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基层单位

建会操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制

二0一一年三月

说明

1.本手册适用于未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组建工会(以下简称建会)。

2.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填报《关于成立××××工会的请示》(第13页)、《关于×××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第14页)和《工会干部情况表》(第15页)。

建立工会小组的,填报《工会小组审批表》(第16页)。

3.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参照《大连市总工会关于确定基层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意见(暂行)》(大工发[2008]59号)文件规定执行(第7页)。

目录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4)

二、建会法律依据 (5)

三、建会基本要求 (7)

四、建会主要程序 (9)

五、建会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2)

六、建会相关材料 (13)

七、上级工会对本单位成立工会的批复 (23)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建会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11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6条规定:上级工会依据《工会法》和本规定,可以到基层单位指导、帮助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组建工会,需经上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委员会筹备组。由筹备组发展会员,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拟建工会的单位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筹备金。工会筹备金主要用于筹建工会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3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建会基本要求

(一)建会主要形式: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形式:会员25

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工会委员

会委员根据会员数的规模可确定3-37人,其中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2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最低不少于3人,最高不超过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的20%,其中经审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各种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主任1人。

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因此三个委员会的委员人数都应为奇数。

(三)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

任、副主任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后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的需同时报批)。

(四)职工的入会条件: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会员条件的外籍职工(不包括外商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可同意其入会,但不公开宣传动员,更不能担任工会干部。

(五)职工入会的手续: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

员登记表》,基层工会(或工会筹备组)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六)工会干部的条件: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七)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根据《大连市总工会关于确定基层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意见(暂行)》文件规定,市属、驻我市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整体改建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其工会组织隶属大连市总工会领导。市属、驻我市的中省属国有小型企业,整体改建为国有绝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其工会组织隶属大连市总工会领导。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规定标准的大型企业,其工会组织隶属大连市总工会领导。除上述隶属市总工会的基层单位外,其他企业的工会组织关系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民办大中专学校及市内四区的民办中小学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大连市教育工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工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国金融工会管辖的基层工会,地处市内的分支机构工会组织在接受该金融机构上一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大连市金融工会的指导;地处各区市县的分支机构工会组织在接受该金融机构上一级工会领导的同时,接受各区市县总工会指导。非中国金融工会管辖的地方性和外资金融工会,地处大连市内的工会组织受市总工会领导,工会组织隶属于市金融工会;地处各区市县的分支机构工会组织在接受该金融机构上一级工会指导的同时,受各区市县总工会的领导。

四、建会主要程序

(一)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操作程序图解

1. 操作程序简图:

2.操作程序解说:

○成立工会筹备

组:在上级工会指导

下,成立工会筹备组,

根据企业规模,筹备组

由3-11人组成,确定

组长1名;工会筹备组

成员必须有上级工会

人员参与,筹备组成员

不是工会会员的,要先

向上一级工会申请入

会,办理入会手续。筹

备组成立后经同级党

组织同意提出书面建

会申请,草拟《关于成

立××××工会的请

示》(第13页)报上一

级工会批准,待上级工

会批复后,即可刻制印

章,代行工会职责。

○发展工会会员:

向职工宣传建会的目

的、意义及会员的入会

条件、会员权利和义

务。新职工办理入会手续;原来是会员的办理接转手续;

○建立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会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会小组或分工会,选举工会小组长或分工会委员、主席。

○委员会候选人的协商提名工作: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推荐,也可以由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名推荐,也可以由上级工会征求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意见提名推荐。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提名按《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经审委员候选人要同步做好协商提名工作。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单位女职工委员的建议名单也要进行提名推荐。

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确定后由筹备组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可以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超过万人的会员代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员代表的产生要做到比例合理、结构科学、产生合法。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不是工会会员的职工不能当选会员代表。

工会委员会应当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0%;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分别召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工会领导人: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一方面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同时审议通过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另一方面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经审主任、副主任。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至多可以交叉1人(即工会委员中有1人可以兼任经审委员),但工会主席不得兼任经审委员。

○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草拟《关于×××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第14页)和《工会干部情况表》(第15页),盖章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拿到批复文件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开设独立的工会经费账户。

(二)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程序

1. 操作程序简图:

○大会筹备工作

(1)起草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2)制定××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印制候选人情况简介表;

(4)印制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经审主任选票;

(5)准备投票箱若干只,计票所需工具;

(6)确定选举工作人员,监票若干人、计票若干人;

(7)确定大会主持人(一般由筹备组组长担任)。

○大会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2)主持人宣读上一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的批复;

(3)作工会筹备工作报告;

(4)通过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5)通过选举办法(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6)通过选举监票人员名单(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7)宣布投票选举开始: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报告主持人)→分发选票→会员(代表)填票→会员(代表)投票→工作人员清点票箱内选票(向主持人报告)→选举工作人员计票→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

○宣布选举结果

(8)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9)新当选的工会主席(或委员代表)发言;

(10)单位领导讲话(视情况而定);

(11)上级工会领导讲话(视情况而定);

(12)宣布大会结束(大会选举结束或大会结束后,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分别召开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审主任、副主任)。

备注:采取直接选举形式的,可在大会上同时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审主任、副主任。

(三)召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的程序,可以参照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程序(略)。

五、建会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根据《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规定: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

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2、根据全总相关规定:外籍职工加入工会后,不宜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已经被选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待其任期届满改选换届时作适当调整。

3、根据全总《关于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

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推荐本企业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4、劳务派遣工入会的办法:根据全总《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责任与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5、集团公司工会的组建: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

定,企业集团应在母公司(集团公司)也就是核心企业和子公司(紧密层企业)范围内,按照母公司工会领导子公司工会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对企业集团母公司所在市(县)的核心层紧密层各成员单位工会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对不在母公司所在市(县)的子公司工会实行由子公司所在地方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双重领导,以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原则。

集团公司工会以接受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同时接受所在地方工会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产业工会的指导。

6、跨国公司工会的组建:根据全总规定,(1)以法人公司为单位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实行属地管理。(2)法人公司与其下属的本地区、跨地区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建立同一个基层工会委员会,接受所在地工会领导;其下属的分公司,25人以上的建立分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的建立工会小组,接受法人公司工会领导,同时接受所在地工会领导。

六、建会相关材料

职工入会申请书及会员登记表样式: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入会申请书

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申请人:

年月日

工会会员登记表

中华全国总工会制

注: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需要时可向上级工会领取。

关于成立(单位名称)工会的请示(样表)

工会(上级工会名称):

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成立。

现有职工名,其中女职工名。主要生产经营项目是。

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本单位职工希望尽快成立工会组织。

拟成立(单位名称)工会筹备组,由、、、、等位同志组成筹备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工会筹备组

(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代章)

年月日

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表

单位地址:邮编:

注:此报告由成立工会委员会的单位填报;填写、复印、盖章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此文本填报。

开会请示(以地方工会为例)

关于召开工会第次

代表大会的请示

:(上级工会名称)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结合工会实际情况,我们拟于年月日召开工会第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代表大会是…….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选举产生工会第届委员会、出席工会第代表大会代表,在大会期间召开的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届委员会常委、主席、副主席。

二、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及人员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名,按会员总数的 %产生,代表的构成成分是:

1、工会工作者名,占;

2、一线工人名,占 %;(其中农民工人,占 %)

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占 %;

4、各种管理人员名,占 %。

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少数民族代表%左右,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不少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不少于%,农民工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三、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及候选人产生方式

1、总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定为名,实行代表大会差额选举,差额率为 %,候选人为名。

2、委员会委员的构成成分及名额分配比例如下:

(1)各级地方(产业)工会机关干部、工会直属企事业干部共名,占 %;

(2)基层工会干部名,占 %;

(3)有关方面人员名,占 %。

其中女性不少于 %,少数民族不少于 %,非公企业不少于 %。

3、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方式

(1)委员候选人名额由工会统一分配给工会。直属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产业工会分配。

(2)工会、不驻会产业工会及直属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推荐,经同级党委同意、工会考核后确定。

(3)工会机关(包括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党组确定。

(4)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工会同其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名额及候选人产生方式

1、总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定为名,实行等额选举。

其具体构成是:

(1)机关干部名,占;

(2)工会干部名,占 %;

(3)驻会产业工会干部名,占 %;

(4)直属基层工会会员名,占 %。

其懂财会和审计的专业人员占经审会委员人数的 %以上。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由工会统一分配给工会和产业工会。直属单位的经审委员候选人名额由产业工会进行分配。工会及市直属单位的经审委员候选人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推

荐,经同级党委同意,工会考核后确定。

3、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名,由经费审查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

五、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的名额

1、总工会第届委员会常委会委员定为名、主席名、副主席名,由全委会等额选举产生。

当否,请批示。

(工会名称及印章)

年月日

选举结果上报:

关于(单位名称)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

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样表)

*****工会发[ 年份] 号

(上级工会名称)工会:

(单位名称)工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年月日召开。会议应到会员(代表)名,实到会员(代表)名。大会进行了民主选举,现将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本次大会上,经到会会员(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由×××、×××、×××、×××、×××等×位同志组成×××单位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或差额)选举,由×××、×××、×××等×位同志组成×××单位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年月日在×××单位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应到会委员

×名,实到会委员×名,经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同志当选为工会主席(**票),(×××同志当选为工会副主席(**票))。

三、年月日在×××单位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应到会委员×名,实到会委员×名,经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同志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同志当选为副主任)。

四、年月日在×××单位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经审议通过:由×××、×××、×××等×位同志组成×××单位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五、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5年(或3年)。

以上选举结果,请批复。

附:(单位名称)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计票结果报告表(第20页)和工会干部情况表(第15页)

工会委员

年月日注:此报告由成立工会委员会的单位填报,填写、盖章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采取直接选举形式的,二、三两项合并至第一项中。

工会干部情况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工会小组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本表由建立工会小组的单位填报,一式两份、盖章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工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年月日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单位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单位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

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经上级工会批准,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设委员名,候选人名,差额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差额)选举,设委员名。(候选人名,差额名。)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应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若超过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画票应用钢笔或碳素笔。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分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同时宣布选举结果。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候选人的得票数应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同意票数多者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不足应选人数时,其不足名额暂空,大会不再进行选举。

七、代表对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同时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候选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八、大会设监票人员**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名。监票人由筹备组在非候选人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再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九、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未尽事宜,授权本单位工会筹备组研究决定。

十、本办法经本单位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注:召开工会会员大会的单位参照本办法。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主持词(样式)

各位代表:

现在举行×××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今天大会应到会员代表×人,因病、因事请假×人,实到会员代表×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大会共有四项议程:

一、通过《×××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分别通过×××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通过监票人建议名单;

四、选举×××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选举办法》。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各位代表对这个《选举办法(草案)》还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

如果没有意见,现在提请大会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如没有,请讲:“没有”;如有,请工作人员点数后讲:“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同上)。

(如没有不同意和弃权的可以宣布“一致通过”;如有少于二分之一代表不同意或弃权的,可以宣布“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候选人建议名单。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各位代表对这个候选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同前,略)。(稍停)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各位代表对这个候选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同前,略)。(稍停)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监票人建议名单。

根据代表的推荐,工会筹备组审议,提名×××同志为总监票人,×××、×××同志为监票人。

各位代表对这个监票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同前,略)。(稍停)

如果没有意见,现在提请大会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如没有,请讲:“没有”;如有,请工作人员点数后讲:“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同上)。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进行投票选举。

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到指定位置站好。(稍等)

请清点到会人数。

(待总监票人送上报告后)现在报告今天大会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到会代表×人,实到会代表×人,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可以进行选举。现在请监票人员检查票箱。

请工作人员发放选票。

各位代表不要马上填写,有些具体事项要说明一下:

每位代表手里应有两张选票:即×××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票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请代表们检查一下,选票是否有多发或漏发?选票字迹不清的?请举手。(看全场,稍停)没有。

现在请大家注意看选票说明(内容略)。

现在请各位代表填写选票。(约等十分钟左右)

下面宣布投票顺序:首先是监票人员,然后是主席台上就坐的代表,其他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投票。

下面开始投票。

请工作人员打开票箱,清点收回选票。

(总监票人报告清点选票结果。)

各位代表,今天大会实到会代表×××人,发出两种选票各×××张,收回两种选票各×××张。两者一致(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现在请监票人和计票人开始计票。

(暂时休息)

现在继续开会。

请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根据监票人的报告,和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宣布当选人名单,并鼓掌表示祝贺。)

各位代表,今天的大会选举工作圆满结束,现在散会。

注:1、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不设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

2、工会会员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主持词,可参照本主持词有关内容。

×××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票(样式)

(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说明:1、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多选为废票;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 “○”;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同时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候选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2、其他选票(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经审主任等)以此类推。

×××工会第一届委员会计票结果报告表(样式)

应参加会议会员(代表) 名、实到会会员(代表)

名,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计票结果如下(按同意票数多少为序排列):

(总)监票人: (总)计票人: 年 月 日

注:1、另选人是指候选人以外的被选人,如有则填没有则不填。2、其他计票结果报告表(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经审主任)以此类推。

工会会员花名册(样表)

注:现任职务主要指工会内职务和工会外的党组织、行政职务等;此表由各单位自制。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等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安监法规[2013]115号 【发布部门】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大连市总工会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3.05.17 【实施日期】2013.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大连市总工会、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大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 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大安监法规〔2013〕115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广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各有关委办局,中央、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现结

合大连实际,开展大连市2013年(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形式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市县、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1.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刘岩副市长在大连电视台等媒体发表动员讲话;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 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 4.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 行业性活动

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

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 一、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 (一)我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组建工会的基本要求 (一)建会主要形式: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主要形式: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会员数的规模可确定3-37人,其中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2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7人,其中经审主任1人。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各种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

大连总工会-大连企业联合会

附件: 优秀组织奖: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金普新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一等奖: 1、提高高新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水平的思考 吕文占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总工会 2、民主管理得民心者得未来 付尧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3、健全制度强化落实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初亮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4、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几点思考 王晶晶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谈谈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环卫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刘玉秋大连市中山区环卫处行业工会联合会 6、充分发挥高校工会作用提高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水平的对策研究 章晓清董荻莎周欣大连市教育工会 7、“互联网+”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的应用 周磊大连海洋大学 8、关于提升人才发展理念的几点思考 李汉波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如何提高企业员工的幸福指数 姜天煜大连港财务公司 10、还本溯源导引天性—论《孙子兵法》智慧在国企人力资源 管理中的应用

桂冰朱少岩杨鑫新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大连市高技能人才状况调查研究 刘倩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浅论企业的幸福感指数 董长勇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幸福指数的实践与思考 邢茜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14、发挥民主管理在新时期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雷楠大连市金普新区总工会 15、关于完善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探讨 李静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6、大连市技工教育综合情况调研报告 王伟大连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 二等奖: 1、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与建议 徐洋大连市水务集团水资源有限公司 2、浅谈有效开展企业员工培训的方法 高莹楠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3、国有企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沙建梁大连华润燃气中山营业分公司 4、劳动竞赛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由宝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5、民主管理促和谐发展构建开放式工作格局 王红九三集团大连大豆科技有限公司 6、基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四个关键点 巩东岳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7、培育先进典型人物助力企业文化建设 程广昌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 总工发【2012】24号2012年3月21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总结推广福建省总工会等地方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示职责、工会干部亮身份许承诺”活动的创新实践,现就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以下简称“双亮”)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双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企业工会已成为基层工会的主体,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对于提升其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工会工作固本强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双亮”是推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多年来,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得到快速发展,但有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组建时,宣传动员职工群众不够充分,履行相关程序不够严格,致使

会员和职工群众感受不到工会组织的存在,甚至形同虚设。因此,从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现状出发实施“双亮”,有利于职工群众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工会,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推动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逐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循序渐进开展活动,逐步提升工作水平。 (二)实施“双亮”是破解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难题的实践创造。近年来,各地方工会在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重视发挥已建工会的作用,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途径,有效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总结基层的创新经验,在更大范围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地实施“双亮”,有利于从工会工作全局上夯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基础,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双亮”有利于促进企业工会干部作风的转变。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这是对企业工会干部的基本要求。实施“双亮”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干部工作作风、树立工会组织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认知度和信任感,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零距离”接触,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交朋友,让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双亮”在促进企业工会特别

项目工会工作手册

项目工会工作手册 单位: 工会分会或小组名称: 分会主席或小组长: 年度:

中建五局三公司工会印制

说明 一、本手册根据中建总公司《党群工作手册》和中建五局《党群管理手册》中有关工会工作要求,结合中建五局三公司实际进行编写。 二、本手册用于推进项目工会基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由项目工会分会主席或小组长填写并记录,填写时间要及时、填写内容要真实、填写形式要规范。 三、本手册作为项目开工至完工周期工作手册,作为中建五局三公司工会对项目工会工作情况的检查资料,项目完工后交分公司综合办留存备查。 四、本手册编制过程中若有不当或疏漏之处,敬请各基层工会组织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手册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五、本手册由中建五局三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目录 一、组织建设 (1) 二、工作目标 (2) 三、工作内容 (3) 四、工作记录 (9)

一、组织建设 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凡是本单位职工都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 (一)组织建设 1.项目工会会员3人以上,25人以下,成立工会小组。 2.项目工会会员25人以上,成立工会委员会(分会)。 3.可与业主、监理及劳务公司一起,组建联合工会,长期合作成建制的联营队伍,经双方协商可建立项目联合工会小组(分会)。联合工会小组(分会)要建立工作台账。 4.项目工会小组(分会)与项目部同时组建,项目完工后工会组织自行撤除,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岗位。 5.项目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机构 1.工会小组选举小组长1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 2.工会分会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1人,不能由项目经理担任,工会分会委员3-5人,任期3-5年。 3.新员工入职须填写入会申请书,并报分公司工会备案。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简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全市实际,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五)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工会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解放后历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1948.08-1953.05) 1948年8月1日至22日,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决定恢复1925年建立的中国工人阶级统一的全国性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机构。 名誉主席刘少奇1949.05-1949.09 主席陈云1948.10-1953.05 副主席李立三1948.10-1951.11 朱学范1948.08-1953.05 刘宁一1948.08-1953.05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1953.05-1957.12) 1953年5月2日至11日,中国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新的工会单程,规定工会的全国领导机关中设立主席团和书记处。 名誉主席刘少奇1953.05-1957.12 主席赖若愚1953.05-1957.12 副主席刘宁一1953.05-1957.12 刘长胜1953.05-1957.12 朱学范1953.05-1957.12 书记处书记赖若愚1953.05-1957.12 刘宁一1953.05-1957.12 许之桢1953.05-1957.12 陈少敏1953.05-1957.12 李颉伯1953.05-1957.12 刘子久1953.05-1957.12 栗再温1953.05-1957.12 董昕1953.05-1957.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1957.12-1967.01) 1957年12月2日至12日,中国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1966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全总被迫停止工作。196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全总作为全国工会的领导机关的一切活动。 主席赖若愚1957.12-1958.05 刘宁一1958.08-1966.05 副主席刘长胜1957.12-1966.05 朱学范1957.12-1966.05 许之桢1957.12-1964.10 陈少敏1957.12-1966.05 李颉伯1958.08-1962.12 马纯古1962.12-1966.05 康永和1966.03-1966.05 顾大椿1966.03-1966.05 书记处书记赖若愚1957.12-1958.05 刘长胜1957.12-1966.05 许之桢1957.12-1964.10 栗再温1957.12-1962.12 董昕1957.12-1958.08

基层工会工作手册簿

基层工会工作手册 单位: 年度: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1、基层工会工作职责 2、基层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3、工会小组长职责 4、民管会例会制度 5、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6、女工委员工作制度 7、文体活动工作规定 8、职工热点、难点反馈制度 9、职工疗休养规定 10、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1、群监员工作职权 12、协管员工作职权 第二部分工作记录 13、基层工会组织情况一览表 14、会员情况一览表 15、工会会议记录 16、民管会会议记录 17、职工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活动记录 1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送温暖活动工作记录 19、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记录 20、职工“五小”创新工作记录 21、职工文体活动记录 22、群监工作会议记录 23、群监活动巡视记录 24、女工协管工作会议记录

25、女工协管活动巡视记录 基层工会工作职责 一、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厂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做好基层工会的各项工作。 二、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响应总厂的各项号召,努力勤奋敬业,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三、组织会员和团结职工共谋企业发展,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岗位练兵、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 四、组织职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敬业爱岗、团队精神教育,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增强职工队伍的凝聚力。 五、关心职工生活,收集反映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职工群众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尽可能地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 六、坚持制度和生活,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加强调查研究,监督巡查,搞好源头参与,把水厂的建设工作搞好。 七、积极做好会员的组织建设,按时收缴会员会费 八、承办上一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工会办公室工作手册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冶炼厂工会 工作手册 第A版 分发号:文本控制: 编号:DQGZ—冶炼—工会编制:刘凯 审核:批准: 发布日期:2007-09-01 实施日期:2007-09-02

目录 1工会办公室组织机构图 (1) 2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 3办公室主任职责 (3) 4生产(民主管理)干事职责 (4) 5文体(宣传)干事职责 (5) 6女工干事职责 (6) 7生活干事职责 (7) 8财会职责 (8) 9图书管理员职责 (9) 10库工职责 (10) 1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1) 12劳动竞赛管理办法 (14) 13班组建设管理办法 (16) 14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18) 15先进集体、先进人物评选办法 (20) 16互助补充保险金管理办法 (21) 17扶贫济困送温暖管理办法 (22) 18女工素质达标管理办法 (24) 19一法三卡活动管理办法 (25) 20安康杯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28) 21 冶炼厂工会办公室记录清单 (30)

一工会办公室组织网络图

二工会办公室职责 1、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协助工会主席处理 工会日常综合性事务工作。 2、负责及时组织传达上级工会的文件、批示和厂工会的工作部署、意见、决议等,积极组织基层分会实施,并及时组织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协调沟通工会与党群部门之间、工会与分会之间的关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等方面动态,并就某些突出问题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供厂领导参阅。 4、负责全厂性工会会议或活动和上级在厂召开的会议或活动的通知与安排,并作好会场布置、签到、记录及接待等工作。 5、根据厂党委部署,负责编制和审定全厂工会的规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字材料,会有同关部门拟定、审核由党委、行政转发或联合颁发的公文,并及时上报或下发。 6、负责参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及承包方案、质量管理以及职工福利工作等重大事项的制定与修订。 7、负责厂工会所有文件、资料的审核、传阅、催办、立卷、保管、归档、调阅和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正确使用工会印鉴,避免失误、失密事件发生。 8、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全厂日常民主管理、群众生产、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女工保护、技协等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工会干部。 9、负责组织关心职工生活,搞好职工互助保险和困难补助,安排好职工疗(休)养,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10、负责组织及时填报工会财经月、年报表,以及工会工作或活动呈报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技协收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历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历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华全国总工会历届主席: 1921年8月11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中国共产党早期第一个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合法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总部设在上海。1922年7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被上海当局查封,李启汉被捕。同年8月,由上海迁至北京,改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总部。1923年“二?七”惨案后,又由北京迁回上海。同年6月,其工作移交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25年5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被撤销。(中央编办管理)。 1922年5月1日至6日,中国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称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举行。到会代表162人。大会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宣言》。 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中央工人部--中央职工部-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1924年5月15日,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成立,邓中夏任中共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22日,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五大后,中央的机构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健全: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改称中央工人部。1931年1月,中央工人部改称中央职工部。1932年7月31日,中共中央职工部取消。1936年1月,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恢复。1941年1月,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成立。邓发为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书记。1943年3月16日-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到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邓发仍任书记,民运委员会下辖中央妇委、中央职工委员会和中央青委。1945年8月, 中共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撤销。1949年10月,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改名中共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 书记:邓中夏 1924.5.15-1925.01 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书记;张国焘 1925.01.22-1927.05 中央职工运动

最新工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工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工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 建设局工委根据今年市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根据自身特点,上半年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两争一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各基层工会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引导职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在全系统开展“两争一树”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开展各种不现类型的培训班:自来水公司的营销知识培训班和管道安装高空作业培训班、开发办拆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班、建设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班、组织部分女职工参加市总组织的“女职工生殖保健知识讲座”等,提高职工的知识水平。 积极向市总推荐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奖单位和个人、金坛市“文明职工”和“十佳文明职工标兵”。和局团一起协助党委做好建设系统十佳青年和评选工作。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继续推进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号召职工“向邓建军学习,做知识型职工”、“向雪梅老师学习,做爱岗敬业好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建设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了“迎新春”系列文体活动,本次活动共设象棋、跳绳、青年联谊会、乒乓球、拔河、卡拉OK六个单项活动。共有30xxxx名职工积极参加局工会组织的迎新春文体活动。五一期间,组织百人大合唱参加市“五一歌咏”比赛得金奖。组织人员参加“金坛市全民健身周暨首届军****动”全民健身操展示活动。 局工委黄月勤《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谈工会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作用》一文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14年学术年会上发表,并收入在协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中。 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 为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得到落实,我们及时将江苏省建设工会转发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发至基层各工会,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工会的组建工作。我们帮助在北京的圣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xxxx改制后的建筑企业成立了工会,不断提高建会率、入会率,逐步使工会会员发展和职工队伍壮大相一致。

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

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 篇一:关于基层工会帮扶系统的探讨与建议 关于基层工会帮扶系统的探讨与建议 摘要:近年来,各级工会系统在创建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维权帮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基层工会帮扶系统的建立,更加发挥了工会调解、维权、做实、保稳的作用。但是,随着一些社会问题的凸显,一些集体性突发事件也昭示着工会帮扶系统还不够完善和充分发挥其作用,本文就目前基层工会系统的现状(以河东区为例)、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等三个方面对于基层工会帮扶系统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基层帮扶站员工帮助 一、河东区基层工会帮扶系统的现状: 截止2010年6月,河东区12个街道已经全部成立了街道帮扶站,有的街道已经将帮扶站下沉到社区,建立了层层帮扶的完善体制。各街帮扶站的基本情况可大概归结为: 1、成立工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各帮扶中心组长基本由街总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工会副主席、司法所所长、信访综治办主任、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经理、财经办主任等关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完善的帮扶中心工作机制。制定帮扶中心工作职责、主要职能、工作流程、申请程序、帮扶救助标准等,并上墙

公示。建立了职业介绍、特困救助、 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服务窗口,长期面向街域内广大职工开放。 3、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在全面准确摸底的基础上详细登记每位困难职工的困难情况、家庭成员情况等等,为救助活动的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4、帮扶中心硬件设备齐全。有固定的帮扶中心专用办公场地,并配备了电脑、电话以及办公桌、文件柜、接待室等办公设施。 5、帮扶对象明确。对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救助等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帮扶中心困难职工对象和标准。 6、帮扶中心工作程序清晰,做到“四有”:有接待登记、有送达办理、有办结报告、有帮扶档案。 可以说,目前河东区各街道帮扶站的机制体制已经比较完备、职责名确同时硬件设施齐全,窗口设置也比较明确合理,为帮扶站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帮扶站运行中取得的一些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1、帮扶站运行中取得的成绩:在帮扶站开展的帮扶活动的中,基本是根据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救助活动: (1)、结合上级工会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金秋助学是为了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

工会工作手册

工会操作手册 二0一二年

目录 新组建工会流程 (2) 法律依据 (3) 组建工会的前期准备 (9) 召开工会成立大会 (18) 法人资格证办理程序 (41) 工会组建工作宣传手册 (42) 相关网站 (46)

新组建工会流程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 组建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八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总工发[2007]41号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7.12.11 【实施日期】2007.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07年12月11日总工发[2007]41号) 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依法履行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把工会经审监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了弘扬先进、学习先进,推动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开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表彰99个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151个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工作者。 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认真落实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法纪、政策、制

度、规定,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推动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搞好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会工作全局中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作用。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全国工会经审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市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中国网通集团工会北京市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海淀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天津市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河北省 河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唐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

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 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特将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代表名额 1、各级地方总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比例规定为: 会员在5万人以下者代表为100至200人; 会员在5万至30万者代表为200至350人; 会员在30万至70万者代表为300至450人; 会在在70万至200万者代表为400至600人; 会员在100万至400万者代表为600百至1000人; 会员在200万至400万者代表为600至1000人。 会员在400万以上者代表为800至1200人。 2、工会基层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由基层工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定的先进性。代表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占半数左右,妇女、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总工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

少数民族的代表应占较大比较。 二、委员、候补委员名额 1、各级地方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不含候补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比例规定为: 会员在5万人以下者委员会委员11至21人; 会员在5万至30万人者委员会委员21至35人; 会员在30万至70万人者委员会委员35至49人; 会员在70万至100万人者委员会委员49至61人; 会员在100万至200万人者委员会委员61至85人; 会员在200万至400万人者委员会委员85至101人; 2、各级地方工会在选举委员会的委员的同时,选举候补委员。候补委员的名额按正式委员名额的20%至30%确定。 3、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设候补委员,正式委员名额定为: 会员在1000人以下者委员7至15人; 会员在1000至5000人者委员11至21人; 会员在3000人至10000人者委员21至29人; 会员在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4、各级地方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中,工会工作者应占60%左右。先进人物、有专业知识的各种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其中,妇女、少数民族应占适当比例。自治地方工会委员会中的委员、候补委员中,少数民族应占相当比例。

工会组建工作指南

工会组建工作指南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建会法律依据 (一)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二)我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 三、建会有关规定 (一)建会主要形式。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

大连市总工会建会工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基层单位 建会操作指南 大连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制 二0一一年三月 说明 1.本手册适用于未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组建工会(以下简称建会)。 2.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填报《关于成立××××工会的请示》(第13页)、《关于×××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第14页)和《工会干部情况表》(第15页)。 建立工会小组的,填报《工会小组审批表》(第16页)。 3.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参照《大连市总工会关于确定基层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意见(暂行)》(大工发[2008]59号)文件规定执行(第7页)。 目录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4) 二、建会法律依据 (5) 三、建会基本要求 (7) 四、建会主要程序 (9) 五、建会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2) 六、建会相关材料 (13) 七、上级工会对本单位成立工会的批复 (23)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建会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11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6条规定:上级工会依据《工会法》和本规定,可以到基层单位指导、帮助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组建工会,需经上级工会同意成立工会委员会筹备组。由筹备组发展会员,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拟建工会的单位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筹备金。工会筹备金主要用于筹建工会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3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开放分类:中国制度国家机关地理政治组织经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简称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全国总工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领导。 目录 1 概述 2 历史沿革 3 主要职责 4 组织机构 5 管理体制

1 概述 2 历史沿革 3 主要职责 4 组织机构 5 管理体制 6 历届主席 7 相关内容 8 工资集体协商制中华全国总工会- 概述 会徽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华全国总工会(All-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简称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历史沿革 旧中华全国总工会大楼爆破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1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建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张特立任总部主任。1922年7月迁到北京后,邓中夏任总部主任。

1922年5月1日至6日,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代表173余人,代表有组织工人30余万人。会议决定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全国工人团体的总通讯机关,并由它负责筹备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10项决议案,其中的《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案》规定了筹备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方法和步骤。 1925年5月1日至7日,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代表281人,代表有组织工人54万余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信祝贺。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选举产生了全总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宣告正式成立。选出全总第二届执委会委员25名,林伟民当选委员长,刘少奇、邓培、郑绎民当选副委员长,邓中夏任中共全总党团书记。 1926年5月1日至12日,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代表502人,代表有组织工人124万余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祝词。选出全总第三届执委会委员35名,候补执委17名,苏兆征当选委员长,项英当选副委员长,刘少奇当选秘书长。1926年9月,全总在汉口设办事处。1927年2月,全总机关由广州迁到汉口,在广州设办事处。1927年6月19日至28日,在汉口召开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代表420人,代表有组织工人300余万人。陈独秀代表中共中央致词。选出全总第四届执委会委员35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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