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莒州浮来水泥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4)

4.职责分工 (4)

5.术语和定义 (6)

6.隐患排查 (7)

7.事故隐患等级判定 (10)

9. 隐患治理情况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13)

10. 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14)

附件一: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16)

附件二: ****安全检查表 (17)

附件三: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8)

附件四:隐患整改通知单 (19)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司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目标:建立并落实从公司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并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全面排查企业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排查要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结果等相结合。

总体要求:以危险源为关注点,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控,建立以危险源为核心的隐患分级排查和分级治理的安全管控模式,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立体综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的目的。

4.职责分工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1.1 公司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1.2 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2 公司安全或生产调度部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装置运行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4.3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公司各专业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5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分别由安全生产处、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公司级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处)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并组织本单位、本专业的检查。

4.6 专业性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本专业人员实施。

4.6.1 化验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6.2 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6.3 动力车间负责组织电气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6.4基建处负责组织在建构筑物(竣工移交后的建构筑物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修)、外来施工队伍及施工安全措施及物资存放方面的

专业性检查;

4.6.5 销售管理处负责组织产品销售、车辆运输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6.6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防火、防爆、应急器材、劳动防护用品、防控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7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安全生产处、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组织本单位或本专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8日常检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岗位员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定期巡回检查。

4.9 事故类比隐患检查由安全生产处部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5.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5.1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隐患排查

6.1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表

6.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要求、范围,并编制《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具体见附录一。

6.1.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各类《****安全检查表》(附录二),安全检查的结果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6.1.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6.1.4 公司每年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2安全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6.2.1根据公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要求,企业组织实施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而确定的各风险等级的危险源,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层级分别纳入相应层级的安全检查表。

6.2.2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构成重大风险的危险源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同时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6.2.3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自动控制系统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6.2.4 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6.2.5 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重点落实各危险源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2.6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2.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可参照已识别的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记录。

6.3排查周期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岗位操作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

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隐患排查。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4 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5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拒不整改的,企业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者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隐患等级判定

7.1事故隐患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规定,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中: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7.2以下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隐患

(3)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管道30人以上)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8.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不同等级进行管理,建立事故隐患管理台帐(附件三),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8.1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可以不需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8.2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采取下达书面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附件四)的形式限期整改。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8.3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由生产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4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8.5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8.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8.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

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8.8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8.9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明确责任,兑现奖惩。

8.10 隐患治理费用专款专用,并纳入安全费用管理。

9. 隐患治理情况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验证就是检查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是否按照方案和计划的要求逐项落实了。效果评估是检查完成的措施是否起到了隐患治理和整改的作用,是否彻底解决了问题,是否真正满足了“预防为主”的要求。

9.1已竣工并投入正常运行的隐患治理项目,公司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和生产、维护、施工、安装单位进行考核治理情况验证和效果评估。

9.2隐患治理项目验收时,施工、安装单位应同时将有关证件和技术管理资料,移交生产、维护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时要注意隐患治理过程中是否带来或产生新的隐患。。

9.3 隐患治理项目验收后,企业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一并归档。

9.4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公司技术人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9.5公司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公告栏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10. 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10.1 公司各级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处和相关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生产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10.2对从业人员、群众举报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核查、处理的结果,举报人要求答复的,有关部门应在10日内给予答复。

10.3公司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统计分析表;

10.4季度统计分析表内容应当包括:

(1)上月事故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2)上月发现的事故隐患数量;

(3)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的排除情况;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5)现存重大隐患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5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表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本年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总体情况(包括开展次数、参加人员等);

(3)年度累计排查事故隐患数量;

(4)排除治理情况及整改资金投入情况;

(5)尚未治理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6)未治理完毕的原因;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6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书面统计分析表,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附件一: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检查形式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要求检查范围负责人备注厂级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

车间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

专业检查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3月、8月特种设备

3月、6月、9

防火防爆与安全设施5月、11月职业卫生4月、12月

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检查3月夏季安全检查6月秋季安全检查10月

冬季安全检查12月

节假日检查

春节1月或2月

“五一”节4月底

国庆节9月底

专业技术人员日常检查每天一次

岗位作业人员日常巡检两小时一次

16

附件二: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目的

检查要求

检查范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存在问题或检查情况:(可附页)

被查单位/人员(签字)

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附件三: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序号隐患查出

日期

隐患内容与部位

隐患

种类

整改治理措施

整改完

成期限

责任人复查情况复查人

复查

时间

治理效果

评价

18

附件四: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编号:

车间或岗位

检查部位检查人员

检查隐患

整改时间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在此之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负责人:年月日

整改单位整改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复查情况

负责人:年月日

隐患整改回执单

受检单位检查部位通知书编号()隐患第号:

()隐患第号《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整改项目:

已于年月日整改完毕,请验收。

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整改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教育)

验收人(签字):年月日

第三联整改完后返回安全部门填写人:填写日期:年月日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号:SM-ZD-6609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叉叉叉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 3 - 2.编制依据........................................................................................................................................... - 3 - 3.总体要求、目标.............................................................................................................................. - 3 - 4.职责分工........................................................................................................................................... - 3 - 5.术语和定义....................................................................................................................................... - 5 - 6.隐患排查方法 .................................................................................................................................. - 6 - 7.隐患排查标准 .................................................................................................................................. - 8 - 8.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 8 - 9.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 9 - 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 - 9 - 1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 10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11) 附件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12)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12) 附件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12) 附件 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3) 附件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 14 -附件7: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 15 -附件8: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原名称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记录备查。 对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经核实无误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事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3

(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知识竞赛试题.docx

吉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知识竞赛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和其后果的组合。 2.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人的和的缺陷等方面。 3.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查间隔不得大于小时。 4.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领导干部带班,其他分管负责人。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知识或者的专业学历。 6.企业应明确、、(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7.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小于学时;企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8.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 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操作人员控制在人以下。 9.企业应对可能存在风险外溢的场所和装置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10.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由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11.企业应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价和管控工作。 12.企业所有变更应严格履行申请、、程序。 13.涉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应 按规定开展反应。 14.企业建立建设项目试生产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安全管理范围职责。 1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实现,并处于技用状态。 16.危险物品仓库内严禁设置宿舍。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选错,少选不计分,共30分) 1.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A、应急部门B、行业主管部门C、政府D、企业2.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运用HAZ OP 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A、1年B、2年C、3年D、5年 3.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A、半年B、每一季度C、每一年D、每两年。 4.《导则》与原103号文对比,增加了下列哪些要素。 A、安全领导能力B、安全责任制C、安全风险管理D、安全事故管理5.下列哪些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A、管理机构B、人员构成C、生产置D、发生安全事故时6.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A、市级B、县级C、省级D、国家级 7.重大危险源应配备、、、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装置。 A、温高B、压力C、液位D、流量 8.重大隐患的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A、现状及其产生原因B、危害程度分析 C、治理方案及治理前保证安全的管控措施D、资金保障9.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并应从及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A、工程控制B、个体防护C、安全管理D、应急处置10 .下列哪类物质装车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A、甲BB、甲AC、丙AD、乙 11 .液氧储罐的最大装置不应大于容积的。 A、80 %B、75 %C、85 %D、95 %12 .企业应建立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包括编号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等内容。 A、审查B、批准C、颁发D、使用 13 .企业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应有,并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A、门窗B、孔洞C、防火门D、防爆墙

冶金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冶金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冶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要求的指导性方法和实施建议。通过企业获得的风险信息,实施隐患分级排查,使隐患排查点具体化,切实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要求,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以达到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本指南适用于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包括包括焦化,原料、烧结、高炉、炼钢、轧钢、铁路运输及能源动力系统等)不论其规模、类型、位置和成熟程度,与《冶金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共同构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的实施指南。 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鲁安监发[2010]10号) 焦化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烧结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球团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炼钢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炼铁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轧钢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883—2016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1 总则1 2 基本要求1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 3.1 隐患排查方式3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4 4 隐患排查内容5 4.1 安全基础管理5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6 4.3 工艺管理6 4.4 设备管理7 4.5 电气系统7 4.6 仪表系统8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8 4.8 储运系统9 4.9 消防系统9 4.10 公用工程系统10 5 隐患治理与上报10 5.1 隐患级别10 5.2 隐患治理10 5.3 隐患上报11 1 总则 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2.4 技术力量不足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5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2.2.6 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等内容。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

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附件4 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体要求、目标 (3) 4.职责分工 (3) 5.术语和定义 (3) 6.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4) 7.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5) 8.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5) 9.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5) 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6) 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6)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8) 附件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9)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9) 附件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9) 附件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0) 附件6.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1)

附件7.隐患分类汇总样表 (13) 附件8.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 (14) 附件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15)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本指南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 3.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职责分工 按照专业特点、区域特点、职能层级等进行职责分工。 5.术语和定义 5.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在安全生产领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马道头煤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遵守本 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三条安监站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科室、区队、班组、 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并对相应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整改、验收、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人员,台账、记录相一致。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 第六条在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步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两个计划同时下发同时落实,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和排查周期。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即全覆盖)。

第八条排查周期: 1、董事长(总经理)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2、公司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各区(队)、项目部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公司各职能部门、区队每天要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各单位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第九条登记上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其它上级的各类检查隐患也要登记在台账内。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对口职能部门及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四章事故隐患治理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治理。 1、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2、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3、重大事故隐患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为了推动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导则》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实时监控重大隐患,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强化《导则》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员工了解《导则》的内容,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导则》宣贯,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指导企业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及时搜集和研究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预警预报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年8月7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7月

目录 1总则 (2)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 3.1 隐患排查方式 (4)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6) 4 隐患排查内容 (7) 4.1 安全基础管理 (8)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9) 4.3 工艺管理 (9) 4.4 设备管理 (10) 4.5 电气系统 (11) 4.6 仪表系统 (12)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13) 4.8 储运系统 (13) 4.9 消防系统 (14) 4.10 公用工程系统 (14)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15) 5.1 隐患级别 (15) 5.2 隐患治理 (15) 5.3 隐患上报 (16) 附录A (18) 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 (18) 附件 (20) 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20) 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20) 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28) 3 工艺隐患排查表 (33) 4 设备隐患排查表 (37) 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42) 6 仪表隐患排查表 (47) 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 (50) 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 (53) 9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 (62) 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64)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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