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山西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山西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试行)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录

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1)

(试行)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掘进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2)

第二节锚喷支护 (3)

第三节砌碹支护 (4)

第四节架棚支护 (5)

第五节井筒 (5)

第六节主要巷道及硐室 (7)

第七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7)

第八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

第三章回采 (1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0)

第二节支护 (10)

第三节切眼支护、工作面安装与初采 (13)

第四节工作面末采及拆除 (14)

第五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14)

第六节冲击地压 (15)

第七节其它 (17)

第四章监测 (19)

第一节一般规定 (19)

第二节掘进 (20)

第三节回采 (20)

第五章应急救援 (22)

第一节一般规定 (22)

第二节安全避险 (22)

第三节救援装备与灾害处理 (23)

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炭工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分析掌握本单位顶板活动规律、变化动态,组织推广学习顶板管理先进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从事采掘作业及井下其它生产活动的员工应熟练掌握,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实行群众监督,作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包含顶板管理内容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顶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九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完善的作业规程,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作业。

第十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全方位的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并组织会审。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应根据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巷道掘进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停止掘进,待重新确定支护形式后再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实行单头作业,保持停掘工作面支护完好和通风正常。贯通时,必须由专人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禁止超循环作业。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要把好支护材料质量关,所用产品必须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其中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的支护材料,确保巷道支护质量。

第十五条掘进前应查明工作面的地质构造、应力情况、顶板岩性、煤层特征、上下层对照关系及四周开采情况,水、火、瓦斯、煤尘情况。

第十六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松软的煤(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掘进巷道遇断层、褶皱、陷落柱等特殊地质构造时,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九条巷道开口、分岔、拐弯段、三角区及贯通时必须采取措施加强支护,并避开构造及应力集中区。

第二十条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新掘巷道及硐室,应优先选择锚网喷支护,当存在有围岩破碎、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带等锚网喷支护不能发挥正常支护效用的地段,可采用其它支护形式。

第二十二条矿井主要井巷工程开工前,所编制的支护设计必须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论证并审批。

第二十三条所有支护支架要接顶严实。架棚巷道的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砌碹巷道的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填密实。

第二十四条严禁采用木棚或木支柱支护,严禁使用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支护方式。

第二节锚喷支护

第二十五条岩石巷道或半煤岩巷道优先采用综掘或光面爆破,爆破后的巷道要成形规整,轮廓尺寸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支护采用锚网索喷支护,后期视顶板情况进行二次支护。

第二十六条锚固形式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选择。锚杆应与井巷轮廓线切线垂直。

第二十七条锚杆锚索的施工工艺必须按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结束,由当班的验收员进行验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十八条锚喷支护工作面必须有可靠有效的临时支护。

第二十九条煤矿必须按要求进行锚杆拉拔试验,锚杆的拉拔力试验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永久支护下进行,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或失效造成伤人。

第三十条锚喷巷道喷射混凝土前应检查帮、顶,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煤(岩)面,严格掌握混凝土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喷层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第三十一条锚杆、钻孔、药卷直径要“三径”匹配合理,保证锚固力达到设计要求。

第三十二条大断面巷道、硐室、交叉点需尽可能布置在稳定煤岩层中,保证锚固端锚入稳定岩层。同时,尽可能避开地质构造、应力集中等区域。

第三十三条锚杆(索)的安装必须按要求进行,锚固剂、锚杆(索)、

托盘和螺母等性能、强度、结构必须与设计锚固力相匹配。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锚杆(索)进行逐根预紧,对于炮掘巷道,爆破后必须对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锚杆(索)进行查验,确保达标。

第三十五条支护时必须在完好有效的临时支护下进行,先支护顶板,后支护两帮,严禁同一地点顶、帮同时进行支护作业。使用快掘工艺施工时,顶帮可同时支护。

第三十六条工作人员在超高的地点打眼和铺网时,必须搭设工作台,工作台要牢固可靠,经上岗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七条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煤岩层情况确定,必须把锚索锚固到顶板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

(二)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

(三)张拉段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0.2m。

第三十八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三十九条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四十条巷道出现失效的锚杆(索)要及时进行补打。

第三节砌碹支护

第四十一条砌体厚度、灰缝、砌筑砂浆配比、壁后充填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十二条顶板破碎时应先挑掉危石并加前探支护。

第四十三条若顶部出现高顶冒落,碹顶应先充填至顶,打紧背牢,严禁空帮空顶。处理高顶冒落要事先准备好充填材料,处理时应选好撤离路线。

第四节架棚支护

第四十四条爆破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有防倒装置。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必须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第四十五条架棚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金属撑、拉杆,其撑、拉杆的规格、数量和设置位置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掘进时,发现有失效棚应及时处理。

第四十六条掘进巷道接顶材料的数量、质量、排列、材料规格尺寸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七条设有永久水沟的巷道,掘砌水沟时,必须有防止棚腿失效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支架腿窝必须找到实底,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九条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第五节井筒

第五十条井筒支护设计必须以井筒检查孔地质资料为依据。

第五十一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五十二条新掘的立井井筒,当井筒直径大于3.5m时,基岩段初次支护优先采用锚喷支护,永久支护采用混凝土砌碹或钢筋混凝土砌碹的支护方式,混凝土砌碹厚度不得小于300mm。

第五十三条斜井、平硐基岩段优先采用锚喷支护,局部围岩破碎地段可采用架设U型棚等支护形式。

第五十四条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或处于表土段不稳定底层时,风硐及安全出口和井筒上段30m以内井壁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第五十五条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

(二)风硐口、安全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拆除临时锁口进行永久锁口施工前,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

第五十六条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五十七条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岩层或者破碎带时,应当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者加固。注浆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十九条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者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盘或者掘凿保护岩柱。

第六十条斜井 (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

(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 (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第六十一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二)严禁干钻扩孔。

(三)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第六节主要巷道及硐室

第六十二条开拓巷道不应布置在软弱地层和富水性较强的地层中,不宜沿断层布置,并应避开活动断层和应力集中区。

第六十三条近水平多煤层矿井各分组大巷宜垂直重叠布置,避开应力集中区域。

第六十四条布置在自燃、容易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巷道,应采用锚喷支护或砌碹支护。

第六十五条围岩条件差或巷道断面大,采用单一支护不合适时,应采用联合支护。

第六十六条底板松软、有底鼓的巷道,应采用全断面支护。

第六十七条硐室支护需充分考虑其服务年限,对于井底永久硐室,服务年限大于20年的硐室,其硐室支护宜采用二次支护方式,初次支护采用锚喷支护,二次支护采用混凝土支护或钢筋混凝土支护。

第六十八条大断面硐室施工、交岔点施工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对顶板管理要有专项规定。

第六十九条为避免井底水仓因长期浸泡导致巷道严重变形,井底水仓存水段巷道不宜仅采用锚喷支护方式,应采用混凝土支护或钢筋混凝土支护,并在混凝土内添加防水剂。

第七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第七十条掘进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段前,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二)在破碎带中掘进,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

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三)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锚索梁、锚索组、钢筋网、喷浆联合支护方式。必要时要配合架棚支护,并编写专项措施。

(四)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采取可靠措施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仔细检查顶板和帮部围岩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顶帮的危矸活岩,严禁空顶作业。

第七十一条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工作面在过空巷以及与空巷贯通前(后)10~15m范围内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缩小循环进度,减小空顶距,降低顶板垮落和煤壁片帮的危险。

(二)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期间,要切实采取安全、可靠、有针对性的临时支护方式,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详细进行规定。

(三)掘进工作面从空巷下方通过时,若空巷底板与掘进巷道顶板之间煤岩体较薄,且空巷顶帮比较完整稳定、无冒落,应将煤岩体全部凿掉后再进行施工。

(四)若掘进巷道沿着空巷掘进,应先将空巷维护好,确保巷道安全使用。若掘进巷道与空巷小角度相交,应对空巷和掘进巷道贯通点附近变薄的煤壁进行刷扩处理,避免薄煤壁压力增大引起锚杆支护体失效。

(五)掘进工作面跨过下层空巷时,必须将空巷用煤(矸)填满、填实,并保证底板强度满足掘进机组、采煤机、支架等设备安全通过的要求。

(六)掘进工作面过空巷时,应提前查明空巷内积水、积气情况。

第八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第七十二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第七十三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扩大和维修井巷时,必须有保证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严禁分段同时作业。

撤掉支架前,应当先加固作业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

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应当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

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第七十五条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十六条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

第七十七条报废的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归档备查。

第七十八条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平硐)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第三章回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十九条开采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板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第八十条回采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

第八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采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八十二条不同煤层或同一煤层的临近区域内同时进行采掘作业,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造成应力叠加。

相邻矿井、相邻采区之间应当避免开采相互影响。

第二节支护

第八十三条回采工作面支护形式应与顶板条件相适应,并在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强度进行校验。液压支架的支护参数应与工作面采高和顶板条件相适应。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第八十四条工作面基本架应选用同一型号压支架,不同型号的液压支架不应在一个工作面混用。

第八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八十六条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等,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十七条加强采煤工作面巷道日常巡查,发现顶板破碎、支护失效、底鼓、两帮回缩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以及影响行人、设备安全间距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回采工作面进行卧底、刷帮、更换支护等维修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十八条工作面上下端头处三角区(工作面煤壁与巷道交叉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支护,并在作业规程明确规定;工作面上下端头隅角区应在切顶线支设密集支柱,严禁超前回柱。

第八十九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在工作面设计中明确矿山压力的监测和控制措施。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制定包括顶板管理内容在内的工作面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三)工作面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当采高超过3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有防片帮措施。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七)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八)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九)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进行

可行性论证和设计,并由煤矿企业组织行业专家论证。

(二)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

(三)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顶煤和直接顶充分垮落。

(四)采用预裂爆破处理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时,应当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未冒落顶煤、顶板及大块煤(矸)。

(五)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六)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第九十一条分层开采工作面必须合理确定分层高度,严禁超高回采。

第九十二条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完好并搭接严密。

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浆或者注水。注浆或者注水的具体要求,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九十三条厚煤层工作面禁止采用分层同采,近距离煤层上下同采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开应力集中区,并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四条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内进行回采。

第九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时: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柱

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严禁在空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第九十七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第九十八条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

第九十九条采煤工作面两巷使用单体柱支护时,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初撑力满足要求。液压支柱必须打设牢固,并采取防倒措施。倾斜巷道中要掌握好支柱迎山角。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量小于100mm。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

第三节切眼支护、工作面安装与初采

第一百条必须对切眼的顶板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顶板异常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一百零一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并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的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初采、初放前,要组织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进行初采、初放。初采、初放期间必须做好全过程的顶板动态监测。下分层工作面、切眼曾大面积冒顶的工作面、大倾角等特殊条件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上报煤矿企业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支柱等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

地点工作。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四节工作面末采及拆除

第一百零三条工作面末采期间应将液压支架护帮板打出,设专人观察顶板,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后贯彻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采煤工作面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综采设备拆除前,应对工作面质量和设备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停采时的煤壁必须平直,采高及宽度不准低于设计规定。工作面推进离停采线至少20m前,支架顶梁上要铺设单层或双层网并联接牢固。

在拆除过程中应加强临时支护。在拆除设备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行人通道畅通,以保证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人员能迅速撤离现场。

第五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煤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前,必须根据地质资料,查明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性质及参数要素,制定过构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在过构造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跟班,跟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工作面过构造的动态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完善施工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实施。

(三)回采过程中根据构造产状及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固顶板,防止冒顶。

第一百零七条采煤工作面过空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探清本工作面内空巷与工作面的关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空巷采取补强支护措施,有效控制变形量,空巷的相关情况不清

不得进行回采作业。

(二)采煤工作面过空巷前必须安排人员全程跟班,跟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工作面过空巷的动态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过空巷前,应根据采煤工作面与空巷的位置关系,提前调整工作面伪斜方向,使工作面与空巷形成一定夹角,缩小空巷顶板在工作面内同时暴露的面积,从而减小空顶范围。但调斜后的工作面内支架数量必须能满足控制顶板的需求,不得出现端头、端尾架至煤帮距离超宽的现象。

(四)过空巷期间,要加强工作面的生产组织和工序管理,强化支架初撑力、端面距、歪斜度、仰俯角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班评估制度,做到支架接顶严实、护帮有效,确保工作面顺利通过空巷。

(五)当空巷内局部顶板垮落,人员无法进入时,应采取注浆加固的方法,对碎矸及破碎围岩胶结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过。

(六)针对已经探明的空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采用高水材料等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空巷完全充填,有效控制空巷变形,保证安全快速通过。

第一百零八条严禁在采空区、工作面、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及构造区进行预裂爆破,预裂爆破必须避开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

第六节冲击地压

第一百零九条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进行区域危险性预测和局部危险性预测。区域与局部预测可根据地质与开采技术条件等,优先采用综合指数法确定冲击危险性。

第一百一十条开采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新建矿井和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防冲专项设计。防冲专项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保护层的选择、采区巷道布置、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生产能力、支护形式、冲击危险性预测方法、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方法、防冲措施及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采取综合防冲措施后不能消除冲击地压灾害的矿井,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第一百一十一条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必须建立专职的冲击地压防治队伍。

(二)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三)必须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防冲专项措施。

(四)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必须采取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治措施。

(五)必须建立防冲培训制度。

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有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时,在应力集中区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2个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小于150m时,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小于350m时,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小于500m时,必须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

(二)相邻矿井、相邻采区之间应当避免开采相互影响;

(三)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煤层巷道与硐室布置不应留底煤,如果留有底煤必须采取底板预卸压措施;

(四)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的巷道应当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外,双巷掘进时2条平行巷道在时间、空间上应当避免相互影响;

(五)冲击地压煤层应当严格按顺序开采,不得留孤岛煤柱。在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柱,如果必须在采空区内留煤柱时,应当进行论证,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采孤岛煤柱的,应当进行防冲安全开采论证,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不得开采孤岛煤柱;

(六)对冲击地压煤层,应当根据顶底板岩性适当加大掘进巷道宽度,应当优先选择无煤柱护巷工艺,采用大煤柱护巷时应当避开应力集中区,严禁留大煤柱影响邻近层开采。巷道严禁采用刚性支护;

(七)采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支架(柱)应当有足够的支护强度,采空区中所有支柱必须回净;

(八)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其他应力集中区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采

空区“见方”等期间的防冲措施;

(九)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者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区域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第七节其它

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条件的矿井优先采用充填法开采。

采煤工作面采用充填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及时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严禁人员在充填区空顶作业;且应当根据地表保护级别,编制专项设计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采用综合机械化充填采煤时,待充填区域的风速应当满足工作面最低风速要求;有人进行充填作业时,严禁操作作业区域的液压支架。

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顶板时,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填满。充填地点的下方严禁人员通行或者停留。注砂井和充填地点之间,应当保持电话联络,联络中断时,必须立即停止注砂。清理因跑砂堵塞的倾斜井巷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水力采煤法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地沟的尺寸,工作面循环进度,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钢丝绳的规格和数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用连续采煤机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采煤机司机等人员在空顶区作业。

(二)运输巷与短壁工作面或者回采支巷连接处(出口),必须加强支护。

(三)回收煤柱时,连续采煤机的最大进刀深度应当根据顶板状况、设备配套、采煤工艺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对于特殊地质条件下顶板不能及时冒落时,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或者其他处理措施。

(五)采用煤柱支承采空区顶板时,应当采取防止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塌的措施。

(六)倾角大于8°或直接顶不稳定的煤层,严禁采用连续采煤机开采。

第一百一十七条倾斜、急倾斜煤层开采前必须制定防止煤壁片帮的安全

措施。

井工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工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规定(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工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规定(新编版) 1、一般规定 1.1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按照《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凡是属于XXXXXXXXX公司管辖矿井的采掘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定。 1.3各矿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要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4各矿要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加强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层物理

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1.5各矿在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包括事故处理预案)时,必须包括顶板管理的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6矿井的每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的可靠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矿压资料、施工装备和施工工艺等进行工程设计;煤巷锚杆支护设计按照公司颁发的《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修订)执行,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 1.7矿井生产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采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顶板管理规定。 1.8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当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特别是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及压力大地段等特殊情况时,要及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办法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方针,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公司各项矿建工程进度的加快,顶板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保障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全面决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顶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成员:生产科、调度室、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分管顶板的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下设矿压观测组,负责矿压观测的日常工作。 组长: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 成员:采掘工程技术人员及矿压组成员 职责分工 1、生产技术科 (1)负责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与考核。 (2)负责组织井巷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3)负责组织采煤、掘进、运输等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1

审批和复查。 (4)负责矿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管理。 (5)负责掘进队组及公用巷道的顶板巡查管理,负责各类顶板问题的落实与考核。 (6)负责牵头顶板管理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应用。 (7)负责顶板管理调度指挥工作。 (8)负责井下顶板的巡查和隐患的追踪整改。 2、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鹿台山煤业公司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有关规定,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向顶板管理领导组提出增补和修改意见。 (2)建立健全矿压观测制度、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矿压观测和支护质量与顶板监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参与支护设计,相关规程和措施的审批。 (3)负责组织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 (4)负责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有关技术文件、总结报告和监测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 3、井下采掘队组 (1)负责本队所属巷道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2)负责本队所用矿压监测器具的存放保管及支护器材的验收把关 (3)负责本队在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4)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各类顶板隐患的按期整改。 4、机电科: (1)负责井下机电队组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 (2)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的顶板管理。 2

2019最新范文-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l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把顶板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促进我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2条顶板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点多面广,变化复杂,必须实行顶板管理领导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业务保安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3条矿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布置顶板管理工作计划,部署解决顶板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第4条生产副矿长(含分管掘进副矿长),是煤矿顶板管理小组组长,主管顶板管理各顶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每季主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会议,总结上季度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顶板管理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安排下季度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布置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矿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全年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年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采掘工作面优质顶板管理竞赛评比,对顶板管理竞赛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3、健全顶板管理工作机构,配备顶板管理小组人员,审批顶板管

理奖金。 4、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办公会议提出的有关顶板管理工作要求,督 促检查各采、掘等顶板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每月一次考评。 5、主持召开工作面初采初放、结束、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等 顶板管理专题会,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第5条煤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是煤矿顶板 管理小组副组长。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顶 板管理技术规定,组织编制本矿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2、组织推广顶板管理方面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积 极推广采掘工作面支护改革,组织矿压观测工作,提供顶板管理预测 预报有关资料。 3、参加顶板管理专题会议,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和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4、每季组织一次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等生产技术检 查评比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顶板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第6条安全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顶板管理工作的规程、规定、要求及措施,坚决 制止顶板管理中的“三违”现象,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 就停产”原则。 2、参加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参与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编制,参与作 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监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考试。 3、负责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和职工安全学习活动,对检查提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2017)

XX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为加强我矿顶板管理的安全基础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顶板管理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监站锚网喷组地质科 质标办监理公司 二、职责 (1)、领导机构职责 1、组长负责全矿井的顶板支护施工管理工作。 2、副组长负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科学的组织施工;负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3、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三、顶板支护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支护日常管理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顶板支护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地质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鉴定工作。 3、安监站协同各职能部门每旬进行一次对井下所有巷道、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的安全大检查。由安监站负责对各部门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并在当日之内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施工项目部、监理公司进行“三定”整改。各相关部门按照“三定”要求对问题进行复查,执行不到位者依据《北辛窑顶板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4、所有进场支护材料都必须具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生产技术部和监理单位负责按批次进行检查。 5、严禁擅自更改支护形式和支护材料。各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严格工艺工序,确保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的质量、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6、各施工队组必须有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检查记录台账,对当班施工的支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当质量检查不合格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7、各施工单位对存在顶板安全隐患的地点进行分析,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生产技术部进行审批。 8、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或需加强支护时,必须按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开采煤层的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的依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组织对

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十条煤矿必须建立顶板监测、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 第十一条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煤矿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章掘进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掘进巷道作业规程编制前,地质部门应提供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说明煤层赋存状况、顶底板岩性以及影响巷道施工的地质构造、应力情况,上下层对照关系及四周开采情况,水、火、瓦斯、煤尘等情况。 第十三条井巷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会审。巷道支护形式应根据地质条件、巷道断面和形状、运输及通风要求、

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最新版】

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技术措施 一、矿山压力显现基本因素分析 (一)煤层顶底板 本矿井田内含煤地层为西山窑组下段,岩性由河流相、湖泊相、泥炭沼泽相形成的砂砾岩、粉砂岩、炭质泥岩和煤层组成。 地质报告重点对B5、B7煤层顶底板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进行采样测试,分述如下。 1)B5煤层顶板 该煤层直接顶板以中-细砂岩为主,厚度一般在25m左右。干燥情况下岩石较坚硬,力学强度较高,据测试煤层直接顶板在饱和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0.2-0.23MPa,干燥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72.1-73.5MPa,天然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22.2-24.1MPa,天然状态下单向抗拉强度为 2.4-2.3MPa,天然状态下直剪切强度为 4.5-4.7MPa,软化系数为0.00,属易软化的岩石。

2)B5煤层底板 该煤层直接底板为粉砂岩,厚度3.5m左右,据测试粉砂岩在饱和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 1.4-1.5MPa,干燥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22.9-23.1MPa,天然状态下单向抗拉强度为8.4-8.6MPa,软化系数为0.06-0.05,属软弱岩石 3)B7煤层顶板. 该煤层顶板为粉砂岩,岩石破碎,稳定性差,据测试粉砂岩在饱和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 5.8MPa,干燥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27.5MPa,天然状态下单向抗压强度为11.2MPa,天然状态下直剪切强度为 10.3MPa,软化系数为0.21,属软弱强度的岩石。 二、顶板事故防治及装备 1、根据井田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岩性情况和所选用的采煤法的开采特点及地面地形地物情况,确定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工作面支护配备

ZJH1200/14/30(X-1TY)型悬移顶梁液压支架,端头支护采用DZ28-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用二、四排支护;工作面超前支护采用DZ28-3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2、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必须在上下顺槽距工作面20m 范围内进行超前支护,强化工作面端头及上下顺槽的支护强度。 3、本矿井煤层及顶底板稳定性一般,顶板岩石多为软弱岩石,主要开拓准备巷道(井筒、石门)锚喷支护,对煤层巷道挂金属网,硐室支护用料石碹支护。 4、采掘工作面敲帮问顶,掘进工作面遇到松软岩层要进行支护。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后支护之前采用木支柱进行临时支护。 三、强制放顶 本矿井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当顶板较硬不易垮落时,避免工作面受到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时大面积来压的严重威胁,采用循环浅孔,步距深孔爆破放落顶板的方法。原理是工作面推进时每循环采

煤矿顶板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顶板分析处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顶板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 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 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 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 定: 一、组织机构: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 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王西印 成员:张允华、孙玉鹏、王金杰、周永贵、张清

刘齐、张俊旗、朱田邦、邰彦申、王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王峰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检部,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2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发祥煤业顶板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王西印 成员:张允华、孙玉鹏、王金杰、周永贵、张清 刘齐、张俊旗、朱田邦、邰彦申、王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王峰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检部,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2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3、实行顶板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正职押金500元,副职押金400元,其他成员押金300元。押金管理由顶板小组办公室负责。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兑现。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押金100%兑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酌情予以兑现;对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当月押金不予兑现,且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直到扣完为止。扣除部分必须及时补交。 4、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5、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三、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工程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

煤矿顶板管理措施.doc

XXX矿顶板管理措施 XXXXXXXXX矿 2015年1月20日

XXX矿顶板管理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同时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顶板事故分析报告的通知》,结合XXX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措施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措施的执行情况。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安排工作。 职责:1、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及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资金等的落实情况,及时作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安排。

2、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XXX、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有效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技术措施及资金计划。 3、生产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落实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4、安全矿长XXX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负责健全安全监察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检查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安全检查、监察关,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5、采掘队队长(XXX、XXX)是顶板管理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也是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落实“三大规程”及各项措施,发现措施不健全、不符合实际情况时要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6、生产技术科是顶板管理的技术部门,要有固定的顶板管理人员,坚持开展矿压观测工作,在设计巷道时,要考虑顶板管理并及时将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7、地测防治水科要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的预报工作。 8、安全科是负责质量检查部门,要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抓好小班验收工作;对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的落实实施监督,施工队干部跟班盯岗,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实施监督。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检部,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 元罚款,隔日加倍。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 2 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 元,迟到者罚款50 元。 3、实行顶板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正职押金500 元,副职押金400 元,其他成员押金300 元。押金管理由顶板小组办公室负责。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兑现。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押金100%兑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酌情予以兑现;对出现

顶板事故的区队,当月押金不予兑现,且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直到扣完为止。扣除部分必须及时补交。 4、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5 、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二、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工程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

煤矿顶板管理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138 煤矿顶板管理措施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顶板管理措施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浅谈煤矿企业如何抓好区队班组安全建设 工作单位:贵州省水城水矿集团汪家寨煤矿机修厂 邮政编码:553009 作者简介: 摘要:在抓好煤矿区队班组安全建设中:一是班组安全建设是班组长的素质及事业心和责任心问题;二是规范班组长现场管理和执行力;三是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整体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四是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创建班组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关键词:煤矿班组建设安全管理 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最小基层组织,也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因为煤矿企业所有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安全预防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在班组,因此班组安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煤矿企业各项经济措施的完成。那么如何抓好区队班组安全建设呢?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72-12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总经理(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和资金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实施责任。

XXX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XXX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顶板管理水平,预防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事故,切实加强顶板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XX 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立集团公司顶板管理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成员:生产、安全、机电副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顶板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处处长兼任。 各矿井、区域公司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领导组,认真开展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条建立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一)集团公司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按照检查内容打分排名进行考核奖罚,并将检查情况向全集团公司通报。各级检查验收人员要把顶板管理作为现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五定”处理。

(二)严格执行《XX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及规程措施执行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三)集团公司、矿每年要编制年度顶板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集团公司、矿每年用于顶板管理的费用按不低于0.5元/吨提取。主要用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购置和更新顶板监测、矿压观测的仪器仪表,开展顶板管理的各种竞赛活动。 第三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 (一)领导组组长全面负责顶板管理各项工作。 (二)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顶板管理各项工作。 (三)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顶板管理具体工作。 (四)领导组成员负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1、地质处负责对矿井编制的地质资料检查审核,为顶板管理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 2、总调度室负责对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贯通、遇地质构造、顶板发生变化等情况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采取措施。 3、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所有购买和使用的支护材料必须是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4、机电处、租赁公司负责支护设备把关,确保支护设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随着我矿采掘工艺和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矿井的顶板管理有了更深层次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顶板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顶板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科科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 矿长是顶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领导对顶板管理措施负落实责任;安全矿长对施工现场、措施落实负监督责任;采掘、巷修工区区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技术管理规定 (一)科学安排开拓开采顺序,合理优化开拓布局,尽量减少人为孤岛开采面和应力集中区。 (二)分层开采、煤层群开采顺槽内错式布置或布置在采空区下方。 (三)地测科必须提供可靠、祥实的地质说明书,地质说明书中必须说明煤层顶底板岩性。 (四)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合理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五)布置巷道时,应使巷道避开松软岩层、膨胀性岩层、破碎岩层及高应力岩层等,若巷道确要通过以上地区时,其支护设计方案必须另行制定,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六)回采巷道的支护形式应以锚网支护或锚网(索)支护形式为主;当围岩条件差时,可采用锚网(索)与其他支护形式相结合的联合支护或架棚支护。 (七)开拓、准备巷道支护形式以锚网喷支护为主,围岩条件差时可采

用锚喷加架棚的复合支护形式。 (八)采区车场及回采巷道停采线以外部分必须喷浆封闭围岩。 (九)沿空巷道靠采空区侧及巷顶靠采空区侧一半必须喷射封闭材料,防止与采空区连通,造成漏风。 (十)在巷道交岔点、巷道断面变化处、巷道穿层等特殊地段的支护设计必须有加强支护措施。 (十一)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执行。规程措施要做到内容齐全,科学合理。 (十二)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采掘工程和巷道维修工程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十三)积极推广应用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三、综采(综放)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制定采煤作业规程、初放顶措施;回采结束前必须制定工作面收尾措施、回撤措施;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陷落柱、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等特殊地段时,及时补充安全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顶、回撤期间,成立以矿、生产科室领导组成的跟班小组,现场监督生产中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顶板管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面安装结束后,要经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试生产),综放工作面必须经市煤炭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组织生产。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五)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柱)必须架设牢固,达到初撑力,并有防倒措施。 (六)综放工作面初放顶期间的放煤顺序、放煤量及对支架工作阻力的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715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l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把顶板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促进我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2条顶板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点多面广,变化复杂,必须实行顶板管理领导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业务保安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3条矿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布置顶板管理工作计划,部署解决顶板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第4条生产副矿长(含分管掘进副矿长),是煤矿顶板管理小组组长,主管顶板管理各顶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1、每季主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会议,总结上季度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顶板管理事故原因,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安排下季度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布置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矿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全年顶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年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采掘工作面优质顶板管理竞赛评比,对顶板管理竞赛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3、健全顶板管理工作机构,配备顶板管理小组

煤矿顶板管理的措施与办法

浅谈煤矿顶板管理的措施与办法 作者简介:吴家顺,男,采矿助理工程师,副主任。 摘要:煤矿的五大灾害中,最常见的是顶板事故。我县煤炭行业自2001年至2008年为止,共发生安全伤亡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顶板事故5起,死亡5人,占事故总数83%。鉴于如此多发的顶板事故,要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加强顶板管理是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关键。为此,为加强我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必须从多角度和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探索如何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办法对顶板管理实行专项整治。 关键词:安全技术;现场管理;煤矿顶板 1概述 我县含煤地层为叠系下统童子岩第三段第二带,矿区地表陡峭,地层切割强烈,褶皱十分发育。主采煤层为C9、C17煤层,其中C17煤层厚度2米左右,煤层顶板均为泥岩,直接顶在受断层切割、褶皱挤压区域非常破碎。自2001年至2008年,我矿共发生了6起安全事故中有5起属于顶板事故,其中空顶作业引起事故2起,死亡2人;未执行敲帮问顶引发事故2起,死亡2人;因支护质量差引发事故一起,死亡1人。在总结事故原因与教训中发现,每一起事故都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遇难人员都是带班的组长;二是发生事故的地点都是在采煤工作面;三是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人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的自身伤害。 吸取了血的教训之后,我们不能不对如何强化顶板管理工作进行深刻的反思与进一步探索。 2探索顶板管理的措施与办法 2.1合理布置回采工作面,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探索适合本矿地质条件和有利于顶板管理的工程设计方案,编制作业规程应从多方面考虑,尽可能周全。对于回采厚煤层、中厚煤层或顶板松软、破碎的薄煤层时,其回采运输巷道应布置在煤层底板岩石中,这样掘进巷道时施工条件好,在源头上减少了顶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外,应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对顶板松软、不稳定、断层、裂隙较发育的煤层可选用下行式斜坡采煤法;对顶板较稳定的煤层可选用走向长壁式回采方法。 2.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审批、学习制度 《作业规程》是煤矿指导生产、保证生产安全的纲领性文件。因此,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编制之前都要事先进行水患论证,编制时依据地质资料与矿压观测资料,包括顶板来压规律进行切合实际的编写。矿长、总工程师应严格把关,制定“四不批”制度,即地质构造不清不审批;顶板管理措施不具体不审批;规程编写不认真,措施没有针对性不审批。“三大规程”出台后必须组织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让大家领会和掌握,同时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3加强工程技术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小煤矿顶板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现场管理不严或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采掘工程质量是顶板管理的基础,从抓好现场管理入手,提高工程质量是防止顶板事故的一条极其重要的措施。因此,要求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地质构造变化等意外情况,应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领会后方可继续施工。日常工作中由安全员对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工程验

井工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规定

井工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规定 1、一般规定 1.1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按照《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凡是属于XXXXXXXXX公司管辖矿井的采掘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定。 1.3 各矿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要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4 各矿要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加强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层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1.5 各矿在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包括事故处理预案)

时,必须包括顶板管理的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6 矿井的每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的可靠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矿压资料、施工装备和施工工艺等进行工程设计;煤巷锚杆支护设计按照公司颁发的《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修订)执行,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 1.7 矿井生产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采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顶板管理规定。 1.8 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临时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当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特别是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及压力大地段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检查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1.9 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对冲击地压煤层,巷道支护不得使用刚性支架。开拓巷道、永

煤矿顶板管理考试试题

XX煤矿顶板管理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煤矿在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制定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遇有过、煤柱、破碎带、水害影响区域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学习贯彻后方可。 2、煤矿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 3、进入工面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在支护改革过程中,煤矿企业必须淘汰。 5、煤矿企业要按照《》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6、经审批、、实施的《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进行一次复审,并有复审。 7、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巷道路一般失修率不得超过%,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 8、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必须编制采煤作业规程,初次放顶前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在初次放顶过程中必须有领导小组人员现场指挥。 9、煤矿企业每年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煤矿企业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召开顶板管理,检查顶板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情况,提出改进顶板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

10、煤矿企业要制定对采掘工作面和巷道维修工程的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办 法。 二、选择题(30分):每题5分 1、掘进巷道严禁空顶作业,必须采用支护,支护要紧跟迎头,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A、临时前探 B 、木支护 C 、打点柱D、架木棚 2、使用锚杆支护,必须进行支护设计,所选用锚杆,锚固剂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具备煤矿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A、煤矿企业 B、煤炭管理部门 C、国家或行业 D、生产厂家 3、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对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并按按定进行拉拨力试验,拉拨力试验数据记录资料永久保存。() A、锚喷 B、定期检查 C、加固 D、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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