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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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2006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宗教事务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是:

(一)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务活动;

(二)对穆斯林群众关心的宗教问题,依据经训精神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

(三)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才;

(四)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编译、出版经籍书刊;

(五)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的教务工作,交流经验;

(七)促进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

(八)负责组织全国各民族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九)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其职权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伊斯兰教全国代表会议。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本会章程修正案;

(二)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有关重要决议;

(五)确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六)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第八条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本会常

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全国代表会议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本会设委员会,委员会对全国代表会议负责。委员会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本会的工作任务,处理提案,推进会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代表会议和委员会的决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筹备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和委员会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按工作需要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2/3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均由委员会会议协商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全

国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委托主持和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常务委员会可决定一位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本会设顾问,由委员会会议协商推举产生。

第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代表会议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任职。

第十八条本会会长(或协助会长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或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代表会议、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本会与地方伊斯兰教协会的工作;

(三)协调本会与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五)提名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六)决定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教务部、国际部、朝觐工作办公室、研究部、编辑部和办公室等业务机构,并视会务需要增设相应机构。

本会设教务指导机构——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会主办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和《中国穆斯林》杂志,主办自养企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等实体。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常务委员会筹集;

(二)穆斯林自愿捐助;

(三)自养企事业收入;

(四)申请政府资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开。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会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会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接受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经本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表决后提交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在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修正案)经2006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会终止活动需要注销时,按民政部关于社团登记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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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知识竞赛宗教知识考试卷模拟考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马克思主义的( )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认识宗教问题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指导。 ( ) A.主观唯心主义 B.辩证唯物主义 C.客观唯心主义 2、下列哪项不是宗教特殊复杂性的主要表现( ) A.国际性 B.群众性 C.民族性 3、宗教认识其信仰对象的基本方法是( ) A.信仰主义 B.感性 C.理性 4、宗教信仰自由受( )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 ) A.条例 B.宪法 C.国家 D.政府 5、对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都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 )的教育。 ( ) A.民族主义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B.现实主义 C.社会主义 D.共产主义 6、不属于世界三大宗教的是() A.基督教 B.伊斯兰教 C.佛教 D.道教 7、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要切实加强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其中包括()的宣传教育。() A.宗教知识 B.方法论 C.无神论 8、共产党员和()不能信仰宗教。() A.共青团员 B.民主党派人士 C.各族领导干部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党的政策是,父母信教等于子女信教。 B.中国共产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C.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中科学无神论的最早提出和倡导者 10、除经政府()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 A.民政 B.宗教事务 C.旅游 D.文物 11、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A.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B.相互尊重,互相信任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及回族的形成与发展》教案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及回族的形成与发展》 教案 授课人:梁志勇(28号) 陈玲(40号) 张春慧(16号) 陈龙弟(27号) 丁莹(3 号) 授课时间:2010年4月7日

教学目标:1、了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历程; 2、从民族学角度把握回族形成的诸因素并了解宁夏回族历史及回族著名 历史人物; 3、从历史的演变中理解回族宗教信仰及其风俗习惯的渊源。 教学重点:教学目标1、2 教学难点:教学目标2、3 教学方法:讲授法 教学课时:1课时 教学过程: 教学导入: 同学们,大家好!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有五十六个民族所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中有很多民族都有其自身独特的宗教信仰及发展历史。那么本节课就让我们的团队带领大家跨越千年历史,去探寻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历程以及它的忠实信徒——回族,特别是宁夏回族的形成与发展历史,并了解一下几位著名的回族历史人物。 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历程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社会文化现象之一它的最初产生是中世纪阿拉伯半岛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产物,是阿拉伯民族建立统一国家,实现安定与和平的客观社会要求在宗教思想上的强烈反映。从610年穆罕默德创教开始,到他逝世之时的23年间,伊斯兰教终于发展成为整个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宗教。并伴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对外扩张而走上了向外传播的道路。在这一时期,伊斯兰文化通过著名的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并在不断吸收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进而产生了信仰这一特殊文化的群体——回族。 关于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初期,时间是唐朝到宋朝。 中国与阿拉伯民族最早的交往可以追溯到汉代。《史记》称阿拉伯为“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临西海,暑湿,耕田,田稻。”97年,后汉西域都护班超派遣甘英出使西域,行抵安息西境欲渡海往埃及受阻。由于他的报道,国人对条枝有了更多的了解。《后汉书》记载:“条枝国在山上,……临西海,海水曲环其南及东北,三面路绝,唯西北隅通陆道。”西汉时,我国与西域各国的贸易已相当频繁。中国的丝绸之路、铁器通过著名的丝绸之路远销至罗马帝国及西亚各地;阿拉伯的乳香、珠宝、鸵鸟则输入中国。到了618年,唐王朝的建立。两个大帝国的边境相交于中亚细亚,这为两国的往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相传,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此话表达了阿拉伯穆斯林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感和他们善于学习别国先进文化的心态。 关于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目前尚无定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是唐永徽二年。《旧唐书·大食传》记载:“永徽二年始遣使来贡。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永徽二年正值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当政。他派使者经丝绸之路抵达长安,觐见唐高宗李治,并向他介绍大食国的建国经过、基本国情、文化习俗和伊斯兰教的基本

原产地部分(共120分)

原产地部分(共120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货物的原产地是中国和“Made in China”的涵义一致。() 此题有误,均得分 2.A公司邮寄一批货物出国,就该批货物不能申请格式原产地证书。如货物出口采用快递方式运输的, 公司又确实能提供正本的出口报关手续,经核实无误后亦可签发格式原产地证书。 (Y ) 3.原产地证书第二栏收货人(Consignee)可填写“凭指示”(To order) (Y) 4.货物无唛头的,应在产地证第6栏填写N/M或者NO MARK。 (Y) 5.企业在网上,第8栏HS Code一栏为2922491090,第7栏货描中有Iranian Customs Tariff No. 38160000 的字样,企业解释信用证要求在货描中体现国外海关编码,经查实应予审核通过。 (N) 解析:依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各成员国针对同一种产品海关编码前6位是一致的。 6.申请人如果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经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内容,必须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据,经审查合格 后,签发机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Y) 7.企业可用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代替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领取产地证。 ( N) 8.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接受企业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主要用于通关结汇的对外贸易文件和其他单 证可以进行认证,例如保险单、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商业发票(Y) 9.一般情况下,原产地证书用英文填制。如果国外客户或其它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原产地证书也可 用其它语种填写,但是同时必须附英文对照。(Y) 10.在网上签证时,系统不区分产品是否含有进口成份,只要是《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 准的货物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要填写含进口成份加工工序。(Y)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 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_实质性改变__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六条和海关总署《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

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

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念,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除恶是格物 ——以为题记选这个题目是因为曾经有同学跟我说过李世民拜过安拉,这个问题一直让我纠结至今,在此就是想弄清楚伊斯兰教何时传入的中国! 先知穆罕默德(????,570-632 )婚后他常到麦加城郊的希拉山洞静坐沉思,610年,他40岁时,奉到安拉的使命一-把人类引导于真主之道。622年迁徙到麦地那。631年,阿拉伯半岛各地派遣代表团到麦地那,表示愿意接受伊斯兰教,至此,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占统治地位,半岛已基本统一。632年3月,先知率10万穆斯林到麦加进行了伊斯兰教史上的第一次朝觐,在阿拉法特山发表了著名的“辞朝演说”,他以安拉启示的名义宣布“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辞朝演说”表明他已完成自己的使命,同年6月8日,病逝于麦地那,并葬于此。 关于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的说法有很多,以“隋开皇中说”时间上限为最早,明代有一种影响至今的说法是“唐武德说”,以及“唐贞观说”,唐“永徽二年说”,据此我大概了解了一些内容。 默罕默德,大概生活于中国的隋唐年间,明朝人所著的《闽书》卷七灵山中记载“自郡东,南折而东,遵湖往南行为灵山。有默德那国二人葬焉,回回之祖也。回回家言,默德那国有吗喊叭德圣人生隋开皇

元年,圣真显美,其国王聘之御位二十年,降之经典,好善恶恶,奉天传教,日不晒曝,雨不湿衣,入火不死,入水不澌,呼树而至,法回而行,门徒有大贤四人,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卒葬此山”同样《明史》西域传中记载“隋开皇中,其国撒哈八撒阿的斡葛始传其教入中国。”明朝人书中记载默罕默德生于开皇年间明显与阿拉伯史上默罕默德的生卒年不符,且书中对阿拉伯人的过于神化明显是以讹传讹的结果,唐武德年间是公元618-626年,而我们熟知伊历元年是622年,阿拉伯半岛的基本统一是在631年,很明显时间不符。《闽书》中所记载的内容在中国的正史中并未记载,作为证据尚显不足。时隔700多年很难记载清楚,而我们也知道明史的可信度不高。且《隋书》中说“汉氏初开西域,有三十六国,其后分立五十五王,置校尉,都护以抚纳之。王莽篡位,西域遂绝。至于后汉,班超所通者五十余国,西至西海,东西四万里,皆来朝贡,后至都护,校尉以相统摄,其后或绝或通,汉朝以为劳弊中国,其官时发时置。暨魏晋之后,互相吞灭,不可祥焉。。。。。然事多亡失,今存录者,二十国焉。”隋书中所记载的二十国中,没有涉及阿拉伯国家,至于那些无可稽考的,则没有史书证据了,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元618年以前,中国没有传入伊斯兰教。中国最早的清真寺是广州的怀圣寺,相传赛义德·艾比·宛葛素于唐贞观初年(627年)到广州传教并建清真寺供侨民礼拜。他归真后,教徒为其营葬于此。墓建于贞观三年(629年),至今已逾1300多年,是一座名正言顺的古墓。这应该是最早到达中国的阿拉伯人了,对于这

浅论伊斯兰教建筑的中国化

浅论伊斯兰教建筑的中国化 在全世界,各地文化、地理以及建筑技术条件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特色。我国清真寺约有两万余所,其建筑式样、结构、艺术风格丰富多彩。目前见到的绝大多数为元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创建或重建。明代清真寺,在建筑的整体布局、建筑类型、建筑装饰、庭院处理等各方面,都已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而清代则是中国伊斯兰教建筑大发展的高峰时期,中国清真寺的特有建筑形制正是在此时完全形成。 一、传统清真寺建筑样式 在阿拉伯国家及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里,人民创造了自己独特的建筑体系。从两河流域到比利尼斯,清真寺的主要型制是巴西利卡式。由于伊斯兰教仪式要求礼拜时,朝圣者面向圣地麦加,所以,原来的巴西利卡式就被横向使用,长期沿袭并形成定制。但伊斯兰教的礼拜殿、邦克楼、沐浴水池、教室及殿内设圣龛等都有定规,从而组成完整的以宗教活动为中心的清真寺建筑群体。最典型的清真寺是叙利亚大马士革的大清真寺,它也是早期最大的清真寺建筑群。该寺围墙东西比南北稍长,俱在300米以上,院子正中还有一个四合院,四角有方塔,其大殿靠南,进深三间,有两排柱子,在圣龛前开辟成一个独立空间,形成纵向的轴线,正中为一个穹顶。出于这种构思的完美性,

因而它成为各地区清真寺的范本,随着时代的变迁,集中式的穹顶式建筑成为伊斯兰建筑的标志。 尽管各地民族成分不同,地方传统差别很大,建筑也因地而异,采用的结构方式、平面布置也有变化。但是,伊斯兰教建筑却有其共同点,清真寺都喜欢表面装饰。因伊斯兰教规定禁用写实的动物纹作装饰,所以采用的题材是几何图案、阿拉伯的古兰经撷句和程式化的植物。在建筑中普遍采用富有装饰性的拱券结构,特别是大殿中使用穹顶。加之相应的建筑及装饰的陪衬(邦克楼、几何花纹等),使建筑显得更加雄伟壮观、富有神秘感。穹顶的采用在建筑上形成了与精神所融合的空间表现,这与伊斯兰教信仰有着直接的关系。经历千百年的不断探索和创造,其建筑结构水平不断提高,建筑风格不断成熟,艺术日趋完美,产生了其建筑的独特性,对世界建筑产生了极大地影响。 二、逐步中国化的清真寺建筑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最初国内清真寺主要用砖石砌筑,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及细部处理基本上是阿拉伯式样。随着伊斯兰教的发展和宗教传播的需要,清真寺建筑在发展中逐步吸收了汉族建筑的特点,表现为两种建筑艺术的融合,从而创造了特有的建筑型制。尽管有些地方、有些清真寺建筑已被完全汉化,但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2006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宗教事务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是: (一)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务活动; (二)对穆斯林群众关心的宗教问题,依据经训精神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 (三)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才; (四)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编译、出版经籍书刊; (五)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六)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的教务工作,交流经验; (七)促进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 (八)负责组织全国各民族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九)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其职权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伊斯兰教全国代表会议。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本会章程修正案; (二)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审批稿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 条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发布单位】808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06-12 【生效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1997年6月12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社会公共事务。 第三条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第四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五条第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第六条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活动。 宗教行为、宗教活动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 第七条第七条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八条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宗教事务工作。 第二章宗教活动 第九条第九条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合内进行。 第十条第十条信仰宗教的公民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按照各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进行宗教活动,也可以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信仰宗教的公民集体举行宗教活动,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主持。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不同信仰或者不同宗教之间的宣传和争论,也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传教。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宗教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心健康。 第三章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设立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登记手续,具备法人条件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 非宗教单位不得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宗教设施,举行宗教性活动。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教务、财务、接待、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年度检查。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新建、翻建、扩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省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或备案,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从回族的文化认同看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相适应问题_丁宏

西北民族研究 2005年第2期(总第45期)N.W.Ethno 2National Studies 2005.No.2(Total No.45) 从回族的文化认同看伊斯兰教  与中国社会相适应问题 [文章编号]1001-5558(2005)02-0069-09 ●丁 宏 [摘要] 伊斯兰教在中国内地以回族为主要载体。历史上伊斯兰教所以能够在中国内地扎根发展,与回族文化认同密切相关。从回族文化认同角度探讨伊斯兰教与中国社会相适应问题,不仅可以对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的交汇融合有,而且可以从现实出发,摸索伊斯兰教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并进而探求回族社会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关键词] 文化认同;回族;伊斯兰教;汉文化 [中图分类号] C95 [文献标识码] A 近代以来,"民族"作为西方民族国家话语中的一种分类系统,被引介到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中,成为国家分类体系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有组织的民族识别,确立了中国境内56个民族成分。对于各民族的界定问题,学界一直存有歧义,其中对于回族的族性、认同等方面争论较多。如果用在民族识别中颇具指导意义的斯大林有关民族的四个特征来衡量,回族就不能称为一个独立民族。它居住分散,经济生活与所在地民族的经济生活结成一体,且自形成始即使用汉语文。至于斯大林定义中"表现于共同文化心理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虽然许多学者将其纳入主观意义上的心理认同,但由于将这种认同设立在伊斯兰教信仰的基础上,从而忽略了回族文化的地域性与多样性。 ① 参见丁宏.民族认同意识与回族的形成和发展[J ].宁夏社会科学,1995,(6).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1996,(2).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1、什么是宗教团体?成立宗教团体应履行哪些程序?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关于社会团体的界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就宗教团体而言,首先,宗教团体是社会团体的一类,具有与其他社会团体共同的性质。社会团体的主要特征是民间性、非盈利性。所谓民间性即非政府性,即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利益、愿望和追求自愿结合而成的,它们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政府的下设机构,也不是由政府发起组织的。所谓非营利性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即直接目的不是将人们组织起来谋求经济利益,而是为成员或社会提供服务。当然,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社会团体不能开展经营活动,而是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其次,宗教团体是一个宗教界别的社会团体,它是我国各宗教各自组成的由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加的爱国爱教的联合组织或教务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宗教团体的基本职能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宗教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宗教团体代表的是某个宗教、某个区域的全体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各宗教团体都未实行会员制。

申请成立宗教团体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一)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若要设立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范围相同、相近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的组织充当业务主管部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政府主管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因而成立宗教团体应先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查。其中成立全国性宗教团体应经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成立地方性宗教团体应当经所在地相应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设立。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主要有:(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 (三)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成立的宗教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四)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宗教团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的规定,宗教团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

浅析唐代伊斯兰教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唐代伊斯兰教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马有富 (渭南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陕西渭南 741000) 摘要:唐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初传时期,此时儒家文化居于主导地位,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其本身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的影响是十分微弱的,而通过“载体移植型”的传播方式,西域诸国的文化通过外交、商贸与战争等途径,与中国文化接触,将伊斯兰教的部分文化理念散播到唐代本土并造成对中国传统社会理念的冲击、矫正和补充。穆斯林客商在唐代留居和做官加速了伊斯兰文化的本土化,形成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本文主要主要针对伊斯兰教的教法理念、经商理念与和谐理念等对唐代社会思想的影响作简单讨论。 关键词:唐代;伊斯兰教;传统文化;理念;影响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经济繁荣,国力强盛,其国际影响力波及周边诸多国家。“唐朝的领土确实较先朝为大,但华夏幅员的扩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间一波又一波的外来移民入迁中原定居,与汉族联姻。外来移民大大的充实了唐代的社会人口。[1](7)统治者不仅重视对外商业贸易,而且善于博采外来文化的长处以丰富中华传统文化。“人们在考察隋唐时期西域的多种文明交流情况时得出的印象是,这里受着中原文明的强烈影响,同时有向中原输送来自印度、西亚、中亚的宗教、艺术和某些科学技艺。”[2](7)伊斯兰教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伴随大批的外国客商和朝贡使节传入中国。唐代陆续来华的穆斯林客商与阿拉伯使节,不仅充当了唐代与阿拉伯半岛的经贸往来的媒介,也承载了伊斯兰文化对外传播的使命,通过贸易、外交与战争等途径与唐代的社会文化接触,并通过积极的自我调适,完成了两种文化的借鉴与融合,将伊斯兰文化优秀和前瞻性的思想观念传输到汉民族社会,促成了伊斯兰文化的本土化。而这些以穆斯林人数居多的“蕃客”成为中国境内一个新民族(回族)雏形,在华夏土地上逐渐扎根成长。“伊斯兰教,在他们形成为一个民族的过程上,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3](118_119) 一、伊斯兰教传入对唐代立法的影响 伊斯兰教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宗教,也是一种律法型的宗教,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最高的法律文件,贯穿其中的一切思想观念,都成为判别穆斯林宗教与世俗生活合法与否的依据。宗教生活是穆斯林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蕃客”在唐代本土境内经商、生活、旅游、学习,在与唐代本土居民的的交涉往来中必然有宗教文化因素的介入。从统治理念上讲,唐代设立“蕃坊”,并对其采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2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宗教事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宗教团体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宗教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县以上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等宗教团体。 第八条成立宗教团体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社会团体管理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到本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宗教团体应当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条宗教团体可以进行宗教文化学术研究活动。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人口发展分析(1)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人口发展分析(1) 一、基本状况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有十个: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 孜族、东乡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和塔塔尔族。据2000年第五次 人口普查统计,这十个民族人口共计2032.06万,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9.3%,约 1/5左右,他们的人口变化对整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信仰 伊斯兰教的人口主要分布在西北五省区,这五省区的伊斯兰教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75%。五省区中又以新疆为最多,新疆伊斯兰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52.4%,十个信 仰伊斯兰的民族中七个都主要分布在新疆。在新疆少数民族中96.99%的人口信仰伊斯兰教。二、人口的现状与变动 1. 人口增长很快且民族间差异大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 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由800.6万增至2031.1万,增长153.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了115.0%。也就是说伊斯兰人口要比全国平均人口增 长率高出33.7%。像这样47年人口就增长1.5倍多,在全国人口史上也是属高速增长之列。这充分说明我国伊斯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都是有保障的,并受益于国家的优惠政策。但分别看这十个少数民族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增长率是有区别的,增长较快 的是撒拉族、保安族、回族、东乡族、塔吉克族;维吾尔族和柯尔克孜族的增长率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而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则是负增长,这与这两个民族属于中俄跨界民族,其主体部分在国外有关。塔塔尔族在俄罗斯称为鞑靼族,在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这二个 民族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中国越境走出。十个伊斯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请见下表:资料 来源: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从表1中看到,全国伊斯兰人口在不同阶段增长的 幅度是不同的。在五次人口普查之间,增长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例如第一次至第二次人口普查共11年仅增长15.47%,第二次人口普查至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间增长 58.07%,而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8年增长20.42%,如按平均每年增长幅度看, 第二次至第三次的人口普查间增长的高一些,但在这个期间全国人口增长率也很高。而在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全国人口增长率降下来的情况下,伊斯兰人口的增长就显得突出了,比汉族要高出一倍,如同期汉族人口的增长率只有10.80%。第四次到第五次人口 普查期间伊斯兰人口增长15.4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11.66%。伊斯兰民族人口的 增长,主要是自然增长。这种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早婚早育和高出生率。在许多地方,伊斯兰民族人口的生育指标都超过了国家的规定,而且超过的幅度大大高于汉族。这与民族的文化构成和生育意愿有关,伊斯兰民族在生育观念上除了有养儿防老、解决劳动力短缺等一般要求外,还有宗教上扩充人口的意识,如女儿一般不外嫁,与外族通婚要男方加入伊斯兰教等。男方要外族女子做妻子,妻子也必须随伊斯兰教。早婚现象是伊斯兰人口 的一个特点,这既有宗教上的因素,也与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关,伊斯兰教义上将“出 幼”(即成年)年龄定为女孩9岁,男孩13岁。“出幼”的男女可以涉足婚姻,如甘肃的回族、东乡族在70年代初还有14、15岁的女孩就结婚的现象,现在女孩17、18岁就结婚仍 然很普遍,经济文化上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文化低、就业率低、不上学、不就业,只好早早

大事记解读.doc

大事记 1月 1日市、区联合举行“庆元旦迎香港回归”长跑活动。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驻汉部队和各界群众3000余人参加。 3日原汉中市委书记谷岗追悼会举行,区委赵恒扬、雷鸣等领导参加。 9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恒扬辞去汉台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王明祥为汉台区代区长。 10日区委书记赵恒扬、副书记赵玉海、副区长殷光明等赴天台山蚂蝗沟慰问困难群众。 13日市上领导郭加水、胡云亭、朱静芝来区检查吨粮田建设情况。 14—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区委书记赵恒扬、代区长王明祥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上年经济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经济工作任务。 15日南环路通车典礼在区委党校门口举行,代市长韩耀武、副市长曹增津和区委书记赵恒扬、代区长王明祥等领导参加。 16日民革汉中市汉台区委组织10名医务工作者到武乡镇明光、同心等村,为500多名村民义诊。 17日区房管局获1996年“陕西省优秀管理住宅小区”和“陕西省住宅小区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伟志集团1996年产西服30万套,销售突破亿元。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双双进入全国服装行业前100名。 市委、市政府计生工作检查组来区检查1996年度计生工作情况。 19日在省爱卫会、卫生厅、广播电视厅、农业厅联合举办的省首届农民健康知识电视大奖赛中,本区获县(区)组织奖,北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路居委会、银河大酒店代表队获三等奖。 20日区委、区政府领导慰问农村部分敬老院、特困户、烈军

属、伤残军人和残疾人。 21日区委书记赵恒扬、副书记秦安、副区长赵公淦到安铁分局慰问并商讨今年运输计划及二货场建设等问题。 汉中市茧丝绸集团及汉台区茧丝绸开发办公室成立。 22日区委书记赵恒扬、副书记秦安、副区长赵公淦到安康市慰问,并与安康市领导何俊明、李铁兵等进行座谈。 23日区史志办编辑的《汉中长征第一人》出版。该书资料由梅俊文收集,全书11万字,记载了红军烈士陈小屏及其家庭的事迹。 区委书记赵恒扬、代区长王明祥、副书记秦安、人大副主任来文基、副区长赵公淦及有关部门领导分两组走访慰问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及部分特困职工、全国和省部级劳模。 27日区政府召开“三胞”及亲属代表迎春茶话会。 28日汉中军分区和80814部队领导来区慰问,赵恒扬、王明祥、雷鸣、赵玉海等领导进行了接待。 29日区委、区政府在区委举行老干部迎春团拜会,代区长王明祥主持,书记赵恒扬通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区规划环境保护局被省环保局、省人事厅评为1996年度全省环保先进集体。并颁发奖牌。 30日区委书记赵恒扬、代区长王明祥带队慰问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及民主党派人士。 2月 1日市委副书记孙志诚、市政协副主席许庆玉、高德庆来区慰问各界知名人士。 3日市委书记白云腾、常务副市长曹增津、区委书记赵恒扬、代区长王明祥等市区领导慰问军分区、消防支队、80814部队、兰空场站、军干所等驻汉部队。 5日本区四大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开斋节”前对伊斯兰群众进行了慰问,赵恒扬书记向回族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并通报了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和城市建设等情况。

宗教权益的保障制度.doc

宗教权益的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方案中的宗教。指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各种社会公众。本节目中提到的宗教事务。 交易。 本方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宗教事务活动。 第三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1 第四条正常宗教活动、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第六条宗教活动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政公署。负责贯彻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地区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接受上级人民政府

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宗教事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宗教组织 第八条本方案所称宗教团体。省级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区、省级天主教教育管理委员会、省级基督教三自卖国运动委员会、省级基督教协会、省级伊斯兰教协会以及市(区)县(市、区)依法成立的宗教团体。1 第九条宗教团体须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活动须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后方可进行。宗教团体变更、行政部门注销登记。到登记机关。 第十条同一等级行政区域内。每一宗教不得重复设立相同或相似的宗教团体。同一宗教内每一教派不得设立单独的宗教团体。 第十一条宗教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章。按照章程开展活动。1 第十二条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设立自营经济实体、举办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宗教团体和宗教团体之间的友谊、澳门、台湾应遵循互不隶属、互不干涉、相互尊重。沟通。的原则第三章宗教教职员工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天主教道教主教、神父、和

四大宗教对中国的影响

四大宗教对中国的影响 机电1009班 林硕 10222044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从我的22年生涯浅看四大宗教对中国的影响 当一个宗教能对整个国家产生巨大影响的甚至左右了国家的许多方面的时候。我认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所以,我更宁愿相信,至少在中国来说,宗教影响的只是一小部分的群体。很多专家学者认为,中国是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我想,这仅仅是因为,没有哪个宗教在中国是产生过深远影响,并独占鳌头,所以才有此一说。 本来就是个理工科的学生。如果硬要和一些专家们争论,那实在是不自量力了。所以,我想就我活过的这22年,我所遇到的一些人,我所去过的一些地方,我所亲身做过的一些关于宗教有关的事情。以此,来谈谈,宗教是如何影响了中国的一些百姓们。 在小时候,我是没有所谓宗教的概念。家里人所进行的宗教的活动,那时是不能理解的。我家位于福建的一个平凡的农村。当地的居民不同程度上都有点迷信。举得例子来说,在过去,若是某家小孩发烧了。叫大夫来家里看病,打了退烧针却还反复发烧。这时候,迷信的村民就会找一只干净的袜子或者别的能用于过滤水的容器,把一张符烧了之后的灰装在容器里。接着泡在一杯热水里。拿这杯水给家里发烧的小孩喝了,孩子就会“药到病除”。(有些时候还真“灵验”了。据说,有专家做过研究,发现灰里面含有某些物质竟然还对治感冒有点效果。真是造化。)我曾今也喝过的。 佛教与道教,着实有点分辨不清。对此,做了一番搜查。比较容易分辨的就是看人们拜的都是什么样的神佛。 比如人们比较常见的,如来佛祖,罗汉,菩萨,以及深入人心的济公等。至于神将关羽,我想不懂的人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道教的。其实,关公是迦蓝佛,属于佛教的。道教所拜的,大多只是三清,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此所说的三清是后来定型的,众家说辞不一,在此不细说了。至于,土地公,龙王,石敢当,妈祖等,都属于民间的天神。 在此一整,算是对于道教佛教有些分辨力。 佛是有诞辰的。每当到了某位佛的诞辰,一些寺庙就会大张筵席。邀请周围的信佛者来为佛主们祝寿。饭菜是一年比一年丰盛,人也一年年的增多。特别是到了观音菩萨的诞辰,我奶奶那是都会去的。 佛教是我从小到大接触最多的一个宗教。我所去过的寺庙大小不一,或豪华破败不一,或香火鼎盛门可罗雀不一。印象较深的是,佛降寺,不知道始建于何年何月,不过从我能记事起,它就一直建设到现在。坐落在农村通往县城的马路边上。过去什么样子已不甚清楚,但如今已隐隐有一股恢弘的气势。香火鼎盛那自然是不用说的了。因为每次路过都会看一眼,虽然22年从没进去过,但是印象却是最深的。 接下来便是去年暑假去山西五台山的那次。与佛教最亲密的一次接触。4人一起徒步爬上了北台的顶峰。高原风光自然是美不甚收,相比南方的秀气山水,我更喜欢大气的草原或者大海。路途中,除了碰到一位同样是徒步去北台的来自台湾的大师,基本就没别的人了。还有牛马羊,当真是一片祥和。有缘的是,大师祖籍竟然也是连江。哦,我是福建连江的。给人一种冥冥之中一切皆注定的感觉。通过这位大师的引荐,我们有幸接受了北台顶上另外一位大师的讲课。据说那位大师是要当主持的,他的师父当时则是云游去了。像是台湾的大师一样四处寻访。 接着在台怀镇,我逛了大大小小的寺庙。在爬黛螺顶的路上,很多朝拜者都是一路跪拜的爬上顶的。有位僧人,衣着破旧,挎着一个破包,亦是如此。当时内心震撼,回去之后,这一幕幕,难以忘怀。 在寺庙里人们做的最多的便是上香与跪拜。人们敬神佛,敬天地。但是,五台山上那大师说,我们首先要拜的应该是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这句话,我永远忘不了。 佛教的目的是成佛,最基本的教义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恶的标准是十善业十恶

第二套试题

宗教知识竞赛试题(第二套) 第一部分:个人必答题 A 队: 1、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错) 宗教认识其信仰对象的基本方法是(A) A. 信仰主义 B.感性C理性 2、高校历来是允许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前沿阵地。(错) 中国本土的宗教是( B ) A、基督教 B、道教 C、佛教 D、伊斯兰教 3、河南省内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汉族地区第一批重点寺观的是(白马寺)、(少林寺)、(中岳庙)(大香山寺)。(错) 对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都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C)的教育。 A. 民族主义 B.现实主义C社会主义D.共产主义 B 队: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唯一正确的政策。(错)中国基督教的“三自”原则是( C )。 A. 自治、自办、自传 B. 自治、自养、自传 C. 自养、自治、自办 2、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 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对)

不属于世界三大宗教的是( D ) A. 基督教 B.伊斯兰教 C.佛教 D.道教 3、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人员,是指在宗教活动所担任主要职务的宗教教职人员。(对) 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主要内容:(ABC) A.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调查研究我国的宗教问题 B. 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C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D. 反对宗教在国内的传播 C 队: 1、宗教信仰自由,所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都可以信仰宗教。(错) 除经政府( B )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 A. 民政 B.宗教事务C旅游D.文物 2、封建迷信活动和宗教信仰的共同之处是他们都相信超自然的神秘力量。 (对) 我党处理同爱国宗教界人事关系的原则是(AD ) A. 政治上团结合作B生活上互相帮助 C. 事业上相互扶持 D.信仰上相互尊重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一切宗教事务,包括宗教内部事务,都具有行政管理权。(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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