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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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

摘要:当前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按照职业化的要求进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内容应当包括职业资质、职业意识、职业素质、职业原则和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而实现职业化则需要从准入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监督检查与惩戒制度等方面进行保障制度建设。

关键词:行政执法、职业化、依法行政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形势,特别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制建设的需要,各部门都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如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的试点和推广,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卫生部门独立并进行垂直管理,适应食品卫生安全等需要,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体制按照种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了监管职能的改革。随着执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运行机制的逐步顺畅,作为行政执法实施者的执法队伍职业化就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必要性

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完善和执法实践的不断丰富,行政执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行政执法队伍难以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对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必要性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诞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执法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进行国家行政体制和职能改革。但是,由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对这种转变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加之对过去的体制有一种感情,因而对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有意无意的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必然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不利于国家执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完善。二是工作思路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都围绕并适应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往往强调行政权力而忽视公民权利,强调行

政强制而忽综合治理,强调行政管理而忽视行政服务,这些都是与国家依法行政和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的要求格格不入的。由于在思想上准备不足,有的执法人员还习惯于过去的一些做法,对一些新的要求和规范难以适应,客观上造成了新制度和新体制的推进难度。三是行政执法知识,特别是行政法制理论有待进一步学习并在执法中加以实践。现行的各类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诸如税务、农业、卫生、文化等专业执法,绝大部分是专

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改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他们长期从事专业业务工作,虽然也曾参与一些行政执法工作,但并没有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法制理论进行系统地学习,行政执法的理论准备还远远不能适应行政执法这一重要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理论性,与技术和业务工作属于不同的专业领域,实现从技术专业人才向行政执法专业人才的转变并顺利衔接,成为复合型的行政执法人才,成为当

前人才培养的重点。四是行政执法的经验不足,技能不强,方法单一,急需在实践中逐步解决。通过对执法人员和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有些卫生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技巧和方法还不熟,对调查取证的方法和要求掌握不熟练,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程序执行不力,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由于经验不足而造成不规范、执法行为瑕疵甚至形成错案的情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因此,我们既要通过理论的研究和经验的交流,也要通过实践的不断丰富,从而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五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人不注重个人的政治素质修养,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执法工作有时因违背执法的宗旨而偏离方向;有的人不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在执法中不能很好地体现行政执法的预防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执法简单化,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有的人由于受当前行政体制的问题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影响,对行政执法工作失

去信心,工作态度消极;有的甚至认为,技术专业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是不务正业,因而在工作中缺乏敬业精神。

综上所述,当前的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没有经过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而经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员就更少。人民群众对这些执法人员的评价是:执法不懂法;执法随意性太大,滥施处罚;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执法不文明,态度蛮横。

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国家需要一支独立与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同的行政执法队伍,专门从事国家行政法律规范的宣传、贯彻、监督、执行等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项特殊的职业:行政执法。既然是职业,就需要有相应的职业水准、职业责任、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就需要有一种量化而非虚化的标准进行衡量,就需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实行行政执法队伍的有效准入制度(入口和出口);既然是职业,行政执法人员就应当潜心"份内事",积极主动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履薄冰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既然是职业,就应当有完备的职业绩效

考核、评价、奖励、处理(处分、处罚等)制度与机制。因此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已迫在眉睫。

二、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内涵

根据行政执法的特点和国际关于职业化的通行分析,行政执法

队伍职业化的内涵应当包含五个方面:

一是以"人事相宜"为追求,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

提到职业资质,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学历证书、专业对口等。就行政执法的职业资质而言,没有诸如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严格和高水平的资质考试制度,没有诸如医师资格之临床操作的实践考核制度,强调医疗卫生专业对口而忽视综合知识和技能的优化等。其实,行政执法除了涉及到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外,法律知识,特别是行政法律知识是从事行政执法(事)的队伍(人)必须具备的要求,而将这一"人"与"事"有机结合的综合和实践的知识、经验、技能等更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客观要求。据此,为了达到追求效益和效率的目的,首先需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需求:它是一个行业专业知识和法律业务相结合的职业、是一般法律知识和专门行政法律知识相结合的职业、是基本法制理论和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是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经验和技能、技巧相结合的职业。其次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供给:通过对职业资质需求的全面把握,准确评价每一个行整执法人员的任职能力,进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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