简称,不能有错别字,不使用容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6、核查结论按具体核查结果填写。 附件:1、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 2、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3、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4、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5、第四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6、第五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餐饮业现场检查表

餐饮业现场检查表 餐饮业现场检查表第1页符合不符补充说明 PRP(观察) 合 一、选址和环境卫生 1. 餐饮加工场所是否建在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 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及周围环境整洁,不易受生物、化学、物 理性污染源污染的地区,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二、面积及建筑材料 1. 餐饮加工间和就餐面积是否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 量相适应,并符合有关规定。 2.厨房使用面积(不含库房、更衣室等辅助用房)是否?8平方米、 厨房(含库房、更衣室等辅助用房)和餐厅的面积比必须,1:2 3.厨房地面是否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 的坡度(1%的坡度)以便污水流向地漏。 4.墙壁是否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贴有1.5M 以上的瓷砖墙裙(同等效果材料铺设亦可)。 5.天花板是否用防霉涂料覆盖 6.门、窗、天窗是否严密不变形,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 设施的设置, 7.窗台是否是否设于地面1M以上,内侧具备一定的倾斜度, 三、布局和流程 1.人流和物流的通道是否能够分开,不穿插行进。 2.加工场所是否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由非清洁区向清洁区过度,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3.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 4. 餐饮加工场所是否备有密封式的垃圾桶和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按有关管理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间内未有乱丢废弃物、污水等现象。 5.卫生间的门口是否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和直队加工间。 6.厕所是否立为水冲式并设有洗手设施或外设厕所。 四、制度 1.是否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1)是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各岗位人员职责; 2)是否建立OPRP、PRP文件 3)是否建立餐具用具消毒管理制度、室内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4)是否建立岗位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制度 5)是否建立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6)是否建立采购物品索证制度、卫生验收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 7)是否建立库房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 酸盐); 8)是否建立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制作管理制度、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凉菜制作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等。 9)是否建立卫生检查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五、人员 1.是否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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