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专项整改工作成效情况

办公室专项整改工作成效情况
办公室专项整改工作成效情况

办公室、研究室、审管中心专项整改工作成效情况自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办公室、研究室、审管中心认真按照《关于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集中整改阶段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进一步规范诉讼卷宗的归档。为了提高归档率,确保诉讼卷宗质量,中院办公室针对以往案卷归档存在的不尽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诉讼卷宗的归档,从六月份起,对全市法院的卷宗归档作出规定: (1)各类已结案件,应在结案之日起30天内归档,一审上诉案件应在收到上级法院退卷之日起10天内归档。未能及时归档的,承办人须提前3天向档案室说明原因,档案员应在“未归档案件登记表”中予以注明,并负责催收、督办工作;(2)归档卷宗,要求诉讼文书、回执、收据等材料完整齐全,档案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员可以拒收,并限时归档;(3)卷宗归档时应由案件承办人员、书记员或庭室内勤编写归档移交清册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交接双方经过清点卷宗,办理交接签字手续,目录双方各留一份,并经档案人员验收方可接收归档。

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通过整改活动,办公室、研究室、审管中心的全体人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提高理论素养、拓展工作思路,进一步弘扬了忠于职守、勤于实干、严于律已、甘于奉献、善于团结的优良作风,并经常性地

研究、谋划改进办公室、研究室、审管中心工作的意见和方案,抓好落实,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3、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密文件和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加强公文、印章、档案等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按照中院《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范围、发文处理、收文处理、文件交流等方面的公文处理,认真审核有关公文初稿和文号编发;进一步做好机要件、挂号件、传真件的接收、登记;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的审核、登记和管理,凡使用院章的必须有院领导的签发,并进行登记备案;继续做好涉密文件及其他材料的管理、清退和集中销毁;严格诉讼卷及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把好案卷质量关,认真准确地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加强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并对有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

4、下发《关于加强市中院机关各部门规范承办督办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参政、参谋意识,积极向领导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认真组织办理好省法院、省、市委、人大等有关单位的督办、指示件和其他交办事项,及时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来信;继续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热情接待来访,切实加强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

5、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考评及报送制度》,强化对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考核考评。继续积极起草编写好各种综合文字材料和信息刊物,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信息工作的指导和交流,积极向市两办、省法院等信息刊物

投稿;精心选好新闻宣传的课题,重点加强对法院工作服务大局,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宣传,继续抓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和协作,做好向《人民法院报》、《三明日报》等媒体的投稿工作;继续做好《三明审判论坛》和重点调研课题的编撰工作,加强针对法院工作实际的实务性调查分析和十率统计分析的撰写,加强全市法院的调研方向的指导,积极为法院改革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进一步强化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考评制度,严格调研、宣传、信息的统计报送,做好通报工作。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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