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与病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号主席令199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号主席令2010年7月1 )

◆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2002年9月1日)

◆部门规章

●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年3月1日)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2002年9月1日)

《卫生部关于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2002年1月1日)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医管发〔2010〕28号)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卫科教发〔2008〕45号,2009年1月1日)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鲁卫医字[2010]105号) ● 医院:病历检查评分标准病案奖罚规定病房病历管理规定案科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概念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它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是临床医师根据问诊、查体、辅助检查以及对病情的详细观察所获得的资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病历转交到病案室并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则为病案。

不是所有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都是病历资料,如入院证、申请单和病理切片、X线片。

病历价值

反映病情:疾病全过程、健康档案、民事权利、个人隐私

反映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文字体现)

反映学术水平

反映管理水平

为医、教、研提供基础资料

为医院管理、政府决策提供医疗信息

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

付费凭据

体现医疗发展史

病历单纯为医院管理、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在处理医疗纠纷、意外伤害类事件等法律问题时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日显突出

病历书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更关键的是病历质量将面对的是来自患者及社会的挑剔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

病历已成为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关注的热点

病历意义

培养医师思维的基本方法,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

检验临床医师实际工作能力的标准之一,它体现书写者工作态度、责任心、知识水平、实践经验、表达能力、文字修养、法律意识、病历书写管理制度的理解执行情况。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共九章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门(急)诊病历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知情同意书

书写要求、格式和示例

处方(医嘱)、辅助检查报告单

病案首页

医疗专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病历管理及质量控制

附录

一、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病历书写基本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真实查询、综合分析、医学表达;

准确提炼、表达充分;

及时书写相关文书,符合要求;

完整周全记录;

规范书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病历书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符合资质的相应医务人

员书写完成。

2、用笔颜色:

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所有病历。

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复写。

红色墨水笔:“取消” 医嘱签名、药敏皮试(+)、体温单;未再规定“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补充病历”必须用红笔。

门急诊病历不能用圆珠笔。

3、文字:

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5、修改: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保持原字清楚可辨,修改人签名、签日期,严禁“刮、粘、贴、涂、盖”。

6、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修改范围:

修改时限:及时

7、权限:按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入院记录、首程、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死亡讨论等须由执业医书写;手术记录、知情同意书应由术者或一助。试用、实习人员书写→本机构注册执业医师审阅、修改、签名;

进修医师→由医疗机构认定;

病程记录内容超过半行、未超半行,医师签名应在下一行、同一行签名。

模仿/代签名是不允许的;

8、日期和时间

使用阿拉伯数字,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般记录至年、月、日、时,急诊病历、病危重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书写方式:2010年4月20日下午2点20分,书写为2010-4-20, 14:20或2010年4月20日14:20或2010.4.20.14:20

不再使用am、pm记录方式

与医疗行为相符

9、时限

门(急)诊病历: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

入院记录、出院(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24小时内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

阶段小结:每个月

病程记录:最长不超过3天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病案首页:24小时内

10、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姓名、病历号等),标注页码,排序正确。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纸张大小、质地:医院统一规定,满足病历保存。

11、计算机打印病历:

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医疗机构应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12、知情同意书:

本人签署;

无民事能力:代理人签名;

保护医疗: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关系人;

因病无法签字: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可多个)签名;

抢救时,所有患方相关人员无法签字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与以往不同之处

1、基本原则、用笔颜色、时间记录:已表述。

2、“住院志”更名为“入院记录”、“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更名“入院病历”、“手术护理记录”更名为“手术清点记录”;

3、新增了“有创诊疗操作记录、麻醉术前术后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输血同意书、病危病重通知书”;

4、明确了书写急诊留观记录(可在门急诊病历上或另建留观病历);

5、扩大了病程记录范围:首程、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术后首程、麻醉后访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病重病危护理记录等。

6、入院记录

病史:各病史书写内容具体化、细化;

体格检查:肛门直肠、外生殖器不做必查;

辅助检查:分类且按时间顺序记录;外院要表明机构和检查号;实行辅助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

无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最后诊断;病程记录中实时修正与补充,据实填写病案首页;

7、首程

细化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和诊疗计划;

增加了“拟诊讨论”名词:包括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病情程度讨论;

诊断明确可以不写鉴别诊断:有病理证实、病情单一,无杂症;用一般检查能证实且无杂症者;

8、缩短了病程记录书写间隔时间: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9、介入诊疗按有创操作记录,不要求按手术书写记录;

10、会诊:常规会诊时限—24h,急会诊—10min,即刻完成记录;外院会诊需注明医疗机构;

11、所有病例讨论需有记录者和主持人双方签名;

12、术前小结中要有术者查看病人情况,注重病情评估;

13、手术记录中增加指导者栏,术者只能一人;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必须有术者签名,包括外请专家手术时;联合手术者,应分写手术记录,不能一人代劳;

14、取消一般患者护理记录,保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15、知情同意书

术前、麻醉前、输血前、特殊诊疗前及病情危重时须告知风险、替代方案等;医患签名资格及顺序;患方不仅签名,还要签署意见;手术同意书由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

输血同意书、病危通知书内容明确、具体;

16、产科病历书写内容与格式

经阴分娩:需有入院记录、产前观察表(产妇有无情况均需填写)、产程记录、分娩记录、产后记录、出院记录、经阴分娩同意书等;

剖宫产:指征明确者(包括社会因素、无并发症)按一般手术病历要求写,无需术前讨论;有其他疾病或并发症者,按手术病历要求写,需术前讨论;

不写产程记录、分娩记录,有手术记录即可,但要记录产程中胎儿、胎盘情况;先试产、后剖宫:先按经阴分娩写,确定剖宫后按上述相关要求书写;

引产者:按一般病历写,包括入院记录、首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引产观察记录、知情同意书、出院记录。

二、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门(急)诊病历:

包括病历首页(手册封面)、病历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等。

门(急)诊病历首页: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急)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诊断暂不明的可用“?”。

复诊病历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即可完成;急诊、抢救时间到分钟;标注页码。

初诊诊疗意见:

诊查措施及结果

用药名称、用法、用量

病假诊断、诊断证明书

注意事项:生活、饮食、休息、用药、预约、随访

疫情上报

知情同意情况:在病历注明意见“同意手术治疗、拒绝手术治疗、选择保守治疗”等并签名,或签署同意书;

三次不能确诊者,应请求门诊会诊或收入院;凡请示上级医师的事项、上级医诊

查过程及意见,要记录;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三、入院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定义: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书写形式一般入院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入院后24小时内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内

1、入院记录书写要求及内容

(1)患者一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实足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取消可靠程度。

(2)主诉

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 持续时间。

简明扼要,高度概括,一般不超过20个字,导出第一诊断.

一般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辅助检查结果。特殊情况下可用疾病名、体格检查、化验结果为主诉。

主诉症状多项,按时间顺序列出,不超过3项。

时间尽量准确。

(3)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1)发病情况:发病时间、地点、起病急缓、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等。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6)与疾病相关的阴性、阳性资料。

7)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书写现病史应注意:

与主诉一致:内容与时间一致;

层次清楚,反映疾病发展与演变;注重文学修养,不倒序、不倒装,不乱用“因为…所以…”,不用形容词修饰,不用感叹词抒情,不议论,不写废话,要平铺

直叙。

与本次疾病直接有关的病史,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列入现病史。

(4)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且不需治疗的疾病情况应记录在既往史中,仍需治疗的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予以记录。

患者提供的诊断、手术名称、过敏药物需加引号(“”)。

手术外伤史、食物药物过敏史要详述。

(5)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用量及年限),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死亡者,记录死因及年龄;遗传疾病者,记录三代家庭成员、画家系图谱)。

(6)体格检查:按照系统、检查顺序进行书写。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必要时检查),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注意:全面亲查,重点突出(与主诉、现病史、鉴别有关);图文并茂,表述清楚;禁用病名、症状学名词,记录准确(心界扩大不明显、肝脾触及不满意)。(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体格检查相应项目中只写“见转科情况”。(除小儿内科和成人内科系统外,其他专科均应书写)

(8)辅助检查:

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

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凡被列入全省“一单通”的实验室本认可专业的检验项目报告,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验单据及复印件有能随同病历保存的情况下,予以认可;凡拍摄部位正确、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的影像学资料,予以认可,病情稳定无变化者,不再重新做检查,可做出诊断结论纳入病历。

(9)初步诊断:

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病名书写要规范、标准、全面,包括病因、病理解剖、病生、分型、分期、并发症、伴发症。

主要的、急性的、原发的、本科的在前,次要的、慢性的、继发的、他科的在后;并发症列于相关疾病之后,伴发症列在最后。

格式:初步诊断:1、肾综合征出血热(发热期)2、胃下垂

(10)医师签名:

由书写入院记录的经治医师签名。

2.入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由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书写,经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系统回顾、病历摘要。

呼吸、循环、消化、泌尿、造血、内分泌及代谢、神经精神、肌肉骨骼系统

不能代替入院记录, 不归入病案。

3.表格式入院记录书

包含入院记录要求的全部内容,不得空项,无内容则画“-”或“/”。

执业医师填写。

须经省地(巿)级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备案,审批后使用。

儿科、新生儿科、眼科、神经内科、产科(包括产前观察表、产程记录、分娩记录)入院记录。

原来还有烧伤科、耳鼻喉科,本次未提及。

4、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三同:同一病人、同种疾病、同家医院”。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可以从略,只补充新的情况,但需注明“参阅前病历”。

5、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在患者出院后24h内完成,由执业医师书写。

内容包括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如已写了入院记录者,可按一般病历书写格式书写相关内容(培训时常处长认为:可在入院记录后写出出院原因及出院医嘱)。

入院超过8小时出院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6、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在患者死亡后24h内完成,由经治执业医师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如已书写完成入院记录,可按一般住院患者的病历书写格式书写相关病历内容。入院超过8小时死亡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四、病程记录23项

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首次、日常)、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

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

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诊断已确诊者,无需鉴别;必要时对可评估病情或分析治疗难点。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简练而重点突出,禁止拷贝入院录;要有见解、分析,反映出思维活动及水平。

2、日常病程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并签名,但同时应有经治(执业)医师签名。

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及原因;

一般情况:情绪、心理状态、饮食睡眠大小便;

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相应处理措施;

内容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讨论意见及执行情况;

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

操作过程;输血指征、种类、量及有无反应;

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患方意见、领导指示。

间隔时间:依据患者的病情(护理级别)

☉病危:据病情随时书写,至少每天1次;

☉病重:至少2天记录一次。

☉对病情稳定:至少3天记录一次。

☉会诊当天、输血当天、手术前一天、术后连续3天(至少有一次手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出院前一天或当天应有病程记录。

切忌记流水账。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主治、副高、正高或主任。

上级医师自己书写病程记录时也应写明自己的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

疑难、危重病例,须有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及时查房的记录。

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病情评估等。不能雷同于首次病程记录。

注意:首上查房关系诊疗质量与安全,务必认真、详细;做出的诊断为入院诊断。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最少病危每日一次,病重每2-3天一次,一般患者每周1-2次。

2、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3、科主任或副主任及以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查房内容除要求解决医疗疑难问题外,应有教学意识并体现出当前国内外医学的新进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水平,上级医师应及时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查房记录。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要记录每位发言人的具体发言内容,报告病历部分的内容可以省略,主持人应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5、交(接)班记录

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内容:入院日期、交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接班记录: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6、转科记录

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同一专业间患者转科主管医师不变时,不写转科记录;不同专业间患者转科主管医师变更时,应写转科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内容:入院日期、转出日期,转出科室,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注意:交待清楚当前病情、治疗及转科时需特别关注的工作,尤其是特殊治疗不能脱节,并交待特殊心理状态。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科室、转入日期,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重点:转入疾病的病史与体检、诊疗计划;

简述:转科原因、转科前及转科时病情。

7、阶段小结

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重点是本段病情演变、诊疗过程及效果、目前病情与措施、以后诊疗方案。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8、抢救记录

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在现场的患者亲属姓名及关系以及他们对抢救的意愿等。

由执业医师按时间顺序书写。

死亡者,尤其是有争议时,劝其尸解,并签署同意书;如拒绝,要如实记录。9、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介入、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清创缝合)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单页或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注意:按《临床操作技术规范》操作并记录。要记录时间、地点、体位、穿刺部位及依据,消毒方法、步骤及范围,麻醉药品种类、浓度、用量和麻醉方法,进针方向和深度,抽取标本的量、性状和送检项目,退针后处理措施,术后观察指标、重点及注意事项,术中及术后生命体征及病人感受。

10、会诊记录

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单页。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简述病情及诊疗、申请理由及目的、申请时间(危重要具体到分钟)、医师签名;会诊记录:所在机构或科室、会诊意见、时间及签名。

注意:常规会诊24h完成,急会诊10min到场;要有会诊病程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未执行要说明原因)

会诊结束后即可完成会诊记录。

11、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择期手术必须有术前小结,术前24小时内完成。

急危手术可免写术前小结,但术前小结的相关内容应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中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注意:指征明确,不能将病名列为手术指征;简述病史、体征及检查;记录事项应记录术前准备情况、术中注意及术后处理。

术前准备情况:化验结果,备皮,备血(种类、血型、量),皮试,术前、术中、术后的用药,手术、速冻协议书,是否需要审批等。

术中注意:术中副损伤,突发事件及其应急措施。

术后处理:观察引流管、生命体征,观察并发症,制定处理措施。

12、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

记录者的签名等。体现整体分析、各种治疗方案(包括手术方法)的优缺点。术前72小时内完成。

记录每个人的发言内容,不能只记综合意见。

参加手术的医师(术者、助手)必须参加,必要时护士长参加,主持人审阅、修改并签名。

13、手术记录

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包括外请专家)。

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时间)、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指导者、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注意:体位,消毒方法,切口部位、方向、长度,止血方式;病变部位、大小、比邻关系,肿瘤有无转移、淋巴结等;手术步骤,病变名称及范围,吻合口大小及吻合方法,缝线名称及型号,引流材料名称、数目及放置位置,植入物名称、型号、数量、厂家(产品信息条形码要贴入病历),可绘图说明,敷料、器械清点,送检,术中病人情况、失血输血量、用药,特殊处理及抢救,麻醉情况及效果。

手术者只能有1人(包括外请专家手术时)。

一台手术需由多个科室、多名手术者完成的,由手术者分别书写所做手术的手术记录,不能由一名手术者全部书写。

执业范围: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使用的设备类、植入与介入的医疗器械名称及唯一性识别信息应完整记录到病历中-------《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改变术式或扩大范围-----手术同意书

1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手术情况告知等。

15、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

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由麻醉师主持,共同核对、确认并签字。纳入核心制度管理,《手术安全核查表》列入乙级病历单项否决条例。

术前必须对手术部位做标记,否则,手术室拒接病人,责任临床承担。

1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

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17、麻醉记录

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记录全过程,输液、输药、输血,麻醉方法及特殊技术,麻醉时间与过程包括诱导、体位、切皮、重大影响的操作等。

改变麻醉方式告知,签署同意书后再实施。

另页书写,麻醉结束后完成。

18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患者离开麻醉恢复室(PACU)后48小时内至少随访一次。

19、出院记录

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内容主要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注意:入院情况要包括主诉、简要病史、主要体征、重要辅检结果;诊疗经过要细致,包括:病情变化,重要检查项目及结果,用药名称、剂量、疗程,手术、操作名称、时间、病理检查结果;并发症及不良反应,诊治中还存在的问题等;出院诊断全面、规范;出院情况包括仍有的症状、体征、阳性辅检结果,手术愈合情况、引流管,各诊断的治疗效果;出院医嘱包括继续治疗的药名、剂量、用法、疗程及期限,休息期限,复诊时限及随访要求,注意事项,康复指导等。

一式二份,原始页放入病历,复写页交于患者。

满足复诊需求。

20、死亡记录

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另立一页。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死亡原因:直接原因。

死亡诊断:死亡前各种疾病的诊断。

21、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重点讨论诊断、死因、抢救、注意事项及国内外诊疗进展。

每一死亡病例均要求有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根据病情可简可繁。

另立专页,主持人审阅、修改、签名。

五、知情同意书

《民法通则》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

(2) 16~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无民事能力行为能力人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

◆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分限制性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 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除外。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后果且已成年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及顺序:

未成年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精神病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近亲属(及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知情同意书履行的主体---谁签名?

医方:由具体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告知并签字。

患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授权委托人;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

◆因病无法签字、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近亲属、关系人;

◆抢救: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

山东省卫生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

鲁卫医发[2008] 3号(2008.7.28)

保证医患双方获得有效沟通,医患沟通率100%,患方对沟通满意率≥90%;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和费用、贵重药品和特殊检查等知情同意率达到100%。

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认真向患方介绍疾病进展及预后、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成效、拟行诊疗方案、需要患方配合事项。在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时,应当获得患者及家属书面知情同意;在患者病情变化时、变更诊疗方案、高值医用耗材、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使用时,根据患者病情、患方文化程度及要求的不同,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采取适当方式随时进行沟通,保证诊疗工作顺利进行。

手术同意书

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外请专家:手术指导者手术者

麻醉同意书

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指输血(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同一次住院多次输血(血液制品)时,只在第一次签署同意书,但要向患者说明并注明以后输注时不再签署。

血液制品:各种白蛋白、球蛋白、凝血因子、纤维蛋白原等。

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操作

检验项目

临床大量输血申报单

输血记录单

病程记录

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同一次住院期间相同目的、相同操作方法的多次检查治疗,只在第一次操作前签署同意书,但必须说明并注明以后相同检查治疗不再签署。

特殊检查(治疗)范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

1、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

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3、临床实验性检查和治疗。

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病危(重)通知书

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患方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另一份归病历中保存。

使用自费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告知同意书

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

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

尸体解剖告知书

六、处方、医嘱

1、处方权的获得

处方是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未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包括病区医嘱

在注册执业地点申请批准普通处方权

注册医师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麻精药品处方权

麻醉药品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执业助理医师: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审核、签名。

进修医师:单位根据实际能力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2、处方书写规则及要求

每张处方限一名患者;

修改时要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填写实足年龄;

一般西药、中成药应分开开具,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每一种药品自占一行,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应按照“君、臣、佐、使”顺序排列;

按说明书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超量应用时应说明并再次签名;不得使用“遵医嘱、按说明、自用”等字样;

应有临床诊断(特殊情况除外);签名与留样应一致;处方结束后应划一斜线。

药品名称

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药品剂量与数量

药品剂量、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

容量:升(L)、毫升(ml);

国际单位(IU)、单位(U);

中药饮片以克(g);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

溶液剂:支、瓶;

软膏及乳膏剂:支、盒;

注射剂: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给药途径、次数、时间

给药途径:口服(po)、皮下注射(sc或ih)、皮内注射(ic)、肌肉注射(im)、静脉注射(iv)、静脉滴注(iv drip或iv gtt);….

给药次数:每天1次(qd)、每天2次(bid)、每天3次(tid)、每天4次(qid)、隔天1次(qod)、每两天1次(q2d)、每6小时1次(q6h);…..

给药时间:饭前(ac)、饭后(pc)、睡前(hs)、每天早晨(qm)、每天晚上(qn)、每周(qw)、需要时(sos)、必要时(prn)、立即(St或Stat)……

用药原则:安全、有效、经济。

当日有效,需延长者应注明,但不超过3天;

用量不超过7d,急诊≤3d;需要适当延长者应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一药品:诊断证明、有效身份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明;

为门急诊病人开具麻醉、精一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日剂量,缓释制剂≤7日量,其他剂型≤3日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15日量;精二药品,每张处方≤7日量,需适当延长应注明理由;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片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为门急诊病人开具精二药品,每张≤7天;适当延长应注明;

为癌症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精一药品注射剂,每张≤3日,缓释制剂≤15日,其他剂型每张处方≤7日;

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时,应同时打印纸质处方,药师审核以纸质处方为准。3、医嘱基本要求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分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时间记录至分钟。

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均需开写医嘱,所有的诊疗措施都要下医嘱:留陪人、会诊、病理检查等。

医嘱的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4、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

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历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等。

5、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

①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②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③饮食;

④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⑤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

⑥检查、化验等。

常规医嘱开出时间:上午10:30前;

同日、时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填写日期和时间,其他栏内可用“〞”代替;

同一医师在同日、同时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相对应栏中签名,其他栏可用“〞”代替;

医嘱内容应顶格书写,同一条医嘱另起一行应空一字格,第三行首字应与第二行首字对齐;

转科、进行手术、分娩时,原医嘱一律停止;

重整医嘱时,在原医嘱下面画一红色横实线,红笔书写“重整医嘱”四字。

6、临时医嘱及临时医嘱单

临时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医嘱,一般仅执行一次。

临时医嘱书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临时医嘱内容:辅检、特检、有创操作名称,手术医嘱要有时间、麻醉方式、术前准备等,临时用药,会诊、抢救出院、转科医嘱。

辅检“执行者签名”一栏应由护士填写。

五、辅助检查报告单

指患者住院期间所做各项检验、检查结果的记录。

由相应相应医务人员签发。诊断性临床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签发。

辅助检查报告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历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报告日期、检查编号、报告人员签名或者印章等。

临床检验报告:参考范围、异常提示、标本接收时间、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使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缩写。

六、病案首页

病案首页

病人基本情况:由住院处依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

医疗情况部分:由经治执业医师填写

住院费用:由财务部门填写(费用清单)

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卫医发[2001]286号)

入院时情况

危: 指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直接威胁患者的生命,需立即进行抢救的。

急: 指急性发病、慢性病急性发作, 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须立刻对患者和伤者明确诊断和治疗的。

一般: 指除危、急情况以外的其它情况。

诊断

病理诊断: 指各种活检、细胞学检查及尸检的诊断。

◆门(急)诊诊断:入院证诊断(门诊医师)

◆入院诊断:主治医师首次查房确定的诊断。

◆出院诊断:患者出院时主治医师所做的最后诊断。

(1)主要诊断:指本次医疗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

产科的主要诊断是指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伴随疾病。

(2)其它诊断: 除主要诊断及医院感染外的其他诊断。

疾病诊断的构成

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但并不是每个疾病诊断都必须含有这些成分,一般都含有部位+临床表现;有时单一临床表现也可以作为诊断名称,如:腹痛、发热;要尽量将上述成分描述清楚,不能只写类似“心肌梗死”的诊断,“急性”、“慢性”、部位等直接影响诊断编码。

疾病诊断的填写顺序:基本原则

(1)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治的疾病及陈旧性情况在后。

(2)严重的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

(3)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

(4)对于一个复杂的疾病诊断的填写,病因在前,症状在后。

主要诊断选择规则

主要诊断选择总则:危害大、花费高、耗时长的诊断;

对于复杂诊断的主要诊断的选择:病因诊断能包括一般临床表现者,则选之(病因诊断);如果疾病的某个阶段成为重要的临床表现,应选这个表现为主要诊断,如呼吸循环衰竭。

对已治和未治疗的疾病,选已治疾病为主要诊断,如急性胃肠炎(已治)和冠心病(未治),应选急性胃肠炎为主要诊断。

未能确诊者,出院仍按症状、体征或化验结果为主要诊断。

例1、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心律不齐

主要诊断:高血压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例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急性下壁心肌梗死

主要诊断:急性下壁心肌梗死

例3、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感染

支气管哮喘

肺心病

主要诊断选择: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感染

例4、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哮喘

肺心病

主要诊断选择:肺心病

例5、39周妊娠分娩G1P1L1

脐带绕颈

主要诊断选择:脐带绕颈

例6:急性胃肠炎(已治)

高血压性心脏病(未治)

主要诊断选择:急性胃肠炎

诊断符合情况:

符合:所列主要诊断与相比较诊断的前三个之一相符。

不符合:指主要诊断与所比较的诊断的前三个不相符合。

不肯定: 指疑诊或以症状、体征、检查发现代替诊断,因而无法做出判别的。抢救:必须有抢救记录,否则,不按抢救记录算;

医师签名:体现三级医师并与病历内一致,科主任必须亲自签名;必须在出院后24h内完成签名。

手术操作名称

指手术及非手术操作(包括诊断及治疗性操作)名称。

完整的手术操作名称

手术部位(范围)+术式+入路+

目的+特殊器械和方法+疾病性质

其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是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但其他部分将对手术编码产生影响。

首页中所有□内需填数字,如无内容,应划“-”;

职业填写要具体,不能笼统填写工人、干部、退休等;

身份证号由住院处要如实填写;

多次转科要用“→”连接;住院天数要填写实际住院日;

院感是指住院期间及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病的感染,当其为主要治疗疾病时,应列为主要诊断,同时院感栏中还要填写;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不可笼统填写车祸、外伤等,要写明具体原因,如“意外触电、公路翻车、误服药物”等。

治愈:症状消失、功能恢复。症状消失、功能严重受损,只能计为好转,如肝癌术后。症状消失、功能轻微受损,可计为治愈。好转:症状减轻、功能有所恢复。未愈:无变化或恶化。死亡:指住院患者或未办理手续的死亡病人。其他:自动出院、转院及其他原因离院。

病案管理与质量控制

病案(病历)管理含义

狭义:病案物理性质的管理:回收、整理、装订、编号、保管和提供。

2010版中国药典各类用水标准

纯化水 Chunhuashui Purified Water H2O 18.02 本品为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制得的制药用水,不含任何添加剂。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硝酸盐取本品5ml置试管中,于冰浴中冷却,加10%氯化钾溶液0.4ml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0.1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5ml,摇匀,将试管于50℃水浴中放置15分钟,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取硝酸钾0.16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至100ml,再精密量取10ml,加水稀释成10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 NO3)]0.3ml,加无硝酸盐的水4.7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06%)。 亚硝酸盐取本品10ml,置纳氏管中,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溶液(1→100)1ml及盐酸萘乙二胺溶液(0.1→100)1ml,产生的粉红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取亚硝酸钠0.750g(按干燥品计算),加水溶解,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至100ml,再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至5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NO2)]0.2ml,加无硝酸盐的水9.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

比较,不得更深(0.000002%)。 氨取本品5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放置15分钟;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ml)1.5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3%)。 电导率应符合规格(附录ⅧS)。 总有机碳不得过0.50mg/L(附录ⅧR)。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ml,加稀硫酸10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0ml,再煮沸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以上总有机碳和易氧化物两项可选做一项。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ml,置105℃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100ml,加水19ml,蒸发至20ml,放冷,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适量使成25ml,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标准铅溶液1.0ml加水19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1%)。 微生物限度取本品,采用薄膜过滤法处理后,依法检查(附录ⅪJ),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 【类别】溶剂,稀释剂。 【贮藏】密闭保存。 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一部收载中药,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药典收载的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版药典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其他中药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五、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七、《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统称为标准正文,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来源、处方、制法和贮藏、运输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正文 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统称为标准正文,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来源、处方、制法和贮藏、运输等条件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 (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通则 十、通则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及编排 十一、正文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通常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收载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均为法定名称;本版药典收载的原料药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 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系根据中国化学会编撰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命名,母体的选定与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的命名系统一致。 十二、药品化学结构式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推荐的“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十三、正文按药品中文名称笔画顺序排列,同笔画数的字按起笔笔形一丨丿丶乛的顺序排列;通则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按分类编码;索引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序的中文索引以及英文名和中文名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一部附录

中国药典2010 年版一部附录 附录Ⅰ A 丸剂丸剂系指饮片细粉或提取物加适宜的黏合 剂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分为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和浓缩丸等类型。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其中每丸重量在0.5g(含0.5g)以上的称大蜜丸,每丸重量在0.5g 以下的称小蜜丸。水蜜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蜜和水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水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水(或根据制法用黄酒、醋、稀药汁、糖液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糊丸系指饮片细粉以米粉、米糊或面糊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蜡丸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蜡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浓缩丸系指饮片或部分饮片提取浓缩后,与适宜的辅料或其余饮片细粉,以水、蜂蜜或蜂蜜和水为勤合剂制成的丸剂。根据所用黏合剂的不同,分为浓缩水丸、浓缩蜜丸和浓缩水蜜丸。丸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一、除另有规定外,供制丸剂用的药粉应为细粉或最细粉。二、蜜丸所用蜂蜜须经炼制后使用,按炼蜜程度分为嫩蜜、中蜜和老蜜,制备蜜丸时可根据品种、气像等具体情况选用。除另有规定外,用塑制法制备蜜丸时,炼蜜应雄热加入药粉中,混合均匀;处方中有树脂类、胶类及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味时,炼蜜应在60℃左右加入;用泛制法制备水蜜丸时,炼蜜应用沸水稀释后使用。三、浓缩丸所用提取物应按制法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提取浓缩

制成。四、除另有规定外,水蜜丸、水丸、浓缩水蜜丸和浓缩水丸均应在80℃以下干燥;含挥发性成分或淀粉较多的丸剂(包括糊丸)应在60℃以下干燥;不宜加热干燥的应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干燥。五、制备蜡丸所用的蜂蜡应符合本版药典该饮片项下的规定。制备时,将蜂蜡加热熔化,待冷却至60℃左右按比例加入药粉,棍合均匀,趁热按塑制法制丸,并注意保温。六、凡需包衣和打光的丸剂,应使用各品种制法项下规定的包衣材料进行包衣和打光。七、丸剂外观应圆整均匀、色泽一致。蜜丸应细腻滋润,软硬适中。蜡丸表面应光滑无裂纹,丸内不得有蜡点和颗粒。八、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应密封贮存。蜡丸应密封并置阴凉干燥处贮存。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水分】照水分测定法(附录ⅨH测定。除另有规定外,蜜丸和浓缩蜜丸中所含水分不得过15.0%,水蜜丸和浓缩水蜜丸不得过12.0;水丸、糊丸和浓缩水丸不得过9.0%。蜡丸不检查水分。【重量差异】除另有规定外,丸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检查法以10 丸为1 份(丸重1. 5g 及1. 5g 以上的以1 丸为 1 份),取供试品10 份,分别称定重量,再与每份标示重量(每丸标示量×称取丸数)相比较(无标示重量的丸剂,与平均重量比较),按表 1 的规定,超出重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 2 份,并不得有1 份超出限度 1 倍。表1 标示重量(或平均重重量差异限度

2010版中国药典纯化水标准

纯化水質量要求 參照《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标准p411页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硝酸盐】取本品5ml置试管中,于冰浴中冷却,加10%氯化钾溶液0.4ml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0.1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5ml,摇匀,将试管于50℃水浴中放置15分钟,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取硝酸钾0.16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100ml,再精密量取10ml,加水稀释成10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NO3)]0.3ml,加无硝酸盐的水4.7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06%)。 【亚硝酸盐】取本品10ml,置纳氏管中,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1→100)1ml 与盐酸萘乙二胺溶液(0.1→100)1ml,产生的粉红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取亚硝酸钠 0.750g(按干燥品计算),加水溶解,稀释至100ml,摇匀,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100ml,摇匀,再精密量取1ml,加水稀释成50ml,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μgNO2)]0.2ml,加无亚硝酸盐的水9.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02%)。 【氨】取本品5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放置15分钟;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ml)1.5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03%)。 总有机碳不得过0.50mg/L (附录ⅧR) 。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ml,加稀硫酸10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 (0.02mol/L)0.10ml,再煮沸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以上总有机碳和易氧化物两项可选做一项。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ml,置105℃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100ml,加水19ml,蒸发至20ml,放冷,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 与水适量使成25ml,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标准铅溶液1.0ml加水19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01%)。 【微生物限度】取本品,采用薄膜过滤法处理后,依法检查(附录ⅪJ),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 【另外要求】:電導率:<0.8US/CM;電阻率:>15MΩ.CM;NO指標: 合格。 2012-10-07

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凡例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 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一部收载中药, 二部收载化学药品,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和药用辅料。除特别注明 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通则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 凡例与通则对未载入本部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通则与药品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则 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 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 ChP。 正文

八、《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 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 定。 九、药用辅料标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 与英文名);(2)有机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分子量与CAS编号;(4)来源;(5)制法;(6)性状;(7)鉴别;(8)理化检查;(9)含量测定;(10)类别;(11)贮藏;(12)标示等。 通则 十、通则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 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 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釆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 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与编排 十一、正文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通常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收载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名称均为法定名称;本版药典 收载的原料药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 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系根据中国化学会编撰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命名,母体的选定与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的命名系统一致。 十二、药品化学结构式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推荐的“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9E_重金属检查法_2010年版中国药典一部附录

附录Ⅸ E 重金属检查法 本法所指的重金属系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称取硝酸铅0.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 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ng的Pb)。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配制与贮存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铅。 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乙管中加入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品溶液25ml,丙管中加入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加配制供试品溶液的溶剂适量使溶解,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后,用溶剂稀释成25ml;若供试品溶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乙管、丙管一致,再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查。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样按第二法检查。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入相同量的维生素C 0.5~1.0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ml,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第二法 除另有规定外,当须改用第二法检查时,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丛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ISBN】:9787506744379 作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月1日 包装:大16开精装3卷 总定价:1498.00 优惠价:1100元 内容简介: 2010年版药典的鲜明特色: 更新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标准提高,因而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有更高、更多、更大提升。二部中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含量测定或用于有关物质检查的品种有近千个,系统适用性要求也更为合理,个别品种采用了分离效能更高的离子色谱法,检测器使用种类也更加多样。 中药标准有突破和创新,尤其在过去比较薄弱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的新增和修订方面,如本

版《中国药典》一部中动物药蛇类、植物药川贝母等,都采用了PCR检测方法。 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在广泛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验方法的基础上,附录内容与目前国际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力求 一致,进一步发挥《中国药典》的国际影响力。 新版药典在坚持科学、实用、规范、药品安全性、质量可控性和标准先进性的原则下,力求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 目录品种。 顶尖专家扛鼎之作。本版《中国药典》是在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聘请全国医药行业323位一流专家、投入巨额资金、历时两年编制而成,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品标准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

无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第三部-附录XIIA

附录XII A 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洁净度万级下的局部洁净度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培养基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1年内使用。 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酪胨(胰酶水解)15.0g 酵母浸出粉 5.0g 葡萄糖 5.0g 氯化钠 2.5g L-胱氨酸0.5g 新配制的0.1%刃天青溶液 1.0mL 硫乙醇酸钠0.5g (或硫乙醇酸0.3mL) 琼脂0.75g 水1000mL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水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pH值使灭菌后为7.1±0.2。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灭菌。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0℃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20分钟)后,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2、改良马丁培养基 胨 5.0g 磷酸氢二钾 1.0g 酵母浸出粉 2.0g 硫酸镁0.5g 葡萄糖20.0g 水1000mL 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约为6.8,煮沸;加入putaotang 溶解后,摇匀,滤清,调pH值使灭菌后为6.4±0.2,分装,灭菌。 3、选择性培养基 按上述硫乙醇盐流体培养基或改良马丁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验证试验。 4、营养肉汤培养基 胨10.0g 氯化钠 5.0g 牛肉浸出粉 3.0g 水1000mL 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pH值为弱碱性,煮沸,滤清,调pH值使灭菌后为7.2±0.2,分装,灭菌。 5、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上述营养肉汤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加入14.0g琼脂,调pH值使灭菌后为7.2±0.2,分装,灭菌。

药典三部2015版凡例(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国药典》三部2015版 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相关内容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药典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等;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各部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各论)和通则。本版药典新增第四部,集中收载药典通则和药用辅料,为便于药典使用,对部分正文(各论)品种常用的通则亦列于各部之后。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三部。 二、国家生物制品标准由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与正文(各论)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通则(简称通则)共同构枸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对未载入本版药典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其他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各论)、生物制品通则、总论、通则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生物制品通则是对各论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的原则性要求。 总论是对某一类别生物制品生产及质量控制的通用性技术要求。 四、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总论和通则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生物制品通则、正文(总论) 或通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各论)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各论)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中国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 GMP ) 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 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 P . 。 正文(各论) 七、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标准正文(各论)。正文(各论)系根据生物制品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原材料、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生物制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八、正文(各论)内容根据品种和剂型的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文通用名称、汉语拼音与英文名称(2)定义、组成及用途;(3)基本要求;(4)制造;(5)检定(原液、半成品、成品)(6)保存、运输及有效期;(7)使用说明(预防类制品)。 通则 九、通则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生物制品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统一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论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及方法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生物制品质量、起草与复核生物制品标准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及编排 十、本版药典收载的生物制品的中文名称系参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生物制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命名,《中国

2010版中国药典第二部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 凡例 总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正文 八、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正文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

2010版中国药典一部word版电子书

2010版中国药典一部word版电子书中国药典沿革 1953年版(第一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抽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531种,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增补本。 1963年版(第二版) 1955年卫生部组建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此届委员会因故未能开展工作。1957年卫生部组建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

《中国药典》2015年版 第一部 14

该版药典中现代分析技术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除在附录中扩大收载成熟的新技术方法外,品种正文中进一步扩大了对新技术的应用;药品的安全性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除在凡例和附录中加强安全性检查总体要求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检查项目;对药品质量可控性、有效性的技术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除在附录中新增和修订相关的检查方法和指导原则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有效性检查项目;为适应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剂通则中新增了药用辅料总体要求;积极引人了国际协调组织在药品杂质控制、无菌检查法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度。此外,该版药典也体现了对野生资源保护与中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再收载濒危野生药材。 第九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药品红外光谱集》(第四卷)、《临床用药须知》(中药材和饮片第一版、中成药第二版、化学药第五版)、《中药材显微鉴别彩色图鉴》及《中药材薄 层色谱彩色图集》(第一册、第二册)的编制工作。 2015年版(第十版)2010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3月22日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本届药典委员遴选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新增委员遴选办法》和《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增委员候选人,并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新增委员。本届委员会共有委员351名,其中续聘委员248名,新增委员103名。时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任名誉主任委员,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任主任委员,时任卫生部副部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任常务副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23个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共计67名,其中院士委员28名、资深专家3名、各专业委员会主任20名、相关部委专家4名、总局相关技术单位负责人7名。根据药典标准工作需要,本届委员会以第九届药典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置为基础,对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加强化学药标准的制定工作,增设了化学药品第三专业委员会,扩大化学药委员的人数;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取消政策与发展委员会、标准信息工作委员会和注射剂工作委员会。 2010年12月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成立暨全体委员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编制大纲明确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以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为基础,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开展药典编制工作。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首次将I S 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药典编制的全过程管理,按照规范的“中国药典编制工作程序”开展品种遴选、课题立项、试验研究、标准起草、复核和审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版药典编制工作。2015年2月4日《中国药典》2015年版经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修订品种517种、不收载品种7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修订品种415种、不收载品种28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新增生物制品通则1个、新增生物制品总论3个、不收载品种6种。本版药典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中国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新增27个)、指导原则30个(新增15个)、标准品、标准物质及试液试药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不收载2种。 本版药典完善了药典标准体系的建设,整体提升质量控制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先进、成熟检测技术的应用,药用辅料的收载品种大幅增加,质量要求和安全性控制更加严格,使《中国药典》的引领作用和技术导向作用进一步体现。 在编制本版药典的过程中,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二、三增补本,《红外光谱集》(第五卷),《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第四版),《中国药典注释》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英文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的编制工作。

2010版中国药典修改-附录部分

【话题】制剂通则-片剂 【2010版页数】附录5-6 【2005版页数】附录5-6 【区别分析】 1. 含片的定义由原来“含于口腔中,药物缓慢溶解产生持久局部作用的片剂”改为“含于口腔中缓慢溶化产生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指出了含片亦可实现全身作用。 2. 原含片的崩解时限描述为含片的溶化性,测定法仍按照崩解时限检查法,崩解时限由之前“30分钟内应全部崩解”改为“10分钟内不应全部崩解或溶化”,这点修改有些特殊,设定崩解时限的下限主要是为了防止含片在口中迅速溶化,与舌下片区别,但是取消了含片的崩解上限。 3.咀嚼片的定义由原来“口腔中咀嚼或吮服使片剂溶化后吞服,在胃肠道中发挥作用或胃肠道吸收发挥全身作用”修改为了“口腔中咀嚼后吞服的片剂”,定义大大简化。 4. 片剂的注意事项中,增加了“薄膜包衣在必要时检查残留溶剂”,这点规定将更有利于水性包衣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5.分散片分散均匀性的检查方法由之前“取供试品2片,置20±1℃的水中,振摇3分钟,应全部崩解并通过二号筛”,改为“取供试品6片,置250ml烧杯中,加15-25℃的水100ml,振摇3分钟,应全部崩解并通过二号筛”。新方法增加了供试片剂的数量,特别是规定了进行分散均匀性所需介质的体积,可以充分保证分散均匀性的重现性。 【话题】制剂通则-药用辅料 【2010版页数】附录20 药用辅料 药用辅料系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使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是除活性成分以外,在安全性方面已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且包含在药物制剂中的物质。药用辅料除了赋形、充当载体、提高稳定性外,还具有增溶、助溶、缓控释等重要功能,是可能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成分。 药用辅料可从来源、作用和用途、给药途径等进行分类。按来源分类可分为天然物、半合成物和全合成物。按作用与用途分类可分为溶媒、抛射剂、增溶剂、助溶剂、乳化剂、着色剂、黏合剂、崩解剂、填充剂、润滑剂、润湿剂、渗透压调节剂、稳定剂、助流剂、矫味剂、防腐剂、助悬剂、包衣材料、芳香剂、抗黏着剂、抗氧剂、螯合剂、渗透促进剂、pH 调节剂、增塑 剂、表面活性剂、发泡剂,、消泡剂,、增稠剂、包合剂、保湿剂、吸收剂、稀释剂、絮凝剂与反絮凝剂、助滤剂等。 按给药途径分类可分为口服、注射、黏膜、经皮或局部给药、经鼻或口腔吸入给药和眼部给药等。同一药用辅料可用于不同给药途径,且有不同的作用和用途。药用辅料在生产、贮存和应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生产药品所用的药用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注射剂用药用辅料应符合注射用质量要求。药用辅料应经安全性评估对人体无毒害作用;化学性质稳定,不易受温度、pH 值、保存时间等的影响;与主药及辅料之间无配伍禁忌,不影响制剂的检验,或可按允许的方法除去对制剂检验的影响,且尽可能用较小的用量发挥较大的作用。药用辅料的质量标准应建立在经主管部门确认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以及原材料的来源等基础上,上述影响因素任何之一发生变化,均应重新确认药用辅料质量标准的适用性;药用辅料可用于多种给药途径,同一药用辅料用于给药途径不同的制剂时,其用量和质量要求亦不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用量范围内确定用量,并根据临床用药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项目,质量标准的项目设置需重点考察安全性指标。在制定药用辅料质量标准时既要考虑药用辅料自身的安全性,也要考虑影响制剂生产、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性质。药用辅料质量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1)与生产工艺及安全性有关的常规试验,如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2)影响制剂性能的功 能性试验,如粘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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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一部中药. 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编委会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年1月出版 16开精装 全一册 光盘:0 定价:648元 优惠:596元 .. 详细:.......................................... ............

.......................................... ............ 《中国药典》是我国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是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的法定依据。本版《中国药典》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九版药典将分为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三部出版。新版药典收载药品品种达到4615个,形成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各类齐全的药品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需要。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各部内容主要包括凡例、标准正文和附录三部分,其中附录由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指导原则及索引等内容构成。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和检验方法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改进和发展,特别是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

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尤为重视。新版药典在继承前版药典的基础上,做了大量发展和创新性的工作。本版药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新增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二是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标准提高;三是中药标准有突破和创新;四是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五是力求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品种;六是顶尖专家扛鼎之作。本版药典聘请全国医药行业323位一流专家学者、投入巨额资金、历时两年编制而成,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品标准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2010年版《中国药典》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的增修订和新增品种的工作。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4598种,新增1462种。其中:一部收载品种2136种,其中新增990种、修订612种;二部收载品种2220种,其中新增341种、修订1549种;三部收载品种131种,其中新增27种、修订104种。药用辅料、标准新增130多种。附录其中药典一部新增14个、修订54个;药典二部新增15个、修订70个;药典三部新增18个、修订38个。 主要特色 新版药典的主要特色是品种收载范围进一步扩大,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药品安全性控制,充分体现了我国医药科技发展的成果,新

《中国药典》2015一部中药材部分Word版1-15页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丁公藤 一枝黄花 Yizhihuanghua SOLIDAGINIS HERBA 本品为菊科植物一枝黄花SoZWago decMrrens Lour.的干燥全草。秋季花果期采挖,除去泥沙,晒干。 【性状I本品长30?100cm。根茎短粗,簇生淡黄色细根。茎圆柱形,直径〇. 2?0. 5cm;表面黄绿色、灰棕色或暗紫红色,有棱线,上部被毛;质脆,易折断,断面纤维性,有髓。单叶互生,多皱缩、破碎,完整叶片展平后呈卵形或披针形,长 1?9cm,宽0. 3?1. 5cm;先端稍尖或钝,全缘或有不规则的疏锯齿,基部下延成柄。头状花序直径约〇.7cm,排成总状,偶有黄色舌状花残留,多皱缩扭曲,苞片3层,卵状披针形。瘦果细小,冠毛黄白色。气微香,味微苦辛。 【鉴别】(1)叶表面观:上表皮细胞多角形,垂周壁略呈念珠状增厚。下表皮细胞垂周壁波状弯曲,气孔不定式,略下陷。非腺毛有两类:表皮非腺毛由3个细胞组成,壁薄,顶端 1个细胞常萎缩成鼠尾状,较小;叶缘非腺毛睫毛状由3?7个细胞组成,壁稍厚,长180?500M m。 (2)取本品粉末2g,加石油醚(60?90°C)50ml,超声处理 30分钟,放冷,滤过,弃去石油醚液,药渣挥干溶剂,加70%乙醇30ml,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lml 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一枝黄花对照药材2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芦丁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lml 含0. 5 m 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 0502)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5?10M1、对照药材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各5fJ,分别点于同一以含4%磷酸氢二钠溶液制备的硅胶G薄层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醇-甲酸-水(8 : 1 : 1 : 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3%三氯化铝乙醇溶液,晾干,置紫外光灯(365mn)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再喷以5%三氯化铁乙醇溶液,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和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查】水分不得过13.0% (通则0832第二法)。 总灰分不得过8.0%(通则2302)。 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4.0% (通则2302)。 【浸出物】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通则2201)项下的热浸法测定,不得少于17. 0%。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甲醇-0.4%醋酸溶液(16 : 8 : 76)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60nm。理论板数按芦丁峰计算应不低于 25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芦丁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lml含0. lmg的溶液,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粉末(过三号筛)约2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人70%乙醇50ml,称定重量,加热回流4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70%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测定法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l 〇pl,注人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无水芦丁(C2 7H3。0, s )不得少于0. 10%。 饮片 【炮制】除去杂质,喷淋清水,切段,干燥。 【性味与归经】辛、苦,凉。归肺、肝经。 【功能与主治】清热解毒,疏散风热。用于喉痹,乳蛾,咽喉肿痛,疮疖肿毒,风热感冒。 【用法与用置】9?15g。 【贮藏】置干燥处。 丁公藤 Dinggongteng ERYCIBES CAULIS 本品为旋花科植物丁公藤■而〇6加Benth?或光叶丁公藤Craib的干燥藤莲。全年均可采收,切段或片,晒干。 【性状】本品为斜切的段或片,直径1?l〇cm。外皮灰黄色、灰褐色或浅棕褐色,稍粗糙,有浅沟槽及不规则纵裂纹或龟裂纹,皮孔点状或疣状,黄白色,老的栓皮呈薄片剥落。质坚硬,纤维较多,不易折断,切面椭圆形,黄褐色或浅黄棕色,异型维管束呈花朵状或块状,木质部导管呈点状。气微,味淡。 【鉴别】取本品粉末3g,加乙醇40ml,浸渍过夜,加热回流6小时,滤过,滤液加6mol/L盐酸溶液6ml,加热回流3小时,蒸干,残渣加乙醇l〇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东莨菪内酯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lml含0. 25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3^1,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环己烷?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酸(6 : 10 : 7 : 1.2)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置紫外光灯(365mn)下检视。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的亮蓝色荧光斑点。 【检查】水分不得过12.0%(通则0832第二法)。 总灰分不得过10.0%(通则2302)。 【漫出物】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通则2201)项下的热浸法测定,用乙醇作溶剂,不得少于3. 0%。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冰醋酸(32 : 68 : 0? 16)为流动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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