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精)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广大党员的思想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培养出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能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步的党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是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

第三条党员教育培训的总目标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

第四条党员学习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使广大共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五条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经验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时事政治。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负责拟订每年的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抓好各党支部党员学习情况的反馈。

第七条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第八条党支部宣传委员根据学习教育计划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人员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第九条党员学习教育主要通过日常教育、专题培训、上党课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日常教育:双周星期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出勤率不得低于95%。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

第十一条专题培训:党内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上级党组织派出学习培训;党校学习培训或其它的党员集中学习。

第十二条要把党课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讲党课,每学年安排党课两次,党员受教育率达95%以上。

第十三条党员学习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除集中学习讨论、阅读报刊书籍等学习资料外,也可以组织观看有关影视片、展览等。要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主题发言等形式相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以学习促工作。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学期作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每学期结束时交办公室

第十五条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党员无故缺勤三分

之一次以上的,视为学习不合格,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第十六条学校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年年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评分,对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 ;

2、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3、形成党内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 ;

4、发展新党员和表彰或处分党员的决定;

5、支部换届选举;

6、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

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打算,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定期提出要求。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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