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六)向省教育厅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项目申请书》;

(二)按《项目申请书》规定开展项目研究;

(三)按照财务规定和项目预算安排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四)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接受项目实施情况检查;

(五)及时申请项目验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并对项目成果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申报、评审与立项

第八条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高校组织申报和评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委托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委托具有条件的高校承担。

第九条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应面向全省高校招标。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一般项目专门支持青年教师和在读研究生提升科研能力。

委托项目主要支持研究解决我省教育领域重大问题。

技术研发、成果推广类项目应有企业参与联合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条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和在读的研究生组织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没有在研的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四)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第十一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立项贯彻“科学、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回避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科研平台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请的项目。

第十二条高校对拟立项的项目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向省教育厅推荐并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

上传《项目申请书》,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认立项。《项目申请书》作为拨款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是否允许延期由所在高校决定,但累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得更换主持人,不得调整《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需变更的,经主持人申请,由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并变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对应的信息。

(一)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项目主持人的;

(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的;

(三)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或经费进行调整的;

(四)项目负责人调离原单位,无法完成科研任务的。

第十五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进行的,经主持人申请,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终止执行。

(一)项目主持人离开所在高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从事项目研究,也没有合适主持人的;

(二)因形势发生变化,项目研究没有意义的。

第十六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资金项目和非财政资金项目经费试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高校要引导科研人员统筹安排科研与教学活动,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鼓励、支持在校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八条高校要强化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

第五章结题与验收

第十九条省教育厅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验收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项目主持人应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由高校负责组织验收,并上传验收意见。

第二十条重大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项目验收应包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验收专家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1/3。验收专家应包括熟悉财务管理工作的专家。委托项目应由委托部门出具结题意见并加盖委托部门印章。依托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结题应由所在科研平台负责人签署意见。

省教育厅对项目验收情况开展检查或抽查。

第二十一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既定目标任务的;

(二)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之内进行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号,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第二十三条高校应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高校报请省教育厅予以撤销:

(一)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执行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

(三)经查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

对因(一)、(二)、(三)规定的情形撤销的项目,高校不再受理主持人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和通过省教育厅申请其他科研项目。对因(四)规定的情形

撤销的项目,自项目规定结题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第六章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高校应把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促进成果转化。

第二十六条高校应按照国家科技成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按期以规定格式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科技成果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以及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和奖励等情况,并对全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

第二十七条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情况,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进行评价,并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纳入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高校事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八条高校要充分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对科研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科技〔2000〕0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政〔2007〕6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高校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有《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两类: 1、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发改委,以及中央其它各部委,上海市各委办、局资助的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非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学与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会同财务处修订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审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院系、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四)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等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等过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第五条科技处建立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数据库,实行科研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六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主要涉及学校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以及各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皖教秘师[2014]5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4〕52号)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为加强对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总结交流项目成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的通知》(皖教师〔2014〕5号),决定开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改革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通过组织绩效评价,对“改革示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动态管理;通过考核评价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产生的效益,总结推广项目成果,切实发挥项目

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价对象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保障、项目实施、项目成效三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7个主要观测点。 评价依据为《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管理平台为《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说明见附件2)。 四、评价组织与方式 省教育厅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项目评价工作,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局将项目申报书、出台的政策文件、实施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上传《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省教育评估中心通过该系统定期公布各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各项目总体情况,确定部分项目进行实地验证性评价。实地验证性评价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 五、时间及步骤 (一)2014年8月10前,各市、县(区)教育局通过《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实施情况上传工作。8月中旬,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此后每两个月通报一次。 (二)2014年12月,组织专家对各“改革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价,并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我校人才和技术的优势,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承接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企事业单位委托和合作开发的科研任务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明确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处负责管理学校的科研项目,并实行分类管理。各院、系、研究所(中心)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实施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多学科合作,促进各学科间交叉渗透。对于综合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学科间的大协作,组织科技力量攻关。 第四条各院、系和研究所(中心)应制订科研发展规划,围绕主攻方向和总体目标落实科研任务,创造特色,形成优势,赶超国内外科技先进水平。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确定科研选题,制定近期和年度执行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应用,进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统计与总结等。 第六条科研项目按计划形式、合同形式和委托方式的特点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市、部委各类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项目等。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科研处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市相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和企业加强联系,了解、掌握相关科研信息并及时向各院、系传达通报,组织科研团队争取各类科研项目,各院、系和教师、科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

第八条申请国家、部委和地方的重大科研项目,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划、计划或项目指南和申请办法认真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和表格并报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由院、系负责技术可行性审查,科研处负责合同的法规审查。重大项目要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约。 第十条各类科技合同均需经科研处审核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约,统一加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合同专用章”。各单位和个人私自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不得纳入计划,学校不负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者或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申请办法按时申报,对于误时申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申报审批。凡因主观因素导致在研项目未按时完成者或因任务完成较差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管理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实施、总结、验收、鉴定、报奖及推广应用等由科研处和项目所在院共同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完成的责任。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立项后应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研究计划。研究人员在研究或研制过程中,要保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特殊专业的科研项目必须执行有关的技术安全法规,确保科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的研究任务应按计划或合同要求如期完成,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科研处,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或合同对方协调处理。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因故中断研究工作,应在离开项目组前办好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仪器设备等移交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出国一年以上时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

相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浙教高教〔2010〕14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7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采取“推荐+备案”办法产生。其中,一类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二类项目由各院校自行推荐并报省备案。现将2010年省立项的150项一类项目和179项二类项目一并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 请各一类项目主持单位根据有关答辩评审专家意见,进一 - 1 -

步完善立项建设方案。一、二类项目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在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主持、参与人员有变更的,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今后省教育厅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中期检查均委托省高教学会或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并按照立项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管理,中期检查的重点是二类项目。请项目主持院校按规定下达二类项目建设经费,一类项目资助经费将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附件:1.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类项目立项名单 2.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二类项目 立项名单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 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2 -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1)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 〕50 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 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 〕434 号)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6 〕3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应以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明确调整理由和调整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调整需求明确,调整理由充分,调整方案合理,调整权限合规” 和“先报批,再调整”的原则,在研究任务开展的过程中申请预算调整。 第四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职责 (一)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的直接责任人,对预算调整方案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学院负责对申请调整项目预算数据、预算调整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学科专家论证,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的预算调整进行审批; (三)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信息、预算调整事项的相关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的财经政策相符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学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预算调整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学校作为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还须报课题承担单位审批。 第六条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的预算调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的调整范围及限制如下: (一)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预算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可以调减。调减费用额度可以用于课题其他直接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直接费用中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预算在不突破原预算总额的基础上,可以调剂使用,由学院审批后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 AT-P-JF-003 第1版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部门技术发展部 发布日XX年1月16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X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核心技术的发展,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规范科研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管理,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技术发展部是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科研项目立项 第四条 项目分类 一、项目共分为四类,包括产品技术研发类、产品及技术调研类、市场需求调研类和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其中,产品及技术研 发类、市场需求调研类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及技术调研类 由对外合作部负责组织,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由投资部负责组织。 二、产品技术研发类包括:产品及技术的升级和改进、新产品 及技术的研发。 三、产品及技术调研类包括:为引进国内外产品及技术对其相 关的会展、加工场所、实施的用户等所做的信息收集、分析论证、 评审等的工作。 四、 市场需求调研类包括:为将公司的先进技术及产品推广运

用于各生产场所,对客户的需求所做的技术交流、施工可行性分析及实施方案论证评审会、市场需求的信息收集、分析论证会等工作。 五、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包括:项目研发所需的试验设施,产品类所需的检测仪器、设施及其相关机构设置,研发产品类加工场所的建设等。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查、立项审批三个环节。 第六条 项目申报。技术发展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随时受理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所在的一级部门提出申请,填写《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 目开题立项报告》(见附件1),由一级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到技术发展部。申报项目时应围绕公司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和公司急需解决的油田生产难题。 第七条 项目审查 技术发展部及时组织公司评审组进行科研项目论证,并出具立项论证意见。 一、立项条件。申请科研项目,应认真做好调研、选题和查新工作,以确保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选题可参考公司确定的年度技术发展规划。 二、确定项目负责人。各产业部门的领导应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专业特点,及时确立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开题报告;没有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2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委教研室: 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于2004年3月举行,经过严格的考试,根据成绩,评出(1)共有获185名一等奖,363名获二等奖,542名获三等奖;(2)其中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园丁奖。具体获奖情况请详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和个人。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185名) 俞臻杭州二中 吴佳音杭州十四中 朱毅杭州二中 缪婧婧杭州二中 陈剑峰萧山中学 高小井杭州二中 周越圆杭州二中 杨东华杭州二中 葛智渊杭州高级中学林巍洋杭州外国语学校陈忠利萧山中学 朱闻韬杭州二中潘晨炜杭州二中 宋琪凡杭州二中 陈燕南萧山中学 边国安杭州二中 朱流星杭州二中 孙陶苑正杭州十四中 朱晶莹萧山中学 季婧杭州学军中学 杨紫东杭州二中 贺磊效实中学 徐欢云余姚中学 韩益平余姚中学 魏韡镇海中学 邵立晶余姚中学 包宏伟宁波中学 蒋成城效实中学 翁全盛余姚中学 马博慈溪中学 钟薇薇鄞州中学 陈未中效实中学 许恬菁镇海中学

张文杰慈溪中学 黄威慈溪中学 娄勇勇北仑中学 周晓云镇海中学 韩寅峰宁波中学 顾晓朦鄞州中学 杨焜镇海中学 蔡燕奉化中学 高赞军慈溪中学 胡文焘慈溪中学 李峰峰鄞江中学 丁卓尔温州中学 张昆温州中学 黄光造苍南中学 郑佳音温州中学 林叶琴瑞安中学 王大化平阳一中 黄和温州二高 金享亨永嘉中学 周豪杰永嘉中学 李强温州中学 苏捷平阳新鳌高中周传恺温州中学 潘超强永嘉中学 陈溢温州中学 项坚瑞安中学 柯佳佳温州中学 王淑淑瓯海中学 董云隆瑞安四中 吴克乐平阳鳌江中学史晓广永嘉中学 张宏星瑞安隆山高中周晓雪温州中学 陈翔苍南中学 杨李孟乐清中学 陶周景泰顺育才高中 高志强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张伟桐乡高级中学沈寅劼桐乡高级中学胡云锋元济高级中学张嫣佼嘉兴一中 朱振宇桐乡高级中学 范凌洁海盐高级中学 尹晓炜嘉兴一中 朱一平嘉兴一中 童梦迎海宁高级中学 戴钢嘉兴一中 柏立言海宁高级中学 钱优海宁高级中学 叶俊杰桐乡高级中学 段寅长兴中学 邵凌宇安吉高中 姚卯青湖州中学 卢哲刚长兴中学 陈啸湖州中学 施琴琴德清三中 王斌绍兴一中 许超诣绍兴一中 刘扬柯桥中学 傅世昌柯桥中学 冯哲军柯桥中学 董晓丽柯桥中学 蒋坚祥柯桥中学 李峰柯桥中学 史锋柯桥中学 王梦婷鲁迅中学 杨浩光鲁迅中学 李敏鲁迅中学 张洪建越崎中学 常永良越崎中学 夏凌风春晖中学 许晓锋春晖中学 陈茳泽春晖中学 赵冬冬春晖中学 朱立人春晖中学 邵华圣春晖中学 陈夏诸暨中学 金雁南诸暨中学 王介元诸暨中学 斯萧燕诸暨中学 杨磊诸暨中学 杨扬诸暨中学 周健诸暨中学 廖玉玺诸暨私立高中 边葶莉诸暨私立高中 王岳锋诸暨私立高中 蔡德胜诸暨私立高中 杨熔鸿诸暨私立高中 蒋澄子诸暨私立高中 赵培龙浬浦中学 陈楠草塔中学 陈伟宝学勉中学 王辉嵊州二中 周逸嵊州一中 李何斌新昌中学 赵林峰绍一中分校 袁秀芳绍兴高级中学 姜健雄金华二中 叶倩倩金华一中 卢鸣飞东阳巍山中学 王诚义乌中学 谢杭兰溪一中 龚震金华一中 高江远金华一中 郑波金华一中 卢一金华一中 杜桢泽金华一中 应剑栋义乌中学 冯江义乌二中 鄢妮金华一中 陈翰丹金华一中 朱瑾金华一中 张学潮金华二中 张春晖金华二中 李燕丰衢州一中 郑利胜衢州二中 冯彰骏江山中学 沈然衢州二中 任帆衢州二中 陈航伟龙游中学 赵倩倩衢州二中 季盛銮庆元中学 蔡友强缙云中学 季文云云和中学 金锐松一中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所有修订及换发民办学校的.doc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 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教秘〔 2008〕458 号各市教育局,各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教发厅 [2008]2 号),教育部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 可证)的内容和式样进行修订并换发。现就做好我省民办学校修订和换 发办学许可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启用和换证时间 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自2008 年 9 月 1 日开始启用,教育部组织印 制的原办学许可证自2010 年 1 月 1 日起一律停止使用。修订后的办学 许可证启用后,新设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 2008 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由审 批管理机关进行审核、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新修订的办学许可证。 二、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填写要求如下: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校长:学校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审批机关核准的校长姓名。 4、举办者:审批机关批准的以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举办学校者。联合举办学校的,按联合办学 协议中明确的出资额多少为序,由多到少,最多填写三个出资者。 5 、学校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6、办学内容: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层次、类型、形式。 7、主管部门:主要管理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 8、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分管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学院(部、中心、所)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协

同配合,各负其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查决算以及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外拨经费、大额支出等科研经费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科研经费取得资产的合同签订、购置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对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逐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六)学院(部、中心、所):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负有监管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督促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对科研经费使用等进行审核把关。 (七)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1 总则 1.1本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规范与促进公司有关技术工作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1.3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 1.4技术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技术研发收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 2 技术工作范围 2.1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制定及实施,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成果鉴定、项目申报、技术成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2.2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检测,产品工艺技术程序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 2.3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技术交流的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开展产学研结合。 2.4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5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环境和学术气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质素的技术人才队伍。 2.6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由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3 基本职责划分 3.1技术研发工作 3.1.1技术研发分为创新技术研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工艺及技术的完善和优化(相对于原有工艺及技术)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3.1.2对于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3.1.2.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申报审批表》,并报企业技术中心。 3.1.2.2项目实施方案的立项;按申报审批表要求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由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并出具项目的初步审批意见,核定项目参与人员、实施方案、相关研发费用等并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如有必要,由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专题会再报公司领导最终审批。 3.1.2.3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的阶段性研发内容和实施方案并报企业技术中心确定审核。 3.1.2.4项目的实施和跟踪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研发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企业技术中心。 3.1.2.5项目的总结;在适当的时间,技术中心应组织项目的阶段性总结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重点课题40项 立项编号申报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 Z17001 01105 基于双重编码理论的儿童认知与表达研究黄蓉蓉杭州市闻裕顺学前教育集团(总园) Z17002 01106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路径设计与实施蒋蓓杭州市西湖区枫华府第幼儿园 Z17003 01121 基于核心素养的随班就读学科课程群的设计与实践邵立锋杭州市萧山区教研室 Z17004 01236 农村小学自然小班乡野童玩主题实践学习的内容架构和指导赵晓云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05 01242 以表现性评价为抓手,培养学生数学高阶思维能力邵虹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 Z17006 01357 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语文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王伟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Z17007 01492 高中化学必修课程与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匹配性研究陈进前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8 01593 农村小规模学校个性化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研究与实践李燕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9 02225 APT儿童美术课程校企融通开发与应用研究陶育义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10 02239 小学语文中华传统文化拓展性课程研究陈燕宁波市余姚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1 02249 运用SPARK课程原理改进小学生体育课堂教学的实线研究蒋新成象山县西周镇中心小学 Z17012 02470 地理图式的创建与实践郑宇醒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3 03354 初小科学核心概念衔接教学的课例研究杨向群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4 03355 初中科学测量高级思维试题的命题技术与应用研究黄鹏飞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5 03586 基于“学为中心”的教师教学行为指导纲要建构实践研究边楚女浙江省瑞安中学 Z17016 04109 同质分享?差异互补:区域“教研共同体”建构的实践研究包亚燕平湖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Z17017 04329 素养立意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素材开发与应用研究陈海旺嘉兴教育学院 Z17018 04440 STEM教育视野下综合实践和通用技术的整合实施研究马中江嘉兴教育学院 Z17019 04560 小学依托乡土资源开展“研学旅行”的研究史金根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Z17020 04565 构建“四叶草”童心课程群的实践研究蒋国林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Z17021 05112 培智学校学前班课程主导运营模式的实践探究黄伟德清县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 安徽省“国培计划(2013)”项目的通知 皖教师〔2013〕5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2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我省“国培计划(2013)”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省“国培计划(2013)”项目包括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通过对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和校长(园长)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专兼职培训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教育和加强特殊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一)中西部项目 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分为三个类别20个子项目。 类别一:置换脱产研修 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含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并进行5个月的返岗行动研究、网络研修及跟踪指导,为农村学校(含城市薄弱学校,下同)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包括2个子项目: 1.“国培计划(2013)”——安徽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国培计划(2013)”——安徽省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项目承办院校选派高年级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则总第一章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 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 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 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

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九章研究与开发管理流程(RD ) 9.1 控制目标 9.1.1 经营目标 加强研发与开发~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将研发成果运用到企业的生产~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升公司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增加产品科技含量~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 9.1.2 财务目标 保证研发费用核算准确~会计设置适当的科目~为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基础性支持。 9.1.3 合规目标 研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企业内部内控指引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9.2 主要风险 9.2.1 经营风险 研发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不匹配~项目成果不能带给公司价值,项目未经过科学论证~导致研发失败~浪费资源。 9.2.2 财务风险 核实不准确~不及时~造成财务信息失真。 9.2.3 合规风险 研发项目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或造成损失,项目管理不符合内部指引要求~存在重大隐患。 9.3 业务流程管控 9.3.1 流程范围

资金管理流程包括以下4个二级流程:研发项目开发、研发项目过程管理、研发项目结题验收、研究成果保护。 第九章研究与开发(RD) NO 二级流程三级流程 , 研发项目初期调研 , RD01 研发项目开发 , 研发项目立项审批 , , 研发项目计划管理 , RD02 研发项目过程管理 , 研发合作单位调查 , N/A RD03 研发项目结题验收 , 研究成果保护原则 , RD04 研究成果保护 , 知识产权申报 , 9.3.2 流程责任部门 公司科技项目研发部是研究与开发流程主要负责部门。 9.3.3 重要控制政策 1) 研发项目经过充分调研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确保项目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并保证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 2) 通过有效项目计划管理~包括编制实施计划~跟踪计划执行情况~确保 项目成功。 3) 制度一系列项目成果保护的措施~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9.3.4 流程控制矩阵 本流程的风险控制矩阵编写情况如下: 1) “风险控制矩阵”纵向将本流程划分为若干逻辑相关的二级流程,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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