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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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说明:1. 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 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第二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

(二)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1.20元,低

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0.50元。2005年7月1日起,低硫煤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

本办法实施前两年,杭州、郑州和吉林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总量排污收费标准执行,即杭州、吉林二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郑州市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5元。2005年7月1日起,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均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5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表5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二)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6。

表6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说明: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1号)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 通知 (皖价费[2008]11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07〕6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2008 年1月1日起,分3年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以0.63元/公斤为基准,每年提高0.21元/公斤,分三年提高到1.26元/公斤。即2008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84元/公斤;2009年为1.05 元/公斤;2010年及以后为1.26元/公斤。 其他废气污染因子、污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暂不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排污费征收、减免、分成使用办法仍按原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三、各级价格、财政、环保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 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确保排污费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规减免排污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行业、企业强化监管,对偷排、无故停用脱硫、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各级财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四、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实行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环保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发布部门:安徽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8年06月30日实施日期:2008年06月3 0日(地方法规)

技术服务业务提成方案.docx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一级操作试题——D卷 一、Windows基本操作(共10分) ⑴在Winkt文件夹下面建立Exam_D文件夹。 ⑵在同学考号文件夹范围查找“calc.exe”文件,并在Exam_D文件夹建立它的快捷方式,名称为“计算器”。 ⑶将Winkt文件夹中所有以H开头的文件移动到Exam_D文件夹。 ⑷在同学考号文件夹范围查找“Computer.bmp”文件,并将其改名为“计算机.bmp”。 ⑸在同学考号文件夹范围查找Test文件夹,将其移动到Exam_D文件夹。 二、字、表、图混排操作(共20分) ⑴编辑、排版操作 打开Wordkt文件夹下的Wordd.doc文件,按如下要求进行操作: A.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页眉、页脚均为1厘米,16开纸。 B. 页眉文字:“MPEG-7描述接口”,楷体,五号,居中。 C. 排版 将文章标题“MPEG-7多媒体内容描述接口”设置为首行无缩进,居中,黑体,三号字,段前距0.5行,段后距0.5行。

D. 文章的正文部分(除文章标题之外的全部内容)左、右都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章,宋 体,五号字。 E. 在文章的最后绘制如图1所示的图形(不包括 图 注),要求: ·椭圆的高2厘米,宽5厘米,填充黄色,线条为红色, 1.5磅。 ·矩形框的高0.8 厘米, 宽3厘米,字体为宋体、5号,居中。 ·将图形组合,并相对于页面居中。排版样文如图2所示。 将编辑后的文档以原文件名存盘。 ⑵表格操作 建立一新文档,制作一个4行6列的表格,并按如下要求调整表格: ·第1列列宽3厘米,其余列宽为1.5厘米。 ·所有行高为固定值1厘米。 ·按右表样式合并单元格。 特征提取 检索工具 标准描述 图D-1 MPEG-7的处理 图D-2 排版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2)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年2月2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除《条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方法外,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法核算排污量,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排污费征收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doc-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 ,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 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部分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1 。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排放污水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2 。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3 。

(四)排污费收费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 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 2.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第二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 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 收标准为0.6元。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 元收费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部分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 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 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 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二)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 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6。

房产经纪人合作协议(有底薪)

经纪人合作协议 甲方:×××××××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即甲方与乙方由传统的雇佣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工资由原来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为奖励加分成的激励机制。 (2)乙方以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在甲方指定经营场所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为限。 第二条分成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盘源方、钥匙方、合作方(若有)、按揭费(若有)等其他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实收佣金(以下简称实收佣金)。 (2)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和出勤情况,对乙方进行按月奖励补贴,合作满6个月后,于次月20日提取乙方6个月总业绩的1%对乙方进行半年奖励,若一年期合同到期,续签,第二年按此制度根据乙方总业绩的2%对乙方进行奖励,若不满6个月终止合作的,甲方不予奖励,此奖励于每年的季度会议或年度会上,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3)乙方每笔租单按实收佣金的40%固定比例分成;

(4)乙方当月售单提成按照附件1比例分成; (5)乙方租单分成在佣金收齐、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分配。 (6)如乙方分成发放后发生撤单退佣或减佣等事项的,乙方须将多发分成退回甲方。 (7)乙方已售(租)的单子,在三个月以内不能过户的且佣金全部收齐的,须预留佣金的10%在甲方,乙方履行正常手续终止本协议,则未结单须交接给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继续跟进,该单的10%转移给接手人作为跟单奖励。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不提供笔、本、计算器、等日常个人办公用品)。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一切广告、信息资源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业务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随时汇报,有权查看乙方工作量和业绩进展情况。 (5)甲方有权干预、阻止乙方违反甲方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行为,并对所造成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间所获得所有客户、楼盘信息等资源均须登记在甲方资源管理系统,并按甲方规定享有所登记楼盘、客户资源成交后的分佣。 (2)乙方进行业务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及客户服务标准。 (3)乙方开展业务时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并在进行业务时不得有损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不得吃差价,因前述情形给甲方带来的品牌形象损害和经济损失,乙方须向甲方赔偿。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及讲义、内部文件、内部规章制度、乙方进行业务时所使用、获知的所有客户、楼盘等信息资源均为甲方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提供给第三人及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甲方制定的规定和限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双方不另行签订协议。 (6)乙方所成交售单过户按揭手续须在甲方服务部门或指定合作机构办理,未经甲方书面许不可私自找外部机构办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单所有收益,如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0.0005 2.总镉0.005 3.总铬0.04

4.六价铬0.02 5.总砷0.02 6.总铅0.025 7.总镍0.025 8.苯并(a)芘0.0000003 9.总铍0.01 10.总银0.02 表2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 11. 悬浮物(SS)4 12.生化需氧量(BOD5)0.5 13.化学需氧量(COD)1 14.总有机碳(TOC)0.49 15.石油类0.1 16.动植物油0.16 17.挥发酚0.08 18.总氰化物0.05 19.硫化物0.125 20.氨氮0.8 21.氟化物0.5 22.甲醛0.125 23.苯胺类0.2 24.硝基苯类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 26.总铜0.1 27.总锌0.2 28.总锰0.2 29.彩色显影剂(CD-2)0.2 30.总磷0.25

会计员(应收、应付、材料核算)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说明书 职务名称:会计原(应收、应付/材料核算)职务级别:职务编号: 工作部门:财务部上级主管:经理撰写日期:2001.9.18 撰写人:范彦平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 一.职务目标: 岗位设立目的,职权范围和主要内容。 为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与销售有关的各项财务数据。依据国家企业财政法规及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进行销售帐务处理,核对产品发货、回笼数据,根据规定计提销售费用,编制产品销售利润表、产品销售分析表、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等报表。 二.主要职责 按照由主到次顺序书写,列举主要工作内容,用关键动词表述所担负责任。 1、及时准确地编制产品销售利润表等,提供有关信息。 2、审核发货通知单等票据,处理销售帐务。 3、传递、反馈货款回笼数据,保证销售信息准确及时。 4、定期或不定期与仓库对帐,确保帐务数据正确完整,保全公司财产。 5、根据规定计提销售费用,研究开发费,保证费用分配的合理有序。 6、及时与销售公司联系工作,沟通有关信息。 三.职位要素; 1. 知识结构 描述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与之相关的理论,术语,概念,原则,规程,技术等理解力的要求,描述专业、学历要求,专业岗位培训,自我进修以及工作实践经验、年限的要求。 1、大专以上财务或相关学历; 2、1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3、熟练掌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知识。 4、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会使用办公软件尤其是财务软件。 5、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2. 复杂程度 从工作本身的性质、任务的多样性、获得指导与帮助的可能性、工作的范围以及时效性等几方面考虑,描述此项工作对于一个受过全面培训或已可称为合格的员工来说,其难易程度。 1、根据自己的知识协调与仓库、商务部的工作,保证工作进展顺利,发生的数据正确。 2、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分析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弥补和更正。 3、加强与销售公司的工作关系,及时沟通信息。 3. 责任范围 ( 1)工作的自由度: 从以下几方面说明该工作的自由度:内部的书面指示,规程,政策以及外部法律,法规对之的束缚力;完成该项工作的时间要求,任务的多样化以及所需的主动能动性。 1、在公司遵守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 2、在公司外部遵守国家财税、财政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 2)范围: 描述工作直接影响的最大范围:科室、部门或工作单位,生产线、车间或公司。 本职工作的履行将直接影响本公司销售款项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 影响到公司领导的决策的质量; 影响到往来单位帐务核对及本单位成本费用分配计入的正确合理性。 4. 人际关系 描述完成此项工作需与公司内外其他人的联系的工作要求。注意从简单的信息交换到复杂的讨论和谈判的关系的排列。描述具体联系的机构和对象,相互关系的重要性和频率,以及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在公司内部与总经办、天然公司、商务部、仓库、档案室、医务室有关人员有业务关系。

案场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离职机制

案场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离职机制 一、工资薪金制度: 1、公司执行基本工资加提成的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的 15日,提成发放按每月所售房源的到账额给予发放。标准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款到账的客户为准。 2、提成发放比例为90%,提成的10%作为保留款,项目上房后发放10%,中途离职和辞退人员保留款不予发放。 3、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任务,分解月度任务后,制定销售人员月度任务,提成比例根据案场提成制度制定。 4、所有新进员工,学习期间或工作未满15天离职或被公司辞退,没有工资和佣金。上班15天内无休假,工作满1个月,学习期间的工资补发。 5、薪金超过法定个税交付标准的,员工自行提供财务发票冲抵,冲抵不足的部分,公司代为预扣税。 6、公司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员工的集中培训,每年度未参加公司统一培训或参加考核未过关的,执行试用期工资。 二、经理及以上职位考核奖惩 1、项目管理人员(营销总监、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策划师、)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无法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而必须调离、更换、辞退人员的,暂扣的佣金不再发放,应结算而未结算的提成按实际到款结算至调离、更换、辞退日。 3、项目运作过程中,给公司照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处罚、操作失误增加的

公司成本),直接责任人以及销售经理或者销售小组应分别承担损失的10%-30%。 二、案场晋升机制 1、新员工未从事过房地产销售的要从实习销售员做起,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即2个月学习时间,工资为2500元。公司统一管理培训,培训期为15-30天;进案场销售后学习期为15-30天,最长不超过45天。第二次考核最长不得超过30天。考核不过关继续培训实习或辞退;过关具备独立见客能力,方可接待客户。新员工过关考核由现场主管、销售经理、营销总监负责,根据新员工学习具体情况提出考核申请。实习销售员具备独立完成月销售任务可免考核直接转为正式销售员。 2、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冠军,发奖金3000元。 3、案场实行小组PK制,完成既定销售任务的优秀销售小组发奖金元(该组销售主管30%,该组销售员70%根据业绩发放)。 三、案场人员换岗 换岗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对员工岗位或项目进行的人员调动;所有员工应无条件服从新的工作安排,违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对于换岗员工,除营销部另有规定外,工资待遇照常发放;营销部人员,按照工作程序的进程制定不同的提成分配比例: 1、基本工资:营销部换岗人员,换岗前后基本工资不变者,基本工资照常发放;换岗前后基本工资有变动者,按真实情况进行结算。 2、提成分配:营销部换岗员工的提成结算,按照销售进程制定不同的分配比例: ①(新盘开盘前)保留房源,已签保留单房源原岗位人员提成不再发放,剩余提成新岗位人员领取佣金; ②已签订合同房源,原岗位人员领取全部提成,留存提成归新岗位人员。 3、原岗位人员的客户退定后,再次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作新客户对待。 退房:客户退房,所有已结算的提成在次月工资中全额退回。

天津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2015

天津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工地扬尘1公斤交1.5元 跟前儿天津日报[微博]张鸣岐2015-05-19 08:23 我要分享 2 本报讯(记者张鸣岐)昨天,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本市调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其中,烟尘、一般性粉尘是2003年国家标准的10倍,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每公斤1.5元也是首次提出。 烟粉尘污染是防治重点 根据三部门联合出台的相关政策,5月1日起本市烟尘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2.75元;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5元;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公斤1.5元。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现行的烟粉尘排污费征收国家标准是2003年发布的,即烟尘0.275元/公斤、一般性粉尘(含施工扬尘)0.15元/公斤。10多年来,随着污染治理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治理设备价格以及人工成本的增加,烟粉尘治污成本随之上涨,现行征收标准大大低于污染治理成本(经测算,烟尘治理成本约每公斤2.75元,一般性粉尘治理成本约每公斤1.5元)。 根据本市的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烟尘和一般性粉尘(含施工扬尘)对于本市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相当大。从今年第一季度的环境空气质量来看,PM10同比降幅最小,3月份PM10不降反升,说明针对烟粉尘的污染控制仍是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 差别收费“双减双罚”

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向环境排放烟尘、一般性粉尘的工业企业固定源、散体物料堆存和装卸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拆除、水务、园林绿化、建筑、城市道路、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地铁、铁路和其他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的工程建设单位(含代建方)。 为鼓励低标准排放,惩罚高标准排放,增强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征收办法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可监测烟尘、粉尘排放浓度的单位,按照排放浓度与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比例,实行“低比例、低收费,高比例、高收费”的办法。对无法监测排放浓度的散体物料堆存、装卸以及施工产生的一般性粉尘(含施工扬尘),实行“双减双罚”的收费办法。即对采取控尘措施的单位,依据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应降低收费标准、核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应提高收费标准、不核减排放量;对不采取任何控尘措施的,按征收标准的双倍计征。 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后,仍按1∶4∶5的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市级、区县国库,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排污新标准“奖优罚劣” 出台此项政策目的是为了发挥经济政策促进治污减排作用,体现“奖优罚劣”,鼓励低标准排放、惩罚超标准排放。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排污单位,实行低排放低收费,对于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排污单位,实行高排放高收费。比如,燃煤电厂,它的燃煤设施达到了国家超净排放要求的,按照征收标准的10%,即原征收标准(0.275元/公斤)计征排污费。 如一家散体物料堆场,对散体物料采取了全密闭贮存、装卸的,不征收其排污费。如,一家建筑施工工地的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了“五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五个百分之百”是指:施工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在核减扬尘排放量的同时,按照征收标准的50%计征排污费。鼓励性的政策有利于提高排污单位的治污减排积极性,加快产品和技术升级改造,进而形成全社会主动减排治污的长效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 (天津日报)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doc-附件

附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 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9号)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二00三年一月二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6月24日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已组织修订并颁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为了使排污费征收标准与现行法规、标准配套,有利于强化环境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后的《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和全国统一的《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于1991年7月1日正式执行。同时,《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2]21号)附表中第二项(废水部分)相应废止。 附件一:《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附件二:《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附件一: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类别污染物名称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吨水.倍)超标收费单价(A级)(元/吨水.倍)超标收费单价(B级)(元/吨水.倍) B级起征费(元) 第一类总汞 2000 2.00 1.00 2000 总镉 3000 1.00 0.15 2550 苯并(a)芘 3000000 0.06 0.03 90000 总铬 150000 0.06 0.03 4500 六价铬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砷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铅 150000 0.08 0.03 7500 总镍 150000 0.08 0.03 7500 第二类 pH值 5000 0.25 0.05 1000 色度 100000 0.14 0.04 10000 悬浮物 800000 0.03 0.01 16000 生化需氧量 30000 0.18 0.05 3900 化学需氧量 20000 0.18 0.05 2600 石油类 25000 0.20 0.06 3500 动植物油 25000 0.12 0.04 2000 挥发酚 250000 0.06 0.03 7500 氰化物 250000 0.07 0.04 7500

排污费计算方法

附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3-02-28 实施时间:2003-07-01 修订时间: 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时效性:有效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字第369号),特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

湖北蕃王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

湖北蕃王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及铺货操作要求 为了更好的规范业务员的各项行为,管理提高业务员的工作效率带公司经济效益特定制以下管理制度。 一、蕃王酒业务员岗位职责 1、根据市场营销计划完成部门销售指标 2、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3、负责辖区市场信息的收集及竞争对手的分析 4、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 5、管理维护客户关系以及客户间的长期战略合作计划 6、负责销售区域内销售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完成销售任务。 二、白酒业务员入职指引 1、入职与试用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白酒业务员管理制度 1、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得拉帮结派汹酒、赌博。 2、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大禹品牌。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及客户库存和月产品消化情况分析竞争对手信息. 5、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经查出严肃处理解决。 6、每天回公司后应积极核对帐目以免长时间不对帐发生帐目混乱现象。 四、白酒终端管理操作要 A市场终端管理策略 1-1、终端建设 a、争取A级商超最好的陈列点。完善终端陈列,根据具体情况做产品详细的陈列规划。 b、终端理货 c、理货是衡量一个白酒品牌表现的一个依据,因此,终端建设上应该狠抓终端理货环节,突显品牌终端神韵的表现。 1-2、实施步骤

a、随时检查产品的出样情况,并注意保持终端产品的整洁有序; b、对需要系统陈列的产品,应留出空隙,以便消费者拿取和给人销售情况较好的感觉,以激发“蜂群”般的消费效应; c、在大A商、A超、大商场、专营店争取在旺季保证位置的更新和生动化、系统化陈列,避免陈旧呆板,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增加刺激消费; d、节假日充分利用POP和终端生动化活动,来活跃品牌表现,营造良好销售的氛围; e、加强理货人员或负有理货责任的销售、促销人员进行理货知识的培训,并增加协助搞好卖场与酒店关系,进行竞品调查与消费动态调查,及时进行补货信息反馈及进行补货等责任; f、制订理货人员或负有理货责任的销售人员量化终端卖场、酒店回访及理货指标,并以相关激励及制约机制进行考核; 2、终端宣传 a.布置终端,有技巧地将终端改头换面成自己的品牌专卖店。选准那些铺面位置较好、客流较大、零售额较高、铺面面积较大的终端,不妨以广告礼品、店招、展示专柜、给予或增加店家销售扣点,竞品限制,合同约定,甚至买断专营等行为,将这些重要的终端商纳入自己可以控制的营销体系内,成为品牌的专卖店。这样一来,不但起到了经济宣传的作用,更主要的是起到了终端商极力推荐自己产品、促进销售的切实效果。 b.终端宣传、促销应与消费者形成真正的互动沟通。 利用终端宣传物、促销品以及一系列针对消费者日常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主题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接受消费者的参与,打动消费者的心灵,而不是简单地重复在终端买一送一活动。 c.终端生动化项目必须综合应用图象、音乐以及一些有趣的游戏活动,加强促销的感染力,增强促销效果。 3-1、口碑传播 终端销售人员是最重要的终端资源之一,销售人员包括了经销商的直销队伍,终端店员,服务小姐以销售管理人员等等。 3-2、实施步骤 a.加强培训和沟通,全力营造全员营销的企业文化,促进口碑传播的延续和加强; b.加强识别与把握消费心理的能力,提高品牌指名购买率; c.应为营业推介人员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

级C 课程设计任务书 1

C++课程设计任务书 指导时间:2012年上学期 指导老师:邹汉斌 一、课程设计目的: 通过 C++课程设计,使学生能将学到的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思想用到具体的工作和学习中,加深对类与对象的理解,是将计算机课程与实际问题相联接的关键步骤。通过课程设计,能够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课程设计要求 1.明确课设任务,复习与查阅有关资料 2.按要求完成课设内容,课设报告要求文字和图工整、思路清楚、正确。 3.四至五名同学分为一组,完成一个应用问题的程序的编写工作。 4.对应用程序的要求: (1)凡等候用户输入时,给出足够的提示信息,如“请选择(1 借书 2 还书……):” 提示用户选择。 (2)程序具有一定的健壮性,不会因为用户的输入错误引起程序运行错误而中断执行。 对输入值的类型、大小范围、字符串的长度等,进行正确性检查,对不合法的输入值给出出错信息,指出错误类型,等待重新输入。 (3)对删除数据应给出警告。 三、课程设计步骤与方法 1.需求分析: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 2.根据需求,设计系统功能模块,并设计相应的类和界面。 3.根据基本思路,确定输入和输出,设计程序的算法。 4.确定用到的所有类的描述和定义,并设计测试程序来对类进行测试。 6.在计算机上编译程序,检验程序的可运行性。 7.编写C++课程设计报告。 课程设计报告内容 写设计报告(要求正规打印,A4幅面),内容包括: 题目 系统功能模块结构图

数据结构设计及用法说明 程序结构(画流程图) 各模块的功能 试验结果(包括输入数据和输出结果) 体会 参考文献 附录:源程序清单 四、课程设计题目及分组: 题目1:一个简单的商品管理系统 1.课题功能描述 编写一个简单的商品信息管理的程序,主要完成商品信息的录入、排序、查询和显示等功能。 2. 问题详细描述 某超市的电器区的每种商品包括以下信息:商品代码(整型),商品名称(字符串),商品数量(整型),单价(双精度),销售量(整型),库存量(=商品数量-销售量,整型),要求编写多个函数分别实现下列功能,而后在main函数中进行调用。 (1)录入商品信息:从键盘输入这些商品的代码,名称,数量,单价,销售量信息,而后自动计算其库存量。 (2)查询满足条件的商品信息:查询1:按商品代码查询用户指定的商品信息。在主函数中给出查询结果,若找到则输出该商品的信息,如找不到,则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而后可多次查询也可退出程序的运行。查询2:按库存量进行查询用户指定的商品信息。查询结果的处理同查询。(还可以扩充) (3)修改商品信息:首先查询到需要修改的商品,然后修改保存。 (4)删除商品信息:首先查询到需要删除的商品,然后删除。 (5)按需求对商品信息排序:排序1:将商品按照商品的库存量进行升序排序,若库存量相同则按照销售量升序排序。排序2:将商品按照代码进行升序排序。 (6)显示全部商品的信息:输出某个商品的信息。 (7)程序运行结束: ****电器超市简单商品管理系统 ************************************* 1.录入商品信息,请选择:1 2. 查询商品信息,请选择:2 3.修改商品信息,请选择:3

排污费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及征收标准.doc1112

排污费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征收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2008年6月1日起第二次修改施行。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69号令),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三、《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

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四、《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五、《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执行。 废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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