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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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检查时间: 检查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一)电气线路电线、电缆的

使用情况

1 电线、电缆不应有异常发热现象;

2 电缆、电线敷设路由其各段环境温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3 电线、电缆的绝缘及外护套类型应与使用环境相匹配;

4 电线相与相、相对地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5 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变色、脆裂、碳化现象;

6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 MΩ;

7 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有易延燃外护套层的电缆,

对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和反腐处理;

8 导体载流量应满足设备运行负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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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高、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消防控制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2 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

3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区域及使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塔)高度的1.5倍。

(一)电气线路线路安装

1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

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

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2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3 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

内;

4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

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5 保护管固定应牢固可靠,且金属管应有可靠的接地;

6 室内穿管保护的电气线路不应与可燃气体管道相互接近敷设,平行敷设时,由电

气管的边缘算起与燃气管道距离不应小于50mm,交叉敷设时距离不应小于10mm;

7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

8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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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线路

缆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消防设施完好;

9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于

同一沟内;

10 电缆沟道、竖井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固定敷设在支架上,不得交错放置在沟道底

面;垂直敷设于沟道、竖井、桥架上的电缆应固定良好,防止重力拉伤电缆绝缘;

11 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或PVC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

管;

12穿越可燃或难燃装饰材料时,应穿金属保护管,且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不燃材

料作隔热阻燃保护;

线路安装

13 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

时,必须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应外露。且用防火堵料密室封堵;

14多回路电线应标明回路编号或用途;

15 高压(10kV)线路应每月巡视一次,低压电线应每季度巡查一次,发现缺陷及时

处理;

16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应穿于钢导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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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设备连接处是否连接

牢固1.电线连接接头处应采用专用连接金具或规定的连接方式,接触可靠、稳定;

2.连接接头要牢靠,其机械强度不得小于同截面电线的80%;

3.接头应做耐腐蚀处理;

4 连接点和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现象;

5 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取铜铝过渡接续措施;

6 临时移动电气线路的接头包覆绝缘后,应采用机械保护措施,不得被可燃物覆盖;

7 设备与器具的端子上,压接的电线不得多于两根;

8 电缆终端和接头绝缘良好;接地线应无松动断股现象;

9 电缆终端引线及其接线端子接触良好,无过热现象;

10 电缆终端的绝缘套管应完整,绝缘胶应无塌陷无软化、无漏油现象;铅包及封铅应无龟裂现象。并列敷设时,其接头宜相互错开。

变压器油浸变压器:

1 变压器各部位应无渗、漏油现象;

2 储油柜的油位与温度应相对应;

3 变压器的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痕迹;

4 套管、绝缘子无火花痕迹,无破损、裂纹、积污现象;

5 吸温性完好,吸附剂干燥无变色现象;

6 声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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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二)

干式变压器:

1 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积污现象;

2 铁芯、套管表面无火花放电痕迹;

3 变压器引线接头、电缆、母线无过热及火花放电痕迹;

4 变压器声响正常;

5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

变压器容量应满足建筑物的用电需求,且宜在经济运行方式下工作。高压开关

1 绝缘子、套管应无损伤和裂纹;

2 动静触头接触良好,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

3 运行中无异响和气味;

4 负荷开关的灭弧室应完好无损;

5 少油断路器的油色油位正常,无渗漏现象;

6 真空断路器的灭弧装置应完好无损。

高压熔断器

1 绝缘子、套管应完好无损;

2 动静触头间接触良好;

3 熔体管无损伤、变形、开裂现象;

4 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

5 运行中无异响和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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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

安装使用

互感器

1 电压、电流表、信号装置指示正常;

2绝缘子、套管应完好无损;

3 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开路;

4 各连接部位牢固可靠;

5 运行中无异响和气味;

6 油浸互感器的油色、油位正常,无渗漏现象。

高压电容器

1 油色、油位正常,无渗漏现象;

2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

3 油箱外壳完好无损;

4运行中无异响和气味。

低压配电

装置

1 测量、计量仪表指示正常;

2 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痕迹;

3 各部位连接点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痕迹;

4 套管、绝缘子应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5 灭弧装置应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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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低压电器

1 电器发热元件周围散热良好,与导体间应有隔热设施;

2 电器端子安装牢固,端子规格与所连接导体截面相适配;

3 电磁式电器应无异常声响;

4 负荷开关、隔离电器和控制电器的灭弧罩、触头间隔板应完好无损;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完好无损,且每月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一

次,雷雨季节应增加次数并做好试验及运行记录;

6 空气开关(断路器)外壳有无烧损、电源线接头外绝缘是否老化、断路器压接导线

有无锈蚀。

配电箱及控

制箱

1 配电箱和控制箱不应直接安装于低于B1级的装饰材料上,否则应采用岩棉、玻璃

棉等A级材料隔热;

2 配电箱和控制箱同边0.3米内不应有可燃物,箱体内和下方不应搁置和堆放可燃物。

3 可燃物品仓库的配电箱与开关不应设于库房内;

4 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触头无烧蚀现象;

5 箱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无断股、绝缘良好;垫圈下

螺丝两侧压的导体截面相同,同一端子导体连接不多于两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6 箱内中性线与保护地线回流排标识明晰,中性线与保护接地线不得铰接或交错混接;

7 消防用配电箱、控制箱(除防火卷帘门、消防排水泵控制箱)应设于设备间或控制

室内;

8 消防用配电箱、控制箱应每月进行试验,试验应包括双电源转换开关的切换是否正

常,启动信号是否正常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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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照明、开关、

插座装置

照明、开关、

插座装置

1 照明灯具(含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城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灯具的高温部

位靠近除不燃性(A级)以外的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2 灯具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难燃性(B1)等级;

3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

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4库房不应采用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光源。库房照明灯具下方

不应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不应设置移动式

照明灯具;

5吊顶、电缆井、装饰墙面、商品柜台、尤其橱柜内暗装的插座电源线排列整齐;

6 照明灯、开关插座、广告射灯等电源线不宜有接头,若有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

7 防爆环境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开关与插座;

8 在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灯

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9 照明灯具所装设的光源,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10 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11 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应无异常高温和火花放电现象;

12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于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

13 地面插座其保护盖板应固定牢靠,密封严实;

14 插座、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15 安装于B1级及以下装修材料内的插座、开关,应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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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16 导线与插座、开关连接可靠,螺丝无松动,面板完好无损;

17 插头与插座套接良好,无松动现象。接地触头无劣化,能保证正常接地;

18 移动插座不应串接使用,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不应超负荷使用;

19 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风机房的照明应满足设计照度要求,灯具、光源应保证完整无损;

(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电动机

1 电动机的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任意两相的电流差值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

10%;

2 电动机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5%~10%F范围内运行;

3 电动机运行时电刷应无异常打火放电现象;

4 电动机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和气味;

5 电动机和附属设备附近不应堆放可燃物的其他物品;

6 电动机外壳接地应牢固可靠,完好无损;

7 电机轴承应润滑,对使用滑动轴承的设施,油环应滑动,油腔内的油面应到油面计

所指示的位置,旋转部件应加装防护罩;

8 控制设备端子上的所有接线压接应牢固、接触良好;

9 控制设备电气元器件的触头应无熔焊粘连变形和严重氧化锈蚀等现象;

10 控制设备元器件各接线端子及紧固件应无缺损,锈蚀等现象。

整流设备

1 整流器交流电压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10%,工作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

2 柜体内螺栓连接的导线应无松动,接线端子压接应牢固无开裂,导线应无脱焊、虚

.

(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焊、碰壳及短路现象;

3 快速熔断器的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整流器的冷却系统应运转正常。

电热器具

1 超过3.0kW的固定式电热器具应装设单独供电回路,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应紧固,

引出线处应采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保护,电热器具周围0.5m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2 低于3.0kW的可移动式电热器具,应设置于不燃材料的工作台上,周围0.3m以内不

应放置可燃物,应采用专用插座,引出线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空调器

1 空调器应单独回路供电,其电源插头容量不应大于插座的容量;

2 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齐、正确;

3 空调器不应安装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4 空调器压缩机、风扇电机应无异响,空调内无火花电弧放电现象。

柴油发电

机组

1 机组每月应进行一次维护,应做到整体任何地方无油污、无杂物,包括备、附件和

工具的擦拭与加油管的保护;

2 检查各电气连接部位正确、可靠(紧固且接触良好)、布线整齐;

3 各机械、油路连接部位正确、牢靠;

4 各种保护装置的有关设备是否完好,机组底盘应平衡、可靠;

5 消除所发现的故障和不正常现象,预防接触不良、短路和断路等事故;

6 根据机组使用的要求和气候等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7 检查润滑油的油位、冷却液液位、燃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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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8 检查柴油机的供油、润滑、冷却等系统各个管路及接头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9 检查电气线路有无破皮等漏电隐患,接地线等电气线路是否松动,机组与基础的连

接是否牢固;

10 散热器内冷却液是否与环境温度相适应;

11 柴油机启动电池应置空安放,电压、电量应保证6次启动的需要,备用充电机满

足电池自维护功能;

12 柴油发电机组应可靠接地;

13 柴油发电机组应具有冷却液加热功能,自动控制。

其他

1 电气设备外壳应使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2 电气设备类型应与设计图纸一致;

3 电气产品应有合格证、铭牌及相应的认证证书,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4 及时更新、淘汰超期使用的电气设备;

5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应符合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化学腐蚀、通风散热、防水、防潮、

防火、防爆、温度等)的要求;

6电气设备应根据系统要求装设短路、过载、失压与欠压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三)

消防措施防火封堵

1 布线用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等、管路在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或有防火封堵要

求的场所,如沿竖井垂直敷设穿越楼板处;管线进出竖井处;电缆隧道、电缆沟、电

缆间的隔墙处;穿越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隔墙处;穿越建筑物的外墙处;至建筑

物的入口处、或至配电间、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电缆引至配电箱、柜或控制屏、台

的开孔部位应采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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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缆沟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

3 电缆防火封堵的材料,应按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防火胶泥、耐火隔板、填料阻火包、

防火帽等具有消防认证的产品。

(四)

接地

和等电位联结接地

1 变电所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2具有基本绝缘和外露导电部分的电气设备,除用隔离变压器供电者外,电气设备的

金属外壳均应连接保护接地线(PE)接地;

3保护地线(PE线)、保护中性线(PEN线)和接地极引入线不应接入刀开关或熔断器;

4 PE线与N线处进线处分开后,不应再连接;

5 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

锌螺栓连接;

6易燃易爆环境构筑物及相邻电器设备应采用TN-S接地方式。

(四)接地

和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

1等电位联结线不应接入刀开关或熔断器;

2 总等电位联结线截面不应小于进线回路中PE(PEN)线截面的1/2,但最大不超过25mm2

铜线,最小不小于6mm2铜线,可采用相同导电率的其他材料,但不得采用铝线;

3 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

(五)

大型文艺演出配电箱

1室内临时配电箱应固定牢固,各回路断路器和保护电器应设置在封闭的金属配电箱内;

2 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雪措施,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方;

3 配电箱近旁不得堆放可燃物及其它杂物;

4 配电箱的接地线应牢固可靠,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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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线路敷设1 线路沿建筑物敷设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导线直接承受拉力;

2 室内临时线路应使用橡套绝缘软线,导线在横穿通道地面处应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3 导线的连接点均使用插件或专用连接器连接;必须有防止导线连接点直接承受拉力的措施;

4 橡套绝缘软线不宜盘绕在一起放置,否则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5 一般情况,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当有可控硅调光装置时,中线线截面积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积的2 倍。

灯具的安装与

使用1 固定在移动构架上的灯具,其导线应有防止机械损伤措施;当移动构架时,导线不应承受拉力和遭受磨损;

2固定构架上的灯具应采用专用支架与构架固定牢固;

3用于舞台效果的灯具,其灯头引线均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管保护,再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导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4照明装置与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六)公共配电箱、插座、

灯具

应符合“(二)电气设备安装”章节的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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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

线路敷设1 线路敷设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最小截面不应小于1.5mm2;

2 室内的配电线路宜采用金属管暗敷在墙内;当明敷时,所有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槽)保护,导线不得外露;横穿通道地面的导线应采取固定的机械保护措施;

3在可燃装饰夹层内的暗敷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可穿金属软管保护,其长度不应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4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气线路;

5导线穿越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采用玻璃棉、石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6 移动式灯具的电源线,应当采用橡胶绝缘软线,其长度不宜大于2m;

7灯具、开关、插座、吊扇、壁扇等电器安装处应设置接线盒,导线的接头应在盒内压接;

8建筑物吊顶部位的灯槽布线应等同于闷顶内布线。当有可燃物时必须穿金属管保护。若受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可穿金属软管,导线不得裸露。无可燃物时可穿难燃型刚性塑料管保护。

(七)

展览

线路安装应符合“(一)电气线路”章节的相应要求

.

展销场所及建材家俱灯饰商品集贸市场配电箱、插座、

灯具

应符合“(二)电气设备安装”章节的相应要求

电器设备

1 使用时可能产生电火花和电弧的电气设备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和其它杂物;

2 商品柜、灯箱等内部如有高温热源时,应选用机械强度高、耐高温、绝缘性能好的

材料制作,并应通风冷却良好;且照明灯具应采用塑套绝缘配线;

3 展柜(台)内照明灯具的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热和散热措

施;

4 产生温度的电气设备、灯具等不应集中安装在一处,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和散热

措施;

5可燃结构的展柜(台)近旁不应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

(八)施工工地用电

设备

1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铜芯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

护套软电缆,使用中应防止受热源烘烤和受机械损伤;

2 施工场地户外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要求。

接地

1在施工开始之初应用自然的或人工的接地极做好接地保护,在埋建筑物基础钢筋后,

该基础钢筋既应作建筑物的永久性接地极,又作施工时的临时接地极;

2施工场地的总配电箱和各分配电箱的PE 线母排和电源插座的接地端子必须可靠接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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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施工工地配电箱

1施工场地的配电箱应能耐受撞击、振动、雨淋、日晒等严酷环境,并用不燃材料或铁板

制成;

2 配电箱的进出线口应在箱的下方;

3 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应按照IP54执行;

4 配电箱近旁不得堆放可燃材料及其它杂物;

5 配电箱应由专人管理,只能用钥匙或专用工具才能开启;

6 非电工人员只能通过配电箱对外开启的插座,将电气设备在空载状态下接入插座,

其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7 总配电箱的三相电源进线处必须装设三相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一般选用低灵敏度

延时型,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可选300mA 或50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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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安装1施工场地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避开易受踫撞、易受雨水冲刷和应避开热力管道和交通车辆频繁的场所,安装时应尽量减少导线连接端子承受的力;

2 应采用电缆或绝缘导线;

3 电缆敷设的路径应尽量避免与车行道交叉,交叉时必须套以钢管作机械保护;

4 工棚内的电气线路,除橡套软电缆和护套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墙时应套绝缘管;

5 电气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不得靠近热源,不得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任其幌动而不加绝缘子固定;

6在竹木脚手架上敷设线路时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脚手架上敷设线路时,应采用木横担和绝缘子固定;

7 移动电缆应采用铜芯重型橡套电缆。

(九)桑拿浴室电气设备和线

路防高温要求

1 1 区在此区内除加热设备外,不得安装其它设备和线路,加热器的电源引线应符

合产品本身耐高温要求,加热器距墙壁应大于100mm;并应加装隔热板;

2 2 区在此区内对线路和设备无耐高温要求;

3 3 区在此区内电气设备和绝缘导线应符合耐持续高温的要求;

4 4 区在此区内只能装设加热器用的限温控制器(定温器及热脱扣器),当该区内

的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该控制器应自动切断加热器或蒸汽泵电源,其耐高温要求和

3 区相同。

其他

1 电气线路和设备外护物和遮拦的防护等级均应按照附录A的IP24执行。

2 除加热器用的开关外,其它开关均应安装在桑拿浴室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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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桑拿浴室内不应装设电源插座。

4 桑拿浴室内的线路应为双重绝缘,不得采用金属外皮的电缆或普通钢管布线,其绝

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1 区——距桑拿浴加热器附近0.5m,垂直

平面向上延伸距屋顶0.3m 处以内的空间;

2 区——1 区以外离地面0.5m 内的空间;

3 区——2 区以上距屋顶0.3m 以下;的空间;

4 区——屋顶以下0.3m 以内的空间。

(十)宾馆家具、商业橱窗展柜线路附件的选

用和安装

线路附件(插座、小型开关等)应牢固地固定在家具上,其对固体物的防护等级不应

低于IP3X执行,它应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高温能力。

灯具和其他电

气安装

1 灯具外罩、附件和其它电器外护物的温度正常时不应超过90℃,故障时短时间不

应超过115℃,应注意满足制造厂规定的灯具和其它电器距可燃物质安全距离的要

求;

2 在灯具上或其家具上应标明配置灯泡的最大允许功率;

3 家具内用电器具(含照明)应在门上装设一联动开关,在关门时能自动可靠地切

断用电器具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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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灯具和其它电器的全部负荷电源不得大于16A。

线路敷设1用以连接家具和建筑物间的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与建筑物线路固定连接时,采用单芯硬导体护套线;当通过墙上插座连接时,采用橡胶绝缘或塑料绝缘软电缆和软护套线;

2 家具内的线路如需挪动,应采用橡胶绝缘软电缆或软护套线;

3 家具内的线路应采用铜芯护套线,其截面不得小于 1.5mm2;如线路不供给插座用电,且线路长度不超过10m,则其最小载面积可为0.75mm2;

4 家具内的线路应牢固地固定,或用套管、线槽保护,或置于家具内不会受损伤的空槽内;

5家具内线路不应承受拉力和扭力,家具进线处和靠近线路接头处的线路应采取减少线路受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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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附表1 (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检查时间: 检查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1.设计、安装选型是否正确, 电气设备的额定容量是否小于 实际负载容量 1.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2.供电设备类型应与设计图纸一致且具备3C认证 3.供电设备容量应大于实际负荷容量 2.设备或导线是否随意装接 1.导线截面载流量应满足设备运行负荷的要求 2.设备安装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说明书要求 3.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 用环境是否相符 1.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应符合设备运行环境条件(化学腐蚀、 通风散热、防水、防潮、防火、防爆等)的要求 2.产品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设备应有合格证,并有铭牌 4.设备使用是否超过使用年限及时更新、淘汰超期使用的电气设备 5.导线、设备连接处是否连接 牢固 1.电线连接接头处应采用专用连接金具或规定的连接方式, 接触可靠、稳定。 2.连接接头要牢靠,其机械强度不得小于同截面电线的80% 3.接头应耐腐蚀 6.电热器具是否靠近可燃物电热器具周围0.3m 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7.发电机和电动机等旋转型电气设备,轴承是否出现润滑不良、干枯轴承应润滑,对使用滑动轴承的设施,油环应滑动,油腔内的油面应到油面计所指示的位置。旋转部件应加装防护罩 电气线路敷设8.顶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穿防 护管、是否牢固稳定。 1.建筑物顶棚内有可燃物时,应穿金属管保护,无可燃物时 可穿难燃刚性塑料管保护 2.保护管固定应牢固可靠 9.线路或电缆线穿墙、穿过金 属构件、可燃构件是否采取金 属管保护措施 1.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或PVC管,干燥 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管 2.穿越可燃或难燃装饰材料时,应穿金属保护管,且应采用 玻璃棉、岩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阻燃保护 3.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条件 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 于2m,导线不应外露。且用防火堵料密室封堵 10.线路是否外露、凌乱 1.照明灯、开关插座、柜式空调、广告射灯等电源线不宜有 接头,若有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 2.吊顶、电缆井、装饰墙面、商品柜台、尤其橱柜内暗装的 插座电源线排列整齐 3.多回路电线应标明回路编号或用途 11.线路检查维护是否及时,是 否每年定期检测 高压(10kV)线路应每月巡视一次,低压电线应每季度巡查 一次,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要点与检查表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品质量 (一)产品合法性 1.企业应依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备案的企业标准及合同进行生产。 2.企业生产属于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或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中所列产品时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认证。 3.认证产品应获得相关的认证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证书或报告应在有效期(可在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质检总局上查询),实际产品应与证书或报告上的规格和型号相符合。 4.企业实际生产地址应与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载明的地址一致。 (二)产品标识 1.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出厂产品、包装上或者随机文件中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标志(QS)或CCC标志。 2.出厂产品上应有铭牌或标志,铭牌或标志信息应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信息一致。 (三)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适应生产的生产场所和存储成品的区域,应配备标定合格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2.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生产、检验等人力资源,明确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四)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1.企业应对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规定,并进行检验或验证。 2.企业应保存供货单位和供货、协作记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 (五)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关键工序明确设置质量控制点。 2.企业应制定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容应科学合理,并依据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实施质量控制。 3.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 (六)产品检验及流向登记 1.企业应按照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备案的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检验记录应真实有效。 2.企业应保存流向登记和销售记录,该登记和记录应完整真实,必要时核查销售合同、税务发票等。 (七)产品售后质量跟踪 1.企业应对用户提出的意见或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必要时核实互联网上反映该企业的有关产品质量信息问题。

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附件2 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 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检查时间: 检查人: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一)电气线路电线、电缆的 使用情况 1 电线、电缆不应有异常发热现象; 2 电缆、电线敷设路由其各段环境温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3 电线、电缆的绝缘及外护套类型应与使用环境相匹配; 4 电线相与相、相对地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5 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变色、脆裂、碳化现象; 6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 MΩ; 7 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有易延燃外护套层的电缆, 对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和反腐处理; 8 导体载流量应满足设备运行负荷的要求。 .

其他1高、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消防控制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2 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 3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区域及使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塔)高度的1.5倍。 (一)电气线路线路安装 1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 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 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2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3 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 内; 4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 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5 保护管固定应牢固可靠,且金属管应有可靠的接地; 6 室内穿管保护的电气线路不应与可燃气体管道相互接近敷设,平行敷设时,由电 气管的边缘算起与燃气管道距离不应小于50mm,交叉敷设时距离不应小于10mm; 7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 8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电 .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人员密集型场所)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表六: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盖章):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自查要点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 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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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一)产品选用和进场 1.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2.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 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C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 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5.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 (二)施工过程 1.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2.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 3.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4.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 5.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 2 -

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6.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功率在100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 8.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9.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10.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11.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 (三)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应有建筑电气工程专项监理方案,重点节点监理过程应有监理工作记录,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二、物流仓储场所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拉闸断电。 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 3 -

电气火灾自查报告

电气火灾自查报告 为给师生创设一个安全、温馨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我校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于2017年10月12日在全校进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对本次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在林向东校长的部署下,召开了以教导处、后勤处为主的用电用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以林校长为组长,刘运良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电气火灾排查领导小组,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位老师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 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校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教室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我校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电源插座、2.4米以下的照明灯架、设备设施的金属不 带电体是否连接接地线;

(3)检查教学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 级漏电保护开关; (4)检查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 件是否安装在可燃材料木板上面; (5) 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 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项,一是校园西边两层辅助 用房一楼拐角处废旧电线裸露在外,二是二年级电风扇开关老化。 现两处隐患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 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 危险性。 在这次用电气火灾月排查工作中,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 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 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 心存侥幸。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新安产业区厥山学校 2017年10月12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学校、幼儿园)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学校、幼儿园) 查内容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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