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开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扩大党组织在企业“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引导开发区基层党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严格选派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专兼职结合、有利于组织建设、有利于企业“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两新”组织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党建指导员在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五项工作: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社会主义新开发区建设,为开发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为企业献计献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

(二)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为企业“两新”组织群团工作创造条件;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小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两新”组织企业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增强“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

(四)结合“两新”组织发展特点和实际,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同时,积极做好“两新”组织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等工作;

(五)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三章选派条件、途径及范围

第四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龄在5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能够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懂企业经营、会管理;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事业心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第五条根据我区“两新”组织的规模、类型、管理层次和管理关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确定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四条途径:(一)由上级党组织派出;

(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出或归口部门党组织派出(如由发改委、商务局和企业工委派出);

(三)有关管理职能部门党组织派出(如由工商联、工商局、民政局等派出);

第六条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的范围为:

(一)班子不健全、集体经济薄弱、软弱涣散、两委不协调及信访等矛盾问题突出的村;

(二)党员不满3人,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无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两新”组织;

(三)暂无党员,但已具备一定规模,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职工人数不满25人,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或虽有工会组织,但劳资矛盾突出的“两新”组织。

第七条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方式及待遇:

(一)选派到村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委任制,由开发区党委任命,如关系是机关干部,在任期内关系不转,待遇不变,任期一至三年;

(二)选派到“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区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党组织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对聘任期间调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指导员职责的人员,可随时解聘,另聘他人;

(三)选派的机关干部,在企业包挂重点项目的同时,任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关系不转,待遇不变;

(四)选派的机关后备干部,在“两新”组织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聘任期一年,在企业工作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

(五)选聘的离退休干部,在“两新”组织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在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可适当给予工资补助;

(六)选聘的原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在“两新”经济组织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期间,聘任期根据工作情况每年一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工资由企业按副职待遇发放。

第四章管理监督

第八条选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具体管理。上岗前,要接受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企业工委等派出单位党组织的业务培训,使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工作的目的、意义、职责、任务和要求,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区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市委组织部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的乡镇或单位要不定期

地深入到村级和“两新”组织,征求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检查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在位情况、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及时指导帮助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一条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市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企业工委或派出单位党组织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与干部目标管理相挂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任务完成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采用述职、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并根据考核与测评情况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工作称职人员可续聘,也可在村级和“两新”经济组织相互交流,对考核不称职人员予以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建工作薄弱村及所有私营企业、民营经济等新经济组织和流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民间社团等新社会组织。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非公党建工作日志

非公党建工作日志 非公企业党建就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工作,下面带来非公党建工作日志。 非公党建工作日志1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xx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现制定xx县选派入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派驻企业要广泛开展以“帮助扶持企业发展、帮助推进企业党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两帮一促”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促共赢的有效路径,努力实现党建提升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人 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党员企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开展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促进发展好、群众反映好”的企业党组织活动。 四、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 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五、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企业发展做贡献。 六、及时向企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企业办理有关工商事务,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及网上年检,组建集团等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七、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活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企业主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与地方党委、政府、非公企业党工委等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企业办 1 一 2 件实事。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非公党建工作日志2 近年来,十堰市茅箭区非公经济发展迅速,非公企业达到398家,从业人员7万多人,其中党员593人。与非公经济迅猛发展形势相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一度相对滞后,党员所占比例小、党组织组建率不高、党的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从2007年开始,我们按照十堰市委的要求,坚持从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中选派党建指导员,帮助非公企业建组织、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增强了党在非公企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受到基层党组织、党员和企业主的普遍欢迎。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1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矛 2

党建规章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 实施方案 关于向非公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建设“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部署,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1)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 (4)选派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或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优秀的党组织书记。 根据全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镇党委选派2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详见附件1)。 三、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具体履行好六项职责: 1、组建好党的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情况,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积极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对目前非公企业中已有党组织的,要切实做好完善、规范和加强工作;目前还没有建立党组织,但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抓紧建立起党支部;目前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要与就近的企业建立联合支部,待党员人数达到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开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扩大党组织在企业“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引导开发区基层党组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坚持严格选派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专兼职结合、有利于组织建设、有利于企业“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两新”组织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党建指导员在派出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五项工作: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社会主义新开发区建设,为开发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为企业献计献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基层党员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号召力; (二)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为企业“两新”组织群团工作创造条件;

(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小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两新”组织企业文化,营造企业精神,增强“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 (四)结合“两新”组织发展特点和实际,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同时,积极做好“两新”组织业主和职工之间的协调工作,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等工作; (五)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教育引导业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第三章选派条件、途径及范围 第四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龄在5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能够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懂企业经营、会管理;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事业心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第五条根据我区“两新”组织的规模、类型、管理层次和管理关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确定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四条途径:(一)由上级党组织派出; (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出或归口部门党组织派出(如由发改委、商务局和企业工委派出); (三)有关管理职能部门党组织派出(如由工商联、工商局、民政局等派出); 第六条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的范围为: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关于印发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 通知 各党(总)支部: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已经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同安区西柯镇委员会 2010年9月10日

西柯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服务“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工作,增强党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在企业中的核心堡垒作用,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制订本制度。 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对象和条件 党建指导员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业主选择、党委委任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中选择,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党建指导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3、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具有两年以上党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党建指导员的职责

1、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下企业后要摸清党员底子,帮助企业建立好党支部,选准配强党支部书记;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指导和督促所在企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5、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务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稳妥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协调好业主与支部的关系,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为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 7、指导、协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8、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并兼顾指导员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和职工当中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3、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要向党委述职,形成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情况报告。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

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 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选派原则 (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

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 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一)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区委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 聘任期间调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指导员职责的人员,可随时解聘,另聘他人。 (二)下乡住村活动在“两新”组织包挂重点项目的机关干部,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关系不转。 (三)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关系不转;县乡机关内

街道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指导员,是指由××党工委、派驻到“两新”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选派 第三条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形式,选派热心服务群众、具有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党员充实到街道“党建工作指导站”,担任党建指导员。 第四条根据辖区“两新”组织规模,按照1:30的比例,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负责指导30家“两新”组织。服务期一般为2年,根据工作情况,可以连续担任。 第五条党建指导员的选派范围: (一)从街道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党务干部、区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社区干部骨干和大学生志愿者选派; (二)从党建组团秘书处党员干事、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组团成员单位党员骨干、退休党员教师、党员复转军人等群体中选聘。 第六条党建指导员的派驻范围: (一)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 (二)有正式党员,但尚未组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 (三)暂未建立党组织、没有正式党员,已登记运营,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非公有制和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党建指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及党建工作安排,引导“两新”组织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二)在“两新”组织中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管理骨干、一线员工、出资人入党,把好质量关,培养党务骨干; (三)摸清“两新”组织党员情况,引导建立党组织,帮助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指导开展“三会一课”,打造党建示范点。 (四)深入“两新”组织联系走访,列席党建工作会议,掌握党员职工思想动态,沟通反映业主和员工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难点问题,抓好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主动关心服务“两新”组织生产经营、技术革新等,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争取党建工作支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七)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反馈“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作法,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管理考核 第八条严格落实党建指导员管理考评制度: (一)日常到岗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每周固定1-2天到派驻“两新”组织开展工作,每月走访调查“两新”组织不少于10家,沟通工作情况、摸底登记党员,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3人,并作好工作记录。 (二)工作例会制度。街道每月召开1次党建指导员例会和“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征询意见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安排下步工作。 (三)总结报告制度。各党建指导员每半年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团(站);对派驻企业和本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 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文章标题: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 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 ,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评比: 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

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非公有制企业)

原创材料仅供学习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利益矛盾。 第十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广泛开展积

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为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有一块牌子、有一面旗子、有一个班子、有一个活动室(场所)、有一个宣传栏、有一套制度、有一系列活动、有一套完备资料等基层党组织“八个一”规范化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简便适用原则,就村(社区)展示“三项制度”及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基本规范。 一、设置标牌 1.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正大门设置称谓准确、制作标准的“两委”、“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吊牌。 2.在党组织书记办公室设置“书记接待室”标牌,或在有关办公室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标牌。 二、悬挂国旗和党旗 1.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院坝内竖立标准旗杆,悬挂标准国旗。有条件的社区也可悬挂国旗。 2.在党员活动室正面墙中央位置悬挂党旗(4号墙面旗)。 三、张贴宣传标语 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基层党建“三个理念”、基层党建工作“四个机制”特别是“三项制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标语。 四、设置宣传栏(橱窗) 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设置宣传栏(橱窗),展示以下主要内容。 (一)“三项制度” 1.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接待时间安排。 2.“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骨干党员等分片走访具体安排。 3.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反馈和评价情况(包括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或类似工作法决策办理群众反映事项情况)。 (二)党务公开 1.党组织设置图示。 2.“两委”人员构成(附照片)、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3.党员队伍结构、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流动党员管理

服务、困难党员帮扶等情况。 4.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重点是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7.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包括主题、载体、重要活动等)。 (三)村(居)务公开 1.村(居)委决策、实施重大事项有关情况。 2.村(居)委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 3.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低保金发放情况。 4.财务收支情况。 5.“两委”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和考核等情况。 五、设立党建图书角 在文化活动室(书屋)设立“党建图书角”,划定专门区域,设置醒目标识,配备必需的党建类书籍、杂志。 六、建立规章制度并上墙 1.“两委”工作职责。 2.“三项制度”具体内容、操作规程(包括“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或类似工作法)。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三会一课”等)。 4.村(居)民会议制度。 5.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制度。 6.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使用制度。 7.村(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 8.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 9.其他有关制度。 七、健全档案资料 1.“三项制度”资料:书记接待群众《记录本》、进家入户走访《民情日志》、《群众意见交(转)办单》、《群众意见办理情况反馈单》等四簿册填写详实规范;一家一户民情档案健全完善(有纸质件和电子版);“两委”每月民情分析会记录完备;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或类似工作法决策办理群众反映问题有关资料。 2.党建工作资料:党组织班子会议记录;“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记录;教育、管理、发展党员资料;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资料;创先争优活动资料等。 3.村(居)务管理方面的资料。 4.其他有关资料。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企业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接受指示,领受任务,履行职责。 二、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取得支持,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的活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稳妥发展新党员,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收缴党费。 六、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每季度向企业主通报一次党组织活动情况,就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企业主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组织党员联系职工活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时,可以吸收非党职工参加。 八、领导好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充分发挥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项措施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

XX县三项措施 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 近年来,XX县在非公企业中广泛开展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为有效加强党建指导员管理,该县积极谋划,创新措施,积极探索党建指导员管理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提升了全县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和谐发展。 严把用人关,高标准选配党建指导员。该县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党建指导员选聘标准,选配范围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备干部、离退休领导干部中选配,要求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群众基础好,具有从事基层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党员干部。主要选配方式是在机关单位中“选”,在年轻后备干部中“挑”,在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中“配”,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选派的方式进行,县委企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并进行专门考察,考察合格人选由县企业工委召开单位党组织、企业和党建指导员三方“见面会”,通过双向选择签订聘任协议书。目前,已有42名党建指导员入企开展帮扶工作。 严把管理关,高质量建好党建指导员队伍。一是明确职责任务。结合全县非公企业现状,向党建指导员提出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业主及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

展党员工作等五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印发了《XX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教育培训、联系例会、督导检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对党建指导员进行制度上规范约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县企业工委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半年举行一次党建指导员业务培训或研讨,定期将有关政策文件或工作信息发放到党建指导员手中。近年来,全县先后举办了6期非公企业党建培训,先后有200余名党建指导员和企业主参与培训。四是实行考核奖惩。每年采取述职、指导员互评、征求企业主和职工意见、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党建指导员驻企帮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近年来,该县10名党建指导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县委提拔重用,同时也对3名工作不力的党建指导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严把成效关,高效能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党建指导员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围绕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开展党建工作。创新企业党建工作模式。采取在企业支部、挂靠原支部发展党员;实行建立联合支部、单独成立支部等形式帮助企业成立党组织,使全县非公企业党员队伍从不足100人发展到300多人;新建党组织30多个,全县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推动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建设。狠抓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企业党组织阵地,达到了“有场所、有标牌、有桌椅、有制度”等“十有”要求;落实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

某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仅供参考)

某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仅供参 考) 某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仅供参考)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决定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 XX 市委《关于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XX 县委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企业选择、党工

委委任相结合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择。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 )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 )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中层以上干部优先。 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决定选派 X 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工作职责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具体履行好 6 项职责: (一 )建好党的组织。 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

新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2:廉政谈话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

现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支部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办法

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 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选派原则 (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

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 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一)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区委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 聘任期间调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指导员职责的人员,可随时解聘,另聘他人。 (二)下乡住村活动在“两新”组织包挂重点项目的机关干部,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关系不转。 (三)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关系不转;县乡机关内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通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任务 (2) 第三章日常管理 (4) 第四章工作制度 (4) 第五章考评奖惩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党章》和〇〇、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党的活动方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覆盖的各项任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事业发展方向。 第五条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关心企业发展,深入

调查研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积极为企业做大做强出谋献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六条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结合企业的特点,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开展争创“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活动,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第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组织阵地,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组织在企业的影响力。 第九条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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