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八、关于专家条件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九、关于专家库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专家业绩,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 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2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本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尤其是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下同)的范围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大工 程,见附件。 2、有限空间作业参照危大工程管理。 三、事前控制 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等对危大工程进行辨识。 4、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 未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书面要 求施工单位补充编制。 5、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论证的,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加会议。 6、未经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范围的危大工程,监理机构应通过 监理通知、会议纪要、停工令等形式拒绝施工。 7、监理机构应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并建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四、事中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危大项目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 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 3、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监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 应急抢险或调查取证、工程恢复等工作。 五、事后控制 1、对于按要求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应参加验收。 2、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 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0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及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及规范 发表时间:2019-06-19T15:53:31.453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12期作者:安巧丽 [导读] 资料管理工作几乎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资料的整理。 安巧丽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资料管理工作几乎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资料的整理。如果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水平较低或是缺失,将会造成工程后期的管理与维护缺少数据支持,极容易出现纰漏。因此,对于建筑单位而言必须要充分建筑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整理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当出现问题时立刻找到相关必备资料,最终对工程进行有效地维护与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改进措施 1建筑工程资料的特点 1.1同步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要时刻保持同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要充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图纸、数据、收据的收集情况,确保资料整理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统一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需要多部门签验的资料很有可能在传递的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是签验不及时等情况,最终影响到资料整理的实时性。 1.2多部门共同协作 在建筑工程的资料整理工作中,除了相关专业的资料员进行整理之外,不同项目中的管理人员都需要承担起收集资料的责任。具体来说,对于技术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他们要收集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对于材料部门的管理人员,他们要负责收集施工材料的采集与入库资料情况、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检验资料等;作为建筑工程施工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则需要收集施工的原始记录、施工记录、审核记录、施工计划等材料。因此不难看出,工程资料管理不光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同样需要工程所有部分工作人员的配合,这样才能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2.1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建方对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统一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导致各参建方没有将工程资料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工程资料管理存在着事后补编资料、随意借阅资料、不规范立卷归档资料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工程资料管理质量,弱化了工程资料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2.2工程资料不完整 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着工程资料丢失、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工程资料填写不规范,经常出现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签名遗漏问题;图纸会审记录不全,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不完整、工程量统计不准确等;资料管理人员不重视资料收集工作,使得物料资料、材料检验资料、现场签证等有可能出现缺失,难以为工程验收提供完整资料。 2.3工程资料收集时效性差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意识淡薄,没有配备充足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管理,导致工程资料管理存在着管理人员不足、管理程序混乱的情况。在施工现场中,一般是由现场施工人员自行保管文件资料,再由施工人员整理后上交到资料管理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易出现资料遗失丢失的情况,严重降低了工程资料收集的时效性,未能做到对工程资料的跟踪收集与管理。 3建筑工程资料规范管理的要点 3.1充分重视工程资料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可靠性 一方面,对于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而言,应该要正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向之前的优秀案例学习或是参加培训指导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加大对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除了要从管理人员入手之外,整理人员也同样需要进行端正对资料整理的态度,熟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明确具体收集流程、保存格式以及归档方式等。为了能够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引进信息化技术与相关网络平台等,来提高资料管理水平,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除此之外,为了确保收集到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质量监督等部门也应当把好质量关、确保安全性,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处理假资料、给出假实验报告等现象,通过最高处罚方式,确保建筑工程技术的有效性。 3.2完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资料管理流程,落实工程资料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开展。具体制度内容包括:将工程文件形成纳入到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工程招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单位以及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资料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不允许事后补编资料;工程资料管理要采取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行管理的方式,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制度,做好资料借阅记录,强化资料借阅管理,避免在借阅过程中出现资料丢失现象。 3.3加强工程资料收集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负责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逐项跟踪收集,确保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施工资料完整无缺、内容连贯。现场技术人员要做到当天的施工项目资料当天上交,避免出现施工资料遗漏。项目部要每月统一收集整理一次工程资料,及时补充和追回有缺项漏项的资料,纠正工程资料的问题和错误,将工程资料归档,避免出现工程资料丢失。同时,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资料、代签资料。尤其对于工程材料清单、质检资料等重要文件,要保证资料签收的准确性,避免工程量核算时出现纠纷。 3.4加强工程资料保管 项目部要设置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专门负责工程资料的组卷、归档等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工程资料,编写资料目录,将其装订成册,放置到档案室内进行保管。在档案室中,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借阅制度,做好防尘、防潮和放高温措施,保证档案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得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得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得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得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得安全与健康,安全优质得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得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得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得危害,组织干部与工人学习上级与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得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得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得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得同时,进行)坚持“五同时”5(.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公司与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1)、在专项方案实施之前由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安全科管理人员,对所有参与工程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安全教育。 (2)、公司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得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与实际检测。

浅谈如何规范工程资料管理

浅谈如何规范工程资料管理 发表时间:2018-06-12T09:46:31.9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1期作者:吴学超 [导读] 摘要:工程资料具有复杂性、随机性、时效性、真实性、综合性的特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竣工备案交付使用,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 300141 摘要:工程资料具有复杂性、随机性、时效性、真实性、综合性的特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竣工备案交付使用,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针对建筑工程在资料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资料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建设期间全过程,是建设各方在建设期间的技术质量行为的真实记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已成当务之急。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 在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资料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书、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气象等文件资料;征地和拆迁等文件;整个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等材料;工程施工规划、消防以及环保等政府的审批材料和资料;中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有关工程施工、组织和竣工等的照片、录像等。还包括建筑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等。整个工程的组织设计,监理的规划和细节等,各种材料实验和检测的记录登记;关键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以及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技术总结等。最后还包括平面布置、管线布置、装饰和结构、给排水管工程、通风空调等工程的竣工图。资料管理在建筑工程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工程施工提供重要依据。 2工程资料的分类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2)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 (3)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竣工验收资料8类。 (4)竣工图:可分为建筑竣工图卷、结构竣工图卷、给排水及采暖竣工图卷、建筑电气竣工图卷、智能建筑竣工图卷、通风空调竣工图卷、电梯竣工图卷、工艺平面布置竣工图卷、室外工程竣工图卷9类。 (5)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资料种类繁多,相关的技术材料包括很多内容,稍有疏忽,就会出现问题,影响到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1)就目前而言,有的施工单位项目归档率比较低,甚至在工程竣工后,不能拿到工程资料,配套的工程材料严重缺乏。(2)有的工程材料资料填写不完整和不规范,对于工程量、质量以及偏差存在着遗漏的情况。(3)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原始资料的文字字迹潦草,使用不规范的汉字,甚至还有错别字,修改后不加盖单位章或没有修改人的签字,给后期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4)施工资料表格格式不统一、不规范。在开工前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对于资料的编制填写都没有注明,不便于检查、装订、组卷。(5)竣工资料移交不及时。不能按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的时间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4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对策 4.1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施工资料是以单位工程为组成单元,按专业类别进行整理。每个工程根据其使用功能和建设规模确定了相应的施工项目,每个专业都应按照专业产生相应的施工资料。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应以各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为主进行收集、整理。一般可以分为:①施工前的资料收集、整理;②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③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 4.2资料的保管 资料的保管工作就是维护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我们要有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和借阅制度。所有资料必须装柜,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文件柜、资料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并且要有“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腐的措施。特别是资料室防火、防虫、防潮、防盗等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4.3施工资料归档与移交 (1)工程资料的归档文件必须是准确系统,并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2)工程资料的移交: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且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必须是原件,以便今后查阅。工程项目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 GB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A 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4.4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最后资料的汇总。具体检查材料中是否出现报漏或者错误等情况;同时要对全部的施工工序评定表进行点数汇总,并精确计算和填写工序质量、部位质量以及单位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工程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能真实客观的真实客观的反映出来,再最终完成后,要由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进行确认。将所有工程涉及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和竣工图等资料清单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合理的整理和汇总,进行归档。在整体建筑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有效收集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证书以及施工质量保修书,保证最后的所有手续完备。 4.5确保工程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为提高资料管理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规定由责任人本人签字的绝不允许代签,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亲笔签字,责任人必须出具委托授权书,让受托人代签,授权委托书连同竣工文件应一并归档保存。工程资料形成的过程中,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失误造成的文字表达不确切或数据错误,责任人应对其进行修改,且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1、危大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3专项45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6、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8、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9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为规避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施工企业应加强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应规章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基坑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2、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3、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4、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5、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6、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7、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8、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 9、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

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0、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11、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模板轴线测放时应尽量避免产生误差,且测放后须组织专人进行技术复核验收,确认无误后才可进行后续支模。 2、施工时,应在建筑物的4个大角及电梯井进行标高定位,并在各层施工时采用激光垂准仪向上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 3、支模时应拉水平、竖向通线,并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以避免建筑物轴线位置与柱、墙实际位置产生偏移。 4、制作模板时应严格控制模板含水率,且梁、柱交接部位支撑要牢靠,并保证模板拼缝严密,没有空隙,以避免在混凝土浇筑时出现漏浆问题。 5、施工时应在拼接位置做好止浆措施,并采用泡沫双面胶,将其垫入模板之间,以保证模板拼接做到无缝、紧密、牢固。 6、浇筑混凝土时应提前浇水以保证木模板湿润,避免其在后续工程中胀开而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甚至孔洞、露筋等现象。 7、每层楼设足够的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部须做找平,顶部设标高标记,严格按标记施工。 8、建筑楼层标高由首层±0.000标高控制,严禁逐层向上引测,以防止累计误差,当建筑高度超过30m时,应另设标高控制线,每层标高引测点应不少

2018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铸垒建筑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保障制度(一)土方开挖、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1、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3、拆除安全管理制度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安全制度 2、脚手架拆除安全制度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2018】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建设情况,编制本公司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报监理公司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变化或调整,应按原程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或论证。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 31号文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淄川区紫御城(南区)5、6、7#住宅楼及附 属车库工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淄博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每周四上午9:00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总监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2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建设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元至300元(视情节定)。 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 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严禁代签,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敷衍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若监理验收不认真或故意放水的一并处罚。并由建设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4.不经报验或经建设、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 方违约,做返工处理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5.原材料进场必须先经建设、监理共同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 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专项工程内部验收管理制度(2018版)

专项工程内部验收管理制度 编制王梦阳日期2018年6月28日审核李广松、姚建南日期2018年6月29日批准欧阳军日期2018年7月1日 修订记录

1.目的 为统一集团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内部验收程序、规则,督促各单位按合同、按图纸施工,规避结算风险,确保各专项工程按质按量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在建、已完工或有需要进行验收工作的工程,对总包及甲分包工程类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或合同金额虽小于100万元,但预估结算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专项工程,均需在一线房产公司内部专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提请集团总部组织内部专项验收。 3.验收计划提交 各一线公司需指派一名工程部成员负责对接专项验收事宜,每周五报送本周合同完工情况(以系统上完工日期为准)至工程管理中心各区域对接人处(各项目每周报送至区域工程部对接人,由对接人汇总后报送至工程管理中心,无工程部区域由各项目部对接),包含合同名称、承包单位、预结算金额(可结合合同金额进行预估)、竣工日期、房产内部验收日期、对接人及申请总部专项工程验收日期。

5.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后,合 同、资料完备 一线公司内 部验收 向工程管理中心发出专项验收申请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各中心进行专项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 结算 整改 是否合格 否 是 合同金额是否 大于等于100万 元 是 是否合格 整改 否 是 总部专项验收小组及一线公 司复检 是否合 格否 是否

6.验收小组组成及职责 6.1 6.2总部专项工程验收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程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研发设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审计法务室派出人 上述表格所含内容外的工作,须各中心协同开展。

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内容提要: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审查审核制度 巡视检查验收旁站制度 会议制度 事故隐患处置制度 台账资料管理制度 其它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时间: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1提选有经验及责任心强的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建立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编制包含安全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批准安全管理类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3督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执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4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安全管理交底。 1.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签发监理文件,督促或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1.6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每周(或每月两次)的定期安全文明检查,组织各专项检查,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 1.7编写每月的安全监理月报,并书面报一份给建设单位。 1.8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逐级报告事故,配合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2、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1负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需协调事项。 2.2负责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类监理文件,编制危大工程专项监理细则。 2.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精简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相关规定 1、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2、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 3、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监督,并进行施工监测,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7、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闭合相关资料、验收及整改等。 二、相关规定 1、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2、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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