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保险学专业(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西南财经大学

保险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科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6年重庆大学商学院银行保险系,1952年并入四川财经学院,并于当年开始招收保险干部专科生(1958年~1983年停办)。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受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设保险学专业,并于当年率先在国内成立保险教研室,招收金融学(保险方向)硕士研究生,1984

年招收保险学干部专科生,1985年招收保险学专业本科生,1991年保险系单独建制,开始独立招生,1995年招收保险学(国际保险会计方向)硕士研究生,1996年招收金融学(保险方向)博士研究生,1997年成立国内普通高校首家保险学院,2000年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获批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点,2002年招收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2003年招收保险学(保险精算方向)硕士研究生,2004年独立设置保险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5年在本科层次开设保险学(保险精算方向)和保险学(保险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2006年独立设置社会保险与经济保障专业博士点,2007年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中招收企业年金方向本科生,2008年在保险学专业中招收风险管理方向本科生,并在保险学(双语实验班)中分别设置保险精算和保险财务与会计方向。2018年获教育部批准建设精算学本科专业。

近三十年来,先后培养保险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干部专科、学士、硕士、博士近6000多人,并与业界紧密合作,先后为保监会、国内

各家保险公司培养高层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2万余人,校友遍布全国各大企事业单位。

目前,保险学院已建立起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善办学层次。首先,在本科办学层次中,设有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和精算学三个专业,其中在保险学专业中设置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精算、保险财务与会计三个方向,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中设置企业年金方向,精算学本科专业于2018年获教育部批准建设。其次,在硕士办学层次中,设有保险学和社会保障两个硕士点并具备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其中在保险学硕士点中设置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保险会计和保险精算三个方向。最后,在博士办学层次中,设有保险学、社会保险与经济保障两个独立博士专业和博士后流动站。截至目前,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硕士、博士生1200余人。

学院各类人才培养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其中保险学作为西南财经大学国家重点学科——金融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寿险精算”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四川省首批在线开放课程,“保险学原理”被评为四川省精品课程;社会保障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老龄化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被评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多年来,保险学院始终秉持“面向社会、面向国际、面向未来,定位培养的办学理念,以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人才为宗旨,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形成了以财经类学校为背景,学院建制为依托,以保险学和社会保障互动为学科优势,以国际化办学和顶岗实习

为亮点的人才培养特色,被中国保监会称为中国保险人才培养的“西财模式”,在中国高等财经教育界独树一帜。近年来,为适应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格局和保险高等教育竞争的新特点,保险学院坚持走“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道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层次、复合型保险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从1991年坚持至今的“顶岗实习”无论是实习基地开拓还是实习人数都屡创新高。除深化“国际保险会计硕士”项目外,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建立的保险精算本科“2+2”、与格拉斯哥大学建立的保险会计本科“3+1+1”合作及暑期英国高校夏令营和与台湾逢甲大学风保系的交换生项目等海内外合作项目都进一步提升了保险人才培养的水平。与保险行业的合作也进一步深化,无论是引进保险实务师资、保险专业硕士的双导师制都进一步强化了保险人才培养的实践和应用特色,也进一步丰富了“西财保险教育模式”的内涵。

保险学专业(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一流本科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各项改革,引领“新财经”,立足中国大地,借鉴国际经验着力

解决中国问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理论,具备保险会计和保险财务管理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解决各类保险财务与会计问题,在具有攻读保险学(保会方向)、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能力的同时,能够在保险、银行、证券、会计师事务所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与保险、会计相关工作的创新型卓越人才。本专业毕业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高尚的人文情怀,对社会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共产主义事业以及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满自信,爱党、爱国、爱人民;;

目标2---从事保险会计和财务相关工作,通过CPA 或CFA 资格考试;

目标3---在保险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财务及相关部门成为业务或管理

骨干;

目标4---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和国际视野;

目标5---具有进一步学习和钻研能力,能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提升自我,对实务问题

具有探索创新精神;

目标6---让学生养成劳动习惯,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意识。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财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实践能力,掌握保险学科学研究的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保险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和精算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

2. 熟悉保险、财会相关政策法规和国际保险会计惯例;

3. 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够使用本专业定性、定量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分析和解决各类财务与会计问题;

4. 熟知保险会计的特点,掌握保险公司会计和财务分析方法并了解保险会计和财务的发展趋势;

5. 熟练地运用英语,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视野;

6.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文献检索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7. 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8. 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原则上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身心健康。

四、培养路径

1. 课程体系的设置遵循“宽口径、厚基础”的基本原则,作到科学、合理和规范,既符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又反映出保险会计专业方向的特色。

2. 除加强英语教学外,部分专业课程将采用国外大学同步原版英文教材,用英语讲授。教师来源包括归国学者、外籍专家和校内外优秀教师。

3. 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适当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启发式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4. 课程实施方案中应列出必要的与课程相关的阅读书目和其他参考资料,教师应通过课堂提问、课堂讨论、读书笔记、读后感、文献综述等方式加强名著阅读过程性考核。

5. 部分专业课程采用教师讲授与实务讲座相结合。通过聘请保险实务部门人士开展讲座的形式,来提高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6. 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结合,鼓励高年级学生利用暑假从事社会调查。继续推行“顶岗实习”制度,以劳动教育为目的,让学生参与真实的保险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

7. 从课程、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开发,并从校园日常劳动入手,鼓励和引导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专业劳动和校园劳动,形成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劳动教育体系,让学生养成劳动习

惯,培养劳动意识。

8. 积极开拓国际合作的办学模式,与格拉斯哥大学合作举办“3+1”、“3+1+1”、“4+1”项目,为优秀学生创造海外交流学习、境外实习和学位项目的机会。

五、培养目标、专业能力与课程设置矩阵图

六、主要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双语)、会计学(双语)、宏观经济学(双语)、货币金融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双语)、人寿与健康保险(双语)、财产与责任保险(双语)、保险财务会计(双语)、投资学(双语)、公司金融(双语)、中级财务会计Ι(双语)、中级财务会计Ⅱ(双语)、寿险精算、成本管理会计、Excel

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非寿险精算、税法、审计学、公司战略及风险管理、经济法等。

七、计划学制、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专业准入准出标准和授予学位(一)计划学制

按学分制的规定执行,一般为四年,最长可延至六年。

(二)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165 个学分。学分具体要求如下表:

(三)本专业准入、准出标准

1.专业准入标准

(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

(2)专业准入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双语)、会计学(双语)

2.专业准出标准

(1)专业准入课程

(2)专业准出课程:宏观经济学(双语)、货币金融学、计量经济学、人寿与健康保险(双语)、风险管理与保险(双语)、保险财务会计(双语)、公司金融(双语)、财产与责任保险(双语)、统计学、投资学(双语)

(3)实践教学课24 学分,课程实践环节4 学分,实践教学合计28 学分

(四)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八、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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