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超限判别表 (2017版)

高层建筑超限判别表 (2017版)
高层建筑超限判别表 (2017版)

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超限审查判别表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表一:房屋高度超限判别

表二:房屋结构一般不规则判别

按楼板不连续的开洞对待;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三:房屋结构特别不规则判别(一)

表四:房屋结构特别不规则判别(二)

连接。

综合结论:本工程属于(不属于)超限工程。

设计单位:(打印及盖出图章)施工图审查机构:佛山市中图建筑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结构师:(签名及盖注册章)审查人:(签名)

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管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建筑工程管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

附件: 四川省抗震设防 超限高层建筑施工界定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施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凡符合本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的高层建筑施工,均应按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于初步设计阶段经工程所于地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出专项审查方案,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我省超限高层建筑施工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施工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符合以下各条中任壹条的高层建筑施工,界定为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施工。 第壹条房屋高度超过表1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建筑。 表1 等高度; 2.表中不含钢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 3.错层结构指楼层相错高度大于梁高或大于600mm的结构,不包括仅有个别楼层错层的情况。 第二条同时具有下列三项或三项之上不规则程度的高层建筑(6度和7度时,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大于40m和36m,其它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高度不大于表1所列高度1/3的高层建筑,为同时具有下列四项或四项之上不规则程度的高层建筑): 1.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俩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倍,但不大于平均值的1.5倍(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或1.4倍(B 级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和复杂高层建筑); 2.结构平面的长宽比(L/B),6、7度和8、9度时分别大于6.0和5.0;

3.结构平面凹进的壹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30%;此外,当平面为工字形、双十字形等其它俩侧均凹进的图形,凹进的壹侧尺寸虽不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30%,但俩侧凹进的尺寸合计大于Bmax的50%(8、9度时为40%); 4.当结构平面突出部分的宽度b小于平面长度L的30%时,突出部分长度和连接宽度之比(l/b),6、7度和8、9度时分别超过2.0和1.5; 5.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 6.除转换层外,楼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壹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 7.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 注:不包括仅有个别竖向构件转换和顶部壹、二层平面缩小有少量梁托柱的情况。 8.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壹楼层的80%; 9.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和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 注:不包括单或多塔楼的大底盘建筑和大屋面之上的楼电梯间、水箱间等局部突出的情况。10.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1的0.9倍;或于结构平面的较短方向,楼层整体外挑尺寸a大于4m; 11.带加强层结构; 12.错层结构; 13.连体结构; 14.多塔楼结构。 第三条不规则程度为下列情况之壹的高层建筑 1.结构平面凹进的壹侧尺寸,6、7度和8、9度时分别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50%和40%;此外,当平面为工字形、双十字形等其它俩侧均凹进的图形,凹进壹侧尺寸虽不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Bmax的上述比例,但俩侧凹进的尺寸的合计,6、7度和8、9度时大于Bmax的60%和50%; 2.结构平面为角部重叠的平面图形,当重叠部分平面尺寸的长边和短边之比不大于2时,重叠面积6、7度和8、9度时分别小于较小图形面积的25%和35%; 3.当结构平面突出部分的宽度b小于平面的长度L的30%时,突出部分长度和连接宽度之比(l/b),6、7度和8、9度时分别超过2.5和2.0; 4.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40%,或楼板于任壹方向的净宽(可由净宽不小于2m的楼板累计)小于5m,或开洞面积6、7度和8、9度时分别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50%、45%和35%); 5.除转换层外,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壹层的55%(8、9度时为6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平均值的65%(8、9度时为70%); 6.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壹层的65%(A级高度建筑)或75%(B级高度建筑); 7.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和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65倍; 注:不包括单或多塔楼的大底盘建筑和大屋面之上楼电梯间、水箱间等局部突出的情况。8.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1的0.8倍;或于结构平面的较短方向,楼层整体外挑尺寸a大于5m。 第四条于带转换层、带加强层、错层、连体、多塔楼五种复杂类型中同时具有三种或三种之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细则》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1〕58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中执行。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仍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文印发)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使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保证审查工作的质量,依据建设部111号令颁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文印发)、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行业标准《高层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及《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章程》,结合广东地区的工程实践和设计经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应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房屋高度(m)超过表一规定的高层建筑 表一 结构类型6度7度8度 混凝土结构 框架605040框架-剪力墙130120100 剪力墙 剪力墙140120100部分框支剪力墙12010080 较多短肢墙12010080 筒体 框架-核心筒150130100 筒中筒180150120板柱-剪力墙807055错层的剪力墙和框架-剪力墙1008060 混合结构 框架- 核心筒 钢外框-钢筋混凝土筒200160120型钢混凝土外框-钢筋混凝土筒220190150筒中筒 钢外筒-钢筋混凝土筒260210160型钢混凝土外筒-钢筋混凝土筒280230170 钢结构 框架11011090框架-支撑 (剪力墙板)220220200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300300260 注:1、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降低10%。2、较多短肢墙指短肢墙承担的倾覆力矩占总

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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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地理试卷 本试卷共8页,70小题,满分100分。考试用时90分钟。 注意事项:1.答卷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字迹的 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考 生号、试室号和座 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 将试卷类型填涂在答题卡相应位 置上。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 上角“条形码粘贴处”。 2.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选项的答案信息点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3.考生必须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I:本大题共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1.下列天体属于卫星的是 A.火星B.太阳C.金星D.月球

C.寒潮持续久D.季风变化大7.下列企业布局对交通运输条件依赖性最弱的是 A.石油化工厂C.粮油加工厂B.坑口电站(电力输出) D.物流中转站 8.下列景观变化属于纬度地带性的是 A.非洲西部从赤道向南北出现的森林—草原一荒漠景观 B.阿尔卑斯山从山麓向上出现的森林—草甸—寒漠景观 C.内蒙古自治区从东向西出现的森林—草原一荒漠景观 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盆地出现的荒漠—绿洲景观 9.图 2 为甲、乙、丙、丁四海区海水等温线示意图,其中能反映北半球暖流经过的海区是 A.甲B.乙C.丙D.丁 10.一般来说,一定区域内高等级城市比低等级城市

A.城市规模小 B.服务 范围小 C.服务 种类多 D.城市 数目多 11.地理环境中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某要素发生变化会给其他要素带来影响,甚至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这反映了地理环境的 A. 综合性 B.区域 性 C.整体 性 D.差异 性 2017 年 5 月 14 日,“一带(丝绸之路经济带)一路(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广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包括 29 位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约1500代表出席此次论坛。据此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 12-13 题。 12.古代“行走”在“丝路”上的商品主要是, A.家用电器C.岭南四大水果B.家具家私 D.丝绸、陶瓷、工艺品 13.“一带一路”旨在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其共建内容不包括 A.文化民俗同一化C.基础设施网络化B.商品贸易自由化D.金融投资便利化 14.每逢我国传统佳节,许多海外华人喜欢聚集在一起。这主要受

某超限高层住宅结构设计

某超限高层住宅结构设计 摘要:本文针对广州某超限高层住宅结构设计进行研究,介绍了该工程超限情况及有针对性的构造加强措施。采用了satwe和midas两种软件进行结构整体分析,用pkpm进行静力弹塑性分析(pushover)及弹性时程分析。结果表明结构在罕遇地震下处于延性阶段,结构抗震性能满足规范要求。 关键词:超限高层;静力弹塑性分析;弹性时程分析;构造加强措施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research on some exceeding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which locates in guangzhou,is discussed.the code exceeding status and the structural reinforcing measures are introduced.two types of software,satwe and midas,were used for the global analysis,and pkpm was used for pushover analysis and elastic time-history analysis.the results shows that the structure is in ductile stage under rare earthquake,the seismic performance of the structure can satisfy the code requirements. key words: code exceeding high-rise building;pushover analysis;elastic time-history analysis;structural reinforcing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9号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高宽比限值或体型规则性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含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审。 第五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审查项目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及审查意见难以统一、需提请上级裁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 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体形特别复杂的建筑,规模巨大的特殊混合结构等。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审查时,应邀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七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应当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委员会分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专家委员会应由国内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科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国家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深圳

附件一: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Ⅳ类场地,按减少20%控制。 二、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四、其他建筑工程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附件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 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申报日 期,勘察单位及资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人和方式等)。 2、抗震设防标准(包括: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分类等)。 3、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力层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方案,不利地段评价等)。 4、基础设计概况(包括:主楼和裙房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厚度,桩型和单桩承载力,承台的主要截面等)。 5、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包括:主楼高度和层数,出屋面高度和层数,裙房高度和层数;防震缝设置;建筑平面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属于复杂、特殊类型;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的尺寸和结构形式;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等)。 6、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包括:计算软件;总剪力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竖向地震取值;纵横扭方向的基本周期;最大层位移角和位置、扭转位移比;框架柱、墙体最大轴压比;构件最大剪压比和钢构件应力比;楼层刚度比;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作用;时程法的波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结果比较,隔震支座的位移;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稳定性等)。 7、超限设计的抗震构造(包括:结构构件的混凝土、钢筋、钢材的最高和最低材料强度;关键部位梁柱的最大和最小截面,关键墙体和筒体的最大和最小厚度;短柱分布范围;错层、连体、转换梁、转换桁架和加强层的主要构造;关键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基本的连接构造;型钢混凝土柱的含钢率和构造等) 8、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包括:性能设计目标简述;超限工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有待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等)。 注:填表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减,自行制表,以下为示例。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模板】

附件1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执行。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

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中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二)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高考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要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等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 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烈度 6 7 8 9 框架60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130 120 100 50 抗震墙140 120 10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120 100 8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150 130 100 70 筒中筒180 150 120 80 板柱-抗震墙4 0 35 30 不应采用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 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6、7度8度9度 框架110 90 50 框架-支撑(抗震墙板)220 200 140 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 巨型框架300 260 180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上摘自《建

华东院结构设计培训内部资料--超限高层抗震设计指南

编制依据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送审稿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11号) 《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沪健 【2003】702号) 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补充规定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6】220号) 《关于加强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的建议》 (2007年工作会议) 《关于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把关的建议》 (2009年2月6号)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工程抗震设计指南》 (第二版吕西林主编) 超限的认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建质【2006】220号 新抗震规范及高层混凝土结构规范推出后,其划分范围作相应调整 将大跨结构纳入审查 将市政工程纳入审查 CECS如与抗规及高规矛盾,以高规及抗规为主 上海工程还需满足《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沪建建【2003】702号) 计算分析总体要求 总体判断,根据受力特点建模 计算参数选取要合理 计算假定要符合实际受力 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判断 计算参数的选取 连梁的单元形式(杆单元或壳) 巨柱采用杆或壳单元 墙单元最大单元尺寸 楼板单元是否合理 阻尼比的选择 连梁刚度的折减 周期折减系数 最不利地震方向(正方形增加45°) 最不利风荷载方向 施工模拟的方式 嵌固端的选取 特殊构件的定义 足够的振型数量 是否考虑p‐△效应 考虑偶然偏心 混凝土柱的计算长度系数(地下室、悬臂梁)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6年版)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界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层建筑工程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其它建筑工程。 第三条符合以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高度超限的界定: 1、高度超过表4.1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 表4.1 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高度限值表单位(m) 结构体系 6度(0.05g)7度(0.10g) 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类别 标准设防 类、重点设 防类 特殊设防类 标准设防 类、重点设 防类 特殊设防类 框架普通柱框架60 50 50 40 框架-剪力墙 异型柱框架-剪力 墙 45 40 40 不应采用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 异形柱框架-剪力墙. 40(10层) 36(10层) 36(10层) 不应采用普通柱框架-剪力 墙 130 120 120 100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 的框架-剪力墙 120 80 80 60 错层的框架-剪力 墙 130 80 80 60

剪力墙全部落地剪力墙140 120 120 100 部分框支-剪力墙120 100 100 80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 的部分框支剪力墙 和采用厚板转换的 框支剪力墙 110 90 90 60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 的剪力墙 140 100 100 80 错层的剪力墙140 80 80 60 筒体框架-核心筒150 130 130 100 筒中筒180 150 150 120 底部带转换层的筒 中筒 170 140 140 110 板柱-剪力墙80 70 70 55 注:1、表中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型柱框架-剪力墙结构括号内数字为结构层数。此类建筑工程达到楼层数和高度任一条件时,即为高度超限。 2、含较多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或楼层总倾覆力矩的30%。 3、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任一项或具有第3款中(1)~(3)项不规则情况之一 且具有第3款中(4)~(6)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90%。 4、位于Ⅳ类场地或抗震不利地段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5、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2、高度超过表4.2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结构建筑工程。 表4.2 高层钢结构建筑工程高度限值表单位(m) 结构类型7度(0.10g)特 殊设防类 其它 框架90 110 框架-中心支撑180 220 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200 240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260 300 注:1、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任一项或具有第3款中(1)~(3)项不规则情况之一且同时具有第3款中(4)~(6)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90%。 2、位于Ⅳ类场地或抗震不利地段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90%。 3、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4、其它包括6度设防的标准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7度设防的标准设防类、重点 设防类建筑工程。

超限高层结构设计内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臵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1—

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臵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三) 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 (四) 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 (二)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 (三) 审查后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重要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附录二)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附录三)。 第五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申报材料应符合第二章的要求。专家组提出的专项审查意见应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2—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法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审查专家委员会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法 (2003年3月10日建办质[2003]11号) 第一条为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建质〔2002〕248号),制定本审查办法。 第二条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专家委员会)是在建设部领导下,进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机构。全国专家委员会可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第三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按建设部令第111号第九条规定提供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其详尽程度和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满足《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有关要求。 (二)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四条全国专家委员会应在接到符合专项审查要求的申报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下列基本程序完成审查工作: (一)由全国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审查日期。 (二)全国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提出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的推荐名单,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报主任委员备案。 专家组一般由有关专业的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组成以全国专家委员会委员为主,遵守审查回避制度并兼顾就近聘请原则。 (三)至少在召开审查会的三个工作日之前,将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送至专家组按审查技术要点的要求审阅。 (四)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该项目的审查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的建筑、结构、勘察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宣布专家组成员和组长名单; 2、专家组组长主持审查,听取勘察设计单位的汇报并交换意见; 3、专家组研究讨论并提出审查意见; 4、专家组向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宣读并解释审查意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五)全国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专家组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全国专家委员会的名义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分析

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分析 摘要超限高层建筑指高度超过现行的规范标准的建筑物,同时包括一些形状不规则、必须进行抗震等级检测的建筑类型。随着我国城市中超限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多,设计师应当重视对于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设计,在设计中遵守相应的标准,同时注意设计要点。本文将介绍超限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设计要点、注意事项等,同时援引上海某超限高层建筑进行实例分析,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超限高层建筑;结构体系;设计要点;实例分析 引言 建筑层数超过十层的就算做高层建筑,其中超限高层建筑包括在内。事实上超限高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来确定。只要建筑物算作超限高层,就表明对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施工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1]。结构设计方面一定要选择合适的体系选型,确保结构设计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1 超限高层建筑结构体系分析 1.1 框架结构 采用框架结构的超限高层建筑具有平面布置灵活轻便、受力体系简单、施工过程快捷等多方面的优势。采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两柱之间的距离控制在7m左右,如果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则需要控制两柱距离为15m以上。结构设计要满足抗震要求和风荷载,此外还需要注意非结构构件填充墙,在框架结构产生较大变形时很容易导致损坏。 1.2 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结构承载力良好,在抗震强度和风荷载两方面具有相对优势。但是其缺点是自重较大、同时延展性不足,不能很好解决水平荷载问题。同时剪力墙结构的相邻墙体间距需控制在5m左右,大大减小了建筑的使用空间。 1.3 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体系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综合了上述两种结构的优势,既具有比较好的延展性,可以灵活进行设计和布置;同时还继承了剪力墙具有的高抗侧刚度。该结构利用了楼层梁板进行框架和剪力墙的相互连接,能够同时受力,所以结构整体的侧移幅度不大。 框架-核心筒体系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比较类似,受力特征二者也几乎相同。核心筒主要是利用电梯井、楼梯间、运输管道的那个构成一个混凝土的筒柱。

高层结构超限判断与调整方法

高层结构调整方法 一、控制指标:确定是否超限 1. 高度超限,超过表1-1规定高度(m),表1-1: 结构类型 6度 7度(含0.15g ) 8度(含0.30g ) 9度 框架 60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50 抗震墙 140 120 10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70 筒中筒 180 150 120 80 板柱-抗震墙 40 35 30 不应采用 较多短肢墙 100 60 35 钢筋混凝土结构 错层抗震墙和框架-抗震墙 80 60 不应采用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筒 200 160 120 70 混合结构 型钢砼框架-钢筋混凝土筒 220 190 150 70 框架 110 110 90 50 框架-支撑(抗震墙板) 220 220 200 140 钢结构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 300 300 260 180 注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IV 类场地,按降低20%控制; 6度的短肢墙、错层结构高度较7度适当提高

4.其它超限建筑 4.1 高度超过28m的单跨框架结构; 4.2 抗震规范、混凝土和钢结构高层规程暂未列入的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连筑;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 4.3超限大跨度空间结构:跨度>120m、悬挑长度>40m、单向长度>300m的屋盖;非常用空间结构的大型场馆、一级客运站、大型候机楼、特大型机库。 注意:有效楼板宽度的计算和楼电梯间周围的墙体有关,另外,悬挑部分不计入楼板典型宽度内。

特别不规则和严重不规则: 《高规》关于不规则的阐述,仅条文说明中4.1.2条中有特别不规则,其他均为严重不规则

关于2017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统一用表监理表格填表说明20170503

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用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市政监表”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填写或施工单位填写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的用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组卷,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表格允许打印,但审查意见和签名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如需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签名的,必需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项目经理也必须为该的项目经理本人签署。 工程名称填写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 表中注明“公章”的必须盖中标单位的公章,表中注明“章”的,可以盖单位公章或工程项目部章。 二、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填写说明 市政监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2-项目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市政监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整通知书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4-项目监理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本表必须由监理单位发出。 市政监5-工程开复工令 此表用于工程项目开工及停工后恢复施工。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此时将表头的“复工”两个字划掉。 因各种原因工程暂停,承包单位准备恢复施工,工程复工报审时,将表头上的“开工”划掉。 表中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具备开工或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附件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 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 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 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 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三)短肢剪力墙较多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7.1.2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4.2.2.1(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 (2——8条略) 第7.1.3条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本规程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 (四)错层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10.1.3条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宜大于80M和60M;框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应大于80M和60M。

关于2017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统一用表监理表格填表说明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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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用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市政监表”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填写或施工单位填写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的用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组卷,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表格允许打印,但审查意见和签名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如需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签名的,必需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项目经理也必须为该的项目经理本人签署。 工程名称填写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 表中注明“公章”的必须盖中标单位的公章,表中注明“章”的,可以盖单位公章或工程项目部章。 二、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填写说明 市政监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2-项目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市政监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整通知书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4-项目监理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本表必须由监理单位发出。 市政监5-工程开复工令 此表用于工程项目开工及停工后恢复施工。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此时将表头的“复工”两个字划掉。 因各种原因工程暂停,承包单位准备恢复施工,工程复工报审时,将表头上的“开工”划掉。 表中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具备开工或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

甘肃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应当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确保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达到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目标。 第五条在抗震设防区内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报告。 第六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审查难度大或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请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提出专项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应当由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专家组成,并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八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内容包括: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抗震概念设计、主要结构布置、建筑与结构的协调、使用的计算程序、结构计算结果、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抗震性能评估等。 第九条建设单位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表; (二)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抗震措施; (三)工程勘察报告; (四)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五)结构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 (六)初步设计文件; (七)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 (八)对要求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应当提供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25日内,组织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甲级(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其中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应当分别由具有高层建筑设计经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承担。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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