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八大困难

律师业八大困难
律师业八大困难

新疆律师业目前面临八大困难与问题

新疆律师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艰辛而漫长的过程。目前执业人数发展到了2500多人,执业机构发展到了130多家。社会作用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社会影响已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 当你在司法考试培训地,看到带着水瓶听课的男女老少,不得不承认新疆律师业渐渐成了一个人人渴望跻身进去挑战一番的黄金行当,一种个个希望抓住机遇拼搏一回的利好职业。诚然,新疆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但也确实面临着一大堆暂时还无法理出头绪却又不得不面对的困难与问题。

一、职业定位不清,无统一认识

众所周知,律师是民主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职业。但现实往往却有人说律师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还有人说律师是“公关、与法官有关系的人”;更有人说律师是“不拿刀枪的强盗,吃了原告吃被告”。那么,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

律师的职业定位要回答“什么是律师”或“律师是什么”的问题。然而,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关于律师的职业定位也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对律师的性质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不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199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则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于是,就有了2000年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原本是改革难题的国资所改革,在国务院的一声令下,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所(全额或差额补贴的国资所除外)几个月之后,居然轻而易举推向了社会,推向了市场。2008年修订的《律师法》,把律师称为中国特色的法律工作者。“7.5”事件后,市政府又把律师事务说称为“新社会组织”。尽管如此,关于律师的职责定位,我们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尽管国内外学术界的表述众说纷纭,但大致还是有一个概括意思,即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制衡政府权力、促进法制完善为使命的法律专业人员。面对理论研究和制度运作中的种种混乱,不明究竟的人不禁要问,律师若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那将来的政府律师岂不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若仅仅是社会中介机构,那刑事辩护工作的重任谁来承担?若是自由职业者,那一夜之间由“律考”变成“司考”还有什么意义?若是政法工作者,那又有谁见过律师协会的领导进入过政法界领导的权力中心?

不管平民百姓如何看待律师,不论政府官员如何评价律师,但作为司法行政领导尤其高层决策层面,必须对律师的职业定位有一个客观、科学、全面的判断和认识,否则,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更不用说加强律师管理,拓展律师业务了。我理解,这个定位应有三方面的含义,即政治角色定位、市场角色定位、社会角色定位。但是现在,所有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律师职业的定位不明,认识不清,判断不准。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说明律师的职业定位对我国律师业的

改革与发展是多么重要,对我国律师界能否参政议政、如何开拓市场和净化执业环境,又是多么必要。近期内,我们既不敢奢望成为“司法工作者”,我们也不敢梦想成为“自由职业”,我们只是希望早日找准“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职责目标。

二、法律服务市场多个主体无序竞争。

法律服务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法律权利的司法救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法制完善和社会进步的职责。虽然目前新疆的法律服务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法律服务市场问题不仅制约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律服务价值功能的实现,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服务市场无序竞争突出。(二)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不统一。(三)政府监管缺位、错位情况突出。多个主体在同一市场受到不同法律调整和规范,政府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非法行为的监管上出现错位。四)法律服务主体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五)法律服务业出现诚信缺失和商业化倾向等问题。(六)法律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较低。

由于对律师的不明定位,使我国律师在身份上不仅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律师相差甚远,也与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把律师、法官、检察官并称为司法三大支柱的做法有很大差距,而且使我们的律师除了在服务内容上与一般服务业有所不同之外,很难与其他从事服务业的人员区分开来,更无法体现律师工作对社会的特殊意义。有鉴于此,关于当前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律师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和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矛盾问题。律师业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还不算是一个大难题,即使出现问题,无非也就是收费、案源方面的问题。难题就是社会对律师服务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和管理机关的政策不明及司法机关的不当“暗示”。现在,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五花八门,但多数都打着“律师”的旗号。还有“久病成良医”的人,对外也称“律师”,代人打“官司”。有些法官竟然暗示当事人“请律师没用,我帮你把把关就行了”,这样,律师还有服务市场吗?目前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人数众多遍及城乡的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管理矛盾和业务竞争。为此,双方各执一辞,难分是非。我以为,理性的选择应该是,两者应该各司其职,各守田园。律师应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高精尖的非诉讼业务,而法律工作者则应立足于律师业务覆盖不到的乡镇街道及边远地区。概而言之,律师要“进城来”,法律工作者要“下乡去”。有人提出,将律师分为区域性与非区域性律师。建议将那些很难获取律师资格,但却一直在从事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统编为区域性律师。而现在正在执业的律师则规范为非区域性律师。我以为有一定道理。随着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方面的职能转变,法律服务监管的任务将日益突出,因此要尽快制定法律服务市场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思路,划分各支队伍的业务分工,建立统一的执业规则,完善竞争机制。目前要集中打击假冒律师执业的行为,清理非法机构,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的力度,规范竞争秩序。

第二个方面则是外国律师的进入问题。中国已经成功“入世”了,法律服务市

场也将面临境外律师的冲击。许多“航母”级的国际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即将进入我国法律服务业,它们在经营管理、资金、人才和规模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国内律师事务所的劣势则不言而喻。很难想象,一项标的达几千万甚至数亿美元的经济纠纷会交给一家只有10多20人的律师事务所去处理。因为一项大型的国际性业务往往需要多方面的专门人才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现在外省律师机构驻疆办事处的监管不力问题,也不能不让我们提高警惕。他们违规操作经营、私下拿走本属新疆律师的大型业务现实,严重加剧了新疆法律服务市场的无序状态。这个难题不早日解决,就无法在保护期之后灵活自如地应对疆外同行的竞争。同时,我们还应该总结与研究新疆律师“走出去”与疆外同行一比高低同台竞争的探索经验与近期规划。

市场秩序是基本的发展条件,而市场开拓则是根本的发展条件。当年,中国证监会与司法部一个红头文件,就带来了一大批证券律师和一大堆律师业务。尽管现实中也出现了有证券从业资格律师让无资格律师去实际操作的畸形的人为市场等不正常现象,但毕竟是一种业务垄断。如今,这样的恩准礼遇不复重现了,这样的资格准入也将不再出现了。那么,律师的业务开拓单靠政府推动,还有多大的潜力?而仅仅依靠个人,那又有多大空间和多少前途?

这不能不让我们忧心忡忡,忧虑重重。

三、刑事执业环境有法不依

可以说,目前律师的执业环境主要体现在刑事业务领域。《律师法》的颁布实施,新《刑法》与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正通过,仅仅给律师们带来了瞬间的快感,随之立即陷入了无穷无尽的歧视、偏见、白眼、刁难乃至报复的怪圈之中。“两法”颁布后,公安与检察又各自颁布了决定,对“两法”的有关精神重新进行了解释。这样,律师取证,要经过同意;律师会见,要经过批准;律师阅卷,要经过签字。笔者在水磨沟区公安局办一个侦查阶段刑事案子,要求会见嫌疑人,承办警官以领导有令为由,就是不安排会见,直到审查起诉阶段才见到被告人。因为不安排律师会见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你把他奈何不了,我就这样做你有怎的?一部法律抵不过一个决定,一个决定当不了一个条子,一个条子更不如一个电话。法外有法,律师则难上加难。而律师的维权工作则更是望难兴叹。所以,律师协会的维权工作就像是救火队,常常是顾此失彼,难以招架。当然,执业环境的改善,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需要观念的更新,还需要立法的公平,需要司法的公正,需要执法的公开。除此之外,执业环境还包括税收政策和收费办法的科学化、合理化,这都要管理者们加强研究和协调。

四、律师内部管理松散杂乱

所谓管理,对律师界来说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二是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三是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与律师自身的自我管理。前两者的管理主要是“两结合”的问题,谁是宏观,谁唱主角,如何做好过渡,如何转变职能,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关键的关键还是内部管理,即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无论是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成员,还是一般的律师,更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无论你是规模所还是小型所,无论你是老牌所还是刚刚创建的所,都不同程度地关心和关注内部管理问题,如人力资源的配备与完善、业务的分工协作、专业化定位、业务质量管理、日常行政管理、合伙人决策机制、律师分配机制、收费与税收、客户的来源与巩固、公众形象的宣传、文化建设和发展战略规划等,均是他们案头和心头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也很关心这个问题,要求积极协调,加强教育,抓紧制定律师管理办法,律师的社会保险缴纳,维护律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些问题解决得法,律师事务所自然就顺利发展,否则就停滞不前,甚至分道扬镳。

五、律师执业机构缺乏品牌意识

现在,我国不允许驻华律师机构聘请中国律师,但专业人士建议,我们可否进行聘请外国律师的试点或先行放开,以适应和扩大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同时,还应开始给予外国律师“国民待遇”问题的论证工作,以应对世贸组织的挑战和监督。

目前,全球排名前50强的律师所平均每所人数800人,前10名的律师所平均人数超过1300人,全球最大的律师所人数达3000人,年收益10亿美元以上的有近20家。随着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成熟,竞争日益激烈,律师行业逐步从“以人的名气打天下”向“打造所的品牌”过渡。律师事务所开始强调专业特色,有的进行了规范化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大胆借鉴国外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学习和引进国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先进做法。要打破地域限制,鼓励律师事务所跨地区进行强强联合,扶持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规模化、综合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同时要抓中小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发展专业特色,在专利、商标、金融、证券、海商海事、房地产等专业强的领域,发展一批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要进行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引进、推广以执业质量、资历、专业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工资的分配办法。

六、多种律师组织结构应当全面推进

按照我国《律师法》的定位,在我国律师的组织结构中只有社会律师。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仅数量大大增,而且日趋多样化。因此,单纯发展社会律师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在理清并扩大律师的定位概念后,我们就必须探讨和研究社会律师无法覆盖的领域。于是,就有了政府律师、公司律师的概念。当然,军队律师早已独成一个系列。

所谓政府律师(又称公职律师),就是在政府拿工资并尚未辞去公职的律师,如法律援助律师等。这就说明,政府律师一要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二要无偿服务,三是具有公务员身份。它可以帮助政府依法决策,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法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随着脱钩改制工作的完成,将逐渐形成以律师为主体,吸纳整合商标、版权、专利、税务、工商等领域的代理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平台。这部分吸纳整合的人才,有可能就集中在一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处(室),承担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工作,不

向社会承揽业务,不对公司内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将来这些人才就将组成一支公司律师的大军。

从政府律师的机构设置及管理上讲,政府律师的设置应按政府的机构改革要求和职能定位,根据需要设置,这是政府工作法律化、制度化的有效形式。因此,司法部已决定,要积极开展政府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探索建立有新疆特色的政府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最近,广东省政府编办作出决定,由政府拨出专款、提供编制,成立国资律师事务所,组成政府(公职)律师,但每个县只能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不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不参与市场竞争。

如此而行,我国律师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影响将更加不可同日而语。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律师、公司律师、军队律师均不得面向社会执业,有关设立程序、管理规定,还得进行研究和探索。

七、律师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搞好律师队伍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抓好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而要成为一名好律师,必须具备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三方面的基本素质。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应有高素质的人才。无庸讳言,量少质弱仍然是目前这支律师队伍的一个明显特征。

从业务素质来看,现在的律师尽管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远远高于一般人,但多数局限于一般的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方面,而对新型的法律服务项目和高难度的法律服务事项,如反倾销、涉外贸易、网络信息、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国际法律事务等等还接触不多,还知识欠缺,缺乏理论准备和实务锻练。尤其是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律师特别稀少,据保守估计只有2000人左右。另外,由于律师队伍发展较快,加上律师多是单兵作战,流动性强,自由度高,所以其政治素质也是一个不能不认真重视的难题,也要加强监督和教育,提高管理水平。要开辟更多渠道,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外学习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国外律师的先进经验,培养一批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才。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律师学院。

八、应当提升律师队伍职业形象

律师队伍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其职业形象生死攸关。从个体上讲,它关系到一个人的业务拓展;从整体上讲,它关系到律师队伍在全社会的形象,关系到整个律师队伍的生存与发展。

目前,这支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还是比较好的,但也不尽如人意。为此,司法部早就对整个律师队伍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评查,要求早见效、多见效、真见效。因此,要让社会的整体形象。

近年来,不断见诸媒体的律师因指使他人作伪证、贿赂办案人员、私自收费、不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而被判处刑罚、被取消律师执业资格的情况时有发生,去年又发生的“李庄事件”。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些突出的不正常现象:一些律师为了关系案、人情案,采取一些挖墙角、说坏话、抢案子、给回扣、拼杀价,进而“勾兑”法官、贿赂法官等不正当也不正常的手段;而在当事人面前拍胸脯,说

大话,打包票,最终又不讲信用,甚至私自收费,故意偷逃税等严重损害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司法部与全国律协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已修改和完善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同时还要加紧制定各类业务规程和标准,今年司法部就律师和律所管理的“三个办法”,为的是力争尽快建立起律师行为规范体系。还要逐步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将律师收费、职业道德、执业规程和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向当事人公开,将执业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员等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最近,司法部部长在“全国律师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为了加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执业纪律,必须做到“六条禁止”:即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禁止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这“六条禁止”是律师管理机关对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刚性要求,违者要严肃处理。同时完善投诉、调查、听证和处罚机制,加强法制建设,为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法制、体制和机制保障。

做律师还是要先做人,只有先“律己”,才能“律人”。如果这个基本问题不清楚、不明白、不解决,律师队伍的发展就会毁于一旦。为此,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告诫律师:“律师的形象在社会上是每况愈下,弄不好,美国律师那种既被人羡慕又被讥讽的形象,就是中国律师的未来。”现在,尤其是要加强对实习律师的品行审查,完善实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坚决把品行不良的人挡在门外。国家司法考试的成行,仅仅只是提高了学历的门槛,规范了报考的资格。律协统一会徽的登场,律师职业服饰的推出,则只是在律师业外在形象上的努力和创举,而整体职业形象的提高与完善,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八大难题,八种关系,八个走向,道出了当前新疆律师业面临的现实与改革发展的思路。当然,这些问题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是前进发展中的问题。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发酵的时代,里面充满了各种机会。在新疆大开发,大机遇,大发展阶段,我只是作为一名律师初步的不成熟看法,以期抛砖引玉。现实给了我们疑问,也给了我们挑战,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们——未来的远见,“问题在于我们对前面的路途要有一个清楚的感觉,一个清楚的概念,一个清楚的远见”。

律师市场拓展与客户维护的经验交流发言

律师市场拓展与客户维护的经验交流发言我们这一分论坛的标题中,“市场拓展”很关键也是一个“认识客户”的过程,那么,就我们分论坛的关键词“客户”先谈三点 一,“客户”一词是在律师服务推向市场之后才出现的,是商品经济体现在律师业上的标记,当律师还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时,律师业没有客户一说。 二,客户应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既包括律师正在服务的对象,如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同时也包括了潜在的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人;律师之客户概念不应局限于一事一时,而应有全局观、大局观、长期观。 三,客户维护是每一个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个人的同事务,而不仅仅是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作)人的事情。 就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谈以下几点 一、市场拓展与客户维护 首先要强化服务意识。“客户就是上帝”,是国人开始意识到“服务”学到的一课。如今,“服务”、“客户”早已成为众多职业的生存之本。律师作为服务队伍中的新秀,法律服务质量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律师事务所也将如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作为发展基础。《中国律师》XX七期曾经刊登了一份“每周市场计划战略”,为优化律师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提供了良好借鉴,并在律师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由刘桂明主编撰写的名为“我们的客户在哪里”的议论更是吸引了不少律师的目光。 另外律师行业的竞争已到了非常激烈的程度,虽然每法律服务市场在扩大,但新人多、新所多、发展速度快,以及市场不够规范,造成某种程度上的行业恶性竞争。此外,法律服务对象相对不成熟,对法律服务所体现的价值不具备准确的判断能力,也容易使法律服务市场走入误区。如相关媒体搞不清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的区别等现象,再如报纸上曾就北京、上海等地推出的“一元律师”进行了讨论。一元服务一天,一天,就是元,从成本角度讲,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才都是高学历背景,薪金支出、办公环境等成本支出很大,这样的收费提法显然不科学。该现象本身说明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的状态,而这种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降低服务质量,加大执业风险,最终损害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双方的利益。这是一个危险的苗头。 仅仅经过二十多发展的中国律师业可以说是轻的,但其成长和发展的速度却是惊人的。单打独斗的律师服务已经无法适应和满足需要,中国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专业服务、需要具备品牌服务、需要具备整体(团队)服务。 二、关于拓展的几个问题 、律师开展拓展业务所指向的市场是特定的、有限的,而不是大众化的、无限的。 、律师开展拓展业务不仅仅是指纯营销活动,如广告、事务所手册、公关系等,它还包括几乎所有的事务所所实施的活动,如办公程序、内部管理等诸方面的事情。因为这样才能

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

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 -------“理律杯”观摩后记每个人的身上总会发生几件对于他而言影响深刻甚至于让其豁然开朗颇有顿悟之感的事,这些事,我们称之为契机。理律杯或许就是一个契机。 虽然在北上京城之前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在真正观摩来自全国最优秀的法学学子的竞技之后,依旧让打过同一赛题的我深感汗颜,无论是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层层剖析的逻辑,准确凝练的语言表达,还是对于法律和合同思考的深度,广度角度和由此形成的法律意见以及平和儒雅的场上风度,无不让我感到敬佩,也清楚地知道了自身的差距,那几天甚至在脑海里形成了一个比喻:井底里青蛙跃出井口的一刹那,看到了无比广阔的天空。 不过,这次观摩的目的就是学习,就是要亲身感受并向大家传递这个比赛的魅力和自身的优劣,以明确自己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所要努力的方向,从这点来说,这次的观摩无疑是收获颇丰的。 下面将简要介绍我所观摩的三场比赛,每一场的风格.焦点和法律意见都不尽相同,但却同样的精彩和充满魅力。(比赛节奏较快,只能根据笔记和记忆整理双方基本思路) 第一场是由西北政法(申请方)对阵四川大学(被申请方)(按照规定,比赛期间各参赛队员不得透露自己所代表的队伍,我们和裁判们一样是在总决赛结束后才知道比赛双方的身份,而比赛的队员比赛期间也一直不知到对手是谁),本场比赛的首席仲裁是申卫星,仲裁员为林文学和肖江平。 申请人的主要观点有:1.在当初政企合一的现实状况下,被申请人有义务且有能力为合作公司排除障碍 2.修订合同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未违反共担风

险共负盈亏的规定,并且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3.关于时效起算点:申请人虽然明确自己的损失,但双方并未就责任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如果中方愿意赔偿就不存在所谓权利被侵害之说了(后来仲裁员问道起算点应当是合时时,其回答应当是提起仲裁之时,个人认为这个回答欠妥,但后来双方并未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4.上网配套费的上缴主体是被申请人而非合作公司 被申请人的主要观点为:1.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存在瑕疵(依据对方提交的书状列了一堆,无法详记) ,2.被申请人无违约行为,被申请人首先就自己的义务进行了界定,包括合同义务法律义务以及所谓并网义务都做了有利于自己的界定,而后主张已经尽到了相关义务,同时提出其与供电局不存在所谓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权免除或减少上网配套费。 3.合作公司为联营性质,第七条和第十四条违背联营企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规定,因而,合同第七条和第十四条违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无效条款,被申请人不应当依之承担违约责任。 4.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没有缴纳上网配套费 5.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这一点的论述基本与材料相同) 辩论环节双方的争议焦点:(不完全归纳) 1.不可抗力问题 2.亏损额的确定是否等同于权利被侵害 3.被申请人向水利局做请示报告是否违反行政程序 4.条款效力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双方就合作公司的性质进行了争论,因为联营性质的企业双方是要按比例来分配风险和收益而合作企业的双方是可以在合同中对风险和收益进行约定的 总的来说这场比赛是相当精彩的,尤其是双方迥异的风格所带来的碰撞使得

盗窃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李渝生律师为被告人郑国强提供辩护。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在此想就本案事实部分做两点说明: 第一,被告人郑国强实施的盗窃行为是5次,而不是121次。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通过网上银行先后121次从他人账户非法转入金额30497元到自己的账户",辩护人认为这一点与事实有出入,疑为公诉人的笔误。公安机关提供的对被告人的讯问笔录第39页和第40页载明,被告人从2000年4月27日至2002年6月中旬先后5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121笔,即是说被告人通过网上银行共作案5次而不是121次。 第二,关于盗窃数额巨大的问题。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辩护人没有异议,但辩护人想说明的是本案被告人盗窃的具体数额是30497元,刚刚达到盗窃罪关于数额巨大的起点30000元,所以辩护人恳请合议庭能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另外,本案中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首先,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郑国强的主观恶性不大。被告人郑国强年龄较小,系初犯,以前从未受过任何处分,工作业绩也不错,系原工作单位培养的年青工作骨干。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他平时法律意识不强和一时心存侥幸有很大关系。2001年4月27日,被告人在网吧上网通过网上银行取钱,因输错自己的"阳光卡"账号,发现与自己同期受赠"阳光卡"的持卡人没有及时修改密码,所有的卡只是卡号不同而密码一样。当时,被告人正面临结婚,需要大量花钱而手头并不宽裕,面对这次偶然发现的没有设防的金钱诱惑,被告人没能经受住考验,于是犯下了令他今天后悔没及的错误。当然,这并不能成为其犯罪的借口,究其犯罪的根源,应该说是由于挣钱少而又面对没有设防的金钱诱惑的原因,加上他自己自我约束、控制能力比较差,再加上结婚需要钱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如果没有以上因素的促成,被告人可能不会走上犯罪道路,还有可能继续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青年。因此,可以认为,被告人通过自己懂得的一点计算机知识,利用受害人的麻痹大意,走上犯罪道路,只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所致,比起那些惯犯,或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来讲,其主观恶性并不算大。 其次,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只是秘密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因每个受害人损失的金额较小,除有一位受害人报案外,没有其他反应,说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另外,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马上就退还了全部赃款,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由于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后果。 第三,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庭审的证据可以看出,本案能够顺利地得以侦破,被告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法务与律师的区别真实经历

对于法律人而言,“律师”是指通过国家的专门的资格考试,从事法律服务的执业者的专门称呼。“企业法务人员”则是指在企业专门的法律服务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往往将二者的角色混同。而实际上,执业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无论在角色上、工作方式上、能力要求上、所起到的作用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别。我经历了从执业律师到企业法务人员的角色转换,既体验过律师工作的艰辛,也尝到了企业法务的不同压力,这是两条不同的执业道路。 我在律师执业几年间,办理了不同的法律事务,小到为公民个人办理家庭、继承纠纷、财产纠纷,为一家二十多名亲属分割房产的案件而奔波数次;大到为大型的国有公司、知名医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其公司董事会议、解决医疗纠纷。其中也不乏接触各类刑事案件。在律师的从业经验中,我最大的收获是具备了风险的预知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案件中了解到生活中可能发生哪些纠纷类型;学会了出门办事前怎样充分的做好准备工作,以免为办一件事往返多趟;到政府机构办事,即使不是本次要办的事情,也会把看到的、听到的信息记录,以作为下次工作的准备;学会了凡事不可拖延,否则给当事人的损失无可弥补;也曾在没有书桌的会见室会见犯罪嫌疑人,一边思考询问什么问题,一边把对方的回答和我的问题进行记录,整整十页笔录,十足的锻炼了我的问答和速记能力。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诉讼律师是律师的最高层次,对一个法律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最高,虽然当年承办案件并无丰富的经验,但此番经历是我今后在企

业法务工作中迅速进入角色的不可或缺之基石。 随着律师业务越来越向专业化发展,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越来越大、工作分工越来越细致,有些律师事务所的新人可能没有像我一样幸运,可以接触不同种类的工作,而只是专一从事某一类事务。我认为律师在解决问题时,需要有一个全面的知识和经验层次,律师可以在具备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向某个专业方向发展,但对于初入律师行业的新人来说,固定在某一法律部门工作是不利于专业进步和今后发展的。我当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并不大,并没有对承办案件进行专业的划分,得益于这样的体制,我可以有机会办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办理经验,锻炼了我一项很重要的技能:多角度思考问题。而目前很多毕业的法律专业学生,无不以加入了一家有规模、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而庆幸,而我认为,不论是在大所还是小所,有不同案件的锻炼机会和一位有责任心的师傅传授经验则是最重要的。 话虽如此,我在担任执业律师和公司法务的多年工作中,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在摸索着前进。尤其是承担公司法务工作期间,我担负法务部的筹建、工作流程的设计、规章制度的制定、法律意识的培训、合同范本的设计、突发事件的处理,一步一步,从无到有,让一个全新的法务岗位在员工中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认同,历经了多年。直到现在,每个部门签约会第一想到要提交法务部审核,产品研发中也会想到征求法律意见,突发事件亦会寻求法务部援助。我认为公司法务部最大的作用不是凭一己之力解决公司的纠纷或者帮助公司起草、修改合同。在中国,在很多企业没有遇到纠纷根本不会想到

人大代表名单

2010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名单(字数限制有删节)山东[181人] 丁玉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男汉族中共 于晓玉山东中瑞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女回族中共 马平昌山东省委委员,莱芜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中共 马先富山东省莒县陵阳镇陵阳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男汉族中共 马纯济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元成山东省泰安市东方计算机学校校长、泰安市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民办)校长,泰安市工商联副主席男汉族九三学社 王文升山东省委委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可敏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副主席,市农业局副局长,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副主委、济南市委主委男汉族民建 王立新山东省委候补委员、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刚山东金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男汉族中共 王廷江山东临沂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男汉族中共 王守东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志中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临沂工程机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志民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致公党中央常委、省委主委男汉族致公党 王丽济南大学体育学院综合教研室主任女回族九三学社 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男汉族中共 王启成山东省临沂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民革临沂市委主委男汉族九三学社、民革 王金富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男汉族中共 王法亮山东省淄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淄博市委主委男汉族民建 王修智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桂波山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王培廷山东省委委员,威海****,市委党校校长男汉族中共 王银香山东省曹县磐石办事处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山东银香伟业集团董事长女汉族中共王随莲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省委主委女汉族九三学社 王新红山东省东营市政协副主席,胜利石油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民盟中央委员、东营市委主委男汉族民盟 牛宝伟山东省新泰市新汶街道孙村社区党委书记,新汶实业公司总经理男汉族中共 牛惠兰山东省济宁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济宁市委主委女汉族民建 方才臣山东冠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生物柴油集团公司董事长男汉族中共 尹中卿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男汉族中共 尹传贵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尹慧敏山东省委委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女汉族中共 孔北华山东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兼妇产科主任男汉族中共 孔青山东肥城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中共 邓向阳山东省委委员,滨州****,市委党校校长男汉族中共 邓宝金山东省济南市杂技团团长、党支部书记,市文联副主席女汉族中共 丛强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男汉族 冯怡生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男汉族中共

关于律师客户开发与维护的经验交流

关于律师客户开发与维护的经验交流 【内容摘要】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律师同仁,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律师论坛,为我提供这样一个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 一、目前律师在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的现状分析,大家知道,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在服务业中“客户是上帝”已成为人们的一个共识, (一)第一种方式叫“狗熊掰棒式”, (二)第二种方式叫“老牛负重式”, (三)第三种方式叫“滚雪球式”,总结以上情形,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律师、律师事务所必须有开发新客户的能力,这是律师、律师事务所生存的基础,律师应该用一些营销手段吸引、开发客户,其次,律师客户的维护比客户的开发更重要,这是律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关键,在律师行业,客户看重的是律师过去的业绩即实践而不是实验, 二、如何做好客户开发与维护工作。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律师同仁: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律师论坛,为我提供这样一个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通过参加这次律师论坛,我感到受益匪浅: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也给我带来了新理念、新经验、新信息。今天我主要

从微观的角度,从具体操作的层面,就律师客户的开发与维护的一些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目前律师在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的现状分析大家知道,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在服务业中“客户是上帝”已成为人们的一个共识。在我们律师业中,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更依赖于客户的支持,没有了客户,对我们律师、律师事务所是无法想象的,我们将无法生存。如何开发新客户,维护好老客户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律师、每一个律师事务所面前的头等大事。就目前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的现状而言,我认为,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第一种方式叫“狗熊掰棒式”。这种方式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营销能力非常强,在吸引、开发客户方面很有一套办法。但是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甚至执业理念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客户来得快,流失得也快,像一首歌所唱的那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像狗熊掰棒子,掰一个,丢一个,没有回头客,能巩固住的客户很少。这种方式流失的不仅是客户,而是一个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信誉和口碑。虽然在营销方面,报纸、电机台、电台、甚至路边街头都有广告,名气很大,但是长此以往,其收获的果实可能是臭名昭著。 (二)第二种方式叫“老牛负重式”。这种方式,律师、律师事务所非常勤奋,也非常认真负责,但是只低头干活,不抬头看路,对客户、对市场没有一个准确的分析,对自身也没有一个

学习公司xx年度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学习公司xx年度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从报告看五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从身边事感受**法治进步,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我国**法制建设加快了前进脚步。 民众参与多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五年,在立法过程中,**的大门敞开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跃进委员深有感触。 郭跃进说,目前我国的立法已经由早期的部门立法、“政府+专家”立法,过渡到“政府+专家+一定量群众”立法的阶段。“你别小看这一定量的群众,他们的参与表明我国的**法治向前跨了一大步。”

一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高票通过。“前后历时13年,8次审议,收到人民群众意见11543件,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这是实质上的万民参与。”郭跃进说。 XX年11月,山东济南为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邀请市民参与,42天就征集上万条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市政府将其中的81条吸纳进报告,76条在政府工作中采纳。市长张建国代表说,我们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推进工作的落脚点。去年,济南市召开水价调整、土地征用补偿、城市拆迁安置、养犬管理“立法”等各类听证会20多次。 行政更规范 本届政府把实行科学**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 ——政府工作报告 XX年8月起,国家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 “5年来,政务公开推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XX年5月将要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是从法规层面保障公众知情权。这将促进政府行政更加规范。”民政部党组成员李本公代表说。

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我今天发言的主题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 众所周知,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一性质,充分说明,只有扎根于国情实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律师工作才能跟上形势、开创局面 。“历史总是把它最鲜明的烙印镌刻在人类的观念之上”。应当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境况,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现实土壤之中。因此,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律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此,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自己的一点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律师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列宁同志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因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律师工作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律师业服务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律师职业目标的重要基础,也必将对律师事业更好服务大局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队伍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实践者,应当站在法治和道德的最前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推动更高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更多公序良法的形成与实现。具体而言,首先要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律师形象息息相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人民利益是第一位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律师的社会主义属性,即律师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事。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也是律师自身形象提升的进程。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更好地提升律师的形象;律师提升了形象,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建设。两者相辅相成,如同血肉之躯不可分割。 2、律师参与个案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息息相关。实践中,律师在排解社会纠

七个理由助你成为客户满意并推荐的律师

七个理由助你成为客户满意并推荐的律师 律师们很少去驾驭客户的想法。他们只是假设:如果他们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客户就会感激,就会将你介绍给他们的朋友。不幸的是,客户总是感觉不到你的卓越。大多数客户都不知道什么是优质的法律服务。他们没有意识到:决定客户是否推荐你的因素,不是你服务的事实,而是客户的“感觉” 下面这七项内容,决定着客户对你的感觉,决定着客户是否会对你忠诚,是否会将你推荐给别人。 1、承诺(Commitment) 有时你艰苦而卓越地完成了客户的工作,但客户并不买账,问题就常常可能出在你没有处理好承诺。 一是实现客户期望值的承诺:律师往往害怕失去客户,而对客户期望的刻意逢迎,最后客户反倒与律师闹翻。二是法院的原因导致问题解决时间过长,但客户却常常把怨气撒在律师身上。诉讼的时间不是我们律师所能控制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就这一时间向客户做出承诺? (1)关于对于客户期望值的承诺

客户通常是用结果来评价你的工作。许多律师错误地以为:客户对结果的期待与律师的是一致的。多数律师都有出色的经验,做出令人赞许的决定,但最后才发现:他们的客户对自己竟是彻底失望。 一位美国专家说,客户的想法总是建立在不充足的信息、假设、妄想的基础上,而不考虑事实。不管他们的想法有没有根据,是不是正确。对他们来说,想法就是事实。你说的、做的任何与他们想法相反的事情,都会被质疑、忽视或怨恨。 通常,客户不会告诉你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你在假定客户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工作,直到最后才被愤怒的客户打击。因此,不要假设客户同意你的想法,要不断地发现客户不合实际的想法和期望,直接问客户:“你在这个案子的期望是什么?” 询问这一问题,是为了探究客户有无不切实际的信念,将客户的信念统一到正确的轨道上,这才能保证你与客户不会南辕北辙,实现良好合作。 信念,是一种计划好的想法。在分析情况之后,我们产生了信念。此后,我们根据信念,来避免多余的分析。这也是为什么信念很难改变

刑法-既已规定“发行”何必单列“销售”.doc

刑法?既已规定“发行”何必单列“销售” - 刑法?既已规定“发行”何必单列“销售”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智慧 【点评话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独家观点】 删除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法律较真】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强调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强调的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一个“发行”,一个“销售”,两个不同的词所带来的刑罚相差甚远。 其实,著作权法已经将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销售”行为归类到第二百一十七条规范的“发行”一词中。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六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对“发行”一词的定

义,“发行”包括“销售”。因为著作权法与刑法是同位法,所以著作权法对“发行”的定义,在刑法中理应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的“发行”同样包括“销售”。 然而,对同一种侵权行为,刑法这两个条文规定了差别很大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包括销售)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例如,甲某因销售某盗版图书,并且数额巨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经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法院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还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范围内对其量刑呢? 刑法条文规定上存在的这种矛盾,一方面让执法者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增大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随意性,无疑为司法腐败埋下了隐患,应当引起立法机关足够的重视,并及时给予矫正。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建议删除对侵权行为处罚力度较弱的第二百一十八条,统一适用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应属上策。

在律师业务办理中的几点体会经验交流

在律师业务办理中的几点体会经验交流 【内容摘要】 各位律师同仁,非常荣幸,有机会在这次论坛上和大家交流自己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的感受和体会, 一、要热爱律师职业,尽管现阶段律师职业的地位和现状仍待提高、完善,我大学毕业时被分配到国家机关工作,1993年主动要求从事律师工作,在这期间,2000年被组织任命到仲裁委员会任副主任, 二、要打造好“两个团队”,我认为,要开展和办理好律师业务,打造好内外“两个团队”至关重要,尤为关键,上述两个团队的品位和层次,同样决定了一个律师的品位和层次,决定了一个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和成功的基础,同时也决定着一个律师的身价, 三、要进行适当的包装和宣传,律师面对的是求法若渴的芸芸众生,但人家不了解你、找不到你是没有市场的,没有展现你才华的机遇。 各位律师同仁:大家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在这次论坛上和大家交流自己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来的感受和体会。我来自烟台,是一个以做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我从另一个角度把自己从业多年办理业务过程中感受最深的几个方面的体会向大家做个汇报

。大家已基本达成共识的方面,如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就不赘述了。 一、要热爱律师职业尽管现阶段律师职业的地位和现状仍待提高、完善。但这并不影响我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因为律师工作充满挑战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你的潜能;律师工作能充分体现你独特的性格特征和人格魅力;律师工作能够充分展现你的业务水平和才华;律师工作能够常常给你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律师工作的社会接触面广,能使你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社会,更快地成熟起来。律师工作时时会给你自由发挥的舞台,做好了也会有丰厚的回报。当然,律师事业之路也是一个有着许多困扰、充满荆棘和坎坷的征程。如果对律师职业不是一个最有激情的选择,那执业生涯将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没有激情就不可能持之以恒,没有激情就不可能迸发出智慧,没有激情就不可能做出顶尖的水准。 我大学毕业时被分配到国家机关工作,1993年主动要求从事律师工作,在这期间,2000年被组织任命到仲裁委员会任副主任。一年后,又辞去公职,回到律师队伍。对我的两次选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尤其是对后一次选择。他们认为,刚刚三出头,就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这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好事,继续走下去,说不定会前程似锦,至少衣食无忧,对这一切怎么就能义无反顾地舍弃呢?唯一的答案就是我热爱律师这个职业,在

律师如何开拓案源_律师实战之开拓案源篇范文

做律师,除去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没有什么比开拓案源更重要了。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存还重要。 律师之开拓案源,只有走对路才能有出路。有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不过路数虽一样,但每个人的走法却不一样;相同的是人们一直在执着地追求更好的走法。 路之一走亲戚朋友的路 几乎每个“白手起家”的律师,在最初的打拼阶段,无一例外不是从亲戚、朋友的介绍案源中起步的。只不过,上世纪90年代的亲戚、朋友介绍与如今的亲戚、朋友的介绍是有区别的90年代的律师业务范围很窄。 “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的新律师,必须明白这个区别,否则,您仍然没有走对路。因此,如今需要亲戚、朋友介绍案源,您一定要让他们明白您这个律师,不仅仅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您还能提供很多很多的优质法律服务,您是一个有着专业技能的、“金钥匙”般的法律服务者。只有这样,您的路子才很宽。同时,一定要记住在接受亲戚、朋友的介绍时,不要不好意思收钱。一则体现不出律师的价值;二则您还是没能解决生存问题。只不过您可以这么说“坦率地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可以不收您的费用,但是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律师收费是由律师事务所决定的,何况律师就是专门吃这碗饭的。”当然,接受亲戚、朋友介绍的案源还有其他很多技巧,这不是虚伪。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险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关于“舍”与“得”的辨证论述。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应该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我想北京的一些律师挖空心思都想参与马家爵、饶颖、杜宝良等案的终极目的,也不外乎是想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吧。 路之三走自我策划的路 一些所谓的“营销大师”不过是从理论上更好地欺骗那些道行很一般的人而已。其实,营销是很简单的事,它的终极追求无非是用非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式手法去挠目标客户的痒处,让他如痴如醉、欲罢不能而已。因此,律师开拓案源的自我策划就显得尤其重要。我没有别人的案源,可我有自己的本身的案源啊,“我可以起诉铁道部火车票涨价、火车上买东西不给发票;我可以起诉高速路不高速;我可以起诉某知名广告含有歧视自己的信息等等” 路之四走社区服务的路 当房地产开发的程度越高,中国因此而建立的社区也越来越多。律师开拓业务千万不能忽视社区法律服务。据我所知一位很勤奋的年轻律师,每周六都去一些高档社区摆摊接受免

学习高法高检工作报告心得体会.docx

学习高法高检工作报告心得体会WORD模板文档中文字均可以自行修改

学习高法高检工作报告心得体会 从报告看五年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从身边事感受民主法治进步,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了前进脚步。 民众参与多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五年,在立法过程中,民主的大门敞开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跃进委员深有感触。 郭跃进说,目前我国的立法已经由早期的部门立法、“政府+专家”立法,过渡到“政府+专家+一定量群众”立法的阶段。“你别小看这一定量的群众,他们的参与表明我国的民主法治向前跨了一大步。” 一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高票通过。“前后历时13年,8次审议,收到人民群众意见11543件,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这是实质上的万民参与。”郭跃进说。 XX年11月,山东济南为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邀请市民参与,42天就征集上万条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市政府将其中的81条

吸纳进报告,76条在政府工作中采纳。市长张建国代表说,我们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推进工作的落脚点。去年,济南市召开水价调整、土地征用补偿、城市拆迁安置、养犬管理“立法”等各类听证会20多次。 行政更规范 本届政府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 ——政府工作报告 XX年8月起,国家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 “5年来,政务公开推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2011年5月将要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是从法规层面保障公众知情权。这将促进政府行政更加规范。”民政部党组成员李本公代表说。 他认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意味着凡是关系国计民生、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注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防止和减少行政决策失误的发生。 “我们出台了《民政部听证办法》、《民政部专家咨询办法》等五个‘办法’,通过专家咨询、组织听证、社会公示、新闻监督等多种形式实现广泛的社会参与。” “现在,政府行为越来越规范了。如果‘犯规’,就要受到法律

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的经验交流

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的经验交流 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的经验交流 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的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 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的经验交流我国恢复律师制度近三十年来,律师制度已经得到了基本的完善,但是,中国律师文化的形成还刚刚处于发展、研究的状况,对此,我认为,中国律师文化的研究、发展应该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去汲取营养,但是,限于自己浅陋的学识,所以,我借这个机会跟一下时髦,“品”一下“三国”,浅说一下《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周易.系词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者谓之智……”,意思是仁义善良的人从事物发展规律的“道”中看到“道”包含有“仁义”的内容,智慧聪明的人却从“道”中看到“道”有“智慧”的涵义,由此,人们就把对同一个事情的不同看法总结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样,具体到《三国演义》这壶陈年老酒上,企业策划专家成君忆先生从中看到了企业管理的“谋略”,写出了《水煮三国》,易中天教授则以学者的眼光看到了历史的精彩景观,写出了《品三国》,我作为律师看到的自然是《三国演义》与律师管理的关系。不过,因为本人见识浅薄,加之“三国学问”博大精深,所以,我只能从阅读《三国演义》中,说一点律师管理应该从三国时期的刘备、孙策、曹操招揽人才、举贤任能的做法上,学习一点策略,并灵活运用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管理上,以达到律师事务所做大、做美、做强的发展目标。《三国演义》

中,“三顾茅庐”的故事,人人皆知,说的是刘备在关羽、张飞持异议的情况下,三次到卧龙冈拜访诸葛亮,请求诸葛亮出山辅佐他成就帝业的感人故事,反映了刘备求贤若渴的心态,其实,在《三国演义》中,反映刘备求贤若渴、见贤思齐心态的还有他一系列的事情,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刘备与赵云的相见,在《三国演义》的第七回“袁绍磐河战公孙孙坚跨江击刘表”中,提到赵云在袁绍军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刘备见到赵云后,“甚相爱敬,便有不舍之心”,以致于“与赵云分别,执手垂泪,不忍相离”,由此可见刘备的爱才之心、爱才之情,因此,赵云后来投到了刘备的麾下,成为刘备手下战功辉煌的五虎大将之一,这样,刘备厉行自己“仁义”的人才策略,终于文有文臣武有武将,最后,从一个编织草席、贩卖草鞋的小商贩成为了鼎立三国的蜀汉的皇帝。对于有“小霸王”之称的孙策,在对人才的招揽上,则与刘备有异曲同工之妙。《三国演义》第十五回“太史慈酣斗小霸王孙伯符大战严白虎”中比较具体地“演义”了孙策的用人策略。当时,在孙策父亲孙坚原先的属下朱治、袁术的谋士吕范的策划下,孙策把传国玉玺押给了袁术,从袁术那里借了三千名士兵、五百匹马回到了江东,图谋称霸江东的事业,这个时候,在周瑜的介绍下,孙策安排人员去邀请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张昭、张泓,但是,登门邀请的人员吃到了张昭、张泓的闭门羹,于是,孙策“乃亲到其家,与语大悦,力聘之”,这样,张昭、张泓经受不住孙策的盛情邀请,答应出山帮助孙策成就大事,孙策也立即任命张昭为长史兼任抚军中郎将,任命张泓担任参谋正议校尉。其实,在《三国演义》第十五回中,展示孙策爱惜人才、招揽人才的心情的,却是他招降了敌人刘繇的部将太史慈的事情。本来,在神亭岭这

关于律师营销的若干思考

对律师营销的若干思考 《《对律师营销的若干思考》共分为五个部分:律师营销是什么?律师为什么营销?如何宏观设计律师营销?律师营销有何技巧?律师营销要注意什么? 小故事,大道理。一、律师营销是什么? 律师营销,是一种有组织的宣传,以便直接或者间接地帮助销售法律服务。其目的是说服需要法律服务的个人和机构组织选择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安德森语) 律师的市场营销意味着赢得和保持客户。(爱德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经营指南》) 律师营销,就是要打造律师的专业品牌。(陈瑞华语) 1、律师营销就是要规划设计自己的人生 李斯的老鼠哲学对律师成功的启迪:

其一、名师出高徒。律师要想成功,就要有名师指点。 其二,若想获得巨大成功,律师需要贵人帮助。 其三,物极必反,物忌太盛。 2、律师营销就是要卖出自己,给自己卖个好价钱(吕良彪语) 艺术家摩尔的故事对律师营销的启示: 其一,律师营销可以出奇招、怪招。 其二,有硬功是律师营销成功的前提。 3、律师营销就是要刺激客户的消费欲望 律师营销就是勾引别人来勾引自己(吕良彪语) 把梳子卖给和尚故事告诉律师营销的真谛 其一,律师要大胆创新,敢于变不能为可能。 其二,律师要换位思考,激发客户的内心需求才能促成营销。 二、律师为什么要营销? 1、律师营销可以成就自己的事业梦想(谋道) 岳成的成功案例: 岳成总结自己的成功之路,他说了三句话,第一、是因为自己有“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的光环;第二、是因为是将黑龙江岳成律师事务所,改名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第三、是因为始终与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2、律师营销可以打造名律师(谋言) 吕良彪成功的范例: 吕良彪是会在合适的地方说合适的话的律师(刘桂明语)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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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房屋具备的条件 ◆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公房、别墅、商铺、写字楼等; ◆业主为个人或企业; ◆手续齐备,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上市流通。 5.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单身提供单身证明)、两张一寸近照;◆收入证明及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借款用途材料: 可简化 6.房主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单身提供单身证明) ◆房产证原件 ◆已购公房需提供原购房协议 ◆央产房需提供上市确认书 7.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 ◆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自行选择 arguid,668 第二篇: 房屋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房屋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律师职业经验总结

年轻人初做律师非常艰苦,需要很大的毅力去坚持,基本上第一年是非常难熬的,寂寞、孤独、茫然……心情很复杂,需要调整出一个比较好的心态去应对有关“过渡期”的长短从实习开始算起,基本上得需要三到五年的过去期,当然,如果努力并且稍稍幸运的话,过渡期也可能只需要两年一般来说,过渡期后,律师的收入就可以超过所在城市的白领平均收入;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过渡期后的几年才是更为关键的几年,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也主要取决于这几年;基本上,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10内还做不起来就应该没有希望了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以我所在的城市为例收入在10—30万之间的律师占大多数,吃不上饭的和高收入的占少数。有关年轻律师的收入 我们所年轻律师比较多 30岁左右,做律师在3年以上的,收入基本在15万左右 象咱们的师兄,95级的有一个,收入估计在15—20万之间96级的一个师兄,现在还在读书,今年收入估计六七万有关律师的前途 个人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原因有这么几个: 1 现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争议解决的法律化正在被中国人扩大化;这就为新入道的律师提供了养活自己的条件,“大案没有、小案不断”也足以养活自己

2 诉讼标的越来越大 一般的民事案子,即使没有财产纠纷,收费也在3000左右,况且现在财产纠纷的比较多,即使是离婚,也往往涉及房产,而目前房屋价格一般在40万以上,所以离婚案子收费很可能在1万以上涉及到公司企业的案子,标的额基本都在几十万以上,一个案子收费几万元 3 非诉业务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新的、逐渐发展壮大的业务市场,如烂尾楼的处置、公司重组、企业改制等等,收费都不小,一般能有几十万的收费另外,有某律师事务所,今年光在烂尾楼这一领域收入就有700万当然,这需要律师有开阔新业务的能力,这对新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老的业务领域已经被老律师们强占的差不多了,新的领域中的竞争相对公平一些据我观察,律师的新业务还会不断出现,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行业处在发展阶段,远未饱和;新业务为新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关于“关系” 律师做业务需要“关系”,但有几点应该注意: 1 关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天生超级优越的占绝对少数 2 目前律师业务的开拓已呈现出由“关系”向“实力”转变的趋势,且个人认为不可逆转 3 随着非诉业务的逐渐增多,律师对“法官”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与法官的关系”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的地位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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