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值班制度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秩序。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维护我系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订值班条例如下: 第一条基本制度

1、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由院团委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和执行此制度。

2、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

洁工作。

3、保持办公室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4、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应负责关掉电灯,电脑,空调,锁好门窗。第二条值班制度

一、轮班安排:具体安排参照办公室值班表。

二、值班要求

1、值班采取负责人制,每次至少一名同学。

2、值班时间为:

每天8:30—11:55 13:30——16:55

如值班者确实有特殊情况,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提前一天向办

公室上报,以便必要时的人员调整。对于无故不值班者,静进行公报,

经教育不改者将进行相应批评处理。

3、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洁,每次做好下列清洁工作:?整理室内

物品;?打水;?擦桌椅,扫地,倒垃圾;?其他机动任务。

4、值班人员须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值班备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如实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无

故缺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6、值班人员须注意言谈举止,个人仪容,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不得在

值班时间嬉戏、抽烟,玩游戏及大声喧哗,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7、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翻看学生分会档案及其他文件。

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秘书处办公室所有。

第三条请假制度

(一)带班部长应提前半天向副主席请假;干事应提前半天向带班部长请假,须

由部长签字并由部长告知带班部长;

(二)没累计请假三次算缺班一次,并按照本规定第六条处罚; (三)带班部长请假必须由副部长以上人员带班。

第四条代班

(一)代班需提前半天向部长请示,并由部长告知带班部长,代班不算请假(注:

代班同学必须是办公室其他值班同学);

(二)代班人员应在值班表上表明代班身份;

(三)代班同学必须遵守值班要求,违反规定则带班同学与请假同学共同承担责

任。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院团委秘书处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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