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xxxx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条件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持续提高教学内涵建设,抓好人才培养根本环节,推动课程体系、内容及方法改革,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指导思想

1、课程建设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工、农、医、管四大学科,合理规划、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2、课程建设要始终围绕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立足学生受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兼顾优质资源的辐射共享。

3、课程建设在课程体系、内容、方法等改革方面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确保课程建设的前沿性和延续性。

三、建设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坚持“以学为中心”,按照课程建设项目分类建设的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构建课程建设的良性发展机制。加快现代教育

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发挥优秀课程引领示范作用,培育体现我校教学优势和特色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的课程。

四、项目类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分类课程(学科平台课)建设项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公共素质类课程项目、课堂教学和考试综合改革项目、MOOC教学改革试点及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特色班项目以及其他课程建设项目。

五、申报与立项

1、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要求具备讲师以上职称,除开发类课程项目外,主讲本课程应不少于2轮;

2、课程申报及立项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9月;

3、每个教研室至少保证有1门在建课程;

4、建议院、系(部)设立院级项目,择优推荐校级项目;

5、申报校级项目需经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推荐;

6、根据不同项目类型,通过课程申报、约谈立项、重点培育等形式进行。各类项目经过专家评审推荐立项项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与学校签订建设任务书(合同书)后执行。

六、建设与管理

1、责任主体: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等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课程所在单位及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2、建设周期:课程建设期根据项目类别为1-2年,延期最长不超过建设周期的1/2;

3、检查形式:学校将按照任务书(合同书)及相关指标体系进行检查及验收,根据需要通过网络评教、督导评议、师生座谈、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4、评审标准: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审;检查、考核结果由评审专家会议或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5、中期检查: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项目,给予经费倾斜;对于建设进程缓慢,课程项目停建、通报并统筹经费,次年,所在单位的各类课程项目按照拟立项数-1的方式,限制立项数量;当出现平均分数等于或低于75分,对末位10%(四舍五入)的项目给予停建。

6、结项验收:对按期完成任务书(合同书)及指标要求的课程给予结项,对综合评定优秀的项目,根据《xxxx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同时认定为校级教学类奖励;对于未完成建设的课程项目,予以延期,如仍未完成,按照“建设进程缓慢”情况处理。

七、经费资助

1、课程建设的经费按照学校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凡明确用于课程建设的专项经费,不能挪作它用,预算、开支严格按照《xxxx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院系应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2、经费资助按照年度拨付额度,按照项目年度预算当年必须支出完毕,不做结转;建设周期内经费未执行完毕,予以统筹。

3、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2万元、分类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公共素质类课程项目资助不低于0.3万元、课堂教学和考试综合改革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MOOC教学改革试点及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教育教学改革特色班项目资助不低于2万元。

八、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xxxx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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