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纳税申报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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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纳税申报表的影响分析

【标 签】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纳税申报表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2012年8月,某市国税机关对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计人员结合该单位2011年各期间申报表和缴纳款项资料,经比对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并审核“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发现下列问题:

1、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中“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和“税收滞纳金”调整金额均为0.省国税信息平台系统中反映的入库滞纳金、罚款为25780.50元,存在异常。

2、201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利润总额”3211150.90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A类)“利润总额”3061150.90元,差异150000.00元,存在异常。

3、2011年11月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反映盘盈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台计15600元,所附单据为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审批单。经核对201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未纳税调增。

4、2012年4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2011年度广告费400000元。甲企业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发布合同,2011年12月应支付广告费400000元,财务上在2011年未反映此项费用。2012年4月8日广告公司开具发票时,因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未纳税调整。

甲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2012年3月25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日2012年4月2 日。上述事项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审计人员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重点审核该科目。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讲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

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其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

录。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经过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事项1.经审核甲企业自查补申报2009~2010年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款发生的税款滞纳

金25780.50元,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并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会计人员解释,补交滞纳金属于以前年度事项,以避免2011年度纳税申报调整。

审计人员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结果虽然不影响应税所得额计算,但科目运用错误。甲企业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滞纳金支出,在“营业外支出”中反映较恰当,并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调整金额,这样操作可避免信息比对异常。如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反映不属于2011年度事项,或被误解为因税务检查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2.该企业2012年2月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属于2011年12月发出商品一批其售

价500000元,成本350000元。因商品质量原因,双方协商同意作退货处理,并已取得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销售退回业务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账务处理。经审计人员核对,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少5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少350000元,利润少计150000元。

对上述销售退回业务,《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对于销货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发出商品”科目;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上,将销售退回期间分为一般期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对前者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后者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和成本,并在利润表中列示。税务处理上,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第一条,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该文件未明确销售退回区分为一般期间和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对发生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上述会计和税法差异具体体现在销售退回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审计人员据此判断企业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退回业务会计处理正确,但未在纳税申报表作纳税调整错误。正确做法应对该事项在2011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相关项目反映净调增所得额150000元,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作纳税调减。

事项3.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讲解,企业因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重要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条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对于盘盈的各种财产,均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正确,但未纳税调整不正确。

事项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经审核,甲企业2011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审计人员认为企业对该事项按会计制度处理恰当,但未对该事项按税法规定作纳税调整错误。

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调整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第一部分概述 一、背景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 36 号文件),其中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根据 36 号文件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9 号)等相关的配套文件。 本次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纳税人户数多、行业广、业态复杂,税收制度设计上,既要考虑遵循规范的增值税税理原则,也要兼顾原有营业税政策的过渡;既要保证所有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要兼顾不影响财政体制;既要方便纳税人操作遵从,又要便于税务机关执行。在方方面面兼顾的前提下,税收制度上就必然安排了许多过渡性政策,同时也有许多制度上的尝试和创新。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3 公告,以下简称 13 号公告),对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适用范围 鉴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3 号公告发布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全国范围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三、申报表调整思路 以实现新旧税制平稳过渡,顺利推进营改增改革为原则,兼顾习惯性和适用性。即,考虑到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形成的申报习惯和征管信息系统的既有框架,保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同时考虑到政策的适用性,通过申报表局部调整和增加附表的方法,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规定相衔接。 四、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三)》)。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四)》)。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以下简称《进项结构表》)。

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表A类》填报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本表包括利润总额

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 3.“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方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方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方法: (一)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 如果企业所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则应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第138条及《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会计处理程序如下: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应调增利润(上年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记贷方、应调减利润(上年少计费用、多计收益)时记借方。作所得税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冲减多交所得税时作相反的分录。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补提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冲减多提盈余公积时作相反的分录。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报出日之后发生的应当调整当期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二)非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 如果企业所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按新《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第133条将非日后事项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两类。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也就是说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其视同日后事项处理,处理方法同日后事项。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会计处理程序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示例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0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政策链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纳税申报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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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纳税申报表的影响分析 【标 签】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纳税申报表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2012年8月,某市国税机关对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计人员结合该单位2011年各期间申报表和缴纳款项资料,经比对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并审核“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发现下列问题: 1、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中“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和“税收滞纳金”调整金额均为0.省国税信息平台系统中反映的入库滞纳金、罚款为25780.50元,存在异常。 2、201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利润总额”3211150.90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A类)“利润总额”3061150.90元,差异150000.00元,存在异常。 3、2011年11月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反映盘盈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台计15600元,所附单据为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审批单。经核对2011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未纳税调增。 4、2012年4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2011年度广告费400000元。甲企业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发布合同,2011年12月应支付广告费400000元,财务上在2011年未反映此项费用。2012年4月8日广告公司开具发票时,因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未纳税调整。 甲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2012年3月25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日2012年4月2 日。上述事项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审计人员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重点审核该科目。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讲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

财务报告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比对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讲稿 财务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比对分析 石玮 第一教研部税收稽查教研室 一、增值税申报表 (一)增值税申报表概述 增值税申报表是记录和反应企业当期增值税销项、进项、当期应纳及本期已纳税额

的重要载体和依据,也是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数据来源,对增值税申报表进行相关的比对和分析,不仅可以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分析,还可以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提高纳税人的履行纳税义务能力。 为配合2009年增值税全面转型,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明确了增值税转型后的增值税款的申报事项。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申报表相比,调整后的新表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1.删除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新增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销售情况明细表中第1、8、15栏,“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应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填写。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5、28栏项目名称由“17%税率”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6、29栏项目名称由“13%税率及扣除率”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第7栏项目名称由“10%扣除率”调整为“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该栏不再填写;第8、31栏项目名称由“7%扣除率”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11栏项目名称由“期初已征税款”调整为“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第15栏项目名称由“非应税项目用”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 2019-01-21 ?分类:综合文章 岁末年初,是企业进行年度核算、科目结转、财务报告的决战时期,会计们往往会遇到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的更正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此时,就会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设置和运用。 01、科目内涵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该科目的内涵主要为: (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既不是损益类科目,也不是权益类,它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最终结转后无余额。 02、核算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03、核算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以及会资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及以录分计会 精品文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以及会计处理指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 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

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例如:盘盈、收入少计、冲减多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等多出等 借:有关科目(银行存款、现金、资产、累计折旧/摊销等)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精品文档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例如:少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折旧、补计提所得税等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银行、累计折旧、应交税费)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汇总(doc 19页)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汇总(doc 19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拟稿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表第3栏“销售数量”在填写时要写清数量单位。卷

烟、雪茄烟单位为箱,烟丝、酒及酒精、汽油、柴油的单位为吨,摩托车、小汽车单位为辆,汽车轮胎单位为套。如啤酒1(吨)。 3.表第4栏,“销售额”指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4.表第5、6栏,“视同销售数量”、“视同销售金额”指申报单位自产自用、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以及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5.表中第7栏,“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如果没有发生外购或委托加工准予扣除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第七栏=4+6或3+5。 6.本表第8栏,“税率%,税额”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适用税目”所对应的规定“税率%税额”。 7.本表第9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指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数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8.本表第10栏,“本期应交税金”如果发生准予抵扣税款的行为,第10栏计算公式如表。 9.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如何处理,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的总结

情景:2018 年5 月21 日申报2017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了所得税452.28 元。处理过程: 1、账务处理: (1 )于2018 年5 月补记企业所得税452.28 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52.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52.28 (2 )于2018 年5 月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2.2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52.28 (3 )于2018 年5 月21 日支付企业所得税452.28 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52.28 贷:银行存款452.28 2、期末记账,转账,记账按之前的方法弄,不用做任何调整。例如,用友软件中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自 动设置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而在这情景中的以前年度损益是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的,而由于我们在 1 中的(1)及(2)分录做了之 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已经变成零了,所以不需要考虑用友软件中的自动结转,也不用修改。 3、结账后,让系统自动生成5 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此时,会发现报表之间有个问题:即5 月资产负债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润+5 月利润表中的累计净利润不等于5 月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而且其差额正好为452.28 元。 这是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影响的是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故需要自己手动的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的期初数,即将应交税金改为加 452.28 元后的金额,且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改为减452.28 元后的金额,同时负债合计,所有

者权益合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时更改。这时就平了。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和利润表都不需要修改。 4、在7 月向税务局申报4—6 月的报表时,需要按正确的报表进行申报,如果在申报系统中可以直接更 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就直接更改为正确金额,不过不能的话,需要去税务局更改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其他问题:按照上述方法所做,那么会导致用友自动生成的5 月及以后月份的资产负债表都是有问题的,都需要按照3 步骤进行手动修改,很麻烦,有没有简单的方法?答案:目前觉得手动修改资产负债表的方法最简单方便。另一种方式就是反结账反记账到期初数那月,在用友软件中将期初数修改为正确金额,这种方法是听说的,没有实践过,可操性如何不知,而且本人感觉比手动修改资产负债表的方法要麻烦多了,故没有这样试过。 在网上还看到过另一种方法,说他们用友的账期不是12 期,而是16 期,多出来的4 期就是为了税务调整、审计调整、集团调整、政府调整,真是大公司的手笔。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转帖]从两个案例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从两个案例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周婧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本文将结合案例分析,探讨企业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所得税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万元 贷:银行存款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33万元 贷:所得税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3万元 贷:本年利润33万元 账务处理后出现的问题:①该企业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后续调整如何进行才能使固定资产账面的折旧率、折旧年限、折旧额相吻合,并与实际税负相一致?②现行税法已将所得税定位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支出。将补交的所得税结转至利润分配显然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③上年未分配利润的调增数不等于补交的所得税额,处理结果有误。④未做补提盈余公积调整,会计处理“漏项”。 案例二:2000年3月,审计机关对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误将购入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在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中要求企业进行账务调整(未列明调账分录)。该公司会计人员据此所作的调账分录如下: ①借:固定资产3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万元 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该公司虽然对损益作了调整,但却在没有进行相应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直接将损益调整的结果转入“未分配利润”,避开了纳税环节。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

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6行基础上,填报第28行至第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汇总表关联分析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汇总表关联分析 免抵退企业与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同,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还受到退免税相关文件的约束,具体表现为增值税申报表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存在一定的关联。对于免抵退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应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进行关联分析。 同期报表差额分析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现差额的项目有两个,分别是:“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以前不会出现差额,现在一般都会出现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依据该文件申报时不会出现“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表差。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调整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的规定,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未作调整,导致免抵退税相关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口径不一致,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填写,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实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填写。从而“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形成差额是必然的,所以对于“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出现的差额属于正常事项。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般不允许出现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即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故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不会出现差额。 如果出现差额做如下分析 1.该差额是当期申报时未遵循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1号公告产生的,企业应注意申报流程,进行更正申报。 举例说明:生产企业要进行所属期201407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且也要进行所属期201407的免抵退税申报,该企业应先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果单证信息齐全即进行出口明细录入,生成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其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免抵退税汇总表上的第25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最后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如此操作,该企业免抵退税对审时出错率会较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用与财务报表调整范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用与财务报表调整 史新浩王瑜渊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潍坊冤【摘要】本文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详细介绍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应用及特点,并对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财务报表调整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关键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报表调整会计政策变更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需要指出的是,以下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不通过“以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内容。现行《会计科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淤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企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业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直接以核算本年度发生或发现的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按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于更正不重要的前期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差错。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算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1)企业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盂对以前年度损益项目金额的重年度损益的事项。重要的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分类。企业发现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核算有误,更正时只涉及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损益而不涉及资产负债的,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前期差错。前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或性质,是目进行核算。判断该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一般来说,前2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具体应用。期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越大、性质越严重,其重(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含调整要性水平越高。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报告年度,下同)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追溯重亏损,借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或所有者权益科目,下同),贷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反的会计分录。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2)调整所得税。主要包括:淤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发生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以及报告年度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在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在(2)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报告年度所得税 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次年)应纳所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编辑本段]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举例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一、案例简介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所得税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 33(万元) 贷:所得税 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万元) 贷:本年利润 33(万元) 账务处理后出现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解读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公告 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7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的公告,为便于纳税人正确理解、准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现对本公告解读如下: 一、修订申报表的背景 现行申报表已经实施6年,对于组织收入,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深入落实,现行申报表已不能满足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需求。一方面,新的政策不断出台,现行申报表没有及时修改,纳税人很难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纳税人填报差错率较高,税收风险加大。另一方面,过于简单的表格、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申报表信息采集量不足,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后续管理以及税收收入分析等需求,严重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今年税务总局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管理方式,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减少进户执法,税务机关仅通过申报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这对申报表的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需要对申报表做出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后申报表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税收与会计差异进行纳税

调整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有: 一是架构合理。修订后的申报表采取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大部分从附表生成,既可以电子申报,又可以手工填写。每张表既能独立体现的税收政策或优惠体现,又是与主表相互关联,层级分明,内容清晰,填报便捷。 二是信息量丰富。申报表中既有会计信息,又有税会差异情况,同时还包括税收优惠、境外所得等信息,便于进行税收优惠、纳税情况、税收风险等分析提取信息、数据。 三是注重主体,繁简适度。申报表虽共有41张,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凡涉及的,选择填报,不涉及的,就无需填报,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规模、业务情况,对于占企业所得税纳税户80%以上的小微企业而言,可能仅填报4—5张就可以,比之前更加简化、便捷。 三、修订申报表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申报表共41张,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6张收入费用明细表,15张纳税调整表,1张亏损弥补表,11张税收优惠表,4张境外所得抵免表,2张汇总纳税表。与现行16张表格相比,虽然增加了25张,但由于许多表格是选项,纳税人有此业务的,可以选择填报,没有此业务的,可以不填报。从纳税人试填情况统计、分析,平均每一纳税人填报的表格为12张,与现行申报表16张相比,略有下降,但信息量却又大幅度提高。 (一)基础信息表 此表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行业、注册资本、从业人数、股东结构、会计政策、存货办法、对外投资情况等,这些信息,既可以替代企业备案资料(如资产情况及变化、从业人数,可以判断纳税人是否属于小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 实务中无论税务检查还是财务审计都可能涉及到差错调整、利润分配、应交税费等的处理,至于什么时候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中作了具体规定,但因会计实务纷繁复杂,许多财税人员仍错漏百出,本文就实务中常见问题做一简述。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应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 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 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两类。企业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

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财务报表。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事项的主要事例: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确认和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例1】2008年6月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货款为35100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于当月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到2008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4000元;12月31日该项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的金额为31100元。甲公司于2009年3月6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作其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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