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xx公司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收单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收单消费关系,促进收单业务协调健康发展,维护收单安全与稳定,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消费者,是指使用xx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的特约商户中主体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特约商户。

本办法所称金融服务指支付服务。

第三条公司客服部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我公司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属地管理、便民高效的原则。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为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成立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主要由公司客服部组成并负责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配合客服部处理相关工作。客服部工作人员、部门经费与公司业务量成正比,以保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公司领导小组履行下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一)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权益咨询服务;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或者建议,并对其诉求所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依法处置,与消费者实现和解;

(三)指导各分公司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四)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宣传计划等),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内部监查并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具检查报告。

(六)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各分公司提出工作

意见或者建议;

(七)对各分公司执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情况进行评价;

(八)对各分公司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九)其他相关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分公司工作,进一步整合内部服务资源,搭建高效的投诉处理平合,建立健全xx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反馈。

第三章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xx公司的义务

第九条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服务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个人金融信息受到充分保护的权利;

(三)知悉其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

(五)公平交易的权利;

(六)对金融服务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xx公司依法对金融消费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按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履行义务;

xx公司与金融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

(二)应当听取金融消费者对其提供的金融服务的意见,接受金融消费者监督;

(三)应当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金融消费者要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说明或者政策法规依据等信息的,或者要求对合同条款或相关文本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当如实、全面提供或者真实、明确说明;

(四)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合同或协议;

(五)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六)应当主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对金融服务及其内涵和风险的理解,引导和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权利意识;

(七)应当妥善解决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充分听取金融消费者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事实情况,

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

(八)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者国籍等不同实行歧视性差别对待,不得使用歧视性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表述。

(九)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一条应当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做好金融服务改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送投诉案件汇总情况。

台账设置规则和相关资料的报送方法根据所在地人民银行具体规定办理。

第四章监督、投诉机制建设

第十二条xx公司总部和各分公司应当通过金融消费者方便获取的渠道公示投诉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所、官方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的醒目位置等,并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意见簿》,以便金融消费者行使监督、投诉的权利。

第十三条客服部需指定专门投诉处理人员,定期对金融消费者监督意见和投诉内容进行整理、汇总、核实。

第十四条客服部指定投诉电话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投诉事件的记录与传达工作。

第十五条法律部须不断根据监管要求优化完善重大投

诉紧急处置预案。遇到金融消费者集中大规模投诉,或者投诉事项重大,涉及众多金融消费者的,须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金融秩序稳定的,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十六条金融消费者向客服部咨询、建议或者投诉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采取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提出。客服部须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及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并向公司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七条金融消费者投诉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与投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三)有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金融消费者投诉时,要提供与投诉事件有关的有效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投诉对象名称、投诉诉求、理由、相关证明材料等;

消费者投诉内容不全、影响投诉处理的,公司客服部可以要求其补正。消费者拒绝补正的,公司客服部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xx公司根据金融消费者投诉内容按内容划分为普通投诉事件和重大投诉事件。

(一)普通投诉事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因服务不规范或客户不满意而引发的投诉;

2.因客户对服务的条款或内容误解而引发的投诉;

3.其他普通纠纷引发的投诉。

(二)重大投诉事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因客户备付金被挪用而引发的投诉;

2.因借、冒、假名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而引发的投诉;

3.因个人金融信息被恶意泄露或使用而引发的投诉;

4.因银行卡受理终端管理松懈导致客户信息被盗用或资产受损依法的投诉;

5.因其他违法法规等行为引发的投诉。

第十九条存在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外包服务机构,公司根据具体情形,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约见该外包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

(二)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调查;

(三)责令外包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四)依协议约定或其他规定要求外包服务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五)依协议约定要求外包服务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六)限制或暂停、终止该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业务。

(七)因外包服务机构原因导致金融消费者资金损失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公司对外包服务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后,客服部须将相关的结果告知金融消费者,征求金融消费者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条xx公司对被投诉频次较高、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较严重或者社会反响较强烈的外包服务机构,可以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警示其存在的经营风险,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并可根据协议约定中止、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处理消费争议,发现争议事项涉嫌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联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要对重大投诉事件实行问责机制。对属于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要责令法律部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xx公司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者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二)投诉人并非金融消费者本人,也未经金融消费者本人委托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或者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接收或者处理的。

(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五)被投诉机构已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再次向xx公司总公司及分公司投诉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

第五章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流程

第二十四条金融消费者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而产生争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所在地的总公司或分公司协商解决;

(二)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三)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提起投诉;

(四)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五)其他合法途径。

第二十五条各分公司接到金融消费者投诉时,要根据投诉内容等级程度启动相应处理机制:

(一)普通投诉事件

普通投诉事件由客服部与金融消费者协商解决。客服部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时,投诉处理人员应当加强与投诉者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及时调查了解事实情况,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化解纠纷。

(二)重大投诉事件

重大投诉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解决。客服部受理重大投诉事件后,要及时向投诉者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并立即向领导小组和相关条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对于重大投诉事项,所属条线部门要展开核查工作。核查发现确因公司原因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进行妥善处理,弥补过失。

所属条线部门应将投诉事项、办结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备

案。

第二十六条消费者通过电话投诉的处理流程:

电话投诉负责人接到客户电话投诉事件时,要及时做好投诉事件的记录工作,并根据投诉内容转达所属业务条线部门进行核查。该工作原则上应当在受理当日处理完毕。各业务部门接到通知后,参照上述第二十五条投诉处理流程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第二十七条投诉处理时限:

客服部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属于一般投诉事件的,原则上应当在2日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投诉事件的,公司应当在受理当日最迟不超过次日向相关条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3日内递交相关材料。所辖业务管理部门应当于接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客服部依据办结情况于2日内告知投诉人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按时办结的,可适当延期,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xx公司法律部应按照监管要求、实际发展情况及时更新本办法。制定、修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需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备。

第二十九条xx公司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分公司依照本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用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内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系列的《基本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与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所述的“人力资源部”,具体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二级机构的人事行政部。其中: (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辅导、提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的法律意识和用工技能; 3.指导并监督各级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总公司员工、二级机构总经理室成员及委派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分公司及下属机构人事行政部是本机构的劳动合同管理主体,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并对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负责; 2.负责本机构人员(除上述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外)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要求 第四条定义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将会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规定。 本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公司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还包括各种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以及《保密合同》、《资产管理安全责任书》、《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等合同附件。 非代理制的银保、团险、电销等业务系列外勤员工适用的《基本法》应作为附件写入劳动合同。 第五条合同分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总? 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

电气总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模版

电气总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提高经济运行效益,维护电气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外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总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总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有名合同及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 劳动合同适用其他规定。 第四条合同管理遵循分工承办、分级分类负责、归口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并执行合同会签程序。 第五条合同的承办按单位的职能分工进行。合同承办包括合同立项、意向接触、尽职调查、组织谈判、合同起草、申办会签、办理订立、履行、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合同承办单位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承办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所承办的合同以及合同催办、履行的相关资料统一登记并分类保管,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办的合同负责。 总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合同的审核、管理及监督工作,合同承办单位应将合同承办会签单与合同正本一份送交法务审计部备案。 第七条合同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合同价款、标的及对公司的经营重要程度划分为三级管理。合同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为三级合同,又称一般合同;合同标的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为二级合同,又称重要合同;合同标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有极为重要影响的,为一级合同,

又称重大或特殊合同。 第八条办理合同的各项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办理合同事务,并自觉接受主管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督导。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合同订立程序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拟办合同事项在公司内部按程序得到批准; (二)通过尽职调查及相关业务程序(如比质比价、招标、合同相对人的资质等)初步选择合同相对人; (三)根据合同分级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谈判,达成合意; (四)合同承办单位根据合意起草相对应的合同文本; (五)合同承办单位办理合同审核会签; (六)签订正式合同; (七)合同承办单位应按档案管理规定保管所承办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并将合同会签单及正式文本送交法务审计部存档备案。 第十条合同订立前,承办单位应对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主体资格合格: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或资质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等; (三)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由开户银行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验资报告等相关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完整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信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模版

合同管理制度 (x 年10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签约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的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自营、信托及其他业务中发生的业务类合同、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以及在公司运营管理中与其他企业和个人签订的业务或其他类合同、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与交易对手或合作方签署的各类协议、合同,以及具有特定义 务、约束力或责任的承诺函、担保函、约定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2、公司因运营和管理需要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经济交易、劳务、聘任等签署的 合同、协议及其他具备合同性质的约束力文件等(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类 文件除外); 3、信托业务基于信托、投资认购行为签署的信托合同、信托份额认购书等; 4、其他性质的合同、协议或文件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修订和审查批准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符合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不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订立合同源自特定的业务或交易事项,该业务或事项应经公司相应的审批流程,经公司审批同意的项目报告及审批文件作为订立合同的依据。 公司运营管理中与其他企业和个人间经济行为,如具体承办部门认为无需履行报告审批的,应先会知风控合规部门并说明理由,由风控合规部门审核是否应该经过必要的报告审批流程,但自营和信托业务事项均应按照本条的规定经过书面报告审批,取得合同订立的依据。 第五条业务或交易事项审批 公司各部门作为特定交易事项的承办部门,对于特定交易需要以公司名义与相对人签署书面合同的,应就交易事项以报告形式报公司审批,报告中应阐明合同相对人、交易条件、权利义务关系等合同要素。 承办部门的报告经公司授权的领导(包括各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查决策)审批同意后,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金融公司劳动合同模板(示范合同)

金融公司劳动合同模板(示范 合同)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5447

金融公司劳动合同模板(示范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金融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企业投资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可以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部门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部门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风控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部门 (1)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风控部、风控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管理制度-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 精品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 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 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 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 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 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 应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 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于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时,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若为重大合同款项的变更,须经总经理审核。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规范订立行为,避免失误,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适用本制度。 3 定义 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的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运输、经销、购销、租赁、技术、保管、仓储、委托、广告等及其他协议。 4 职责 4.1 总经办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与执行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财务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 流程

6.1.1公司对外发生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等经济业 务均应签定合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对方当事人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且法人委托人必须能对本企业负责。 6.1.2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 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6.1.3 合同的谈判须经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 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6.1.4 公司实行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 同; 6.1.5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 司公章为合同成立要件,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同时要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6.1.6签订合同时,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 法院管辖; 6.1.7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 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6.2 合同的审查批准 6.2.1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6.2.2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6.2.3 标的超过20万元的、投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6.2.4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 同审批权限表审批,合同审查时应注意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6.2.5 合同需要审查批准时应由合同提出人或合同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合同审批 单》(); 6.2.6 合同一旦审批签订生效,应将原件(一份)交财务部门,以便按合同条款所规定 的时间和款额收款或付款。财务部门应对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 6.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6.3.1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 本管理制度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效力瑕疵引起的纠纷,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集团相关规程、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补充协议、文件等一律适用本规程。 3.合同的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等工作。 4.合同的起草 4.1本公司所起草、订立的各式合同主要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2起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5.合同审批 5.1我公司的合同审核部门为风险管理部。合同签订前,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由合规专员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再由风险总监和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逐一审核,公司内部审核完毕后再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5.2上述环节当中,有任何一环节审核不通过,需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6.合同的审核 6.1经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批通过的合同,在签订时风险管理部合规专员需对合同填写的内容及合同版本使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核,审核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6.1.1 开头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的全称、有效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6.1.2 正文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必备条款及要素:如合同的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 6.1.3 结尾部分,注意确认对方签字并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意确认签约单位名称与印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等。 6.1.4 若合同主体为自然人,则需在有权人签字后加按手印;若合同主体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则需有权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6.2合规专员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再由风险总监和总经理逐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7.合同的签订 7.1 合同的签订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交通不便、较远地区或一方当事人不方便当面签署的,可采取见证或视频签署等方式。 7.2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合同内容严禁涂改,如有涂改需经双方在涂改处盖章方可确认涂改事宜。 7.3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我公司须加盖骑缝章。 8.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风险管理部审核通过方可。若合同需变更,变更后的合同按新签合同履行程序;若合同需解除,应有解除合同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经审核后两者均应加盖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以确认。 8.2担保公司各部门若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须报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确认后需报风险管理部并由风险管理部出具相关处理办法。 9.合同的管理 9.1 合同签订后,暂时由业务部门保管,待合同原件等相关资料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