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完整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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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二)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签订劳务合同的聘用员工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实习、见习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未列明的其它与本公司发生实质用工关系人员的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以及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录用/离职以及薪资福利待遇调整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五条发生转正、续签、借调、轮岗情形的,按下述权限执行:

(一)总部编制员工

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决定。(二)非总部编制员工

1、中心或门店负责人,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决定;

2、中心或门店负责人以下员工,由中心或门店负责人决定。

第六条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及营运中心积极配合,全面执行。

第七条基本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职能,基本工作职责包括:

(一)为各方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二)确保公司各部门人员需求供给与匹配;

(三)控制用工风险。

第三章员工性质及编制确定

第八条公司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薪管理,在保证经营管理运行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合理用工。

第九条编制确定

(一)在上一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年度人员需求征询表》发送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秉承“因事用人、因岗择人”原则,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将部门年度人员编制需求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新增岗位的,需另附《人员需求申请表》,填写要求参照《岗位信息发布规范》。

(二)人力资源部汇总、分析、整合各部门人员编制需求后,编制公司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上报总经理。

(三)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确定公司下一经营年度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四)人力资源部依据总经理确定的下一经营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实施人员配置和招聘。各类用工招聘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用人部门共同实施。

(五)公司战略性引进人才,须由总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实施专项报批后安排落实。

第四章招聘录用管理

第十条招聘录用原则:精心组织、综合考评、适合适用。

第十一条选人原则:仁厚大气、亲和乐观、敢于担当、善于学习,能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工作负责的适宜人才。

第十二条招聘需求:包括空缺职位增补、新增岗位以及人员储备。

(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内,人员需求按以下程序进行:

1、秉承“内部优先”原则,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司内部选拔工作,鼓励公司内部人员应聘,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经面试考核后确定其是否调任新岗位,招聘选聘合适的人才;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利用外部招聘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收集简历、筛选、面试,最终确定人选,招聘选聘合适的人才。

(二)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外,超编增补人员需求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用人部门提报《人员需求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增补需求进行评估审核(关注要素:增补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招聘条件表述的规范性和适度性、确定用工形式及薪资福利待遇、招聘渠道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人力资源部在评估审核中应及时与用人部门协商以达共识,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实施计划。

3、上述人员需求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按上述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录用执行

(一)内部招聘原则:内部招聘只适用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原则上一个员工一次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在内部招聘面试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此过程保密,并在确定最终录用后,人力资源部门同员工所在部门进行沟通,同时为其补充缺岗人员;

(二)选聘录用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职位公布

人力资源部应将每个内部招聘的职位以书面的形式公布;

步骤二:员工提交申请

申请者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完整填写《内部招聘求职申请表》;

步骤三:资料筛选

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进行适当筛选,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推荐至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再次筛选,确定面谈对象和时间后,将材料转至人力资源部;

步骤四:面谈

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预订的时间通知申请者,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主持面谈并记录;

步骤五:录用决策

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将结果在二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将结果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由其通知申请者及原就职部门负责人;

步骤六:结果反馈

人力资源部应通知每一个提出申请者,告知其是否获得了申请的职位,对落选的员工说明原因,对其进行感谢及鼓励;为录用的员工办理调动手续,通知其原就职部门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外部招聘录用执行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方案,涵盖要点:招聘信息、发布时间、发布渠道、招聘预算等;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选择的招聘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外部招聘渠道主要包括:媒体、网络招聘、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会、校园招聘、内部人员推荐、直接应聘等。人力资源部须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合理选择渠道,充分发挥各渠道的优势,实现高效率、最低成本。

(三)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2人组成,人选来源公司分管领导或外聘专家、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及下级单位;

(四)选聘录用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初选

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依据人员需求基本任职要求,客观遴选,淘汰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筛选确定出面试人选或测评人选,发出面试邀请。

对于携简历直接到公司应聘的人员,人力资源部都应认真接待,留下简历或及时安排面试。

对于内部人员推荐的应聘简历,推荐人应本人填写《员工推荐表》,注明推荐理由、与被推荐人关系等要素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筛选后,安排面试,对进行推荐的员工表示感谢,并及时反馈推荐结果。经正常招聘程序被证明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经试用转正评估被证明符合公司要求的,对推荐人做适当奖励,具体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执行。总经理、总监或者部门负责人、从事招聘工作的员工不适用此款。

电话面试交流时,通知人言行将给面试者留下代表公司形象的首次印象,故应注意语气语调,应给对方留下尊重平等、亲和积极、稳妥处事的印象,使其有进一步交流面议的意愿,避免发生态度生硬、语气居高临下、交流过程形式流程化等情形。

面试(含复试)邀请邮件和短信样式详见《面试邀请函-邮件》、《面试邀请函-短信(标准版/简化版)》、《复试面试邀请函-邮件》。

步骤二:面试

(1)面试前,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面试者有关个人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并请其如实、正确、工整填写完毕《个人登记表》(黑色水笔填写、表内应无空白项)。面试一般由人

力资源部会同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担任,授权人员职级应高于招聘职位)进行,重要或关键职位(岗位)的,应邀请公司分管领导或外聘专家进行面试。

a)面试场所要求:面试场所应选择在安静、舒适、采光良好和相对封闭的环境内,环境布置应营造宽松的气氛、体现公司形象,尽量避免在开放的办公区域,以免影响面试效果。b)面试接待要求:面试接待工作要井然有序,接待人员要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具体内容;安排适当的场所供应聘者填表、等候,并准备公司宣传资料,以备应聘者等待时浏览。

c)面试时间要求:做好时间的统筹安排,每人的面试时间要尽量控制在预定时间内(一般控制在30分钟至45分钟),每次面试等待时间不宜过长;对每位应聘者最终面试的次数应有所控制(一般不多于三次)。

d)面试官要求:以尊重每位应聘者为原则,招聘及面试的工作人员,应着职业正装或公司制服,女员工化淡妆;接待应聘者应热情礼貌、面带微笑,回答应聘者提出的问题应以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为标准;应注意营造平等和谐、坦诚融洽的交流气氛,尽量使应聘者感到亲切、自然。

(2)面试中,人力资源部负责就公司概况、用工关系、人事政策等进行介绍,对面试者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基本素质、原薪资福利、工作稳定性及企业文化的融合度、培训潜力、离职通知期及薪资福利要求)进行初步核实及初步判断;主管部门(含公司分管领导或外聘专家)负责就招聘岗位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对面试者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胜任能力进行考查并作出判断,并对合适的候选人就意向具体服务的下级单位做交流。

面试中询问的问题应仅限于招聘岗位有关的情况,不得侵犯面试者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或擅自承诺公司政策不允许的比如薪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

最终薪资标准须由人力资源部最终确定,对个人要求与公司标准差距较大的人员,面试官可在面试意见中提出意向,但无权向应聘者承诺薪资福利等具体标准。

(3)测评: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高要求的职位(岗位)或重要或关键职位(岗位),必要时,可进行专业技能、性格、胜任力等综合能力测评。具体方案及测评题库由用人部门策划,人力资源部配合实施。

步骤三:观摩

必要时,具体服务单位可安排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现场工作环境、工作职责的观摩,使拟录用者对应聘岗位有直接的感官认识,事先能有所心理准备,以便日后尽快进入入职上岗适应期。

步骤四:录用

招聘组对所有面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存入人才库或不予考虑意见。拟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本人确定入职事宜(如应准备资料、录用岗位、薪资福利、试用期期限等)后,经公司权限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出《拟录用通知书》(含体检通知)。对未录用者或背景调查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出《面试婉拒函》。

中心或门店基层员工一律须持有工作所在城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D类)、其他人员须通过工作所在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必要时,公司指定医院指定套餐)入职体检(近三个月之内)方可录用。

步骤五:背景调查

重要或关键职位(岗位),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应开展相关人员的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着重于核实拟录用者下列情况,要尽可能客观并如实记载:

(1)以往的工作经历/任职职务(近三家工作经历或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的重要工作经历)、人品/工作态度/能力、薪资待遇、离职原因等可通过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原先供职单位、公安网络等渠道核实获取。记录中须注明调查单位的任职职位、任职期限、调查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背调信息;

(2)应聘时的用工关系状态,可通过政府网络渠道或劳动手册或离职证明等核实获取;(3)教育背景:就读过的大学/大专院校可通过查看求职者的毕业证原件或向相关人员咨询或相关专业查询网站核实获取。

(4)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查的其他情况,则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拟定实施。

(5)背景调查结果如有多项或重大不符合项的,未入职的将取消本次录用,已入职的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背景调查须收到应聘者书面授权方可进行有关工作,一般以电话咨询、传真确认为主,实地走访了解为辅;以任职时间最长的单位意见为主,其他意见为辅;以任职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的意见为主,其他意见为辅。在做调查时,应尊重应聘者的个人隐私,同时注意保密工作。背调内容涉及员工今后工作改进部分的,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择机反馈员工本人。步骤六:报到

拟录用者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且本人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入职报到材料符合公司缴验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人员编制特性与其签订相应用工合同及有关协议(必签文件为《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保密协议》、《肖像权使用协议》,选签文件为《培训协议》、《带教协议》),完成《新员报到手续表》,并办理录用及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

用工起二周内所有报到入职手续(所有入职文件员工本人须使用黑色水笔中文汉字正楷亲笔填写或签字,文件内应无空白项)均必须全部完成。期间发生任何异常情形的,人力资源部有关责任人须第一时间将异常信息反馈至分管领导处,并及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如个人未能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补齐需缴验材料的,公司视其放弃被录用机会,已上岗的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步骤七:后续管理

(1)自安排面试起至明确面试结果,应聘者个人基本信息及面试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全程记录备案。未能被录用的应聘材料,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回收保管,做好确保应聘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并按存入人才库类或不予考虑类分别归档。凡纳入不予考虑范畴的应聘材料,保留3个月后可销毁;凡存入人才库的应聘材料,保留1年后可销毁。销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实施。

(2)员工人事档案建立和维护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新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员工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人力资源部。因员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员工信息漏报、错报、瞒报或延误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切后果。(3)招聘中的回避原则:

亲属回避原则是指应聘人员与公司现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原则上不予任用。亲属关系中的特殊人才可以特批,并执行回避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间的亲属关系备案并及时更新。

企业内部采用任职回避是指为保证企业利益,在本企业内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应同时在本企业同一部门工作;员工在企业工作后,因结婚等情况形成亲属关系时,需向人力资源部主动声明,人力资源部应审核其是否违反亲属回避规定并作相应调整。

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在应聘时应主动声明是否在企业内有亲属关系,如有人力资源部在决定录用时应按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凡应聘时隐瞒亲属关系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入职转正管理

第十五条上岗实践培训

录用报到至转正期间视为上岗实践培训。每位试用期员工须由其上级主管指定一名带教老师作为工作指导人负责带教。为确保带教质量,每位带教老师在同一带教协议期内带教学员不得超过3名。

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高要求的职位(岗位)的或重要或关键职位(岗位),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当事人签订《带教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带教老师、学员及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具体带教计划及带教效果评估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实施。

第十六条试用期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设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用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建立劳务关系的,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设二个月试用期。

第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依法解除用工合同:

(一)在订立用工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违反诚实守信原则,被查实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在向公司求职过程中未如实向公司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身份证件、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工作履历及既往业绩、有效注册岗位资格证书、离职原因、个人信用、守法记录、户籍资料、联系方式、各类证书证明等;(二)不具备规定的就业资格的或在指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公司办理录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要的文件证明的;

(三)乙方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包括隐瞒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可能或直接影响工作的);

(四)乙方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工作效率与工作态度、业绩考核中任一项经甲方考评无法胜任甲方任职要求的;

(五)试用期间出勤率小于90%的;

(六)试用期届满前乙方未通过甲方试用期转正考核评估的;

(七)发生甲方《员工手册》中列举的任何一项违纪行为的;

(八)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

(九)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十)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的且未履行完毕的;

(十一)通缉在案的;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第十八条转正

(一)入职六个月届满一个月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转正评估工作。需提前转正的,由直属主管主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转正评估工作。

转正评估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可提前转正;转正评估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可转正;转正评估成绩不合格的,即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届满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办理解除用工合同手续。

(二)转正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员工入职报到当天,须由本人负责填写《试用转正审核表》、《员工自我评价表》和《综合能力评估表》(不少于三份)抬头。转正涉及表单抬头务必请本人填写,确保员工本人入职时即明确转正录用评估要求,填写完毕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妥善保管(新员培训完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填入《试用转正审核表》相关栏目内);

步骤二:入职六个月届满一个月前,人力资源部将《试用转正审核表》、《员工自我评价表》和《综合能力评估表》(不少于三份)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由其安排相关人员填写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表单反馈至所属部门负责人处。《员工自我评价表》、《综合能力评估表》应独立完成(不讨论、不交流),填写完毕后自行封存,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处。

《员工自我评价表》由被评核人自评填写;《综合能力评估表》为互评表,评核人选至少3人以上(主管职级及以上评核可适度增加人选至5人,但须由部门负责人于入职日前一个工作日事先通知人力资源部),一般由直属主管、本部门同事、协同部门同事(业务紧密)、所属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人选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指定。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完毕上述表单后,根据评分填写《试用转正审核表》,提出转正评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将转正结果与员工本人进行转正面谈。

步骤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完毕上述所有表单后入档备案,全程跟进审批过程和时间节点控制,按结果执行相关人事工作。

(四)属于内部人员推荐并成功转正的,其推荐人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措施如下:1、被推荐人才如果被录用并转正,则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完毕《员工推荐表》,并办理奖金的发放工作。

2、推荐人奖励标准

序号岗位职级奖励金额

1 总监、副总监、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心或门店负责人500元

2 资深护士(产科或新生儿科临床工作经验不少于二年)300元

各类特殊工种专业人才

3

300元

(人力资源市场稀缺人才,具体口径以人力资源部核定为准)

3、奖金发放

此项奖励将于被推荐人试用期结束、办理转正后次月发薪日予以计发(员工间同时引荐同一个人才时,则以先登记者为准)。

第六章异动管理

第十九条异动为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整行为,主要包括本部门、跨部门、同级别、不同级别的涉及岗位、薪资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异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凡未通过异动审核流程的人事异动行为,均视为无效调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责任人负责和解释,视情节严重保留追究其行政处罚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异动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申请人或申请部门按要求填写《人事异动表》。此表适用借用、平调、轮岗、晋升加薪、降职降薪等。

步骤二:《人事异动表》内申请人或申请部门提出异动初步意见,经由权限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生效。

步骤三:本人确认栏务必在审批流程完毕后方可请本人确认。

步骤四:《人事异动表》为用工合同有关条款变更重要依据,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档案内保管。人力资源部负责全程跟进审批过程和时间节点控制;

步骤五:《人事异动表》审批程序完毕后,按审批结果执行。

第七章续订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同一公司内合同期限签订期限规定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首次签订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连续用工第一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非连续用工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建立劳务关系的,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

第二十三条续订合同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用工合同届满60天前,人力资源部须将有关人员《续订合同征求表》交至用人部门负责人处。

步骤二:用人部门无论有无续订合同意愿,均须负责至少提前50天征求员工本人续订合同意向,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续订合同意向书面反馈至用人部门负责人处。

步骤三:

(1)公司维持或提高用工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用工合同的,本人不同意续签的或者超过时限本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即未能完整填写《续订合同征求表》内有关员工本人意见栏所有

内容,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用人部门应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合同期满按正常离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本人有意愿续订用工合同的,用人部门提出对相关员工续订合同部门意见,并至少提前40天将《续订合同征求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其负责上报权限领导审批。

步骤三:人力资源部根据《续订合同征求表》审批意见执行

(1)因公司原因不予续订合同的,须由责任部门提交事由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书,人力资源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2)公司有意向续订合同的,合同届满至少前10天内,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人员编制特性与其签订相应用工合同及有关协议(必签文件为《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保密协议》、《肖像权使用协议》,选签文件为《培训协议》),办结所有续订合同工作。

步骤四:续订合同涉及所有有关文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相关归档工作。

第八章离职管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离职,应至少提前30天(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3天)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面谈,发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劳动合同约定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必要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第二十六条离职申请审批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员工须履行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或经济损失,按情节轻重或责任大小予以追溯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离职步骤及执行要素

步骤一:申请人至人力资源部申领《员工辞职申请表》。

步骤二:用人部门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与申请人进行首次离职面谈工作,就面谈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做好书面记录和反馈意见。

步骤三: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离职面谈工作,做好书面记录和书面反馈意见后上报权限领导审批。

步骤四: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至人力资源部申领《离职交接清单》、本人填写表头后方可进行后续离职手续办理。

步骤五:《离职交接清单》内所有栏目全部填写完整完毕,并经相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无误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薪资福利及其他有关款项核算(一般次月发薪日计发,必要时现金形式计发)、出具离职证明(非沪籍人员离职证明参照本市退工单制式内容,离职日当日出具,并经申请人签收)、档案和社保/公积金关系转移(须在离职日起十五日内办结)等人事手续工作,以确保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无异议,薪资结算办理无异议。

步骤六: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离职文档并入员工人事文书档案内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工作,所有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八条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离职行为的,均须参照上述离职步骤四、五、六进行离职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提供的信息以邮政快递方式送达相关处理意见,涉及信息存入员工人事档案,造成的损失等一切后果员工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可在员工离职后进行离职员工访谈,并填写完毕《离职员工回访记录表》归入相应员工文书档案内。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内容与国家及工作所在城市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及工作所在城市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若与以往制度规定相关条款有所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于2015年5月已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本办法报公司总经理核准、颁布,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附件清单

(一)合同协议类

编号:人-001《劳动合同书》

编号:人-002《劳务合同书》

编号:人-003《保密协议》

编号:人-004《肖像权使用协议》

编号:人-005《培训协议》

编号:人-006《带教协议》

编号:人-007《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人-008《劳动合同约定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人-009《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人-010《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编号:人-011《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二)招聘录用类

附件十二:《年度人员需求征询表》

附件十三:《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十四:《岗位信息发布规范》

附件十五:《内部招聘求职申请表》

附件十六:《员工推荐表》

附件十七:《面试邀请函-邮件》

附件十八:《面试邀请函-短信(标准版/简化版)》

附件十九:《复试面试邀请函-邮件》

附件二十:《个人登记表》

附件二十一:《拟录用通知书》(含体检通知)

附件二十二:《面试婉拒函》

(三)入职转正类

附件二十三:《新员报到手续表》附件二十四:《试用转正审核表》附件二十五:《员工自我评价表》附件二十六:《综合能力评估表》(四)异动类

附件二十七:《人事异动表》(五)续订合同类

附件二十八:《续订合同征求表》(六)离职类

附件二十九:《员工辞职申请表》附件三十:《离职交接清单》

人事部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二章员工的聘(雇)用 第十条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聘任;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的用工计划、实施员工培训和进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公司各部门员工的考勤、员工的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调配、解聘、辞退、开除等各项用工手续和员工的劳动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和聘用 第四条员工的招聘、录用和聘用,根据企业岗位设置、定员编制、缺岗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缺员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对外招聘。 第五条本公司管理干部及其亲属原则上不能同在公司任职。 第六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行政人事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内容为学习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岗位技能知识等,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七条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当被试用者的业务技能水平、综合素质达到公司所要求时,才能予以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临时用工、外协劳务用工、下岗聘用和退休回聘等各类劳务人员均签定三至十二个月的劳动协议(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签定)。 第三章员工考勤 第九条出勤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上班时间为9;00分至17:30点(其中午餐半小时)。周六、日为双休日(根据公司经营产品的特点,生产旺季每周六天工作日,淡季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二、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电子考勤卡为准,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考勤监督。 三、缺勤者必须持有《假期审批表》,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假期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方能准假。特殊情况应事后补办手续,无手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经批准的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 五、病假须出示医院医疗证明及医院病假单,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额的20%。 六、每月底,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考勤卡进行核对,对员工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劳动用工机制,建立“骨干高工资、工作满负荷、考核严管理”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劳动用工按照集团内部选聘调配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劳动用工本地化,形成劳动用工合同化、各类保险社会化的“社会人”管理机制。 1.3劳动工资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以岗薪工资(岗薪+效益奖励)为主体的新型工资分配体系,调整工资分配结构,拉开工资收入差距。 1.4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制,均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2 管理机构和权限 2.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享有劳动用工权、工资考核分配权、二级部门人事任免权、员工奖惩权。各二级部门享有本单位员工合同解聘的决定权和工资考核分配权。 2.2办公室为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司经理部的领导下,依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公司劳动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3 定编定员管理 3.1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公司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由集团公司决定,其他人员编制由公司根据产能规模、劳动生产率目标拟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公司本着职责分明、配置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不时调整定编定员。 3.2公司二级机构以处建制,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为1-3人。 3.3公司依据二级部门配备职数,自主考核任免。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培养,为公司发展建立后备干部队伍。 4. 人事管理 4.1办公室根据公司定员标准和生产经营实际,制订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公司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集团组宣部备案。 4.2公司按照年度需求计划招聘人员时,应优先在集团公司内部公开选聘,若不能满足用工需要,可自行在当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 4.3招聘操作程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官方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保留基本待遇 制改革,以及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支持鼓励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各级清理非在岗人员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发〔××〕11号、××发〔××〕19号文件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为顺应企业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政府和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求职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五条公司需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6个月)满后,由部门的分管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并通过,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雇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必须提前1周作出计划,由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与雇用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第七条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借聘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第八条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第九条见习生的管理和聘用按××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暂行执行。 第十条所有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一旦发生变化(住址、联系电话、婚姻、家庭状况等)应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应简要、清晰。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的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盖章,并经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 2、新聘用员工必须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有隐瞒,则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①、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为:技能含量高,工作长期需要的特殊岗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第二次期限为三年。③、对终止时间难以确定的,签订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人员的需求计划、招聘和录用、入职管理、调配管理、岗位轮换、配偶工作安置、干部的选拔任用、个人信息登记及离职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二、人员计划编制 (一)编制中长期人员规划。各单位要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编制2至5年的中长期人员规划。人员规划要包括人员现状分析、机构设置规划、职务编制规划、人员配置规划、人员供需规划、人员培训规划等内容。 (二)制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每年11月初,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在定员范围内,编制下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综合部审核、备案。制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时,应包括配置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到岗时间等,具体见《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编制急需人员需求计划。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急需使用人员时,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编制用人报告和《人员需求计划表》,详细标明用工性质、人员需求种类、数量、技能要求、工作类别及到岗时间,并提前一个月报送公司综合部审批。 三、员工招聘

(一)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是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从公司外部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员工。通常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岗位操作人员招聘三类。 2、综合部根据公司机构及岗位定员情况,审核、汇总各单位的人员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依据工作岗位需要、身体健康等标准,按初审、面试、复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3、外部招聘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完成,未经授权各单位一律不允许擅自招聘。个别特殊岗位不便于公司统一招聘的,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录用标准,提交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研究批准后可按照以上程序自主组织招聘,招聘结果及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内部招聘 1、内部招聘是指各单位针对一般岗位的缺岗情况,由各单位制订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聘和筛选。 2、因下列情形造成职位空缺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补充职位时,方可进行内部招聘: (1)新组建机构,需新增岗位; (2)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或职数时; (3)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对现有岗位重新调整出现职位空缺; (4)因晋升、退休形成职位空缺;

人事表格大全

第七章 人事事务管理 一、人事事务主管岗位职责 职责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职责3 组织审查、办理员工的岗位调动、职称评定、离、退休等事宜的人事、劳资手续 职责4 组织汇总、审核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及时传给薪酬专员 职责5 组织建立人力资源部文件、员工人事档案、劳资档案,及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职责6 负责审核、办理员工请假、销假手续 职责7 组织办理员工出国申报、资格审查 职责8 组织人事保密工作 职责9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经理汇报相关工作 职责2 组织制定考勤管理、出差管理、出国管理、离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实施 职责10 人力资源部经理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事事务专员岗位职责 三、档案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职责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职责3 统计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汇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提交人事事务主管 职责4 受理员工出差、出国申报资料工作 职责5 职责6 及时向人事事务主管汇报相关工作 人事事务主管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职责2 协助人事、事务主管制定考勤制度、出差管理、离职管理等规章制度及 职责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职责3 负责建立人力资源部文件、员工人事档案、劳资档案,及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职责4 负责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职责5 及时向人事事务主管汇报相关工作 职责6 人事事务主管交代的其他相关工作 职责2 制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四、员工休假规定 休假种类具体规定 法定节假日1.新年(1月1日):放假一天(不含周末)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三天(不含周末) 3.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不含周末) 4.国庆(10月1日、2日、3日):放假三天(不含周末) 5.上述给假为一般执行标准,因公司工作需要,总经理可以调整和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和长短 年假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皆可享有3天有薪年假,服务期每增1年则增加1天的年假,最多增至14天 2.年假可以分次使用,每次不得少于1天,并应于休假日前3天提出申请 3.员工每年的年假应于当年度使用,否则该年度未使用的年假将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工作需要无法于当年度休假的,经核准后可以在次年度补假 事假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别,经部门经理同意批准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可请事假 2.无法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传真两种方式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请事假,期满仍需续假的应在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不可用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请事假 3.试用期内员工通常不可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延长试用期 4.一般员工请假2天内由直接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至5天以内应由隔级上级领导批准;5天以上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1天内可自行决定,告知直接上级领导及下属人员即可;1天以上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领导批准;3天以上5天以内需经隔级上级领导批准;5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天内(包括3天)可自行决定,告知总经理及直接下属即可;3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7.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和津贴 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应凭医院的病休证明准病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于2011年4月表示,人保部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年内出台,抓好配套单项法规制定工作。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条例详情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时,尹成基介绍,2011年,人保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会同中组部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率达到85%。 尹成基说,事业单位改革将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目前,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人保部已经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五个试点省份,这五个省份开展了大量的测算研究工作,改革将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顺利推进。”尹成基说。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公司架构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二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为稳定发展职工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按照总公司、队职工人事的有关规定,结合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职工调配 一、职工调配应遵循的原则: 1、职工调配必须实行统筹安排的原则。职工调配要根据工作需要,突出重点,充实并加强生产第一线。 2、职工调配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三年规划规定的编制比例合理调配,调剂余缺。 3、职工调配,坚持以生产(工作)需要为主,照顾为辅的原则,内部人员流动,本着发挥其技术专长,坚持二线向一线流动的原则。 4、对要求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是家庭或本人确实有实际困难,专业工种近一年内不急需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对调出处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工作期间,参加过处的培训的,调出时必须交纳培训补偿费。 5、职工要求调出工作的,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交处人事主管部门,由处人事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批或上报,待批复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6、职工内部调动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做好工作交接,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限到调入单位报到。 7、职工调动工作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说服教育无效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章职工考勤 一、考勤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考勤表于下月10日以前报生产科,15日以前报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考核监督。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3、如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4、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次数、旷工天数。 5、职工迟到、早退30分之内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6、职工未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日工资的150%;连续旷工两天,罚日工资的200%;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7、处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明)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8、不准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1、处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假、探亲假、婚、丧、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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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应聘人员登记表………………………………………………………( 2) 招聘员工审批表………………………………………………………( 3) 面试评分表……………………………………………………………( 4) 面试提问设计…………………………………………………………( 5) 人事资料表……………………………………………………………( 8) 新进人员职前介绍检查表……………………………………………( 9) 试用同意书………………………………………………………… ( 10) 誓约书……………………………………………………………… ( 11) 担保书……………………………………………………………… ( 12) 录用通知…………………………………………………………… ( 13) 请假申请单………………………………………………………… ( 14) 加班审批表………………………………………………………… ( 15) 补休登记表………………………………………………………… ( 16)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表…………………………………… ( 17) 员工辞退通知书…………………………………………………… ( 18) 员工辞退审批表…………………………………………………… ( 19) 员工辞退、辞职结算汇签表……………………………………… ( 20) 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 ( 21) 员工内部调动交接表……………………………………………… ( 22) 调令………………………………………………………………… ( 23) 辞退人员工资单…………………………………………………… ( 24) 工资表……………………………………………………………… ( 25)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0年4月25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动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理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理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设置岗位。 岗位理应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理应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理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 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实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 列程序实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的机构设置、调整或

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党、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上报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岗位设置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九条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其主持下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完整版劳动人事办法

X X X X 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劳动管理,规范公司和职工行为,建立新型的用人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招聘 1.招聘分类 1.1 目的 (1)及时为企业补充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人力资源引进活动,使人力资源引进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引进合适的人才。 1.2 原则 (1)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竞争性原则、透明性原则、阶段性原则、连续性原则、经济性原则、效益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唯一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适宜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2)对各渠道人力资源引进的面试人员一视同仁。 (3)对各渠道人力资源引进的面试人员统一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1.3招聘方式 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内部招聘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主要分为提拔晋升、工作调换、工作轮换;外部招聘是在出现职位空缺,且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公司从外部选拔人员的过程,主要分为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 2.招聘程序 2.1内部招聘按照公司有关内部招聘、选拔、聘用程序办理;

2.2关于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年度用人计划以及《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在确定需求职位后,采用多种形式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后,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面试。 第三章入职程序 1、入职手续办理 新员工在《入职须知》约定日期,携带《入职须知》所列入职材料,来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对材料进行审核,为新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前为其办理好出入证或员工卡,通知用人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前为其安排好办公位、必要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公司自新员工到岗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其中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入职引导人 为保证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需为新员工指定专门的入职引导人,负责指导其在试用期内熟悉公司情况并开展工作。入职引导人应在公司任职二年以上本部门优秀员工或基层主管中指定,每位指导人同时负责的新员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入职引导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个月。入职引导过程中,新员工及其引导人根据《新职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入职引导期结束后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待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由用人部门填写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应随时追踪入职引导人履行职责情况,并适时组织对入职引导人的满意度调查。 3、试用期考核 招聘岗位应有明确的、公平的、公开的“录用条件”,以便于与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对比;“录用条件”以岗位职责说明书为准。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每月提交一篇《培训总结反馈表》,入职引导人对新员工进行月度面谈,填写《面谈记录表》。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填写《转正鉴定表》,并将《培训总结反馈表》、《面谈记录表》、《转正鉴定表》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呈报有权主管核准后执行。试用期未通过者,在试用期满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在不超过法律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学习测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共20 题,每题1.5 分) 1.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部门备案。 A.人事综合管理 B.人事录用调配 C.档案管理 D.上级主管 2.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原处 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 A. 30 B. 45 C. 60 D. 90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 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平时 B.季度 C.聘期 D.年度 4.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时效期间为()日。 A. 15 B. 30 C. 45 D. 60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 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A. 10,5 B. 10,10 C. 15,5 D. 15,10

6.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A. 6个月 B. 9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 7.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与记过的期间分别为()个月与()个月。 A.3,6 B.6,9 C.6,12 D.9,12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 格及以上等次。 A.警告 B.记过 C.降低岗位 D.开除 10.受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的申诉公正委员会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并且不得少于()人。 A.3 B.5 C.7 D.9 1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A.单位 B.市 C.省 D.国家 12.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保险。 A.社会 B.养老 C.医疗 D.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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