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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长江委水文中游局江汉分局程遥)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信息

程遥,男,汉族, 1989年2月08日生,湖北通山人,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

(二)学习及工作经历

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学院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学习,大专毕业;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大学水利与水电学院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函授学习,本科毕业。

2012年7月通过公开招聘到长江委水文中游局皇庄水文站,从事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工作。先后参加了治理深圳河连续水文测验、湖北、贵州、云南、四川、福建等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都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工作。2015年7月被聘为助理工程师,2019年3月借调到中游局河勘中心。

(三)专业理论水平

通过专科3年、本科(函授)3年的系统学习,本人具备了一定的水文专业理论水平,较全面系统的掌握了水文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几年来,在测站从事水文外业测验、内业资料整理、校核、整编等工作,熟悉和掌握了基层测站的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资料整编及分析等各项工作,能根据水文测验相关规范和自己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皇庄站在测、算、报、整中的一般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的经历和能力。通过

了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能跟踪了解国际水文测验新技术。在科技期刊公开发表科技论文3篇。

二、基本条件

(一)满足条件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情况(参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

学历:大学专科

毕业院校:**学院

毕业时间:2012年6月

专业:水文与水资源

(二)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情况(参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

最高学历:大学本科

毕业院校:**大学

毕业时间:2015年7月

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三)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聘任时间(参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2015年7月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至今,已满4年。(四)专业理论考试情况(参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

通过水利部2019年度职称水利工程系列中级专业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参加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情况(参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2015年全年培训学时为96,2016年全

年培训学时为92,2017年全年培训学时为108,2018年培训学时为90,2019年培训学时为96,满足“2015-2019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涉及水文测验及新仪器操作技能,软件应用,水文资料整编等,满足培训学习要求。

三、经历与能力A

A1.[基础经历能力]熟悉水利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关注和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动态,所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对本专业技术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1)通过专科3年、本科(函授)3年的系统学习,本人具备了一定的水文专业理论水平。学历证书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

(2)从事水文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每年考核均为称职。职称材料见《必备条件证明材料》。

(3)合作完成的论文《三峡水库蓄水前后洞庭湖区主要水文站泥沙变化趋势分析》揭示了三峡水库蓄水对洞庭湖泥沙影响,被**学院学报录用。见A1-1。

A2.[项目执行能力]参加过县处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中小流域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写工作,或科研、开发以及咨询等科技服务项目;参加过中小型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某一专项技术工作。

(1)治理深圳河工程是深圳市和香港特区联合开展的大型水利工程,连续水文测验是基础勘测工作的一部分,参加了2013~2014年连续水文测验和报告编制,任深圳河口主测,项目通过了评审验收。项目部分工,技术总结及评审意见见A2-1。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了深圳市防洪设施管理处《河道水文站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技术报告、评审意见见A2-2。

(3)参加了2013年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整编工作,项目通过评

审,工作报告见A2-3。

(4)参加了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及分析任务(2013-2014年度)终期报告的编制,项目通过评审,报告见A2-4。

(5)参加了2013年深圳河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维护及资料整理开端报告的编制,项目通过评审,报告见A2-5。

(6)参加了2013年深圳河水文站维护管理和报告的编制,项目通过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审查,报告见A2-6。

(7)参加了2014年深圳河水文站维护管理和报告的编制,项目通过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审查,报告见A2-7。

(8)参加了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山洪灾害调查项目查勘。查勘分工、资料、技术总结及评审意见见A2-8。

(9)参加了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山洪灾害现场查勘。查勘分工、资料、技术总结及评审意见见A2-9。

(10)参加了云南省(开远市、龙陵县、腾冲市、弥渡县、漾濞县、大理市、剑川县、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弥勒市、石屏县、宁蒗县、古城区、永胜县、凤庆县、云县、临翔区、永德县、耿马县、双江县、镇康县、沧源县、景洪市、华坪县、勐腊县)历史洪水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10~A2-35。

(11)参加了云南省(河口县、元阳县、建水县、永德县、镇康县)山洪灾害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36~A2-40。(12)参加了《王场次高压管道工程东荆河穿越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通过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1。

(13)参加了《高石碑水文站建设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2。

(14)参加了《东荆河潜江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项目通过了评审查。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3。

(15)沱江流域综合治理是成都市重要水利工程,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了成都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查勘。查勘分工、技术报告见及评审意见A2-44。

A3.[技术创新能力]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或参与制定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取得一定成效。

(1)参加了EKZ-1型缆道微机辅助测流系统在皇庄的安装调试和比测工作,比测成果见A3-1。

(2)参加了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在江汉分局的实验,成果得到水利部水文司的肯定。比测报告见A3-2。

(3)参加了《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在中游局中标的云南三十余个县(市)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中起到了指导作用,报告见A3-3。

(4)参与编写的《仪器、器材管理制度》,在测站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办法见A3-4。

A4.[咨询评价能力]参加本专业中小型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咨询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具有准确评估、科学评价的能力。

(1)参加水文中游局2012年度资料整编审查,对成果质量评定准确。整编总结见A4-1。

(2)参加云南省(腾冲市、巍山县、漾濞县、大理市、剑川县、蒙自市、红河县、个旧市、屏边县、元阳县、河口县、建水县、弥勒市、宁蒗县、华坪县、永胜县、凤庆县、云县、临翔区、永德县、耿马县、双

江县、镇康县、沧源县、思茅区、江城县、墨江县、麻栗坡县、芒市、梁河县)山洪灾害数据审核汇集报告的编制,对相关县市山洪灾害调查分析评价资料进行了严谨的审核汇集和评估。技术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见A4-2~A4-31。

(3)参加福建省山洪灾害数据审核汇集及省级成果综合集成工作,对全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资料进行了严谨的审核汇集和评估。技术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见A4-32。

A5.[应急处置能力]作为参加者,在参与突发事件处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1)在2017年汉江秋季特大洪水测验中,本人作为技术骨干,连续参加皇庄站高洪测验46天,实测高洪流量45次,为战胜洪水发挥了积极作用。高洪测验方案分工见A5-1。

(2)参加了2019年江汉分局防汛测报方案的编制,在当年江汉分局测洪报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中游局批准。方案见A5-2。

(3)参加了《钟祥市汉江中直堤直河段崩岸应急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对控制汉江中直堤直河段进一步崩岸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方案见A5-3。

A6.[人才培养能力]具有指导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1)指导本站2014参加工作的江海力开展测站水位、流量、泥沙测验方面的工作,使他尽快掌握相关专业技能。江汉分局证明材料见A6-1。

四、业绩与成果B

B1.[基础性成果]参加完成的基础技术资料或科技文献整理或取得的检测监测数据,成功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一定成效或被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皇庄水文站是国家基本水文站,本人作为皇庄水文站外业主测,

较好的完成了水文测验工作,收集的资料为防汛和水资源服务,成果资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年鉴刊印。测站分工、皇庄成果质量评分、年鉴及测验资料见B1-1。

(2)参加了云南省(开远市、龙陵县、腾冲市、弥渡县、漾濞县、大理市、剑川县、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弥勒市、石屏县、宁蒗县、古城区、永胜县、凤庆县、云县、临翔区、永德县、耿马县、双江县、镇康县、沧源县、景洪市、华坪县、勐腊县)历史洪水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9~A2-34。

(3)参加了云南省(河口县、元阳县、建水县、永德县、镇康县)山洪灾害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35~A2-39。

(4)参加汉江中下游输沙不平衡观测、水面线观测数据采集,收集的基础资料被水文局采用。技术总结报告及水文测验产品检查报告见B1-2。(6)2019年3月至今,驻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参加污染源普查项目,整理的资料成果被采纳。证明材料见B1-3。B2.[专项性成果]参加完成的县处级以上或相当层次的专项技术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1)参加云南省(镇康县、永德县、漾濞县、南涧县、腾冲市、勐腊县、大理市、剑川县、红河县、绿春县、弥勒市、华坪县、巍山县、永胜县)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成果经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验收合格。报告及评审意见见B2-1~B2-14。

(2)参加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及报告编写,成果顺利通过验收。技术报告见及评审意见B2-15。

(3)参加了《王场次高压管道工程东荆河穿越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评审合格。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1。

(4)参加了《高石碑水文站建设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项目评审合格。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2。

(5)参加了《东荆河潜江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项目评审合格。报告及评审意见见A2-43。

B3.[创新性成果]参加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被采纳运用。

(1)参加了EKZ-1型缆道微机辅助测流系统在皇庄的安装调试和比测工作。比测成果见A3-1。

(2)参加了侧扫雷达测流系统在江汉分局的实验,成果得到水利部水文司的肯定。比测报告见A3-2。

(3)参加了汉江重要水文站沙洋站的迁建论证工作,成果被采纳,迁建后的新站发挥了重要报汛站作用。报告及批复见B3-1。

B4.[突破性成果]作为主要参加者,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在解决重要技术难题上取得突破,得到有关部门或业内专家认可。

(1)作为主要参加者,在云南河口、金平、开远三个县(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中,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了小流域短历时高强度暴雨垂向混合产流的计算,分析成果获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认可,分析报告及批复见B4-1至B4-3。

B5.[代表性成果]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新工法,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无)

B6.[规范性成果]参加编写的行业、省部、流域、团体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工程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技术细则、企业手册、操作运

行手册被颁布实行。

(1)参与编写的《仪器、器材管理制度》,在测站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办法见A3-4。

(2)参与编写的《江汉分局皇庄站水文缆道安全操作规程》,在测站缆道测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办法见B6-1。

(3)参加了2019年江汉分局防汛测报方案的编制,在当年江汉分局测洪报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中游局批准实施。方案见A5-2。

(4)参加了《云南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质量控制及报告编审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获批准在中游局中标的云南三十余个县(市)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中实施,报告见A3-3。

B7.[奖励性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厅局级三等奖以上。(无)

五、论文著作C

C1.[工作报告]主笔撰写的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以及县处级以上学术交流论文不少于2篇。

(1)主笔完成《云南省.河口县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B4-1。

(2)主笔完成《云南省.金平县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B4-2。

(3)主笔完成《云南省.开远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B4-3。

(4)主笔完成《云南省.河口县历史洪水调查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C1-1。

(5)主笔完成《云南省.金平县历史洪水调查报告》的编制,该报告

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C1-2。

(6)主笔完成《云南省.金平县数据审核汇集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C1-3。

(7)主笔完成《云南省.开远市数据审核汇集报告》的编制,该报告已被审查通过。报告及审查意见见C1-4。

C2.[发表论文]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不少于 1 篇。

(1)程遥等,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特征值合理性分析,《**学院学报》,第35卷第3期,2018年9月,见C2-1。

(2)程遥等,水文比拟法在水文资料缺乏地区计算断面径流量方法探讨,《绿色科技》,2018年16期。见C2-2。

C3.[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相关专业领域著作,本人撰写不少于 1 万字。

(无)

以上是我的个人业务总结,谢谢各位评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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