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常用字段定义及计算公式-4.15终
(8)状态7一次性切货商品1、此状态专指因为经营需要,一次性计划采购的商品。
2、判断标准为货源在期初已经明确总供货数量,可分批进货但不是可持续的货源。即售完为止!(此为切货的定义)
3、以清洁部特供装、硬百部工厂批量直采及家电包销机等商品为主,但不限于前述之分类及情况.
4、状态7商品可通过正常新品引进流程,即经过试销期、评估期之合格商品引入。
5、状态7限制分类和品项数量。
状态变更:
状态7—状态8:状态7仅允许变为状态8(采购主动提交状态变更申请),当指定经营的门店组内,所有店的库存均小于等于1个可销天数时,系统自动变8。
(9)状态8清仓商品使用时机及定义:
1、计划不再经营的商品由采购以OA形式提交品类部进行状态变更申请。
2、或在前述业务场景中,由系统自动转8状态(状态3/5/7满足一定条件时自动转8)。
3、允许指定变8的状态包括:状态0、9、10外的其他状态;
4、和状态6一样,在转入状态8时系统(根据主供商是否可退)自动指定P或R来指示清仓策略。标明P时系统将根据预先设定的折扣率(8折)和间隔自动产生阶梯变价单(烟、盐除外)。
5、取消配置必须先将门店组状态变状8,之后再取消商品配置;
状态变更:
状态8—状态9:当经营的门店组内状态8商品库存等于0、无待收订单时,系统自动生成状态变更单转9。状态9在两个自然月后的15日生效。(状态8商品只有转为状态9的唯一出
(10)状态9删除商品使用时机及定义:
1、状态9一律由系统自动生成,不能进行人为操作。
2、只能由状态8在满足设置条件后自动转入。
3、状态9生效时系统再次判断门店组内是否有库存,如有库存状态9不生效,待库存清零后系统再次自动变9。(考虑门店顾客退货情况)
状态变更:
状态9—状态0:删除商品不能再恢复。如果有再次经营必要时,必须按照流程再次发起新品
(11)状态10不经营商品使用时机及定义:
1、状态10为物美基于实际经营情况,特有之商品状态。
2、状态10指在同一门店组内,因为货架数差异或商圈特性,由采购指定为单店不经营的商品。
3、状态10由采购指定,数据中心进行系统状态维护。
4、状态10 商品必须是在同一门店组经评估通过且其他门店已分配经营的条件下,特别指定的商品。
5、同一门店组内,状态10 的商品申请转出
(12)状态补充说明状态补充说明:
1、状态4、7要进入零售正常销售,必须经过状态
2、3评估。
2、状态5678不允许在促销系统录入。
3、状态7、10只能变回状态2并只允许变动一次,且必须是该门店组有配置。
2、匹货状态用于控制门店下单。被控制为匹货为"是"的商品,通常由总部直接向门店下单,门店没有订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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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订货状态商品可否订货\
4、退货状态用于控制商品能否退货给供应商;\
5、联营状态此商品是否为联营商品\
6、MAP商品移动平均成本MAP=(第一批进货量×进价+第二批进货量×进价+…第N批进货量×进价)÷(第一批进货量+第二批进货量+…第N批进货量)
7、含税进价含税进价指的是商品的进货成本加上商品的税率含税进价=进货时的SAP进价×(1+商品的税率)
8、库存数量商品在系统中所显示的存在数量\
9、库存成本商品在系统中的总成本库存成本=库存数量×MAP
10、本月累计库存成本月至今每日期末库存成本累加之和,本月累计库存成本=1日期末库存成本+2日期末库存成本……+昨日期末库存成本
11、可销天数现有的库存数量还能销售几天;可销天数=库存数量/DMS
12、出清方式用来标识商品的清理方式。
出清方式有两种:P(出清)或R(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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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DMS商品的日均销售数量,分正常DMS和促销DMS\
14、正常DMS正常销售价格商品的日均销售量;正常DMS=0.8×DMS(旧)+0.2×当日销量
15、促销DMS促销期间的商品日均销售量;促销DMS=0.2×DMS(旧)+0.8×当日销量
(1)订货行程门店的供应商订货的日期安排;\
(2)待收数量该商品有效订单的尚未到货的数量(不含退货数量)\
(3)待退数量该商品有效退单的尚未过账的数量(不含待收货数量)
(3)待收订单有效订单的订单号码\
(4)末次收货日最后一次的收货日期\
(5)末次销售日最后一次的销售日期\
(6)发货方发货的地点。可为直送供应商、DC、调拨店铺\
(7)商品凭证号收货凭证单据号码\
(8)订单类型用于区分:店铺订单、总部采购订单、店间调拨单;\
(9)收货数量收货时的实际数量\
(10)短交数量未依订单的数量到货所产生的差异短交数量=订单数量-实际到货数量
(11)短交原因1-不再送货(供商及DC);2-待收(只对DC有效);\
(12)退单状态退货订单的流转过程,可以分为已创建、已审核、已组包、已过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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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退货数量退单相应商品的退货数量\
(14)退货金额退货商品的未税成本退货金额=退货数量×MAP
(15)退往地点退货的目的地。通常为配送、供应商\
(16)供应商到货量满足率指该供应商代码下所有订单商品当日实际收货数量与订
单数量的对比
供应商到货量满足率=同一供应商代码收货数
量/同一供应商代码订单商品总数量×100%
(17)供应商到货金额满足率指该供应商代码下所有订单商品当日实际收货金额与订
单总金额的对比
供应商到货金额满足率=同一供应商代码收货
金额/同一供应商代码订单商品总金额×100%
(18)SAP定价采购在SAP系统中维护的该商品的含税售价\
(19)异动后价格指该商品变价后的含税售价\
(20)异动后销售数量指该商品变价后,在此价格基础的销售数量\
1、负毛利毛利率小于0\
2、负库存库存数量小于0\
3、畅缺商品状态1、2、3,杂货DMS大于3、百货(不含家电)DMS大于1,且可销天数小于等于2天,称为畅缺商品。(即畅销商品缺货)
\
4、滞销商品状态为1/2/3/5/7,库存不等于0,DMS不等于0,商
品曾经销售过,但生鲜连续10天以上、杂货连续20天以
上、百货(不含家电)连续30天(各别U课需查询可销
天数清单)以上没有销售过的商品。
链接附表
16、订/收/退货类
四、异常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