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集团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质量,特制定《索赔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集团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建设集团总经办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建设集团总经办、安全和监察管理部为本办法执行的监督考核部门。负责对建设集团员工的管理行为和行为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第五条建设集团财务部和总经办负责索赔制度的索赔执行。

第三章索赔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限定的索赔范围定义为因员工工作执行不力、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主观能动性不强、管理不善而导致损失,对公司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损失和后果的行为索赔,不包括对合作伙伴单位的经济索赔等。

第九条索赔对象:主要为集团公司的各层级员工。

第十条索赔方式:主要以经济索赔为主,或辅以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索赔的行为表现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明显渎职行为的。例如: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底、培训、方案编制等,员工应该履责和担当的工作内容、义务和责任,人为未做的。

(二)工作中执行力不强,导致损失的。主要包括

对待工作和交办事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不能善始善终,长期拖拉,毫无结果的。

(三)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但又未经公司授权允许,擅自行为导致损失的。主要表现在:明显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态度较差;未经授权,超范围行使职责以外的工作。

(四)工作主动性严重欠缺,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在:

1、工作无责任心,推诿踢皮球;

2、工作被动等待或无人问津;

3、不敢于承担责任的。

(五)其他行为导致管理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四章索赔细则

第十二条对发生本制度第十一条中相关行为,经集团监察或监督部门、集团领导工作巡检中发现存在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索赔责任;情节严重的,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因管理失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犯罪的,将通过法律途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出现一般管理失职,或一般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性索赔500元,从其工资中进行核算扣减。

第十四条对特殊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如产权证办理、危机公关等,如因当事人不履职,执行力不强,未经努力工作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给予相关人员降职、降级或撤职处理。

第十五条对因工作管理失误,导致公司发生较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索赔赔偿。

第十六条对因工作渎职,导致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进行索赔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新政处理。

第十七条对工作不积极,执行力较差,事情无法办理且又不及时告知,贻误最佳办理契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当事人进行撤职或劝退处理。

第十八条对因工作触犯经济或刑事法律法规的,除进行经济索赔赔偿外,同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监督权归建设集团,执行权归建设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明确相关责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中的“公司财产”是指各类原辅材料(卡纸、铝簿、版辊、印版等),机械设备(包括图纸)、办公及公共设备(桌椅、电脑、更衣柜等)、公司资料(执照、文件等含电子版)、现金及支票和其它归属于公司的各类财产物资。 本制度中的“当事员工”是指负责公司财产的保管、操作使用的员工。 3 内容 当事员工在保管、操作使用过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公司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当事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含以下内容: 在人身安全发生危险的场合,为保护人身安全,需要放弃对公司财产的保护。 不可预见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拒和不可防备的抢劫、偷窃、战争等事件。 由于当事员工在保管、操作使用过程中,应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等不当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的不必要的损坏或丢失。当事人须在第一时间跟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写出书面的情况报告,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公司财产(不含现金支票)损坏 损坏可修复:当事员工赔偿维修费用。 损坏不可修复:按“公司财产丢失”处理。 公司财产(不含现金支票)丢失 由当事员工按丢失公司财产的价值予以赔偿。丢失财产的价值按“财产购入价减去财产折旧”计算。不好计提折旧的财产按“原值乘以(剩余使用年限与标准使用年限的比例)”计算。 现金支票丢失 当事员工按丢失现金支票造成的实际损失等额赔偿。 赔偿方式 公司财务部核定所需赔偿金额及赔偿期限后会及时书面通知当事员工,当事员工收到赔付通知后应尽快落实赔偿,赔款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当事员工故意拖欠赔偿款,若超过赔偿通知规定期限一个月,公司有权从当事员工工资中逐月扣缴。恶意拖欠赔偿款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可起诉当事员工。 由于公司财产的损坏或丢失,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所以涉及的连带损失,公司保留另行追究责任的权利。 4 本制度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旧件管理制度

旧件管理制度一 二

1、基本定义 1)客户需要件:客户或保险公司付费维修的,修理后客户提出要取 走的旧件。 2)客户暂存件:客户或保险公司付费维修后,因某些原因需要暂时 存放在我公司不超过30天待取的旧件。 3)公司处理件:客户或保险公司付费维修后明确不要的旧件,或者 客户或保险公司暂存的但保管期已经超出30天的旧件。 4)可用件:从公司处理件中挑选出的可用于技术培训、展示、故障 诊断等有利用价值的旧件。 5)不可用件:公司处理件中除可用旧件以外的旧件。 6)旧件库:用于暂时存放公司处理件的仓库。车间主管负责对旧件 库的管理。 7)可用件库:用于存放可用件、客户暂存件的仓库。车间主管负责 对可用件库的管理。 8)维修件中转库:用于存放在修事故车辆机修待装件以及钣金待装 件的仓库。车间主管负责对维修件中转库的管理。 2、车辆维修产生旧件 车辆维修完成交车的同时,主修技师根据工单描述,分清车辆维修产生的旧件属于客户需要件、客户暂存件、还是公司处理件,并立即对车辆维修产生的旧件进行清理,按照旧件存放要求存放到指定地点。 3、客户需要件装车

主修技师根据工单描述负责清理客户需要件,包装好后放到客户车辆的尾箱或副驾驶位处(使用配件原包装加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确保没有油水等液体漏出)。 4、质检检查确认 质检对车辆进行检验时,根据工单描述一并检查核对客户需要件是否装车。对于没有经过质检检验的车辆,主修技师负责对客户需要件的检查核对。 5、服务顾问向客户解释 车辆交车验车时,服务顾问与客户一起清点客户需要件,并向客户清晰解释配件更换原因。 6、办理暂存登记并保存 对于客户暂存件,在车辆维修完成后,主修技师负责将客户暂存件送至可用件库。客户暂存件需要附结算单复印件按照客户进行分类存放,结算单上有客户签字确认的存放时间约定。存放时间超过30天的,结算单要有服务主管签字同意。车间主管负责核对结算单和客户暂存件。 7、旧件核对入库 对于公司处理件,在车辆维修完成后,主修技师负责将公司处理件连同备件出库单第三联送到旧件库,旧件管理员负责核对旧件和出库单,核对无误后办理公司处理件登记入库,留存出库单第三联旧件。 8、旧件分类存放

索赔旧件管理制度

CAPSA 索赔旧件管理制度 为了配合厂家共同推广DS品牌形象,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保证索赔旧件存放、管理井然有序,避免索赔旧件的异常损坏、丢失或者标贴粘贴错误等导致的索赔拒赔,特制定以下索赔旧件管理制度: 一、旧件的日常管理: 1、日清日结 3、持卡入库,一件一卡原则 4、旧件卡标贴必须牢固的粘贴在旧件或旧件盒上 二、旧件的库存管理: 1、旧件严格按照基地、车型专区存放 2、同一车型按照(发动机件、车身件、底盘件、电器件)分类存放 3、旧件按发生月份为顺序、相同备件集中、不同备件分开存放 4、特殊的旧件,如体积较大的旧件、重量较大的备件,可以不上货架,分类存放在地面,但仍需按月份加以区分 5、索赔旧件的存放应严格按照6S管理规定,保证索赔件不受损伤等及索赔库房干净、整洁。 三、旧件回收管理 1、指定返回旧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好的返回到旧件回收中心以便检查确认 2、由DS报销的备件成为DS的财产。这些备件必须在报修之日起90天内,随时供DS查看 3、索赔员应根据不回厂库存时限要求及库存情况提出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填写《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表》,以邮件方式发给DSP,DSP审核后,向索赔员

发布索赔备件报废通知,由DSP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和稽核,监督经销商执行报废,报废完毕后由经销商和DSP人员在《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报告》签字确认,《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表》和《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报告》由经销商存档备案。 附:《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表》和《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报告》 《保修旧件卡标贴》 《保修旧件卡标贴》制作要求: ?长度6.7cm、宽度6.2cm ?旧件卡为粘贴材质,内容填写毕后,贴在旧件外包装上;如无外包装直接贴在备件上

责任损失赔偿管理制度.doc

责任损失赔偿管理制度4 责任损失赔偿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在生产制造活动中发现的、产生的不合格品的赔偿办法,以达到降低制造成本及提升质量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尼玛克焊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生产制造活动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的赔偿。 3职责 3.1 质量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定、确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参与评审和处置。 3.2 产品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确定判废或返修。 3.3 生产部及工艺人员负责不合格品返工方案的确定,负责返工工时及返工发生材料的确定,记录返工工时及损失。 3.4 财务部负责不合格品返工工时及材料损失赔偿金额的结算。 3.5 生产部工时统计员负责统计各项工时,清楚明确。 4 赔偿 4.1 不合格品返工时的赔偿

4.1.1 由责任人进行返工时,不计算工时并扣罚原生产工时。由于返修过程发生机器电能损耗、影响生产进度,要采取质量通报形式进行处罚,金额为50-----200元。 4.1.2 由他人进行返工时,返工工时及各种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2 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时的赔偿 4.2.1 产生让步接收产品时,质管部确定让步等级,对责任人扣减该工序的工时的30—50%。 4.3 不合格品报废时的赔偿 4.3.1 责任人的该序工时取消。 4.3.2 质管部将《不合格品处置单》交由产品部,产品部填写从下料到报废工序所发生的工时、所有材料损耗。 4.3.3 质管部将《不合格品处置单》交由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产品部所填信息,确定材料损失金额、已经发生的工时损失金额,计算出最终责任损失金额。 4.3.4 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1)责任损失金额≦3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40%。 2)责任损失金额在300---20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30%。 3)责任损失金额在2000---5000元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20%。 4)责任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时,赔偿金额=责任损失金额*15%。

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 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 产品品质、工作质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 理。 3、定义 3.1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索赔,退 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生 产安全等,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造成公司直接 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 赔等费用时,该员工应承担40%比例的赔偿责任(上限1

万元,下限10元),严重者将扣除个人本月全部工资,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经济损失,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4、职责 4.1质检员: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 4.2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 4.3财务部:负责收缴各类损失的赔偿金额; 4.4办公室:负责稽核赔偿金额的复核; 4.7厂长: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 4.8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5、内容

售后服务费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XxxXX农机连锁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服务费结算,提高及时性和准确率。 2.明确责任,加强考核,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职责。 1.服务部负责公司经销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包括交机、培训、“三包”维修服务、季后保养、产品改进对应、服务费结算申请、用户回访等。 2.财务部负责服务费开票、检查收款、核对往来帐。 三、服务费结算。 1.研习服务政策。 1.1服务部部长根据各供应商服务政策,分别整理出各品种售后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结算标准、结算要求等。纳入服务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1.2组织服务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明确责任和要求。 1.3按公司《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2.对供应商结算。 2.1服务员(主管)根据“三包”服务内容或二级经销商提供的“三包”服务记录,按供应商格式化要求,完成三包索赔单,交由索赔专员,向工厂提交索赔申请。索赔专员提交“三包”索赔单后,必须在相应服务单(派工单)上签署“索赔已提交”。 2.2“三包”索赔单提交后,索赔专员要填写“三包”索赔记录表

(附件1),每月核对供应商核准的“三包”索赔单,报服务部长审查。 2.3可结算服务费的售后服务工作,由服务部长在工作完成后,按供应商要求,制作服务费结算申请,交由索赔专员向各相关供应商提报。 2.4收到供应商结算通知后,由索赔专员按公司规定提报开票申请(请示报告),由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 2.5财务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开票申请,开具相应发票,交索赔专员专递供应商并跟踪。费用计入相应业务部门收入。 3.对二级经销商结算。 3.1服务部按公司要求,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分品种制定二级经销商服务评价标准,作为二级经销商协议内容向二级经销商发布。 3.2按照服务评价标准中分工,分别由业务部门和服务部对二级经销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3.3由服务部汇总评价结果,提交结算申请(具体格式按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相关业务部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部门结算。费用计入相应业务部门支出。 3.4由二级经销商承担“三包”服务、苏欣农机对供应商进行“三包”索赔的品种,在与供应商结算后的当月内,由索赔专员书面通知相应二级经销商,出具合规、合法票据,进行结算。 四、考核。 1.“三包”索赔单提交。 1.1所有“三包”服务,必须100%向供应商提交“三包”索赔申请。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发文编号:

2009-06-05发布重签供货合同后实施南昌江铃汽车集团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为推动公司零部件供方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合理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有效地实施并规范零部件质量索赔管理行为,特制订本程序。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 本程序起草人: 本程序审核人: 本程序批准人: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零部件,在我公司生产、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法,从而激励相关供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QP/JMGE028007-A/0-2007《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QP/JMGE028004-A/0-200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10 件/台数量的同一类型的质量问题,即视为批量质量事故。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 4.1.1负责组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索赔件的责任判定、评审组织和索赔统计工作。 4.1.2负责对有投诉的售后索赔组织进行评审与责任判定。 4.2 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部门负责索赔件的标识、隔离、保存和交接工作。 4.3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沟通,落实质量索赔的问题事实及其责任的确认。 4.4 制造部负责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采购件或委外件在装配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时索赔等情况汇总并传递到质量管理部。 4.5 财务部负责办理供方质量索赔费用的结算工作。 4.6 产品开发部/动力传动部负责在产品设计方面(包括设计及认可状态等)进行说明以及参与索赔评审鉴定。 5资格和培训 参与该工作的人员需经过本标准的培训 6工作内容 6.1 总则 6.1.1本程序主要以采购件进货检查、产品验证、装机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需供方进行质量损失索赔,费用主要包含因质量问题、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频次增加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每种损失按不同标准计算。 6.1.2对于正常采购的零部件,即使进货检查结论为抽检合格,供方仍然对加工或装机中出现的不合格负有责任。当质量问题被判定为供方责任,则按工作流程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质量索赔。

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 度正式版

公司质量事故赔偿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产品品质、工作质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质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生产安全等,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造成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时,该员工应承担40%比例的赔偿责任(上限1万元,下限10元),严重者将扣除个人本月全部工资,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经济损失,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4、职责 4.1质检员: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

索赔旧件回收管理

索赔旧件回收管理 ?旧件回收管理(5-1) 旧件回收对技术人员分析故障类型、对故障备件供应商索赔很重要。同时,旧件回收也是监督个授权维修商保修活动的重要工具。 关于回收部分或者全部的旧件到旧件回收中心,目的在于检测错误,我们实行先报销费用再回厂旧件,旧件经检查确认为经销商责任后,再行扣款。 经销商通过DMS得知旧件返回的通知。 ?旧件回收管理(5-2) 保修旧件卡(如图4-1) - 制作要求 ?长度6.7cm、宽度6.2cm ?旧件卡为粘贴材质,内容填写毕后,贴在旧件外包装上;如无外包装直接贴在备件上 ?旧件回收管理(5-3) 如果旧件回收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接收到该备件,或者出现备件不符、或者出错的情况,则该报修的报销将被扣除 由DS报销的备件成为DS的财产。这些备件必须在报修之日起90天内,随时供DS查看。每个备件必须标有所属车辆的VIN编号,维修订单工号,维修日期,车辆里程数。同时旧件销毁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今后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旧件管理的相关规 ?旧件回收管理(5-4)

经销商必须有遵循以下关于索赔库的管理条则: - 保修旧件库须设置货架,货架须使用标签标明所属品牌、保 修发生月份 - 旧件按保修发生月份为顺序、相同备件集中、不同备件分开 存放 - 旧件卡稳妥地装订在包装盒(箱)外侧 - 特殊的旧件,如体积较大的旧件、重量较大的备件,可以不上货架,分类存放在地面,但仍需按月份加以区分 - 旧件库须符合5S标准 ?旧件回收管理(5-4) 旧件销毁流程: - 经销商根据不回厂库存时限要求及库存情况提出不回厂备件 报废申请,填写《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表》,以邮件方式发给DSP - DSP审核后,向经销商发布索赔备件报废通知 - 由DSP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和稽核,监督经销商执行报废,报废完毕后由经销商和DSP人员在《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报告》签字确认 -《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申请表》和《经销商不回厂备件报废报告》由经销商存档备案 ?旧件回收管理(5-5) ?旧件销毁流程:

旧件处理管理制度(总8页)

旧件处理管理制度(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一、目的: 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所有旧件(料)。 二、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维修后的旧件(料)得到有效控制,维修后交还顾客或经顾客授权本店进行处理的旧件得到适当管理,防止旧件(料)的流失,并控制因旧件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职责与权限: 1、服务顾问负责在接车时询问顾客对旧件的处理方式,并在【接车单】上做相应的记录;顾客需要带走的旧件,服务顾问负责在交车时将顾客要带走的旧件交还给顾客。 2、服务顾问在【结算单】上标注客户带走旧件明细,客户签字确认,由服务顾问将余下的旧件进行展示,张贴旧件展示标签,在【旧件处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每日下班前将未带走的旧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处置。 3、采购配件部发料员准备物料中转箱与配件原包装袋,服务顾问在旧件展示完后将客户要带走的旧件包装好放于客户车上。 4、维修技师在配件室领取配件,有原配件包装要保存原有包装,维修完毕将所有维修更换后的旧件装入物料中转箱交与服务顾问。 四、控制要求:

1、服务顾问在车旁接车时,应询问顾客旧件的处理方式,是带走还是交维修站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接车单】上,由顾客签字确认。 2、维修技师应先诊断车辆故障,确认应更换或修理的部件,必要时与采购配件部共同确认,报服务顾问;经客户同意后,维修技师通知配件部进行配件准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业。 3、若该维修车辆本身缺少应更换的配件(如事故车碰撞丢失),由维修人员进行说明,采购配件部人员进行常识性确认后,可领取新配件,如发生歧义,由接车服务顾问与车间主管进行裁定。 4、钣金涉及的车身履盖件,由采购配件部人员现场确认后,可发放新配件。(根据事故清单领料);事故车覆盖件领用后,经技术确认可以裁切修复而不影响修复质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新件裁切,将裁切后的覆盖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旧件库设立专门可利用配件区域,采购配件经理负责安排将裁切后的部件分车型粘贴标签、分大类存于旧件库,同时由配件经理进行手工登记;后期维修中有能利用而又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首选使用裁切件,以新件价格出库,采购配件经理作登记,给予员工新件进价10%的再利用旧件奖励;未交裁切件按每件100元给予班组处罚。 5、除油漆外,所涉及所有配件均需交回采购配件部统一管理处置。 6、车辆涉及辅料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服务顾问在系统录入辅料领用。 7、人事行政部对旧件管理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8、旧件展示完毕后,服务顾问将旧件交至配件室,在收到返回的旧件后,签字确认,登记【旧件回收记录表】,在下班后将旧件送至旧件仓库,按材料属性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集团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质量,特制定《索赔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集团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三条建设集团总经办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建设集团总经办、安全和监察管理部为本办法执行的监督考核部门。负责对建设集团员工的管理行为和行为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第五条建设集团财务部和总经办负责索赔制度的索赔执行。 第三章索赔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制度限定的索赔范围定义为因员工工作执行不力、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主观能动性不强、管理不善而导致损失,对公司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损失和后果的行为索赔,不包括对合作伙伴单位的经济索赔等。 第九条索赔对象:主要为集团公司的各层级员工。 第十条索赔方式:主要以经济索赔为主,或辅以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索赔的行为表现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明显渎职行为的。例如: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底、培训、方案编制等,员工应该履责和担当的工作内容、义务和责任,人为未做的。 (二)工作中执行力不强,导致损失的。主要包括 对待工作和交办事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不能善始善终,长期拖拉,毫无结果的。 (三)专业知识能力欠缺,但又未经公司授权允许,擅自行为导致损失的。主要表现在:明显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态度较差;未经授权,超范围行使职责以外的工作。 (四)工作主动性严重欠缺,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在: 1、工作无责任心,推诿踢皮球;

2、工作被动等待或无人问津; 3、不敢于承担责任的。 (五)其他行为导致管理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四章索赔细则 第十二条对发生本制度第十一条中相关行为,经集团监察或监督部门、集团领导工作巡检中发现存在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索赔责任;情节严重的,分管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因管理失职,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犯罪的,将通过法律途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出现一般管理失职,或一般交办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性索赔500元,从其工资中进行核算扣减。 第十四条对特殊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如产权证办理、危机公关等,如因当事人不履职,执行力不强,未经努力工作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给予相关人员降职、降级或撤职处理。 第十五条对因工作管理失误,导致公司发生较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索赔赔偿。 第十六条对因工作渎职,导致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进行索赔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新政处理。 第十七条对工作不积极,执行力较差,事情无法办理且又不及时告知,贻误最佳办理契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当事人进行撤职或劝退处理。 第十八条对因工作触犯经济或刑事法律法规的,除进行经济索赔赔偿外,同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监督权归建设集团,执行权归建设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旧件管理制度【最新版】

旧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售后废旧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备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旧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旧件管理员设立单独台账统一保管。 (一)管理规定 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存放于废油、废物室指定区域; 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废料室。 3.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

4.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违反者考核其5S得分。 6.每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 (二)保管 1.普通维修旧件:钣金件暂存于钣金旧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物室。机修件存放于废油废料室。油漆剩余辅料存放于油漆室继续使用。 (三)废旧物品回收销售处理 1.废机油:每月由车间主任负责派人清理,定期送交环保部门,收入交财务。 2.保险公司回收旧件:车间在保险员监督下交给保险公司,并做好记录。 3.其他旧件:由车间定期通知废品收购商在财务的监督下回收,收入交财务。收集→存放→定期整理→定期处理→入账 1.收集--在维修过程中间用剩或更换的废旧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

地方;2.存放--将废旧物品进行分类,有利用价值存放于指定的地方,无利用价值的则清除; 3.定期整理--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整理登记; 4.定期处理--指派专人按一定时间间隔对存放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置 5.入账--对处理所得或处理结果进行详尽的记录。

售后旧件部流程及管理制度

售后旧件部流程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售后旧件及废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旧件的合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配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配件部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由配件部设立单独台账统一保管。 (一)管理规定 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不包括三滤、皮带、雨刮器)清洗干净,如若车主需要带走,将旧件进行包装后交给车主,车主需在派工单上签字。否则,将旧件交给旧件库管员。 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旧件室。钣金件存放于钣金拆装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油、旧件室。 3.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 4.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违反者

考核其50元。 5.定期由售后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室、旧件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 (二)保管 1.事故车钣金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钣金旧件室,钣金组应作相应标记(日期,车牌,零件名)。2.事故车机修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旧件室,机修组应作相应标记。 3.普通维修旧件:钣金件暂存于钣金旧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物室。油漆剩余辅料存放于油漆室继续使用。 4.以上保管件包含保险公司事故回收件,并代为保管一个月,前台接待自行通知客户或保险公司,逾期作为废品处理。(三)废旧物品回收销售处理 1.废机油:每月由售后经理负责派人清理,定期联系回收商由财务监督下,收入交财务。 2.保险公司回收旧件:车间在该车接待员监督下交给保险公司,并做好记录。 3.其他旧件:由配件定期通知废品收购商在财务的监督下回收,收入交财务。

索赔管理办法

索赔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索赔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 2.1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

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 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 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方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 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 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方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3.2.6 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 3.3.1 工程部是其职能范围内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3.2 处理索赔技术文件,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索赔事件,签发意见。 3.3.3 收集、整理并提供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索赔。

旧件处理管理制度流程

精品文档 旧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所有旧件(料)。 二、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维修后的旧件(料)得到有效控制,维修后交还顾客或经顾客授权本店进行处理的旧件得到适当管理,防止旧件(料)的流失,并控制因旧件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职责与权限: 1、服务顾问负责在接车时询问顾客对旧件的处理方式,并在【接车单】上做相应的记录;顾客需要带走的旧件,服务顾问负责在交车时将顾客要带走的旧件交还给顾客。 2、服务顾问在【结算单】上标注客户带走旧件明细,客户签字确认,由服务顾问将余下的旧件进行展示,张贴旧件展示标签,在【旧件处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每日下班前将未带走的旧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处置。 3、采购配件部发料员准备物料中转箱与配件原包装袋,服务顾问在旧件展示完后将客户要带走的旧件包装好放于客户车上。 4、维修技师在配件室领取配件,有原配件包装要保存原有包装,维修完毕将所有维修更换后的旧件装入物料中转箱交与服务顾问。 四、控制要求: 1、服务顾问在车旁接车时,应询问顾客旧件的处理方式,是带走还是交维修站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接车单】上,由顾客签字确认。 2、维修技师应先诊断车辆故障,确认应更换或修理的部件,必要时与采购配件部共同确认,报服务顾问;经客户同意后,维修技师通知配件部进行配件准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业

3、若该维修车辆本身缺少应更换的配件(如事故车碰撞丢失),由维修人员进行说明,采购配件部人员进行常识性确认后,可领取新配件,如发生歧义,由接车服务顾问与车间主管进行裁定。 4、钣金涉及的车身履盖件,由采购配件部人员现场确认后,可发放新配件。(根据事故清单领料);事故车覆盖件领用后,经技术确认可以裁切修复而不影响修复质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新件裁切, 将裁切后的覆盖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旧件库设立专门可利用配件区域,采购配件经理负责安排将裁切后的部件分车型粘贴标签、分大类存于旧件库,同时由配件经理进行手工登记;后期维修中有能利用而又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首选使用裁切件,以新件价格出库,采购配件经理作登记,给予员工新件进价10%的再利用旧件奖励;未交裁切件按每件100 元给予班组处罚。 5、除油漆外,所涉及所有配件均需交回采购配件部统一管理处置。 6、车辆涉及辅料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服务顾问在系统录入辅料领用。 7、人事行政部对旧件管理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8、旧件展示完毕后,服务顾问将旧件交至配件室,在收到返回的旧件后,签字确认,登记【旧件回收记录表】,在下班后将旧件送至旧件仓库,按材料属性进行分类,如:铁件、塑料件、铝件、铜 件、纸件等进行细分类;需要交保险公司旧件由服务顾问凭结算清单到仓库领取旧件交保险公司并签字确认,剩余旧件在月底报行政进行分类处理,并整理旧件仓库。 9、人事行政部根据采购配件部【旧件回收记录表】核对,与废品回收商确认处理金额,双方签字确认。财务根据【废品出售核算表】进行收款结算并开具收据。 五、责任界定:除裁切件未按规定交旧而单独处罚外,其它未按规定执行的给予责任人处罚50 元/次。 该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旧件处理记录表】

公司赔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公司品质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质量事故:因品质异常而造成重大客户投诉与抱怨、客户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的事件,且金额超过50元,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质量事故,是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超过500元时,该员工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处罚: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质量事故,公司经济损失不超过500元的,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列入员工降罚基金。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 4.2销售部: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反馈、处理跟进; 4.3财务部:负责提报质量事故损失的金额和赔偿金额的扣缴; 4.4人力资源部:负责赔偿、处罚结果的通知、送财务、事故统计、存档; 4.5稽核组:负责对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所发生投诉调查、复核。 4.6总经理:负责赔偿报告的批准; 4.7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5、内容 5.1质量事故原因分类 5.1.1指令错误 5.1.2下单错误 5.1.3技术资料错误 5.1.4采购错误 5.1.5发货错误 5.1.6检验错误 5.1.7生产错误 5.1.8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

5.2赔偿、处罚比例 5.3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的比例: 5.3.1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5.3.2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5.3.3工作过错由多部门造成,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3.4品质检验错误: 5.3.4.1产品已出厂的,经稽核小组属于生产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7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稽核组判定属于包装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瞬时金额承担30%的赔偿,肇事部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5.3.4.2产品未出厂,经稽核小组判定属于生产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7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经稽核组判定属于包装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质部按损失金额承担30%的赔偿,肇事部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5.3.5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稽核小组调查后讨论报总经理决定处罚。 5.4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4.1直接责任人违规造成的错误,其上司无法监控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5.4.2责任人造成的错误其上司可以监控或应该设置管控手段而没有设置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5.4.3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

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

4S店索赔管理制度

4S店索赔管理制度 4S店索赔管理制度目录 一、索赔及分类、首保、免费保养定义 二、索赔业务的基本要求 三、索赔业务流程管理 1)维修车辆接待管理 2)车间维修管理 3)索赔零配件库存管理 4)领料管理 5)索赔单证管理 6)竣工管理 7)结算收款及车辆放行管理 8)索赔申报、ERP系统索赔跟踪、发票开具 9)索赔旧件核对及回运管理 四、索赔旧件仓库管理基本规范 1)索赔旧件管理职责 2)仓库管理的基本要求 3)实行旧件库存台账管理 五、索赔业务跟踪管理 六、索赔业务违规处理及问责管理 1)督导检查控制 2)索赔拒赔问责、复议 3)索赔金额误差及账务调整 4S店索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属下各经营单位的售后索赔工作,加强对索赔业务的监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类索赔款项按时、完整收取,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根据集团代理(经销)的各品牌汽车厂家的有关索赔管理规定、办法、通知等,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索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属下营运系统各售后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售后单位”)的索赔业务第二章索赔及分类、首保、免费保养定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索赔业务,是指无需客户支付款项,而分别由汽车生产厂家、配件配套厂家或延长保修的承保单位向各售后单位支付款项的售后业务。 (一)原厂索赔业务(含首保、免费保养,下同),是指符合汽车生产厂家整车质量担保、零件质量担保政策的车辆维修/ 保养业务(包括更换零部件或修复);(二)延长保修索赔业务,是指符合原厂延长保修或第三方延长保修政策的车辆维修业务; (三)以旧换新索赔业务,是指与汽车品牌主机厂并不发生直接冲突的,由零件配套厂与各售后单位之间直接开展的零件索赔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首保,是指根据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的规定,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时间或行驶里程范围内,到特约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的走合保养,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因首保具有强制性,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都规定如果客户不按规定进行首保则不能享受索赔权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免费保养,是指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向客户赠送的首保之后的前几次保养服务,保养的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根据事先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向经销商(即各售后单位)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 第六条在核算索赔业务的收入时,上述三类索赔业务、首保、免费保养费用都计入索赔收入,并纳入索赔应收款的跟踪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索赔业务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原厂索赔业务应当严格执行汽车生产厂家的索赔政策,准确判断故障,事前应当征得汽车生产厂家同意,不可擅自超越汽车生产厂家的索赔政策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延保索赔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延保协议的约定,按协议约定的流程即时上报、申请,未经承保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客户作出承诺或擅自超越延保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九条以旧换新索赔业务应当事前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与相应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索赔范围、新旧零件交接、工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合作事项,作为双方的行为规范,保证双方的利益。未签订合作协议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章索赔业务流程管理第一节维修车辆接待管理 第十条SA接车并了解客户需求后,若直接可以断定为索赔业务的,应在立即通知索赔员,经索赔员确认属于索赔项目后,在系统中选择索赔维修或首保/ 免费保养大类发布委托单。 第十一条在维修车辆进车间拆检过程中,SA 接到车间维修技师的提交拆检报告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应即时通知索赔员,经索赔员确认属于向汽车生产厂家、配件配套厂、延保承保商(以下简称为:索赔厂商)的索赔项目,则应在原委托单增加维修项目时,选择索赔维修类别。 第十二条SA 根椐初步诊断填写维修委托书,维修的索赔项目如果事前可以确定索赔金额的则应当填写索赔金额,如果事前无法确定索赔金额,应当在车辆完工出厂前,由索赔员在委托书或结算单上确定索赔金额,并由索赔员和前台主管共同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由于系统中的配件销售价格通常是自动生成的外售价格,与索赔价格有差异,则配件索赔以索赔员和前台主管共同签名确认的价格为准。 第十四条索赔员接到SA 通知后,立即核对委托单及相关资料,需要向索赔厂商申请授权的应立即向索赔厂商进行申请,在确认可以开工维修后,立即在委托单上签名确认允许开始维修作业。 第二节车间维修管理第十五条车间收到委托书(接车单、问诊表、拆检报告单、报价单)后,按委托书维修项目安排维修作业第十六条若在维修过程中需要增加维修项目的,则填写拆检报告单,并交SA确认。所有涉及索赔的维修项目,应当由索赔员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三节索赔零配件库存管理第十七条汽车生产厂家免费提供或零配件生产厂提供的“以旧换新”配件到货后,应当在ERP 系统中以零成本入库,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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