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其职责包括:

(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九)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与生物样本的管理。

第六条质量保证部门应配备与其开展的工作相适应的人员。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为:

(一)负责质量保证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运行;

(二)审核分析实验方案、实验记录、结果或报告;

(三)根据每项工作的内容和持续时间制订稽查计划并实施稽查,详细记录稽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四)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仪器设备和档案管理等;

(五)参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和审核,并保存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某项临床试验生物样本的分析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生物样本分析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生物样本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并对所承担项目的分析方法、分析结果和分析报告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一)制订该项目的实验方案;

(二)全面负责该项目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

(三)建立并验证分析方法,撰写验证分析报告;

(四)确保所有参与该项目的实验人员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并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

(五)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实验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清晰;

(六)确保实验中偏离方案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均有详细记录;

(七)整理、分析实验数据和结果,撰写分析报告;

(八)及时处理质量保证部门的报告。

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学历,经过专业培训与考核,并保存个人的培训与考核记录,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并取得上岗资格;

(二)熟悉本指南要求,掌握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

(三)及时、完整、准确和清晰地进行实验记录,对实验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任何情况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

(四)对涉及保密的技术资料、受试者信息等履行其保密责任;

(五)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着装,保持工作环境正常有序,遵守健康检查制度,确保实验样本不受污染。

第三章实验室设施

第九条实验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布局合理,实验室面积应与其开展的分析工作相适应,根据实验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域。

第十条实验室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环境调控应符合相应工作的要求。

第十一条实验设施的基本要求:

(一)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应急和急救设施。

(三)洁净区与污染区分离。

(四)具备保存生物样本的设施;具有监测生物样本保存条件的设施,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并防止交叉污染。

(五)具备不同实验用品的储存设施,确保实验材料、试剂、标准物质等的储存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化学品、归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放射性物质的保管设施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档案设施的基本要求:

(一)应具备保管实验资料的场所和设施;

(二)应具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及相应记录,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水、防虫害等必要设施;

(三)如实验室使用特定合同方的档案设施,亦应符合以上条件。

第十三条废物处理的基本要求:

(一)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二)应参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妥善处理过期的化学试剂、含化学试剂的废物。

第四章仪器与材料

第十四条仪器设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配有与分析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仪器的量程、精度、分辨率等应符合相应技术指标的要求。

(二)放置地点合理。

(三)应有专人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校正、维护。

(四)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新购进仪器具有安装验证、操作验证以及性能验证报告;对不合格、待修、待检的仪器,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并确保维修记录存档。

(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定期进行性能验证,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仪器定期性能验证的文件应存档。

(六)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实验材料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应根据分析工作选择、使用与方法验证和方案要求中一致的实验材料,并确保实验材料充足;

(二)应有专人负责实验材料的管理,实验材料的采购、接收、储存和分发均有详细记录;

(三)实验材料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要求,储存容器应贴有标签,标明品名、来源、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等。

第十六条试剂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根据分析工作选择、使用相应的试剂、标准物质等;

(二)应有专人负责试剂、标准物质等的管理,有采购、接收、储存、分发、使用的记录;

(三)应记录试剂、标准物质的称量、溶液配制;

(四)配制的溶液应贴有标签,标明品名、浓度、贮存条件、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员名字等必要的信息;

(五)实验中不得使用变质或过期的试剂和溶液,保留处理过期试剂的记录。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实验开始前,实验室或其所在的机构应与申办者签订具有中国法律约束力的委托合同。

第十八条实验室不可将实验工作转包;如果不能完成部分工作,应事先由申办者与相应机构签署相关委托合同。

第十九条实验室不应擅自增加实验内容或改变实验方法。申办者如要求进行附加服务,双方应于相关工作开始之前签署附加协议,并承诺额外的工作不与临床试验方案相冲突。

第六章标准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制订与实验工作相适应的标准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和管理;

(二)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保证;

(三)合同的制订及审查;

(四)环境因素的调控;

(五)设施、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测试和校正、维护;

(六)计算机系统的安装、验证、使用、维护;

(七)试剂、标准物质的采购、接收、贮存、分发、使用;

(八)实验材料的准备;

(九)生物样本的转运、交接、保存、追踪和处理;

(十)分析方法学的验证;

(十一)生物样本的分析测定;

(十二)实验数据和结果的分析处理、偏差分析及报告;

(十三)实验资料的归档保存;

(十四)实验废物的处理;

(十五)工作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第二十一条标准操作规程应由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放置应方便使用。

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修订与废止,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及时更新版本和版本序列号。需要撤销的标准操作规程需归档保管并有作废标记,保证现行所用的标准操作规程为最新版本。

第二十四条记录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改、分发、学习培训、归档情况和日期。

第七章实验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分析工作应有项目名称和统一编号,并在有关文件资料及实验记录中使用该项目名称和编号。

第二十六条分析工作开始之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临床试验方案制订一份详细、清晰的分析工作实施方案,即实验方案,基本内容包括:

(一)项目名称、编号;

(二)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的信息;

(三)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的签字及签字的日期;

(四)实验的计划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五)实验目的;

(六)生物样本的种类、数量、包装、转运、交接、保存和处理;

(七)识别生物样本的唯一编码;

(八)仪器设备、材料、试剂、标准物质;

(九)生物样本分析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

(十)分析批次、每批次的质控样本量和待测样本量;

(十一)生物样本重复分析的相关规定;

(十二)需要保留的实验资料的清单,保存地点;

(十三)处理、报告实验数据和结果的方法。

第二十七条对实验方案的制订与管理有以下基本要求:

(一)应由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签字同意,并注明日期后生效;

(二)不应与委托合同或临床试验方案相冲突;

(三)对已有实验方案的修改,应书面说明原因,由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签字同意后生效;

(四)针对实验方案或修改后的实验方案,应对参加相关工作的实验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项目负责人按照已生效的实验方案组织开展分析工作,严格执行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质控人员发现任何偏离标准操作规程的操作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生物样本的接收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条件转运生物样本,监测转运过程中样本的保存条件。

(二)接收生物样本时,应检查样本的标识、状态、数量,保存记录有样本标识、状态、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等信息的文件。

(三)生物样本的保存应符合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监测保存样本的设施设备,以确保其在可接受的参数范围内工作;监测参数偏离可接受范围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保存监测和采取应急措施的记录。

(四)生物样本保存以样本长期冻存稳定时间为限;超过保存期后,在取得申办者书面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超过保存期的生物样本。

第三十条应根据具体的分析工作选择仪器和分析方法,依据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方法学验证,并提供方法学验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特异性、灵敏度、标准曲线与定量范围、提取回收率、精密度与准确度、稳定性、基质效应等。

第三十一条对已验证的分析方法进行改进时,应根据分析方法的改进程度进行完整的或部分的方法验证,告知申办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生物样本的重复分析应符合实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记录重复分析的理由以及采用相关数据的理由。

第八章数据管理

第三十三条应使用专用的记录本或记录纸及时、规范地记录实验过程及数据,确保实验记录的完整、准确、清晰。操作人应签名,并注明日期。记录需要修改时,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注明修改理由,修改者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三十四条数据以电子文件形式产生、记录、处理、存储和修改时,应采用经过验证的计算机系统;记录所有操作以及操作的实验人员、时间;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及可溯源性。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撰写分析报告,交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审查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析工作的项目名称、编号;

(二)实验目的;

(三)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的信息;

(四)实验室负责人、分析负责人、参加分析的实验人员的姓名;

(五)实验的起止日期;

(六)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等;

(七)实验材料、试剂、标准物质的名称、来源、批号、纯度(含量、浓度)等特性;

(八)分析的方法;

(九)分析方法验证的结果;

(十)生物样本分析的数据(应包含随行标准曲线及质控样品的数据);

(十一)统计学处理的方法和结果;

(十二)造成分析工作偏离实验方案或标准操作规程的情况及其对结果的影响;

(十三)结果和结论;

(十四)参考资料;

(十五)实验资料和生物样本的保存地点。

第三十七条已批准的分析报告需要修改或补充时,有关人员应详细说明修改或补充的内容、理由,需经项目负责人认可、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审查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八条实验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实验资料(包括实验方案、原始资料、实验记录、分析报告、质控记录等)归档保存。

第三十九条分析工作被取消或中止时,项目负责人应书面说明取消或中止原因,并将已进行工作的相关实验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十条档案室负责人应详细核对归档的实验资料,确保归档资料完整、规范;严格执行实验资料查阅、借阅和归还制度。

第四十一条实验资料至少保存到药品上市后五年。

第四十二条计算机系统指用于直接或间接参与数据接收、采集、处理、报告和存储的信息系统,或是整合在自动化设备中的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硬件单元和相关软件。为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计算机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系统的设备及其附件应放置在适当的场所,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二)系统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发、验证、操作和维护,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系统必须通过验证后才能用于数据的采集、录入、处理和报告等;更换硬件、软件,或者升级系统、安装补丁后,应重新进行系统验证;应使用通过验证的软件及软件版本。

(四)系统应规定其源数据的输出类型。

(五)应定期备份并妥善保存系统的源数据文件。

(六)应对系统进行常规预防性维护,有系统故障应急系统和灾难后恢复的措施。

(七)当其他计算机系统与已配置、验证的计算机系统进行连接时,应评估新系统对原系统功能的影响。

第九章质量管理

第四十三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分析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数据和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第四十四条质量保证部门应制订计划,对实验人员、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计算机系统、实验材料和试剂、实验方案、分析方法、实验记录、分析报告,以及质量控制程序等进行稽查。

第四十五条质量保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独立于其所稽查的工作;可以聘请实验室以外的专家进行稽查工作。

第四十六条质量保证人员应及时将稽查内容和意见形成稽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对稽查报告做出反馈。

第四十七条实验室应积极配合申办者质量保证部门的稽查、第三方的稽查。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起草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分析数据是新药注册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新药注册技术审评的重要依据。因此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简称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监管是药物临床试验监管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简称《实验室管理指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与必要性

自GCP实施以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总体能力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条件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亟需规范其质量管理,提高其分析能力和水平。

目前,发达国家已纷纷出台了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作为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运行管理的标准和指导。如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发布了《关于对临床试验样本进行分析或评价的实验室遵循法规的指南》,提出了对分析测试实验室建立、管理和操作的指导原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01年颁布了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成为广泛采纳的标准。随着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国际化进程,制定与国际相接轨的实验室管理规范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实验室

管理指南》,以指导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工作,提高国内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起草过程

国家局于2009年6月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实验室管理指南》(讨论稿)。2010年~2011年2月,经过4次专题研讨修改,并向部分省局、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和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及部分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初步收集汇总反馈意见后进一步修改;于2011年3月18日将征求意见稿(第二版)在国家局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1年5月,收到来自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等企业和个人反馈意见和建议60余条,通过汇总整理和再次修订,完成修订稿。2011年7月,国家局召集部分省局、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和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代表及药物临床试验有关专家逐一审议各条款内容,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稿)。

三、主要内容与说明

《实验室管理指南》共9章47条,主要对以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是本指南重点说明的内容之一。对实验室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作出了界定。

(二)对分析实验室的软硬件要求作了规定。对实验设施、档案设施、废物处理、仪器设备、材料管理以及试剂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

(三)强调了实验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对实验的合同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实验的实施以及数据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指南》要求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具备独立的质量保证人员,做好实验过程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工作。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实验室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实验室管理制度 1 安全与管理 安全规程总则: 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爱岗敬业,人人有责”的安全理念观念。全体员工必须牢记和执行,国家和公司,相关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以及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潜在安全风险的因素,员工有责任义务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出现危险的情况,员工必须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负责人处理。 1.1 实验室安全责任 安全员责任内容 (1)组织月度安全检查(时间暂定为每月中旬),重点对实验室用电、用气、用水、蒸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进行检查,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表并存档; (2)对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漏洞的排除工作进行监督; (3)对客观原因引起的安全隐患实验室难以排除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 (4)对新员工、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 (5)组织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等讲座或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2 仪器及试剂管理 2.1 岗位安排 仪器名称 小型仪器 对外服务区 内部实验室 大型仪器 气相色谱 液相色谱 制备液相 蛋白纯化 倒置荧光显微镜

酶标仪 PCR 全波长分光光度计纯水系统 流式细胞仪 30L发酵罐 5L发酵罐 凝胶成像仪 落地离心机 试剂 常规试剂 色谱试剂 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品 2.2 岗位职责 2.2.1 小型仪器方面 小型仪器包括:超净台、培养箱、摇床、移液枪、离心机、冰箱等价值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工作内容如下: (1)统计区域内小型仪器的型号、数量、使用情况及相关配件耗材情况; (2)协调小型仪器的使用,对使用率较高的仪器如超净台建立预约使用制度、冰箱建立分区域使用制度等; (3)对需要添置的小型设备进行调研和提交采购申请; (4)对区域内设备进行常规维护,整理操作注意事项,对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制止和整改; (5)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报修。 2.2.2 大型仪器方面 大型仪器包括:流式细胞仪、气相、液相、蛋白纯化、酶标仪等价值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负责人要对所负责的仪器有充分的了解,熟悉仪器的使用、保养、维护等内容。 工作内容如下: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Laboratory safety 制订人:Prepared by 制订日期:Date 审核人:Reviewed by 审核日期:Review date 批准人:Approved by 批准日期:Approval date 颁发部门:Issued by 品质管理部 执行日期: Valid from 分发部门: Distributed to 品质管理部,工程部替换文件: Replaced for M80001-1 修订记录:Revised record 前版文件批准日期:2004年4月21日 前版文件执行日期:2004年7月1日 本版文件修订内容: 1. 增加第4.11项:使用加热实验仪器警示标识的规 定; 2. 增加第11项:试剂标签上的安全标识。 3. 增加第3项下人员责任的具体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明确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避免由于不当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和人身伤 害,保证检验工作的安全进行。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实验室安全管理。 2.参考文件 《化学实验员操作手册》(现行版) 3.责任人 3.1品质管理部经理: 3.1.1 确保本规程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及优良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 3.1.2 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上报等工作。 3.2 实验室主管: 3.2.1 确保本规程的实验室内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3.2.2 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协助品管部经理的相关调查工作。 3.3 实验室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实验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4.一般安全守则 4.1 实验室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规程》【M20008】中的有关规定。 4.2实验室内保持安静、明亮、清洁、通风。 4.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危险操作时应按要求配戴劳保用 品,可选戴眼镜、防护面罩、手套、口罩等。 4.4使用试药、试剂时应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差错,发生意外。 4.5凡使用有毒、易燃、易爆或有刺激性气体的药品时,应在通风橱内 进行,远离火源,以确保安全。 4.6使用酒精灯时要按正确方法操作,应注意酒精切勿装满,添加酒精 要先灭火,不可用正燃的酒精灯点燃另一酒精灯,熄灭酒精灯不可用嘴吹,以防失火。 4.7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免发生意外,操作后及时清理实 验台面。 4.9实验时,所有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或在专人指导下进行,不得 擅自更改操作规程。 4.10进行有危险的工作,如焚烧废液,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 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4.11使用电炉、干燥箱、电热搅拌器等加热仪器时,应在仪器前方放置 红色警示标识,该标识在仪器冷却后方可移开。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邢台市红十字医院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

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职责 3.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 4.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实验室安全标准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化验室安全管理规程,保证人员的安全,设施完好。 应用范围:各个化验室。 责任人:QC主任。 内容 1 中心化验室经常需要从事危险性实验,因而要求每一位分析工作者要小心谨慎,并采取种种方法预防各种各样的危险,有时甚至是很严重的伤害。这些伤害是由于化验室某些工作人不熟悉使用各种化学品或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造成的,因此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要通读安全规程,保证化验室人员安全及设施完好。 2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 实验前应熟悉原理和注意事项,仔细检查仪器的安装是否良好。 4 按规定要求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眼镜。 5 在进行一切有可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眼镜。 6 使用危险试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室内至少有两人,减少人身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7 在装配玻璃仪器时,应注意不要被玻璃割伤。 8 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朝自已或临近工作人员。回流冷凝管的上端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与空气相连。 9 开启盛有挥发性或有毒液体(如氯仿,乙醚等)的器皿,以及使用该类试剂时,要在通风橱内操作,瓶口不要对着人,以防溅到眼睛、皮肤,同时防止气体吸入体内。 10 当眼睛进入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首先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11 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 12 取完试剂后要盖紧塞子,不可搞错瓶塞。 13 易挥发有毒,有害气体的瓶口应用蜡(或其它方法)封口。 14 不准用鼻子对准试剂瓶口闻味,如需嗅试剂的气味时,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前口上方轻轻煽动,使气流吹向自已闻出其味。

15 绝对禁止用舌头品尝化学试剂。 16 配制有毒药品和洗液等易腐蚀性液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带好胶皮手套,面罩,胶靴,防止溅出造成灼伤。 17 取出腐蚀性和刺激性物质(如NaOH)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应使用工具。 18 稀释浓硫酸时,应在搅拌下徐徐将硫酸倒入水中,不得将水倒入酸中,以防溅出,发生危险。 19 使用酒精灯,不准用酒精灯互相点火。 20 电烘箱不能烘烤易燃物品,时间不能过长。 21 使用电炉一定要有人看管。 22 检查线路或外壳是否漏电时,应使用电管,并注意电线的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地线焊接是否完好. 23 推拉电闸时不要面对电闸,以免电火花伤眼睛。 24 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发生漏电时,应以手触试外壳,不要用手掌去触试,以免因触电痉挛发生危险。 25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26 在使用电器设备和分析仪器之前,要检查电线是否损坏、漏电,电源接通是否正常,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切断电源.并及时与维护人员(电工或仪表)联系检查等,严禁擅自拆卸、修理,以防发生意外。 27 化验室内不允许吸烟、吃东西、喝水。 28 化验室允许存放少量必须用的试验试剂,不得存有大量危险品。 29 化验室中的气体钢瓶(包括氮气、氧气、空气),应放于远离仪器的位置,并应注意按期检查密封情况。 30 在明火周围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品. 31 使用水、火、电时要集中精力按操作步骤进行,不要与人闲谈,有事离开岗位时应委托他人代管,不得违章操作。 32 实验结束后,要清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电源、水源、气闸,关好门窗。 33 下班后不属于连续使用的电器要关闭,如需要连续使用,应做好标记。 34 变更历史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实验室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实验中心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进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到中心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中心主任作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主任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测绘室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测绘室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一、测绘室仪器设备管理岗位设置 (一)仪器设备管理小组设置 (二)仪器设备管理小组人员编制

二、测绘室实验室管理规定 1、实验室是专门存放、调试测绘仪器设备的场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谨的态度维护和开创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2、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放置于固定位置,附明显标识;仪器设备的所有资料,放置于固定地点便于查阅,包括:仪器说明书、仪器作业指导书、使用记录等。 3、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或仪器设备进出实验室,必须经负责人员和科室领导同意,并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和科室领导同意,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发现损坏、丢失等事故立即向主管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检测、调试仪器设备,须详细准确地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负责人和科室领导;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和相关器材,清扫场地,关好门窗。 5、严禁在实验室吸烟、就餐;不准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 6、注意节约用电,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 7、实验室配备消防器材,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下班后和节假日,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

和场地。 9、做好实验室通风和防护,定期抽湿,保持良好实验室环境。 测绘室 2009年 11月 18日 三、测绘室仪器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1、各小组负责本小组所管理仪器设备;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日常设备管理工作安排;小组长不在中心时,由各小组第一成员接替小组长工作,并以此类推,所有成员都不在中心时,由组长代办。小组长需向各组组长负责。 2、熟悉本专业以及所在岗位应具有的专业知识、法规、规程与规范;学习和熟悉观测仪器设备的技术原理、操作规程、维护和维修技术;制定负责仪器的仪器说明书、仪器作业指导书。 3、负责仪器实验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根据本专业设备的特点按照要求对每台设备定期维护;并以报表等形式记录维护情况和设备状况。 4、对设备维护期间发现的问题、故障提出意见及建议,制定维修计划上报科室领导;做好维修期间的维修记录和设备验收工作,并将设备维修的最终情况上报科室领导。 5、按照仪器特点,做好仪器检定计划,做好本专业设备的检定、自校工作,并将检定自校结果上报科室领导。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测试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测试中心门禁管理制度,禁止供方人员进入测试中心,本公司非实验室员工和客户参观人员需有经理级别管理人员陪同或许可方可进入。 2,所有人员进入测试中心前必须穿上静电鞋或者套上鞋套,然后检查自己的静电鞋是否留下鞋印,如有鞋印必须马上清洁干净。叉车和小拉车若要进出测试中心,必须尽快清洁地面车轮印,否则一律拒入。 3,测试中心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得大声喧哗和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测试中心的仪器设备是公司财产,实验人员要精心维护和保养。测试中心的设备需要使用或借用,需告知实验员,使用完毕后需尽快归还,摆放整齐。未经允许,不得据为己有或借与他人。 5,实验所用仪器、试剂和物料要做好标识,按规定放置,危险品和剧毒试剂领用及保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6,实验前必须充分熟悉实验内容、方法,严格按测试方案或相关要求及操作规程执行。 7,待测试或测试中的样品和测试文档等物件禁止随意摆放或拿走。 8,实验中要注意节省电、水、物料、药品试剂以及一切消耗 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严守操作规

程,爱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告知测试中心管理人员。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委托他人看管。 9,实验结束后,要清洗各种器皿,摆放好仪器设备、工具和测试样品,尽快清理好实验台面,恢复原状。非测试中心员工借用测试中心仪器或场地进行测试在测试完成后要把现场整理好。 10,每天下班最后一个离开测试中心的人员,必须检查和确认水、电、气、空调和门窗等关闭和安全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汽车实验室管理制度

汽车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守则 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登记及管理实训室内所有设备、仪器和工具等。 2、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3、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和安排。 4、使用实训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损坏设备、仪器和工具等,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5、实训过程中实训室管理员不得串位、脱岗,不得动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未经允许,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并造成设备损毁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每次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后,应将整理还原,搞好实训室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后方可离开。 (二)工量具仪器使用与规范 1、实训老师按照当天的实训教学计划向管理人员借出所用工具。 2、在实训老师指导下正确使用工量具和仪器。 3、使用仪器和工具后,清理干净,应将整理还原,由带队实训老师检查后归还。 4、损坏仪器和工具等,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仪器和工具的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汽修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车间技训师生一律穿工作服,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不留长发。 2、经常检查并保持各工位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可靠。车间内不准吸烟,危险性作业应做好应急防范措施,以防万一。 3、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拆卸燃油管必须按章进行卸压后,再进行拆卸。 4、做好车辆路试的防火工作,必要时带上灭火器材。 5、升降台作业必须严格按《升降台操作规程》进行。 6、对正在进行车底作业的汽车,应挂出表示“车底作业”的标牌,拉紧手制动器,脱开档位及垫角木塞住车轮。作业时应使用卧板,不要直接躺在地上。 7、在装配作业时,不得用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如用手试探螺孔、锁孔等),以免造成工伤事故。 8、修竣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9、起动发动机前,应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是否适当,排档杆是否置于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 10、在车间内起动发机进行检查调整时,应打开窗门,使空气畅通,必要时可将排气管接出室外。注意安全,防止风扇及皮带伤人。 11、发动机起动后,应及时检查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及时检查发动机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12、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13、搬动、拆装电池应轻拿轻放,不可歪斜,以免电解液溅出伤人。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池壳体上,以免造成短路及火灾发生,正在进行充电的电池周围应避免火花、火苗出现。 14、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部件。所有零部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15、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①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证书;②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危险物质以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③熟悉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④应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针对感染性材料、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核素等的操作规范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等。一、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控制仪器设备搬入和移出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清洁与消毒水电安全管理一)人员控制规范1、人员专业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 、禁止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3 、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4 、孕妇暂时离开实验岗5 、实习进修人员不得独自开展实验活动 6 、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持证进入7 、后勤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进入8 、厂商维修人员须持管理部门准入证进入。9 、严禁在实验室会客。二)设备搬入和移出、摆放规范1、实验室应为大型设备应进出留出通道(设备门)2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设施3 、考虑设备的摆放空间4 、实验室考虑足够的承重水平5 、先前考虑设备的维修通道和位置6 、移出实验室的设备应经过前面的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擦洗表面和整

体熏蒸的措施,消毒方法不应损害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性能。9 、摆放的位置应符合要求三)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规范1、有自动闭门系统2 、有放昆虫和节肢动物的设施,如纱窗、挡板等3 、实验室门窗的密闭性能应符合要求 4 、实验室送、排风管道有安全措施,防止小型动物或昆虫从管道进入实验室;四)清洁与消毒规范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2 、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器具,并进行前面消毒。3 、实验室消毒方法与消毒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4 、消毒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验证和过期的消毒剂。5 、消毒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随意缩短或改变。6 、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7 、消毒和灭菌方法应根据消毒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五)水、电安全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的管理2 、避免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3 、禁止超负荷用电4 、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5 、对需要连续通电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巡查。6 、使用电炉、灭菌器等设备时应做到全程有人监管。7 、实验室发生断电、停电、停水时应及时检查,切断电源或关闭水龙头,防止发生以外。8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最好有双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安全。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完善管理体系文件1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3 、制定实验检测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4 、制定实验室人员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5 、制定实验室进、出程序6 、制定实验废弃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实验室的合理设置和科学管理, 防止实验污染,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分子诊断室的设置、 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等。 3. 责任人:科主任及PCR工作人员 4. 总则: 4.1 分子诊断室为检验科下设的专业实验室, 从事临床标本的基因扩增检测及相关科研工 作。 4.2 本实验室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作为临床基因诊断的主要手段,实验室分为试 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及产物分析 区三区。各工作区的实验物品(含加样器、 试管架、吸头、记录纸、笔等),不得混用, 须贴上不同颜色标志予以区别,试剂准备 区为白色标志,样品制备区为蓝色标志, 扩增及产物分析区为粉色标志。 4.3 禁止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 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进入。 4.4 严格遵守从“试剂准备区→标本处理区→扩增分析区”的单一流向制度,不得逆向进入前一工作区。 4.5 进入实验室,必须更换本室有颜色标志的工 作服,每周换洗工作服。 4.6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 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PCR实验室操作程序 进行,操作。 4.7实验开始前必须先做好室内及工作台的清 洁消毒,离心管、吸头等一次性用品均需高 压灭菌处理。 4.8 每年校准PCR仪、加样器、温度计、恒温设备、离心机和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 4.9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睛、化妆及储存食物。 4.10产物分析区排风扇应昼夜工作。 4.11每日工作结束后,认真执行《清洁、废弃物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 彻底清洁、洗消剂消毒地面和实验台面;将废弃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4.12离开实验室时,应打开紫外灯,关好水、 电、门、窗。 5. 试剂准备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海斯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实 验 室 管 理 制 度

1.实验室管理制度 2.检测员岗位职责 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5.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数据管理制度 7.检测结果审核制度 8.实验室卫生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提高实验人员工作素质,保证实验工作质量,从而确保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现行的规程、规范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此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的实验管理、实验室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设备、实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实验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率定及实验人员的资格要求、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等。 由于实验工作是检测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所以要求实验依据准确,项目的数据要齐全、真实,记录和台帐要明确清楚。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检测分析、保存实验仪器用具和出具实验资料的 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实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放置实验器具,并清晰标识。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检测项目要认真熟悉检测方案,并按检测内容填写登记表交 实验室进行检测。 5、为保证实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实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扰, 做到实事求是。 6、实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实验检测报告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方可有效。 8、检测委托单、登记表、原始记录和实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 及时。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在原《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500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

到院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取回押金、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实验室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院长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院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院长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院内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管理员负责安全卫生规定的实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内容包括:安全监督、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试验场所、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1.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1.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1.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

实验室管理手册

实验室管理手册 ( 符合CNAS/CL01:2006 idt ISO/IEC 17025:2005)

目录 第1章组织----------------------- 7 1.1 总则 1.2 删减 1.3 定义 1.4 组织 1.5 指责与权限 1.6 实验室管理手册的管理 第2章实验室管理体系---------------------- 11 2.1 实验室质量方针 2.2 实验室质量目标 2.3 实验室经理承诺 2.4 方针的制订、评审、修改和传达 第3章文件化管理体系----------------------- 12 3.1 文件化体系 3.2 文件控制 3.3 记录控制 3.4 实施纲要 第4章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14 4.1 检测任务的范围 4.2 实验室运作要求 4.3 可口可乐公司手册和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追溯 4.4 保持对可口可乐公司手册的符合性和法律法规的符合 性 4.5 实施纲要 第5章检测的分包----------------------- 15

5.1 外部实验室的适用范围定义 5.2 政府授权的实验室的使用 5.3 原料检测所需外部实验室的要求及其管理 5.4 实施纲要 第6章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6 6.1 化学试剂 6.2 器具 6.3 采购 6.4 储存 6.5 实施程序 第7章服务--------------------- 17 第8章抱怨--------------------- 18 第9章不符合检测的控制--------------------- 19 第10章改进--------------------- 20 第11章纠正措施--------------------- 21 11.1 纠正措施的启动 11.2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11.3 纠正措施的监控 11.4 附加审核 11.5 实施纲要 第12章预防措施--------------------- 22 12.1 不符合潜在风险的的评估 12.2 预防措施的启动和控制 12.3 实施纲要 第13章记录的控制---------------------- 23 13.1 记录的管理 13.2 记录的密级和安全性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85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编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学习自己所在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目录 总则 实验室须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七、高压钢瓶的使用安全 总则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系和教务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实验室须知 1.处理任何紧急事故的原则是: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措施包括自已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在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采取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点,措施包括撤离危险现场,自救、互救、报警等。在任何情况下,不顾他人人身安全,不采取措施都是不道德的。 2.参加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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