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措施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严禁留长指甲、戴戒指;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图书馆、会议室、行政办公室、离院外出及其他公共场所。接触传染病人应穿隔离衣、鞋、帽、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下班就餐,开会时脱去工作服。

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擦拭) 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严格执行“双消毒”。

3、根据物品的性质、污染后的危害程度、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合适消毒灭菌方法。凡能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一律采用高压蒸汽灭菌。不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采用低温环氧乙烷灭菌处理。手术器械禁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法使用。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用高、中、低效消毒剂和灭菌剂。定期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科室自配消毒药液,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监测、登记配制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等。

5、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规范洗手,使用符合

要求的洗手设施。医护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均应进行洗手和或手消毒;在进行外科手术前、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6、严格病区管理。卫生工具按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分别固定使用, 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物体表面、地面应保持清洁,湿式清扫;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7、病室每天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依据Ⅰ、Ⅱ、Ⅲ、Ⅳ类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和时间对室内进行净化和消毒。

8、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等区域划分明确,标识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有效期内使用,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处理不得进入换药室。换药包使用小包装,使用一次性无菌石蜡油棉球及油纱条。开启的药液须注明时间,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小时,封存开启后输液瓶或袋需用“输液瓶口贴”。室内每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有合格洗手设施。

9、消毒用碘伏及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并每周灭菌2次。

10、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100%,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

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不可用笔在纸面上直接书写标记或将书写标签放人包装内,防止微粒污染物品。

11、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5天~30天。

12、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缸、纱布、棉球、棉签、盛放碘酒、酒精容器等一经打开,注明开启时间,在24小时内使用。无菌持物镊干缸存放,每4~8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及时间。

13、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每1~2周清洁灯管一次,每半年监测一次,辐照强度低

于70uw/cm2及时更换灯管。

14、严格消毒隔离。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执行注射、穿刺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套,床旁桌做到一桌一抹布,放射科使用一次性口杯,科室检查、诊断、治疗床等,床单、垫布一人一用一换,雾化器管道、面罩一人一套,用后消毒或灭菌。

15、连续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定期消毒,湿化瓶每日更换灭菌水,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一次性湿化瓶有效期内使用。

16、各种医疗用具、诊疗用品,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一次性使用的用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病人出院终末消毒。

17、体温计收、发容器分开,体温计用后清水浸泡清洗,提倡用酶清洗,在清洁的基础上浸泡消毒后,清水冲净、擦干,放于清洁盒内,

干燥保存备用,一用一消毒。提倡使用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

18、患者衣服及床上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被服每周更换一次,污染随时更换,换下的被服放于污衣袋内,禁止将被服放于地面;禁止在病房内及走道上清点被服。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终末处理。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运送被服的车辆洁污分开,按规定清洁、消毒。

19、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医院手术室管理规范》。麻醉机、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应严格消毒灭菌。

20、口腔科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所用诊疗器械用后(一次性使用除外),必须经过清洗、酶洗、漂洗及精洗、高压灭菌方可使用。

21、各种内镜使用前后处理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乙肝患者应固定专用内镜。

22、耐药菌、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隔离病人应有明显标记,病人在隔离范围内活动,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终末处理。排泄物、呕吐物采用专用容器浸泡消毒后倾倒。凡患气性坏疸,绿脓杆菌,HIV等特殊感染的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均要进行双消毒,所用敷料放入专用垃圾袋集中处理。

23、传染病就诊住院的隔离消毒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传染病患者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

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非传染病区发生传染病,及时会诊、转科或转院。

24、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25、医院污物管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严格污物、排泄物、垃圾的分类管理。医疗垃圾均视为有传染性,一律放入黄色垃圾袋。其中锐利物(刀片、针头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加盖封闭后方可扔入垃圾袋;生活垃圾放人黑色垃圾袋;放射性垃圾放入红色垃圾袋,有效封口,封口处黏贴警示标识牌。

消毒灭菌隔离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消毒灭菌与隔离原则,强调双向防护,减少外源性医院感染,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提升医 院的医疗服务品质。 2. 范围: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 3. 权责: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督查,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中心等部门参与协作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全面掌握相关文件及规程。 4. 定义:无。 5. 作业内容: 消毒与灭菌方法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 物品应进行消毒。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消毒或灭菌,所有 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灭菌。耐热或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不耐湿 的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植入物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 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 方法。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应注意有效浓度, 并定期监测,记录。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消毒隔离管理细则 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一律穿工作服,工作场所不得进食和堆放食物。 手卫生执行卫生部2009年下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2009)。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接触特殊感染和隔离患者前必须戴手套、穿隔离衣并及时更换,严禁将污染手套、隔离衣接触其他物品;离开隔离区 域应使用手消毒剂。 无菌操作前注意周围环境应清洁无尘,洗手、戴口罩帽子、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87505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为做好医院消毒灭菌与隔离管理,减少医院感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隔离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 1、各科室根据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灭菌与隔离管理制度,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长负责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与隔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医院所有消毒器械、消毒剂,均应符合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要求,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审查相关证件(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负责对产品检查验收。 二、基础措施: (一) 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二) 医护人员上岗应衣帽整洁,无菌操作应戴帽子、口罩,禁止穿工作服去食堂或医院以外的地方。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掌握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的操作步骤和指征。手消毒剂应注明开启日期,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

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60天,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 环境清洁消毒要求: 1、空气净化与消毒:医院现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方法,一般不使用化学法消毒空气。紫外线消毒:一般每天下班后或上班前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室内有人时不能使用。每周用75%乙醇棉球擦拭灯管,每半年对灯管进行照射强度监测,辐照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更换;并有相应的照射、擦拭、监测记录。 2、地面、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1) 保持环境清洁干燥。普通科室病房、门诊的地面、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每日湿式清洁2次。对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洁、消毒。人员流动频繁、拥挤的诊疗场所应每天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感染高风险部门(病房手术室、外科门诊手术室、妇科门诊手术室、供应室、检验科、口腔科、急诊室、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的地面和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基础上,每天消毒1次。当受到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消毒方法: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 (2) 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患者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住院时间长者,每周

内镜消毒灭菌制度

如皋市人民医院 内镜清洗、消毒、灭菌相关制度 一、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二、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循的原则 三、软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五、内镜室工作制度 六、内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七、内镜室清洗、消毒、灭菌技术管理制度 八、内镜室护士职责 九、内镜室院感管理质量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十、内镜室护理质量评定标准 六、硬式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内镜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 1.从事内镜清洗消毒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并具备内镜清洗消毒的知识及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相关科室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并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学时、内容、签到等。 2.内镜的清洗消毒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 3.内镜诊疗室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

4.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室,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分开。 5.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按手术区域要求进行管理。 6.清洗消毒内镜时,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围裙及袖套、口罩、帽子、手套等。必要时戴防护镜、面罩。 7.内镜及附件数量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证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8.基本清洗消毒设备: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五槽、负压吸引器、高压水枪、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ml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签等消耗品。9.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进购批件齐全)、75%酒精(用于干燥)。 a)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就诊 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b)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院内镜使用和清洗、消毒质量的监督 管理。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膀胱镜、腹腔镜、关节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消毒与灭菌与隔离制度

消毒与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二、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集中由中心供应室处置。 三、根据物品的性能,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时应做到: 1、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用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剂或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前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规定定期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4、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5、戊二醛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与灭菌。使用浸泡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时,要求将清洗、晾干待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消毒处理一般10-45分钟,灭菌处理需要浸泡10小时。按无菌操作方法取出,无菌水冲洗并擦干。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戊二醛浓度的检测,室内须通风良好。 四、医务人员应遵循无菌技术操作的基本原则,熟悉掌握无菌持物钳、无菌容器、无菌包的使用和戴无菌手套、取用无菌溶液等基本操作技能,并保证无菌操作技术的效果。 隔离技术与制度 一、建筑布局的隔离与功能流程 1、建筑布局:根据病人获得感染危险度的高低,将医院明确划分为低危险区域(清洁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中等危险区域(普通病房、普通门诊等),高危险区域(即污染区:感染性疾病门诊及病房)和极高危险区(如手术室)。应达到以下隔离要求: (1)各区分开,所属科室相对集中,污染区域相对独立,要远离普通病房和生活区。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清洁、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根 据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特制订我院消毒灭菌制度。 一、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四、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五、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 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 低温等离子体火菌等。 (3)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 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2、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物性品,采用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 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 3、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1)对受到致病菌芽抱、真菌抱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

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 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 消毒方法。 (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⑸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六、医院应保持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干燥,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再清洁、消毒。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产房等)应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和消毒。 七、医院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八、医院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九、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 十、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十一、各科室根据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 业暴露。 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 1.染菌量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浓度检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制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2次,腔镜中心要每日监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1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灭菌物品每月检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4.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应进行照射强度检测和生物检测。 1.照射强度检测 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50≧?2,使用中的灯管照射强度≧70?2。 2.生物检测 必要时进行 (四)环境卫生学检测 1.各科室按照要求每季度对本科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等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3.判定标准:医院内感染检测监控目标 ①医院感染发病率(现患率)≤10%。 ②医院感染现患率实查率≧96%。 ③医院感染漏报率≤20%。 ④抗菌药物使用率≤60%。 ⑤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0.5%。 ⑥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⑦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10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菌落数应≤52 ⑧Ⅰ、Ⅱ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2;Ⅲ、Ⅳ类环境科室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2。 ⑨Ⅰ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30),Ⅱ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15),Ⅲ、Ⅳ类环境科室空气细菌总数≤4.0/皿(5)。 ⑩消毒后内镜细菌总数20件,并未检出致病菌。 ?使用中的灭菌用消毒液为无菌生长;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吗,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大肠埃希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措施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医护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严禁留长指甲、戴戒指;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图书馆、会议室、行政办公室、离院外出及其他公共场所。接触传染病人应穿隔离衣、鞋、帽、口罩,禁止穿隔离衣、鞋等进入非隔离区。下班就餐,开会时脱去工作服。 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擦拭) 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严格执行“双消毒”。 3、根据物品的性质、污染后的危害程度、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合适消毒灭菌方法。凡能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一律采用高压蒸汽灭菌。不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采用低温环氧乙烷灭菌处理。手术器械禁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法使用。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用高、中、低效消毒剂和灭菌剂。定期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科室自配消毒药液,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监测、登记配制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等。 5、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规范洗手,使用符合

要求的洗手设施。医护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均应进行洗手和或手消毒;在进行外科手术前、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6、严格病区管理。卫生工具按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分别固定使用, 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物体表面、地面应保持清洁,湿式清扫;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7、病室每天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依据Ⅰ、Ⅱ、Ⅲ、Ⅳ类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和时间对室内进行净化和消毒。 8、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等区域划分明确,标识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有效期内使用,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处理不得进入换药室。换药包使用小包装,使用一次性无菌石蜡油棉球及油纱条。开启的药液须注明时间,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小时,封存开启后输液瓶或袋需用“输液瓶口贴”。室内每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有合格洗手设施。 9、消毒用碘伏及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并每周灭菌2次。 10、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100%,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

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规范着装,工作时间必须按照标准预防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3.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性疾病(病毒、气性坏殖、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所有医疗器械、器具、仪器设备在检修前必须先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再进行检修。 5.医院所有房屋改造、扩建等施工时,施工区域周围搭建适当的屏障物以防止粉尘的扩散。对于可能会产生少量粉尘的短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预制的塑料幕布或塑料薄膜;而对于正在进行的、长期的建设项目使用其他耐久、结实的屏障物。 6.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物品采用低温灭菌:不耐热、耐湿物品采用低温灭菌:耐热不耐湿物品采用干熱灭菌。 7.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

测。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消毒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8.空气消毒采用空气消毒机每日消毒1-2次:床单元采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1)按触完整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 乙醇擦拭消毒。 (2)接触完整粘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接触未破损粘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再消毒: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可选用压力蒸气灭菌后于燥保存备用,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采用含氯毒剂(10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洗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及雾化器、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材,必须每日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消毒,上述器具的终末消毒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气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m后(如遇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45min)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湿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消毒灭菌原则,应熟练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及常用消毒剂的作用、浓度、配制和使用方法。 2.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3.应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内窥镜选用化学灭菌法,如2%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物理方法,如煮沸,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4.医务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护士必须穿工作鞋;进入特殊区域(手术室、产房等)应换专用鞋。在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等。诊疗、处置工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应消毒手。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医护人员、保洁员非因工作需要,不到非本人工作的病区去。 5.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应明确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并标志清楚。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母婴同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抽血室等区域应有严格的保洁、消毒隔离措施,必须设有紫外线灯消毒空气,每日一次(60分钟以上),紫外线灯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用指示卡监测紫外线灯强度一次,紫外线灯管表面必须保持清洁,每周用95%酒精纱布或棉球擦拭二次。 6.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7.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和物品集中送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科室用后应先初步去污,感染病与非感染病人使用的器械分类放置,每天供应室负责下收下送。收回的可复用器械按可复用器械清洗流程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人用过的器械,则应先消毒,再清洗,然后再消毒或灭菌。与供应室交换前应在原科室用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初步浸泡消毒30分钟,浸泡容器应带盖。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8.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止血带、热水袋、冰袋、输液网袋、瓶盖启子等),使用时应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后应根据污染程度进行清洁或消毒。无污染时可用一般清洁剂清洗,遇污染时先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 泡消毒30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血压计、听诊器、电筒表面消毒可用75%酒精擦拭。由于电子血压计不易清洗消毒,故传染病病人及可能被血液、体液污染时不要使用电子血压计。 9.氧气湿化瓶液每日更换灭菌蒸馏水,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及其内管、雾化器、气管内套管、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尽可能使用一次性产品;可复用的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必须一人一消毒;连续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可每周消毒两次,如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上述器材用毕均需终末消毒。消毒方法:一般情况下可使用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如有传染病污染时,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金属气管内套管应煮沸消毒。吸氧管、供氧长管使用一次性产品,吸氧管一人一条,每天更换。供氧长管每人更换,氧气表要保持清洁。 10.无菌持物钳筒尽可能使用干筒,每4小时更换;采用泡无菌持物钳筒每周高压灭菌二次,浸泡无菌持物钳的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消毒液应浸没钳的1/2~2/3。碘酒(包括茂康碘)、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盛装容器每周灭菌2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消毒隔离技术规范78601

消毒隔离技术规范 一、定义1.消毒:是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2.灭菌:是杀灭或清除外环境的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消毒剂:杀灭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剂.根据杀菌作用的强弱分为:1.高效消毒剂: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制剂。主要有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戊二醛、等。2.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主要有碘伏、乙醇等。3.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如苯扎溴铵等。 医院常用的化学消毒剂及用法1.2%碱性戊二醛:主要作用于不耐热、怕腐蚀器械消毒灭菌的首选消毒剂,灭菌作用10小时。2.含氯的消毒剂为高效、广谱消毒剂,广泛用于医疗污染物品浸泡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擦拭消毒,使用浓度范围一般为250-1000mg/L,作用时间为30-45分钟。如非感染性疾病病人使用后的物品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 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感染性疾病病人使用后的物品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45分钟,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可用500mg/L有效氯常规擦拭地面,湿布可用500mg/L有效氯浸泡30分钟后洗净,晾干备用。3.含碘消毒剂:包括碘及以碘为主要杀菌成分的各种制剂, 碘伏是碘与表面活性剂及增溶的剂形成的不定型络合物, 属中效消毒剂,适用于皮肤、黏膜等的消毒。4.乙醇:属中效消毒剂,主要用于皮肤消毒,医院也可用75% 的乙醇浸泡体温表。5.过氧乙酸: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的优点,缺点是稳定性差,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使用方法有浸泡、擦拭、喷洒等。对一般污染物品的消毒,用5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用1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5分钟,灭菌时浸泡30分钟,15%过氧乙酸用于熏蒸消毒,2%过氧乙酸用于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6.环氧乙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气体,不损害灭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强,是目前最主要的低温灭菌方法之一。7.双氧水:适用于创面的清洗.消毒灭菌的方法:1.物理消毒法2.化学消毒法 物理消毒法:1.热力消毒和灭菌法:主要包括干热、湿热方法,为医院消毒的首选的方法。干热灭菌适用于不怕高温但怕湿物品的灭菌,主要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制度 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管理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毒灭菌应遵循的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3.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4.禁止用消毒液保存物品,消毒灭菌后应及时取出,用清洁或灭菌水冲洗干净后,控干保存。 5.用于消毒灭菌处理的容器及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在进行消毒清洁处理时,如擦拭门窗、桌椅等时应备两桶,一桶装放清洁抹布、一桶装放使用后的脏抹布,脏污时随时更换,用后终末消毒。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 7.连续使用的消毒灭菌物品必须有明显的消毒灭菌标识。 二、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 1.高压蒸汽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压舌板、舌钳、开口器、引流管、引流瓶等(一用一灭菌)、三联

瓶(一周灭菌二次)。 2.煮沸消毒法:暖水瓶塞(终末消毒)、奶瓶、塑胶奶头、毛巾、配奶器等(一用一消毒)、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3.干热消毒:油、粉、膏等首选,玻璃、搪瓷等耐高热物品也可选用。 4.清洗:可以由洗衣班完成。这类物品为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如:口罩、隔离衣(一用一消毒,浸湿或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如有特殊要求可送供应室灭菌处理)、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套、帽子、血压计袖带等(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或清洗)、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5.物理通风:室内空气无明显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物理通风两次(上下午),一次20―30min;有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或终末用紫外线灯照射或臭氧消毒。 6.消毒液浸泡法:体温计、止血带、肛管、胃肠减压器、洗胃管、简易呼吸气囊、器械清洗桶、砂锯、弯盘、治疗盘、手套、拖布、抹布(一用一消毒)、吸引器的贮液瓶和塑胶管、输液网兜、输液牌、隔离鞋、氧气通气橡胶管、污物桶、痰盂、肥皂盒、洗手池、水槽(一周一消毒)、呼吸机及麻醉机管路、雾化器、湿化瓶等(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7.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传染病管理法》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1.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医 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层流室、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记录。 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三)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有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流程标识。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凡接触病人及操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学洗手,接触传染病人按传染病房刷手法。 (四)按照规定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达到以下要求:1.建立有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制度、操作常规与合格的标识目录和可使用范围(器械、穿刺包、换药碗、碘酒、酒精瓶、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由供应室统一处理。 2.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定期与不定期监测的原始资料与记录。 3.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包外贴3M指示带。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每日检查品名、有效期。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24小时;铺无菌盘不超过4小时;无菌干罐持物钳不超过4小时。 4.对监测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有处理程序和记录。 (五)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各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并有记录。 (六)护理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在班时必须穿工作衣、裤,着装整齐;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黏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七)病人安置的原则: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医院消毒灭菌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护理部、医务部等。 3、监督管理 3.1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等工作; 3.2各医疗部门、护理部、医务部等部门负责执行。 4、内容: 4.1医院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器械科、感染管理科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4.2医院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根据2012《消毒技术规范》中的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方法。 4.3各科室根据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4.4感染管理科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5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4.6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 4.7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4.8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9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4.10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4.11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4.12消毒与灭菌时的职业防护 4.13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4.13.2清洁与消毒方法 4.14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 4.15地面消毒 4.16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4.17清洁用品的消毒 4.18皮肤与粘膜的消毒 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GR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起草人:杨祖群、王荔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荔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日 批准人:李秋 页数:共16页 回顾日期:2018年5月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 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7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8 清洁单元:以患者病床为中心、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清洁工具(如抹布)未经有效复用不应用于另一个清洁单元。 3.9 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门诊大厅等。 3.10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3.1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感染者、高度易感患者居住或长时间停留;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随时可能对环境表面造成污染。如感染科、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科、烧伤病区、导管室、腔镜室、血液透析中心、新生儿病房、移植病房、隔离病房等。 4.标准: 4.1 清洁与消毒原则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进入人体组织或人的医用品必须高压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后,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二、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三、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四、消毒隔离措施 1、医务人员在做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洗手,戴好帽子、口罩。治疗车上的无菌器械、敷料罐、缸,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2、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1次,治疗室用的擦布及拖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3、病室各房间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部套扫床,一床一套;每日擦小桌,一桌一布,浸泡消毒后清洗晾干。 4、每周更换被服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更换。 5、注射器使用后放入指定容器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 6、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每月做空气培养。 7、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250mg/L含氯消毒液内消毒—冲洗—晾干—备用。 8、门诊采取血标本,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止血带。 9、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隔离患者有条件时住单间或单隔内,病室内或病室门口要备隔离衣,悬挂方法正确。 (2)患者专用体温表、便器,应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餐具,使用后回收集中处理。 (3)隔离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应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一、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注射器、针灸针、针头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二、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可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剂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消毒、灭菌。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灭菌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液体的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三、选择使用经卫生部批准、具有批准文号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使用。 四、消毒剂的使用,应当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说明书应有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及其含量、配制方法、应用范围、使用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类消毒剂的杀菌性能、特性、配制方法、稀释方法、配伍禁忌、使用禁忌、可能影响杀菌效果的因素、熟悉消毒效果监测的基本技术,

对医院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定期监测。 — 六、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物性品,可选用中水平或高水平消毒法。但中度危险物性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例如内窥镜、体温表等必须达到高水平消毒,需采用高水平消毒法消毒。 3、低度危险性物品,一般可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例如,在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必须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 (1)、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4、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各种消毒隔离制度.doc

医院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SOP》。 2.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感染性疾病科严格按照《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SOP》和《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SOP》进行设置管理。 3.按照《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和《医院消毒药械购置、验收、使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4.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所有诊疗物品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5.抽出的药液放置不得超过2小时,各种溶媒开启后存放均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6.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器械保存液每周更换1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7.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儿科病房、婴儿室、ICU病房等,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l-2次;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及空气定期细菌学监测,洁净手术室每月一次空气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 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把、抹布等)标识明显,分别清洗,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浸泡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 9.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特殊感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洁消毒制度。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 服,换下带有脓血、体液的被服、床单放入污物袋中,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 不明原因传染病、朊毒体、气性坏疽等特殊病原体感染的衣被要先消毒后清洗 或焚烧处理。 10.化验报告单应实行远端打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