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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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发展教育工作下面是__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篇一: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

虽核查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

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我园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及时上交相关数据按时

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基本完善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

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园由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各种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

重点核查了学校上报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基层统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1、在园生数。通过核对幼儿学籍数据库人数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园生数一致;

2、教职工、专任教师数和现任的一致;

3、校园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和学校土地实际使用、

占地面积一致;

4、学校建筑面积。通过核对核实校舍建筑面积与上报数据库的数字一致;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数据与幼儿园现有的基本一致;

6、图书册数。通过核对图书记录和上架图书的实际情况基本相同;

7、基础教育的班额基本符合要求。

建立了档案室建立幼儿花名册和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班主任要经常与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园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而使我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日臻完善。

__幼儿园

20_______年9月3日

篇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

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学校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

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

基本完善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

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们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统计工作, 由学校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渗水分。

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为统计员配备了兼用计算机, 实行了联网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方便数据的上报为统计员配备了 U 盘减少和杜绝了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重点核查了学校上报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基层统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1、在校生数。通过核对学生学籍数据库人数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校生数一致;

2、教职工、专任教师数和现任的一致;

3、校园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和学校土地实际使用、占地面积一致;

4、学校建筑面积。通过核对核实校舍建筑面积与上报数据库的数字一致;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数据与学校现有的基本一致;

6、图书册数。通过核对图书记录和上架图书的实际情况基本相同;

7、基础教育的班额符合要求。

建立了档案室制定了《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建立了学生档案建立了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员要经常与教育组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校对我校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工作但是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统计工作做到规范科学。

篇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虽自查报告根据上

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学校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及时上交相关数据从不拖全镇的后腿。

基本完善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并在教师会上强调了数据统计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们尽虽不要出错。

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们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渗水分。

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为我校学籍统计员配备了兼

用计算机6台实行了联网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方便数据的上报为每位教师统一备了8GB U盘减少和杜绝了虚

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重点核查了学校上报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基层统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1、在校生数。通过核对学生学籍数据库人数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校生数一致;

2、教职工、专任教师数和现任的一致;

3、校园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和学校土地实际使用、

占地面积一致;

4、学校建筑面积。通过核对核实校舍建筑面积与上报数据库的数字一致;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数据与学校现有的基本一致;

6、图书册数。通过核对图书记录和上架图书的实际情况基本相同;

7、基础教育的班额基本符合要求。

建立了档案室建立了留守儿童学生档案特殊学生花名册建立了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班主任要经常与教育组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校对我校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工作但是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一些学生的转学由其是转到外省就读的学生、家长从来不到校进行办理转学手续班主任联系多次也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导致我校无法提供转学手续的证明只能安辍学生处理。从而给我们的控辍保学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而使我校的教育统计工作做到规范科学。

___学校

20_______年6月5日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填报说明 1.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 33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4.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5.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6.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7.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我国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中国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2009年6月20日定稿 1、学年: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每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年初”指第一学期开学时,“学年末”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2、学校 学校: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招收适龄人口实施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设立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城市、县镇、农村:按学校所在地分类,各类学校可分为城市、县镇、农村。 城市、县镇、农村的划分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市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县镇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农村是指城市、县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学校办别:按学校办别分类,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可分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民办、其他部门办三类: (1)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校;集体办是指校舍、师资、经费等主要由乡(镇)、村、街道集体单位负担(辅以财政专项补贴)的学校; (2)民办学校,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3)其他部门办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 学前教育(幼儿园和学前班):幼儿园是指招收三周岁以上(含三周岁)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动。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

10基础教育(中小学)规划、统计用综合指标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基础教育(中小学)规划、统计用综合指标(试行) 【颁布部门】国家教委 【颁布日期】1987年07月04日 【实施日期】1987年07月04日 【正文】 基础教育(中小学)规划、统计用综合指标(试行) 1.学校网点布局覆盖率: 学校网点已覆盖范围 W=----------×100% 本地区范围 以全覆盖合理布局为目标,标志学校网点布局进展程度。具体计算时,分别按校点数及覆盖人口计算。 以校点数计: 已布校点数 Wd=--------------×100%

已布校点数+全覆盖尚缺校点数 以覆盖人口计: 总人口-尚缺校点数覆盖人口 Wr=--------------×100% 总人口数 ——要先做规划布局图,确定全覆盖的合理布点方案和每个学校的覆盖范围。若规划中对已布点要做调整,则“已布校点数”可采用调整后的数字。农村小学缺应布下校点者,应计入尚缺校点数中。 ——在确定全覆盖的学校网点布局时,小学一般应以走读、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少数特殊地区,也可考虑用寄宿制适当集中办学;中学布局应适当集中、分片入学,以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保证教育质量。 ——每所学校覆盖范围视走读和寄宿有所不同。寄宿生一般不受家庭距离的限制。走读生则应考虑学生上学途中安全和上学距离不能过长。走读生上学途中单程时限(不论步行还是利用自行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建议为: 小学低年级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30分钟; 小学高年级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45分钟; 中学上学途中最多不超过60分钟;

在确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内,对部分超过时限的学生(如不少农村单设初中),可采用寄宿,但必须具备合适的寄宿(包括伙食)条件。 ——覆盖只意味着学校服务面所及,在学校办学条件尚不充分之前,并不意味着覆 盖范围内的所有适龄人口都能入学。 ——小学(Wdx,Wrx),初中(Wdc,Wrc)分别计算。农村戴帽初中(少数边远 分散地区经审查批准,初中与小学分部管理的学校除外)不计入已布点内。经审查批准的九 年一贯制学校,分前后段分别按所定的服务范围(如前段限走读,后段考虑寄宿,则后段的 服务面就宽些)计入小学和初中的覆盖率。 2.毛入学率: 学年初在校学生数 R=----------×100% 学年初适龄人口数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盖章) 2016-2017学年度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发展教育工作下面是__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础教育统计自查报告篇一: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 虽核查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 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我园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及时上交相关数据按时 完成数据统计工作。 基本完善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 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我园由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各种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 重点核查了学校上报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基层统计报表的有关数据: 1、在园生数。通过核对幼儿学籍数据库人数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园生数一致; 2、教职工、专任教师数和现任的一致;

3、校园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和学校土地实际使用、 占地面积一致; 4、学校建筑面积。通过核对核实校舍建筑面积与上报数据库的数字一致;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数据与幼儿园现有的基本一致; 6、图书册数。通过核对图书记录和上架图书的实际情况基本相同; 7、基础教育的班额基本符合要求。 建立了档案室建立幼儿花名册和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班主任要经常与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园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我们决心借助这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从而使我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日臻完善。 __幼儿园 20_______年9月3日 篇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组此次 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学校对教育统计数据在生成、填报 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216816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在每学年开学初(9月初),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辖区内各级各类独立法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参会。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后,各级各类学校参会人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及时召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统计报表布置工作培训会。 (二)县、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后,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财务、后勤、办学条件的老师为成员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成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方案,然后由校长组织召开学校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布置会,参会人员为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学校统计员传达上级教育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内容等并安排工作。各成员要分工合作,各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学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教务和人事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财务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图书数据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校舍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办学条件以及校舍方面的数据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四)印发“学生信息台账采集表”、“教职工信息台账采集表”、在校生死亡信息台账采集表”、“办学条件信息台账采集表”、“资产信息台账采集表”等台账下发相关教师填报。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相关表册的上报时间,并对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指标进行解释。要求组内成员会后各司其职,积极行动,认真按会议要求开展本年度统计工作。 二、数据采集 (一)学生信息采集 统计报表中学生相关数据采集主要依据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第一手基础数据,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学籍信息完全吻合,若两套数据在统计时点出现数据不一致,应计实统计,并书面情况说明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并逐级上

中国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学年: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每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年初”指第一学期开学时,“学年末”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教育部门办学校: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校。 集体办学校:是指校舍、师资、经费等主要由乡(镇)、村、街道集体单位负担(辅以财政专项补贴)的学校。 民办学校: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其他部门办学校: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 九年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通过小学、初级中等学校教育来实现。 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分为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初级中学两个阶段。 普通初级中学: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小学毕业的适龄人口进行初级中等基础教育的机构。 普通高级中学: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高级中等基础教育的机构。 完全中学:是指普通初、高中合设的教育机构。 一贯制学校:是指在一所学校连续实施中小学教育的机构。其中包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实施高中教育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举办的,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中学生进行挽救教育的教学机构。 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盲聋哑和智残儿童,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进行普通或职业初、中等教育的教学机构。 中等职业教育: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的实

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机构)。 毕业生数:毕业生数是指上学年内,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实际毕业的学生数。不包括结业生和肄业生。 结业生数:结业生数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因其他方面不合格未予毕业而发给结业证明的学生数。 招生数:招生数是指新学年开始时,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不包括重读生和复学生。 重读生:重读生是指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在校生数:在校生数是指本学年初,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 毕业班学生数:毕业班学生数是指本学年初相应学制最高年级的在校学生数。 普通(职业)中学特教生:普通(职业)中学特教生是指在普通(职业)中学接受普通(职业)初、中等教育的盲聋哑和弱智学生。 休学:休学是指经学校同意,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离开学校,学校保留其学籍的学生。 复学:复学是指因故休学的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休学期满又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 退学:退学是指因故放弃学籍,中断学业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转学:转学是指经学校同意,因故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 寄宿生: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教职工:教职工是指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聘任教师)。教职工按工作性质可分为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 校舍建筑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

教育统计分析报告写作7.16

教育统计分析报告的写作 案例1:从教育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谈起: 个人曾经在高校教育统计岗位上工作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对教育统计工作有些关注: 1、教育统计工作的“任务观”:这是上级下达的任务,必须完成统计工作,因而缺乏分析研究、且应用形式也比较单一。 2、管理层及从事教育统计工作的人员对教育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可有可无,有的有虚报瞒报现象,缺乏对教育统计工作的关心指导和系统的规划安排。 3、重调查,轻分析,或者很少主动进行统计分析,使得教育统计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在我理解: 高校教育统计应该是学校信息中心,拥有着大量的统计资源,管理者有必要将数据资源转化为深层次的有效的信息; 教育统计信息应该是高校领导决策、制定制度、规划的得力助手 教育统计信息应该是高校各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依据或信息基础 教育是公共事业,教育统计信息是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进行管理、监控的主要依据,如办学条件、科研成果、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信息。 案例2: 中国发布“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统计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目前,每年有数以千万计的留守儿童的家长常年在外务工经商。外出务工年限在1年以上的家长合计占了6成以上,其中,28.5%的家长外出务工年限在“5年以上”。 调查结果还发现,随着父母外出务工时间的不断延长,因父母经常不在身边,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家庭亲情团聚频率低,儿童将会存在不同程度的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家长与孩子分离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亲子教育缺位现象将越严重。 记者从全国妇联获悉,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近3成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年限在5年以上。 据我了解,社会各界包括一些研究专家学者对留守儿童的关注比较早,2006年就陆续有一些调查分析报告出现,到2009、2010年逐渐引起大众媒体的关注(电视等),2010年春晚的一个比较煽情的节目是关注留守儿童与远在广东的亲人团聚的南下列车(妇联组织的)。这个报告是这个活动延续下来的成果,其报告的数据引起家长和社会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 从高校教育统计存在的问题与高校的实际工作需要相对比看,以及关于留守儿童的统计分析报告产生的现实作用,我们今天讲座的教育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就希望对各位在教育统计工作中产生一点实际的指导作用。 一、加强教育统计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统计分析是统计工作的完成环节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取得合法办园许可,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多种形式接受政府扶持,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 6.普惠性幼儿园:包括教育事业统计中的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四年六月 填报说明 . 附设教案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案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案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案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度~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度~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续 续 续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少数民族双语教案: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案语言的教案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案模式。 .双语教案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案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案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案的学生,在双语教案岗位上从事双语教案工作的教师。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新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数据采集 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在每学年开学初(9月初),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辖区内各级各类独立法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参会。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后,各级各类学校参会人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及时召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统计报表布置工作培训会。 (二)县、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后,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财务、后勤、办学条件的老师为成员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成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方案,然后由校长组织召开学校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布置会,参会人员为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学校统计员传达上级教育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内容等并安排工作。各成员要分工合作,各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学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教务和人事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财务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图书数据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校舍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办学条件以及校舍方面的数据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四)印发“学生信息台账采集表”、“教职工信息台账采集表”、在校生死亡信息台账采集表”、“办学条件信息台账采集表”、“资产信息台账采集表”等台账下发相关教师填报。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相关表册的上报时间,并对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指标进行解释。要求组内成员会后各司其职,积极行动,认真按会议要求开展本年度统计工作。 二、数据采集 (一)学生信息采集 统计报表中学生相关数据采集主要依据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学校(机构)名称(章):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一年六月

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中心学校基础教育统计报表分析报告

中心学校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报表 分析报告 根据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我办辖区各校(园)于9月18日启动2015年基础教育统计工作,并于10月8日全部数据采集和录入。经市教育局审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予以上报。现将本学年度的统计数据分析如下: 一、办学规模 1.学校24所,其中幼儿园16所,小学7所,完全中学1所。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6所,公办小学7所,民办幼儿园10所,民办完全中学1所。 2.教学班327个,其中学前教育100个,小学208个,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53个,公办小学208个,民办幼儿园47个,民办初级中学4个,高级中学15个。 3.在校学生16323人,其中幼儿园3625人,小学11566人,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按办别分:公办幼儿园2296个,公办小学11566人,民办初级中学221人,高级中学911人。 二、入学情况 1.全办适龄人口数。3—6周岁4071人,其中女1923人;7—12周岁5563人,其中女2680人;13—15周岁3303人,其中女1600人。

2.班额情况。全办公办小学平均班额,平均班额在55人以下的仅两所学校。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随迁子女2354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15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占100%。 4.“三残”入学情况。全办7-15周岁适龄“三残”26人,其中丧失学习能力8人,已入学18人(在特殊教育学校读小学5人,初中1人;随班就读小学7人,初中5人),入学率100%。在本办小学随班就读11人中,办外户籍学生4人。 5.学生变动情况。小学上学年初在校学生9960人,至本学年初共转入277人,复学8人,招生1967人,转出291人,休学7人,毕业1499人,加上民航校区1152人,本学年初在校学生11566人。小学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四小分校民航校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增多。中学上学年初报表1107人,本学年初报表1132人。 6.上学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小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9910人,及格9208人,及格率%;中学上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1086人,及格1086人,及格率100%; 三、师资队伍 1.全办有在编教职工734人,其中幼儿园117,小学639人(行政人员34人,工勤人员1人,专任教师604人)。 2.小学专任教师中,学历合格604人,合格率100%;专科及以

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基础教育统计指标解释 1 学年 1.1 学年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当年的九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八月三十一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1.2 学年初 学年初是指第一学期开学时。 1.3 学年末 学年末是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2 学校 2.1 学校 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招收适龄人口实施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设立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按学校办别分类,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可分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民办、其他部门办三类: (1)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校;集体办是指校舍、师资、经费等主要由乡(镇)、村、街道集体单位负担(辅以财政专项补贴)的学校。 (2)民办学校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3)其他部门办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 2.2 学前教育(幼儿园和学前班) 幼儿园是指招收三周岁以上(含三周岁)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动。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学前班是指在部分不能满足学龄前幼儿三年入园的地区,组织学龄前儿童进

行学前一年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学前班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城市弥补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 按学校办别分类,幼儿园、学前班可分为教育部门、集体办、民办、其他部门办四类: (1)教育部门办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大中小学举办的幼儿园(附属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等)。 (2)集体办是指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农村乡(镇)、村民委员会利用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校舍、师资、经费等)、或辅以财政专项补贴所举办的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等)。 (3)民办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公民个人、非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等)。 (4)其他部门办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或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等)。 2.3 普通中学(普通高中、普通初中) 普通中学分为普通高级中学和普通初级中学两个阶段。 普通初级中学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小学毕业的适龄人口进行初级中等基础教育的机构。 普通高级中学是指独立设置的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高级中等基础教育的机构。 完全中学是指普通初、高中合设的教育机构。 一贯制学校是指在一所学校连续实施中小学教育的机构。其中包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实施高中教育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4 初等教育(小学) 小学是指由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学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教学机构。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学龄儿童就近入学,在小学校本部以外设置的教学单位(含巡回点和下伸点)。 2.5 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举办的,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中学生进行挽救教育的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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