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

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5%。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员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2.院(系)考核:辅导员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上交至院(系)考核小组,院(系)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十个一”工程落实情况、个人总结等方面进行考评。各院(系)可参考《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二)》(附件4)中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依据。

院(系)考核小组综合学生评议分数和院(系)考核分数初步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并同时上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

总表》(附件6)至学生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3.学生工作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三)》(附件5)中的考核指标对全校辅导员进行考评。

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以上三方面评议情况最终确定全校辅导员学期考核的最终等级。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七条考核结果

(一)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学期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人数占考核总人数的20%,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学期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所带学生出现重伤、死亡,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3.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的;

4.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局面失控,影响极坏的;

5.学生评议得分平均值低于15分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期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1.学生评议得分平均值未达21分;

2.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或在学校评议、复核时弄虚作假;

3.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津贴、奖惩、职称评聘等挂钩。

(一)考核为优秀的辅导员,本学期的辅导员津贴按原本应发津贴的

120%进行发放;考核为合格的辅导员,本学期的辅导员津贴按原本应发津贴的100%进行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本学期的辅导员津贴按原本应发津贴的90%进行发放。

(二)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为优秀的辅导员,由学校授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工作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由学校授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推荐参加“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并予以奖励。

(三)拟参加辅导员序列晋升职称的辅导员,任职期间每学期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连续出现两次不合格的辅导员,暂缓参加辅导员系列职称晋升,并调离辅导员队伍;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辅导员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本人书面反馈复议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校委托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最新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一 担任辅导员工作,我感到责任非常重大。也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自从担任信息系高职高技学生11级、12级的辅导员以来,首先从各班学生的思想特点入手,加强思想教育,并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院校活动,发挥本班特长,以勤补拙,虽然各班级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本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的理论学习: 辅导员自身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是从事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力争多学多看,使自身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在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熟悉国家政策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辅导员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具有明确而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具有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的精神状态,能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诚实守信,互助友爱,作为辅导员我首先要做到光明磊落,正大光明,说到就要做到,并要有宽广的胸怀和耐心的解决问题的态度。 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我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了第一位。当前青少年学生的个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教育目的就是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多的体现学生个体的地位和价值,使学生得到尊重和重视。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非常重视了解学生的内心需要和兴趣爱好,本着先疏后导的原则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信息系的学生思想都比较活跃,接触事物和一些外来思想比较广泛,为了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本学年我利用班会,走访学生宿舍,找学生谈心等方式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今年我累计召开班会(168次),走访学生宿舍间数无法统计,找学生谈心可达500次以上。对于部分思想上比较松懈,有问题的学生,我先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兴趣爱好,想其所想,然后给予一定的引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中一部分学生已经端正了思想。同时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因受自身条件、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的影响而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我采取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由点到面力争使每一位同学在思想上能又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方向。 三、关注贫困生工作: 在贫困生的评定过程中,我一方面听取广大学生的推荐意见,另一方面亲自深入学生中调查,同时在各个班级成立贫困生调查小组成员由各宿舍长及部分学生组成,其目的就是能长期深入的在学生中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廉溪小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月考核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校目标任务,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起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结合各处室职能,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村小负责人、村小教导、后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考核评分表): 学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 1、政策水平: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全局观念:是否以大局为重,并能摆正全校、处室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团结协作;是否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并善于与人合作共事,补台意识强。 (二)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 1、业务知识:是否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有担当管理工作所必要的一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2、工作思路:是否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部门管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预见,并且思路清晰。 3、执行力:能否坚决贯彻校行政会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 4、协调力:是否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否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 5、指导力:是否热情帮助下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否引导集体取得成果。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出勤和敬业精神。具体包括: 1、组织纪律性:是否能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能否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以及为一线服务情况。 2、工作态度:工作是否踏实、勤恳、负责、不讲条件。关心师生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为师生办实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工作绩效。具体包括: 1、工作数量:是否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并且完成工作量饱满。 2、工作质量:是否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并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 3、工作效率:配合学校各项管理是否讲究效率,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

公司工作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金鹰股份公司治理制度—————————————★———————————— —— 工作项目考核治理方法 JYGFGS.4280001.002.0-2005

2005年3月20日公布 金鹰股份公司 1.目的 为提高厂区工作项目治理体系运行质量,加强工作项目的执行效果,推动厂区健康、快速、有序地进展,特制订本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经理层交办工作项目、党政联席办公会决议项、综合打算及厂级专题会决议项的考核(其他职能科室对内、对外工作项目考核可参照执行)。 3.术语 3.1项目的可交付成果:完成项目或项目的某一部分工作而产生 1 / 11

的任何可衡量的、现实的和可验证的工作结果。 4.职责 4.1 综合治理科负责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议项、经理层交办项目、厂区重要专题会决议项及其他由综合治理科制定的专项打算项目的直接考核,并监督其他职能部门的专项考核; 4.2 各职能科室负责由本单位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单位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考核,相关考核结果报综合治理科备案及兑现正负激励。 4.3 考核治理员 4.3.1 专职考核治理员(综合治理科) 4.3.1.1 负责厂区全部考核工作总归口与协调; 4.3.1.2 负责厂区治理考核评价体系的运行治理工作,监督各考核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4.3.1.3 负责厂区党政联席办公会、综合打算及厂级重要专题会等决议项的专项跟踪考核; 4.3.1.4 负责治理考核程序、建立考核档案; 4.3.1.5 负责所有项目考核通报中正负激励的汇总、申批和兑现; 4.3.1.6 负责对副科级以上治理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

计和评比。 4.3.2 兼职考核治理员(各职能部门) 4.3.2.1 负责接收其他科室发交的回执表,督促责任人按时完成项目及填写回执表,并及时送交相关考核部门; 4.3.2.2 负责由本部门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部门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跟踪考核; 4.3.2.3 负责将考核通报送报综合治理科备案; 4.3.2.4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计和评比工作。 5. 项目调度单格式(见附表一)和填写要求 5.1 项目重要程度:项目重要程度分为特不重要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其具体项目划类由综合治理科确定。 5.2 项目调度单样式(见附表1)。 5.3 项目调度单要素要求 5.3.1 “完成情况”为工作到期后的可交付成果表述。该栏中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必须详实、具体、明了。因表述模糊、材料笼统或谬误造成指令人和考核员推断错误的,考核部门报指令人 批准后,给予相关责任人50~100元的负激励; 3 / 11

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新 (1)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在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工部牵头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事宜。 各二级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辅导员工作考 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专职副书记负责本单位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小组听取考核情况,并评定学院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考评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参考《考评评分标准》进行具体评选。 第六条考评内容

辅导员考评以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 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满分为100分,另设创新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政治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态度。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师德师风。治学严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和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学习方法、钻研精神、素质能力、生活习惯等方面积极给予引导。 (二)能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应具备教师资格,掌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参加校级以上辅导员培训,熟练掌握教育基本技能。能较好地实施“启航”综合素质教育工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 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 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月*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月*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月*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月*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纽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计件、计时工资人员及基层普通员工;Ⅱ类员工:车间基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月薪人员;Ⅲ类员工:办公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财务总监:对生产统计、各个仓库保管员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 进行评分; 行政办: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 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及等级绩效系数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 行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根据《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管办、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受理绩效考核中的申诉;确定每月的考核重点;及时对考核细则进行必要的调整;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向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辅导员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学管办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和当月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额度为全体辅导员工资前两项的15%,其中10%由学院提供,5%从辅导员工资中计提。 第四条辅导员绩效考核实行排名制和积分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量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对所有辅导员进行绩效排名,名次级差为50元,按照排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为:级差+平均绩效基础工资。年终考核则按照积分制进行,即在每月考核排名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排名第一积10分,排名第二积9分,余此类推。年终考核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定性考核:试行个人自评20%,员工互评30%,领导考评50%,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和本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办公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 3、岗位主办 二、考核程序: 1、公司副总经理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及所授命的考核领导小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考核人为公司经理办公会授命由人力资源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3、岗位主办考核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经理办公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成绩,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被考核人进行相应的绩效调整。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1、所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2、季度考核: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提交书面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及所属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领导于30日前做出回应,并于新季度开始月的5日前做出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年度考核:被考核人将个人的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上交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其主管领导及人资源部须在12月30日前将评判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考核人综合评判:即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员工综合评价,其所属主管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复评打分的综合评判方式进行最终的考核。 5、考核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真实的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办公会。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分配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评价。基本要求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付期限及工作跟踪、回复情况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地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提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及方法。 3、品德考核(忠诚度考核):指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 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2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上进心强,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与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总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后勤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5分。 2.服务意识方面:(25分)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1分;(2)水、电、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周六、周日遇有水电特殊情况随喊随到,违者一次扣1分; 3. 履行职责方面;(25分)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不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指日常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阶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出勤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六条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理论素养、遵纪守法、团结民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内容。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政治鉴别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政策理论水平、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程度。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和效果。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幼儿园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幼儿园管理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每期基础分为100分,所有教学活动中在此基础上增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期一汇总,可得负分。 一、全勤奖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全勤上岗,设全勤奖每月1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请假一晌扣10元,无故旷工一晌扣60元;跟车教师每月补助100元。有事需请假应自行调班,若代班人违规,双方处罚。 二、班补 每班班补费按每生每月1.5元,分配原则是:班主任补助费是其他任课教师平均数的二倍。 三、晨检及接待学生 接送幼儿教师做到 1、按规定时间到达接送地点。接送时间早上7:00-8:30接幼儿入园,下午16:30-17:00送幼儿离园。接送教师迟到一次罚款5元,扣考核积分0.5分,无故缺一次罚款50元,扣考核积分5分。 2、接送幼儿时对每一位家长和幼儿必须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如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核实后扣除考核积分1分。 3、早上幼儿到园,由值早班的教师接待。值早班的教师必须在早上7:00前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扣考核积分1分;无故缺一次罚款20元,扣考核积分2分。 4、接待幼儿时应详细向家长询问幼儿的身体有无不适,是否带不安全物品(小刀、硬币、碎玻璃等物品),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幼儿带不安全物品入园,发现一次罚款5元,扣除考核分2分。 5、幼儿需要在园服药或因病因事不能入园者,接送教师务必做好记录,并且转告班主任有关情况。 6、老师将幼儿交给家长时要细心,确保幼儿安全的由家长接回。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关心幼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感觉到将幼儿交给我们是安全的,放心的。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 细则。 一、适用范围 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在岗在职)。 二、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 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院(系)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考核权重与专职 辅导员有所区别。 (一)学生测评:占20 %。各院(系)岗位考核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 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参加测评学生不能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90%。学生测评满意率达95%为18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4分,加满20分为止;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4分。 (二)院(系)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 导员占20%。院(系)考核小组根据对本部门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院(系)给每位辅导员基础分值为80分(百分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加减分。 符合下列条件加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多于4次,每多一次加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准),加满3分为止; 2、经常与所带学生谈心,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高于要求次数;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和宿舍办公次数多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多一次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4、辅导员所带班级学风好,综合奖学金获得率高于本院(系)的平均率或 受到学业处理的学生低于本系院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加1分或每少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 加满4分为止; 5、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寝室文明寝室率达20%或优秀文明寝室率达5% (以 学校检查通报、评审结果为准)以上,每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6、能够积极主动与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或到所带班级听课,及时了 解班级同学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每学期与任课教师至少沟通5人次以上(以工作手册记录为准)或深入班级听课10次以上,每多一人次加0.4分, 加满2分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扣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年准),扣满3分为止; 2、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低于所要求次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扣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值班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 扣满3分为止; 4、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扣 满3分为止; 5、学生因违纪受到处理,违纪率高于本系部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以学校检查为准),扣满4分为止; 6、辅导员所带班级文明寝室率低于20%或优秀文明寝室率低5% (以学校检查通报、评审结果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满2分为止; 7、不能积极主动与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或到班级听课,每学期与任 课教师沟通少于5人次或听课次数少于10次,每少一人次或一次扣0.4分,扣满2分为止。 (三)学校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占60%。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年度工作述职,从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计算方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人的特长,切实做好办公室人员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履岗履责,践行师德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总分200分,每有下列情况,则扣分。 1、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文字材料,活动安排无失误,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2、作好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转办、回收、组卷、上档、检索等工作,如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作好学校文件的起草、印发、收存,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对教职工在岗的抽查要及时准确,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对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要认真及时填写上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6、收传电话认真及时无误,有礼貌,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7、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学校接待工作,接待客人态度和蔼,并能随机处理有关问题,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8、做好校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9、做好全体教师会的会议记录,缺少一次,一次扣1分。 10、接待来访以及社会投诉时,态度和蔼,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否则,一次扣1分;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1、每年(学期)开学检查、督导考核时,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台帐,按照失分比例扣分。 12、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及职岗手册。因工作失误影响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理。 13、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的文件制定,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备案表、汇总表,考核花名册等上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激励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新和政办发【2008】45号《关于印发<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新和县幼儿园实际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使用范围 经园务会议研究同意,适用于新和县幼儿园聘用人员。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根据聘用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确定,聘期为 1-3 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对首次聘用的人员,可以规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2、本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聘用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 3、本单位积极组织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的考试及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应的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本岗位仍然面向社会进行招录,对未取得与本岗位相应的资格,未考入自治区统发或本岗位被他人考录聘用的,则予以解聘。 三、工作福利

1、聘用人员工资分配以岗位因素为中心,重点考虑岗 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因素等要素,并考核聘用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聘用人员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为:大学本科月工资元(包括个人承担 的社会保险费、下同);大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中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其他人员工资元; 岗位工资为:根据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承担的职责,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情况,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参考标准为每月100-400元。 绩效工资为:根据其年度工作情况,由本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确定,按年度发放。参考标准为500-1500元,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后报主管部门 审核后执行。 2、聘用人员通过 6 个月试用期后,本单位根据有 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3、在本单位工作的人事代理岗位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与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差额部分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四、考核奖惩 1、聘用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安全规程、保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最新版】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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