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操作流程细则

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操作流程细则
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操作流程细则

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

操作流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规范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落实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举措,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

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及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主体

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市停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各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区停车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服务中心)实施,各区服务中心具体执行本细则。

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机关各相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保障工作。

三、各项流程具体细则

(一)收费员操作流程

1.车辆驶入

(1)在确定未影响正常收费的情况下,收费员协助车主指挥停车,以减少碰擦事故。

(2)车辆停稳后,告知该区域停车收费标准(15分钟免费、以多少时长为计费单位、每个计费单位价格多少等)、实行收费“一日一结”(收费员管理时间内收费)及有关优惠政策,提醒车主注意事项(关好门窗、车内不放置贵重物品等)。

(3)及时在POS机相应停放泊位编号内,录入车辆号牌信息(利用POS机拍照识别功能扫描号牌),在车头前方45度、车尾45度、车身正侧面各拍摄一张停放照片,并按POS机操作提示存储影像(要求车辆号牌、停车泊位号牌可识别,可见其它参照物)。

(4)打印计费小票,放置车辆前挡;若POS机提示有《杭州市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的,应与计费小票一并打印,并放置车辆前挡醒目位置,拍照确认;车主在场的,可将通知单交给车主。

2.车辆驶离

(1)按POS机所示消费信息,告知车主当次停车时长、产生金额,问询是否现金付费、刷卡付费或其他支付方式,若POS机无付费记录显示,收取足额费用,提供车主POS机打印的消费凭证与足额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2)若POS机显示该车辆有未付费记录的,提醒车主欠费信息,引导车主补缴。告知后,车主示意不补缴欠费、但支付当次停车费用的,按步骤一操作;若示意补缴全部或部分金额的,按POS机提示完成操作,提供车主相应POS机消费凭证与足额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3)对2辆以上车辆同时进入或驶离的,无法及时对驶离车辆进行结算(车主未能等待收费),应第一时间拍摄该泊位有关摄像(该

泊位侧面45度能涵盖前后车辆或其他参照物),并按未付费操作记录、存储、上传上述信息。

(4)在确定未影响正常收费情况下,收费员协助车主只会驶离,以减少喷擦事故。

3.日常巡视

收费管理时间内,做好收费工作点的日常巡检保全工作,对发现遗漏车辆按要求及时打印小票,并拍照,特别是做好《杭州市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的放置、拍照取证工作;对未付费车辆泊位,及时按照未付费车辆驶离取证要求,做好影像拍摄、记录、存储和上传等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催告流程

1.书面催缴。区服务中心将收费员已出具《杭州市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的车辆进行集中登记,经区监管中心审核后,发函催缴,载明15日的缴纳期限、缴费方式、申辩权利及无正当理由拒不付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如缴纳滞纳金、可能面临提起民事诉讼、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等)。书面函内容由市停车中心另行制订。

2.登报公告。经邮政部门确认,催缴函未能送达的,则由区服务中心整理,报区监管中心审核,必要时进行登报公告。

3.民事诉讼。书面发函(确认已送达)、登报公告无效的,由各区服务中心甄别、筛选,选择金额较大、笔数较多、证据齐全的典型案例,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流程

1.准备阶段。区服务中心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对典型案例(金额较大、影响恶劣、证据采取完整等)进行甄别、筛选,并配合律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庭审阶段。区服务中心按照法院立案要求缴纳诉讼费用,并根据庭审结果及车主是否上述情况,做好律师的沟通,积极配合各项庭审事项。

3.执行阶段。区服务中心凭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并提交申请执行材料。

政策法规处、市、区停车监管中心指导区停车服务中心做好民事诉讼工作。

(四)资金结算流程

1.区服务中心按照管理站、分部(或分中心)、区中心“三级分工、三级负责”原则,逐级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补缴费资金结算的梳理、核对、校核等工作。

2.管理站工作人员每日将管辖范围内收费工作点收费员现场收取、车主前往管理站补缴其它区的未收费资金,逐一与POS(或系统后台)明细进行梳理、核对、记账,并于当天下班前将资金、报表一并提交分部(或分中心)专人汇总、核对。其中,车主前往管理站补缴的,或已在网上补缴前往索要发票的,应视情提供道路停车专用发票。

3.分部(或分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各管理站专人提交的补缴资金明细、车主前往分部(分中心)补缴其它区未收费资金的核对,汇总

后最迟于次日下班前将资金、报表提交区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其中,车主前往分部(分中心)补缴的,或已在网上补缴前往索要发票的应视情提供道路停车专用发票。

4.区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对分部(或分中心)提交的、车主前往区服务中心以及通过市民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补缴其它区未收费资金明细进行梳理、记账、校核等工作。其中,车主前往服务中心补缴的,或已在网上补缴前往索要发票的,应视情提供道路停车专用发票。

5.各区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每半月对照系统后台统计数据,将已收缴的其它区未收费资金进行结算,并填写接收凭据。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来抓,统一思想,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按照各项流程开展未收费补缴工作。

(二)要加强收费管理服务培训,规范收费服务行为,严肃、合理、公正处置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公开,确保道路停车收费服务规范有序。

(三)要加强对工作推进可能存在问题的研判,建立健全法律事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等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良性实施。

附件:民事诉讼参考流程

民事诉讼参考流程

一、律师准备

律师根据案件情况起草法律文书、向区服务中心调取证据材料、前往公安局调取被告户籍资料等。

二、法院一审

(一)立案。

律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在7天内做出是否同意立案的决定。如同意立案,区服务中心凭立案受理通知书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庭在收到诉讼费后,将案件移送至业务庭,并确定承办法官。

(二)审判。

一是业务庭将起诉状副本和证据送达给被告,并给予被告15天的答辩期。在答辩期内,被告有权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法院经审查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的,被告还有权提起上述(管辖权审理时间不计入审限)。

二是一审独任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案件复杂需转为合议庭审理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在审理期间,如原、被告达成和解的,法院将根据调解内容出具调解书。

三是法院将通过开庭或邮寄的方式下达民事判决,案件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书之日15日可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上诉期届满无人上诉的,则一审判决生效。

三、法院二审阶段

(一)如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将一审案卷装订后移交二审法院,实践中移送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二)二审法院收到一审案卷后确定二审承办法官,并由二审法官确定开庭时间。

(三)二审审限为三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一般延长的情况比较少)。二审判决自二审法院送达之日起即生效。

四、执行阶段

(一)申请执行人(区服务中心)凭生效判决书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并递交申请执行材料。

(二)执行法官将根据申请人(区服务中心)提供的财产线索等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执行。执行期限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xin)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据其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联投半岛物业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员,所有停车场员工需按此流程进行要求. 1.3内容 本制度内容包括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员工作细则,月租卡办理,收费监管,突发事件管理,负责。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标准 2.1根据武汉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1。1、收费标准: a、临时停车 半小时内不收费,半小时以上到4小时内2元,超出4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算,最高24小时收费10元封顶; b、月卡收费 每月固定收费,办理月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地上66元/月,地下400元/月; c、年卡收费 每年固定收费,办理年卡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证,720元/年(此收费是年收费基础上0。85折计算。 2.2促销政策根据本项目整体经营以及销售活动需要,经项目评审后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3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员工以及租户员工停车管理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2.4根据联投半岛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租户停车办法报物业总经办审核后执行。 2.5项目垃圾车有收费员登记进出时间、车牌,免收停车费。 2.6军车、警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只减免1小时停车费,同时收费员应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7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抢救车辆等特种车进入停车场执行任务,收费员通知车场班长到场确认后方可免费,并在收费员记录本上填写进入事由、车牌号、停放时间签字确认。 2。8救护车、抢救车辆等特种车非执行任务进入停车场,正常收费。 2.9本项目员工个人车辆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免费卡;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至停车场时,可通过工作证给予免费停放。

关于《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方便市民出行,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停车环境,根据我镇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结合现阶段乐从社区居委会对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方法,制定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一、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方案 1、明确临时占道停车位管理的主体。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统筹实施,协调乐从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共同管理。并委托乐从社区居委会协调各居民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具体事项。 2、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划定。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责,根据乐从社区居委会各居民小组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临时停车需求的工作要求,协同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等负责人,经现场勘察,结合小区消防、治安工作要求,共同确定临时停车位划定方案,由城建办负责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在市政道路划定占道停车位。 3、临时占道停车费用的收取。 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参照我镇周边城区的收费水平,结合辖区内小区车位租赁收费情况,在广泛听取、征询居民意见后,制定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镇政府或乐从社区居委会向区物价部门申请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许可,并向税务部门办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发票

等手续。乐从社区居委会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收取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临时占道停车管理人员日常工资、办公经费、停车位标志标线维护等。通过经济管理达到调节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4、临时占道停车日常管理细则 (1)长期停放的车辆,车主每月初到乐从社区居委会办理停车卡,停车卡需注明车牌号码、临时停放时间、期限等,每车一卡。根据车主停车需要,可以在停车卡指定停放范围内任一停车位停放,停放时需将停车卡放置在车辆显著的位置。取消原来乐从社区居委会采用的固定停车位的租赁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充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避免占用他人车位的现象出现。(2)临时停放的车辆,由居委会根据划定停车位路段的数量和长度,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加大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率。 (3)交警部门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工作,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夜间停车收费开展工作。重点加强白天停车的规范管理,规范车主文明停车行为,逐步改进随意停放车辆的不良习惯,逐渐规范夜间停车的行为。 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为规范我辖区范围内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我镇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由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协同我社区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广场、市政道路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进行管理,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维持正常的停车管理服务运作,

道路停车收费服务工作手册

精心整理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服务工作手册 收费服务规范 举止行为规范:统一着装、佩证章上岗,遵守工作纪律,尊重车主,尊重同行,注意卫生,不乱丢垃圾、烟蒂,不随地吐痰。 收费监管,及时处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令行禁止:工作时间禁止饮酒、睡觉、下棋、打扑克,不准进店与他人聊天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爱护设施:爱护停车场(点)内各类设施、设备(POS机、电板、充电器等)。

文明用语 收费人员恰到好处的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可表现自身的亲切、友好、和善和善意,让车主尊重自己,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收费人员日常礼貌用语: 1.先生(女士),您好! 2. 3. 4. 5. 6. 7. 8. 9. 12.请把包月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正面朝上,以便查验! 禁语示范 1.招呼用语时,不能说:那个什么人,或者“喂”; 2.答询用语时,不能说:不知道或不关我的事;

3.介绍用语时,不能说:自己看,自己去找; 4.他人批评时,不能说:有意见找领导去,或你去投诉好了; 5.停车繁忙时,不能说:急什么或你慢慢等吧; 6.与人交谈时,不能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或动作; 7. 1. ( 事故。 ( (机拍 照片,并按POS机操作提示存储影像(要求车辆号牌、停车泊位号牌可识别,可见其它参照物)。 (4)打印计费小票,放置车辆前挡;若POS机提示有《杭州市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的,应与计费小票一并打印,并放置车辆前挡醒目位置,拍照确认;车主在场的,可将通知单交给车主。

2.车辆驶离 (1)按POS机所示消费信息,告知车主当次停车时长、产生金额,问询是否现金付费、刷卡付费或其他支付方式,若POS机无付费记录显示,收取足额费用,提供车主POS机打印的消费凭证与足额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 ( ( 故。 3. 照取证工作;对未付费车辆泊位,及时按照未付费车辆驶离取证要求,做好影像拍摄、记录、存储和上传等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上下班 (一)收费员上班时,提前15分钟到岗,办理好票款移交手续,对发现遗漏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行为规范 1、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 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放工装的, 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导通知为 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 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走指定路

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及时致歉。 10、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68、2-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 68、3-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 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

道路停车收费考核实施细则

***市区道路停车收费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提升停车收费服务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道路停车收费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区、**区、**区、**区、**区和**风景名胜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主体 考核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市停车中心)负责具体负责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服务有责投诉率低于0.5(20分) 服务有责投诉率=月收费管理时间内服务投诉/月总的业务笔数。 (二)管理时间内未收费率低于1%(10分) 管理时间内未收费率=月管理时间内未收费笔数/月总业务笔数。 管理时间内未收费笔数指:当日通过POS机操作产生的全部未收费记录剔除因下班签退操作产生的未收费记录后的业务数。 (三)签退时未收费操作照片合格率不低于90%(10分) 签退时未收费操作照片合格率=月签退时未收费操作照片审核通过笔数/月签退时总未收费笔数。 (四)停车场(库)规范管理(15分)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城管

委(2013)3号、**建设(2012)245号)要求,及时办理移交接管,并按规定报备市停车中心。 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库)应制定服务规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管理服务规范,保证出现断电、失火等突发状况有应对措施。同时,市停车中心每月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运营管理进行检查。 (五)现场检查(15分) 要求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举止行为。市停车中心每月抽取各区10%的停车收费点进行明察暗访,对系统平台未收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同时按“四结合”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市、区联合检查。 (六)据付费认定零差错(5分) 按照《***市道路停车据付费认定处置操作程序》(杭城管(2009)313号)执行,并做好图像、影音等资料的采集取证,做到据付费认定零差错。 (七)“三统一”管理严格执行(10分) 各区按规定统一收费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收支管理,即: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辖区道路公共泊位停车收费工作、统一管理辖区内道路停车收费人员、统一收支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八)停车设施完好(10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市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设施的管理。泊位设置与取消须严格按照《***

RFID停车场收费系统操作流程

RFID停车场收费系统操作流程 入口设备及流程 临时车进入停车场时,设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检测车到,入口处的发卡机面板显示屏则灯光提示司机按键取卡。司机按键,发卡机内发卡器即发送一张IC卡,经输卡机芯传送至出卡口,并完成读卡过程。同时启动入口摄像机,摄录一幅该车辆图像,并依据相应卡号,存入出口收费处的计算机图像数据库中。司机取卡后,电动栏杆起栏放行车辆,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 月租卡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设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检测车到,司机把月租卡在入口票箱面板感应区10公分距离内掠过,票箱内IC卡读写器读取该卡的特征和有关信息,判断其有效性;若有效,启动入口摄像机,摄录一幅该车辆图像,并依据相应卡号,存入出口收费处的计算机数据库中。电动栏杆起栏放行车辆,车辆通过车辆检测线圈后自动放下栏杆;若无效,则灯光报警,不允入场。 出口设备及流程 出口部分主要由出口读卡机、电动栏杆、收费显示屏,车辆检测设备、对讲机、彩色摄像机组成。 临时车驶出停车场时,在出口处,司机将停车场IC卡交给收费员,出口处电脑根据IC卡纪录信息自动调出入口图像,进行人工对比,并自动计算出应交费用,并通过收费显示屏显示,提示司机交费。收费员收费及图像对比确认无误后,按确认键,电动栏杆升起。车辆通过埋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后,电动栏杆自动落下,同时收费电脑将该车信息记录到交费数据库内。 月租卡车辆驶出停车场时,设在车道下的车辆检测线圈检测车到,司机把月租卡在出口票箱面板感应区10公分距离内掠过,票箱内IC卡读卡器读取该卡的特征和有关IC卡信息,判别其有效性;同时收费处计算机自动调出入口图像进行人工对比。收费员确认无误并且月租卡有效,电动栏杆起栏放行车辆,车辆感应器检测车辆通过后,栏杆自动落下;若无效,则报警,不允放行。 管理中心 收费控制处设备由收费控制电脑、UPS,报表打印机、操作台、入口手动按钮、出口手动按钮、语音提示系统、语音对讲系统组成。

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区围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并实施收费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停车场(点),以及经公安、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共同批准设立的道路停车场(点),对各种车辆提供有序停放、管理和保障车辆安全所收取的费用。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设立的配套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如码头、车站、公共服务机构、旅游景点、交通事故和交通车辆专用停车场及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可在本规定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但不得上浮。 第四条停车服务收费按下列原则制定。 (一)实行等级收费,调节停车供需矛盾; (二)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的差别定价政策,合理配置资源; (三)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和供求关系; (四)兼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第五条市区停车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 3 个等级(见附件一:区域划分示意图)。 一级:南至运河路,西至电力路,东至梦溪路,北至长江路、东吴路区域,新行政中心(待建成);

二级:一级区域以外,南至南徐大道,西至朱方路、北路,东至小米山路、京岘山路、京口路、学府路,北至长江路、东吴路; 三级:上述一、二级区域以外的市区区域。 第六条市区停车服务收费按不同车辆类型(见附件二:机动车车型分类),经市物价局批准后,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见附件三: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对无人值守的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一)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应当安装合格的计时收费管理系统(或计时收费工具)。 (1)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2)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 (3)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2)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计次收费。 (1)按照白天和晚间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费; (2)白天和晚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上午8:00至下午20:00,其它时间为晚间时段; (3)对横跨两个时段,其中一个时段停放时间不足2小时的,按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 第七条公共客运站点(含火车站、汽车站、客渡码头等)、旅游景点的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见附件四:市市区公共客运站点、旅游景点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住宅小区为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和设立外来临时停车泊位的,分别实行包月收费方式和计时收费方式收取停车服务费(见附件五: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附件六:市市区住宅小区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第九条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实行计次收费方式收取停车服务费(见附件七:市市区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操作流程细则

关于杭州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 操作流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区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规范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落实道路停车未收费补缴费举措,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 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及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主体 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市停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各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以下简称区停车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服务中心)实施,各区服务中心具体执行本细则。 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机关各相关处室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保障工作。 三、各项流程具体细则 (一)收费员操作流程 1.车辆驶入 (1)在确定未影响正常收费的情况下,收费员协助车主指挥停车,以减少碰擦事故。

(2)车辆停稳后,告知该区域停车收费标准(15分钟免费、以多少时长为计费单位、每个计费单位价格多少等)、实行收费“一日一结”(收费员管理时间内收费)及有关优惠政策,提醒车主注意事项(关好门窗、车内不放置贵重物品等)。 (3)及时在POS机相应停放泊位编号内,录入车辆号牌信息(利用POS机拍照识别功能扫描号牌),在车头前方45度、车尾45度、车身正侧面各拍摄一张停放照片,并按POS机操作提示存储影像(要求车辆号牌、停车泊位号牌可识别,可见其它参照物)。 (4)打印计费小票,放置车辆前挡;若POS机提示有《杭州市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的,应与计费小票一并打印,并放置车辆前挡醒目位置,拍照确认;车主在场的,可将通知单交给车主。 2.车辆驶离 (1)按POS机所示消费信息,告知车主当次停车时长、产生金额,问询是否现金付费、刷卡付费或其他支付方式,若POS机无付费记录显示,收取足额费用,提供车主POS机打印的消费凭证与足额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2)若POS机显示该车辆有未付费记录的,提醒车主欠费信息,引导车主补缴。告知后,车主示意不补缴欠费、但支付当次停车费用的,按步骤一操作;若示意补缴全部或部分金额的,按POS机提示完成操作,提供车主相应POS机消费凭证与足额道路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3)对2辆以上车辆同时进入或驶离的,无法及时对驶离车辆进行结算(车主未能等待收费),应第一时间拍摄该泊位有关摄像(该

城区道路停车管理方案

城区道路停车管理方案 一、停车现状: 随着城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行路难、停车难”的情况日益严重,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设施的安全和市民的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群众对解决停车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依据: 为规范城区道路的停车的秩序,实现长效管理,缓解日益严重的停车矛盾,区城管局会同区交巡警大队在前期对道路停车状况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苏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苏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泊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在吴中城区部分道路范围内增设停车泊位,并逐步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三、具体方案: (一)加强宣传,赢得社会支持。 依托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平台,通过悬挂横幅、标牌、发放资料等措施,有计划的进行宣传。引导市民自觉合法停车、规范停车;积极配合停车位划设工作;支持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的实行。让他们认识到停车服务的改革符合全区市民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争取领导重视,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召开人大、政协座

谈会,征求意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争取支持。(二)、挖掘潜力,合理增设停车泊位。(附表、附图)理由:1、停车供需矛盾客观上要求增设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地,特别是新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需求增长很快,路边停车较多,经常造成道路阻塞。这一情况急待改变。2、宝带路改造完成,东吴北路中远大厦、新苏国际相继完工并投入使用,有条件重划、增设一批停车位。3、原先已划设停车位的道路和区域,还可增加部分停车位。 方案:1、交警部门已对东苑路(吴中东路至苏苑街)、公园巷、苏苑街一弄、湄长路实行单向行驶。在此基础上拟在上述四条道路的一侧增设50个机动车位。对水香街、龙西路、月浜街、东苑路(吴中东路至宝带东路)、县前街统一规划停车位。2、区城管局拟在东吴北路、宝带路、吴中路符合条件的人行道上增设241个机动车位。同时对已划的停车位,车位线模糊的进行更新。对车辆停放量大,且停放集中的人行道(如银行、超市、电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前),停车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设置、统一管理。3、对规划道路红线或现状道路边线与建(构)筑物外缘之间的公共开放式场地拟依法申请改造建停车场以增加停车位。如宝带西路282号、284号前;迎春路宝带一村西侧,太湖西路海事处前的空地。4、拟在城区各主次干道重新划设和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和在重点路口增建一批自行车停车架。另外根据城区人力客三轮停放现状,划设8个人力客三轮停车点。(三)、统筹兼顾,逐步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理由:1、城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成必然趋势。2、苏州市区已实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多年,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ICS 03.220.20 R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850—2009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 2009-10-26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翔、毕衍蒙、莫新静。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 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停车场系统收费软件使用说明

停车场收费软件 使 用 说 明

第一章概述 系统特点 本系统采用最新编程技术,界面友好,方便易用。 ●功能齐全,使用方便 管理员权限登录后,可以自由组合收费软件功能提供给值班员使用,灵活性强。 ●自动适应不同屏幕分辨率 支持1024×760等屏幕分辨率。分辨率高表示图像精度高,显示内容多。 ●支持脱机使用 支持临时卡脱机收费,联网后收费记录自动上传。 ●WINDOWS 认正规格编程 应用程序在WINDOWS环境中具有一致的界面和行为。只要用户使用过其他应用程序,他就会发现这个应用程序也是容易学会的。 第二章收费软件配置 注意:需要使用管理员账号登陆。普通值班员是不能对收费软件进行配置的。配置本机不会对其他收费软件照成影响。 管理员初始帐户admin 密码123456 2.1基本设置 恢复出场设置:点击[恢复默认设置]按钮后,收费软件设置将恢复默认设置. 应用程序模式: 目前版本仅支持TCP/IP模式。 显示内卡卡号:此模式下,显示在收费软件信息中的卡号为车卡的内码卡号,一般来说,内卡卡号较长,不易记忆。 显示印刷编号:此模式下,显示的卡号为车卡上印刷的编号,前提是在发行车卡的时候,需要将编号一起录入。 收费模式: 出口收费模式:此模式下,临时卡出场收费是在出口完成的,此时收费软件刷卡计费后,此临时卡就算出场,收费后临时卡就直接交由值班员。一般的停车场都是这种模式。 中央收费模式:此模式一般应用在出口没有值班员值守的情况下,临时卡在中央值班室缴费后,此临时卡会返回给车主,车主带着卡到出口,将临时卡插入收卡机中,即可开闸。 岗亭收费立即保存数据:此模式主要用于控制值班员的收费流程。选择此模式后,一旦读卡器读到一张入场的临时卡,并且按照默认车型计算出费用后,不管值班员是否确认放行,费用直接累加。(注意:此模式下无法选车型,所有临时卡都按照默认车型计费)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标准[详]

城市道路路停车泊位设置规(GA/T 850-2009)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停车泊位设置 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落实公交优先、公共利益优先,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引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优化出行方式,保 护古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 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 雨花台区范围内停车收费行为。 第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公安部门负责停车区域划分,道路(含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审批和公布;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部门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住建、规划、工商、财政、税务、旅游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收费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 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 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差别价格 政策。 第五条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 场调节价。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公共停车场、对外经营的内部专用停车场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 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住宅区域除外)等其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 第六条停车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实行差别定价;区域划分由市公 安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进行动 态调整。 第七条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夜间时段为20:00至次日8:00。 (一)计时收费 收费计时单位白天时段为15分钟,夜间时段为1小时,不足一个收费计时单位的按一个收费计时单位收费。核心区域停车收费按实际停车时间收费,上不封顶,其他区域按以下规定执行。 (1)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停车时间收费; (2)夜间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停车时间收费; (3)停车时间横跨多个时段,按照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二)计次收费 (1)停车时间在一个时段内,按照该时段标准收费;

停车场收费员收费制度及流程

停车场收费员收费制度及收费流程 一、上岗流程及要求 ◆上岗时间;全天24小时岗位(早班8:00-20:00,晚班20:00-8:00)) ◆接到前一班次人员填写的停车场收费处交接记录单,查看相关的设备及物品情况,还有了解前一班次的注意事项,核对留存发票。 二、收费流程及要求 在岗的收费员按照收费流程收费,流程要求如下: (一)有天津中心唐拉雅秀酒店住店客人免费停车券的客人: 1.扫进场小票 2.客人提供免费券,查看停车券有效期限及盖章,在有效期内做全部金额减 免操作,并在免费券正面记车牌号 3.回车,打印清单 4.栏杆打开,把进场小票和免费券(编号放置外侧)及清单订在一起。(二)有天津中心唐拉雅秀酒店住店客人五折停车券的客人: 1.扫进场小票 2.客人提供五折停车券,查看停车券小票有效期限及盖章,在有效期内根据 小票做减半金额的操作,并在五折停车券正面写车牌号。 3.停车费用超出部分交现金,收到现金后再回车,栏杆打开,回车打印清单, 找零并撕交现金部分发票。 4.栏杆打开,把进场小票和五折券(编号放置外侧)及清单订在一起。(三)有天津中心唐拉雅秀酒店2小时停车券的客人: 1. 扫进场小票 2.客人提供免2小时停车券,查看停车券有效期限及盖章,数张数,在有效 期内根据小票做相应减免金额的操作,并在停车券正面写车牌号,

3.如进场小票金额超出客人所给停车券金额,超出部分交现金,收到现金后 再回车,栏杆打开,回车打印清单,找零并撕交现金部分发票。 4.把进场小票和2小时停车券(编号放置外侧)及清单订在一起。 (四)天津中心唐拉雅秀酒店供应商:(供应商车内有绿色供应商卡片的) 1.扫进场小票,如为酒店供应商,请供应商出示绿色供应商卡片。根据此做 减免1小时操作,再回车,栏杆打开,按DELETE不打印清单。 2.在进场小票正面右下角上注明“供”字,在反面记车牌号 3.如超过一小时的,做减免1小时操作并超出部分交现金并把收到现金写在 小票正面右下方,不打印清单,找零并撕发票。 (五)CBRE部门出入证:(此证为一次性使用,上面有有效日期,车牌号) 1.扫进场小票 2.客人交给天津中心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的出入证,核对车牌号,收到出入证 做减免全部停车费操作。 3.把减免的金额写在小票正面右下角,再回车,按DELETE不打印清单, 把出入证与小票订在一起已备日后核对。 (六)CBRE晚垃圾车是固定车辆 1.扫进场小票,核实车牌号。 2.在进场小票的正面“速宾”的下面空白处写“垃圾”字,在小票反面写 上车牌号,做全部减免操作,把减免的金额写在小票正面右下角,再回车,按DELETE不打印清单。 (七)临停客人 1.扫进场小票,把金额写在进场小票正面右下角。 2.回车,收款找零并同时撕发票给客人。

城市占道停车收费的合法性研究 0427

三亚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学院: 专业(方向): 年级、班级: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年月日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除特别加以标注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的研究成果。本论文如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及相关资料若有不实之处,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本人的毕业论文中所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三亚学院所有。本人保证:发表或使用与本论文相关的成果时署名单位仍然为三亚学院,无论何时何地,未经学院许可,决不转移或扩散与之相关的任何技术或成果。学院有权保留本人所提交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或借阅;学院可以公布本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手段复制保存本论文。 加密学位论文解密之前后,以上声明同样适用。 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城市占道停车收费的合法性探析 摘要 基于当前城市汽车数量急剧增加,而停车唱供应不足的情况,我国采取了占道停车收费的措施,在缓解城市停车压力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当前在在管理道路停车收费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使得当前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存在一定的混乱情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道路的拥堵,使得不少群众对占道停车收费的合法性存在质疑和非议。本文首先对城市道路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并对城市占道停车进行相关法律分析,最终解释城市占道停车收费合法的相关原因,希望可以消除对城市占道停车收费合法性存在的质疑。 关键字:城市道路;占道停车;收费;合法性

On legitimacy of city parking fees Abstract The sharp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cars on the city, and stop singing in short supply situation, our country has taken measures to curb parking, in relief city parking pressure has played a certain role. However, China's current system in the management of road parking area is still not perfect, the current chaos in a certain road parking fee management, at the same time also increased road congestion in a certain extent, the legitimacy of a lot of people on the road toll is questioned and criticized. Firstly, the legal attribute of the city road is analyzed, and the city parking related legal analysis, the final interpretation of city road toll reasons related to legal, the hope can eliminate the city parking fees questioned the legitimacy. Keywords: City Road ;parking; fees;legitimacy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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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 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rate of parking sp 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 4.1.3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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