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统考真题答案 00167劳动法

2019年4月统考真题答案  00167劳动法
2019年4月统考真题答案  00167劳动法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劳动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C

2. B

3. B

4. C

5. A

6. A

7. A

8. D

9. C 10. B

11. A 12. B 13. C 14. A 15. D

16. D 17. B 18. D 19. A 20. 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 BC 22. ABCD 23. ACD 24.AD 25. ABCD

26. ABD 27. ACD 28. BD 29.CD 30. BCD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 即时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分)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

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3分)

33. 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

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3分)

34.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3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何

35.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定性。(1分)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1分)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1分)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1分)(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1分)

36. (1)集体劳动争议是关于劳动合同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关于集体合同的争

议。(1分)

(2)集体劳动争议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争议的

一方是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2分)

(3)集体合同争议涉及的是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在利益构成上具有不可分性;而

集体劳动争议虽然也具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理由,但其各自的权

利构成是独立的,具有可分性。(1分)

(4)集体劳动争议只对争议人发生影响,对其他劳动者不具有法律意义;集体合同

争议解决的后果对全体劳动者具有影响,对全体劳动者具有法律意义。(1分)

37.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是指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交纳社会保险费、支付

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1分)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必备要件,包括社会保

险法律关系的主体、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

方面(1分)。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参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享受

社会保险权利和承担社会保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

人、其他社会保险的服务主体、管理人和监督人等(1分)。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

客体,是指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给付

等服务行为(1分)。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在各

项社会保险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8.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集中

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6分)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首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确立劳动制

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因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依据宪法而确立(3分)。其次,劳动

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劳动法的

基本要求为依据,即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来源和植根于现实,并正确反映劳动领

域的基本现状和发展根本(3分)。最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还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

护理论为依据(3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 (1)合法(2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不属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公司并非以阚某怀孕、生育为由解除双方劳

动合同(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

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了

《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约定试用期内非法定事由累计请事假超过2天或

迟到超过3次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不违法(2分)。

(2)本案中试用期约定合法。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应提供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录用条件作出合法约定的证

据、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的客观的记录和

评价、考勤记录。(3分)

40. (1)春天公司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中关于旷工的规定、考勤记录、《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证据、卢某持有或了解《员工

手册》内容的证据。(4分)

(2)应归还轿车给春天公司。因为轿车是基于卢某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由公司提供给卢某的一种福利,不属于卢某的个人财产,当卢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时,卢某就应归还该车辆给公司。(5分)

自考 00167劳动法复习资料[1]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11)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共同指向同一对象,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可分为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活动的行为。 1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3)行为: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是行为人根据劳动法律规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4)事件: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不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虽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消失。 15)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16)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17)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及事件。 18)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中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19)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20)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分为境内职业介绍机构和境外职业介绍机构两类。 21)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23)正式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正式工劳动合同是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简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内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工作岗位的职工。

2019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篇一:2019年劳动法放假规定 1. 法定节假日: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各1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2. 带薪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3. 病假: 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4.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 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

电大法学2019年《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形考作业试题与答案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问: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是() 答:工厂立法 问: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答:英国 问: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 答:19世纪上半叶 问:国际劳动组织成立于() 答:1919年 问: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答:《国际劳工标准》 问: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国之一,其参与的时间是() 答:1919年巴黎和会 问:下列关于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问:下列关于劳动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承揽关系属于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问: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于() 答:16周岁 问: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单位是() 答:边远地区企业 问: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 答:劳动法律事实 问: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是() 答:我国公民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 问: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答: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 问: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 答: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 问: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答:宪法 问:下列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各种理解中,正确的是() 答: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 问:特殊就业群体人员不包括() 答:儿童 二、多项选择题 问: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主要指()

00167劳动法综合测试试题

[00167]劳动法 [综合测试] 列表 本套测试试卷共 40 题,共 100 分。答题得分:60分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2分 [1]最低工资 答:答: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答案: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2分[2]劳动就业答:答:劳动就业简称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某种劳动或者工作,取得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以维持生活的活动。劳动就业的方式有3种,即劳动部门介绍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国家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以及本人的专长和志愿进行安排。对于各单位劳动力的再分配,采取劳动调配方式进行。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就业。 答案: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0分[3]社会保险答:答: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答案: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对遭遇年老、疾病、失业、生育、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等社会风险的社会成员或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题型:名词解释】【分数:3分】得分:1分[4]无效劳动合同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WTT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xx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2019年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00167劳动法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1、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3、 国际劳动立法概况第二章劳 动法律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概述3、劳动者 的基本义务第三章就业促进制 度 1、就业与就业促进 3、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第 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概述 2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劳 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1、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3、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4、工会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1、工作时间制度 2 、休息休假制度 3、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工资基准概述 2 、最低工资制度 3、工资保障制度 4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1、安全卫生基准概述3、劳动 卫生基准制度第九章社会保 险法 社会保险法概述医疗保险法 律制度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1、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3、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第一章 第一节劳动 法的概念及调 整对象 【名词】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单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多选或简答】劳动法上的劳动必须具备的条件:A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B 为基于契约关系C为有偿的D为职业的E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多选】劳动法的渊源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部门规章E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F国际劳工公约G规范性劳动法律H法规解释I其他 【简答】简述劳动法的功能?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单选】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名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 系。 【简答】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 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 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多选】劳动关系的种类: 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企业B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 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 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国内劳动关系B涉外 劳动关系。 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标准劳动关系B非标准劳动 关系。 【单选】标准劳动关系是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并适 用全部劳动基准和集体合同规定。 【多选】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A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B国家机 关C社会团体D律所E会计师事务所等劳动关系。 【多选】A农村劳动者B现役军人C家庭保姆D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 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多选】与劳动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有:A劳动行政关系、B劳动服务关系、 C劳动团体关系、D处理劳动争议关系。 【简答】如何认定哪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 2.是劳动关系消灭后的直接后果。 3.是劳动关系产生、变更、消灭而附带的。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单选】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 的开端,是现代意义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单选】瑞士于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单选】新西兰1894年的最低工资法是世界上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 【单选】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率先开始的。 【单选】新西兰1890年第一个开始对劳资纠纷实行强制仲裁。 【单选】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她开始于原苏联。 【单选】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通过了第一部《苏俄劳动法典》 【单选】中国产业工人是在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的。 【单选】1921年8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公开领导中国工 人运动的总机关。成立地点选在上海这个中国产业中心,第一任总主任是张国焘。 【单选】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八小 时工作制案》- 【单选】我国第一个劳动立法《暂行工厂规则》标志中国劳动法产生。 【单选】1930年由江西省行政委员会制定的〈〈赤色工会组织法》是最早的革 命根据地的劳动法规。 【单选】19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单选】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劳动 法。 【单选】2007年我国通过的三部重要法律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 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简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内容: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 些规定。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特点:工厂立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充实,但进程缓慢,不平衡, 对劳动法的实施缺少必要保障,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简述】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立法呈现出的特点? 1.劳资关系相对缓和。 2.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3.经济全球化对劳动 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4.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简述】新中国成立以后劳动法制建设经历的阶段?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 3.1957 年---1976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 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单选】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单选】首倡国际劳动法的思想家,主要是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的 大卫.李格兰。 【单选】系统地提出国际劳动立法主张的是大卫.李格兰。 【单选】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 【单选】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正式派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单选】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法国巴黎正式成立。 【单选】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动公约:《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 《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 【单选】一战后产生的新的国际劳动立法机构是国际劳工组织。 【单选】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1919年J0月在美国华盛顿 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法国社会党人阿尔培特.多玛被任命为首任国际劳工 局长。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由各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国际劳工 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多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组织机构有A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 B理事会(执行机构)、C国际劳工局(常设机构)。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是国际劳动立法最主要的来源。国际劳工公约 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最主要形式。 【单选】2001年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双边社会保障协议是中德〈〈社 会保险协议》 【多选】核心劳动标准:A结社自由权、B集体谈判权、C平等就业权、D反对强 1、 3、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就业促进的权利义务主体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集体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1、 3、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责任劳动 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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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2020实施细则 导语:我整理了最新劳动法2019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

2015年10月自考劳动法(00167)试题及答案解析[1]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B. 在某饭店从事社会实践实习的学生与饭店问的关系 C.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发生的关系 D.某律师事务所与其聘请的助理之问的关系 2.某建筑企业用工总量为2000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 A.100人 B.200人 C. 300人 D.500人 3.国际上最早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规范是 A.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 英国《工厂法》 C.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 D.日本《工人赔偿法》 4.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 5. 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 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C. 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 D.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6.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年4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l l965.45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该合同无效 C.加隆酒店要求其员工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未反映商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的劳动合同 D.因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7.下列关于服务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B.在约定服务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调整 C. 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其所提供的全部培训费用 D.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8.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 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D.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约定 9.下列关于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9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19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19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

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对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进行了集中列举;第19条对分散在《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起来进行了集中列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集中列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是为了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标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了多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积极作用。 首先,这个实施条例的颁行,开创了我国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新模式,拓展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内涵。应该说,至V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项法律的实施条例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动用如此多的社会力量,经历这么多的立法程序,受到如此大的社会关注。它的制定

2019年4月统考真题答案 00167劳动法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劳动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 C 2. B 3. B 4. C 5. A 6. A 7. A 8. D 9. C 10. B 11. A 12. B 13. C 14. A 15. D 16. D 17. B 18. D 19. A 20. C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 BC 22. ABCD 23. ACD 24.AD 25. ABCD 26. ABD 27. ACD 28. BD 29.CD 30. BCD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 即时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分)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 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3分) 33. 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 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3分) 34.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3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何 35.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定性。(1分)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1分)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1分)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1分)(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1分) 36. (1)集体劳动争议是关于劳动合同的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关于集体合同的争 议。(1分) (2)集体劳动争议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争议的 一方是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2分) (3)集体合同争议涉及的是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在利益构成上具有不可分性;而 集体劳动争议虽然也具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共同理由,但其各自的权 利构成是独立的,具有可分性。(1分) (4)集体劳动争议只对争议人发生影响,对其他劳动者不具有法律意义;集体合同 争议解决的后果对全体劳动者具有影响,对全体劳动者具有法律意义。(1分) 37.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是指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交纳社会保险费、支付 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1分)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必备要件,包括社会保

2015年10月自考劳动法(00167)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0167)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 .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B. 在某饭店从事社会实践实习的学生与饭店问的关系 C.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发生的关系 D .某律师事务所与其聘请的助理之问的关系 2 .某建筑企业用工总量为2000 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数量 不得超过 A .100人 B .200 人 C. 300 人 D .500 人 3.国际上最早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规范是 A .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 英国《工厂法》 C .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 D .日本《工人赔偿法》 4.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 .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 单位之间的关系 C .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 5. 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 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 .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C. 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 D .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6.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 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 年 4 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l l965 .45 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 .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 该合同无效

《2019-2019劳动法司考题》

2011年 多选 68.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答案:ABD 69.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不定项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回答第95—96题。 95.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答案:ABD 96.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 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 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 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答案:AB 2010年 单选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真题版2015年04月自学考试00167劳动法历年真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第一部分选择题 答案请私信我或者百度搜自考一点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被视为现代意义上劳动法起源的法律是【】 A.法国的《劳动保护法》 B.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英国的《煤矿业限制法》 D.德国的《普鲁士工厂矿山规则》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工会形式的是【】 A.行业工会 B.地方总工会 C.产业工会 D.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下列选项中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是【】 A.事假 B.探亲假 C.婚假 D.年休假 4.下列选项中关于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非常任理事国 B.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C.中国已经签署了涉及劳动者基本人权方面内容的全部核心劳动标准 D.截至2010年9月中国陆续批准了24个国际劳工公约【25个国际劳工公约】 第 1 页

5.下列选项中关于劳动法律事实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律事实是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 B.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C.劳动争议判决也属于劳动法律事实 D.劳动法律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6.下列选项中关于某私营企业的行为不违反劳动法的是【】 A.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5名女工 C.招收2名15周岁的工人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安全卫生义务的是【】 A.开发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品 B.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C.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技术培训 D.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 8.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患职业病职工享受的待遇是【】 A.医疗待遇 B.疗养待遇 C.安排住房 D.调换工作 9.赵某是青峰公司的员工,某休息日逛街过程中被孙某驾车撞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期间赵某花费医疗费若干,下列关于该医疗费用负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可以要求青峰公司申报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B.赵某在得到孙某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C.赵某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机构不能拒绝 D.在孙某不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赵某可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然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孙某追偿 10.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的合同是【】 A.集体合同 B.派遣合同 C.劳动合同 D.人才租赁合同 11.王某2012年4月1日到甲公司工作。2014年5月10日王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能从事甲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甲公司提出并与王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月工资为1万元,当地平均月工资为3000元。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 A.0.75万元 B.1.8万元 C.2.25万元 D.2.5万元 12.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10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 C.用人单位划小过去9个月工资赔偿金 D.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3.下列选项中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表述错误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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