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长期医嘱单

中药长期医嘱单
中药长期医嘱单

精心整理长期医嘱单

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

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 医嘱本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护士执行治疗护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护士完成医嘱前后的查核依据。 1、医嘱内容:包括日期、时间、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浓度、用法等),各种检查、治疗、术前准备、医师、执行护士、核对者签名等。 2、医嘱分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一般仅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 (3)备用医嘱:①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②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12小时以内,必要时用,过期如未执行则失效。 (4)停止医嘱:应先在相应的治疗执行单上将此项目注销,签全名并注明停止时间、日期;然后转抄到医嘱记录单,在医嘱本上打红勾。 (5)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超过三页,需重整医嘱;转

科、手术、分娩也需重整医嘱,重整医嘱后即以示前面医嘱一律作废。 3、书写要求: (1)医嘱应由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写。无处方权的医师开写的医嘱,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查后签名方有效。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除抢救病人外,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医师表示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护士填执行时间并签名。 (3)临时医嘱“护士签名”栏内应由执行该医嘱的护士签名,以示对医嘱的正确性负责。 (4)备血(抽血交叉)、输血需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人与核对人均应在“护士签名”栏内签名。药物皮肤试验,阴性用蓝墨水笔在医嘱上书写(-),阳性用红墨水笔书写“(+)”,“+”用红墨水笔标注。同时在病历夹、病人床头等六处做醒目标记。住院期间青霉素试验阳性,用铅笔在同一医嘱栏记录青霉素批号。 (5)某项医嘱开错,或因故取消时,由医师用红笔在该项医嘱的第一行右侧书写"作废"或“取消”,并在右下角签名栏内由医生签全名。护士对此医嘱不需处理。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一)医嘱的种类 (1)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内、要求护士在短时间内或即刻执行的医嘱,也包括仅在12h内有效的临床备用医嘱(SOS)。临时备用医嘱一般只执行一次。 (2)长期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以上、要求护士定期执行的医嘱,也包括需要时执行的长期备用医嘱(P.R.N)。 (二)医嘱单种类 医嘱单分为记录长期医嘱的长期医嘱单和记录临时医嘱的临时医嘱单。 (三)医嘱单记录内容 1.医嘱单应有病人姓名、病区(科室)、床号、病历号(或病案号)等一般项目。 2.长期医嘱单应有医嘱起始日期及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及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 3.临时医嘱单应用医嘱开具时间、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 (四)医嘱执行及记录要求 1.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经医师签名后执行。

2.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再执行。抢救结束,执行护士应在医师实补记医嘱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3.长期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4.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的开始时间、护士签名;对非认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心电图检查、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填写临时医嘱单中的执行时间及护士签名栏。 5.护士执行长期备用医嘱(P.R.N)后,由执行护士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6.各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记录长期医嘱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在病人出院时归入出院病历或档案中保存,可用表格式、粘贴式等方式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姓名、床号等一般项目和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其中,静脉给药长期医嘱执行记录可采用“输液/巡视卡”,并在实际使用后粘贴保存。输液/巡视卡可用蓝、黑圆珠笔书写。 7.药物变态反应皮试结果应由护士直接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并实行双签名制(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师签名)。若为阳性结果,“+”用红笔表示。 8、若医师重整医师,重整部分的长期医嘱不必在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

医嘱书写管理

医嘱书写管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医嘱和医嘱单的书写内容 本讲稿最初编写的目的,是用于实习生临床带教。编写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临床医嘱手册》(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季寿琪、何家声主编,),部分内容来自网络。 用于临床带教后,受到学生好评,故刊于网络,供大家参考学习。 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非得到《临床医嘱手册》的版权许可。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为病人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自填写,如实习医生填写需带教老师签字后方可有效。 ㈠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书写的载体为印刷的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㈡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㈢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㈣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及时据实补记医嘱。 ㈤医嘱单种类: ⒈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⒉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⒊备用医嘱:又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㈥医嘱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第一项写护理常规。第二项写护理分级。第三项为饮食。第四项写病重或病危。第五项写各种特殊卧位。第六项写特殊处理,如测血压、脉搏、呼吸,记出入水量、体位引流等。第七项写口服药。第八项写注射用药。 临时医嘱按处理时间顺序书写。 ㈦医嘱单书写要求 ⒈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未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余项用直线连接。 ⒉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余项用直线连接;临时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医嘱书写规则

医嘱书写管理 一、医嘱和医嘱单的书写内容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为病人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自填写,如实习医生填写需代教老师批准审查后方可有效。 (一)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二)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三)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四)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单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3.备用医嘱--又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六)医嘱书写顺序: 1.长期医嘱: 第一项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儿科护理 第二项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第三项饮食,如普食,半流食 第四项病重病危,如一般疾病不用写 第五项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小时一次,雾化吸入 第七项各种药物,按静脉、肌肉、口服顺序书写。 2.临时医嘱:按处理的时间顺序书写。 长期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种类,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七)医嘱单书写要求 1.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

开具医嘱的

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1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6、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

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长期医嘱: 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10、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 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1、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2、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13、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或澄清: 首先向开出医嘱医生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直至确认无疑后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应根据心肺脑复苏抢救程序等规范对病人先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16、口头医嘱: 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电话医嘱。平诊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时要确定患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及双人核查无误后主方可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补开医嘱内容。

1.医嘱、护嘱执行制度题库(2016)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题库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 )开具方可执行。C A.医师资格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B. 医师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C.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D. 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的医师 2.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 )。B A.拒绝执行 B.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C.及时找第二人核对医嘱无误后方可执行 D.及时向上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核对执行。C A.早班护士 B.治疗班护士 C.管床责任护士 D.高级责任护士 4.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护士准备执行医嘱前,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B.医生参与抢救或手术时,可在医生授权的前提下由护士代录入医嘱,事后医师需及时补签名。 C.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D.执行医嘱时需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夜班除外。 5.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B A.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B.执行紧急医嘱有疑问时,应先执行医嘱再向医师提出。 C.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D.为避免错误,任何情况下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6.除()外,护士均不可执行。B A.具有本地执业证的进修医生开的医嘱 B.抢救时经护士复诵确认无误的口头医嘱 C.实习医生手写,并经带教医师口头确认的医嘱 D.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口头医嘱 7.执行口头医嘱正确的做法是()。 A A.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B.在紧急情况下,如抢救、手术过程中可直接执行 C.抢救结束后护士及时将医嘱补写在医瞩单上 D.护士在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及核对者姓名 8.临床科室()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A A.每天 B.隔天 C.每周一次 D.每周2次 9.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C A.责任护士 B.高级责任护士 C. 当值组长 D.护士长

医嘱管理制度-流程

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

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当医生评估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嘱执行。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U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 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吋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医嘱的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的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三)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五)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六)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 (一)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 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代替。 5.患者转入、手术和分娩后应重新下达医嘱。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然后在红线以下格内书写转入、术后和产后医嘱。 6.重整医嘱时,应先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然后在红线下面的日期、时间和医嘱栏内,用红色笔书写“重整医嘱”四个字,重整的医嘱由整理医嘱的医师签名。

医嘱执行规章制度与流程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医嘱执行制度与医嘱执行流程 一、医嘱及执行制度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制度 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二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病历书写规范:医嘱单的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医嘱单的书写要求 2013年06月05日 13:37 (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第一个字应对齐;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未用者不予抄写。 (6)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将护理级别、饮食、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如有空格,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需每班核对,每周总核对一次,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医嘱较多、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未用完部分仍按原格式依次抄录。

医疗护理记录簿书写要求规范

包头市九原区医院 医疗护理记录书写规范 一、护理记录书写的基本要求 1、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主要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患者护理评估记录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患者自理能力评估单、患者跌倒(坠床)危险因素评估单、患者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单、基础护理评估执行单、输血记录单、患者及物品交接记录、健康宣教指导表、手术护理记录单等。 2、护理记录书写是指护理人员通过对病人的问诊、查体、病情观察及实施医疗护理措施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护理记录书写应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护理记录书写应当使用黑蓝色中性笔(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夜班用红色中性笔书写)。 5、护理记录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病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6、护理记录书写应做到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不得涂改。 7、护理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避免重复书写,并由注册护士签全名,不许盖印章。 8、实习期或试用期的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记录,由注册的带教护士审阅合格后签名。

9、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护理文书的责任。修改和补充时用红色中性笔,修改人员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10、因抢救急、危重病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文书的,需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1、护理记录书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外文缩写。表格内已注明单位的,记录时只填写数字,不必重复写单位名称。 12、护理记录纸张规格与医疗记录纸张规格相一致,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各种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 (一)体温单 体温单是用于记录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为主,以及患者入院时间、手术、分娩时间等其他情况的表格记录单,由电子病历生成。 1、内容: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病历号、出入院时间、转科时间、死亡时间、手术、手术日数、分娩、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大小便次数、体重、过敏药物、出入量、住院周数、页码等。 2、记录要求: (1)住院周数、住院日数及日期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页码即为住院周数。日期栏、首页第一日写“—年—月—日”,其余日期自动生成。 (2)入院、出院、转科、手术、分娩、死亡时间等标记用红色字体记录在体温单40-42℃之间,纵向顶格书写,时间用大写,使用24小时时间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3.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5.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 (一)概念 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 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

医嘱执行制度. 应知应会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以便再次确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的执行要求 1.长期医嘱严格按医嘱执行流程执行。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的执行要求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医嘱执行流程 一、非当日开具的长期医嘱 1、主班护士打印当日长期医嘱执行单与配置中心配送的药液进行双人核对。 2、两名护士共同查对无误后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双签名。 二、临时医嘱或当日长期医嘱 1、医生HIS系统开具医嘱,主班护士检查、核对、无误后确认医嘱。 2、打印出带条码的瓶贴或治疗卡与医嘱相对应的医嘱变更单。 3、两名护士共同对医嘱或变更单与瓶贴核对无误后在变更单上双签名。 三、严格按医嘱要求准确执行。 四、医嘱执行后管床护士严密观察用药后的效果与不良反应. 五、病情如有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并采取对应措施。

护理记录单模板27387

CSICU护理记录单模板 手术后转入患者:患者术毕返ICU,呼吸机辅助呼吸,遵医嘱给予 重症监护、禁食水,抗生素等药物应用。左/右挠动脉/肘动脉/股动脉测压管通畅,左/右手背/前臂套管针通畅,各穿刺处皮肤均无红肿外渗。胸腔引流管通畅,引流液呈血性。留置尿管通畅,尿液清晰(浑浊)呈淡黄色/深黄色/酱油色/ /肉眼血尿,四肢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保暖。查血气生化。 手术后:调呼吸机。给予0.5%碘伏消毒尿道口。扣 背,鼓励咳嗽患者夜间 断睡眠约6小时,晨起诉无不适,协助洗漱,进早餐。 拔气管插管:遵医嘱给予充分吸痰后拔除气管插管,持续氧气吸入、雾化吸入。 转出患者:遵医嘱拔除左/右挠动脉/肘动脉/股动脉测压管、左/右手 背/前臂套管针,局部无异常,拔除尿管。患者于 1月1日在全麻下行术,现术后第2天,神志清、精神差,食欲(正常、差、好),大小便正常,现遵医嘱转往心外科。 新入患者:患者以为诊断,于1月1日16时急诊/平诊入院, 步入/轮椅推入/平车推入ICU病房/由家属抱入ICU病房。神志清、精神差,食欲正常,大小便均正常。由院外带入套管针通畅,穿刺处皮肤无红肿外渗。遵医嘱给予重症监护,饮食,抗菌、化痰、血管活性药物及保护胃黏膜等药物应用。 出院患者:患者于日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日 在全麻下行、术,术毕返ICU,医嘱给予重症监护抗菌、化痰、血管活性药物及保护胃黏膜等药物应用。现患者术后第天,神志清,精神差,遵医嘱于今日出院,于时离开监护室。 自动放弃出院:患者于1月1日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1月 2日在全麻下行术,术毕返ICU,医嘱给予重症监护抗菌、化痰、血管活性药物及保护胃黏膜等药物应用。现患者术后第10天,神志昏迷/模糊/清,告病危,医生告知家属病情危重,家属要求出院/转院治疗,遵医嘱给予出院,于16 时离开监护室。 死亡小结:患者于1月1日入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1月2日 在全麻下行术,术毕返ICU,医嘱给予重症监护抗菌、化痰、血管活性药物及保护胃黏膜等药物应用。于1月7日时患者出现心脏骤停,立即给予心肺复苏/胸外心脏电除颤,反复静推肾上腺素、利多卡因、阿托品等各种抢救药物,心跳、血压仍未恢复,心电图成一直线,于23时医嘱宣布临床死亡。尸体料理后送太平间。

医嘱记录单

第三节医嘱记录单 一、医嘱记录单书写要求 1.医嘱记录单分甲、乙两种,甲种记录单左半为长期医嘱栏,右半为临时医嘱栏;乙种记录单又分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两种。上述两种记录单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医疗单位应统一采用一种。 2.医嘱本上的医嘱由主管护士按医嘱种类分别抄入相应的医嘱记录单内。长期医嘱应注明起迄日期与时间,临时医嘱应注明执行医嘱的日期与时间。 3.使用甲种医嘱记录单者,其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两栏应同高对称。 4.医嘱应顶格正楷书写,转行时应空一格写。 5.药名须用中文或标准的拉丁文或英文缩写词,不可用化学符号代替。 6.备用医嘱于执行后立即抄录于临时医嘱栏内,注明日期与时间,并在医嘱本上签名。 7.各种诊断检查或试验,如纤维内镜检查、胃液分析、放射性核素、X线造影等特种检查的准备工作可不抄(麻醉药例外),只抄检查或试验的名称,并须写明时间。 8.留多次标本的医嘱,例如留24h痰查结核菌连续三次者,每送检一次,即在临时医嘱栏(单)内抄录一次。 9.手术后医嘱处理:按麻醉记录单上的术后医嘱,直接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及其他执行单上。医嘱本上须以红笔写“手术后医嘱”,另一行用蓝笔抄上所施麻醉及所行手术名称。 10.遇有手术、分娩、转科、整理医嘱或需要停止以前的一切医嘱等情况时,可写明原因、日期及时间,并在其下划一红线,即表示停止以上医嘱。如因长期住院患者医嘱记录单页数太多,需要整理医嘱者,则将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开始日期顺序抄录一遍。 11.出院或转院的医嘱,抄于临时医嘱栏(单)内,即表明停止以前全部医嘱。 12.青霉素过敏试验结果记入临时医嘱栏(单)内,如写“青霉素皮试(+)”(+号用红笔写)。注:普鲁卡因皮试未作规定。 13.患者死亡后,在临时医嘱栏(单)内写明死亡于×时×分。 14.用蓝笔记页码。 二、医嘱记录单举例 医嘱记录单 姓名方祥明科别消化病区五床号24住院号928124

长期医嘱单模板

科别骨一科姓名:性别:年龄:岁床号: 按股骨干闭合性骨折常规护理 按休克、多发性开放性骨折常规护理 ⅠⅡⅢ级护理 普食禁饮食留食 陪人 口头病危 书面病危 吸氧 3升/分钟 心电监护 持续心电监护 留置导尿护理

科别骨一科姓名:性别:年龄:岁床号: 盐水100ml冲洗尿管 Bid 胫骨结节骨牵引护理 左侧跟骨骨牵引护理 注意观察下肢末梢血运 注射用头孢吡肟1.5 IV Qd Bid tid Qid 注射用先锋Ⅴ 2.0 iv Qd Bid tid Qid 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 地塞米松注射液 10mg ivdrip Qd Bid tid Qid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β-七叶皂甙钠 10mg ivdrip Qd Bid tid Qid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止血敏注射液 2.0

科别骨一科姓名:性别:年龄:岁床号: 止血芳酸注射液0.2 ivdrip tid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氯诺西康注射液8mg~16mg ivdrip Qd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维生素C注射液 2.0 ivdrip Qd Bid tid Qid 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 ivdrip Qd Bid tid Qid 5%葡萄糖注射液500ML ivdrip Qd Bid tid Qid 依诺沙星注射液(的星力)0.1g ~0.2g 5%葡萄糖注射液100ml ivdrip Bid <0.6g/每日 氟罗沙星片(拂乐星) 0.1g 0.2g_0.4g Qd_bid 先锋Ⅴ号针0.5g 林可霉素针0.6g

科别骨一科姓名:性别:年龄:岁床号: 泰能注射液500mg 丁胺卡那霉素针0.2g 注射用氨曲南1.0g >1g必须静注或静点注意肾功 <8vg 注射冻干粉氨曲南 1.0g >1g必须静注或静点注意肾功 <8vg 注射用氨甲苯酸(奥瑞艾)0.1g 0.1g_0.3g/次<0.6g/每日 水解蛋白注射液(旦百能)500ml/25g 500ml_1000ml/日 松梅乐注射液2ml/支 玻璃酸钠针2.5ml/支 雪莲注射液6mg×2ml/支

医嘱制度 (最新)

医嘱制度 (最新) (一)基本要求 1医嘱制度(最新)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四)口头医嘱

1、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因抢救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3、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五)医嘱执行流程 护理查房制度 各级护理查房应充分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做好查房记录。 (一)护理查房种类:护理查房包括管理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等。 1、管理查房重点查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规的执行情况、护理单元的质量管理及节假日、夜班岗位职责的落实等。 医师下达医嘱 护士确认是否是执业医生签字 核实医嘱的正确性 正确 错误 执行医嘱,在医嘱单上填 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通知下医嘱医生取消医嘱并重下医嘱,必要时通知 科主任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

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 的医师开具,由具备从业资格(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护士执行。 2)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电脑或医嘱本上。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3)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修 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 方可执行。 4)长期医嘱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 后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作为长期医嘱的补充,应在 短时间内执行,执行一次即结束。 5)因抢救急危患者紧急情况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 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医嘱,并签 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非抢救紧急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 医嘱。 6)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双人查对制度。可以邀请患者或家 属参与安全核查。 7)打印医嘱执行单后,由管床的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 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8)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 9)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 存1年以上。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下达的护理措施,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应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与护理需要随时调整、更新。 护嘱下达前,护士需要进行全面评估。 3)护嘱应直接录入或书写在护嘱单上。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上级护士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4)护嘱由管床责任护士执行。执行护嘱应及时、准确、严格,不得擅自更改。护嘱执行后责任护士在护理记录单或各专科护理单上进行观察记录。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5)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护士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及时调整。 6)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有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7)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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