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评估

履约评估---合同履约【权重40%】

项目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报

二期项目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报 根据二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将工程进展和合同履约情况汇总如下: 一、实际工程进度与合同履约付款的对比 1、2012年月日前(春节前)实际完成: ○11#栋主体18层砌体10层 ○22#栋主体21层砌体11层 ○33#栋主体15层砌体5层 ○48#栋主体9层砌体未施工 注:补充协议第二条第1款:1-3#栋及地下室主体完成第十五层楼面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层后,支付至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4-8#栋主体完成第十五层楼面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层后,支付至已完成实际工程量的70%; 补充协议第二条第2款:1-3#栋主体工程完成至二十层并同时砌体完成至十六层后(或春节前),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70%工程款; 付款情况:年月日前(春节前)已支付工程款元(含水电费);按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第一阶段的付款时间应在年月日后(因为3#栋的砌体10层3月8日才完成),付款数量约万元,根据合同公司已提前支付工程款万元(因

按补充协议约定为春节前支付工程款必须满足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后才能执行第二款) 2、按补充协议第二阶段(第二条第2款) ○11#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22#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33#栋 2012年月日主体20层 2012年月日砌体16层 付款情况:按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约定:根据工程进度第二阶段的付款时间在年月日后(8#栋4月11日才完成砌体10层不在本阶段的付款范围内),付款金额约万元。公司在月9日前已支付工程款万元。(春节后2月14日到3月28日公司已陆续支付工程款万,都属于提前支付) 3、按补充协议第三阶段(第二条第3款) ○11#栋 2012年4月13日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屋顶构架未完成) 2012年4月14日砌体21层 ○22#栋 2012年3月25日主体封顶(电梯机房、屋顶构架未完成)

实施合同履约评价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

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2)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3)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1~18、20~21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对于按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 6.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

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家国有施工企业由于不重视工期顺延签证管理最终被索赔3032万元,其教训深刻不禁令人扼腕! 案件第一次上诉最高院时,该施工企业委托朱树英作为上诉审代理律师,企业领导无可奈何地向朱树英自嘲感叹:“朱律师啊,我这次发神经病了。我做原告起诉催讨工程欠款,结果打来了一根上吊绳,我要赔被告3032万元,如果这个案件改判不了,我们企业只能死路一条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委托人提起上诉。经朱树英的努力,案件已在二审调解中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因上诉人的原因最终调解不成,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因故没有继续代理。作为代理律师,朱树英直至今天仍对此案最终未能成功减少当事企业的损失而感到郁闷纠结。这一典型案件——施工单位因工期逾期造成占工程总造价一半达3000多万元损失的教训,为所有的施工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从“伤痛”中不断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前行。今日“树英说”,就让我们一起撕开这“伤疤”,好好吸取其中的深刻教训。 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七)——被索赔3032万元看忽视隐蔽工程验收单顺延工期的教训 本栏目《结合典型案例看施工合同履约证据及其管理》正在一篇一篇推出以案论法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该系列之三《从6068万元反诉被驳回看有关工期证据的形成和搜集》,通过抗辩反诉获得成功,重点介绍有关工期书面证据管理的形成和搜集;系列之四《从上海锦江北楼下沉至-2.6米看水准点取定证据形成的专业性》,说的是施工过程中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水准点取定单的证明作用,并且当工期起算发生争议时,水准点取定的时间点可作为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系列之五《“王牌军”追欠索赔案胜诉反映会议纪要的四不原则》,说的是固定程式书面文件每周例会纪要在工期发生争议时不可替代的证明力;系列之六《上海欢乐谷侵权赔偿案隐蔽工作验收单自证当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报告(监理)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报告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由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扩建工程,经贵局组织于2012年8月15日竣工验收并合格。现向贵局提交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施工合同履约报告: 一、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补充协议工期60日历天)。 实际工期: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5日,共计377日历天。 本工程经贵局组织竣工验收后并确定竣工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暖通工程联合招标”、“工程变更较多”等原因,从而影响施工进度,故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经核算,无工期延误。 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每个环节质量符合要求,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达到质量目标的,除自行承担返工费用外再酌情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三、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从承包人承诺的文明安全施工履约担保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整,直至扣完为止。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四、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材料,如因客观原因须作变更,须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更换后的材料价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33.7和有关条款确定,否则视为违约,一经发现,除无条件更换外,每次扣除质量履约保证金的10%。一

旦扣完质量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五、项目部主要成员为本项目专职人员,在本项目部任职期间必须常驻现场,原则上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工作,承包人亦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的,应满足同资质、同资历相关人员,并须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并按慈建设[2010]6号《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执行;同时,须至少提前7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申请,该书面申请应同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工程师认为项目部个别或部分成员的工作已经对实现工程目的造成不利影响,且继续服务于本工程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或未能按合同认真履行本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这些成员,承包人须依照要求立即进行撤除。同时承包人须在7个日历天内安排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位,发包人将视其为违约,按违约金10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因上述原因或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除特殊原因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调换项目负责人5000元/人.次;调换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调换其他人员1000元/人.次。上述违约金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六、承包人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22天的到岗率,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扣没履约保证金;在此到岗期内项目负责人每天驻工地时间不少于8小时,缺勤按1000元/天.次扣除,连续缺勤二周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例会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每缺席一次扣除相应违约金1000元。经现场考核无违约现象。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篇一:合同管理报告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 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八十年代中

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所在。 1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各单位执行还不够。 2.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部资料员,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地交底; 3.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质量、安全及现场施工等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条款,没有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了解合同内容;3.对合同内容不重视,只是按照自己的经

合同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

关于上报2017年09月份合同履行情况自查的报告 监理部: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水保、变更、计量、支付、分包及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自查。现将我单位2017年09 月份自查情况呈报给贵部,请审核! 顺致问候! 附件1、2017年9月合同履行情况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分包商信誉评价表; 附件3、农民工人数及工资统计表; 附件4、工程分包管理台账; 附件5、农民工入(出)场登记台账; 附件6、农民工入(出)场登记台账; 附件7、2017年09月机械台账;

1计量管理 计量管理制度:根据工程量管理办法,我单位组织宣贯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我单位为切实贯彻计量规则,明确计量依据及内容,编制项目工程量管理办法,并下发至各科室学习。 对于月工程量结算,我方会提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量签证单、签证单汇总表,方便对其工程量进行审核,保证签证资料计算正确性及附件资料完整性。为保证台账及时、准确的录入与更新,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量台帐的录入、管理与维护。 依据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合同工程量、施工图工程量、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结算工程量等项目建立了动态工程量管理台帐,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做到现场进度与内业台账同步完善。我单位每月计量规则符合合同规定,计量依据规范、充分、完整,不存在多计、漏计情况。每月工程量结算完成后,我方会将本月结算工程量录入工程量管理台帐,并与工程量管理台帐进行对比,发现偏差立即查找原因,并在下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更正。截止目前,2017 年9月份已完成报量工作,本月报量验收资料、评定表、签证单齐全,报量时间符合程序规定。 2.统(专)供应材料管理 根据统(专)供材料管理办法,我单位认真宣贯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已制定了统供材料管理办法项目部统(专)供材料管理办法。并以下发至项目部各科室。对于材料现场堆放问题,我单位已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材料存放、堆码、遮盖和下垫,防水防晒等都按要求严格管理,以保证材料的正常使用。对于进场验收检查及处理情况,我单位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施工人员进行了报验,并由监理部审批备案。截止目前已完成2017年上半年年度核销,共计领用水泥领用量为19736.96t、自购水泥量为钢筋领用量为2890.264t、钢绞线领用量为3.036t、柴油领用量为701.111t。钢筋、水泥、柴油均处于可控状态,不存在浪费现象。 3.进度管理 本月上报的2017年9月份施工进度计划已批复,并且根据监理提出要求我部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进度满足计划的要求。

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写_共10篇完整篇.doc

★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写_共10篇 范文一:西宁合同履约情况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一、合同造价及风险评估 我司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的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管网单程距离736米,该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中标价为241.4295万元,取费标准三类工程,材料价差按按《2011年第一期西宁地区部分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价调整,合同价为241.4295万元。 二、合同履约情况 1、进度方面:目前热力管道736米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进行人行道、绿化带、路面恢复。 2、质量方面: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 3、安全施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人员办理了安全意外伤害保险,无接受过停工或处罚,安全施工符合该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要求。 4、合同价款与支付:该工程目前实际完成工作量200万元,工程款回收货币资金66万元,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下步计划 根据该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履约情况分析,今后我司全力以赴保

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本工程,甲方按合同条款履行工程款的支付。 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 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1年7月10日 合 同 履 约 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 施工第四标段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1年7月10日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一、合同造价及风险评估 我司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的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管网单程距离736米,该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中标价为241.4295万元,取费标准三类工程,材料价差按按《2011年第一期西宁地区部分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价调整,合同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在建项目管理中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监察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在建工程履约中签订的分包合同。专项监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抽查、重点检查阶段及整改、总结和跟踪监察阶段。 在各单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9月,公司成立了专项监察检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贵带队,于11月上旬至中旬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个重点在建项目(群)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对各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地询问、了解,认真查看管理资料,并重点

检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评审、审批、签订与执行情况,有关物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情况以及分包方的资质、履约情况,特别是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实施进度、价款结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设定的履约担保和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等保证金条款的执行落实情况,分包队伍及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重点风险控制情况,还与项目部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既针对问题、隐患加强指导、帮助,规范操作和管理,又诚恳地征求他们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理、分析,向各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同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改进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以确保专项监察和检查工作促进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篇一: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在建项目管理中重点和薄弱环 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XX 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 监察,监察范围是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在建工程履约中签订的分包合同。专项监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抽查、重点检查阶段及整改、总结和跟踪监察阶段。在各单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合同履行情况报告),20XX年9月,公司成立了专项监察检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贵带队,于11月上旬至中旬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个重点在建项目(群)进

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对各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地询问、了解,认真查看管理资料,并重点检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评审、审批、签订与执行情况,有关物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情况以及分包方的资质、履约情况,特别是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实施进度、价款结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设定的履约担保和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等保证金条款的执行落实情况,分包队伍及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重点风险控制情况,还与项目部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既针对问题、隐患加强指导、帮助,规范操作和管理,又诚恳地征求他们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理、分析,向各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同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改进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以确保专项监察和检查工作促进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2012年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清查工作汇报

庐山区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三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2012年6月18日庐山区启动“五项清查”以来,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动员部署“三到位” 1、领导力量到位 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庐山区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等五项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小琳任组长。 2、宣传发动到位 2012年6月18日庐山区召开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等五项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动员大会。考虑到本次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量大、设计面广等特点及要求,工作组于6月21日将庐山区各乡镇、街道、基地相关负责人召集起来,并深入沟通交流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清理工作开展的难点及要点,根据工作难点及要点提出解决方案:多途径搜集材料(各乡镇街道、各基地上报材料与商务局、国土局上报材料进行比对,防止漏报、错报)为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基础。 3.抽调人员到位 6月19日区纪委执法室主任杨述平、区工信委干部曹花荣在

商务局余秀珍副局长组织下开了抽调人员碰头会,工作组随即正式开展工作。 二、调查摸底“三注重” 1.注重调查那些“影响大、规模大、投资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为重点。抓准“影响大、规模大、投资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就找到本次清理工作的关键点,只要找到关键点就可以以此为切入点带动一批项目自纠自查,为更快打开工作局面奠定基础。 2.注重调查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线。招商引资项目比较多、较杂,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就找到整个清理工作的脉络,有了脉络就可以更清晰快速的掌握整体清理工作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注重调查全区2003年以来所有招商引资项目为面。不能因为抓重点、理脉络而忽略其他招商引资项目。不漏掉任何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全面掌握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情况。 三、检查处理“三着力” 1、着力调查核实。针对通过个别谈话、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到的反映的一些招商引资项目问题,工作组坚持每天汇总报表记录、每周梳理问题线索、及时受理群众信访,逐步明晰需要深入了解的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组内明确分工,分头核查,着力发现并找准重点问题。一是深入访谈。约请问题反映人、当事人等相关知情者,通过“一对一”谈话、反复谈话等方式进行专题了解。如针对反映容积率、规划设计条件、投资强

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解读国企的合同履行监督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但目前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依然普遍存在重签约审查、轻履约管理的现状。 对企业来讲,签订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只是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合同履行过程往往较长,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不仅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细节,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做出补充或者修改。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一般只片面重视合同订立审查管理,而疏于对履约的监督管理,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隐患,导致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效益流失。因此,为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重视履约管理。这样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互相协作并用最经济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使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得以全部终结的整个行为过程。履行异常指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的情形,又分为情势异常和人为异常。情势异常有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二种形式。合同变更指合同订立后,因为当事人的协商或法定原因而将合同部分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情形。合同解除指合同成立后,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情形。人为异常指出现合同一方违约、履行不能等情形,是一种完全人为违约情形。 概括来讲,合同履行监管实质上就是对合同履行异常的一种监督和管理。合同履行监管的主体是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管理员,监管的内容是合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监管的对象是合同履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合同履行监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例行管理,一种是检查监督。 例行管理是将监管主体审查处理合同履行异常情况和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嵌入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使其成为管理必经环节的一种监管方式。具体方法有情势异常管理、人为异常管理和审结管理三种。 情势异常管理。当合同履行出现情势异常,我方或对方当事人提出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监管对象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合同变更或解除申请,报经监管主体审核后予以处理或实施,变更或解除协议经监管主体审核后签订。合同当事人产生变更或解除合同诉求,往往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或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达到合同预期目的,并且一般会给一方甚至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主体审核合同变更或解除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对较少甚至避免损失、消除纠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 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 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 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 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2.协调配合各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

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全面防范合同风险,预防合同法律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路桥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集团和项目部名义签订的所有承包合同以及按照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等合同。 第三条履约监控管理原则 合同履约监控实行“分级监控,定期分析、及时反馈、适当处理”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机构及其职责 集团商务部是合同履约监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本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分析集团所属各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提出合同履约风险的防控意见。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对所管辖的项目部的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汇总、分析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相关的履约风险提出防控意见。 集团商务部在必要时可组织分公司进行相关专题会议,会同集团法律顾问全面分析法律风险,研究制动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各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进行监控,按要求填写、上报《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分析相关履约风险,落实商务部及法律顾问的防控意见。 第五条人员及其职责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应确定一名合同履约监控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审核、汇总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公司的合同实施履约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集团商务部报送本公司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出具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指导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纠纷; (六)集团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各项目部负责人应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员担任合同工履约监控员,项目部负责人应协调安排本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为合同履约监控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合同履约监控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和分公司的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起草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二)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填写、汇总《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项目的合同实施履行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分公司报送项目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落实集团及分公司提的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协助解决合同履约中的纠纷; (六)做好或协助做好合同履约资料的保存工作; (七)集团或分公司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本细则颁布之日起15日内将本单位的合同履约监控员名单报送集团商务部备案。 第六条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为配合本细则的执行,集团制定了同意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报表分为五类,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约监控表。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分析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分析 一、关于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问题 1.“擅自”的认定标准是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与承包人是否同意无关。无论承包人是否同意,本项目发包人已经构成擅自使用。 2.工程已办理分户验收手续,已经移交给建设单位,承包人干涉发包人使用工程的,属于侵权行为。聚众堵门堵路维权的,可能会涉及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 3.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产生的法律结果:一是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不得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权利,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除外。 二、关于房抵工程款问题 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以房折价冲抵工程款,商铺已经支付50%购房款,写字楼已经支付20%购房款,剩余部分购房款约定抵工程款。剩余房款(抵工程款部分)的收据开发商未开给购房人,也未交付《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房源尚未进行网签备案。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发包人与承包人指定的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发包人应为购房人开具购房款发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3.根据《协议书》约定,质保期届满前,发包人有权不向购房人交付房产,有权暂不办理房产证。实际上,抵款房产已经移交给承包人占

有、处分。 4.《协议书》对何时完成抵付(即承包人开发票、发包人开购房款收据)未明确约定。 三、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问题 1.因车位配比、绿化面积不达标等原因,本工程暂时无法办理综合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责任在发包人。 2.结算问题需要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共同完成,结算拖延无法明确归责于某一方。实际履约中,往往是急于完成结算的一方妥协让步。 四、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 1.按合同约定,进度款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结算、交资料、备案(非乙方原因除外)后付至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期约定不明。施工单位实收工程款比例约为80%。 2.因为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转移占有之日即为竣工之日,发包人应将工程款支付至85%。 3.因为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质保期,按比例返还5%质保金的相应部分。2年期部分已经届满,5年期部分尚未届满。 4.关于85%-95%部分,支付条件有三个:结算、交资料、备案。交资料、备案拖延非承包人原因。但结算拖延的责任在哪一方,可能存在争议。所以该部分付款条件是否满足,双方会扯皮。

合同履约执行情况汇报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履约执行情况汇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位于西藏白治区拉萨市区境内的拉萨河干流,上起拉萨市献多电站尾水出口,下至青藏铁路拉萨河大桥。本次实施的3#闸挡水工程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规划白下而上的第3座拦河闸及附属治导工程。目的是通过挖河心、固河岸、引水归槽、消除倒滩水、稳定河势,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拉萨河(城区段)形成水体水面以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根据2002 年批准的〈〈西藏白治区拉萨河流域综合规划修订报告》(F164G-A1)以10年一遇洪水水边线作为治导线修建治导工程以形成主槽、归顺水流。在防御20年一遇洪水治导工程平台上进行绿化等综合措施改善环境,有利于改善拉萨市城区环境条件,提高拉萨市城市综合能力。 工程区内,拉萨河左岸有G(318)国道,右岸有城市堤防工程抢险通道。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主要任务为引水归槽、消除倒滩水、稳定河势,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拉萨河(城区段)形成水体水面以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不仅可改善河道行洪条件,增强行洪安全性,而且还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的实施对拉萨市的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3#拦河闸闸址位于拉萨市太阳岛下游约 1.04km处,青藏川藏通车纪念碑处,柳梧大桥上游约1.4km处。3#拦河闸由泄洪闸、非溢流土石坝、及上、下游辅助建筑物组成。坝顶全长850.975.m,最大闸 高9.8m。3#拦河闸河道治导工程轴线布置为上起太阳岛卡口河段, 下至3衅河闸闸址,并向闸下游延伸400m,中间以圆滑曲线相连接,并

合同履约率98%

合同履约率98% 篇一:顾客满意度和合同履约情况分析报告顾客满意度和合同履约情况分析报告 市场部在认真学习贯彻IS09001: XX版质量手册的基 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即做好合同评审与信息沟通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中的《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中的规定,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每一项工作,促进市场部工作的规范化和销售业绩的提高。 现在对合同评审及市场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合同评审。 本阶段共与客户签订合同289 份,合同执行285 份,合同履约率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 .商务文秘对程序理解不到位,合同评审工作不够细致, 虽对合同作了评审,并且加盖了评审章,但评审人没有签字确认,没有评审记录。 2.客户对合同中价格存在异议提出变更时,直接在原合同 进行了修改,没有按规定填写调价/ 特殊价格审批单。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我们组织员工学习质量手册中相关内容,加深对程序的理解,并采取以下整改方法:

2.每份合同加盖合同评审章,并且由评审人签字确认。对每份有价格调整的合同,填写调价/ 特殊价格审批单。第二、市场信息。 对用户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共收到有效《用户满意度调查表》47份,不满意的有1 份,客户满意率为98%。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 2. 3.确保交货期限。客户对包装的建议是尽量采取独立包装。希望公司降低成本,价格上更加优惠。 针对客户意见反馈,我公司采取以下方法来进行改进: 1.每月20 日将销售人员提供来的市场信息汇总,以生产 计划方式反馈给生产部;平时业务人员随时捕捉的市场信息,以预见性订单的方式反馈给生产部。以上市场信息帮助生产部更加合理的安排生产计划,最大限度的保证交货期。 2. 3.已经建议企划部对个别主要产品采取独立包装。从改良产品内部结构入手,确保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最大 限度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

合同履约概念

关于合同履约的概念 ▲▲一、合同履约管理的概念 合同履约管理指的是合同双方为了使合同交易能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合同履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整个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领导、控制活动等。合同履约的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针对合同双方而言的,只有交易双方恰当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那么合同履约才具有意义,从而促进交易目的实现。 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只有通过合同履约这一过程才能实现交易目的。当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就意味着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需要双方履约义务,违背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一)履约的责任人意识缺乏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合同的签订往往受到合同双方的高度重视。然而,大多数企业把合同的履约过程当做是生产过程,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约不闻不问,这也是合同管理问题大多出现在履约中后期的重要原因。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也要引起重视以防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脱节,避免日后产生合同纠纷。 (二)依法履约意识的淡薄 企业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企业从业人员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显不足,不能清楚地认知合同及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依法履约意识淡薄。企业从业人员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代位权、撤销权和抗辩权的使用,使之在合同出现问题时造成权益受损。 (三)合同及时变更能力的缺失 合同变更在合同的履约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但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对合同的及时变更能力,对超出履行期限未完成任务的合同既不解除合约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日后的合同谈判中将自身推向不利地位。 (四)相互监督和控制力的不足 任何一个合同履约都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完成,有秩序的配合能够保证问题出现的最小化。但是,由于部门的分散性,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交流,当合同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增加了企业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方法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在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实现是整个过程的组织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参与合同的每一个员工都具备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来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意识。企业通过总结过去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努力营造全员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进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健全组织和制度管理 企业要设立专业的合同履约人员来负责相关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整个合同的进度进行跟进报告,建立行文制度。在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改进方面,力求不断完善健全使其全面覆盖合同履约过程,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安全保障。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实现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对权利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一些企业项目管理中,具有各种交底制度,例如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合同交底。此时,企业应着重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由合同的管理人员将合同内部的重要部分对相关的实施部门作出解释说明,使得各部门清楚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了解合作人的合同责

《合同履约评价表参考模板》

附件3.. 合同履约评价表参考模板 合同名称考评季度供应商名称20 年第季度序号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分值实得分扣分说明 1 资源配置 (xx分) 资质情况 1、证照不完备扣X分; 2、证照过期扣X分。扣 完为止,下同。 人员持证每发现1人次未持证上岗扣X分。 人员配置 关键管理人员每少1人扣X分,其他人员每少1 人扣X分; 擅自变动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扣X分。 其他配置 自供材料、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仪器仪表 配备齐全性和性能,否则每项扣X分。 2 供应/技术 能力(xx 分) 履约情况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每 次扣X分。(可以根据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分 类具体到其他指标项) 人员配合对我方的整体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扣X分。 合同纠纷与我方和其他供应商发生责任纠纷,每次扣X分。 4 安全管理 (xx分) 安全员配置每少1人扣X分。 安全措施 1、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X分; 2、违章操 作每次扣X分;3、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每次扣X 分。 安全事故 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认定的安全事 故等级扣分。 5 质量管理 (xx分) 质量检查 1、合同约定标的物检查不满足合同约定质量要 求,每次扣X分;2、质量检查整改不到位每次 扣X分。 质量事故 发生返工质量事故扣X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 事故,本项为0。 6 进度管理 (xx分) 节点工期 1、节点工期滞后1次扣X分; 2、工期滞后调整 不及时一次扣X分;3、季度计划完成率低于90% 全扣。 总工期总工期不能满足项目总工期需要,本项为0分。 7 配套服务 (xx分) 过程配合 安排人员到场协调交接、验收工作及时、主动, 否则扣X分。 售后服务 1、售后承诺履行及时、主动,否则扣X分; 2、 故障响应及时,修复完全,否则扣X分。 8 其他(xx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