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县农村环境面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环境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综合整治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污、遏制耕地外源性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源地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制和落实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措施为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群众参与,科学引导,多元投入;乡镇实施,县级指导,部门配合;合理规划,精准投入,专业施工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X年,在全县16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基础治理工作,完成1个村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X年,在全县50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基础治理工作,完成2个村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X年,在全县60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基础治理工作,完成2个村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

到X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数量达到100%。完成整治的建制村需在四个方面满足考核指标要求,即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分类减量)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能够处理生活污水的村庄达到30%以上(包括集中式、分散式、生化式、生态式),其中新增农村居民卫生间入户和下水统一收集处理比例达到2%—6%。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广泛发动群众,推进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建设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方式及理念。推广垃圾卫生化填埋、无害化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技术。

(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村庄实际地形,依地势将农户进行分区,按区域布局一个或多个污水处理设施,降低污水收集管网投资和收集成本。污水收集尽量采取自流式,不设置提升装置,减少后期运营成本。

(三)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散养户积极推行人畜分离,采用沼气池、小型堆肥等处理方式,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的畜禽养殖专业户适度集约化经营。推行“粪污储存还田模式”,在合理和有效施用的条件下可以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采取建设必要的防护隔离设施、设立警示标志、依法拆除排污口等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大力建

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X年3月底前,各乡镇场街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每年4—5月份,确定试点村名单,对试点村地质、地形、地势、地貌、居民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现场勘验,调查试点村实际用水量、垃圾产生量等数据,制定试点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程序。

(三)施工建设。每年6—10月底前,全面开展整治村污水、垃圾、畜禽污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工程建设,由县环保局、财政局牵头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抽查。

(四)收尾验收。每年11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测污水处理效果和工程质量,成立县级筹备组,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验收工作要求提出的验收内容和标准逐项核实确认,形成档案台账,迎接省、市有关部门最终验收。

六、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及监管工作,会同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项目进行检查督促,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协助乡镇场街做好项目申报验收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核实生活垃圾处理率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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