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艺术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对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项目

共12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器乐、朗诵、课本剧;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

备注:集体项目中群舞、合唱、朗诵以现场赛形式进行,合奏、课本剧、微电影通过录像形式进行。

四、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及安排

具体详见附件

六、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1.本次艺术节荣获区一等奖的节目(作品)指导师作为区级优秀指导师推选资格;

2.在公布获奖结果文件中所有获奖项目将注明该节目(作品)的指导师姓名,各班上报的节目(作品)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逾期不予补报);

3.除艺术表演节目类集体项目(3人及以上)指导师可上报3人(含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师限报1人。

六、注意事项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表格及作品(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

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含戏曲)比赛

规程

一、项目设置

(一)声乐:分独唱(1—3人)和合唱(4—40人)

(二)舞蹈:设独舞(1—3人)和群舞(4—36人)

(三)器乐:分独奏(1—3人)和合奏(4—65人)

(四)朗诵:设独诵(1人)和群诵(4—8人)

(五)戏剧(含戏曲):(4—10人)

二、参赛要求

(一)声乐

1.独唱(1—3人)演唱一首歌曲(作品),时间不超过4分钟;合唱分小合唱和合唱,小合唱人数为4—15人,演唱一首歌曲(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人数为16—40人,演唱2首歌曲(作品),(其中至少有1首为中国作品),时间8分钟之内。

2.独唱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合唱除钢琴伴奏外,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但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有声乐节目不得使用伴奏带(表演唱除外),提倡无伴奏合唱。独唱与合唱的伴奏,以及合唱的指挥必须是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小合唱不设指挥)。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舞蹈

1.群舞,人数4至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器乐

1.大合奏人数为16—65人,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人数为4—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3.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4.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5.无扩音设备(特殊乐器除外)。

(四)朗诵(群诵和独诵)

1.群诵应着重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用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雷锋精神,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群诵节目形式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独诵暨开发区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比赛作品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可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也可以选择中国古代、近代或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不能是自创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超时节目将给予扣分。朗诵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

3.参赛学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五)戏剧(含戏曲):

1.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1分。

2.形式包括戏曲、曲艺、校园短剧、相声、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主要语言须使用中文);

3.鼓励创作,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

4.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5.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六)所有参赛选手须是中小学生(声乐与合奏节目伴奏一指挥除外),教师、幼儿园孩子、家长等不得参赛,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今年集体项目合唱、合奏、戏剧(含戏曲)、微电影不进行现场赛,以光盘的形式组织评比。

附件4

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一、作品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