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则 (17)

八、考场规则 (19)

九、考评员守则 (21)

精心整理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 (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5000人。

507室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一)申报程序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上报。

续。

分析。

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财务工作原则

1、统筹统管原则。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由局领导统一审批把关、统筹协调,共同做大做实单位账户,增强财务统筹和抗风险能力。

2、民主理财原则。重大开支、大宗采购严格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政府采购、群众监督”的程序进行;逐步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

监督权,增强资金运作透明度。

3、收支平衡原则。实行增收节支,量入为出,严禁铺张浪费,杜绝花“过头钱”现象。

二、财务人员职责

1、财务人员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按会计制度对有关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真实反映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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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利;必须严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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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票据领、用、存、销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并造册登记,严格各环节的管理,以备核查。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管控,原则上做到票据用完一本再换领一本,收费员每月至少与出纳报一次账,杜绝收入公款私存私放的情况。

4、其他单位汇入款项的,经办人应向财务说明有关具体事项。

四、支出管理

1、规范报销程序。支出票据由经手人写明具体用途后按照审批权限亲自送领导签批,再交财务报销。接待费用、出差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公车费用和下乡差旅费以月为单位报销,超过期限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出纳在支付费用前必须核查票据,一看经手人、领导签批手续是否完备,二看票据日期与报销日期是否超过期限。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都不得先行支付。

五、支出规范

1、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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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和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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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内的,陪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

30元,午餐、晚餐按各50元)的

餐不安排高档酒。禁止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礼品和土特产。

(7)来访单位需要我方安排住宿的,参照我市出差人员住宿标准执行,一般安排在三星(或以下)的酒店。住宿费上限为:厅级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80元。

(8)公务接待费用由单位自行负担,一律采取当场结账的方式。取消

备用金和公务接待限额的方式,执行公务卡结算。

(9)支出凭证须有来访公函、公务接待呈批单、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等附件方可作为入帐依据。

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按规定统一安排的除外。

私自将办公设备带回家中使用。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1、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机构按照鉴定指导中心每年的年初发文中规定的鉴定日期,提前向社会发布鉴定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是:本鉴定机构20XX年第XX次鉴定的工种、等级,鉴定日期,报名地点等。

2、组织报告

鉴定机构在报名处应张贴以下资料:

(1)各鉴定工种、等级的申报条件;

(2

(3)收费标准及依据。

3、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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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6、实施职业技能鉴定

理论知识考场要选用普通标准教室,每个考场容纳考生30名,按单人、单桌、单行安排。每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

操作技能考场应整洁、卫生、明亮,考试用的各种设备必须完好,应备的原

材料必须齐全,各工位之间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间隔。每工种必须配备2—3名考评员,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组长由市鉴定指导中心指定。考评员必须具有相应工种、等级的考评资格,并持证上岗。

7、分数评定

理论知识试卷的阅卷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一律用红色笔判阅。阅卷人员必须在评分人签名处签名。理论知识试卷的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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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备查。

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指考务档案包括:

(一)考务管理过程档案,包括记载考务实施过程的档案资料、试卷及工件;

(二)考试结果档案,包括记载合格人员成绩的表册及发证审批资料;

(三)鉴定机构评估及年检资料;

(四)考评人员档案;

(五)职业技能鉴定统计资料;

(六)证书管理资料。

6个月;委托保存的,

第四条、本所设立自有档案室并指定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明确职责,归档时应查验档案的完整性。档案管理人员变动的,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五条、档案应保存在安全、干燥、通风之处,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环境,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档案可以是书面形式记录的纸质资料,也可以是电子文档数据。以电子文档保存的数据档案应及时备份,并进行编号保存。

第七条、档案应分时间、类别保存,便于查找。应根据不同保存媒介的不同保存要求选择适合的保存地点。

第八条、因业务原因需要借阅、查询档案的,必须履行必要的借阅手续,在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查询,在借阅期间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使用完后及时归还档案。

销毁。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则

一、根据企业、学校和社会的需要制定鉴定计划,并下发有关单位。

二、根据鉴定计划的有关内容及本单位职责,发布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三、组织和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按要求履行报名手续,认

人负责接送和保管。

八、开考前30分钟,主考、考评员、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办公室,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考生于考前15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携带要求或允许携带的工、卡、量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或者进入指定工位。

九、考试预备铃响后,考评员开始拆封和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首先将其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卷中指定位置。考试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评员按要求巡视考场,检查有无代考,有无夹带、舞弊、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考试结束后,考评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装订、密封、回收试卷;现场考评的工种,考评员则按照规定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三十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上岗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工位),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上岗证》)置于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考件)出场。

二、考生理论考试时,只能带必要的文具,操作考试时只能带考

场。

经考评员允许。如发现利用去卫生间进行舞弊,试卷计零分。

八、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围观喧哗,操作考核完成后,考生应将考件、试卷、图纸一并交考评员,并在考件上打好考号,登记验收后,方可退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或操作,交卷交件退场。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如有违反,由当场次考评员视情节作出扣分、试卷(考件)作废、取消参考资格等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第一条本行为守则适用于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培训、考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人员。

第二条考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评工作。

第三条考评人员证卡的有效期为3年,考评人员证卡到期后必须

参加换证培训,

动放弃考评人员资格。

第五条考评人员的权利。

各市鉴定中心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工作复杂程度参照执行;

(五)当考评人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诉。

第六条考评人员的义务。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学生进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袖口。女生须戴安全帽。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须戴眼镜。 2、实习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掌握操作手柄的功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 3、车床启动前,要检查手柄位臵是否正常,手动操作各移动部件有无碰撞或不正常现象,润滑部位要加油润滑。 4、工件、刀具和夹具,都必须装夹牢固,才能切削。 5、车床主轴变速、装夹工件、紧固螺钉、测量工作、清除切屑或离开车床等都必须停车。 6、装卸卡盘或装夹重工件时,要有人协助,床面上必须垫木板。 7、工件转动中,不准手摸工件,或棉丝擦拭工件,不准用手去清除切屑,不准用手强行刹车。 8、车床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异常现象,轴承温度过高,要立即停车,报告指导师傅。 9、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刀具、工具、量具要分别放在规定地方。床面上禁止放各种物品。 10、工作结束后,应擦净车床并在导轨面上加润滑油。关闭车床电门,拉开墙壁上的电闸。 二、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1、插活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加润滑油。 2、调整行程要合适,避免刀杆与工件顶撞。 3、工作中必须检查工件是否压紧有无松动,用压板压工件时,螺丝不准伸出过长。 4、转动工件时,须先松开压板螺丝转动后上紧。 5、工作中,不准探头或伸手摸加工面及刀尖,手更不能放在螺丝压板上。 三、手工锻打锤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岗位固定、按次序把工具排好,以防碰伤。 2、工作前先着手检查工具,工具是否有飞刺,锤头楔是否牢固,以免飞出伤人。 3、打锤要准,不准打冷砧子。 4、大锤横打或轮打时、先看背后是否有人。 5、打大锤严禁带手套。 6、大铲截料,料快掉时,移至砧边要轻打。 7、经常请除砧上的氧化皮。 8、根据锻件形状,先选择火钳。 9、锻件要烧够温度,用火钳夹牢锻件,、防止飞件伤人 10、大锤小锤配合好,动作协调要一致。 四、电阻炉安全操作规程 1、电阻炉操作人员一定要戴好劳动保护品。 2、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做好开炉前的准备工作。 3、电阻炉使用时,切勿超过最高工作温度,以免烧坏电热元件。 4、定期检查电阻炉控制器各个接线头的连接是否良好。 5、炉膛内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随时清除炉膛内氧化物等物。 6、装料取溶液时,严禁掉入炉膛内,以防电阻丝短路。 7、下班后要有专人切断电源。 五、锻造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时要穿好工作服、工作鞋。 2、工作前必须进行设备及工具检查,当工具开裂及铆钉松动时,不准使用。 3、操作时要思想集中,掌钳者必须夹牢和放稳工件,打锤者应按掌钳指挥要求操锤,注意控制锤击方向。 4、握钳时将钳把臵于体侧,不要正对腹部。也不要将手放入钳股之间。 5、锻打时,锻件应放在下抵铁的中央,锻件及垫铁等工具必须放正、放平,以防飞出伤人。 6、踩踏杆时,脚根不许悬空,以保证操作的稳定和准确。不锤击时,应随即将脚离开踏杆,以防误踏出事故。

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流程Word 文档

事指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查看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反映错误 名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性质公共服务 时限承诺件 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0个工作日方式转报 政务中心是 情况否 应交材料 份数 格式文本示范文本/材料样本材料说明电子纸质 一)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报告; 1 1 ———— 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一式四份;(可在省政府政 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 1 4 ————三)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1 1 ————四)拟任所(站)长、副所(站)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及其身份、学历、资 证明材料复印件; 1 1 ————五)拟聘考评员及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 1 ————六)理论鉴定和实操鉴定场地证明材料原件;0 1 ————六)办公场地、鉴定(考核)场地证明材料。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 明材料,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用协议及场地产权(或使用) 明材料。 1 1 ————六)拟设立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度;0 1 ————

拟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制度:1、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等);2、考评员守则、 1 1 ———— 则;3、财务管理制度;4、档案管理制度;6、岗位责任制;7、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其他。 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1 1 ———— 注说明: 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的所(站)长,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三)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道德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专(兼)职考评人员。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及符合考务工作要求的办公设备。 五)有照明、通风条件好的理论考试场地的考核场所。 六)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并达到环保、劳保、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的技能考核场地、设备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设备或手七)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点的设立原则; 八)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制度; 法定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业技能鉴定规定 川省劳动厅关于颁发〈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窗口:(028)86934580 动和社会保障厅:(028)86113042 86110567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动和社会保障厅:(028)86121034 86110521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3012984980.html, 动和社会保障厅:https://www.360docs.net/doc/301298498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函[1990]52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

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所(站)长负责制,下设考务、质检、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六条鉴定所(站)职责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三)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 (五)向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试行)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鉴定职业:养老护理员。 (二)鉴定等级:三级(高级)。 二、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依据是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相应级别的《培训教程》。 (二)鉴定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即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技师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鉴定的对象 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四、鉴定申报条件

报名的学员,请仔细对照表格,凡能符合其中一条就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报名学员需准备: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报名”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5.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6.结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五、鉴定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在民政部“中国民政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012984980.html,)点击进入“网络报名系统”(见附件2),网上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提交后打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为了减少证书错误率,各考生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鉴定申报表)。 (二)单位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申报条件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三)省级审核: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可以地市为单位,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业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工作规范。 一、考试开始前 1、监考人员应事前熟悉考务办公室及考场位置、监考场次 和监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核对本场考试的课程、班级、考试形式,清点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份数和考试人数。 2、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按规定 座位入座,并尽可能保持考生间距离。若有疑问应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不得擅自作主。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置于考桌右前 方,核查准考证,清退无证考生。必须重申考试纪律,完整宣读考场规则。 4、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带入考场的书本、纸张及其它复习 资料放到考场前指定地点;提醒考生清理座位及周边桌面及抽屉内所有物品;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考前应擦净黑板,在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严 肃考纪,端正考风”,以及本场考试所考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形式、收发试卷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过程中 1、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一前一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能。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不得吸烟或做其它 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抄题做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手机应关机或置于振动。 3、试卷如有缺页、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流动监考人 员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补发。考生如有因考题不清楚提出询问,监考人员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 4、监考人员如发现有考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将违 纪形式、详细情节如实记录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表》中,并签名,考试完毕交考务办公室。 5、考试过程中如有其它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 巡视员或考务办公室。 6、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提前交卷,应按第三条第2款的 方式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三、考试结束时 1、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已到,停止答题”,同时注意维持 好考场纪律。 2、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正面朝下放于桌面上,并安静 离开考场。 3、按考号顺序收回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整理整齐, 清点答卷份数。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 制度 1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章制度目录 一、鉴定所简 介 ..........................................................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 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13 六、档案管理制 度 .................. ..............................15 七、考务规 则 (17) 八、考场规 则 (19) 九、考评员守

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现单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陕煤化集团《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煤化司发〔2012〕243号)文件及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单位内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机制。依据国家和煤炭行业职业技能资格考核标准、陕煤化集团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第三条建立职业技能考评激励机制。坚持公平公正、评聘分离、使用和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原则。实行技能岗位津贴,激励技能岗位职工立足岗位成才。 第四条推行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技术操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岗位工种的初级技能等级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实行逐级晋升的考评原则,不得跨级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技

师以下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审。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职业技能评审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职培训单位的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承担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委托安排的鉴定任务。 (二)编制单位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组织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前强化培训工作。 (四)审核上报参评人员资格,协助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做好培训及鉴定工作。 第三章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鉴定对象 (一)转正后的学徒工和熟练工。 (二)专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技术操作岗位工作的职工。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ATA考试方案流程要求

关于ATA考试平台推行通知 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技术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ATA考试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的工种级别: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中、高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中、高级);考试单位也可选择其余工种(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的ATA平台的考试模式。 二、考试对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技校的在校学生及其它人员;不符合ATA运行条件的考试机构到符合条件的指定机构报考。 三、操作流程:请按ATA考试操作流程(见附件2)操作。 四、网络设备要求:请见ATA考试网络设备要求(见附件3)。 五、收费标准:按粤价函[1998]132号规定标准收取鉴定费,按中心与鉴定所分成标准返还鉴定成本费用。 附件:1、ATA考试推行方案 2、ATA考试操作流程 3、ATA考试网络设备要求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九年十月日 附件1 ATA考试推行方案 一、推行工种: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中、高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中、高级);考试单位也可选择其余工种(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的ATA平台的考试模式。 二、考试对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技校的在校学生及其他;不符合ATA运行条件的考试机构到指定符合条件的机构报考。 三、技术支持:由ATA提供考务人员、考评员、机房管理员系统应用培训;软件的安装、测试、升级工作;考试过程的技术支持工作;由我中心和ATA共同做好系统使用效果、建议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四、教材方面:由我中心的教材经营部经销。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则 (17) 八、考场规则 (19) 九、考评员守则 (21)

精心整理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 (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5000人。 507室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一)申报程序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上报。 续。 分析。 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公司生产技能人员综合素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部发[1993]134号)、《吉林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职业技能鉴定是对本企业内部从事发电企业特有工种和通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资格(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试考核。 第三条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企业的技能鉴定主管部门(鉴定基地),负责联系吉林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站(以下简称“省中心站”)(以及其他特有工种人员的鉴定监管部门),实施对企业各类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其他相关生产单位配合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双辽发电厂)。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本企业技能鉴定基地)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企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三)负责鉴定报名的组织工作和鉴定费用的收缴工作。 (四)负责实施本企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的准备工作和操作技能考核实施工作。 (五)负责操作技能考核成绩的综合评定和传送。 (六)建立和管理本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七)自觉接受“省行业中心”和“省中心站”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个生产单位配合完善鉴定基地如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培训、考核场地及设备。 (二)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技能考核设备和检测仪器。 (三)有熟悉鉴定工作业务、组织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和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考评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凡隶属本企业从事电力行业职业(以及相关工种)的职工,均可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鉴定报名工作。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图

阿勒泰地区第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图 发布鉴定公告 申报、提交材料 (二)集体申报需提交的 材料 1. 《福海县职业高中职业 技能报班表》; 2. 附个人材料与(一)相 同。 缴纳培训费、鉴定费、报名资料确认签名 开班培训、领教辅资料、领准考证、考试 领取证书 反馈、建议 (一)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和现职单位证明; 4.学历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 6.已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鉴定所 办公人员 学员(或班级负责人) 学员 交鉴定所 鉴定所 学员 承办单位 学员 鉴定所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申报流程 一、学院专业教学计划内培训鉴定申报流程(校内学生) 1.技能部考务管理员填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开班申报表》,经批准后组织学生报名; 2.班长组织学生填写《鉴定个人审批表》、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像片; 3.班长对全班学生收办证费; 4.班长把学生办证费交考务管理员; 5.考务管理员收齐学生办证费交学院财务处; 6.班长把学生的三种申报资料收齐考务管理员; 7.考务管理员组织力量把学生申报资料录入相关考务平台; 8.考务管理员向鉴定机构申报开班鉴定; 9.开班培训; 10.按鉴定机构要求组织学生鉴定; 11.考务管理员整理数据资料办证; 12.考务管理员发证至班长; 13.考务管理安排不合格者补考; 14.考务管理员资料归档。 二、学院专业教学计划外培训鉴定申报流程(校内学生) 1.承办单位填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开班申报表》,经批准后组织学生报名; 2.班长组织学生填写《鉴定个人审批表》、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像片; 3.班长按学院规定对全班学生收培训费用; 4.班长把学生培训费用交承办单位负责人; 5.承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开班三天内收齐培训费用交至学院财务处; 6.班长把学生的三种申报资料收齐承办单位负责人; 7.承办单位组织力量把学生申报资料录入相关考务平台;并把相关资料送技能培训部考务管理员 一份; 8.考务管理员向鉴定机构申报开班鉴定; 9.开班培训; 10.考务管理员协同承办单位按鉴定机构要求组织学生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11.考务管理员整理数据资料办证; 12.考务管理员发证至承办单位负责人; 13.考务管理员协同承办单位安排不合格者补考; 14.考务管理员资料归档。 三、社会人员培训鉴定申报流程{社会人员(含我校历届毕业生)}。 1.学院职业鉴定所负责人、考务管理员和培训管理员组织学生报名,详细解答学员对办班鉴定提 出的问题; 2.学员填写《培训鉴定社会人员个人审批表》、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像片一式四张; 3.学员交培训鉴定费用;考务管理员出具《广东省事业单位收据》给学员;培训管理员发放培训 资料; 4.考务管理员收齐学生培训费用,在开班后三天内交至学院财务处; 5.考务、培训管理员把学员申报资料录入相关考务平台; 6.考务管理员向鉴定机构申报开班鉴定; 7.开班培训; 8.按鉴定机构要求组织学员鉴定; 9.考务管理员整理数据资料办证; 10.管理员发证至学员; 11.考务管理员安排不合格者补考; 12.考务管理员资料归档。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化管理,根据国函[1990]52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中华人民国职业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外技术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所(站)长负责制,下设考务、质检、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六条鉴定所(站)职责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 (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三)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 (五)向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书; (七)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 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 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 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 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 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 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7、考生不得替考,不准将《准考证》借与他人。 六、考场规则 1、考场应整洁、明亮,材料设备齐全,仪器符合要求。 2、考试前一天标示出考场编号,考生编号,张贴《考生须知》。 3、考试时考生将《准考证》放到桌子上,以便核查。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考试只允许将必要的考试文具代入考场,其他无凭一律不得带进考场。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责与任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 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 核;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 价; 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 业资格证书; 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 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 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 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 5、鉴定督考工作; 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 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考评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职业技能鉴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仪器、工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与保管,保证其在鉴定中满足技术要求和正常使用,确保鉴定实施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一、鉴定所(站)应配备一名专(兼)职设备维护保管人员,专门负责本鉴定所(站)的仪器、设备和工量具等器材的维护与保管。专(兼)职维护保管人员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技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熟悉仪器、设备、工量具的维护与保管的基本知识。 二、对本所(站)用于鉴定的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进行归类整理,合理摆放,编号标记,并按鉴定职业分类建立台帐。台帐中应标明上述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时间与价格,设备和仪器还应标明当前技术指标与参数,并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标明所能鉴定的“工作内容”或项目;设备器材的购入或损耗均要及时准确登记上台帐,做到物帐相符。 三、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的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根据设备器材的性能要求,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尘、防高温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保管。用于操作的设备仪器,要在放置(使用)处醒目的墙面上或正上方张贴该设备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要建立和实行设备器材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认真做好维护维修记录(包括维护维修后设备、仪器、量具的技术指标与参数)。

五、每次鉴定前应对当次鉴定需要使用的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进行检查确认,达不到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护、调试和补充,以保证满足鉴定需求。 六、在鉴定过程中,发生设备器材损坏、损耗或丢失等情况应做好记录,鉴定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和报损;考生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考评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及时制止,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造成事故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次鉴定,鉴定所(站)的设备保管维护人员应作为考务组的设备维护人员进入考场。 七、用于鉴定和考评检测的计量器具、仪表要按照计量的有关规定定期调试、计量检测,对达不到技术检测要求、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降级、报废)。鉴定时,不允许使用超期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鉴定结束后,应搞好考场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用具归位工作,保证设备清洁整齐、摆放有序。 九、所有仪器设备、工量器材的借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领手续,归还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缺损。如有缺损,应要求借领人据实说明原因,经核实报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收回。 十、鉴定所(站)的仪器设备、工量器材等,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动用,更不允许用来进行一些不健康、违法违规的活动。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设备和工量器材保管室。仪器设备、工量器材等因保管不善而遗失损坏,应视情节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流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流程 一、国家职业资格各级别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1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3、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4、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申报相应职业中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6、已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⑴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0名,在全省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在地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 ⑵具有较高技能水平或有被社会承认的绝技绝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⑶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管理规定》结合本所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所业务上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负责,行政上受学校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人社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八、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 准考证。 九、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 号) 2、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社 [2011]64 号) 3、转发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内财社 [2011]2218 号) 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行就业培训网络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就服字[2010]37 号) 5、关于印发《 2012 年全区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 [2012]44 号) 6、赤峰市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培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赤政办字 [2010]97 号) 7、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直补个人试行办法》的通知(赤人社办发 [2012]73 号) 二、培训补贴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培训类别

1、职业技能培训 2、创业培训 3、劳动预备制培训 4、企业岗前培训 四、补贴条件 一是培训对象符合规定。二是按要求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三是经考试合格取得专项职业能力或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五、补贴方式 1、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 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 2、劳动预备制培训,可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申请材 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年直接拨付学员本人; 3、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申请材料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查,人社部门审 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培训期限及适用范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且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所 清 远 市 第 五 职 业 技 能 鉴 定规章制度

目录 一、鉴定所简介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 (13) 六、档案管理制度 .................. (15) 七、考务规则 (17) 八、考场规则 (19) 九、考评员守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 (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 联系电话:4278129 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一) 申报程序 (二) 资格审查 (三) 考核鉴定 1) 技术业务理论考核 2) 操作技能考核 回

(四) 成绩确认 (五)证书核发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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