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社会功用问题

关于文
学艺术的社会功用问题,显然是与文学创作的心理动力问题分不开的。无论是从作家的创作活动来看,还是从读
者的欣赏活动来看,文学的社会功用在于使人类未被满足的愿望得到想象性满足,弗洛伊德断言:“一个作家提供
给我们所有美的快乐都具有‘直观快乐’的性质,富有想象力的作品给予我们的实际享受来自我们精神紧张的解
除,甚至可能是这样:这个效果不小的一部分是由于作家使我们从作品中享受到我们自己的白日梦,而不必自我
责备或感到羞愧。”②如此说来,文学的社会功用在于通过艺术所具有的“升华作用”将社会性目的提高到利己的目
的之上,所以弗洛伊德把文学的功用归于给读者带来快感并使这种个人的快感具有调节社会生活的意义。
关于文学功用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从贺拉斯提出“诗是甜美和有用”这一命题以来对“甜美”和“有用”的关
系的争论就不绝于耳。在20世纪初流行于世的“新批评”派代表人物勒内·韦勒克(ReneWellek,1903—1995)的眼
中“甜美”和“有用”是文学评价的双重标准,他认为“一切艺术对于它的合适的使用者来说都是‘甜美’和‘有用’
的,即艺术所表现的东西优越于使用者自己进行幻想和思考的,艺术以其技巧表现类似于使用者自己幻想或思考
的东西,他们在欣赏这种表现的过程中如释重负,得到了快感”③。如此看来韦勒克的“快感”似乎与弗洛伊德所强
调的“直观快乐”表面上是一回事,但实际上二者有本质上的差别。前者所说的“快感”并不是从一系列能给人以快
意的事物中随意选择出来的,而是一种“高级快感”,即“从无所希求的冥思默想中取得的快感”,并且这种“快感”与文学的有用性交汇在一起形成“审美严肃性”。这就
是说文学作品是审美对象,它能激起读者的审美经验。
审美经验是一种凝神观照的形式,是对审美对象的性
质以及结构的一种注意。韦勒克把文学的功用归于文
学的自身性质,它是什么就应该具有与此种性质相对
应的功用。而后者的“快感”是“直观快乐”,即它不需要
审美观照的方式,也不必经历某种审美经验,作品给予
读者的是潜藏的愿望被满足后的快乐,读者为这种不
能告人的愿望的满足不需任何代价而兴奋不已,纵情
宣泄压抑的冲动,从而使感情得到净化。可见对于文
学的功用弗洛伊德的解释是从文学的外部定义的,也
就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定义的。
实际上“诗的功用”这一论题本身就是矛盾的,提
出它的都是文学之外的各种价值的代表者,对此诗人
只好偏颇地强调“文学的功用”以

应对重视文学的外部
关系超过对文学本身重视的人,弗洛伊德无可争辩的
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他始终处于文学的周边,利用
心理学方法阐释文学作品,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的“起因
谬说”,即以文学作品的起因评价作品,在心理学的意
义上讲,就是通过研究作家创作的心理过程来评价作
品,这是典型的文学外部研究。这类研究的最大问题
在于只探索艺术作品与背景及渊源之间某种程度的
关系,并且认为有了这样的知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理解作品,并不在乎外部因素是否与作品有确切关系,
也不考虑对作品做出客观的分析和批评。从根本上说
外部研究不是研究文学的专门方法,它可用于其他各
门学科的研究,因此也不会得出有关文学的任何本质
上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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