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

厂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辖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运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编制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依法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投产后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并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选择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

沿海城市和出水排入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体等水污染防治特殊流域区域的污水处理厂,应采用脱氮除磷工艺。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氮、磷等指标超标的,必须

限期治理。

第五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

日处理10万立方米以上(含1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必须报省建设厅审查,10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建设部门审查。

第六条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应优先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第七条推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制度。政府要通过其授权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

对于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特许经营的,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由政府授权部门与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在排污口应设置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安装ph、cod(或toc)等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联网。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运行单位应正常使用、维护在线监测监控装置,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

第九条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规定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配套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设施。新建(包括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批复意见要求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第十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污水处理厂方可进行试生产。

污水处理厂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污水处理厂方可正式投产。

对试生产三个月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三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管理。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应由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质报告,经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核定拨款。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运营单位必须在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前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等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对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排水户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建设项目,其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并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污单位不得擅自向污水处理厂或其污水收集管网排放污水。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厂应当依法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十五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标准。

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征收排污费,并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

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污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第十七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定期(按月、季、年)向当地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各级环保部门须将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

各地级以上市的环境监测机构,对本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常规监测。

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广东省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抽测、核查。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的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一)进水水质、水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超出污水处理厂设计参数,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

(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重要设备或配套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接到报告后,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应当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污水处理厂需暂停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运营单位必须提前15天向环保

部门申请,并向建设部门备案,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活动。

对于因突发事件或事故造成关键设备停运的,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XX年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污水处理厂不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损毁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停止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按《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影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谎报实际运行数据以及制造虚假数据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有关部门应依据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终止特许经营权或委托经营权,取消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格。

第二十五条对各级建设部门、环保部门或者依法委托的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门)是指各级市、县的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水务、城管等城镇污水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有关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和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条款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有关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条款由省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 版

序言 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污水处理厂数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数量同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占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市〔2009〕7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十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 第四条评标定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五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选择下列评标方法: (一)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有效的投标价格最低。适用于土石方、管道、花木种植等合同估价500万元及以下的简易工程,一般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可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三)平均值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接近评标基准价。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的工程项目,可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四)综合评估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适用于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才能承担的工程项目,或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第七条招标人采用本办法之外的评标方法的,评标方法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谁来投资城市污水处理厂

谁来投资城市污水处理厂? 发布时间:2005-10-20 14:57:40 文章来源: 据专家测算,要实现我国“十五”环境保护目标,总投资大约需要7000多亿元,其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大约需要3000多亿元,而这3000多亿元的投资需求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厂是现代化城市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同盖住房就必须要建厕所一样,建城市也不能只建住宅、商厦、宾馆而忽略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严重滞后,欠帐太多。美国平均每1万人就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欧洲许多国家平均每5000~8000人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而在我国的城镇人口中,平均每150万人才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大量的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必然对江河湖海造成严重污染。近些年来,环境保护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被提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然而,雷声大,雨点小,在这方面的进展仍然十分缓慢。被列入国家污染防治重点的“三河三湖”,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都一拖再拖,不尽人意,更别说其他地方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何这么难?原因有两点:一是国家财力有限,建不起。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往往十分庞大,动辄几千万到数亿人民币,确实难为了各级政府。二是污水处理厂没有经济效益,是个光投入不产出的“赔钱买卖”,政府建一个赔一个,建一个就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各地对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都没有积极性,据说有的地方给他国债都不愿建,怕建了之后还不了钱,有的地方即使想建,银行也不愿贷款,怕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 改革环保投融资体制势在必行 为了尽快扭转我国目前面临的水污染严重和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大规模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使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北京市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计划再建设11座污水处理厂,使全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为保证南水北调东线的输水水质,国家准备在沿线建设

2万吨污水处理厂投资估算

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费 安装费 合计 A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785.5 723.3 112.2 2067 — 污水处理厂 785.5 711.2 112.2 2036.9 1 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 24.0 87.0 5.70 1466.7 2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17.0 41.0 4.90 62.9 3 配水井 1.20 2.70 0.50 4.4 4 厌氧池 6.30 7.0 0.80 14.1 5 氧化沟(2座) 393.5 270.0 24.5 663.5 6 二沉池(2座) 214.6 76.0 9.20 299.8 7 集泥井及回流污泥泵房 15.0 21.0 4.2 40.2 8 消毒池及加氯间 26.2 24.0 2.4 52.6 9 储泥池 2.10 2.50 0.40 5 10 污泥脱水间 9.50 92.0 9.20 110.7 11 污泥堆棚 4.10 8.0 0.80 12.9 12 配电间 10.5 85.0 12.3 107.8 13 仪器仪表及自控系统 94.0 4.8 98.8 14 化验设备 55.0 55

15 通讯设备 3.0 3 16 运输设备 30.0 30 17 厂区平面布置 25.0 25.0 75.0 18 厂区土方及地基处理 60 120 19 综合楼 48.0 48 20 传达室、大门 8.0 8 21 机修间、仓库 21.0 20.0 41 22 食堂、浴室、职工宿舍 24.0 24 23 车库 3.00 3 24 围墙 20.0 20 25 厂区道路及照明 30.0 7.50 37.5 26 厂区绿化 10.0 10.0 二 备品备件购置费 17.10 17.10 三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 15.0 15.0 B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 447.35 1 征地费 120 2 厂内绿化 40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56.0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 厂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辖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运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编制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依法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投产后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并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选择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 沿海城市和出水排入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体等水污染防治特殊流域区域的污水处理厂,应采用脱氮除磷工艺。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氮、磷等指标超标的,必须

限期治理。 第五条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 日处理10万立方米以上(含1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必须报省建设厅审查,10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地级以上市建设部门审查。 第六条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应优先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第七条推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制度。政府要通过其授权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 对于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特许经营的,在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由政府授权部门与运营单位签定污水处理厂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 特许、委托经营协议或服务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在排污口应设置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安装ph、cod(或toc)等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联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 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安字[2008]6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07.03 【实施日期】2008.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 通知 (粤建安字[2008]6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我厅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及安全监督人员(以下简称“安监员”)的管理,提高安监机构依法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安监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安监机构及人员的考核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监机构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安监员是指经省建设厅培训考核合格,依法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安监机构工作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安监机构和安监员的考核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以下简称“省安监总站”)进行。

污水处理成本概算

3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成本估算 一、基础数据 1、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3万m3/d。使用年限30年。 2、污水处理厂工程固定资产投资9000万元。土建部分占5000万,设备部分占4000万。 3、占地面积:55亩 4、电度电价0.7元/kwh,基本电价每月10元/KVA,变压器容 量3×1000KVA。 5、人员编制30人,年工资福利36000元/年.人。 6、絮凝剂PAM(聚丙烯酰胺)年耗量22吨,单价30000元/吨。 混凝剂PAC(聚合氯化铝)年耗量219吨,单价2400元/吨。 7、折旧年限22年,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2%计,日常维护费按1%计。 8、日产污泥30T。 二、成本计算 1、每年外购药剂费 PAM:22吨×3.0万元/吨=66万元 PAC:219吨×0.24万元/吨=52.56万元 2、每年耗电费

年耗电量427万KWh, 427万KWh×0.7元/KWh+12月×10元/ 月·KVA×1000KVA×3=334.9万元 3、污泥处置费 运至垃圾场填埋(包括运费和处理费),按经验估算,取100元/T,年处理费为: 30T/d×100元/T×365d=109.5万元/年 4、每年工资福利费 30人×36000元/年?人=108万元/年 5、大修理费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2%计取。 9000×2.2%=198万元 6、日常维护费 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计取。 9000×1%=90万元 7、折旧费 按平均年限折旧,固定资产残值率按4%计。 9000×(1-4%)/30=288万元 8、财务费用 每年支付利息平均21万元。 9、摊销费 摊销费是指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本项目年摊销费为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过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

广东省建设厅文件 粤建设字〔2008〕2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深圳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环保、消防、人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的批准文件,涉及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1、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某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

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1编制范围及内容说明 1、本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由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组成。 2、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中的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费用。 3、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厂区建设征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费及开办费(包括人员培训和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施工图审查费。 4、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只计算基本预备费,未包括材料的涨价预备费。 1.2编制依据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4年;《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江西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赣市造价字【2004】14号;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上、下册);2007年12月17日江西省建设厅赣建价[2007]6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市政、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第三部分预备费均执行建标[2007]16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计算。包括了: 2.1、厂区建设征地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征地面积计算。 2.2、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2.3、建设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 2.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粤价[2000]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前提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算。 2.5、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和竣工图编制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标准。 2.6、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发布的《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广州市四大污水处理厂简介

广州市污水处理系统将于2008年完工 总投资72亿元的广州市污水处理系统将于2008年完工,届时一天可处理污水110万吨,工程包括沥滘水处理系统(二期),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二期)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三期),白云区北部污水处理系统,四大污水分区管网系统完善工程。 广州四大污水处理厂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目前,该系统工程一、二期已建成,三期工程正在建。第一期日处理规模15万吨,于1989年建成投产。二期日处理规模15万吨,于1996年建成投产。2000年进行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挖潜改造工程,总日处理规模33万吨,主要处理老城区荔湾涌和驷马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水。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2万吨/日,包括厂区工程、厂外管网和配套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人民币。厂区位于一、二期工程东侧,珠江大桥双桥路南侧。收集污水范围:东面以新广从公路、大金钟路为界;南面以环市路为界,同时包括同德小区、大坦沙岛、金沙洲等;西面以珠江航道岸边为界;北面以黄石路为界。收集污水面积约84

平方公里,受益人口约100万。厂外主要管网工程的管道长度10多万米;已建成泵站4座(西湾路1至4号),新建泵站5座 (5号、6号、7号、8号、9号)。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采用分点进入倒置A2/0工艺,该工艺运行管理方式与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采用的传统A2/0工艺相似,而处理后的出水优于传统A2/0工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重力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理后水质指标达到国家和广东省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直接排入珠江。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于2003年6月开始建设,2004年三月主体工程建成通水。连同原有的一、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5万立方米/日,受益人口约250万。 西朗污水处理系统 西朗污水处理厂 我国第一个采用中外合作及项目融资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位于芳村区广中路鱼尾村桥南面,面积为13万平方米,首期工程于2001年动工建设,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20万吨,服务人口40万人,达到国家二级污水处理标准。纳污范围为芳村区及海珠区洪德片,将有力的改善花地河段、马涌、珠江 平洲水道水质、石溪水厂、河南水厂吸水点水质及南部新饮用水道的水质起着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及运营情况

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及运营情况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污水的排放量也逐年增大,由于受到污水处理能力的限制,只有很少一部分污水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大部分城市污水未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对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 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底,我国有城市666个,城市污水年排放总量为352.8亿立方米,全社会污水集中处理量为83.3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约23.6%。城市市政系统年收纳污水209亿立方米,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153座,各种形式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量23.8m3/a,处理率11.4%,但能达到二级处理排放标准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仅为537.9m3/d,处理率不到5.5%。 同时,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还在以每年24亿立方米的增量在增加,而每年新增的污水处理能力仅3亿多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上的缺口在不断增大! 因此,增建和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便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前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及运营情况 目前,国家对城市污水处理越来越重视,甚至将城市污水厂的建设作为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九五"计划和建设部城市污水处理规划要求,到200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应为25%,2010年,处理率应达40%。由此预测从目前到2010年,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将以超常规的建设速度发展,预计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000~6000万m3/d,需新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1000余座。 但是,众所周知,投资建设一座城市污水厂的费用是非常庞大的,建成后的运行费用又是一笔高昂的付出。 根据已建、在建污水厂的实际情况,吨水造价一般在1500~2000元之间,运行费在0.8~1.4元/吨之间,即建成一座日处理50万吨污水的城市污水厂,一次性投资费用约在7.5亿至10亿元,年运行费需数千万元甚至达亿元。以如此庞大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在全国各城市投建城市污水厂,对于经济尚不发达的我国来言是不堪重负的。 迫于当前水污染控制的急需以及资金严重短缺的压力,我国现有城市污水厂建设资金90%来自于国外贷款,而获得国外政府贷款的条件往往是要引进贷款国成套设备作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备。进口设备的价格一般是国产设备的4~6倍,于是更进一步加巨了城市污水厂的建造成本。 同时,大量地依靠进口和国外贷款引进城市污水厂的机械设备、仪器等,并且是多次的重复引进,造成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机械、仪器设备市场长期为国外所占领,严重阻滞了国内设备制造业的发展,使国家大量外汇流失,同时还要背上沉重的外债。 如果我国每年用200亿元外国贷款进行城市污水厂的建设,每个项目的还贷

广东省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参观报告

华南农业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姓名:林里兰 专业名称:环境保护与管理 专业层次:本科 准考证号: 010********* 主考学校:华南农业大学 辅导站:达德教育 辅导教师:种云霄 日期: 2011年2月25日

目录 一、概况 (2) 二、工艺流程 (2) 三、污水处理工艺(A2/O)的特点 (3) 四、主要设备和功能 (4) 五、污泥处理工艺 (4) 六、总结 (5)

关于参观广东省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厂连的实践报告 ——污水处理工艺(A2O法) 学完了《水污染控制工程一》,为深入了解课堂上学习的关于水污染控制工程的相关知识,亲身体验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工艺流程,理论联系实际,对各工艺的认识以及对格栅,沉淀池,刮泥机等设备的客观认识。同时也有利于增广见识,增加学习的乐趣,我参观了广东省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三期部分工艺流程及相关内容。此次参观主要是加深对污水处理工艺(A2O法)的认识,以下谈谈此次参观的实践体会! 一、概况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污水治理规划中的第二座大型现代化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以东、华南大桥珠江北岸,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主要负责收集处理珠江前航道以北的大部分市中心区,包括西濠涌、沿江自排系统、东濠涌、二沙岛及天河区的部分污水,服务面积为22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96万人。 目前共建成三期工程,日处理能力达64万吨。一期工程采用AB两段吸附降解生物处理工艺,二期工程采用组合交替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三期工程设计采用改良A2/O工艺(缺氧/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 二、工艺流程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了改良污水处理工艺(A2/O)。日处理能力达64万吨,其工艺流程大概如下:污水由厂外泵站经输运管道、污水格栅、污水站提升泵房、沉砂池等前处理后,进入缺氧池流入厌氧池,污水在厌氧条件下,进行水解酸化和厌氧处理,出水最经过缺氧与好氧池的回流污水混合,进入缺氧池,进行反硝化脱氮,然后进入好氧池,进行好氧处理,快速地处理污染物。出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澄清,澄清后的水再经消毒处理,达标排放放珠江。其底部的污泥一部分通过污泥泵回流到缺氧池,进行水解酸化以减少污泥量;部分剩余污泥流入污泥浓缩池由螺杆泵提升至脱水机,脱水后的污泥由无轴螺旋输送机将污泥送到污泥仓外运。 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投资分析及成本分析

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投资分析及成本分析 1.1 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1.1 概述 某省XX县XX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为一座日处理污水15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XX镇中心镇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管道工程规模为4000m3/d,总长约4.16公里,一次建成。污水处理工程采用水解酸化+人工湿地生产工艺,工程建设以自主招标方式。 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32.56.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31.59万元,建设期利息1.31万元。见后投资估算明细表: 投资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部建筑安装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建设完毕,达到国家及市环保部门对出水标准要求,能顺利进入正常运营状态。 1.1.2 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规定进行计算;并根据市政公用工程的特点及相关行业规定、提供的工艺内容、现场内部及外部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条件进行计

算。 投资估算指标采用及参考: 1、采用建设部最新颁布的《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并按韶关地区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编制; 2、参考某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近年来的同类工程预、决算资料; 3、主要材料估算价格按2012年韶关地区最新市场价格信息计算; 4、设备价格按市场询价加运杂费计算。 5、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的计算: (1)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按财建字[2002]394号文规定计算; (2)勘察测量费、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计算; (3)项目前期工作费按计价格【1999】1283号文规定计算; (4)招标代理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5)工程监理费按发展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取; (6)工程保险费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 (7)竣工图编制费按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为

广东省某5万吨bot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概述 (2) 1.1工程概况 (2) 1.2编制原则 (2) 1.3编制依据 (2) 1.4采用的主要规范和工程设计标准 (3) 第二章工程背景 (5) 2.1自然环境概况 (5) 2.2社会环境概况 (8) 2.3城市供水现状及规划 (13) 2.5污水排放的危害及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6) 2.6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控制措施 (18) 2.7项目的建设条件 (20) 第三章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及处理程度的确定 (21) 3.1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21) 3.2污水水质及处理程度 (22) 第四章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方案的选择 (25) 4.1污水处理工艺 (25) 4.2污泥处理工艺 (36) 4.3污泥最终处置 (39) 4.4工艺方案比较及其说明 (40) 第五章污水处理厂推荐方案工艺设计 (47) 5.1污水处理厂址的选择 (47) 5.2设计水量及水质 (47) 5.3工程分期与分组 (48) 5.4构筑物工艺设计 (48) 第六章建筑、绿化及结构设计 (65) 6.1建筑及绿化设计 (65) 6.2结构设计 (67) 第七章电气、仪表及自控设计 (75) 7.1电气工程设计 (75) 7.2仪表、计算机自动控制设计 (78) 第八章通风设计 (89) 8.1机械设计 (89) 8.2通风设计 (89) 第九章节能设计 (90) 9.1节能措施 (90) 9.2节能效果 (90) 第十章环境保护 (91)

10.1设计依据 (91) 10.2环境保护范围 (91) 10.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92) 10.4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对策 (93) 第十一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 (98) 11.1设计依据 (98) 11.2主要危害因素分析 (98) 11.3安全卫生防范措施 (100) 11.4消防 (101) 第十二章污水处理厂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104) 12.1组织机构 (104) 12.2人员编制 (105) 12.3技术管理 (106) 第十三章工程进度及项目招标方案 (107) 13.1工程进度概述 (107) 13.2厂址准备 (107) 13.3城市污水系统完善及工业废水预处理 (107) 13.4工程项目实施 (107) 13.5工程项目招标方案 (112) 第十四章投资估算 (113) 14.1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113) 14.2工程投资 (115) 14.3工程投资估算 (115) 14.4主要材料用量 (115) 14.5资金筹措及投资使用计划 (116) 第十五章工程经济分析 (117) 15.1说明及基本参数 (117) 15.2财务经济评价 (118) 15.3不确定性分析 (119) 15.4财务分析结论 (120) 15.5综合评价 (121) 第十六章工程风险分析 (122) 16.1污水处理厂风险影响预测 (122) 16.2污水处理系统维修风险 (122) 第十七章结论 (123) 第十八章建议 (125) 第十九章主要构(筑)物、设备材料表 (126) 附表: 表一改良型氧化沟方案工程估算表 表二 A2/O方案工程估算表 表三总成本费用表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7]3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茂名市污水处理厂报告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2013~2014学年 第二学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地理系 环境学概论实习报告 日期:2014 年6月20日 茂名市污水处理厂报告 地理******班 ********* *****

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参观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了解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概况。 2、通过对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实习,使学生更深入地接触专业知识,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了解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理论和实际相冲突的难点问题。 3、课程实习是学生在大学学习的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通过实习,让学生学到平时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直观地了解了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流程和处理工艺的基本原理。 4、通过实习,使学生亲身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5、通过撰写报告,使学生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任务: 本次实习为环境学概论的课程实习,主要要求是可以把书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进一步了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污水处理过程和处理工艺流程。 三、实习时间 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四、实习地点 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实习内容

一、概况 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是小东江综合整治工程的关键部分,是茂名市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碧水工程计划”重要项目,被省计委和国家计委列为重点扶持项目,并被批准利用中央国债和丹麦政府无息贷款建设。它位于茂名市南郊——茂南区铜鼓岭后岭村西侧,距市中心约8公里。厂内总用地面积约210亩,服务区域包括市河西、河东及茂南开发区部分面积,服务人口约50万人。它成立于2000年,2004年投入运行,主要经营城市生活用水处理,包括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每天的污水处理量达到9.5万吨,去年污水达到360万吨。该厂有员工80人,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总投资2.9亿元,主要技术设备利用丹麦无息贷款引进,采用AAO工艺,坚持以“以质量为生存,以服务为发展”的理念。 二、污水的处理方法 城市污水处理方法,按原理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三类。城市污水的常规处理工艺一级、二级、三级污水处理工艺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照处理程度,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污水工艺。 (一)污水处理方法城市污水处理方法,按原理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三类。 1、物理处理法:利用物理作用使悬浮状态的污染物质与废水分离,在处理过程中污染物质的性质不发生变化。主要的物理法处理技术有:截留法、沉淀法、过滤法、气浮法、离心分离法以及膜分离法等。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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