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经营公司)

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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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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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上述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共同经营深圳市

荷生塘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

1.1 企业名称:

1.2 企业性质:

1.3 注册资本:

第二条合作经营原则

2.1 合作双方应本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原则,共

同经营合作公司。

2.2 合作双方若另外投资与合作公司同类的经营,亦不得违反股东的诚信勤

勉忠实义务与合作公司进行恶意竞争。

第三条投资总额及出资方式和比例

3.1 合作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 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

及比例如下:

甲方出资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 ,全部以现金出资; 乙方出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 ,全部以现金出资; 如合作公司今后经营过程中需要增资的,经股东会按章程规定程序 作出 决议后,不同意增资的股东应当遵守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享有 相应的股 东权益且其它股东有权要求按实际出资减少该股东股权份 额并承担所造 成其它股东或合作公司损失的法律后果。 以上出资及其变现财产均属各股东共同所有,如需处置应严格按照 本协 议约定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合作双方同意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及分配公司利润。合作公司 当年 有利润的,在弥补以往亏损后如有剩余的,股东可以根据生产 经营状况 决定在按法定的留成比例后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利 润。连续两年均 盈利的,股东会应当分配利润。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和风险,合作双方按各自认缴 出资 比例进行承担。 如有股东未按约定出资比例进行出资的,该股东不享有该未出资部 分相 应比例的分配权益,该部分权益由其它已出资股东按其比例享 有。 组织机构及表决 股东会 合作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合作双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 力机 构,对本合同项下合作经营的一应事宜均具有决策权;除本协 议另有约 定外,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等均按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 执行。10%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召开股东会。

股东会以表决制为议事规则,由出席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行使表决 ⑴

3.2

3.3

第四条

4.1

4.2

4.3

第五条

5.1

权。召开股东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参加方为有效,经合法

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股东会的,视为放弃该次股东会表决权。

(3)合作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决策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包括:

1、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投资金额超过—万的视为重大投资);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

5、公司对外进行融资或提供担保;

6 决定股东分红。

(4)其他一般事项的决策,由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权通过。公司其它组织架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5)经股东会合法表决通过的公司决议,持反对票的股东需予以遵守,不得以持反对意见为由拒绝履行,违者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或损失的,应向其它

股东承担全部损失额的赔偿责任。

5.2 执行董事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乙方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

本管理制度,并根据股东会指示负责实施。

5.3 总经理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兼任。总经理负责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包括负责实施执行股东会的有关决策、计划指标等;直接负责公司内部经营管

理,并定期向股东会报告经营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会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总经理之权利义务等均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执

行。

5.4 监事

(1)合作公司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担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监事负责按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合作公司经营运作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

财务制度实施状况,有权对违规情况提出制止及整改意见。监事如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整改意见,执行董事应立即停止相关事项并召开股东会表决。

5.5 财务人员及制度

(1)公司财务总监由 ________ 担任,负责监管公司财务和企业账目。公司

的公章由____ 保管,财务专用章由________ 保管,相关印章保管人应

该按照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用印。

(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_15_日前,向股东双方呈报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经

股东审阅并签字后,由财务人员存档备查;股东如对会计报表有任何异议均可书

面提出(该书面意见应由财务人员签收),并由双方股东共同对会计报表及财务

状况重新进行核查及更正。

(3)公司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股东均有权随时查阅、核对公司的财务帐册,发现错误有权要求纠正。

5.6 股东及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机构、财务人员的职责、职

权及运作程序等按有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执行,并另行制定相应的企业议事、

管理、财务制度。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如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第六条特别约定

6.1 公司经营过程中需要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必须以公司名义申

请,公司为知识产权的所有人。

6.2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运作资金由甲方提供,按年利率%计算利息;

或通过公司自身融资的方式引入资金,甲乙双方须配合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七条合作终止

7.1 除另有约定外,合作过程中如一方要求撤资或退股的,或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之外第三人的,须经其它双方同意,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但必须同意其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在其它股东均未表示购买其股权的情况下,拟退出股

东方可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1)股权转让价格:按股权转让双方协商的价格转让。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按该股权转让时的公司账面资产净值计算。

(2)股权转让方对外转让股权时,转让价格不得高于所持股权的账面价值,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以转

让方股权账面价值强制收购转让方的股权。

7.2 如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不再延续此合作时,或因合作公司存在无法继续正

常经营情形时,合作双方应对合作公司所有的资产及负债进行清算,按股权比

例分配剩余资产。

(1)清算时固定资产及物资可向市场出售,但售价应经股东会表决同意,流

动资金及现金应先冲减坏帐、还清债务后再行分配。

(2)清算时如一方或几方愿意承接,则固定资产由股东共同进行市场评估或共同委托机构进行评估;合作公司坏帐需经全体股东共同确认

(3)如股东未能合意共同委托评估机构的,每一股东均可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按双方的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确定合作公司资产状况,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在合理期限内未委托评估者视为放弃其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任一方有其

他违反本合同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

济损失。

第九条通知

9.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通知、请求、要求、资料交接或其他函件均应采取书

面形式,上述通知、请求、要求资料或其他函件在发出方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资

料发出后生效。

9.2 任何一方均可改变其地址或电话、传真号码,唯须按本合同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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