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转出学校同意,则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5.转入学校调取档案

转入学校点击【跨省转学调档】,如图:

转入学校选中四方核办已完成的学生,点击“调档”按钮,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

6.跨省转学查询

各级都可以在【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查询】中,查询管辖范围内学生的跨省转学情况,以转入学校为例,如图:

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即可以查看学生的转学进展情况。

陕西跨省转学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 1 跨省转学主要流程说明 1.1 转入省 步骤一: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首先由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在异动管理->转学(转入)->省外转入新增异动),申请时需要在系统中填写姓名、个人标识码、身份证号,等几个必填项,并上传证明材料。(转出学校标识码、转出学校名称、转出年级代码、转出年级名称、转出班级名称不需要转入学校填写,在跨省转学请求达到转出省后,由转出省系统根据学生个人标识码查询得到的信息更新至跨省转学信息表中)。保存后提交申请,由上级教育局审核。 步骤二:转入学校上级教育局审核 这里跟其他异动操作一样,转学(转入)提交的异动记录,在教育局端异动审核中操作,审核通过后,这条数据就会在‘省外转学管理’模块‘省外转入’tab页下显示,此时状态是‘等待转出确认’,审核不通过则不显示。 步骤三: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 当记录状态是‘等待调档’状态时(即转出省审核通过),可发起调档申请。 步骤四:学生电子档案接收 发起调档申请的记录,当全国处理完后,状态变成‘调档完毕’后,可进行接收档案操作。接收的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表、家庭成员信息、学生历史信息、学生异动信息、学生毕业信息、学生奖励信息、学生惩处信息。接收完成后,整个跨省转学流程结束。 1.2 转出省 步骤一:转出学校发起审核流程

当转入学校发起并审核通过后的记录,全国校验并同步到陕西省后,会在‘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下,此时转出学校可发起转出异动(在异动管理->转学(转出)->省外转出新增异动),或者直接【退回修改】(‘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 步骤二:转出学校上级教育局审核 这里跟其他异动操作一样,转学(转出)提交的异动记录,在教育局端异动审核中操作。审核通过后,在‘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下该条记录状态为‘等待调档’。如果审核不通过,则该条跨省转学记录流程结束,需要转入学校重新发起申请。 步骤三:学生电子档案调档 当全国处理完转入学校调档申请后,此时状态变成‘调档完毕’,可进行【调档】操作。调档后学生以及家长变成离校状态。 1.3 特殊情况处理 情况一:全国系统对转入申请的校验 转入学校发起的申请,在到达转出省之前,全国系统会做相关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则会将转入申请退回,该记录变成‘退回修改’状态,转入可以进行重新修改申请。校验通过则进入转出省。陕西省对这条转学申请也会做校验,如果该学生在本地学籍库中未匹配到个人标识码或身份证件号,则也会将转入申请退回,状态自动变成‘退回修改’。情况二:撤消申请 全国系统规定,若因故需要撤消跨省转学申请,在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到转入学校在发起调档申请之前,均可发起撤销申请。一旦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将无法撤销。跨省转学状态为申请撤销(QX90)的学生,是不能发起新的跨省转学申请流程的。同时转出省也要对申请撤销的记录做出响应【同意撤销】(‘省外转出管理’模块‘省外转出’tab页)。 2 跨省转学业务流程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关于跨省转学处理的几个说明

关于跨省转学处理的几个说明: 一、有正式全国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只要学籍正常,都可以发起业务,已经获得正式全国学籍号的,原先以临时学籍号发起的在办业务失效,需要重新办理。 二、关于信息对接查询和修改 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通过:系统管理——信息维护——学校对接情况查询(学生对接情况查询),查看对接状态,对长期未对接的学籍信息勾选后,点击“操作所选”,手工上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学籍管理——在校生管理——学生信息修改(一般或重要均可以),点“保存”,系统会自动上报。 校验通过学生,只要通过学籍管理——在校生管理——全国系统学生管理,查询到全国学籍号后(最先在这里查询到全国学籍号),即使平台查询不到全国学籍号,也可以办理跨省业务了。 三、关于跨省业务的查询和处理: 跨省转学:在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查询全国系统跨省转学情况查看转学进展情况。系统默认查询范围为“已确定学校的学生”,如果没有查到,选择“未确定学校的学生”;二者范围内均未查询到,说明未收到对方提起的转学业务,请家长联系对方省学校落实情况。如果是跨省转入提交的信息

不正确,通过学籍管理——学籍异动——查询跨省转学情况—修改学生信息,保存后系统自动对接。 跨省就学:目前系统已经关闭提交申请功能。已经发起为完成的跨省招生学生,通过学籍管理——新生管理——查询全国系统跨省招生情况,查看对接状态,信息有误的通过“跨省招生管理”修改信息。 对于信息有误,需要修改后办理转学的学生信息,学生信息修改后一定要等信息上报后才可以办理转学等学籍异动业务(跨省或省内业务均要遵循此规则)。 一、关于跨省问题学籍处理 对于学籍重复,标记为问题学籍的信息,需要学籍双方走问题学籍处理流程,问题学籍处理有删除和佐证,两种处理方式,删除就是直接删除学籍,并上报,佐证就是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学籍正确申请保留,双胞处理结果报道共同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完毕后学籍正常。对我省无全国学籍号的学生,系统以按照教育部下发名单按照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处理完毕,我省已不必再做其他处理了,只需对方按照对方要求走完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即可。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学校接收证明范文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学校接收证明范文学生转学接收证明学生转学接收证明样本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接收证明 学校: 您校学生,性别,现年岁,系贵校年级学 生,现因,申请转入我校继续学习,经研 究同意转入,特此证明,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去找你们单位人事部和你面试或者现在你公司里熟悉的人把你的情况说一下他就明白 所谓接受证明格式:接受证明某某,你的名字是某某大学大三什么专业学生将会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期间为我公司什么部门什么职位的实习生 人事部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你可以问你学校这模板行不,问你学校接受证明里包含信息会有哪些 学校开证明 证明 ***(学校名字):

兹有学生***, ___号码:*******************,于***年**月至***年**月在我校学习。特此证明。 **年**月**日 ***************学校 (学校名字,并盖章) 学生流出证明书上要写明学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以及流出原因。 参考模版如下: 学生流出证明如何办理: 中小学生的流入、流出证明均在新入学及户口所在学学校教务处办理,共分两步: 第一步:在新入学的学校教务处开一份接收证明,上面有接收学校的印章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印章。

第二步:拿着这个去户口所在地的学校教导处开流出证明。上面有流出学校的印章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印章。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证明 学校:出生年月年龄年级学生,学籍号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经研究同意转入,请贵校办理转学手续,并随转该生学籍档案。户口所在地转出学校接收原因编入年级班主任 (学校公章) 接收时间领导签字 存根与转学证一起属学籍异动证明,按学年度归档。 请按照以下过程进行转学手续的办理: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跨省转学手续及操作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跨省转学操作简要步骤

跨省转学操作简要步骤 1、请学校管理员为操作学籍异动的教师账号赋权限 将红色标准部分的前面的勾打上,并保存 2、外省转入操作 跨省转学总体流程简要说明: 转入省份学校发起申请-------主管教育局审核--------提交全国中间库(系统)-------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育局同意 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进入全国库调档(系统)——转入学校接收档案。(各校注意,在调档结束后记得要接受档案)。 具体操作步骤,学校进入“学籍管理”界面在点击“日常管理”下的“异动管理”选择转学(转入)——省外转入

点击“下一步”按钮 填写相应信息,注意个人标识码属于外省的学生异动全国唯一标识码需要家长提供,格式为“L”“G”等打头,如果填写错误将无法进入全国库进行交换 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信息

包括来源地区、来源学校,以及上传附件(户口本或打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提交并打印转学证明表后上报教育局审核。 按转学流程由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育局同意 转入学校发起调档申请-------进入全国库调档(系统)——转入学校接收档案。(各校注意,在调档结束后要记得接受档案)。 学校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省外转学管理”模块下的“省外转入”teb页下查看相应学生转学流程及相应信息(仅学校端可见),并按照进度进行操作。

3、跨省转出操作流程 转入学校进入学籍系统在“日常管理”----“省外转学管理”-------“省外转出”teb页下可以看到外省发起的转出学生明细 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看该学生详情。 如果转出学校同意该学生转出则进行以下操作 在”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异动管理”菜单下点击 点击“下一步”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某”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某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某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学籍系统跨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doc

学籍系统跨省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一、业务流程 (一)原自建系统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图1 图2

(二)教育部要求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2、跨省转出 图3 图4

二、调整后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出 跨省转出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先从教育部下行外省已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然后由学校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核,最后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批(跨省数据交换由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完成,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转往省外”,系统将显示如下图5: 图5 学校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的学生后,点击上方的【同意转出】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登记操作,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审批。 2、教育局用户

教育局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教育局学籍变更审批”,系统将显示如下图6: 图6 该审批操作与学籍变更审批的其它操作相同,教育局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审批的学生后,点击右上方的【同意】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审批操作。如果市教育局设置了地市教育局审批,那么,所属市教育局在这个界面上进行审批操作。 全部审批流程操作完成之后,系统将自动将审批内容及学生基本信息通过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以增量同步的方式对接到教育部(该转往省外的学生转学成功)。 (二)省外转入 省外转入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由转入学校申请省外转入登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审批结果由系统自动将转入申请通过教育部的数据交换平台进入外省学

籍系统进行审批;当转出省完成学生转出审批后再通过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将结果数据同步到我省系统;转入学校可使用档案迁移的流程将省外学生转入到所在学校(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1)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省外转入”,系统将显示如下图7: 图7 学校用户点击【增加】按钮,将对应打*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省外转入登记,接下来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 备注:“对方学校”,“来源省县”这两个内容如果学校不清楚该如何填写的话,可以参照界面的右下角“教育部学校码表”进行查询。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接收证明 学校: 您校学生,性别,现年岁,系贵校年级学 生,现因,申请转入我校继续学习,经研 究同意转入,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月日 一、小学转学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小学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小学走读有困难者。邻近学校不相互转学。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跨省转学除外);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学生要求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原在读小学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 民办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如确属特殊原因,则由学生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同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小学接收转学生一律不得进行编级考试、入学考试、变更转学生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转学的,转入小学应待其休学期满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准其复学。 二、初中转学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初中之间转学:学生户籍及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初中,且路途较远,到原初中读书确有困难者。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经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正常转学生、借读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也不得额外收费。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或居住地变更证件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附表一)(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居住地变更证件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附表二),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的证件原件,当户籍与居住地证件不一致时,以居住地证件为准。 初一新生一般不准在市内转学。学区相邻的两个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 民办学校学生转学: 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最新资料推荐------------------------------------------------------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一、跨省转学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我省自建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与转出学校核对,并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6.转入学校在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7.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8.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1.转入学校操作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入】,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选择学生来源地区,输入来源学校、年级、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学籍号或身份证号,选择转入学校、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输入变动日期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 1 / 3

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入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 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出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转学流程终止。 4.转入学校调取档案转入学校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学处理】,如图:

[高中转学流程2021规定]2021最新的转学接收证明格式范本(Word可编辑版)

[高中转学流程2021规定]2021最新的转学 接收证明格式范本 (最新版)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 转学要成功就离不开接收证明,关于接收证明要怎么办理呢?下面就是烟花美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转学接收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转学接收证明介绍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等,高中学生还须提供高中录取材料。 外省市高中学生转入本区高中的,转学联系单上需加盖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以及学校资质证明。 外省市高中学校的资质证明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其中省级重点高中由所在地省教育厅出具,市级重点高中由所在地市教育局出具。 第一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1类的两种学生,由学

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校区对应学校原则上应无条件接受此类学生转学。 第二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2类的三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按该种对象的条件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联系单,接收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验证原件后开出转学回条,再由学生或家长凭转学联系单、转学回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如校区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涉及的学校应服从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安排。 第三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3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严格控制。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再到转入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然后凭转学联系单和转学申请表到基础教育科审核。经基础教育科批准的,由考试中心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第四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县转学的学生,转入本区中小学的,均按上述第一、二、三款操作。从本区中小学转出的,先由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一、省内转学流程 (1).转入学校输入学生的学籍辅号码和身份证号在学籍库中搜索该学生,然后对该学生的学籍提交转入申请,在线填写转入申请表时需要输入该学生新的户籍地址,和新家庭常住地址,选择转学原因,转学时间,输入转学理由,为该学生新编学籍辅号码并选择学生转入后就读的班级。 (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 (4).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学生学籍状态在转出学校为“转出”,在转入学校为“转入”。 说明:省内转学流程必须由转入学校方首先提交转入申请;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流失的学生启动转学流程;如果该学生之前被汇报流失,则在转学流程结束后流失状态结束。 二、跨省转入\转出操作流程 江苏省学籍系统与全国学籍系统对接后,跨省转入\转出流程操作如下: (一)跨省转入的异动流程: 1. 转入学校在线提交跨省转入申请(学校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目前全国学籍号规则:字母L+18位数字,共19位;贵州省的学籍号是L、G 或J 开头+18位数字,也是19位);

2.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区县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籍系统中操作); 3. 江苏省学籍系统将转入申请数据发送到教育部(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江苏省学籍系统定期操作一次,不是实时将转入申请发送给教育部),由教育部把转入申请转发给转出省份的学校; 4. 转出学校审核(转出省份学校管理员操作); 5.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转出省份学校主管部门操作); 6. 教育部将转出省份审批的信息转发给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7.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调档申请(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8. 学生电子档案从转出省转到转入省(全国系统自动操作); 9. 转入省接收学生电子档案(江苏省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二)跨省转出的异动流程: 1. 转入学校发启申请(转入省份操作); 2. 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3. 由教育部把转学申请转发给江苏省(全国学籍系统自动操作); 4. 转出学校审核(江苏省学校管理员登录江苏省学籍系统操作); 5. 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部门登录江苏省学

跨省转学办理办法

附件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一)转出学校提交学生转学申请。 (二)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领导依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三)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入学校按照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五)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领导进行审核。 (六)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七)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一)转出学校操作 1.转出学校发起申请 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在校生管理->学籍异动信息管理->转出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1:

- 2 - 图1 在页面中选择转入学校,填写转学原因和转学说明,点击< 添加学生>按钮,查询到转学的学生信息,并且增加到申请单中,点击新增页面<保存>按钮即可保存申请单。 2.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提交转出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在校生管理->学籍异动信息管理->转出审核】,在右侧页面中,点击<查询>按钮,如图2: 图2

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页面,审核结果中选择<通过>,即申请提交给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如果选择<不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申请单驳回到发起人。 (二)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主管领导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在校生管理->学籍异动信息管理->转出审核】,在右侧页面中,依次点击<查询><学校名称>按钮,查看该校转学学生信息,点击学生姓名,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3: 图3 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页面,审核结果中选择<通过>,即申请提交给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所有上级主管部门依次审核通过后,申请单发给转入学校;如果选择<不通过>,填写 审核意见,申请单驳回到发起人。 - 3 -

学籍系统转学校操作流程

全国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流程 各学校:现在将全国系统转学流程发给你们,请按操作做好学生网上转学工作。 省内转学流程: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具体操作如下(以县内转学为例):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如有学生信息,按下面步骤继续操作,如无学生信息,请咨询教育股或询问学生本人来处某学校,有无采集过信息。) ——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异动日期”,点击“保存”。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

然后保存。 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籍异动审请”——“审请”——“输入转出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异动类别”——选择“其它离校”——“转出本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国网跨省转学流程

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3]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已经在各省份部署完毕,学生信息入库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除对接省份外已实现全国联网,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后,教育部即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在此之前为全国学籍系统联网试运行期,全国学籍系统已为未获得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分配了临时学籍号。使用正式或临时学籍号均可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跨省转学是学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籍系统的核心功能,目前全国学籍系统已经能够满足该项业务需求。从2014年1月10日起,直接使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省份应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学籍系统中开始办理跨省转学工作。具体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见附件)进行。省内转学也应照此办理。 二、使用自建系统和全国学籍系统对接的省份,要尽快完成跨省转学功能的对接,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公开向社会作出说明并明确承诺的时间。 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转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第十四条规定“学生转学或者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2014年3月4日)本办法按省厅要求从即日起执行 第一步:.原就读学校打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告知家长填写基本信息、学校盖章。(附件8,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不用填写)第二步:家长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携带户口原件、房证原件或务工子女证件(打工单位证明、暂住证、外地市户口)到转出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盖章。 第三步:家长将加盖原就读学校和主管区教育局公章的《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向接收学校出具《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步:家长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局和转出学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留存一份,给家长开据《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告知家长持本单到

转出学校调转学籍档案。 第五步:家长持《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到转出学校调转学生学籍档案。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六步: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学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说明: 1、《转学申请表》在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教育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2、转出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指导家长填写。留存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原始电子学籍采集信息单和转出学生相关纸质档案复印件备查。 3、转入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将申请表、佐证材料保存并拍照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 附表:

简单整理转学流程(详细转学流程一定要认真看文件原件)

简单整理转学流程(详细转学流程一定要认真看文件原件)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46:30 省内转学流程(详细见文件):一:学生法定监护人到转出学校填《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4个公章,一式四份)。二: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转入教育局---转入学校”盖章。三:学生法定监护人到转入教育局盖《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章的同时,转入教育局向接入学校出具《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给学生法定监护人。四:学生法定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交到转入学校。五:转入学校网上操作转学(加佐证,佐证包括《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户口以及其它)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47:33 跨省(只限转入的)转学流程(详见文件)1. 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1个公章),转入学校盖公章。2. 学生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填写《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3. 学生监护人持《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交到转入学校。4、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入)转学手续(加佐证材料,佐证包括《黑龙江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户口以及其它)。5.转入学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6.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7.转出学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跨省(转出的)转学流程:尊重外省的转学要求,我们遵从家长的意愿办理即可。转入外省的也是同样的流程,不过是在外省办理转入。 a教育局郭建发(1025927827) 16:51:58 跨省转学和省内转学有区别,流程不同,学籍管理员要向家长告知。 下面有附表 附件8(省内转学,由转出学校出具) 附件1(跨省<只限转入>转学,由转入学校出具)

学生转学操作步骤之转入学校的操作

按钮,即可添加异动信息, <审核>按钮 <审核>按钮即可。

4、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此处为转出学校对此异动进行审核!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进入审核界面,选则需要审核的信息,然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5、学籍异动审核 此处为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的审核!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进入审核界面,选则需要审核的信息,然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6、外地就读学生审核 如果该学生为外地就读学生,则需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进行审核!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进入审核界面,选则需要审核的信息,然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注意:外地就读学生具体指义务教育阶段的跨区县就读和高中阶段的跨市就读。 六、其他操作 (一)学生休学 除转学外,其他异动都只涉及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以休学为例,简要介绍相关操作。 1、学籍异动申请 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进入学籍异动申请界面。点击<申请>按钮,即可添加异动信息,首先检索学生,然后在异动类别处选择“休学”,选择异动原因后点击<保存>即可。 2、学校审核学籍异动 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进入审核界面,选则需要审核的信息,然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3、教育局学籍异动审核 此处为学校所属教育局的审核!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进入审核界面,选则需要审核的信息,然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二)关键数据变更 1、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关键数据变更申请】,进入关键数据变更申请界面。点击<申请>按钮,即可添加变更信息,首先检索学生,然后填写“受控字段修改后值”后点击<保存>即可。 2、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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