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技术标准[详]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详]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详]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 (国家标准GB3798-83 )

1 . 一般技术要求

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

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1)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

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

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

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

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

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

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

o。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圭寸

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

靠。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

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

(5)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空挡滑行距离应不少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的时间应

符合如下表的规定。

(7)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在经济车速下,100km燃油消耗量应不

高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汽车走合期满后按100km燃油消耗量应不高于原设计规

定。

(8)驾驶室、客车厢不得漏水。汽车子阿多尘路上行驶,在所有门窗都关闭的情况下,

当车外空气含尘量不低于200mg/m 3时,驾驶室、客车厢内的含尘量应低于车外

含尘量的25 %。

(9)汽车噪声应符合GB1495-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的规定。

(10)汽车排放限值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车性能测试条件见附录A (补充件)。

3.检验规则

(1)大修竣工的汽车,经检验合格,应签发合格证。

(2)大修竣工的汽车,应在明显部位安装铭牌,其内容包括发动机和车架号码、承修

单位名称、修竣出厂年、月、日等。

(3)大修竣工的车辆,经送修与承修单位双方确认合格后,办理出厂交接手续。出厂

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应随车交付送修单位。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汽车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3个月或形式历程不少于1000km o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二)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3799-83 )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往复活塞式汽车发动机(汽油机、柴油机),同类型的进口汽车

发动机参照执行。

注:测试条件

(1)性能测试应在平坦、干燥、清洁的高级或高等级路面,长度和宽度适应测试要求,纵向

坡度不大于1 %的直线道路上往返进行。测试数据取平均值。

(2)除本标准规定外其他条件参照GB1334-77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1 ?技术要求

(1)装配的

零、部件和附件均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制造或修理技术条件。

(2)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装配技术条件进行装配,并配备齐全。

(3)装配后的发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和技术条件进行冷、热磨合,拆检

和清洗。

(4)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下,5S内能起动。柴油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oC,汽油机在

环境温度不低于-5oC时,起动顺利。

(5)发动怠速运转稳定,其转速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6)四行程汽车油机转速在500 - 600r/min时,以海平面为准,进气歧管真空度

应在57 —71kpa(430-530mmhg)范围内。其波动范围,6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

3kpa(25mmhg) , 4 缸汽油机一般不超过5kpa(38mmhg)。

(7)发动机在各种转速下运转稳定,在正常工况下,不得有过热现象。改变转速时,应

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时,不得有突爆声,化油器不得回火,消声器不得有放炮声。

(8)在规定转速下,发动机润滑油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9)气缸压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各缸压缩压力下差,汽油机应不超守各缸压力的8%,

柴油机应不超过10%。(注)

(10)发动机启动运转稳定后,只允许正时齿轮、润滑油泵齿轮、喷油泵传动齿轮及

注:上述5?9,水冷式发动机应在水温75?85oC,风冷式发动机应在油温为80?

90oC时测试。气门脚轻微均匀响声,不允许活塞、连杆轴承、曲轴轴承有异响和活塞缸及其它异响声。

(11)发动机最大功率和最大扭矩均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定值的90 %。

(12)发动机最低燃料消耗不得高于原设计规定。

(13)发动机不应有漏油、漏水、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面处允许有不致

形成滴状的浸渍。

(14)发动机排放限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发动机应按原设计规定加装限速片,或对限速装置座相应的调整,并加铅

(16)法定机外表应按规定涂漆,涂层应牢固,不得有起泡,剥落或漏涂现象。

(17)发动机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18)其他有关要求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2.检验规则

(1)承修单位应对发动

机的最大扭矩和最低燃料消耗率进行测试,并按主管部门或修理合同规定对最大功率和负荷性进行抽样测试。

(2)检验合格的发动机,应签发合格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保用条件

承修单位对大修竣工的发动机应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3个月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的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

4.包装

(1)发动机包装前应放掉润滑油和冷却水,并堵好外露通道,技术资料应齐全,包装牢

固,防潮防锈良好。

(2)包装箱外应标明:承修单位、产品名称、型号、收获单位名称及地址,体积,毛

重,放置方向和出场日期等。

(三)机修二级维护技术标准

(1)更换润滑油及润滑油滤清器 (除车主有声明不换或车型特殊无货不换)。

(2)检查燃油系统是否紧固,可靠,无渗油现象等。燃油滤清器按实际情况更换。

(3)检查、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其部件必须按规定紧固。

汽车维护项目_课程标准

《汽车维护项目》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汽车维护项目 【适用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1.课程性质 《汽车维护项目》是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的专业课程,其目标是让学生进一步认识汽车总体结构,掌握日常维护与走合期作业内容,掌握汽车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作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典型汽车的一级维护作业和二级维护作业,为学生顶岗实习近距离上岗打好技能基础。 2.课程的设计思路 本课程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学习与可持续性发展,关注学生素质,关注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会相应工作任务,并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能力。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理论知识紧密围绕完成工作任务的需求,同时,充分考虑中职学生职业发展,融入相关职业资格等级标准对知识、技能的要求。项目设计以满足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整个课程知识内容以够用为度。 3.课程目标 通过理实一体的项目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掌握汽车维护作业内容与操作流程。 职业能力目标: (1)能合理选择并熟练使用各种相关维修工具; (2)具有安全操作和环保意识; (3)能独立完成日常维护作业; (4)能独立完成走合期维护作业; (5)能独立完成典型车型一级维护作业;

(6)能独立完成典型车型二级维护作业; (7)熟悉典型车型一级维护项目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8)熟悉典型车型二级维护项目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4.课程内容和要求

5.实施建议 5.1教材编写 (1)以“4S店典型常见工作任务”为设计主线,将传统课程知识内容打散,以够用为度原则,引入必要的理论知识,强化技能训练。 (2)教材图文并茂,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对汽车知识有整体性的理解与认识。 (3)本课程标准为最低标准,教材内容应有相应扩展,将汽车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等纳入教材,以拓展学生视野,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5.2教学建议 (1)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立足于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2)本课程的教学是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提倡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在理实一体化教室中进行。 (3)有条件的学校应聘请企业技术专家担任教学任务的辅导员,传授经验性知识与技能。 5.3教学评价 (1)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采用过程考核与能力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质量管理、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质量活动,能用于汽车维修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评定汽车维修企业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要求的能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移改单(部包括助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合本标准,然而,激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7号令)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1年4月1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DB33/T608.1-3《浙江省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562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汽车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企业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2汽车维修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企业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4、业务接待 4.1服务公示 4.1.1企业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1 / 9 4.1.2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1.3企业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a)业务受理程序; b)服务质量承诺; c)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d)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e)质量保证期; f)企业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汽车维修专业课程标准.doc

汽车维修专业(中、高级工)一体化课程标准 专业名称:汽车维修 专业代码:0403-3、0403-4 学制年限:初中毕业生起点三年;中级工起点两年 一、培养目标 (一)中级工培养目标 面向汽车维修服务一线,培养熟悉企业工作流程,并能按照作业规范熟练完成汽车维护和常规维修等工作任务的技能人才。 (二)高级工培养目标 面向汽车维修服务一线,培养熟悉企业现场管理,能独立完成汽车故障的诊断与排除、组织完成汽车各总成大修作业等工作任务的高技能人才。 二、综合职业能力 (一)中级工综合职业能力 1.能严格遵守企业工作制度,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2.能利用各种信息渠道查阅汽车维修资料。 3.能根据汽车用户手册或维修手册,熟练进行汽车维护与常规维修作业。 4.能按照岗位工作要求,执行交接、验收等业务流程,并

能规范填写工作维修记录。 5.能与客户、领导、同事进行有效沟通。 (二)高级工综合职业能力 1.能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 2.能根据工作需求收集、归类、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 3.能根据故障现象,应用恰当方法,分析故障成因,制定维修方案。 4.能根据维修方案,完成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及总成大修、验收等作业。 5.能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完成维修作业的组织、总结等工作。 6.能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并进行有效沟通。 三、就业方向及对应职业资格 (一)中级工就业方向及对应职业资格 在各类汽车维修与生产企业中从事汽车维修、装配、零配件管理与销售等工作,取得汽车修理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四级)。 (二)高级工就业方向及对应职业资格 在各类汽车维修与生产企业中从事汽车检测、维修、装配、零配件管理与销售及汽车维修接待等工作,取得汽车修理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全套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 准化全套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目录 QQ 一、安全目标 1.1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1.1.1修理厂安全管理工作方针与目标 1.1.1关于印发《二○一三年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1.1.1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状 1.1.12013年春运安全目标责任书 1.1.12013年集团公司治安防火责任书 1.1.2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目标的具体措施 1.2中长期规划:1. 2.1修理厂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 1.2.1修理厂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工作方案 1.2.1修理厂安全生产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1.3年度计划:1.3.1修理厂2013年安全工作计划 修理厂2013年安全生产指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1.4.3修理厂2012年安全经济责任制奖励 1.4.3安全工作月度计划 1.4.3修理厂安全目标检查情况表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 2.1.安全管理机构:2.1.1关于成立修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2.1.2修理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1.2生产科工作职责 2.1.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2.管理人员配备:2.2.1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2.2.1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 2.2.1安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记录 2.2.1修理厂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三、安全责任体系 3.1.健全责任制:3.1.1关于关于印发《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3.1.1二○一三年度安全责任状 3.1.2关于修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规定 3.1.3关于修理厂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规定 3.1.4关于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3.1.5部门安全职责 3.2.责任制考评:3.2.1关于印发《修理厂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3.2.1修理厂奖惩考核实施细则 3.2.1关于201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4.1.资质:4.1.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2.法规:4.2.1修理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4.2.1修理厂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安全管理制度:4.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4.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放签到表 4.4.2 4.5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4. 5.1修理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4.5.2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评价报告 4.5.2修理厂2013年各部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果 4.5.3安全基础台账管理制度 4.5.3安全、机务台账目录 4.5.3安全台账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系统) 4.5.3质量分析会议记录 4.5.3规范化管理检查记录 五、安全投入 5.1.资金投入:5.1.12013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计划 5.2.费用管理:5.2.2修理厂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GB3730.3--------8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4094----------------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3798----------------83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3799----------------83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 GB3800----------------83 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 GB3801----------------83 汽车发动机气缸体与气缸盖修理技术条件 GB3802----------------83 汽车发动机曲轴修理技术条件 GB3803---------------83 汽车发动机凸轮轴修理技术条件修理技术条件 GB5336----------------85 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GB5372----------------85 汽车变速器修理技术条件 GB8823----------------88 汽车前桥及转向系修理技术条件GB8824----------------88 汽车传动轴修理技术条件 GB8825----------------88 汽车驱动桥修理技术条件 GB10830---------------89 汽车制动液使用技术条件 GB/T13094------------91 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8028--------------94 汽油机油换油指标 GB7607-----------------87 汽车柴油机润滑油换油指标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课程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课程标准 1. 概述 《汽车检测与维修》课程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维修方向)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使学生从现代汽车后市场出发,掌握汽车后市场服务的特点、策略和技巧。通过对汽车售后市场的运行,对汽车使用性能的参与和操作,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可让学生面向研究对象进行汽车使用性能检测与维修的学习,从而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 课程的性质 《汽车检测与维修》课程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维修方向)专业的方向课程,也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方向)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该课程内容涉及了汽车构造基础知识篇、汽车检测与维修实务篇以及以及蕴含汽车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点,重点是整个汽车检测与维修知识领域,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有很大的积累和帮助,为他们以后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汽车检测与维修人才奠定扎实的基础。 课程设计理念 为了使学生对汽车检测与维修的知识点的全面了解,在本课程中设计了汽车构造基础知识、检测与维修实务(检测与维修礼仪、维修流程等)环节讲解,让学生能够在学习本课程中同时为进一步学习专门化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课程开发思路 1、课程将保证学生掌握现代汽车市场检测与维修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相关概念、原则及方法有一个系统的、全面的认识。 2、教学内容要以实操为重点并兼顾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整体内容具有关联性、梯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提高学生学好后继续专业课程大号基础。 3、对实践中直接应用的内容,要侧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4、采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教学效果。 2.课程目标 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对汽车检测与维修课程的兴趣,学好这门课程。认真学习掌握汽车检测与维修课程基础知识(汽构部分和检测与维修部分)。让学生通过学习养成良好的职业规范,培养企业的合格人才。 2.1知识目标 1、了解汽车市场中检测与维修观念、研究方法,熟悉顾客价值、汽车服务市场检测与维修等基本理论。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 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 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o。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汽车维修工职业标准

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终审后汇总稿)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编码 4-12-01-01 1.2 职业名称汽车维修工 1.3 职业定义使用工、夹、量具和仪器仪表、检修设备,维护、修理和调试汽车及特种车辆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 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一般智力水平、表达能力、动作协调性和空间感;手指和手臂灵活性好;有一定计算能力。从事车身涂装修复的人员应具有正常色觉。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培训要求

1)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技能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中级技能不少于 400 标准学时;高级技能不少于 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 120标准学时。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 40 名以上学员的多媒体教室 ; 操作技能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学员同时操作的教室,面积不低于 160 m2(人均面积不低于8吊)。操作技能培训设备配置要求:初级技能、中级技能实训场所的实训设备数量和工具配件须同时满足 20 名学员进行实训教学 ;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实训场所的实训设备数量和工具配件须同时满足 20 名学员进行实训教学。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9 鉴定要求 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初级技能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技能 : (1) 取得本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技能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 来源:技术处时间:2013-01-07 前言 为规范在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作业,使汽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减少汽车故障,保证行车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汽车排放污染物,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总结了行业标准JT/T201-19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使标准更加完善。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交通局、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云南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桂芹、韩国庆、谢素华、孟秋、蔡团结、徐通法、刘亚平、刘林、金诚仁。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作业内容和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用汽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日常维护?routine maintenance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2?一级维护?elementary maintenance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3?二级维护?complete maintenance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汽车维护分级和周期 4.1?汽车维护的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4.2?汽车维护的周期 4.2.1?日常维护的周期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4.2.2?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

《汽车维护与保养》课程标准

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 《汽车维护与保养》课程标准 李游 【课程名称】汽车维护与保养 【适用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 【总学时】120学时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技能模块中一门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汽车的基本组成、总体构造、各总成的连接关系及动力传递;各总成的拆卸、装配、调整的方法和步骤;能完成汽车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美容、汽车整车拆装等作业内容;具备从事汽车维护、整车拆装等工作岗位的职业基本技能。 【岗位任务及课程目标】 1、岗位任务分析 根据汽车机电维修有关职业能力的要求,本门课程主要承担汽车拆装与维护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并达到获取“中级汽车维修证”考证的基本要求,使学生毕业后能熟练从事汽车维修方面有关机电维修工作岗位工作。 2、职业知识目标 (1)掌握汽车维护保养的内容、方法、技术要求。 (2)熟悉汽车的总体构造、各总成的连接关系及动力传递。 (3)掌握各总成的拆卸、装配、调整的方法和步骤。 3、职业技能目标 (1)能正确使用汽车维修设备、常用工具、专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 (2)具备对汽车进行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的作业技能。 (3)掌握汽车整车拆装、调整操作技能。 4、职业素质目标 (1)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于民的良好职业道德。

(2)强化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养成规范化操作的职业习惯。【课程逻辑结构图】 【课程内容和要求】

【教学评价】 1、改革考核手段和方法,采用过程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过程考核由项目负责教 师在项目教学中进行,综合考核在课程结束后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配分如下: 2、过程考核根据学生回答问题、学生作业、平时测验、技能竞赛、出勤等,综合评价学生成绩。 3、应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特别给予鼓励,全面综合评价学生能力。

db33t626-2007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626— 2007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Service quality criterion for automobile repairing 2007-02-23 实施 ICS 43.180 R 16 备案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7-01-23 发布

DB33/T 626 —2007 本标准由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厅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绍 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舟山市公路管理局,浙江交通技师学 院,杭州园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水阮,郑燕春,龚建伟,应建明,张懋,陈华,朱华,陈孟超。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在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异议处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检查和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汽车维修企业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 亦可作为对汽车维修企业满足客户要求能力 评价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T 608.1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DB33/T 608.2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DB33/T 608.3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汽车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企业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3.2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企业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能力的程度。 4业务接待 4.1 服务公示 4.1.1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4.1.2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1.3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a) 业务受理程序; b) 服务质量承诺; c) 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d) 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e) 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费用计算方法; f) 质量保证期; g)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业务接待、质量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及工号。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指导范本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指导范本

————————————————————————————————作者:————————————————————————————————日期:

汽车维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二〇一五年七月

前言 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审细则》,专门制订了《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指导范本》,旨在帮助企业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本《指导规范》仅供企业参考,希望各企业严格对照上级的有关标准,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

一、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及文件发布 ×××××××公司文件 ××[2011]×号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的通知 各科室、车间: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希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对方针和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各司其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公司 二○一一年×月×日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控制风险、综合治理;平安和谐、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认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在公司各个层面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标准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针对汽车修理工岗位能力进行的一门核心课程。本课程构建于《电工电子学》、《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等课程的基础上,也是进一步学习《汽车发动机电控系统检修》、《汽车电气与电子系统检修》等专业核心技能课程的基础。主要培养学生会利用现代诊断和检测设备进行汽车发动机的故障诊断、故障分析、零部件检测及维修更换等专业能力,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 二、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 (一)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 通过本专业岗位需求分析,确定工作领域、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详见表1。 表1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工作领域工作任 务 职业能力学习项目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发 动机总 论 能描述发动机总体结构及布置形式; 能描述汽油机工作原理; 能描述柴油机工作原理。 任务一:发动机总体构造与原理分析; 任务二:发动机总体认识; 曲柄连 杆机构 构造与 维修 能正确拆装曲柄连杆机构; 能对连杆、缸体等主要机件进行检验、 修理; 能正确选配活塞环; 能对曲柄连杆机构进行常见项目维护; 能对曲柄连杆机构常见故障进行诊断。 任务一:曲柄连杆机构构造与维修分析; 任务二:曲柄连杆机构的拆装; 任务三:曲轴飞轮组的检查和维修; 任务四:气缸体、气缸盖的检查与维修; 任务五:连杆的检验与校正; 任务六:活塞组的检查与维修; 任务七:气缸压力的测量; 配气机 构构造 与维修 能正确拆装配气机构; 能对气门及气门座进行检验、修理; 能按正确方法调整气门间隙; 能对配气机构进行维护; 能对配气机构常见故障进行诊断。 任务一:配气机构的结构与原理; 任务二:配气机构的拆装与检修; 任务三:气门与气门座的修理; 任务四:配气机构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详]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 (国家标准GB3798-83 ) 1 . 一般技术要求 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 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1)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注)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 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 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 (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 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 (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 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 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

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 o。 (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圭寸 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 靠。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 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 (5)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空挡滑行距离应不少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的时间应 符合如下表的规定。

《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课程标准

《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220320课程类别:专业课 适用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课程所属系部:工程技术教研室 学时:78 编写执笔人: 于天秀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1.课程定位与设计思路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课程是汽车电子技术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校企合作开发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其是一门实践性理论性并重的课程,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本课程教学效果对专业的发展建设和学生的就业情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课程是研究汽车在不解体的情况下故障诊断与性能技术的检测,是高等职业教育中汽车运用技术专业的一门主要的实践课。 本课程主要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在不解体汽车的条件下,掌握汽车性能的检测与故障诊断以及相关维修技术;同时对现代化汽车高级检测及维修设备有较全面的认识,从而达到熟悉仪器仪表以及合理使用的目的。 其前导课程为《汽车电工电子技术》、《汽车机械制图》、《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器构造与维修》等,后续课程为《二手车评估》 1.2课程设计思路 《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采用以行动为导向、基于工作过程课程开发方法进行设计,整个学习领域由7个学习情境组成。在学习情境设计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1)学习情境的设计要符合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设计思想的要求。学习情境是在职业院校实训场地对真实工作过程的教学化加工,以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为目标。

(2)学习情境的前后排序要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可以考虑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的排列方法。 (3)《汽车故障诊断与维修》学习情境的设计要考虑尽量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归纳,按照实际生产中经常出现的工作任务频率这一事实逻辑设计学习情境。教学内容按照结构完整的工作过程进行组织,即划分为“确定工作任务”、“计划”、“实施”和“检查评估与结果记录”几个阶段,注意培养学生完成综合性工作的能力。 2.课程目标 1.知识目标: (1)掌握汽车各系统总成主要部件的类型、作用、结构、特点与工作原理; (2)理解汽车各系统总成的基本工作原理,具有分析简单电路的逻辑思维能力; (3)基本掌握汽车各系统总成的故障诊断的程序和方法; (4)能识别汽车各系统总成主要部件,了解其在车上的布置及连接关系; (5)掌握检测汽车各系统总成主要部件的故障判断与检修的实际操作能力,具备使用万用表、诊断仪、示波器进行零部件故障分析与检修的能力; (6)对各种故障进行检测与诊断;对有关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具备使用万用表、诊断仪、示波器、专用检测维修设备等进行零部件故障分析与检修的能力; 2、分析能力:利用实践经验判断并分析汽车常见故障,了解设备性能,达到 分析问题的目的。 (1)具备与客户沟通协商的能力,能向客户咨询车况、查询车辆技术档案,初步评价车辆技术状况与故障。 (2)能遵守相关法律、技术规定,独立制定维修计划,按照正确规范进行选择正确的仪器和工具,保证汽车维修质量;

汽车维修行业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与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书,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汽车维修基础》课程标准

《汽车维修基础》核心课程标准

具和仪器仪表对汽车、摩托车及特种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化油器、油泵、空调机、同步器、散热器、钢圈等机械传动系统,进行检查、调整、故障排除、更换与维修等。 三、课程目标 (一)职业关键能力 1.能够描述汽车维修通用工具、常用量具的种类和用途; 2.在维修当中,能够根据维修操作要求,正确选择维修工具的种类和规格,并能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3.具备一定的钳工知识技能,能够制作一些简单的零件; (二)职业能力目标 1.正确描述汽车的概念、发展史和汽车的分类; 2.能够运用汽车的评价指标,准确的评价一部汽车的综合性能; 3.能够正确选择和添加汽车的常用运行材料; 4.能够正确选择检测设备针对不同的检测指标进行检测; 5.正确运用汽车维修使用的通用工具和常用工具,并具备一定钳工技能,能够制作简单的零件; 6.正确描述汽车维护的相关制度和各类维护的操作流程,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 7.针对汽车零件的损坏类型,正确选择修复方法; (三)社会能力目标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2.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四、课程内容 (一)预备知识 经过先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已具备了以下能力: 1.掌握金属与合金、非金属材料在汽车中的应用; 2.掌握互换性、标准化、公差与配合、常用量具和检测方法的基本知识; 3.掌握零件和机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基本概念,了解计算方法;掌握零件和机构失效形式的判定方法;

4.掌握通用机械零件和简单传动装置的工作原理、特点及维护方面的知识; 5.熟悉常见液压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液压系统维护方面的知识; (二)核心内容 教学模式采用以学生为主体,任务驱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来实施教学。该课程依据在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性质和作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拉萨公交集团汽车维修公司服务质量标准 (讨论稿)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公司业务接待、车辆维修、价格结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汽车维修公司的维修服务质量管理活动,能用于汽车维修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评定汽车维修公司满足客户、法律法规和公司自身要求的能力。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7号令) GB/T 5624《汽车维修术语》 三、术语和定义 GB/T 562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汽车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公司向客户提供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的总称。 2、汽车维修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公司在车辆维护和修理及相关活动中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四、业务接待 (一)服务公示 1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2、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公司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1)业务受理程序; 2)服务质量承诺; 3)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4)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5)质量保证期; 6)公司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公司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二)接待服务 1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3、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5、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三)接车诊断 1公司应制定接车规范文件,规定人员职责、告之事项以及接车诊断流程。 2、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设置检测工位(区域)。 3、接车诊断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诊断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